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可行性报告.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怎样写汽车修理厂可行性报告

一、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筹建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筹建申请书〔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使用证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经营类别(甲、乙、丙、摩托车)〕;(2)经营场所的场地使用平面图(注明生产、生活、专用停车场及办公等区域的划分);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

2、办事程序:

(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审核批准;

(2)办证大厅交通窗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踏勘意见;

(3)经批准的核发《批准筹建通知书》和相应的开业申请审批表,并要求业户按国家标准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进行筹建;

(4)不批准的退回申报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免费

二、维修业户开业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开业申请书;

(2)批准筹建通知书;

(3)成立维修厂可行性报告;

(4)相应的《广西壮族自治(甲、乙、丙)类汽车、摩托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年度审验审批表》;

(5)单位申办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个人申办须持有居民身份证;

(6)有效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8)维修设备的原始台帐或清单;

(9)相应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法人代表任职的证明文件、法人履历表及计划生育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人员名册及其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维修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2)与维修相应的财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3)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4)按《公司法》须具备的企业章程、各种管理规章制度。(1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丙类汽车维修提供以上材料(1)、(2)、(4)、(5)、(6)、(7)、(8)、(9)、(10)、(11)、(13)、(15)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钉成册。

2、办事程序:

(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审核批准;

(2)办证大厅交通窗口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现场踏勘(除丙类外),并签署踏勘意见,报局业务会议审批;(3)凡经批准开业者,属于乙、丙(含摩托)类的给予发《道路经营许可证》,甲类的签署意见报区公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凡不批准开业者,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丙类五个工作日、乙类十五个工作日审批,甲类十五个工作日上报。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2〕273号

5、收费标准:

(1)一类维修业户开业初审费: 50元/次

(2)二类维修业户开业费: 50元/次

(3)丙类维修业户开业费: 30元/次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元/本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户开业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有效的甲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不少于90 m2 专用修理车间的平面图;

(3)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制度、设施;(4)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的名册及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及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原件、复印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2、办事程序:

(1)办证大厅交通窗口会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现场踏勘,并签署踏勘意见,报局业务会议审批;

(2)凡经批准者,给予发《道路经营许可证》;凡不批准者,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审批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2〕273号

5、收费标准:

(1)开业费: 50元/次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元/本

四、维修业户的年度审验申请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开业申请年度审验审批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从业人员名册;

(6)环保排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7)劳动安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8)法人(或负责人)代表任职证明、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2、办事程序:

(1)属县级管辖的,先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运政机构

审核批准,甲、乙类的报办证大厅交通窗口;

(2)由办证大厅交通窗口委托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审验初审;

(3)办证大厅交通窗口负责对初审的材料进行终审,对年度审验合格的维修业户给予签盖年度审验合格审验章;凡年度审验不合格的,退回材料,并下达《退件通知书》。

3、承诺时限:

按每年年审时间

4、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2〕273号

5、收费标准:

(1)一类维修业户年审初审费: 50元/次

(2)二类维修业户年审费: 50元/次

(3)丙类维修业户年审费: 30元/次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元/本

五、申办《从业资格证》

1、申办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2)XX市车管所核发的驾驶执照(原件、复印件);

(3)XX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