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遗失后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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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学位证明书暂行管理办法(遗失后补证明)
•/jwc/news.aspx?EducationalAdministration /jwc/2011/newsv/845671515127491.html
•2011-8-29 16:37:53 来源于:教务科作者:梁宏军审核人:
教务科科长点击量: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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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及《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科大政发[2005]59号)相关规定,学生的毕业(学位)证书如果遗失或者损坏,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为我校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已领取毕业(学位)证书;
(二)毕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者方可申请。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登有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启事的报纸(市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报纸),启事中应声明毕业(学位)证书原件作废,其内容包括姓名、学校名称、证件名称及编码;
(二)填写《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登记表》;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二寸照片二张;
(五)交纳工本费收据;
三、办理时间。
每学期办理两次(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二)学院领导审核后,在《湖南科技大学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本办法自从2006年7月起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科大校历:/xl.htm
申请表下载: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此表用于遗失后补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