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中选聘事业编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组组字[2012]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年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带文头电子稿)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文件组组字…2012‟2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至2012年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1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至2012年芜湖县第二批至第四批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及时间第二批选聘生第三年度、聘期考核,第三批选聘生第二年度考核和第四批选聘生第一年度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2年8月6日至8日。
二、考核主要内容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和选聘生“6+1”岗位职责要求,全面掌握我县选聘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重点考核选聘生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芜湖县选聘生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三、考核方法步骤考核方法步骤按照•芜湖县选聘生年度、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字…2011‟28号)规定进行。
具体如下:(一)年度考核1、述职测评。
由县选聘办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召开由村组干部、村党员议事会代表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测评大会,听取选聘生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参加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工作由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2、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对象包括镇党政正职、分管选聘生工作负责人、组织委员、结对帮带联系人、乡镇包村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
重点征求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选聘生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3、实地察看。
考核组深入选聘生工作生活场所、创业实践项目基地等,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走访农户等,了解选聘生任职村的基础条件和工作环境,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履职成效。
4、确定等次。
考核组对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选聘生平时表现情况,逐人形成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主要内容为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与不足,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等情况。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8•【字号】乐办发[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乐办发[2010]14号)各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我县村(社区)(以下简称为村)党组织于2010年下半年任期届满,届时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做好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10]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同意,现就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建设高素质的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推进平安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要求和候选人标准(一)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要求1、有正式党员3至6名的,设立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
2、有正式党员7至50名的,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至5名。
委员3名的,设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组织宣传委员1名;委员5名的,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名。
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最新】
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作者:发布时间:2010-5-21 9:00:07点击次数:927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9]21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2010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633名,其中:济南市100名,青岛市100名,淄博市170名,枣庄市320名,东营市50名,烟台市92名,潍坊市631名,济宁市257名,泰安市170名,威海市109名,日照市47名,莱芜市60名,德州市172名,聊城市170名,菏泽市185名。
临沂市、滨州市今年不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和各地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称职,符合上述年龄、学历条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4)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5)2008年、2009年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6)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彰显重视基层、重视基层干部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吸纳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24号)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及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今年面向全省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162名。
特此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9月27日。
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1.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2.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人品正、作风好、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报考人员和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中专、高中];4.35周岁以下[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5.身体健康。
上述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0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关于做好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和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09]42号)以及《2010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10年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考计划2010年全市计划从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3名。
二、招考的相关内容(一)招考的范围对象、招考条件1、范围对象:乐清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
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2、招考条件: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
具体详见《2010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温州市人才网:)。
(二)招考的程序和方法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实施。
1、推荐、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12月19日。
地点: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参照办)(行政管理中心A839房间);联系电话:61880886。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干部向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初审汇总后,再向市委组织部上报相关材料(优秀村干部报考公务员名册、乡镇党委的推荐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后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
2010年选聘生任期满考核闽委组通2011 95号(1)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教育厅(通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闽委组通…2011‟95号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农办,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法院、检察院:现将《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2011年11月11日主题词:人事工作 2010年选聘生任职期满通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2011年11月11日印(共印1300份)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做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选聘生)期满有关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优秀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83号)、《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5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客观公正搞好考核搞好考核是妥善安排的重要基础,考核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干部考核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xx县2012年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12年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厅、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2012年5月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2012年计划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为做好公开选聘工作,现将《xx县2012年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6月14日xx县2012年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为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力度,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和骨干带头作用,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2012年5月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计划从全县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为做好选聘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对象全县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和从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选聘条件(一)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3.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4.累计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六年以上{任职时间相加满12个月为一年,不足12个月部分不作一年累计,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8月31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时间可累加},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类推),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类推);对少数特别优秀的、累计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15年以上的,年龄还可适当放宽,男性最多可放宽到55周岁,女性最多可放宽到48周岁;从村(居)委会主任转任现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列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考对象。
四川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方案 [原稿]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的待遇和管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9]2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0]3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规定执行。
甘 孜 739
凉 山 144
省直工委(卧龙) 2
合 计 6000
二、选聘数量、职位、聘期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数量。2010年全省公开选聘6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续聘。
(四)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至2010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的,放宽至2010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各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网上缴费(7月16日—8月4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应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5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8月4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落实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落实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
为了适应乡镇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吉人联字[200 ]20号文件关于印发《200 年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关于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要求,省委组织部决定在200 年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专门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部分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电话指示精神,就落实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会同县(区)人事局摸清乡镇机关缺额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底数,然后按照缺额的20%比例提出录取优秀村支书的名额计划,并于19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2、各县(区)委组织部要按文件规定的报名比例要求组织好报名;
3、按照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4、要组织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考前辅导;
5、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要参与优秀村支部书记录用工作报名、审查、考试、考核的全
过程。
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西委发[2010]4号关于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的通知
西委发[2010]4号中共西庙乡委员会西庙乡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为了在全乡形成用心谋大事,用心抓落实,奋勇争一流的良好局面,基本完成重建,加快更好发展,圆满完成2010年既定工作目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10年全乡18项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现将其考核标准通知予后,望各村组认真研究落实。
一、2010年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1、重点工作11项:烤烟生产工作、生猪产业化工作、农村交通建设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灾后重建工作、环境保护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生态小康新村建设工作。
2、其他工作7项助农增收致富还贷工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劳动力就业和保障工作,党建工作,交办和督办工作,信息资料表册报送工作,其他结合工作。
二、工作目标的考核标准(一)重点工作:1、烤烟生产工作:①面积按乡下达任务落实、产量按3担/亩计算;②面积达不到任务80%者不计分、80%以上按比例计分:③烟叶产量达不到目标80%不计分,80%以上按比例计分;④烟叶税收返还:交售烟叶产量达到目标95%以上(含95%)者按县返乡税收80%返村;交售产量达到90%--95%按70%返村,交售产量达到85%--90%按60%返村;交售产量达到80%-85%按50%返村;交售产量达75%--80%按40%返村,产售产量达到70%--75%按30%返村;70%以下(不含70%)者不返还税收。
⑤对协管员的考核烟站和乡人民政府各占50%。
⑥对烟站的考核:收购商品烟数量达到4500担以上,均价排位在全县前10位,奖现金2万元;收购数量达到4200—4500担,均价排位在全县前10位,奖现金1万元;收购数量达到4000—4200担,均价在全县前10位,奖现金5000元,收购数量在4000担以下,不得奖励。
⑦烤烟生产各阶段考核情况,以简报形式通报并进入总目标。
关于做好201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事业单位:为科学客观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现就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激发工作人员活力和创先争优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各类事业单位(不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进行。
三、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采取量化测评的办法进行,领导测评分层次、优秀指标分层面、民主测评分范围,充分体现管事管人与考核相结合,测评人员与被测评对象相互熟悉了解,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同时防止优秀等次人员集中在少数部门或个别层面。
量化测评: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测评,其中群众测评占60%,领导测评占40%。
分级分片考核:领导分级考核,主要指上级领导对下级的测评。
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进行测评;事业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测评;事业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测评;其他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测评。
群众分片考核,事业单位群众民主测评可结合实际,采取工作性质相近、工作内容相关、工作联系紧密的部门工作人员互评等办法考核,确保测评客观民主。
优秀指标分层面:优秀等次指标按规定比例分别核定到板子、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三个层面,各层面的优秀指标不相互挤占。
关于做好2010年度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的通知(2010.12.13)
一、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是对大学生村官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一次总体评价,也是各级组织部门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考核工作事关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平,涉及每位大学生村官的切身利益。
各地要精心组织,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力求考核科学公正,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大学生村官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在农村基层岗位上建功立业。
二、要科学公正地开展考核。
各地要严格执行湘组〔2010〕46号和湘组〔2010〕140号文件有关规定,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准确把握考核要素。
年度考核要以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各地可依据《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所附的考核量化测评表模本,结合实际对评价要点、评价分值予以适当调整与补充,形成统一规范的县、乡、村三级测评表。
修订后的测评表在下发乡镇、村开展考核前报市委基层办审查备案。
2.合理量化加分数值。
为统一各地的加分尺度,考核加分项目作如下量化分解:(1)自主创业或联合创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10万元(含10万元)的,加0.5分;10—20万元(含20万元)的,加0.7分;30万元以上的,加1分;联合创业的项目按个人投资额比例分解计算。
(2)为村里争取县域外项目或资金规模在1—5万元(含5万元)的,加0.5分;5—10万元(含10万元)的,加0.7分;10万元以上的,加1分。
(3)年度内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受到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区县(市)直部门奖励的,加0.3分;受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奖励的,加0.5分;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以上奖励的,加1分。
(4)年度内受到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区县(市)直部门年度评优表彰的,加0.3分;受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5分;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以上表彰的,加1分。
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干部、村(居)党支部(总支)书记、大学生实施方案doc
中共于都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干部、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干部、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于都县委组织部2011年1月19日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干部、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实施方案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范围,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提升乡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市委组织部赣市组字[201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从乡镇事业编制干部、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工作。
现就开展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选拔原则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拔对象人事关系在乡镇管理的乡镇在岗事业编制干部、现任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选拔条件选拔对象除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乡镇事业编制干部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大专以上学历;3、人事关系在乡镇管理并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任站(所、办)长(主任)3年以上,目前仍在岗的;4、原则上是副科级后备干部。
(二)村(居)党(总)支部书记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中专、高中(含农函大)以上学历;3、在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岗位上连续任职6年以上或累计8年以上,目前仍在村(居)党(总)支部书记岗位的;任职年限计算至2011年1月31日;4、本人担任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期间所在村或本人曾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
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公务员局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经研究决定,陕西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42名乡镇公务员。
现公告如下:一、报考对象和条件(一)报考对象报考对象原则上为连续任现职满3年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虽不满3年但与连续担任副职时间合并计算满5年,或连续担任副职满5年的,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本人或所分管工作在任期内获县级及以上表彰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3月31日后出生)。
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4年3月31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5、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6、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3、本人受过处分不宜报考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报名时间:4月7日8:00至4月13日18:00。
符合招录条件的村干部,在本人工作所在乡镇领取并填写《陕西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申请表》,向乡镇党委提出个人申请,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报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在对乡镇党委推荐人选的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廉政、计生和受表彰等情况进行鉴定和资格审查,并根据工作实绩,择优确定拟参加考试人选,上报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
参加招录考试的村干部个人在任期内受县、市、省级及以上等次表彰的情况,经市委组织部确认后报省委组织部。
2010-109永组发2010年永嘉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考
2010-109永组发2010年永嘉县大学生村官年度考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文件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永组发…2010?109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试行)》、《永嘉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从大学生村官的特点和实际出发,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日常表现与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全面地反映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和社区工作期间的表现和业绩。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2007-2009年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2010年新选聘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不列入本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情况;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参与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投身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与和谐村居建设情况;3、为群众办实事,与村民的融合交流,开展为民便民服务,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为农村(社区)发展献计献策,依法维护农村(社区)合法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等情况;4、遵守组织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永嘉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请销假、考勤制度等情况;5、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班”考勤情况和考试成绩、参与“我怎么当好大学生村官”征文及获奖情况、开展“六个一”活动情况等;6、在职责范围内,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情况等其他应列入考核事项。
(二)坚持宁缺毋滥原则,评定优秀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宜评为优秀等次:1、没有履行《永嘉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2、远程教育工作超过一个季度站点完好率、使用率达不到要求的;3、没有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班”学习,或培训期间总评成绩不及格的;4、没有参与“我怎么当好大学生村官”征文活动的;5、民主评议综合评价优秀率偏低的;6、其它原因不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关于印发《201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XX﹝2010﹞号XX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科室:现将局《2010年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XX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2010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XXX﹝2010﹞4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考核范围、对象和目的全局在编在岗科以下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
通过考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德才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晋升、聘用、辞退和调整工作待遇的依据。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2010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XX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以及《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
全体考核人员应客观公正地考评自己、考核别人,客观填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评价标准和优秀等次的比例(一)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各等次评价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业务学习抓得紧,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秀的,可作为确定优秀等次范围,并经局考核领导组和局领导班子审核确定。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业务学习抓的较,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关于2010年选调生试用期满进行
关于2010年选调生试用期满进行
考核转正定级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录用的选调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到目前,试用期已满。
按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2010年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1、选调生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工作总结要客观、内容要翔实,字数要求2000字左右,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交县委组织部。
2、选调生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转正申请,乡(镇)党委经集体研究后,以正式党委文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选调生转正请示,并随文上报党委会议记录及鉴定材料。
3、县委组织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选调生实际情况,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所有材料于8月1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均用“16K”纸打印,各一式二份,并准备好电子文档。
中共中方县委组织部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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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从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中选聘事业编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
根据中共丰城市委组织部《关于决定聘用李红升等同志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丰党组发[2011]21号)文件精神,现对2010年从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中选聘事业编试用期满一年的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0年度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选聘事业编人员。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该同志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及遵纪守法情况。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各乡镇(街道)党委需选派专人成立由副科级干部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地进行考核、测评。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全面、准确、细致地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加盖党委公章,并出示廉政、
计生证明,于3月12日前交市委农组办。
附:试用期满人员名单
中共丰城市委农组办
2012年3月5日
试用期满人员名单
剑光街道:李红升剑南街道:熊兴国河洲街道:黄云龙尚庄街道:宋华兵曲江镇:周鼎嵩同田乡:肖晓清董家镇:张陆明梅林镇:熊汉辉隍城镇:金水生白土镇:黄龙保小港镇:张新华筱塘乡:周育明段潭乡:李茂新袁渡镇:邹常显拖船镇:熊金云荣塘镇:聂国虎丽村镇:邹建平桥东镇:黄荣亮秀市镇:熊兴旺杜市镇:程兴共淘沙镇:邹德成张巷镇:李雪辉石滩镇:熊国根洛市镇:文晓亮铁路镇:罗新华蕉坑乡:聂荣华石江乡:陈发龙荷湖乡:史国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