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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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范本10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范本10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精选范本10篇村干部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规范干部人员的行为,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选拔任用好干部,有效防止用人不正之风。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村干部管理制度(一)一、村干部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

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文书、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含退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村干部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一)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二)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四)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五)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六)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七)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可靠。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复旧倒退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二)公道正派。

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三)能力较强。

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遵纪守法。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群众公认。

大多数党员和群众满意。

(六)身体健康。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岁以下。

第五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

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举、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任命。

村委会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乡镇党委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村其他干部的档案。

村组干部管理制度

村组干部管理制度

村组干部管理制度村组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管理和领导能力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提高村组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1. 村委会主任: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 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事务,代理主任职责。

3. 乡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组织村内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

4. 村委会成员:根据需要设立,分管不同领域的工作,如农业、教育、医疗等。

二、选拔和任用1. 村组干部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倡导干部能力和潜力的综合评价。

2. 选拔程序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 村组干部的任用应当根据其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具备合适的薪酬福利待遇。

三、培训和考核1. 村组干部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了解最新的农村政策。

2. 考核应涵盖干部在岗位工作中的表现,包括工作效果、纪律遵守、村民满意度等指标。

3. 考核结果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优秀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和晋升。

四、奖励和惩处1. 奖励制度应设立多种形式,包括嘉奖、表彰和晋升等,鼓励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 惩处制度应严明,对违反工作纪律、贪污腐败等行为给予相应处罚,维护良好的干部作风。

五、沟通和联系1. 村组干部应与村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积极做好群众工作。

2. 建立村民代表制度,通过村民代表反映村民意见和需求,促进党政决策与基层实践的紧密对接。

六、监督和评估1.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2. 定期进行对村委会工作的评估,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村组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村民对其的满意度。

七、改革和创新1. 不断进行制度创新,适应农村社会的变革和发展需要,提高村组干部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管理办法

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管理办法

巴旺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管理方法第一条为了搞好村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主任〕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支部书记、村主任是党和政府联系广阔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

支部书记、村主任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乡党委具体负责抓好管理工作。

第三条支部书记、村主任的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支部书记、村主任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带领党员、群众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支部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四〕主持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村委会以及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的重大问题。

〔五〕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规划,提出要求,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六〕同班子成员一起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职工作。

〔七〕协调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按照国家法律和各项章程开展工作。

第五条支部书记、村主任的选任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六条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实际本领;〔四〕年富力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

第七条选拨任用程序:支部书记,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经支部大会上选举产生后,由乡党委报县委组织部任命。

乡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整或指派支部书记。

第八条在选拨任用支部书记时,由乡党委负责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推荐,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能任用。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村务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村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委会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务干部的管理,具体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第三条村务干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村务干部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推动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确保村务干部履行职责。

第五条村务干部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第六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职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争上岗制度。

第七条村务干部应当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熟悉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知识。

第八条村务干部选拔与任用应当有一定的程序和程序,需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其资质。

第九条村务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应当依法公告,同时向社会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十条村务干部在上岗前应当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作流程。

第三章村务干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主任是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村内事务。

第十二条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党员进行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

第十三条村务干部应当按照《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定期向村民公开工作报告,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四条村务干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处理好村民的投诉、建议,及时反馈解决情况。

第十五条村务干部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的工作,协助上级政府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第十六条村务干部要认真履行群众工作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需求。

第四章村务干部管理考核第十七条对村务干部的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第十八条村务干部的管理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内容。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村务干部奖惩的依据,对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教育和提醒。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本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

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____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____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009-11-21 15:59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积累和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要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1、如果在重大事项决策时,不遵守决策程序,可能发生一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的武断行为,导致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

防控措施:认真执行《长胜镇村级组织行为规范》,按《村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程序进行决策。

2、如果对自我约束不严,“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可能造成本人或村“两委班子”成员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现象发生。

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镇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长胜镇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严于律己。

3、在用人、党员发展中,如果不坚持原则,搞暗箱操作,可能导致任人唯亲,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

防控措施:实行党务公开,用人标准公开,坚持原则,阳光操作。

村委会主任职责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村民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负责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村干部管理规定(3篇)

村干部管理规定(3篇)

村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干部的选聘、管理工作,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干部是指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人员。

第三条村干部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民主监督、廉洁奉公的原则,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村干部应当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忠诚履职、廉洁奉公,努力为农民服务,做到勤政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义。

第五条村干部应当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村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职责,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村干部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村委会和村民的利益,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利益和村委会工作的秘密。

第七条村干部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村干部应当勤勉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背信义。

第九条村干部应当严格保守村民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收集、使用或泄露村民个人信息。

第二章选聘第十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德才兼备。

第十一条村干部的选聘原则是:党建领导、农民自主、依法选人、德才兼备、公开竞聘。

第十二条具有中国国籍并享有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必要的行政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成为村干部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和要求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按照程序,公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信息,并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选聘村干部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搞非法集资、买卖职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严禁以职务变相收费、以工程承揽关系变相聘用、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现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 )成员、正常离任的村两委主要成员和经乡镇党委确定的村后备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懂经营会管理。

思路宽、点子多,能够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在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能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人正派,作风民主。

(5)密切联系群众,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公认度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干部:(一)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正在服刑(包括缓刑)或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处理或处理不满三年的;(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五)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的;(六)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的;(七)流动党员或长期不在居住地工作的。

(八)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六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1、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乡镇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制度)

乡镇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制度)

本文为Word版本资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范文(1)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村(社区)干部,是指各村(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

村级便民服务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村(社区)干部的分工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备案。

镇党委有明确要求的,执行镇党委决定。

镇党委负责村(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监督考核。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合理设置职数。

村(社区)干部应在镇下达的规定职数限额内予以配备。

其他聘请编外人员的,须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

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扣1分。

五、落实好会议制度。

村(社区)干部应按时参加县、镇、村级会议,并作好记录。

此项纳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参加县、镇会议时,迟到一人次,扣0.1分、罚款30元;缺席一人次,扣0.3分、罚款40元,从工资或拨款中扣除。

凡参加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

连续3次缺席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一年累计达5次以上缺席的,进行诫勉谈话。

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村干部周例会制度。

六、落实好请假制度。

总支部书记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村(社区)主任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长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2天及以上,经镇党委副书记批准。

若无特殊情况,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

七、落实好住村制度。

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办公无休日,并落实轮流住村制度。

各村要上报住宿值班表,村干部每周至少住村3晚,总支书记每周一至周四至少在村住宿两晚。

镇组织办统一考核。

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管理的意见(2012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理顺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关系,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1、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班子的“一把手”,主持本村全面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指示;做好对其它村级组织、村办企业及其成员的领导、教育、监督和培养等工作;负责本村的信访稳定工作,做好信访的排查、调处、稳控等;积极为群众服务,围绕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村委会主任要带领村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本村的信访稳定工作,做好信访稳定的排查、调处、稳控等;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其他工作。

2、关系。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主任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委会主任要代表村委会每月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向村委会主任通报工作情况。

3、决策。

党务工作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支委会进行决策,较重大的党务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决策;村务工作决策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事先沟通商议,形成初步方案,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进行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定;若涉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再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后,方可组织实施。

“两委”联席会、党员和村民代表会由党支部和村委会共同负责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

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10篇)

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10篇)

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10篇)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10篇)制定村干部管理办法,围绕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等重点工作确定目标任务,采取年初对岗定清单、半年依标践清单、年度述职评清单,考准村干部履职情况。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篇1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落实好值班坐班制,原则上与镇政府作息时间保持一致。

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特殊时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坐班村干部未经准许外出不在村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类推,全年超过3次的诫勉谈话。

落实好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有事外出两天以上要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书面报党建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请假一天的向包片领导请假。

会议及大型活动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特殊情况除外),确需请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绩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镇纪委约谈。

对于不请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当月绩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类推,连续不请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镇纪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落实好工作职责。

各村支部书记是落实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书记的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1次1项工作任务扣当月绩效3分,第2次累计翻倍扣,依此类推。

如影响全镇进度的,对支部书记和责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15分。

四、落实好会议制度。

会议通知到村书记,由村书记安排落实。

村干部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请假的须有书面假条。

迟到、早退1次扣2分,影响会场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会议笔记1次扣3分。

以上情况如发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报批评,第4次诫勉谈话。

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

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

XX镇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提高“两委”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两委”干部必须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按要求及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布置的每项工作,未按期完成的,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在镇村两级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包片负责制。

全镇各村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片长负责制。

包片包村干部在各村评优评先和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各村重大事项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4、信访安全工作。

各村两委干部要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应保证有两名村干部,其余未值班的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

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

如遇重特大突发事件,村干部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党委、政府汇报,凡发生重特大事件,村干部未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理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对全镇各村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该村年度工作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两委”主干引咎辞职。

5、办公场所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用具有序,无杂物堆放,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二、会议制度1、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保持会场秩序,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2、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

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村支部书记、主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同时向片长汇报情况,并派出代表参加会议,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创业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进程,促进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并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

第二章管理考核第四条未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

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乡(镇)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第七条考核内容.对村级班子的考核主要根据全县基层党组织“星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抓五强、创五好”的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对村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星级化管理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星级化管理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星级化管理制度(一)村干部星级化管理。

就是对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在考核定等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条件对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授星升级,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奖惩机制的村干部管理形式。

(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授星条件1、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授一颗星:(1)在本年度村级目标考核中,达到90分以上的;(2)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任职满八年以上,并在此期间无重大问题、没有受过各类处分的;(3)村里单项工作受到县委、政府或地区有关部门表彰或评为先进集体的;(4)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到县委、政府表彰或受到地区有关部门表彰的;(5)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20万元以上的(以银行存款为依据);(6)本年度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的,每年增加300元以上的(以县直有关单位认定后的数据为准);(7)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的(以银行存款为依据);(8)村级目标考核中,大乡排到前两位,小乡排到前一位的(小乡指多浪乡、巴格托拉克乡);(9)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和非法宗教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2、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授两颗星:(1)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40万元以上的;(2)本村受到地委、行署或自治区有关部门表彰的;(3)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被地委、行署或自治区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或受到表彰的;(4)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5)本年度人均收入已达到3000元以上,每增加500元以上的(以县直有关单位认定后的数据为准);3、授三颗星的条件:被自治区、国家部委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授以荣誉称号的,授三颗星。

(三)处罚凡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原来得星的基础上,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取消一颗星:1、当年村级年度目标考核低于75分或定为三类村的;2、计划生育有超生或考核不合格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出现政治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5、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宗教立场有问题的;6、村里有信教党团员的;7、在接受地区以上的各项工作检查中,对该村的工作不满意或否定的;8、贯彻上级党委精神不力,造成损失和后果的;9、在评星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1~2颗星处罚。

村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村委会干部管理制度

村委会干部管理制度村委会干部管理制度(通用8篇)如何准备村委会干部管理制度?快来看看吧。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村委会干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村委会干部管理制度精选篇1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构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务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职责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用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工作需要,所有乡村干部,全部实行“五包三定二挂钩”(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包片、包村、包社、包户、包项目(典型);与评优评先挂钩,与推荐、提拔、调动挂钩)工作职责制,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任务到人,职责到人,一包到底,明确管理层次,靠实工作职责。

3、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

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全年请假不超过20天,婚假期限为15天,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审批。

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分管副书记处备案,严禁捎假和电话请假。

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务必向书记、乡长请假。

请假奖罚依照考核办法执行。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

(参照考核办法执行)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

凡旷工者,扣发工资50元(临时工20元),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发工资外,写出书面检查;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下者,还要大会作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报上级组织处理。

二、学习制度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_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潜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约束村主任的规章制度

约束村主任的规章制度

约束村主任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主任的行为,提高村庄管理水平,加强乡村治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主任在履行职责、管理村务和处理村内事务时的行为。

村主任在执行职务时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村主任应当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积极履行职责,忠实尽职,服从村委会的决定。

第四条村主任应当尊重村民的利益,做到公正、廉洁、勤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村主任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村主任应当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村务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工作,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村主任应当发扬勤政廉洁、忠实勤勉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纪违法,不得徇私舞弊。

第七条村主任应当切实履行对村民的承诺,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村务工作。

第八条村主任应当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村主任应当维护村民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第十条村主任应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维护村级组织的形象,在社会上赢得良好的声誉。

第二章村主任的职责第十一条村主任是村民自己选举产生的村级干部,其职责是代表村委会管理村务,协助村委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村主任应当主持召开村委会会议,认真执行村委会的决定,负责协调和实施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村主任应当做好村务管理工作,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四条村主任应当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维护村民的团结和和谐,促进村庄的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五条村主任应当做好村务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提高村民的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十六条村主任应当保障村级资产的安全,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杜绝贪污腐败和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村主任应当保障村民的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村内纠纷和矛盾,促进村民的和谐共处。

第十八条村主任应当努力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村庄的整体发展。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文书、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含退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村干部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一)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二)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四)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五)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六)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七)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可靠。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复旧倒退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二)公道正派。

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三)能力较强。

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遵纪守法。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群众公认。

大多数党员和群众满意。

(六)身体健康。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岁以下。

第五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

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举、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任命。

村委会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乡镇党委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村其他干部的档案。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文书、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含退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村干部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一)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二)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四)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五)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六)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七)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可靠。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复旧倒退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二)公道正派。

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三)能力较强。

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遵纪守法。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群众公认。

大多数党员和群众满意。

(六)身体健康。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岁以下。

第五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

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举、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任命。

村委会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乡镇党委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村其他干部的档案。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009-11-21 15:59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和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积累和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要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负责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1、如果在重大事项决策时,不遵守决策程序,可能发生一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的武断行为,导致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

防控措施:认真执行《长胜镇村级组织行为规范》,按《村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程序进行决策。

2、如果对自我约束不严,“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可能造成本人或村“两委班子”成员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现象发生。

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镇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长胜镇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严于律己。

3、在用人、党员发展中,如果不坚持原则,搞暗箱操作,可能导致任人唯亲,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

防控措施:实行党务公开,用人标准公开,坚持原则,阳光操作。

村委会主任职责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村民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负责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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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旺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搞好村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主任)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部书记、村主任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

支部书记、村主任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乡党委具体负责抓好管理工作。

第三条支部书记、村主任的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支部书记、村主任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带领党员、群众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支部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四)主持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村委会以及村民大
会,讨论决定本村的重大问题。

(五)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制定规划,提出要求,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六)同班子成员一起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调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按照国家法律和各项章程开展工作。

第五条支部书记、村主任的选任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六条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实际本领;
(四)年富力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

第七条选拨任用程序:
支部书记,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经支部大会上选举产生后,由乡党委报县委组织部任命。

乡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整或指派支部书记。

第八条在选拨任用支部书记时,由乡党委负责进行民
主测评或民主推荐,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能任用。

第九条选拨任用支部书记、村主任要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统一考试、考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选拨。

同时,要注重村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拨,把年纪较轻,公道能干,勇于奉献,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受到群众拥护的优秀后备干部及时选进领导班子。

第十条实行支部书记、村主任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按照上下结合的办法确定。

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制定及考核,由乡党委负责进行,并建立支部书记、村主任考核档案。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任期目标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第十二条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经考核,对于实绩平平,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经帮助、教育转变不大的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对村主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罢免;对于那些为政不廉、以权谋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坚决予以撤
换。

第十四条抓好支部书记、村主任的教肓。

教育他们胸怀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谋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共同致富;带头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族活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走在前列;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反对各种腐败现象;克服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命令主义,做人民群众的公仆。

第十五条对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根据农村牧区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改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以及领导艺术、工作方法等,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实际能力。

第十六条培训工作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培训、讲求实效的原则,分级负责,分层次,分期分批地进行。

改进培训形式,因人施教,讲求实效,既讲授理论知识,又注重实际能力的提高。

第十七条乡党委建立健全培训工作责任制,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乡党委抓好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集中培训每年进行一次,
时间不少于15天。

每次培训都应解决几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教育培训方式:
(一)经常性教育。

村党支部每季度对村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乡党委每季度对支部书记、村主任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二)集中培训。

村干部任期内应集中培训一次,时间5-7天。

对支部书记、村主任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村“两委”班子其余成员培训,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

第十八条支部书记、村主任处在农村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工作任务重,面临的矛盾多。

党委、政府要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政治上高度信任,工作上积极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

第十九条对公正廉洁、勤奋工作,为农村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大力宣传、表彰和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对坚持原则、努力工作的支部书记、村主任要给予大力支持、爱护和帮助,属于上级工作上的问题,上级领导要主动承担责任。

对于打击报复村干部的行为,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制止,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严惩。

第二十一条支部书记、村主任报酬同工作实绩挂钩,
保证兑现,并实行年度考核制。

支部书记、村主任的年度考核,由乡党委组织实施;按照个人自述、群众测评、综合评价程序,对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进行考评考核。

每年底,由乡党委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对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进行考评。

党员大会要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村民大会村民参加率不得少于70%。

年度考核由乡党委考核和群众测评两部分组成,乡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40%。

年度考核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划分考核结果。

综合测评率在80%以上的为满意,在60-79%的为基本满意,在60%以下的为不满意。

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考核与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

建立表彰奖励制度。

年度考核为满意的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全额兑现绩效报酬,并增发绩效报酬的20%作为奖励;考核基本满意的全额兑现绩效报酬;考核不满意的不发绩效报酬。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的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由乡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纪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是支部书记的,及时进行撤换;是村主任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罢免。

第二十二条乡党委要加强对支部书记、村主任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支部书记、村主
任每年要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实行民主评议支部书记工作制度;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乡党委要派人参加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对村财务每年进行一次审计。

支部书记、村主任离任时,由乡党委政府负责进行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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