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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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施情况的汇报
——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全县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我局认真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作,成立了以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局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和要求。举办了多期《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培训班,举办经营者培训班9次;购买张贴食品安全油画5000张,散发宣传资料20000多张。各工商所也采取了丰富多彩的形式对监管工作人员和食品经营者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1、成立了以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内设机构消保股具体负责,各基层工商所监管落实,各工作人员分片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体制。建立了许可审查、食品源头治理、典型示范、经营者自律、不合格食品退市和临过期食品预警等工作,努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2、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各基层工商所与县局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食品安全巡查工作人员与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与工商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递交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制订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流通许可岗位责任制》、《食品流通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食品流通许可首问责任制》。贯彻落实了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和省局《湖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规定》等。
4、每年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对一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作出规划。
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落实监管责任。为准确地掌握食品经营主体的状况,我局多次组织了食品经营主体清查,对合符条件的颁发证照,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取缔。到目前为此,我局共为1499户食品经营主体建立了信用档案和电子台账,取缔了89户食品经营户。在建立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的同时,我局对食品经营主体按A、B、C、D等级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对违法经营户归入C、D信用等级,实行重点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人,要求责任人定期巡查,巡查情况录入电脑。
二是以推行“一票通”为重点,完善食品进销货台账管理。
三是以节日食品为重点,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食品安全整治。以季节性食品为重点开展季节性食品安全整治。对重点食品如乳制品、成品油等开展专项整治,对问题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场所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开展专项整治。两年来,我局共开展专项整治30多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58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9290户次,查获各类问题食品6120公斤,总价值25.25万元。
四是加强食品质量监测。一方面我局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食品的定向检测,每年抽检食品几十组;另一
方面我局利用快速检测箱,开展了快速检测活动,每年快速检测食品1840批次。对初检不合格的食品采取禁止销售、下柜等临时性控制措施和回查跟踪监督,对复检仍不合格的采取了销毁、召回、行政处罚等严肃处理措施。
五是加大食品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力度。为确保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在食品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违章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两年来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57件,罚没金额387700元。
四、经费保障和部门配合协作情况
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要求,结合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逐年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2009年度计划安排食品监管经费4万元,实际使用4.1万元,2010年度计划安排食品监管经费5.7万元,实际使用7万元,2011年度计划安排食品监管经费7.84万元。上述经费主要用于食品检测,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免费发放,食品“一票通”、食品台账登记本免费发放等。
在做好自身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我局还经常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采取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对于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受理,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
部门处理。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分工还不很明确,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权属不清,导致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二是经费保障还有一定困难,现有的经费保障还远远达不到对食品市场监管到位的要求。就我局来说,①免费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按最低成本费25元计算,每年新办、变更600户,就需要1.5万元;②免费发放“一票通”或台账登记本,按成本价每本5元,每户每年发放2本计算,每年需费用1.5万元,然而,一般批发户每年需“一票通”多达几十本、上百本。③快速检测购买试剂,我局每年按中等使用试剂量,每年安排购试剂费用0.8万元。而这些检测结果运用无法律依据,只能作为初步筛查数据。④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检测费用过高,每个品种检测费(含检测费、购买产品费用)就需要800元左右,去年我局抽检了50个品种,费用达4万余元。但对于市场上成千上万的食品品种,数十个品种的抽检,无异于杯水车薪,达不到监管效果。
三是受有关企业保护规定的制约,部分执法人员不敢大胆监管食品安全工作。《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每月1—20日对企业开展检查。因此造成部分执法人员有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