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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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

一、拌合站

1、拌合站选址应防止噪声扰民和粉尘污染,距摊铺路段的最长运输距离不大于20km。

2、拌合站应布置粗、细集料储存区、水泥或掺合料罐仓、蓄水池、搅拌生产区、工地实验室、钢筋储备库和加工场。使用袋装水泥时尚应设置水泥库。

3、拌合站的规模和场地布置应根据施工需求确定。应布置紧凑、节约用地。

4、拌合站蓄水池容量应满足拌合、清洗、养生用水及洒水防尘的需要。

5、拌合站的电力总容量应满足施工用电设备、施工照明及生活用电需要。

6、应保证摊铺机械、运输车辆及发电机等动力设备的燃料供应。离加油站较远工地宜设燃料储备库,并确保其储备安全。

7、水泥和掺和料的储存和供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装水泥和粉煤灰应使用罐仓储存。罐仓顶部应有过滤、防潮措施。不同厂家的水泥应分罐存放、更换水泥品种或厂家时应清仓再灌,粉煤灰不得与水泥罐。

2、罐仓中宜储备满足不少于3d生产需要的水泥与掺和料。水泥库应防水防潮。

8、纤维混凝土的拌合楼应配备专用的纤维均匀分散装置,并储备1个月的纤维用量。

9、外加剂应设置储液罐或稀释池。储液罐、稀释池应与拌合楼外加剂计量容器的管路及沉淀池上下接通,并便于清理沉淀。

10、集料储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宜储备不少于正常施工10d用量的粗、细集料。

2、料场宜建在排水通畅的位置,底部应作硬化处理。不同规格的集料之间应设置隔离设施,并设置明显标志牌,避免混杂。

3、应控制粗、细集料中粉尘与含泥量,并应架设顶棚,保证其含水率稳定。

11、拌合站内的运输道路及拌合楼下应硬化处理,其结构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车辆行驶的需要。

12、拌合站内宜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水泥库、备件库及集料堆场应重点进行防排水设计,拌合站四周应设置截水沟或排水沟。搅拌楼应设置污水排放管沟、沉淀或污水回收处理设备。

13、拌合站应保持清洁,排除积水,并及时整治运输道路和停车场地,做到整洁、标准化施工。

14、从拌合楼清理出的混凝土残渣应集中利用或掩埋处理。

二、水泥混凝土拌合物搅拌和运输

(1)一般规定

1.1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和日进度要求合理配备拌合设置。

1.2混凝土拌合物应在初凝时间之内运输到铺筑现场。

1.3拌合楼(机)出口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根据铺筑最适宜的坍落度值加上运输过程中坍落度的经时损失值确定,并应根据运距长短、气温高低随时进行微调。坍落度的微调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第4.5.7条的要求。

1.4当原材料、混凝土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有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试拌,必要时应重新铺筑试验路段,合格后方可搅拌生产。

(2)搅拌设备及运输车俩

2.1拌合站的搅拌能力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2拌合站配置的混凝土总设计标称生产能力可按式(6.

2.1)计算,

并按总搅拌能力确定拟采用的拌合楼(机)数量和型号。

M=60ubhVt

式中:M---拌合楼(机)总设计标称搅拌能力(M³/h);

u---拌合楼(机)可靠性系数,取值范围1.2-1.5,根据下列具体情况确定;拌合楼(机)可靠性高,u可取较小值,反之,u取较大值;搅拌钢纤维混凝土时,u应取较大值;坍落度要求较低时,u应取较大值;

b---摊铺宽度(m);

H---面层松铺厚度(m),普通与碾压混凝土分别取设计厚度1.10倍、1.15倍;

Vt---摊铺速度(m/min),不小于1m/min。

1.3应根据需要和设备能力确定拌合楼(机)数量。同一拌合站的拌合楼(机)的规格宜统一,且宜采用同一厂家的设备。

1.4每座拌合楼(机)应根据粗集料级配数加细集料进行分仓,各级集料不得混仓。粗、细集料仓顶应设置过滤超粒径颗粒的钢筋筛。1.5每座拌合楼(机)应配备不少于2个用于储存水泥的罐仓,每种掺和料应单独设置储存料仓。

2.2水泥混凝土拌合应采用间歇强制式拌合楼(机),或配料计量精度满足要求的连续式拌合楼(机),不宜使用自落式滚筒搅拌机。高

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时,应采用配备计算机自动控制的强制式拌合楼(机)。

2.3可选配车况优良、载质量2--20t的自卸车,自卸车后挡板应关闭紧密,运输时不漏浆撒料,车厢板应平整光滑。桥面铺装或远距离运输时,宜选配混凝土罐车。

2.4运输车数量可按式(6.2.4)计算,且不应少于3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应少于5辆。

3、混凝土拌合

3.1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搅拌生产作业指导书,明确混凝土拌合物质量标准和安全拌合生产程序。拌合楼(机)机械上料时,在铲斗及拉萨活动范围内,人员不得逗留和通过。

3.2拌合楼(机)应满足表6.3.2的计量精度要求。

3.3在标定有效期满或拌合楼(机)搬迁安装后,应重新标定。施工中应每15d校验一次拌合楼(机)计量精度。

3.4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的拌合楼(机)时,应使用自动配料方式控制生产,并按要求打印对应路面摊铺桩号的混凝土配料统计数据及偏差。

3.5拌合楼(机)拌合第一盘拌合物之前,应润湿搅拌锅,并排净积水。拌合楼(机)生产时,每台班结束后均应对搅拌锅进行清洗,剔除结硬的混凝土块,并更换严重磨损的搅拌叶片。

3.6搅拌时间应根据拌合物的粘聚性、匀质性及搅拌机类型,经试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立轴式搅拌机总搅拌时间宜为80-120s,纯搅拌时间不应短于40s。

2、行星立轴和双卧轴式搅拌机总搅拌时间宜为60-90s,纯搅拌时间不应短于35s。

3、连续双卧轴式搅拌楼(机)的总搅拌时间宜为80-120s,纯搅拌时间不应短于4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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