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政协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88.04.09•【文号】•【施行日期】1988.04.09•【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1988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委员宋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附:1.修改后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88年)2.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1988年)3.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后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1988年)(略)修改后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88年)根据政府机构改革要建立一个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的长远目标,以及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今后五年改革的目标是,转变职能、精干机构、精简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克服官僚主义,逐步理顺政府同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的关系。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减少政府机构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职能,增强宏观调控职能,初步改变机构设置不合理的和行政效率低下的状况。
这个改革方案,适当裁减一些专业管理部门,完善或新建一些综合和行业管理机构。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一、拟撤销的部、委12个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⒍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⒏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⒐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⒓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二、新组建的部、委9个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⒎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⒐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三、保留的部、委、行、署32个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⒓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⒖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⒗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⒘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⒙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⒛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3、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2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2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2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7、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2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31、中国人民银行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四、转为事业单位的1个新华通讯社五、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委41个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⒒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⒔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⒚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⒛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2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24、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25、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26、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27、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28、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2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3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31、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3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3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3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3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3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3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40、中国人民银行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1988年)──1988年3月28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宋平我受国务院委托,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作一些说明,请大会审议。
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
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布日期】1995.01.14•【文号】•【施行日期】1995.01.1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1995年1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优势。
它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并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提出的要求,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第二条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目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发挥作用开辟畅通的渠道,集思广益,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协助并推动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各方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在共产党领导下各党派的团结合作;贯彻执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全国政协历届历次会议
全国政协历届历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1954年9月,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诞生。
从此,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每年一次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成为中国最庄重的政治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03.31•【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988年3月3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陈丕显)各位代表:我受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彭真委员长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党和国家领导全国人民深入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坚决实行拨乱反正,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同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法律化、制度化。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
九年来,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逐步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按照1982年宪法选举产生并行使职权的。
五年来,常委会在彭真委员长的主持下,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下,严肃认真地履行宪法所赋予的职责,坚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在上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特别是立法工作加快了步伐,制定了一批重要法律;审议决定了一批重大事项,包括人事任免事项;加强了监督工作;改进了代表联系工作;进一步开展了外事活动;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工作机构建设也有所加强。
从而更有效地发挥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促进和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六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五年内,审议通过了37件法律,10件补充修改法律的决定,16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63件。
其中有52件是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同时,常委会还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两个法律草案提请这次大会审议。
考点10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祖国统一和对外关系-2022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考点帮
考点10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祖国统一和对外关系【备考策略】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高考近5年涉及的不多,题型以选择题为主,也有非选择题,新政协的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是考试命题的重点。
复习本单元要加强对现实有较强借鉴意义的知识点的复习,注意不同时期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演变过程,切实理解一些重要的历史概念,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等,适当联系必修二、必修三中与这一内容相关联的经济、思想等知识。
【重要考向】一、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二、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现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条件(1)军事:国民党反动政府已被推翻,解放战争在全国基本取得胜利。
(2)理论:1949年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为新中国的成立做了理论和路线方针准备。
(3)筹备: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确立了首都、国旗、代国歌;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建国初施政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
2.成立: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
3.意义:①对中国: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前提条件;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中国进入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
②对世界:继俄国十月革命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世界历史最重大的事件;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历史解释】新中国巩固政权的斗争(1)追歼残敌:至1950年夏,基本上歼灭了大陆的国民党残余军队和武装土匪;1951年,和平解放西藏。
至此,除台湾和少数沿海岛屿外,中国领土全部解放。
(2)土地改革:到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向国家交“公粮”。
近10年《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研究综述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历史决议,全面、客观地回顾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到1935年的历史,重点阐述了六届四中全会年到遵义会议前党内历次错误路线的表现,并且分析了错误产生的根源,它凝结了全党智慧的结晶。
2000年以来,关于《决议》的研究,出现了一批理论成果。
其中专门研究《决议》的期刊论文约14篇,相关研究的论文(主要指《决议》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比较研究)约10篇,但是相关专著还未产生。
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推动学界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决议》形成的过程研究毛泽东在抗战期间发表了一系列著作,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方法阐明国家的性质,革命的性质、动力、对象、任务等。
他的思想在党内产生强烈影响,但是党内在指导思想上还存在分歧,容易使党员干部产生错误认识。
所以有学者提出:“为了实现党内思想上、政治上的团结统一,1942年,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以反对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为最主要任务的整风运动。
在此基础之上,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了建党以来的经验教训,对若干党内历史问题尤其是六届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出了正式结论。
”[1]简言之,《决议》的发表是为了总结经验,统一全党思想。
关于《决议》的形成过程,以往的研究认为,1941年9月至10月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组织清算过去历史委员会,由毛泽东、王稼样、任弼时、康生、彭真五人组成,以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结论草案》(简称《结论草案》或《历史草案》)为基础进行编写[2]。
任弼时于1944年5月完成第一稿,即《检讨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
接着,经过胡乔木、任弼时、张闻天再次修改,毛泽东又七易其稿,最终在1945年4月15日改出了交六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新的修改稿[3]。
但是现在许多学者都强调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七大和七届一中全会第一次会议上,与会人员对《决议》仍然继续发表意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作用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作⽤考点:第⼀届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作⽤1.第⼀届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地点1949年9⽉,第⼀届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2.第⼀届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内容:①选举了中华⼈民共和国中央⼈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泽东为中央⼈民政府主席;②确定五星红旗为新中国的国旗;③以《义勇军进⾏曲》为代国歌;④北平改名为北京,作为新中国的⾸都;采⽤公元纪年⑤在⾸都天安门⼴场建⽴⼀座⼈民英雄纪念碑。
⑥通过了《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3.第⼀届政治协商会议的作⽤:为新中国的成⽴准备了条件4.《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作⽤(拓展点)《共同纲领》在第⼀届⼈民代表⼤会召开之前起了临时宪法的作⽤。
难点微析1.第⼀届政协会议以《义勇军进⾏曲》为国歌的原因:①义勇军进⾏曲》诞⽣于抗⽇战争时期,曾经激励了⽆数中华⼉⼥奋起抗⽇。
②以这⾸歌曲为国歌,能够时刻激励中国⼈民居安思危,继承传统,奋发图强。
2.为什么说《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通常规定了⼀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主要义务和基本权⼒等,《共同纲领》对这些都有规定,因⽽具备了宪法的作⽤。
但是宪法应该由普选的⼈民代表⼤会来制定,⽽此次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全国⼈民代表⼤会召开前,代⾏全国⼈民代表⼤会的职责。
因此,《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
易错微析1.第⼀届全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地点易错。
第⼀届全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不是北京,此时的北京还叫北平。
2.把《共同纲领》作为中华⼈民共和国临时宪法(施政⽅针)的会议易混淆。
第⼀届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但把《共同纲领》作为中华⼈民共和国临时宪法或者施政⽅针的会议是中央⼈民政府第⼀次全体会议。
例如1下列哪项不是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A采⽤公元纪年法 B以《共同纲领》作为中央⼈民政府的施政⽅针C以北平为⾸都并改名为北京 D以《义勇军进⾏曲》为代国歌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对历史知识的识记和辨析能⼒。
1989-2005年历次政协会议
1989-2005年历次政协会议[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1989年3月29日至4月2日在如城举行。
出席会议的县政协委员245人,在如皋的省、市政协委员,曾经担任政协工作的老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贲正社副主席代表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潘信征副主席代表七届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如皋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潘宝才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报告;协商、酝酿了县长候选人。
县政协明道奎主席到开幕词,黄道贯副主席致闭幕词。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潘宝才、石秀峰、储长林、孙德明、刘桂江出席了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县政协主席明道奎、副主席贲正祥、潘信征、黄道贯、马云鹏主持了会议。
[政协如皋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3月18日至22日在如城举行。
出席会议的县政协委员247名,因事病请假的10人。
在如皋的省、市政协委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领导同志,县政协的老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贲正祥副主席代表七届政协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和潘信征副主席代表七届县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如皋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长石秀峰作的《如皋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部门的有关报告。
[政协如皋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991年8月10日至14日在如城举行。
出席会议的县政协委员249名,因事因病请假的10名。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如的省、市政协委员,县政协的老领导列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委员们认真听取和协商讨论了县长石秀峰作的《如皋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汤建华作的《关于制定如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的说明》、计委主任曹林书作的《关于如皋县199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计划(草安)的报告》、财政局局长葛存斋作的《关于如皋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纪实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纪实作者:武春霞来源:《共产党员·上半月》 2019年第9期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胜利闭幕。
这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此后,人民政治协商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今天,让我们再次转动时光轴,追寻历史的足迹,探究70年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精彩往事。
响应号召,积极筹备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在第五条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很快得到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热烈响应。
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等民主党派与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合发表通电致毛泽东,拥护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指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是“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本旨,曷胜钦企”。
收到毛泽东复电后,从1948年8月起,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和著名的无党派民主人士开始进入解放区。
一部分到达中共中央统战部所在地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一部分到达中共中央东北局所在地哈尔滨。
经过反复协商,在11月下旬,中共中央首先同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达成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确定在1949年召开新政协,决定由23个单位代表组成新政协筹备会。
政协确定新政协的使命,把原来规定“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发展为直接宣告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这是因为新政协本身,就带有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即可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地点选在北平。
1949年1月北平解放后,进入东北、华北解放区和继续由香港、上海北上的民主人士很快汇集到了北平。
3月,中共中央在开完七届二中全会后,也迁入北平。
历届政协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1日~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0月~1954年12月) 第一次会议(1949.10.9)第二次会议(1950.6.14~23)第三次会议(1951.10.23~11.1)第四次会议(1953.2.4~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1954年12月~1959年4月) 第一次会议(1954.12.21~25)第二次会议(1956.1.30~2.7)第三次会议(1957.3.5~2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 第一次会议(1959.4.17~29)第二次会议(1960.3.29~4.11)第三次会议(1962.3.23~4.18)第四次会议(1963.11.17~12.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1965年1月~1978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64.12.20~1965.1.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 第一次会议(1978.2.24~3.8)第二次会议(1979.6.15~7.2)第三次会议(1980.8.28~9.12)第四次会议(1981.11.28~12.14)第五次会议(1982.11.24~12.1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 第一次会议(1983.6.4~22)第二次会议(1984.5.12~26)第三次会议(1985.3.25~4.8)第四次会议(1986.3.23~4.11)第五次会议(1987.3.24~4.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88.3.24~4.10)第二次会议(1989.3.19~27)第三次会议(1990.3.18~29)第四次会议(1991.3.23~4.4)第五次会议(1992.3.18~2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1993年3月~1998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93.3.14~27)第二次会议(1994.3.8~19)第三次会议(1995.3.3~14)第四次会议(1996.3.3~13)第五次会议(1997.2.27~3.1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98.3.3~14)第二次会议(1999.3.3~12)第三次会议(2000.3.3~11)第四次会议(2001.3.3~12)第五次会议(2002.3.3~1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2003年3月~2008年3月) 第一次会议(2003.3.3~15)第二次会议(2004.3.3~12)第三次会议(2005.3.3~12)第四次会议(2006.3.3~13)第五次会议(2007.3.3~1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2008年3月~2013年3月) 第一次会议(2008.3.3~14)第二次会议(2009.3.3~12)第三次会议(2010.3.3~13)第四次会议(2011.3.3~13)第五次会议(2012.3.3~1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2013年3月——)第一次会议(2013.3.3~1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1日~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0月~1954年12月)第一次会议(1949.10.9)第二次会议(1950.6.14~23)第三次会议(1951.10.23~11.1)第四次会议(1953.2.4~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1954年12月~1959年4月)第一次会议(1954.12.21~25)第二次会议(1956.1.30~2.7)第三次会议(1957.3.5~2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第一次会议(1959.4.17~29)二次会议(1960.3.29~4.11)三次会议(1962.3.23~4.18)四次会议(1963.11.17~12.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1965年1月~1978年3月)第一次会议(1964.12.20~1965.1.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第一次会议(1978.2.24~3.8)第二次会议(1979.6.15~7.2)三次会议(1980.8.28~9.12)4次会议(1981.11.28~12.14)5次会议(1982.11.24~12.1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第一次会议(1983.6.4~22)第二次会议(1984.5.12~26)第三次会议(1985.3.25~4.8)四次会议(1986.3.23~4.11)第五次会议(1987.3.24~4.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一次会议(1988.3.24~4.10)第二次会议(1989.3.19~27)第三次会议(1990.3.18~29)四次会议(1991.3.23~4.4)第五次会议(1992.3.18~2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1993年3月~1988年3月)第一次会议(1993.3.14~27)第二次会议(1994.3.8~19)第三次会议(1995.3.3~14)第四次会议(1996.3.3~13)五次会议(1997.2.27~3.1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第一次会议(1998.3.3~14)第二次会议(1999.3.3~12)第三次会议(2000.3.3~11)第四次会议(2001.3.3~12)第五次会议(2002.3.3~1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2003年3月~2008年3月)第一次会议(2003.3.3~15)第二次会议(2004.3.3~12)第三次会议(2005.3.3~12)第四次会议(2006.3.3~13)第五次会议(2007.3.3~1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2008年3月~2013年3月)第一次会议(2008.3.3~14)第二次会议(2009.3.3~12)第三次会议(2010.3.3~14)第四次会议(2011.3.3~13)第五次会议(2012.3.3~1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2005年修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200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布日期】2005.02.28•【文号】•【施行日期】1995.06.0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1995年6月5日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2005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
第二条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专门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第四条专门委员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以及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从实际出发开展工作。
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就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选择其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与合作;组织各种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制度第五条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应按照有利于联系各界、各方面人士,自愿、协商和便于组织经常性活动的原则,统筹安排。
新中国初期的政治建设
1956年建立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
1947年建立内蒙古自治区
1958年建立宁夏 回族自治区
1965年建立 西藏自治区
1958年建立广西 壮族自治区
总结:新中国初期政治建设
• 一、基石——新中国的成立 • 二、内容——三大制度
可以归纳为 “一次典礼、二个法律、三大制度、 四次会议”
“一次典礼”指天安门广场上举行的开国大典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明确提出: 《共同纲领》 正式建立:1954年 一届人大会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 内容:国家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 特点: 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性质: 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意义:开创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A
A
B
6.1949年至1953年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A.全体会议代表是在选举基础上产生 B.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C.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D.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7.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 督”的方针,是为了 A.发展统一战线 B.取得民主党派的拥护 C.改造民主党派 D.更好地扩大民主,团结民主党派进行社会主义 建设
2.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初步建立: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 (2)正式确立:
1954年宪法 1954年二届政协 政协职能变化
(3)发展完善: 1956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1)原因: (2)确立过程
《共同纲领》中规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文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 第⼆⼗条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党派⼈⼠、⼈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港特别⾏政区同胞、澳门特别⾏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组成,设若⼲界别。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地⽅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第⼆⼗⼀条 凡赞成本章程的党派和团体,经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个⼈经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亦得参加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参加地⽅委员会者,由各级地⽅委员会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办理。
第⼆⼗⼆条 参加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委员会的单位和个⼈,都有遵守和履⾏本章程的义务。
第⼆⼗三条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地⽅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的决议,下级地⽅委员会对上级地⽅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的义务。
第⼆⼗四条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第⼆⼗五条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员过半数通过。
各参加单位和个⼈对会议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的义务。
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第⼆⼗六条 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委员会的委员,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 参加中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委员会的单位和个⼈,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政⽅针和各该地⽅重⼤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作⼈员的⼯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人民政协“四定”的来龙去脉
人民政协“四定”的来龙去脉作者:叶介甫来源:《党史文苑》2021年第12期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它是统一战线组织,更是政治组织。
下面笔者将通过介绍人民政协创建时的定名、定性、定位、定职,来回答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
定名人民政协的全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毛泽东倡导、经过党中央集体研究,以及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共同讨论后确定下来的。
为什么把会议名称定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里明显是沿用“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的名称。
因为1945年8月至10月,毛泽东接受蒋介石的电邀,与周恩来等一同赴重庆,同蒋介石进行了“重庆谈判”,蒋介石迫于全国人民要求和平的压力,于10月10日签订了《双十协定》。
但是几个月后,国民党反动派就背信弃义,撕毁了1946年1月的停战协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起人民解放的大旗反击国民党的进攻,在全国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中国共产党重新准备召开各民主党派团体会议,协商建国大事。
“政治协商会议”名称沿用下来,但其含义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政治协商会议”,而是赋予新的含义:一是在全国即将解放的新形势下共同商讨建立新的政府、建立新中国的问题;二是区别于旧的议事办法。
旧民主主义议会中的议事办法是“到开会的时候才把只有少数人了解的东西或者是临时提出的意见拿出来让大家来讨论决定”,“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使大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达成共同的协议。
”周恩来指出,“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让国民党破坏了。
可是大家都熟悉这一组织形式,所以今天我们沿用这个名称,而增加了新的内容”。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中共第七届历次中央全会
中共第七届历次中央全会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45年6月19日在延安杨家岭召开。
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书记处书记;毛泽东等13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根据党章关于“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的规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49年3月5日─13日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34人,候补中央委员19人,列席的重要工作人员有11人,因为交通条件等原因缺席者20人。
毛泽东主持了会议,全会听取并讨论了毛泽东的报告即《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批准了1945年6月七届一中全会以来的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批准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批准了毛泽东主席关于以八项条件与南京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基础的声明。
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确定了在彻底摧毁国民党统治、夺取全国胜利后,把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规定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
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和《关于军旗的决议》。
《关于军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
全会提出了迅速夺取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的目标和组织这个胜利的各项方针。
全会根据当时三大战役后国民党军队已经被基本消灭的事实,认为今后消灭残余的100多万国民党军队的方式,主要有天津、北平、绥远等三种方式。
天津方式是战斗的方式,北平方式是和平改编的方式,绥远方式则是暂时让其原封不动,待条件成熟后再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进行改编的方式。
会议指出,天津方式仍然是首先注意和必须准备的方式,但是,在当时的形势下,按照后两种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是增加了,应当注意和学会运用这些方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2018年修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2005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8月22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体会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体会议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委员会)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最高形式。
第三条全体会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体现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促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第四条全体会议坚持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方针,广开言路,求同存异,民主协商,集思广益,鼓励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每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须在每届第一次会议举行一个月前,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
它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
这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又有利于更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
产生与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又称“新政协”,以别于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在重庆谈判,决定为组诸新政府而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个方面。
同年11月,国民党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遂使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解体。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国外华侨积极响应,参加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1月30日,北平宣布和平解放。
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参加会议的有23个单位的代表共134人。
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
参加会议的有46个单位的代表共662人。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
中国共产党历史28讲——第10讲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和新中国的筹建
随着战略决战的胜利和革命即将在全国胜利,中国共产党于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制定了促进革命取得全国胜利的方针,提出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规划了革命胜利后建立新中国的蓝图。
会后,中共中央从西柏坡迁到北平,筹备并召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从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做了充分的准备。
一、七届二中全会的召开和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人民解放军取得辽沈、淮海和平津三大战役的胜利后,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基本被歼灭,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已成定局。
在这种形势下,中共中央于1949年1月6日至8日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由毛泽东负责起草的《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的指示。
这一指示提出:“北平解放后,必须召集第七届第二次中央全体会议。
这个会议的任务是:(l)分析目前形势和规定党的任务;(2)通过准备提交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的草案;(3)通过组成中央政府的主要成分的草案;(4)批准军事计划;(5)决定经济建设方针;(6)决定外交政策;(7)其他事项。
”①此次政治局会议结束后,中共中央为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从2月中旬起,中共中央陆续向在前线和各地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发出通知,要求他们于2月底以前到达中央驻地。
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于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西柏坡召开。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34人(中央委员出缺4人,由中央候补委员递补出席3人),候补中央委员19人,列席会议的n人。
全会主席团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5人组成。
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向全会作了报告。
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等同志就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工业和城市工作等问题作了重要发言。
全会批准1945年6月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批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批准毛泽东关于以八项条件作为与南京国民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军事集团举行和平谈判的基础的声明,并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相关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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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文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临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政治决议(草案)
(2007年8月日政协临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漳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8月17日至19日在河北锦江迎宾馆举行。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中共临漳县委书记胡梦玲同志和市政协同志的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郭庆昌同志代表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刘祥同志代表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临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了代县长李文海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报告。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委委员,审议通过了大会各项决议,决定了提案联络委员会、文史文卫委员会委员和各工作组正、副组长。
各位委员欢聚一堂,畅所欲言,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履行职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共商全县发展大计。
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会议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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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是一次继往开来、催人奋进的大会。
会议拥护胡梦玲同志代表中共临漳县委所作的重要讲话,认为中共临漳县委对县六届政协五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七届政协提出殷切希望和要求,为新一届政协指明了政治方向、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这是对七届政协的关心、支持、鞭策和鼓励,对搞好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一致赞同李文海代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报告。
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符合实际,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思路和措施符合临漳实际,切实可行。
会议期间,委员们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为关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着眼于“开放兴县、项目立县、工业强县”战略,围绕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临漳两大主要任务,就培育特色主导产业、科学推进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城镇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三产经济、持续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社会保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希望各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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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政协临漳县第六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共临漳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协的直接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大旗,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会议一致同意县政协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认为这两个报告对县六届政协五年来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表示赞同。
县政协六届委员会的工作和经验以及提出的工作建议,为七届政协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委员们向为我县政协工作付出辛勤劳动、作出显著成绩、不再担任七届政协领导和委员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会议指出,政协临漳县第七届委员会正处在新的发展时期。
新形势、新任务为人民政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七届政协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要继续把学习摆在突出位臵,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
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为构建和谐临漳贡献力量。
要坚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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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促进临漳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献计出力。
要坚持开拓创新,为政协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要切实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号召,全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臶,更加地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临漳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协的直接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干事、创业、为民,为开创我县政协工作的新局面,推动我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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