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量变质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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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

毛泽东指出,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 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 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的普遍性
指矛盾存在 于一切事物的发 展过程中,事事 有矛盾;每一事 物的发展过程中 存在着自始至终 的矛盾运动,时 时有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
一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 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 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 用。
地 震
海啸
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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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质变有两种基本形式:
二是非爆发式飞跃
物种的演变、猿 到人的转化、人们世界 观、人生观的改变等都 是非爆发式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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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事物的质变采取什么样的飞跃形式, 取决于事物的性质及其所处的条件。
事物的质变“依事物 本身的性质和条件,经过 不同的飞跃形式,一事物 转化为他事物。”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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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 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 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 数量关系表现的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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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量是事物本质所固有的,量同 事物不可分离。事物总是具有一定 量的事物,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
数和形的概 念不是从其它任何 地方,而是从现实 世界中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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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注意:量和事物不 是直接同一的。
2、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矛盾推动了事物的发展。一般来说,内 部矛盾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称 为事物发展的外因。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 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 位的原因。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是 第二位的原因。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善于把 握重点 和主流
我国古代名医华佗医术高超,对病状相似的 病人,能诊断出病因各异,所以;“治之宜 殊”。病人按药方服药,果然药到病除。这 件事启示我们( )
①只有做到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②只有具体问题具 体分析,才能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③只要抓住事物矛 盾的特殊性,就能解决问题④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才能正确认识事物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2、矛盾特殊性
含义: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每一侧面 各有其特点。
表现:①矛盾性质的特殊性 ②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③解决矛盾形式特殊性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首先,二者相互区别
普遍性即共性, 特殊性即个性。 其次,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1)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 (2)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 (3)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两点论
要 全 面 抓 重 点
两点是有重 点的两点
重点论
复杂事物:把握主要矛盾
统 一
重点是两点 中的重点
每一矛盾:把握主要方面
坚 持 矛 盾 分 析 的 方 法
事物都 是一分 为二的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事物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
对具体 问题具 体分析
具体分析和解决不同的矛盾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办事情要善于抓住重点 看问题要分清主流和支流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基本规律------揭示了事物发
展的原因,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
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
隐藏在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 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 感性、知性和理性。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本文对于基础的规律知识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是考生准确答题拿分的关键所在。

(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

辩证矛盾不同于人们思维中出现的逻辑矛盾。

辩证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对立和统一(即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连结、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它包括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和相互贯通,具有多种表现形式。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十分广泛的哲学范畴,它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矛盾斗争形式的不同,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

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它们的相互区别既体现矛盾双方的不同性质和趋势,也体现它们在矛盾发展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连结、不可分割的。

一方面,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没有脱离斗争性的同一性;另一方面,也没有脱离同一性的斗争性,即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如果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两种错误:一是只见对立不见同一,二是只见同一不见对立。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就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正是矛盾双方的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结合中共同实现的。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片面夸大斗争性而否定同一性的作用,或者片面夸大同一性而否定斗争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中又一重要的基本理论。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绝对性,包括矛盾无处不在和矛盾无时不有两方面。

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相对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侧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绝对与相对的关系。

政治考研考点: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解析

政治考研考点: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解析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第 1 页 共 1 页 政治考研考点: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解析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

下面,老师就对质量互变的原理及方法论运用进行详细的讲解。

(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质和量的统一为度。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2)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知识点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指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规律性和方法论进行的总结和概括。

它强调了唯物主义对待事物发展的态度和方法,并且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进行了深刻的阐释。

下面就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知识点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基本概念:二、事物的普遍的发展规律:1.辩证统一规律: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既包括着对立面的斗争,也包括着对立面的统一、辩证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核心规律。

2.量变质变规律:事物发展的过程中,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促使量变,二者相互转化、相互影响推动事物的发展。

3.突变规律: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突变的现象,即量变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后,会发生质变,产生新的质,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4.否定性质变规律: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否定旧的东西和创造新的东西的过程。

新的事物通过同旧的事物的对抗和推翻而逐渐取胜。

三、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1.社会发展的前进性规律: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虽然有时会出现倒退,但总体上还是在向着更加先进的方向发展的。

2.社会发展的曲折性规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经历许多曲折和波折,但最终还是要继续前进。

3.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规律:社会发展是不平衡的,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

4.社会发展的可逆性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有时是可逆的,一些社会制度的倒退是可能发生的,但总体上还是向前发展的。

四、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五、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的意义:六、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总而言之,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对事物发展规律和方法论进行的总结和概括。

它强调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客观性,并且指导人们根据事物发展规律来进行实际工作和实践活动。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涉及了事物的普遍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并且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

质变量变规律

质变量变规律

概述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涵义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

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2.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原理(1)质变和量变的相互转化关系。

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它决定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质变在巩固量变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引起新的量变。

这说明质变对于量变既有必然性,又有必要性,而且只有质变才有新事物的产生和世界的发展。

因此,承认不承认质变,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之一。

辩证的发展观既与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的“激变论”不同,又与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的庸俗进化论相区别。

(2)相互渗透。

量变和质变都不是纯粹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它包括阶段性质变(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变化)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事物全局性质未变,个别部分性质发生变化);质变中有量变,主要是指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1、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肯定方面是指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事物质变走向死亡的方面。

唯物辩证法必看

唯物辩证法必看

唯物辩证法必看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1、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质、量和度:质是一事物成为他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量是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量与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

【练习】质与量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

(1)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在数量上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

(2)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真题精选】"重新排列的词句有了不同的意思,重新摆弄的思想产生新的思想。

"这表明()。

A.量变必然引起质变B.事物结构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C.运动、变化就是发展D.质变只是新的排列组合(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a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b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4)事物变化的状态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循环往复,由低到高,由简到繁,永不停息,这也就是量变质变互相转化的规律即质量互变规律(5)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a坚持适度原则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

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限的两个极限。

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

b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c重视量的积累它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量变)和阶段性(质变)的统一,是我们党的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哲学依据;对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社会的发展也有量变、部分质变和质变等基本形式。

【真题精选】下列成语中与"见微知著"蕴含相同哲理的成语是()。

A.一叶知秋B.盲人摸象C.坐井观天D.管中窥豹2、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1)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论唯物辩证法之质变量变规律[指南]

论唯物辩证法之质变量变规律[指南]

论唯物辩证法之质变量变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第二大规律是量变质变规律,该规律指出: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1、量变和质变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比如我们长说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充分的体现了事物量变的特征。

量变形式的复杂性:量变的是无限多样的,概括起来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引起事物的变化。

当火箭在冲向天空时,如果它的达到第一宇宙速度就可以进入地月系。

如果达到第二速度宇宙,就可以进入太阳系。

如果它达到第三宇宙速度,它就可以进入银河系。

二是在一定条件下,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上的变化引起事物的变化。

比如,音乐通过七个音符不同的排列组合,可以组成各种不同的乐曲。

既有雄壮的交响乐,也有抒情的小夜曲。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冬虫夏草是我国高原地带的一种名贵的中草药。

它的形成过程是:蝙蝠蛾为繁衍后代,产卵于土壤中转变成幼虫。

此时,虫草菌侵入土壤中正在冬眠的幼虫体内不断繁殖,噬食幼虫的“五脏六腑”,将其内脏吃的得一干二净,只留下躯壳, 致使幼虫死亡。

在新的一年天气转暖时,虫草菌自幼虫头部生长出地面,被人们发现后挖出晾干,变成所谓的“草”。

质变形式的复杂性:质变的形式也是无限多样的,概括起来也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爆发式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实现的质变。

一种是爆发式的飞跃,是指通过对抗的形式实现的质变。

比如我们看到的火山、海啸、地震、台风、战争、核爆炸等等现象就是属于这种形式的质变。

另一种是非爆发式飞跃,是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的形式实现的质变。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研究物质世界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的科学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指唯物辩证法运动的基本规律,它们是普遍存在于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

本文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并举例说明它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一、矛盾规律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它指出在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规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事物内部的矛盾,二是事物之间的矛盾。

事物内部的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互相依存又互相排斥,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例如,人的身体内部存在着各种器官之间的矛盾,如心脏与肺部之间的矛盾,它们既互相依存又互相排斥,是身体正常运转的基础。

事物之间的矛盾是指不同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对立的关系,这种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

例如,市场经济中买卖双方的矛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的变化引起了事物本质的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量变引起质变,二是质变引起量变。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质变是指事物本质的变化。

例如,水的温度随着加热而上升,当温度达到100℃时,水由液体变为气体,这就是量变引起质变的例子。

又如,人的身体运动量逐渐增加,经过一定时间的锻炼,身体的素质得到了提高,这就是质变引起量变的例子。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但新事物又会在一定条件下被更先进的事物所取代。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二是新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被更先进的事物所取代。

例如,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社会变革都是旧社会被新社会所取代的过程。

又如,电脑技术的发展,从最初的单机到联网,再到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出现,每一次技术革新都是新技术取代旧技术的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

学院: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专业班级:12房产姓名:熊宇学号: 0123455论证唯物辩证发三大规律及其方法论意义一、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即是其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贯穿于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并支配其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世界上各种事物所以是这物而非他物,是因为每一事物都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质量,是指事物规模的大小、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数目多少等等。

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会影响事物的存在,使事物保持一定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条件,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和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二、唯物辩证法方法论意义1、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第一,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第二,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第三,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应顺应世界潮流,抓住机遇,扩大开放,发展自己。

2、把握矛盾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是客观、普遍存在的,要正视矛盾,不要回避矛盾;矛盾具有特殊性,要全面地具体地分析矛盾;用不同方法解决不同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要求,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化解矛盾。

[整理]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整理]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一把钥匙,回答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

矛盾对立面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分离。

同一性与斗争性互相连结不可分割,谁也离不开谁。

2.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是一切运动的根源,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自身内部的矛盾,在于矛盾双方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是“自己运动”,自身内部的矛盾,即内因。

外部矛盾即外因。

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依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的政策,是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的具体体现。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共性是指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处不在,事事有矛盾,矛盾无时不有,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个性是指矛盾的特殊性,指具体矛盾及其方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就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不可分割。

公孙龙白马非马论,夸大了白马的个性,忽略了白马的共性,走向诡辩论。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

1.质量度质,世界上各种事物所以是这物而非他物,是因为每一事物都有区别他事物的特殊的质;量,是指事物规模的大小、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数目多少等等。

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会影响事物的存在,使事物保持一定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2.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一切事物发展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1.辩证的否定观哲学上有两种对立的否定观:形而上学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外力强加给事物主观任意的否定,是全盘抛弃一笔勾销: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它通过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的统一,是扬弃,扬弃是辩证否定的实质。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3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3

电 子 管 计 算 机
晶 体 管 计 算 机
集 成 电 路 计 算 机
第 1代 第 2代 第 3代 第 4代 第 5代

(2)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2.2)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 路是曲折的和迂回的
主要原因:一是事物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一个周期, 在形式上仿佛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
4、质量互变规律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把远大 理想和目标同有步骤分阶段的踏实苦干稳步前进的精 神结合起来,反对急躁冒进、急于求成。
四、否定之否定规律
1、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 (1)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
• 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3、质量互变规律的基本内容 事物的发展变化总是首先从量变开 始,量变达到临界点就转化为质变,质 变又在新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 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 的量变的相互转化和由简单到复杂由低 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过程。 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 状态; 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 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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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性和偶然性 1.内涵: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不避可 免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
纯粹的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体现并受制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
4. 否定之否定规律对我们认识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坚信社会主义的前途是光 明的,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 业充满必胜信心; 其次,要准备走曲折的道路,有克 服各种困难的精神准备。

马克思基本原理 用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析事物的发展

马克思基本原理 用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析事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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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 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 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 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 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 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 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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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的出台是多旧婚姻法的否定,但并不是全盘的否定而是有 选择的吸收,保留,克服和借鉴,更改其具有尖锐矛盾的条文,使其适 应当代的发展。 事物总是由主要矛盾的存在,新婚姻法是在解决旧婚姻法的主要矛盾 使其发展的前提下而出台的,否定知否定的规律揭示了新婚姻法是其发 展的趋势和必走的道路,旧婚姻法是新婚姻法的基础和准备,它的发展 是“螺旋式”的上升的,它亦不是终点而是站点,每一个新婚姻法的产 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发展的道路是曲折,方向是前进的,但新婚姻法 的出台是不可战胜的,虽然存在很多异议,这也是一个量的积累,是为 下一次的婚姻法的颁布做准备,事物都是“螺旋式”上升发展的,不会 一成不变。 在对待一个新问题时,都应该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事物,不能仅凭主 观臆想下定论,我们不能阻止事物的发展,但可以指出它的不足,事物 都是矛盾的,都是有两面的,我们可以否定,但不能阻止它的发展,物 质是运动发展的,运动是有规律的,我们不能违背规律而办事,唯物辩 证法的三大规律很好的解决了我们在面对新婚姻法与旧婚姻法中的问题。
修改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 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 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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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上一次课,我们学习了对立统一规律,了解了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和动力,这一次课我们接着探讨事物运动变化的形式和状态——量变质变规律。

关于量变质变规律,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三个概念:质、量和度。

质是一事物同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在规定性。

比如人之所以区别于一般生物,不在于古人说所言的直立行走、没有羽毛这些外在特征,而在于人是有语言、能思维、会制造和使用工具从事生产劳动的高级动物。

人是如此,国家也是如此,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它与资本主义的内在区别又是什么呢?我想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等。

可见,质是多方面的、社会主义的质就涉及领导力量、指导思想等等方面,而且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质的改变就意味着事物的改变,所以我们强调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改变社会主义性质;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级以及事物的内在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量表示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也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事物的质,因此量的规定性和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但是认识质是基础、是前提,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对此马克思曾指出“一门科学只有能够成功地应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成熟的地步。

”度是事物质和量统一的尺度。

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等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区间。

在标准大气压下,水保持其自己液体的物理性质的度就是0℃—100℃。

这个度的两端,即0℃和100℃就是关节点或临界点。

注意,度≠关节点、临界点;度是质和量统一的尺度;适度原则:无过无不及。

从这三个基本概念不难看出,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内部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关系的变化,是不显著的变化,发生在度的范围内;在这一范围内事物内部矛盾的同一性占主导地位,肯定方面占优势;是事物的质保持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状态;量变有两种形式:一是数量的增减;二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组合和结构方式上的变化,如甲醚与乙醇分子结构的差异;与此相对,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显著的突变或飞跃;它发生在关节点上;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性占主导地位,否定方面占优势;是统一、相持、平衡、相对静止状态的突破。

质变也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爆发式飞跃如革命战争等;二是非爆发式飞跃如物种的演变、猿到人的转化、人们世界观、人生观的改变等都是非爆发式飞跃。

从量变质变这两个概念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之间密切联系: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正所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任何伟大的功业都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司马迁著《史记》用了15年达尔文著《物种起源》用了20年马克思著《资本论》用了40年;另一方面,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很多巨贪“大老虎”都是从“小苍蝇”演变而来的。

量变与质变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渗透,相互贯通,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如一个人从童年到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从小学到中学、大学和研究生,这些都是人一生中的阶段性部分质变,同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块块革命根据地的建立,相对于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全国而言,就是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如解放战争时期的战略决战特别是三大战役,就是质变过程中量的扩张的表现;最后,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构成了事物的发展过程。

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质量互变规律给我们的启示便是既要脚踏实地,重视量的积累又要重视度的把握,从而达到保持我们想要的质。

比如德国心里学家埃里克森通过研究发现,一个普通人只要保持在某一领域刻意大量的练习,当练习量达到1万小时,也就是正常工作时间坚持5年,你就可以从一个小白变成专家,这是量变质变原理的有效证明。

最后总结一下,这次课我们探讨了质变量变的含义及其关系,并具体探讨了其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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