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笔录及会见报告模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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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笔录及会见报告模版涉嫌罪一案

首次会见工作报告(侦查阶段)

(作者:法纳刑辩)

一、案件当事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因涉嫌罪于年月日被刑事拘留,年月日被逮捕。

二、归案方式

年月日,因被羁押归案/主动投案。

此部分写作:核实归案方式,核查是否存在自首减轻从轻情节。

三、案件经过

1.被羁押人口述案情

被羁押人口述:

此部分如果是内部团队使用,应该安排专人对会见笔录进行整理并形成详细的案件概况,但如果是给客户看的版本,请注意法律关于案件保密的规定,简要概括案情即可。

2.经办律师自行调查情况

律师会见后,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对案件再进行了解,了解的渠道有网络、新闻报道、向侦办人打听等,应进行归纳汇总、筛选并形成案件事实。

3.其他情况

此部分主要是一些有线索但不确定的事实,提醒需要保持关注和核查的情况。

四、法律分析

1.是否构罪?

因侦查阶段无法查阅卷宗,案情概况主要依赖被羁押人的口述和通过外围打听到的情况,必须向委托人特别说明分析的事实基础,以免以后产生误会。

如被羁押人做无罪供述时,律师则需特别审慎地自行辨识口述后形成分析意见,以免错误引导拉高当事人预期,造成当事人的失望。

2.如构罪可能构成何罪?办案机关的定性是否准确?

3.量刑情节分析(加重从重、减轻从轻)

需要在被羁押人的陈述中,挖掘可能的情节。如果有必要再安排会见,并在后续的法律意见书中形成相关意见,争取在起诉意见书中能固定。

4.类似案例检索

说服当事人最好的方式是已经生效的案例。

5.大数据刑期预测

虽有类似案例,但毕竟每个案子都有其特殊性,例如单个量刑情

节的考虑,所以律师应尽可能地针对本案做个刑期预测,并且以该刑期作为日后工作的目标。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侦查阶段首次会见后,律师其实可以做很多工作,例如再次会见、提交法律意见书、调查取证等,律师最好是在此部分写详细,而且是切实可行的行动,目的在于让当事人提前了解律师的工作并清晰每一步工作的价值和目的。

六、风险提示

本报告的法律分析主要是基于被羁押人的陈述(律师假定其陈述属实)和司法实践分析所做的预测,并非律所对辩护结果的承诺,尤其是对于刑期的预测,系我所根据同类案例和执业经验所做的大概预测,因刑期受案件本身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案件信息披露程度的不同,不排除日后需要修正本报告所列的刑期预测及其他法律意见,家属可将该意见当做参考,但不得视为司法机关最终的判决结果。

会见笔录模板

律师会见笔录

作者:田鹏律师(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

会见时间:年月日时至日时分。

会见地点:

会见人: 记录人:

被会见人: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岁,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一、告知身份、确认委托

问:你好,我们是xxx律师事务所的xxx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接受你亲属的委托,担任你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二审阶段)的辩护人,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你是否同意?如果同意,请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答:

【温馨提示】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定要带齐以下必备工作标配:印台、文具、委托书(3份以上)等,否则,不仅需要多次会见来完成本该初次会见完成的工作,而且让家属感觉律师专业水平值得商榷。律师一定要精准打击,节约出有限时间的时间来,高效办案,精深研究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审查起诉后)、法规及判例等,全力辩护。倘若把过多的时间花费在路途及重复工作上,岂不可惜、可悲、可怜……追忆似惘然!

二、询问案情、查明事实

问:请实事求是向我们陈述案情,并如实回答律师的提问,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帮助你,以上你明白吗?

答:

问: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刑事拘留或逮捕?是否收到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答:

问:请你把案情(起因、经过、结果、时间、地点、何人)向律师客观陈述一下?

答:

问: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做无罪的辩解,如果你无法确定,你对认定你涉嫌的犯罪或指控的犯罪是否接受?若接受,请陈述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若不接受,请陈述无罪的理由或者相关证据,请重点说一下。

答:

【温馨提示】

律师初次会见的核心任务是查清详尽的案件事实。如果律师会见闲聊天或漫无边际的嘘寒问暖,会让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术业有专攻,当事人也许只是在法律专业上无知,在其他专业领域乃蛟龙。因此,律师初次会见,应该把办案的核心任务在最短的时间内精准固定--彰显专业,流淌智慧。因此,专业辩护律师应做到:1.聆听,防止先入为主;2.发问,关键问题适当发问,防止当事人走偏;3.简记,核心要件迅速记录,防止遗漏;4.澄清,疑惑点或核心要点再逐一确认,让案

件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达到自我内心确信的标准。

三、了解侦查重点与方向

问:你是哪一天被送进看守所的?进看守所前有无进行体检?

答:

问:在会见你之前,侦查机关总共审讯过几次?到看守所后提审过几次?你怎么回答的?现将陈述的笔录内容告诉我一下。

答:

问:侦查机关给你做的笔录你是否都认真看过、校对过?

答:

问:侦查机关笔录记载的内容与你说的是否一致?每页笔录你有无签字捺印?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问:有无你在场的情况侦查机关对相关场所或人身进行过搜查的情况?有无让你进行过辩认?

答:

问:搜查时有几个办案人员?有无出示搜查证,扣押了哪些物品?有无其他见证人在场?

答:

问:侦查机关在提审你的时候有无对你打骂、恐吓、威胁、刑讯逼供、冻、饿、烤、晒、疲劳审讯?

答:

问:如果存在以上非法取证情形,请问何人、在何时、何地实施了以上何种行为?

答:

问:如果再次被刑讯逼供,应当准确记下刑讯逼供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并在第一时间向驻所检察官或管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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