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异常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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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庆华煤矿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预案
编制日期: 2017年02月25日
编制单位:习水县庆华煤矿通防部
会审意见
贯彻学习签字
贯彻人:贯彻时间:
目录
习水县庆华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是有效预防矿井瓦斯灾害事故,提高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出现故障,就中断了井下各个监控地点的数据传输,无法对井下的情况做出及时有效的判断;一旦井下发生事故,不能统筹全局,做到及时正确的指挥,使事故进一步恶化,造成事故扩大化,造成巨大的损失。
引发系统故障事故的隐患原因分析:
1、地面监控室故障(软件、硬件或病毒感染)导致整个系统瘫痪。
2、监测分站故障导致区域性信号无法正常监测。
3、传感器、断电器等调校不准或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监测,发生误报、漏报或闭锁误动作、不动作。
4、传输线路短路、抽线或其他原因干扰导致信号衰弱,地面监控室无法监测、监控现场设备。
第二章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矿井监控系统一旦出现异常,立刻安排监控巡查人员进行巡查分析,查找原因,及时落实排除,恢复监控正常运行。
2、调度室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当班瓦斯检查员和监控维修工。
3、调度室通知井下出现监控系统问题的工作地点,瓦检员要加强瓦斯检查。
4、值班矿领导在地面时,应立即赶到监控中心室指挥;若在井下应立即现场进行指挥工人进行监控系统排查。
5、机电部派专职电工检查电源线路,如果是线路连接问题或设备硬件故障,要及时维修,恢复正常运行;
6、一旦设备软件设施故障,不能维修的,立刻汇报公司并联系厂家。
(1)、若监控主机发现某测点断线、短路、无应答、通知监控维护工到现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2)、若监控主机出现存不住数据、不能正常运行、监控主程序弹出故障提示通知监控维护工进行处理。
(3)、若监控主机出现系统软件错误、数据库混乱、功能丢失等系统现象联系厂家。
7、无人工作地点设置警戒,没有瓦检员的陪同,严禁任何人进入。
8、煤矿主要领导人要采取正确的恢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9、对于数据无法传输现象要及时向区域公司汇报原因及处理措施和结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监控系统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矿主要领导指挥,由机电维修工、监控维修工、专业技术人员、监控操作人员及设备生产厂家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置安全监控系统事故处理指挥机构指挥长、副指挥长、各成员单位及规定其相应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1)指挥机构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
指挥长:矿长卢天龙
副指挥长:总工程师王传顺、安全副矿长赵年远、生产副矿长车勇、机电副矿长袁志中、通防副总陶长和、地测副总
成员:其他矿级领导、监控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控室。
办公室主任:生产副总车勇(兼),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电话:8000 , 8001
办公室职责:提供监控系统维修技术支持,参与应急方案拟定。
搜集整理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系统原因和
责任;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工作、完善应急处理方案、发布井下撤人命令、根据监控系统故障处理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故障处理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管理机构发出必要的请求,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技术组、后勤物资保障组。
(2)现场抢救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赵年远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车勇、地测副总、地面负责人
成员:安全员和辅助救护成员等
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3)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王传顺
副组长:通防副总陶长和、地测副总陈月高
成员:技术员
职责: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
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地面负责人
副组长:采购员、工伤负责人
成员:综合办及机电部相关人员
职责:保障应急物资的供应与储存。
3、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
(1)指挥长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
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指挥长
协助指挥长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相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矿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
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初次调度命令。
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
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
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矿调度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指挥长部命令。
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救援情况。
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指挥长赋予的其它任务。
(6)在灾情发生时,现场的瓦检员要加强瓦斯、一氧化碳浓度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
(7)通风部门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资料、监控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负责应急工程处置和应急措施编制。
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执行应急通风工程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
(8)安全部门负责人
负责应急预案编制的组织工作。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
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9)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0)机电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及时抢修。
(11)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预防与预警应急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是防范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重要关口。
各单位要把建立预防、预警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工隐患排查,发现事故征兆作为预防与预警的基础。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监控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2、监控维修工要熟悉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同时机电部也要安排专职电工定期对监测监控系统电源及其他电路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3、了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4、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5、了解有关煤矿的实例,并加强此方面的演习训练。
6、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以上的距离。
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二、防范措施
1、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整定后的传感器非专职调校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
2、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地面主机部分专人专管、专机专用,严禁将主备机和服务器用作他用,严禁利用主备机和服务器上网或其他任何工作,系统必须备足相关备品、备件。
3、安全监测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长、总工,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5、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具有安全措施。
6、瓦斯断电器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远动开关或甩掉控制线路。
7、井下值班电工必须每天对所使用的瓦斯断电器及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严禁不通过瓦斯断电器闭锁供电。
8、瓦斯超限时,瓦斯断电器动作实现断电。
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他方式复电。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任意改变安全监测的位置、中断监测设备的运行,不
得损坏监测设备。
10、安全监控系统的系统调整、地址修改由专职技术人员按矿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其他人一律不得擅自执行、调整。
修改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三、人工排查隐患
1、监控维修工和机电电工要定期对监控系统信号传输电缆及电源和其他电缆检查。
2、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的接线图。
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监控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4、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5、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种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
6、设置重点监控地点,监控员必须每小时对重点监控地点甲烷浓度进行填写,
对有异常变化地点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值班矿领导,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接到瓦斯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发生瓦斯超限等异常后的处理措施
1、地面监控室出现故障,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在抢修期间必须向值班矿长、总调度值班长及上级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说明故障原因,现场采取的措施,预计抢修时间。
如硬件故障,备用设备立即投入使用;系统恢复正常后,必须分析故障原因,查找存在隐患,同时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或补齐。
软件原因造成故障,事后能重新安装的要通知安全监控服务中心人员重新安装,不能安装的要联系服务中心处理。
2、监控分站故障后,立即组织备用分站下井更换,同时汇报矿值班矿长、总调度值班长及上级主管部门监控中心,单位作好应急准备。
3、传感器或断电器出现问题后,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更换,并查找原因分析处理。
4、由于传输线路原因造成故障的,立即组织人员排查,短时间无法恢复的,及时向值班矿长、总调度值班长及上级主管部门监控中心汇报,立即组织更换新缆线,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状态。
5、是瓦斯涌出异常造成瓦斯超限,立即撤出作业及受威胁区域作业人员,启动预警行动预案。
五、预警行动
对监控系统事故预警采取预警反响行动,重大预警事件要立即报告公司、县安监局监控中心。
按程序向相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要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要及时通过矿调度室发布预警信息并立即下达处置措施。
(一)、瓦斯传感器报警应急预案
监控室必须24小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时刻监控,当系统出现异常信息、报警信息或图像、监控数据异常要及时通知值班干部、通防科、井下现场、项目部及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检查处理。
1、瓦斯传感器调校测试报警
监控维护人员在对井下瓦斯传感器进行正常调校和测试之前,必须提前向监控室、值班干部及通防科汇报,监控室接到汇报后应在井下调校和测试前向公司、县安监局监控中心汇报情况,如未汇报就擅自进行调校和测试造成一定后果的,要按事故接受处理。
2、瓦斯传感器报警
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传感器报警时,监控室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矿值班干部及时撤出井下受威胁区域作业人员,同时值班人员要立即调查造成报警的原因,同时要立即联系井下瓦斯检查员对现场瓦斯情况进行测定,井下瓦检员并将测定的结果汇报通防科,然后由通防科将井下测量结果反馈给矿方。
(1)、如果现场检测瓦斯情况正常,则说明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信号线和电
源线出现线路故障,此时信息中心要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具体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属于监控维护责任范围的,监控维护应立即下井解决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未处理完毕的,对监控维护人员罚款100元。
属于其他单位责任范围内的,监控室应严格按照故障处理程序通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责任单位处理,责任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未处理完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如果实属瓦斯超限报警时,通防科要立即分析引起瓦斯超限的原因,并由瓦斯检查员向监控室及通防科详细汇报井下具体情况,通防科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再根据现场实际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
1)井下掘进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甲烷浓度达到%时:
①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瓦斯检查员对现场的气体情况和瓦斯探头进行检查和比较。
②瓦斯检查员在查明现场气体情况确认后立即将现场实际情况汇报矿监控室和值班干部,然后在其进风巷与安全员一起对现场的气体情况进行监护并及时向监控室汇报。
③监控室值班员发现井下浓度达到%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后,立即向矿方值班领导和工作面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超限地点、时间的记录,时刻注意观察超限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④矿监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瓦斯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并将情况向驻矿领导、值班领导、公司和县安监局监控中心汇报。
⑤值班矿领导或调度员立即通知矿方和施工方值班人员组织查明原因。
⑥施工单位和通防科有关人员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即到办公室集合,成立现场事故处理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会议,对现场的情况进行分析,由通防科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⑦组织处理好后,由值班领导或调度室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2)井下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甲烷浓度达到%时;
①现在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将所有作业人员停止工作,人员撤离到主要进风巷,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警戒,严禁人员进入可威胁区域,并汇报矿调度室和监控室。
②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切断工作面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安全监测系统控制失效不能切断电源,必须落实电工手动切断所有的电源)。
③安全监测系统地面监控室要记录好超限断电时间和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向矿总工汇报。
④矿监控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的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⑤监控室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防科和值班领导组织查明原因。
⑥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通防副总、矿总工程师,值班领导根据瓦斯超限情况按程序向公司和县安监局监控中心汇报瓦斯超限采取的措施。
⑦通防科和值班领导未到达现场前,由瓦检员和安全员在现场监护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监控室汇报。
⑧通防科和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带领瓦检员,安全员一起查明瓦斯的来源。
涌出的浓度、压力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矿监控室,具体的瓦斯处理工作。
由通防科制定处理措施,汇报矿井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采取措施处理好后向调度室详细汇报治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值班领导将瓦斯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向公司和县安监局监控中心汇报。
3)工作面及巷道其他地点,体积大于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时。
①现场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汇报监控室同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地面。
②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井。
③监控室值班人员时刻观察瓦斯变化,每隔5分钟检查一次,并及时向矿通风副总工或总工进行汇报。
④监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将超限地点,时间,汇报人姓名,现场气体情况作详细记录。
⑤调度室值班人员在1分钟内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通防副总、矿总工程师、矿长。
⑥在5分钟内通知县煤安局瓦斯综合治理中心,并启动瓦斯事故应急预案,通知救护队立即出动,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学习措施后下井进行处理。
⑦监控室值班员负责通知各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到办公室集合。
⑧接到报警的科室、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立即到办公室集合,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会议,根据现场情况,分析气体的来源和大小,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现场情况无法控制,汇报总指挥后,总指挥要迅速做出决定人员全部撤出,下达命令关闭井下所有电源。
⑨救护队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救护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和监护,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如果现场无法控制,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工作面。
⑩调度室将瓦斯超限原因分析及处理进展情况每10分钟向公司、县安监局监控中心汇报一次。
5)在处理瓦斯事故的过程中,现场作业的施工区队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或通防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应急预案
1、一氧化碳传感器调校测试报警;
监控室在对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正常调校和测试之前,必须提前汇报通风科,如未汇报通风科就擅自进行调校和测试造成一定后果的,要按事故进行分析。
2、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
当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时,监控室要立即通知通风科及矿总工程师,并由通风科和监控室一同调查造成报警的原因,同时通风科要立即联系井下瓦斯检查员对现场一氧化碳情况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的结果汇报通风科,然后由通风科将井下测量结果反馈给矿总工程师及调度室。
3、外因火灾引起的一氧化碳超限
⑴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因外因火灾导致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一氧化
碳超限报警后,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报告矿监控室。
⑵监控室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瓦检员前往井下现场组织查明
原因,同时汇报矿总工程师,矿通防副总。
矿总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顺序通知必须召集的人员的单位,同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⑶在通风科和瓦检员未到达现场前,井下现在作业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
下,尽可能查清一氧化碳的来源、范围、浓度、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向调度室汇报。
⑷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保持现场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如能查清一氧化
碳的来源(火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火源进风侧,在跟班领导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和器材,扑灭火灾。
⑸通防科人员及值班领导到达现场后,应带领瓦检员,安全员一起查明一氧化
碳的来源,浓度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矿总工,如火势太大,无法直接灭火,应迅速撤退至地面。
并由矿方通知救护大队出动灭火。
⑹救护大队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煤矿救护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
理计划》的规定立即行动,进行灭火救灾工作。
第五章信息报告程序
一、信息报告与处理
庆华煤矿监控异常情况分级汇报程序图
甲烷传感器报警器时,按照以下处置程序
查
明
原
因
即
刻
汇
报
矿调度室接到监控室汇报后,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撤出人员。
同时派通风员和瓦检员查明原因,待查明原因后立即汇报给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提出处理意见。
将原因分析、措施落实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公司、县安监局监控中心汇报;甲烷浓度在1%-2%,即刻启用一级、二级预案,在2分钟内启用三级预案;甲烷浓度在2%以上即刻启用一级、二级、三级预案;在已知具体地点可能发生瓦斯超限、断线报警原因情况下事先向公司、县安监局监控中心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