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遗失后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暂行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暂行管理办法(遗失后补证明)

•/jwc/news.aspx?EducationalAdministration /jwc/2011/newsv/845671515127491.html

•2011-8-29 16:37:53 来源于:教务科作者:梁宏军审核人:

教务科科长点击量:45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及《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科大政发[2005]59号)相关规定,学生的毕业(学位)证书如果遗失或者损坏,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为我校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已领取毕业(学位)证书;

(二)毕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者方可申请。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登有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启事的报纸(市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报纸),启事中应声明毕业(学位)证书原件作废,其内容包括姓名、学校名称、证件名称及编码;

(二)填写《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登记表》;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二寸照片二张;

(五)交纳工本费收据;

三、办理时间。

每学期办理两次(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二)学院领导审核后,在《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本办法自从2006年7月起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科大校历:/xl.htm

申请表下载: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此表用于遗失后补证明).doc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