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介绍
探索高行镇预防和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的体制建设
探索高行镇预防和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的体制建设作者单位:浦东新区高行镇团委内容摘要:高行镇团委始终坚持抓好“青少年零犯罪社区”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全面关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社区内未成年人零犯罪的目标。
本研究小组发现来沪青少年人群比例呈现逐渐上升趋势,同时来沪青少年的需求呈现多样化,情况更加复杂、问题也更加凸显,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重大社会课题。
来沪青少年在社会融入的初期普遍出现“适应性不良”,缺乏集体人际交往适应性或缺乏抗压性和对挫折的应变能力成为犯罪的主因,资金、人脉资源和在社会学习、工作中缺乏文化共性和市场竞争力、遭遇社会排斥也是导致来沪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本次研究旨在重点分析来沪青少年犯罪的诱因,从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入手,把握来沪青少年犯罪的主因,并探索预防和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的体制建设。
关键词:来沪青少年犯罪诱因解决策略一、研究背景随着经济、社会、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大量来沪人员涌入高行。
据统计在来沪群体中,青少年的比重占据较大,来沪群体的涌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与此同时由于来沪青少年中有许多是被动的融入新环境,成为了适应性不良的群体,同时演变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随之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关注来沪青少年,从全方面入手把握来沪青少年的需求与发展,成为至关重要的新任务。
从更多的角度了解来沪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与发展状况,进而了解他们产生犯罪行为的诱因,使得我们更有效的寻找到解决来沪青少年的犯罪问题。
由我们大家共同为来沪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用我们的行动去支援这些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打破居住环境对来沪青少年造成的不利因素,从根本上瓦解他们的犯罪动机,为他们融入城市成为社会主流创造条件,增强他们对所居住社区的归属感,避免来沪青少年边缘化。
随着调研活动的深入进行,能够加强社会的和睦性与安定性,让这些来沪青少年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怀与教育,成为城市的一份子。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27•【字号】沪青保办[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沪青保办〔2014〕1号)各青保委委员单位、各区县青保委:现将《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区县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2014年1月27日附件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201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探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安全保障水平,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一、落实法规,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安全保障水平(一)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各级青保委和各青保委委员单位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认真开展《条例》宣传和培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要根据《条例》的新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校园、家庭和社会生活等安全保障水平。
(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指导中小学校切实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将《上海市学校安全防范管理手册》的建立和使用纳入学校安全检查的重点项目,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教职工。
(三)继续严格校车安全管理。
教育、公安等部门要严格实施《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管理和培训,规范校车设施设备使用,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停靠站点的审核。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核心指标体系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径 ,通过提炼适 应国情 、市情 的预 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核心指标体系 ,有效监 测上海市青少年犯罪 的状况与
变化特点 ,为评 价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成效提供参考
数据指标 ,同时促进各 职能部 门之 间预 防青少年犯罪 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
条件成熟时逐 步使用被害人调查和 自陈报告的方式收
() 青少年的年龄段 应 当统 一和 明确 ,可把 青 少年 界 定为 已满 1 周 岁不 满 2 1 4 5 周岁的人群。( )以公安机 关查获青少年犯 罪嫌疑人 数据 为基 础 ,在预 防青 少 2
年违 法犯 罪工作 中,将青 少年 涉罪率作为核心指标 ,青少年犯 罪率作为参 照指
标 。 () 以核心指标为基础 ,建立青 少年犯 罪定类监测指标体 系。() 制定青 3 4
尽相 同 。
度 ,是 国外进行 犯罪统计 的核心指标 。所谓发 案率 , 是指某个 国家 ( 地域)范 围内发生的犯罪案件数与该
国家 ( 地域)一定人 口数相 比所 占的比例 ( 国际通例 为每 1 O万人 口) 。即 以一个 年度 的发 案总数为分 子 ,
未 成年人是一个法律术语 ,其 年龄界 限清晰 ,即
海 市公检法 司等很 多相 关职能部 门也在共 同开展青少 年犯罪预 防工作 。但是 ,长期 以来 ,上海市青少 年犯
范犯罪于未然 ,而被动方式则强调 的是 犯罪发生后 的
打击 。犯罪发生后予 以严厉打击 ,当然是治理犯罪 的
一
种重要方式 ,但是犯罪 的实 际危害 已经发生 ,而且
社会在打击犯罪 中也要消耗很多 的成本 ,因而这是一
打击犯罪对策时 ,也逐渐把注意力转移 到了犯罪 预防
罪预 防工作一直存在着 以下 困扰和难 题 :一 是如何 对
上海市 未成年人六大保护 工作要求
上海市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要求上海市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要求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上海市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要求,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下是上海市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要求的详细介绍。
一、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未成年人价值观的重要指导,上海市要求各级教育机构和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障。
上海市要求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教育保障制度,确保每个未成年人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要加大对贫困家庭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帮扶力度,推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提升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三、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
上海市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和保护。
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此外,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心理健康的保护,引导他们正确使用互联网,防止沉迷网络。
四、加强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保护。
上海市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体育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保护。
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意识。
此外,要推动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动场地的普及,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体育锻炼机会。
五、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
上海市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工作。
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
此外,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
六、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上海市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
要加强对孤儿、流浪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救助和关爱。
此外,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织和机构的建设,提供专业的保护服务。
2024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2024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也是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关键时期。
本文将对2024年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分析工作方案、政策措施和工作效果等方面。
一、工作方案2024年,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
该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青少年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方法,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 建立专门机构:设立专门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机构,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和分析,制定预防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3. 家庭教育:加强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和良好的家庭支持,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4. 学校教育:加强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的教育体系,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 社会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监管机制,加强青少年犯罪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其再次犯罪,同时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支持。
6. 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加强社区教育和康复措施,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二、政策措施2024年,各级政府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1. 加大经济投入:增加青少年犯罪预防的资金投入,用于建设犯罪预防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支持。
2.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各项预防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
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提高预防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4. 促进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教育和康复工作。
5. 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青少年网络环境保护机制,防止网络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6.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借鉴和引进国外成功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水平。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讲解
市社区青少年 事务办公室 区(县)综治办 团区(县)委 街(镇)综治办
பைடு நூலகம்
市阳光社区青 少年事务中心
区(县)社工站
街(镇)团工委
街(镇)社工点
社 会 组 织 与 个 人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一、新体制
政府把握方向、筹集资源、搭建平台、营造氛围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
2004年2月,成立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
市委领导出席
阳光中心揭牌 仪式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一、新体制
董事会
专家督导委员会
总干事 副总干事
监事会
宣 传 干 事
外 联 干 事
人 事 干 事
财 务 干 事
信 息 干 事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
总体思路
政府主导推动
社 会 政 府 社区青少年 工作
社团自主运作
社会多方参与
社 团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工作
“社区青少年”的定义
具有上海市户籍 16至25周岁 没有固定工作 没有就学 缺少监管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一、新体制
从工作体制看,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初步
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团承接、
社会参与”的社区青少年工作新模式。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一、新体制
中共上海市委 市委政法委 团 市 委 综 治 委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沪青保办[2009]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10.28【实施日期】2009.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青保办〔2009〕6号)各区县青少年保护委员会、教育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公安分(县)局,共青团各区县委员会: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细化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形成学校、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促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协调发展,建设和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体系,使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教育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本市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教育转化对象的分类(一)就读于本市普通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但尚未进入司法和治安处罚范围的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
上海社区青少年工作与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
作者: 江宪法[1]
作者机构: [1]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200030
出版物刊名: 青少年犯罪问题
页码: 27-29页
主题词: 社区青少年;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上海
摘要:在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上海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从2003年开始,构建包括关爱社区青少年在内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在政府层面成立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的同时,注册成立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承担政府委托的社区青少年的教育服务工作。
在青少年工作方面探索统一有序、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大综治格局,实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2.18•【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一百零七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一百零七号《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采用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的方式,进行分级预防、早期干预、科学矫治、综合治理。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推进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检查、监测评估和考核;(三)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支持体系;(四)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五)其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掌握基础数据,建立重点个案研究和快速处置机制,保障专门工作和项目经费,整合各方资源,做好本辖区内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上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格局素描
行对 话。 这种新形式正在迅速扩大 , 这种崭新 的社会变 化既涌现 出一批标新立异 的新企业家 以及
支援 奉献 为国际社 会作贡献的好 青年 。 但是 另一方面 , 也导致部分青少年越来越 怕接触社会 , 拒
绝 上学 , 愿与人见面 。在家 闭门靠父母抚养 , 为不 能独立立 足于社会的弱者 。在 日本 : 已 不 成 这 经成为一个比较深刻的社会新问题 。 在这种复杂多变 的社会里 , 我们今后研究 的方 向是摸索一套 日本 式的青少年健 全成 长的新 国 策 。同时 , 我们还必须以 《 儿童权 利条约 》的精 神为指导 ,尊重时代的变化 , 尊重保护 青少年 的 自主性和人权 , 扩大在保健 、 福利 、 教育 、 动等方面的预防犯罪对 策的调 查和研究 , 劳 并且 要有
1 .教 育挽救对 象 :触犯刑法 、治安管理处 罚法 ,但情节 较轻 ,后果 、性质 不严重 ,本 身有 悔罪表现 ,家庭 、学校 、社区有带教力量 的未成年人 。
2 .教育挽救 力量组成:各级公 安机关 、 察机关 、 民法院 ,青保组织 、青少 ( 检 人 转第 7 页 ) 4
【 藕 日期】2 0 — 0 — 0 收 06 9 7 【 者 简 介l 永 明 ,上 海市教 委 青保 处 处 长 上 海市 青 少 年保 护 委 员会 办公 室 主任 。 作 杨
= .第 一教 1 挽 救 屏 障 ( . | 亦称 工 读 学 校 )
1教 育挽救对象 : 为严重不 良学生 ( . 行 工读 生 ) 行 为不 良学生 ( , 托管生 ) ,既有初中生 , 亦 有高 中阶段学生 。 2 教 育挽救力量 :主 要 由工读学校老师和驻校 民警组成 。 . 3 教 育挽救方式: 《 . 按 上海 市工读教育暂行规程 》 实施 , 部分 高中阶段学生开展走读 寄宿式
上海预防青少年犯罪
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2017年度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 2017年度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1、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对青少年的特殊群体进行帮教帮困。
3、对青少年的特殊群体进行技能培训。
4、对青少年的特殊群体进行心理行为问题及法律问题咨询。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工作一部、社会工作二部。
第二部分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2017年度决算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12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45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1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 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222.42 万元、支出总计为 219.59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4.94和16.67万元。
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从而增加相应经费支出。
二、关于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 22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2.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预防和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
预防和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的体制机制建设高桥镇团委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员流动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来沪青少年在高桥工作、学习和生活。
目前,这一群体尚未纳入社区青少年工作工作范畴,没有被现有的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所覆盖,来沪青少年违法犯罪一直呈高发上升态势,成为政府管理的难点问题。
本课题组借鉴以往社区青少年工作的有效方法,深入高桥多所中小学特别是职校和民工子弟学校开展调查,了解来沪青少年校园暴力状况,与校方共同寻找一些管理对策,并从中挑选一些重点青少年作为研究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定期进行家访,与家长、村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研究,寻找预防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来沪青少年犯罪预防2010年9月7日7时31分许,浦东新区莱阳路4086号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高桥实验中学校门口约两百米处发生一幕惨剧。
因报复长期以来的欺负,一名13岁学生拿刀刺向另一名15岁学生,被刺学生因失血过多,伤重救治无效身亡。
这一案件因犯罪行为实施人的低龄化而震惊区内外,施害者与受害者之间的户籍差异,也使这一案件格外引人关注。
青少年代表着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青少年犯罪却成为了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
近年来,特别是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急剧膨胀,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新一轮的高发态势,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司法机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整个上海市青少年违法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并呈低龄化发展,非户籍青少年犯罪比例近80%,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但目前,来沪青少年尚未纳入社区青少年工作范畴,不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的服务对象。
本课题组根据高桥镇实际情况,经过对本镇来沪青少年生存状况的走访调研,结合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分析,积极建言,为加快建立预防和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尽绵薄之力。
一、来沪青少年生存现状结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成因的分析,深入探究来沪青少年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状况,可以有效地提前介入、实施干预,减少来沪青少年犯罪。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青[2015]1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15.05.15【实施日期】2015.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的实施意见(沪教委青〔2015〕16号)各区县教育局、未保办:为深入推进本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规范实施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的考察教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综治办《关于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实行考察教育制度的意见》(沪综治办〔2005〕2号),现就违法犯罪情节较轻未成年人的考察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考察教育小组组成(一)本市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明确的考察教育对象考察教育小组由以下方面人员组成:考察教育对象所在学校分管领导和校外治安辅导员、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分管领导、作出诉前考察决定的检察院明确的考察官、有关人民法院的考察官、监护人、居住地未保干部和区县、街道(乡镇)未保部门工作人员等。
(二)考察教育小组由区县未保办牵头,在接到具体法律文书或司法建议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成立。
(三)考察教育小组要明确各方职责任务,明确考察阶段目标要求,明确帮教工作运行办法,明确违责追究办法。
(四)考察教育小组成立后,区县未保办应将考察教育小组成员名单提交给作出考察教育决定的单位。
二、职责分工(一)学校是做好考察教育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1.不开除、不劝退。
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战略举措--上海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新体系的启迪
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战略举措--上海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新
体系的启迪
肖建国
【期刊名称】《青少年犯罪问题》
【年(卷),期】2003(000)005
【摘要】无
【总页数】1页(P1-1)
【作者】肖建国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上海社区青少年工作与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 [J], 江宪法
2.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的上海实践 [J], 蔡忠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建设的路径研究——基于上海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中社会工作实践的反思 [J], 费梅苹
4.社区社会工作与犯罪预防探析——以上海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为视角[J], 王教生
5.构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上海市浦东区社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试点实践报告 [J], 许建军;毕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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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5765_多管齐下开“良药”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上海人大2022年第3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也是平安中国、平安上海建设中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安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上海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源地,三十余年来在专门机构独立建制、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宝贵的探索经验,也为全国立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与参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市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也面临了新的问题与挑战。
《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月18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3月1日起施行。
这次立法顺应时代要求、回应社会关切,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
《条例》是上海首部全面规范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责任、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创新经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填补地方立法空白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涉及刑事立法、刑事诉讼、刑事执行等多项制度,由于未成年人主体的特殊性,其在整个刑事司法制度中均与成年人作差异化对待,这就要求有一部统一的立法来统筹协调。
自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以来,各省市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部门职责、协调机构、经费保障、干预方式、矫治措施等作出规定,而本市在此方面还处于空白。
2020年12月,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出了较大篇幅的修订,增加了11个条款,尤其在分级干预体系、严重不良行为范围、专门矫治教育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调整。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可以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补,形成未成年人立法体系的“双足”,共同支撑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体系。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条例》,有效地填补了本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的空白,并与同步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结合,通过“打组合拳”的形式,形成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防线。
周建军: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周建军: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探索与思考【内容摘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上海市整合政府与社会力量形成了具有职业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结合上海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犯罪总量占比率以及来沪青少年犯罪率“双高”现象,上海市以青少年事务社工为工作支撑,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为工作对象,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地逐步将来沪青少年纳入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未来还将进一步抓好社会工作中“社团、社工、社会”这三个要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
为了加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2003年8月,上海市委、市政府专门批准在团市委下设成立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负责推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近十年来,上海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围绕“控制规模、有效管理、加强教育、切实服务、减少犯罪”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依托多方力量共同努力,基本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模式。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主要做法(一)坚持协同化推进,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作为组织领导和牵头协调部门,共同推进预防体系建设,并于2009年建立了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近期又转化为专项组制度;团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作为职能部门和专项组办公室,通过委托服务、政策支持和社团考评等行使政府职能;全市相关的27个委办局作为成员单位,在专项组的架构下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核心指标体系,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共享;阳光中心、中致社等社团通过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专业化工作服务。
同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吸收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二)推动职业化发展,组建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队伍2004年2月,上海注册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并建立了一支由500余人组成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分布于全市17个区县社工站、214个街镇社工点。
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为了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我们的目标是创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结合学校实际和少先队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一些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动,并将学生的法制教育放在突出地位。
一、组织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我们的学校有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
在xxxx学年,我们共召开了两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同时,我们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优势,从领导到教师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
我们针对班级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并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二、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1、加大《两法》的宣传力度。
我们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开展了研究宣传活动。
通过对“两法”的深入研究,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
我们还对班主任进行了校本培训,如:《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使“两法”逐渐深入人心。
2、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来校做法制教育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讲座。
这些活动使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出行惯。
同时,我们利用午会课(一星期有一次法制专题课)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讲解,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3、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
我们将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及素质教育相结合,将法制教育与品德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各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通过日常活动,进行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1、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我们结合安全步行月活动,开展以“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明珠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明珠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青少年犯罪的不断增加,针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明珠街道作为一个城市社区,也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
因此,明珠街道制定了一份专门针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工作方案,以帮助减少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一、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体系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如何使他们拥有一个健康平衡的心态是预防犯罪的关键之一。
因此,明珠街道要建立一个有关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体系,对青少年的成长进行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在教育体系中,应包括青少年心理咨询、心理疏导、职业规划、交往技巧、情感管理等多个方面,在不同的时期对青少年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使他们认识自己和这个社会,并建立起一个健康平衡的心态。
二、加强青少年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的培养青少年的成长不仅需要心理方面的调整,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的养成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交流和教育活动,明珠街道要让青少年养成每天锻炼的好习惯,并加强他们对身体健康的认识。
同时,帮助他们规范个人行为和社交行为,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会给别人带来影响的,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搭建青少年活动平台,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健康积极的娱乐活动也是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方式。
因此,明珠街道会搭建青少年活动平台,提供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社交等各种类型的活动。
在活动中,要运用适当的教育手段,加强青少年对社会责任和社会安全保障的理解和认知,向他们传授社会贡献的重要性,帮助他们形成社会责任意识,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四、强化校园安全教育校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阵地,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
因此,明珠街道会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规范校园内部日常行为举止,教育青少年如何防止校园暴力、欺凌、性侵害等不良行为,强化校园安全意识。
同时,明珠街道会与学校配合,建立各类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安全保护措施的完善,确保校园内的青少年都能够获得安全保障。
五、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监控机制通过社会工作、教育、场所责任等多种渠道,明珠街道会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监控机制,及时监控青少年所在社区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及时处理与纠正,防止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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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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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对象定义
有不良行为或 严重不良行为
青少年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农村留守儿童
闲散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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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开展背景
全国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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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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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推动,要求各区县实现1/3的
街镇地区全覆盖
2016年 第三轮推动,实现全市214个街镇重 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全覆盖
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和 社区青少年工作的关系
1、工作对象视角
社区青少年:14-25周岁上海市常住青少年,没有稳定的工作 和收入,并且没有进一步就学、处于该状态6个月及以上。具体
分为红蓝绿,红色为具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力量
救助
关爱服务 教关育爱矫帮治扶
回归教家育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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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部门 委、妇联
(安帮办) 和共青团
• 农村留守儿童
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
的具体流程
不农良村行留为守青儿少年 严重服流不刑浪童闲成良强乞年散行年戒讨人为青子人未青少女员成年未
少年
排查摸底 排排查查摸底摸底 排排查查摸摸底底
分析研判 分分析析研研判判
分分析析研研判判
抓好校内校外 两结引个对入时联专段系业力量 凝聚打正拐面
上海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介绍
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
二 职责定位
承担市社区青少年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室日常事务。
承担市综治委预 防青少年违法犯 罪专项组办公室 工作。
指导基层团组织, 协调各相关职能部 门、社会组织及社 会各方共同推动政 府青少年事务和预 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
上海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 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介绍
重点青少年群体包括五类青少年,和社区青少年有交叉、重叠
社区青少年
闲散 青少年
不良 或严 重不 良行 为青 少年
2、工作主体视角
市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统筹负责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
• 闲散青少年
• 不良行为或 严重不良行 为青少年
• 流浪乞讨未成人
各级团委
各级民政 部门
• 服刑人员未 成年子女
各级司法
崇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