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一、概述留样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产品留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保证在需要时能够进行样品检测和验证。
本制度合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留样管理的产品,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
二、留样的定义和目的留样是指将产品或者原材料的一部份分离、保存并标识起来,以便将来进行检验和验证。
留样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满足监管部门和客户的要求。
三、留样方式1. 容器选择:留样容器应符合产品特性和监管要求,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或者变质。
常用的留样容器包括密封袋、玻璃容器和塑料容器等。
2. 留样比例:留样比例应根据产品批次和风险评估确定。
普通情况下,留样比例为每一个批次的1%,但对于高风险产品,留样比例应相应增加。
3. 留样位置:留样应从产品或者原材料的不同批次、不同生产线或者不同仓库中进行,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4. 留样记录:每次留样都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样品名称、批次号、留样数量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样品保存和管理1. 样品保存条件:样品保存环境应符合产品特性和规定的温湿度条件。
对于易变质和易受污染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样品标识:每一个留样样品都应进行标识,包括样品名称、留样日期、批次号、保存条件等信息,以便识别和追溯。
标识应清晰、可读且不易退色。
3. 样品保管:样品应存放在指定的留样区域,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存。
留样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
4. 样品查找和调取:样品查找和调取应记录在留样记录中,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五、留样周期与处理1. 留样周期:样品的留样周期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监管要求确定。
普通情况下,原料和中间产品的留样周期为6个月,成品的留样周期为1年。
2. 样品处理:样品在留样周期结束后,应根据产品特性和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回供应商或者转为其他用途等。
六、留样检验与验证1. 留样检验:留样样品应定期进行检验,以验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中药成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保证中药成品的质量安全,便于对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确保药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中药成品留样管理工作。
三、具体内容1. 留样范围(1)所有生产的中药成品,包括口服液、颗粒剂、丸剂、散剂等;(2)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中药成品;(3)监管部门要求留样的中药成品。
2. 留样数量(1)留样数量不得少于一次检验量的3倍;(2)对于易变质、挥发、开封后无保留价值的中药成品,可以不留样;(3)微生物限度检验的中药成品不留样。
3. 留样时间(1)留样时间不少于3年;(2)特殊情况下,根据产品特性可适当调整留样时间。
4. 留样管理(1)留样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75%之间;(2)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设有防晒、防潮、降温通风、冷冻、冷藏设施、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3)每个样品必须具有唯一性标识,在保存期间保证标识状态完好;(4)留样室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样品,在保管期间不得遗失、损毁,室内不得存放与留样无关的物品,同时做好巡察记录。
5. 留样记录(1)留样记录应详细记录样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留样室环境等信息;(2)留样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查询。
6. 留样使用(1)留样仅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追溯和质量事故调查;(2)未经质量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取出留样;(3)留样取出后,应在留样登记表上记录取出时间、取出人、用途等信息。
四、职责1. 质量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检查留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中药成品留样;3. 质检部门负责留样的检验工作;4. 留样室负责人负责留样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和处理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提供客观依据,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应于有留样必要的原料、包材、耗材及胶体金成品的留样管理。
2.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留样频次、数量,期限及记录的管理办法和要求。
三、职责1. 质量部质检员负责抽取、存放样品,质量部主管负责对留样及留样记录的监督、检查。
2.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及其他形式检查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检验时方可使用。
取出时需在《留样登记表》上记录,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取出。
四、程序1. 来料留样1.1 对于新到货的包材、耗材,经主管及仓储人员认为有留样必要的,质量部应进行登记并留样。
1.2 对于重要的原辅料,适当时进行留样(如新材料或者新供方)。
2. 产品留样2.1 对于新生产的胶体金成品需逐批留样。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在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处置结果未得到充分评估之前,也必须留样。
2.2 取样方法、数量:质检员在成品检验取样时,同时进行留样产品的取样。
取样时应随机抽取。
胶体金卡留样数量一般是30条左右,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
3. 留样贮存3.1 所留样品须按要求包装或密封,按规定的条件贮存,并做好记录。
3.2 留样室应保持洁净干燥。
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75%之间。
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设有防晒、防潮、降温通风、冷冻、冷藏设施、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
3.3 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注意防止污染、霉变、挥发等。
五、记录和报告1. 质量部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记录每批留样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取样日期、留样期限、贮存条件等。
2. 质量部应定期对留样产品进行观察、检查,记录留样产品的状态,如是否有变质、污染等情况。
3. 如留样产品出现异常情况,质量部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留样制度及管理制度
留样制度及管理制度一、留样制度留样制度是指在对产品进行抽检、试验、检验等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保留必要数量和质量的留样,以备查验、检验、复核等专用目的的管理办法。
留样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等起到了关键作用。
留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留样范围:留样的产品范围应包括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无论是原材料、半成品还是成品,都应按照规定留样。
2.留样数量:留样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应保证留样数量足够用于查验、检测等目的。
3.留样包装:留样的产品应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进行包装,同时要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留样日期等必要信息。
4.留样保存:留样的产品应按照规定的存放条件进行妥善保存,确保产品的原始状态。
5.留样周期:留样的时间周期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但应保证留样的周期足够长,以便查验、检测等目的。
6.留样记录:对于留样的产品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留样数量、留样日期、留样地点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查验、检测等目的。
7.留样处置:留样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周期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可以进行验货、检测等,也可以退货、销毁等。
二、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留样过程,加强对留样产品的管理,保障留样质量的实施管理办法。
留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留样人员:对于从事留样工作的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和资格认定,确保其熟悉留样工作流程和规范。
2.留样流程:对于留样的流程应进行明确规定,包括留样范围、数量、包装、保存、记录、周期、处置等各个环节。
3.留样设施:对于留样的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并且安全可靠,以保证留样产品的质量。
4.留样监督:对于留样过程应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留样操作的规范和标准。
5.留样责任:留样工作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对于留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有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6.留样评估:对于留样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障留样制度的有效实施。
成品留样保存管理制度
成品留样保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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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建立留样制度便于产品及物料的质量追溯和调查。
2.范围:原辅料、内包材、成品。
3.责任:质量保证部、留样员。
4. 内容:
4.1 按照操作规程对留样进行管理。
4.2 留样的质量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
4.3物料的留样:
4.3.1每批原辅料都必须留样;留样量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留样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两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较短,则留样时间可缩短;留样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包装密封。
4.3.2每批内包材都必须留样;留样量为全检量的两倍;留样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两年;留样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
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
4.4 成品的留样:
4.4.1 每批成品均须留样,如一批产品分成数次包装,则每次包装至少应当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
4.4.2 留样的包装形式与市售的包装形式相同。
4.4.3 留样数量为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微生物限度除外)。
4.4.4 在不影响留样包装完整性的情况下,留样保存期间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目检观察。
如有异常,应当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4.5 留样按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贮存。
4.4.6 留样观察应当有记录。
成品罐头留样规章制度样本
成品罐头留样规章制度样本第一条目的与范围为了确保成品罐头质量稳定,保障产品安全,防止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品罐头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
第二条管理责任1. 生产部门负责对成品罐头留样进行管理,确保留样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成品罐头留样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记录留样情况。
3. 管理部门负责对成品罐头留样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留样程序1. 成品罐头留样应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立即进行,取样前应进行充分净化和消毒。
2. 取样时,应选择代表性好、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留样,每批产品应留样不少于两份。
3. 留样应包括产品样品、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留样人员等信息,确保留样的可追溯性。
4. 留样应放置于密封、防潮、防腐蚀的容器中,并在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留样日期等信息。
5. 留样应存放于留样室或专用储物柜中,避免受到阳光直射、潮湿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第四条留样管理1. 留样记录应及时更新,包括留样时间、留样数量、留样位置等信息。
2. 留样应按照规定的留样期限进行管理,留样期限为产品保质期的两倍。
3. 超过留样期限的留样应及时销毁,并作出相应的处理记录。
4. 原因分析部门应定期对留样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留样质量符合要求。
5. 留样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五条留样利用1. 留样可作为产品质量分析和原因分析的依据,对于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进行留样检测。
2. 留样可以作为产品溯源的重要信息,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记录。
3. 留样可以作为产品市场监督和检查的依据,对产品合格证书的颁发起到重要作用。
第六条违规处理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留样或者留样质量问题的企业,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警告、罚款、停产等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七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协商确定。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通过对产品的留样观察,及时发现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预防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留样观察工作,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料、包材等。
三、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留样观察计划,组织留样观察工作的实施,并对留样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2. 生产部负责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产品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 仓储部负责产品的储存和保管,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4.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时收集客户反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5. 研发部负责新产品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改进,提供技术支持。
四、留样观察要求1. 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的特性、用途和质量要求,确定留样数量。
一般成品留样数量为每批产品的1-2%,半成品、原料留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留样时间:成品留样时间根据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确定,一般为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1-2倍;半成品、原料留样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 留样方法:采用适宜的包装和储存条件,确保样品在留样期间质量稳定。
成品留样应采用密封包装,防止污染和变质;半成品、原料留样应根据产品特性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
4. 留样记录:对留样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名称、批号、留样数量、留样时间、储存条件、观察记录等。
五、留样观察内容1. 外观检查:定期对留样进行外观检查,观察样品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变色、异味、霉变等。
2. 理化指标检测: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定期对留样进行理化指标检测,如pH值、含量、微生物限度等。
3. 稳定性试验:对长期留样进行稳定性试验,观察样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变化趋势,评估产品有效期或保质期的合理性。
4. 产品性能测试:对留样进行产品性能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成品留样管理制度(家具)
成品留样管理制度(家具)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家具成品的留样工作,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保证成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的家具成品。
三、定义1. 成品留样:将符合质量要求的样品保留在特定的存储空间中,供后续参考和检验使用。
2. 留样责任人:负责执行和管理成品留样工作的专门人员。
四、留样流程1. 留样准备- 留样责任人根据产品批次确定留样数量和参考样品。
- 检查留样区域的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 准备留样所需的标签和记录表格。
2. 留样操作- 将留样责任人在记录表格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批次、留样时间、留样数量等。
- 从成品中随机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样品作为参考样品。
- 将参考样品装入标有产品信息和留样时间的密封袋中。
- 使用标签将留样袋标记,并将其放入留样区域。
3. 留样管理- 留样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留样区域的存储条件,确保环境干燥、无尘、无异味。
- 留样责任人定期更新记录表格,记录新的留样信息和移除的留样袋。
- 留样责任人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段保存留样,以便日后的检验和参考。
五、留样保管与使用1. 成品留样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毁。
2. 留样责任人应提供必要的留样信息和参考样品给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3. 留样责任人应根据需要提供留样样品供其他部门参考和调取。
六、监督与考核1. 上级部门负责定期检查留样区域和记录表格,确保留样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对于留样责任人的工作成绩,应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留样操作和管理的效果。
七、附则1. 本制度应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情况,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制度将立即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家具产品的留样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并执行好留样管理工作。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产品品质,满足市场需求,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特制定本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期限、留样方法及使用、废弃等各项管理制度,为产品质量稳定性提供依据。
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的留样观察。
2. 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认为有必要留存的样品也应纳入本制度管理。
三、职责与权限1. 化验室负责留样并观察。
2. QA经理选任留样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并赋予其任务和责任。
3. 责任人负责登记留样台帐,进行留存样品管理及留样的检验及留样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并准确、真实地填写留样观察记录。
4. 责任人负责维持留样间的清洁,留样设施不得影响样品质量,应定期记录贮存条件(温度、湿度)及贮存状态,有异常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留样数量1. 成品留样应满足留样期间所有检测的需要。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以全部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的两倍为准。
3. 半成品的留样数量一般以主要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为准,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五、留样方法1. 留样分重点留样和一般留样两种。
2. 重点留样:除每批正常留样外,每月重点留样一批,作为考察样品用;新产品试产前头三批应做留样观察;质量不稳定的产品应做重点留样考察。
3. 一般留样:按批号进行正常留样。
六、留样期限1. 成品的留样期限应根据产品有效期及检测需求确定。
2. 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期限为全部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
3. 半成品的留样期限一般为主要检验项目完成所需时间,特殊情况由运营中心质量保证部另行规定。
七、留样观察记录1. 留样观察记录应包括留样编号、产品名称、批次、生产日期、留样日期、检验日期、贮存条件、检验结果、观察结果等内容。
2. 责任人应确保留样观察记录的准确、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及时归档。
八、留样样品的使用与废弃1. 留样样品用于产品质量追溯、调查、检验等purposes。
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
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示例1: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引言:化妆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产品之一,涉及到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尤为重要。
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就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确保化妆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标准,并能够追溯和监控其质量。
一、概述: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是指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将一定数量的成品留样,以备后续检验和监测。
该制度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二、成品留样的目的:1.质量监测:通过对成品的留样,可以在发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调查追溯:在发生质量问题或投诉时,可以通过成品留样来追踪相关批次产品的质量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3.研发改良:成品留样可以为研发人员提供示范样品,以便进行研究和改良。
三、成品留样的过程:1.留样数量:根据标准规定,将从每一批次中留取一定数量的成品样品,确保代表性。
2.留样标识:每个留样样品都应贴有唯一的标识,包括批次号、日期以及留样者的签名。
3.留样存储:留样样品应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区域,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淆。
四、成品留样的管理:1.留样台账:建立留样台账,记录每批次的留样情况,包括批次号、数量、留样日期等信息。
2.留样周期: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规定留样的周期,并定期对留样品进行检验和更新。
3.留样使用:留样品应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质量的稳定性,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管理不规范:有些生产单位在成品留样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应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培训和指导,确保规范操作。
2.监测不及时:在一些情况下,发现质量问题的时间可能会推迟,从而导致可能的风险和危害。
应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结论: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制度是确保化妆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只有建立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和培训,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行业的声誉。
成品取样留样规章制度
成品取样留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在企业生产中对成品的取样留样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及其相关部门,在生产环节对成品进行取样留样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成品取样留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按照一定的规定和要求,对所生产的成品进行取样并留样,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保存和管理的工作。
第四条成品取样留样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取样留样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程序。
第二章取样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工艺,制定成品取样的频次和取样点位,并明确取样的方法和要求。
取样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取样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取样设备和工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取样时应当注意避免污染和混杂,确保取样的质量。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取样工作,并填写取样记录,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取样记录应当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数量、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企业应当对取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取样档案,定期进行取样数据的整理和汇总,确保取样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留样管理第九条取样完毕后,企业应当将留样品标注清晰,包装完好,并及时送至留样库进行存放。
留样库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理。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留样品档案,包括留样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时间、留样时间等基本信息,并对留样进行编号管理,确保留样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留样品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和分析,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对留样品的检验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汇总,为产品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对于留样品的处理,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合理的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记录和归档,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取样留样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和汇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司技术部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技术部留样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研发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留样范围1.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2. 研发过程中使用的样品、试验品;3. 退货产品;4. 其他需要留样的产品。
三、留样时间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留样时间不少于6个月;2. 样品、试验品留样时间不少于3个月;3. 退货产品留样时间不少于3个月;4. 特殊产品留样时间根据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留样数量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留样数量为生产批次数量的10%;2. 样品、试验品留样数量为1件;3. 退货产品留样数量为1件;4. 特殊产品留样数量根据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留样方法1. 留样产品应保持原包装,标签清晰;2. 留样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留样室;3. 留样产品应按产品类别、留样时间、留样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4. 留样产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六、留样记录1. 技术部应建立留样记录簿,详细记录留样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留样时间、存放地点等信息;2. 留样记录簿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撕毁;3. 留样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保存。
七、留样人员职责1. 留样人员应熟悉本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留样工作;2. 留样人员应负责留样产品的存放、保管、检查、记录等工作;3. 留样人员应定期向技术部负责人汇报留样情况。
八、监督与考核1.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留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3. 对在留样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成品白酒留样管理制度
成品白酒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緒言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成品白酒留樣管理工作,保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生產、經營成品白酒的企業。
第三條成品白酒留樣管理應遵守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企業規程要求。
第二章留樣管理范圍第四條成品白酒留樣管理范圍包括原料、中間產品和成品酒。
第五條原料、中間產品和成品酒的留樣管理應包括標本採集、記錄、保存和留樣檢驗等。
第六條成品白酒的留樣應包括生產現場留樣和檢驗室留樣。
第七條留樣管理應采取準確檢驗方法和專業檢驗人員進行。
第三章留樣採集和保存第八條留樣採集樣本應充分代表被檢驗物,採集樣本應當標明採樣地點、採樣日期、樣品編號和包裝等信息。
第九條留樣管理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檢驗方法進行,不得擅自更換、調換樣品。
第十條留樣應當做到樣本保存完整、不得破壞、不得替換且保存時間合理。
第十一條留樣保存應當具備保存溫度、濕度和防曬等條件。
第四章留樣檢驗和使用第十二條留樣檢驗室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檢驗方法進行留樣檢驗。
第十三條留樣檢驗記錄應當真實可靠,不得篡改,留样檢驗結果應詳細記錄發現的問題與處理情況。
第十四條留樣檢驗結果應當及時通知生產、經營和品質檢驗部門。
第十五條合格的留樣應當按照企業規程進行適當使用。
第五章留樣管理監督和考核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留樣管理專責部門,強化留樣管理,提高留樣管理水平。
第十七條留樣管理應當建立留樣管理制度、留樣管理記錄和留樣使用記錄,定期進行留樣管理的內部及外部考核。
第十八條留樣管理應當建立留樣使用追溯系統,做到樣品使用的可追溯。
第六章附則第十九條對畏樣管理違規行為,企业应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企業品質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施行。
公司生产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监控和追溯,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为处理客户投诉和应对市场抽检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原料、包材、耗材及成品等所有产品的留样管理。
三、职责1. 质量部负责制定和实施留样管理制度,对留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生产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按批次抽取样品,并按照规定保存。
3.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留样进行存放和管理,确保样品完好无损。
4. 各部门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留样管理工作。
四、留样要求1. 每批产品在投入生产前,应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得少于检验所需量的两倍。
2. 留样样品应随机抽取,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3. 留样样品应使用专用容器进行包装,并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日期、抽样人等信息。
4. 留样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
5. 留样样品的储存期限应不少于产品保质期。
五、留样管理1. 质量部负责对留样样品进行统一编号、登记、保管,并建立留样档案。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留样样品的储存条件,确保样品安全。
3. 各部门相关人员应定期查看留样档案,了解留样样品的储存情况。
4. 如发现留样样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质量部进行处理。
六、留样使用1. 留样样品仅用于产品追溯、质量监控、客户投诉处理、市场抽检等用途。
2. 如需使用留样样品,需填写《留样使用申请表》,经质量部主管批准后方可使用。
3. 使用留样样品后,应及时填写《留样使用记录表》,并归档保存。
七、监督检查1. 质量部定期对留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生产厂留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食品生产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成品检验、储存销售等。
三、留样原则1. 留样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能够代表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
2. 留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留样时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 留样期间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污染和变质。
四、留样要求1. 原料留样(1)原料采购时,应当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确保原料质量符合标准。
(2)原料入库前,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原料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原料采购量的2%,但不得少于100克。
(4)原料留样时间自入库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30天。
2. 生产过程留样(1)生产过程中,每批次的半成品和成品应当进行留样。
(2)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次产品数量的2%,但不得少于100克。
(3)留样时间自生产完毕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30天。
3. 成品检验留样(1)成品检验合格后,应当留样备查。
(2)留样数量应当不少于该批次产品数量的1%,但不得少于100克。
(3)留样时间自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6个月。
五、留样管理1. 留样地点应当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 留样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留样箱或留样袋,并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等信息。
3. 留样期间,如发现留样产品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4. 留样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包括留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留样日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5. 留样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留样监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抽查。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留样制度要求。
工厂留样标准及制度范本
工厂留样标准及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工厂的留样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成品、原辅材料、半成品的留样管理。
二、留样范围1. 所有成品;2. 主要原辅材料;3. 半成品;4. 工厂质量保证部门认为有必要留存的样品。
三、留样职责与权限1. 质量保证部门负责制定留样管理制度,并对留样过程进行监督;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留样制度要求进行样品的留样工作;3. 仓库负责留样样品的存放管理。
四、留样要求1. 留样数量:成品留样应满足留样期间所有检测的需要;主要原辅材料的留样以全部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的两倍为准;半成品的留样数量一般以主要检验项目的一次需要量为准,特殊情况由质量保证部门另行规定。
2. 留样期限:根据产品特性、检验需求和法规要求确定留样期限,但不少于保质期。
3. 留样方法:a) 留样样品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容器应经消毒处理,确保清洁;b) 留样样品应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留样日期、留样人等信息;c) 留样样品应放置在适宜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影响样品质量的因素;d) 留样样品应定期检查,确保留样条件符合要求。
五、留样记录1. 留样责任人应建立留样记录台账,记录包括留样日期、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留样数量、留样期限等信息;2. 留样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删除或遗失;3. 留样记录应至少保存与留样样品相同期限。
六、留样样品的使用与废弃1. 留样样品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调查分析、法规要求等情况;2. 使用留样样品时,应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3. 留样样品在使用后,应重新封存,并记录使用情况;4. 留样样品在留样期限届满后,应进行废弃处理,处理方式应符合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
七、特殊情况处理1. 如有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应立即封存相关批次的留样样品,并通知质量保证部门进行调查分析;2. 如留样样品被污染、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满足留样要求,应重新留样。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1.目的用于产品质量追溯以及产品性能研究等,定期检验产品来验证有效期的合理性,为产品开发、产品材料和工艺改进提供科学的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成品的留样。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留样产品的制造。
3.2.质量部是产品留样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留样产品的保存、观察及检测。
负责对留样室的日常管理。
4.内容4.1.产品的留样量4.1.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量,留样量一般为留样期间检测量的 1.5-2倍。
4.1.2.留样按每个生产批经检验合格且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后进行留样。
4.2.留样样品的入库:质量部将检验合格的产品按留样量随机抽取,将留样产品的信息录入台账;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留样批号、留样日期、留样期限等,将抽取的留样产品放入留样室。
4.3.留样保存期限4.3.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期限,一般留样期限为产品拟定效期后的 6个月。
4.3.2.留样的产品已过留样期限时,若质量不变,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观察,以积累资料;有科研需要的特殊品种,可延长留样时间,积累资料;不需要继续留样的产品做报废处理,填写《产品报废单》。
4.4.留样观察4.4.1.技术转移时质量部配合客户确认留样观察项和观察周期,留样观察项一般前 6 个月外观检验,6 个月后每 3 个月对关键项检验。
4.4.2.待留样产品效期满后做一次全性能检测。
4.4.3.若发生用户投诉或质量争议时,则对留样产品进行全性能检测。
4.4.4.没有质量跟踪需要,不得随意打开留样产品的外包装,保持产品留样的完整。
4.5.留样的样品出库4.5.1.任何人借留样产品都必须通过质量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办理样品出库。
并做好《留样台帐》的记录。
4.5.2.留样样品借出的必须归还,报废的样品无需归还,借出的样品如有报废,应填写《产品报废单》,由质量部门执行。
4.6.留样样品的销毁4.6.1.留样期限的产品可根据情况进行性能测试,以评估产品的质量情况;若超过留样期限的质量不合格样品应销毁。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三篇)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是学生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提供给学生们每天所需的营养食物。
为了确保食堂的食品质量和安全,保护学生们的健康,学校食堂应当建立成品留样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
一、成品留样的意义和目的1. 保障食品安全成品留样制度的首要目的是保障食品的安全。
通过对每个批次的成品进行留样,可以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进行追溯,确定问题的来源,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问题扩大。
2. 监督食品质量通过对成品进行留样,可以进行质量监督。
留样的成品可以及时送往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确保成品符合食品卫生和营养标准,提高食品质量。
3. 促进经营者自我管理成品留样制度可以促使食堂经营者加强对自身经营的管理。
留样制度的存在,可以促使食堂经营者自觉加强食品质量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4. 维护学生权益成品留样制度可以保护学生们的权益。
学生们作为食堂的消费者,应享有健康、安全、优质的食品。
成品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保障学生们的权益。
二、成品留样的程序和要求1. 成品留样的程序(1)每天留样:每天从食堂的每个菜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作为成品留样。
(2)样品提取:由专门人员从成品中抽取样品,确保样品的公正性、客观性。
(3)样品封存:将样品进行标记,并立即封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样品送检:样品封存后,将样品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5)留样记录:对每天留样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样品的种类、数量、封存时间等信息。
2. 成品留样的要求(1)样品数量:每种菜品至少留样3份,保留最长时间不超过48小时。
(2)样品选择:从每个菜品中选择不同部位、不同时间段制作的样品。
(3)样品保存:样品应保存在恶劣环境下,以防止样品的变质。
(4)样品交接:样品交接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样品的安全和真实性。
三、成品留样的管理和监督1. 食堂经营者的责任食堂经营者是成品留样的第一责任人。
他们应当加强对食堂内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成品留样制度的落实。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本
学校食堂成品留样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食堂成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学校食堂所有出产的食品。
二、责任主体1. 学校食堂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学校食堂的食品成品留样工作负总责,并保证留样的真实有效。
2. 食堂成品质量检验人员:负责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按照规定进行留样工作。
3. 食堂管理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食堂成品留样工作,并保证留样的物证完好。
4. 食堂配送人员:负责将留样的成品送交给检验人员。
三、留样标准1. 留样时间:根据食品种类和保存期限的不同,留样标准如下:(1)一日内食品:留样5份;(2)保存期限为一周内食品:留样10份;(3)保存期限超过一周的食品:留样15份。
2. 成品留样时,应直接从产出的成品中取样,并确保取样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3. 成品留样应包括主食、菜品、汤品等各类食品,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 留样的食品应保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并标明清晰的标签,包括成品名称、留样日期等。
5. 成品留样的容器应洁净无异味,并防止任何污染。
四、留样管理1. 学校食堂应建立成品留样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次留样的具体信息,包括留样时间、成品种类、数量等内容。
2. 成品留样存放期限为72小时,逾期未送检的样品需予以销毁。
3. 留样管理人员每天应进行留样记录的核对,确保存放的成品留样的数量和种类无误。
4. 成品留样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留样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留样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归档,留存备查。
五、留样送检1. 食堂成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收取留样的食品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外观和口感等方面的检验。
2. 检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食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进食品检验报告。
3. 食堂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应按照规定流程上报给学校食堂负责人,并及时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和配送人员。
六、责任追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食堂成品留样,学校食堂负责人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食品,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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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
规范成品样的管理操作,确保成品样能够得到有效运转,便于各站核对、检验有据可依,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量产产品的过程管控。
三、定义:
成品留样:为正式生产前得到客户认可的产品,保留或复制,作为后续生产及检验参照之依据。
四、权责:
4.1业务部:产品承认通知样品管理人员和产品变更时更换留样的通知;
4.2工程部:负责成品留样、保管、进出登记回收。
4.3生产部:负责样品移转疏通,各站首件核对;
4.4生管部:下单时排程需通知。
4.5品保部:制程首检参照核对、样品损坏通知更换。
五、作业内容:
5.1成品留样及存放
5.1.1成品留样,产品在打样后客户承认样的复制品,并张贴成品样标签。
5.1.2成品样由样保管人负责保管。
建立《成品样清单》对成品样依客户料号进行编号管理。
5.1.3成品样需用文件袋密封存放于与编号相对应的文件柜,便于后续的查找使用及归还。
5.2成品样的使用
5.2.1生管下排程单时需同步将排程单通知样品保管人。
5.2.2保管人员将对应成品样查找后,随工单图纸存放指定位置。
5.2.3当站IPQC和机长依照印刷工单料号查找成品样,进行核对。
5.2.4参照核对后成品样需随印刷面及工单进行流转。
5.2.5后端各站首件依照图纸、成品样进行确认比对,核对后需立即放入样品袋,避免混入生
产批次中。
5.2.6各站核对后成品样移至包装,随工单放入制定位置。
5.2.7入库时FQC需到包装组查找成品样核对后,入库。
5.2.8成品入库后2天内由保管人进行收回
5.3成品样的更新
5.3.1成品样的保存期限原则为一年更换一次,如成品样有破损、内容不清晰或缺失、不可使
用时保管人员要及时更换。
5.3.2当产品变更时,由业务发出变更通知单进行产品变更,变更后的产品留成品样替换之前
的成品样,旧成品样进行报废。
5.4成品样的管制
5.4.1各部门若需临时借用成品样,需先在《成品样借出记录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后由成品
样保管人员进行成品样发放。
5.4.2成品样使用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进行归还。
5.4.3成品样借出期间,各部门不可私自转借,成品样归还时保管人员需查看成品样的完整性。
六、参考文件
无
七、使用表单
7.1成品样清单
7.2成品样借出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