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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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13-08-28T09:29:50.170Z 来源:《中国商界》2013年9期供稿作者:赵维胜[导读] 尤其是农村转移输出培训人员,有的输出不满两个月就返乡,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赵维胜/青海省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摘要】就业与社会保障是中国当前社会面临的两个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他们是不可分割、紧密相关的一个整体,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本文在对21世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的定义及特点进行了界定的基础上,探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关系,是相互影响、辨证统一的关系,其中,就业起主导作用,社会保障对就业有反作用。研究两者的关系以促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和谐。【关键词】人力资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实施对策
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意义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结构调整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新增劳动力逐年增加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问题,社会将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加之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缓慢,由此引发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己成为各级政府不可忽视的问题。就业和保障是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体现,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求是任何社会关系良好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解决就业是最根本保障,是解决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改善人民生活的基本途径,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
二、当前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矛盾
(一)市场体系机制不健全导致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一是市场机制作用的人群和领域受限。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等历史原因及其惯性作用,导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单位和垄断行业的用人、市场化配置程度较低,市场调节就业的人群十分有限。二是市场机制不健全作用力度有限。劳动力市场因信息不对称,市场体制不能统一运行,存在分割状态。作为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工资,不能完全体现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供求关系;非公经济的社会保障等政策福利优势比公有制经济部门少,导致非公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吸引人才方面处于劣势。劳动合同形式主义成分较大,存在订立不公平合同、欺诈性合同与违反合同等问题。
(二)政府促进就业的制度不健全;配套政策滞后。例如促进特困人群就业的扶持性政策缺乏延续性。另外,失业保险除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外,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发挥不够。就业培训中引导性培训多、技能培训少,导致求职人员的知识技能与用工单位岗位需求差距大。技能培训是就业培训的重点,但培训时间短,多为1至2个月,职业培训后达不到用人单位的技能要求,导致求职者的技能和愿望与岗位的技能要求差距较大,用工双方都不满意,用工不稳定。尤其是农村转移输出培训人员,有的输出不满两个月就返乡,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三)农民失地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由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滞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失地人员,都没有社会养老保险,现在缴费难度大,绝大多数无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劳动年龄内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处境更加艰难,面临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双重问题。他们除了要维持自身的生存外,还担负着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的家庭重任。
三、我国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一)劳动就业方面。(1)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截止到现在,全国劳动力总量达到8. 3亿人,劳动力供给岗位有5, 000万,而劳动力需求岗位只能提供4, 000万个,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剧。2009年10月到2010年3月,我国城乡失业登记率为4. 3%,失业人数达到915万,是历年新高。(2)劳动力结构矛盾突出。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工人,而一些新兴的行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又供不应求;同时,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的条件相对滞后,进一步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显得十分迫切。(3)目前返乡农民工中有一部分是暂时返乡,"自动流失"的人员。因为企业不景气,但又不愿承担或无力承担裁员的经济补偿负担而采取了停薪留职放长假的方式。这部分人成为名义上有归属、实际上失业的潜在的或隐性的失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体系方面。(1)城镇社会保险覆盖不全。医疗、养老的参保率相对较高,但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例仍在80%以下;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口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部分人群,尚未进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之内。(2)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近些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继建立,农村社保体系正在愈益完善之中。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刚刚起步,保障水平仍然偏低。(3)部分流动就业人员的保险关系难以转续。由于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使得地区间的利益分割严重,造成社保地区间转移的障碍,统筹部分无法带出,流入地也不愿承受新增负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劳动力和人才的自由流动。(4)相关立法建设缺失。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还没有一部专门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律。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适用范围比较大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不规范。
四、针对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措施建议
(一)加快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首先,应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在就业人员日益增加、工作岗位变换日益频繁的情况下,尽快研制和建立专门的信息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其次,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管理中心等措施,简化参保程序,改进服务手段。最后,实施“一人一卡一号”制。不仅为城市各单位人员,而且也要为每个就业人员设立社会保障卡,尽管他们劳动关系不确定、工作岗位不确定、工作时间不确定、工作地点不确定,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并且这笔保障金可以随人而流动。
(二)完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能否顺利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就业人员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因此,要建立灵活多样、选择性强、简便易行的社会保险接续办法。从推动就业人员参保的角度来看,一个办法是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统筹层次,可以在更大统筹区域内实现制度运行的统一和基金的统筹安排使用,可以较好的解决因较低统筹层次之间标准、管理不统一,基金承受能力低而造成的转移接续困难,有利于消除就业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的障碍。可以说统筹层次越高,问题就越少。
(三)加大对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财政支持。建议国家逐步提高对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同时,大力发展就业和社会服务业等措施,创造条件提高和稳定就业人员的就业率。如果可以形成财政积极主导和尽可能地动员社会资源的多元投入机制,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事业就能够获得较快的发展。政府应积极建立健全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