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验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

一、验收的条件与验收组织

(一)、验收条件: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

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工程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必须完成正式设计,并按正式设计文件施工。

2、工程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

1)、工程调试开通后应试运行一个月,并按GB5038表8.2.1的要求做好试运行记录。

2)、建设单位根据试运行记录写出系统运行报告。其内容包括:试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过程是否正常,故障(含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日期、次数、原因和排除情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等。

3)、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3、进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广场,

施工单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使系统主要使用人员能独立操作。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

4、符合竣工要求,出具竣工报告。

1)、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

2)、工程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对照设计文件安装的主要设备;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报备条款以及竣工核算报告等。

5、初验合格,出具初验报告

1)工程正式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对工程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格并写出工程初验报告。

2)初验报告的内容主要有:系统试运行概述;对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对系统功能、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

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对安装设备的数量、型号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BG50348表6.3.2)的复核结果等。

3)系统初验报告应包括:

(1)系统试运行报告

系统试运行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安防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由建设方人员进行,施工方应在试运行期间培训操作人员,使操作人员学会使用,并能处理一般常见问题。施工方应提供培训教材,培训教材的内容包括: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系统功能、主要技术指标及其含义、系统主要器材的功能及技术性能、系统使用方法及操步骤、常见故障的产生原因及解决方法。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时间要连续,试运行人员要每天如实赶写试运行记录GB50348

表8.2.1系统试运行记录。

试运行结束后建设方要写出试运行报告,对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问题的处理结果在试运行报告中应写清楚。

在试运行报告中要明确写出系统的运行情况,系统是否工作正常,功能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建设方是否同意报审工程检测和工程验收。

(2)系统竣工报告

系统竣工报告的要求: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按照设计方案的内容全部建成,并

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建设方)认可后,可以视为工程竣工。

系统有少量非主要项目未按照规定建成,不影响建设

方使用,经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于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办法,系统试运行正常,为建设单位认可,也可以视为竣工。

系统竣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

报告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器材设备,对照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自我评估工程完成的质量状况,并提出工程

的维修服务条款。

(3)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单: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包括:电缆,光缆的敷设室内和室外工程施工检查,建筑物内吊顶线缆敷设和设备的安装,接地装置的安装等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和纪录。

4)系统初验报告内容

系统初验之前由建设方提供系统试运行报告,施工方提供系统竣工报告,由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设计施工荒谬进行初验,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进行初验,初验报告内容:

(1)系统试运行的评述

(2)将合同器材清单与设计方案中器材清单对比,工程安装的器材设备是否与合同清单相同,包括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产地及生产厂家等。

(3)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

(4)系统的主要性能的直观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干扰情况等。

(5)系统施工质量的初验意见(含隐蔽工程随工单,见BG50348表6.2.1)

6、工程检验合格并出具工程检验报告

1)工程正式验收前,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系统功能检验和性能检验。

2)工程检验后由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3)系统检测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在工程初验合格后即可向工程审批管理部门提出工程

检测,检测合格的工程方可以报请验收。建设单位或设计,施工单位均可输检测申报手续。

(1)检验报告的封面和内容应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

的有关规定执行,检验报告应具有:

○1封面

○2工程情况表(包括工程名称、设计施工单位、检测时间、检测依据、检查结论、备注等栏目)

○3检测使用仪器,设备表(检测中使用的仪器,设

备都应列写出来)

○4检测依据:在GB50348标准中明确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将检测委托书送达检测机构时应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变更文件、更改审核单、工程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书等。

工程检测是把握工程质量十分重要的环节,因为检测中心的技术人员利用专业仪器,设备,能够对工程进行细致地、完整的、全面的检测。检测中心是第三方公正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因此,检测报告在验收会上是评定工程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工程验收会只能对工程做宏观的、重点的检查,而工程系统的器材数量、技术指标、功能、安全性能等基本项目都将以检测报告为准。

(2)检测项目:在目前尚无专用标准的情况下,宜检测以下项目:

○1系统实际安装的器材并提供清单

○2系统工作原理

○3系统的连线图

○4系统功能

○5系统主要技术指标的测试

○6系统的供电及备用电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