房屋征收系统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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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信息系统

建设方案

(讨论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1项目简介 (1)

1.1项目建设背景 (1)

1.2项目建设目标 (2)

1.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2)

1.4项目建设依据 (4)

1.5项目可行性、必要性 (5)

2标准规范的制定 (6)

3系统功能设定 (7)

3.1设计思路 (7)

3.2设计原则 (7)

3.3系统架构设计 (9)

3.4系统设计方案 (16)

4项目管理、进度和人员培训 (22)

4.1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22)

4.2实施计划 (22)

4.3人员培训 (23)

4.4培训班类别和授课内容 (24)

4.5培训计划 (25)

5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25)

5.1运行维护组织机构 (26)

5.2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26)

5.3系统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26)

5.4运行维护队伍建设 (27)

5.5系统技术支持 (27)

6待讨论问题 (27)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建设背景

2011 年1 月21 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 号,以下称《征收条例》)公布施行后,各地认为由于房屋征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不论在指导思想、管理体制机制,还是征收主体、征收方式、补偿标准、强制执行模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纷纷建议我部对如何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业务监管,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地方征收工作效率,为此,我部决定建立上下贯通的全国房屋征收信息系统,以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通过建立全国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及时公布或获取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全面了解全国各地被征收房屋基本信息、准确掌握全国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尽早发现实际征收中的突出问题并加以纠正、妥善处理房屋征收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等目的。

通过全国房屋征收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将管理艺术与科技手段有机结合,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增加行业监管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为各级政府房屋征收提供现代化手段,为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房屋征收项目的积极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1.2项目建设目标

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征收信息系统、27 个省(自治区)房屋征收信息系统、4 个直辖市房屋征收信息系统以及332 个地级市、2853 个县级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实现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县级四级房屋征收监督与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及时了解所辖区的房屋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各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监管信息平台。

1.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制定全国统一的房屋征收系统数据标准。按照《征收条例》和各地贯彻实施意见,编制一套符合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基本业务需求的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标准,实现业务流程规范化,征收补偿协议标准化,为全国房屋征收监督与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奠定数据基础。

(2)建立全国和省、自治区房屋征收统计分析数据库,直辖市及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基础信息数据库,四级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信息发布数据库。

全国房屋征收统计分析数据库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对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屋征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动态监测,接

收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屋征收统计分析数据库上传的数据。省、自治区房屋征收统计分析数据库是对所辖区房屋征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动态监测,接收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基础信息数据库上传的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库主要包括房屋征收项目确定、实施和补偿等核心数据信息,但不包括具体业务数据,如业务审核意见、补偿协议条款等。

房屋征收基础信息数据库既要满足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业务办理的数据要求,又要实现向省级和部级统计分析系统上传监测数据的需要,是全国房屋征收监管一体化的核心,是该体系运行的数据来源。

四级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信息发布数据库,主要发布全国、省、市、县级四级可以公开发布的信息。

(3)建立部及省、自治区房屋征收统计分析系统。房屋征收统计分析系统主要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自治区房屋征收监管的统计分析需要,汇总全国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辖区的房屋征收计划、征收项目确定、征收决定发布、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司法强制执行、信访等情况,及时发现各地在房屋征收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分类指导。

(4)建立市、县级房屋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征收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房屋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房屋征收项目确定、实施、补偿与完成项目征收工作等

各项管理业务,同时市级系统可以接收县级系统上传的统计分析数据。

(5)建立全国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发布平台包括部、省、市、县级四级房屋征收信息发布的平台,可以使被征收人及时准确地获取当前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房屋征收工作的公益性、强制性、程序性、有偿性,通过利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完成项目征收工作。

(6)实现部、省、市、县级房屋征收监督与管理一体化建设。

搭建统一的全国房屋征收数据交换平台,建立部、省、市、县四级房屋征收监督和管理系统网络连接,实现四级系统数据互动,数据报告及时上传,任务指令统一分发的功能。

1.4项目建设依据

(1)《宪法》

(2)《物权法》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 号)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 号)

(6)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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