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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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凉水井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凉水井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煤尘具有爆炸倾向,煤层顶底板较好,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

井下主要的灾变类型可能有火灾、水灾、瓦斯及煤尘爆炸和冒顶片帮等。

永久避难硐室要坚固可靠,具备防火、防爆、密闭、独立供氧等功能。

永久避难硐室技术要求单位:套数量:2一、避难硐室相关规范避难硐室建设必须符合以下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规定: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2.《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暂行管理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3.《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MTT5026-2009);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5.《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2月第一版);6.《煤矿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8.《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二、永久避难硐室主要系统要求及参数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暂行管理规定”,凉水井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为30人,并且有1.2的备用系数,内部系统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防护密闭门临时避难硐室分为过渡室和避险生存室。

过渡室是为去除逃生人员进入避难区时所带入的有毒有害气体而设立的;避险生存室是逃生人员进入避难硐室后的主要活动空间。

防护密闭门的设计遵循灵活、快捷、手动、密闭性良好等原则。

门体要求能够抵御瞬时1000℃高温和0.3MPa的爆炸冲击波、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

门体的结构设计采用绕流和分流技术。

(二)空气循环系统和空气幕系统避难硐室内部的空气循环是通过高压氧气瓶供氧供气系统或外接矿井空气压缩管路实现的。

整个避难硐室内始终保持300~400Pa的正压,防止毒害气体的渗入。

在永久避难硐室的正上方分别布置1个直径为500mm的施救钻孔,孔内安装426mm的钢套管,钢套管内将供水管、压风管、供电电缆及通信电缆预先安装好,为施救过程中的通信、供水、供电和压风供氧提供条件。

井下避险系统避难硐室技术

井下避险系统避难硐室技术

1 . 2 倍 ,配 备 高 能量 军 用 食 物 和
饮 用 水 。 同 时 ,配 备 隔 绝 式 、 4 5 分 钟有 效 防护 时间 的 自救 器 、
情 况 ,听从 指挥 ,等 待救 援 的到
来。
气 幕 部分 由矿 井压 给气 幕供
气。
( 4 )监测 监控 系统 矿 井采 用K J 9 5 N型 监测监 控 系 统 , 该 系 统 由 地 面 中 心 站 、 井 上 下 分 站 、 电源 箱 、 各
施 ,采用 专 用洗涤 器 ,该 洗涤 器
采 用气 动装 置在洗 涤 器底 部形 成 负 压 ,避难 硐 室 内空气通 过洗 涤
通 过 预埋 管 ,使矿 井供 电系 统用 专用 电缆接 入 硐室 内,经漏
电保 护和 照 明综保 设备 ,确 保硐 室 内监测 、通 讯和 照 明 的安全 使 用 。 同时 ,按 照 《 规 范》要 求 , 配备 5 0盏矿 灯用 于 紧急情 况 下
医 疗 急 救 设 备 、工 具 包 、 灭 火 器 、机械 打包 式 马桶 、储物 柜 、
座椅 等辅 助设 施 。
当外 界人 员进 入过 渡 室后 , 即可 启动 喷淋 系统 ,该 系 统布 置
在 过 渡室 上方 ,启动 后 由各个 喷 淋头 喷射 高压 气 流 ,从而 迅速 冲 洗 掉 人 员身上 可 能带 有 的有毒 有 害气 体 ,并 同时 降低 过渡 室 内有
级 是井 下压 风供 氧 。供 风
量 不低 于0 . 3 米3 / 分钟 ・ 人 。经 压
员提 供 生命 保 障的密 闭空 间,硐 室 内设 置 8 个 功 能 系 统 :风 淋 系
统 、供 氧净 化 系统 、通 讯 、广播 系 统 、视频 监 测监控 系 统 、供水 系统 、人 员 定位 系统 、动 力照 明 系 统和 辅助 系 统 。 ( 1 )风淋 系统

煤矿避难硐室最新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最新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最新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提高煤矿避难硐室的安全性能,最新的标准对其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煤矿避难硐室应当设置在矿井主要通风巷道上,并且应当远离矿井井口
和矿井工作面,以减少矿难发生时的冲击和危害。

硐室应当远离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转弯处和支护不良的地方,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其次,煤矿避难硐室应当具备一定的防爆能力。

硐室内部应当设置防爆照明和
通风设备,并且应当配备防爆通讯设备,以便在矿难发生时与外界进行及时的通讯和联络。

硐室内部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爆呼吸器和医疗急救设备,以应对矿难发生时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此外,煤矿避难硐室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硐室
的建设应当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其结构稳固、通风良好、设备完善。

硐室的管理应当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硐室的各项设备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总的来说,煤矿避难硐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其建设和管理关系到矿
工的生命安全。

最新的标准对硐室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各个煤矿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硐室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煤矿避难硐室的安全性能达到最新标准的要求,为矿工的生命安全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井下避难硐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避难硐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避难硐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矿业的发展,井下避难硐室的建设越来越重要。

在发生矿难等井下事故时,井下避难硐室可以为矿工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能够有效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但是井下避难硐室是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给矿工带来更多的危险,因此在使用避难硐室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1. 选择合适的避难硐室避难硐室的选择必须经过专业的设计和审核,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避难硐室必须用坚固、耐火、密封性好的材料制造,并采用防尘、防风、防水的工艺加工。

2. 避难硐室入口及出口安全避难硐室的出入口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常年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必须保证通道畅通。

硐室的门必须具备防火阻燃、防烟密封等安全功能。

矿工进入避难硐室后,必须保持门的关闭状态,以避免瓦斯泄漏和火灾等危险。

3. 运输道路维护避难硐室所在的运输道路也必须经常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道路的安全性。

铁路、巷道、地下大坑、井道等通道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建设和维护,并配备专门的警示信号和标识标牌。

4. 防爆措施井下作业时存在煤尘、瓦斯等易燃气体,一旦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矿工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如瓦斯检测仪器、空气呼吸器、防爆灯具等装备。

硐室内部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标准和规定,使用的电器设备也需要符合相应的防爆标准和规定。

5. 消防安全矿山内部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猛,极难控制。

因此,井下避难硐室的设计必须考虑消防安全,采用易燃材料作为建筑材料的避难硐室必须进行防火处理。

避难硐室内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且相关设备应该易于操作,在矿难发生后能够立即使用。

6. 环境检测避难硐室内部需要安装环境检测仪器,及时监测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瓦斯等易燃有毒气体的含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矿工安全。

井下避难硐室的建设和使用需要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除以上提及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需要矿工们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共同保障矿工安全。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硐室外备有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温度传 感器,检测硐室外部条件。传感器数据直接显示在主硐 室分站,避险人员能够掌握硐室外部情况而逃生。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硐室外单向排气阀,请勿堵塞。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二、进入硐室
通过防火密封门上的观察窗口查看过渡硐室是否有其 他人在进行洗气。 注意:如果有人正在洗气,等洗气人结束洗气进入主 硐室并密闭好主硐室门后,硐室外的人方可打开过渡 硐室门进入过渡硐室。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确认过渡硐室无人后,旋转门把手打 开过渡硐室门进入过渡硐室。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进入后立即从里面关闭过渡硐室门 。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三、洗气
当人员打开硐室门后,首先打开所有空气钢瓶阀 门(注要把所有钢瓶阀门打开到位)。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打开洗气控制球阀,空气由气幕向外喷出进 行洗气,洗气过程大约20~30秒(注:每次 过渡硐室洗气人数不得超过8人)。
矿山井下避难所的定义与基本功能
安全救生舱(硐室)的基本功能是一旦井下 发生岩崩、火灾、爆炸等事件时,能够防止 有毒气体的进入,并提供呼吸空气的来源, 以保持生命。 已经成为井工矿逃生和救援策略的一个必要 的部分。
煤矿井下安全三级紧急避险系统
个人防护
煤矿井下安 全三级紧急 避险系统
临时避难所(可移动式舱、 临时避难硐室)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四、供氧Biblioteka 完全打开位于过渡硐室两侧的每一个氧气 钢瓶(蓝色)阀门(逆时针为打开,顺时 针为关闭)。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说明
检查压力表是否为正压状态,如正压时氧气减 压器已经预设为减压至0.4MPa,请勿改动!如 果压力低于0.4 MPa,调整减压器使低压表数值 到0.4 MPa。

避难硐室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避难硐室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阿克苏塔河矿业公司玉尔滚煤矿避难硐室掘进安全技术措施一、概况根据兵团安监局的要求,我矿将施工60人永久避难硐室和20人临时避难硐室,该工程2013年4月3日开工,6月1日竣工,此工程由技术合作方负责组织施工。

为了保证避难硐室质量及技术要求,特编写此避难硐室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二、技术参数及支护方式(一)60人永久避难硐室1、技术参数永久避难硐室开口位置在三号行人眼向西150m处开口,硐室垂直顶板掘进,永久避难硐室比原有巷道高0。

2m,避难硐室由过渡室和生存室两部分组成,生存室掘进长度28m,两过渡室各掘进长度10。

5m.生存室断面为半圆拱,生存室掘进宽3。

8m,掘进高3.35m,拱高1.9m,墙高1。

25m,掘进断面10。

4㎡,工程量:291.2m³.生存室净宽3.5m,净高3m,净断面9.2㎡。

硐室顶、两帮各喷浆厚度为0。

15m,硐室底浇筑0.2m厚的混凝土地坪,水沟净断面为0.4×0。

3m,水沟浇筑厚度为0.1m。

过渡室掘进坡度为3‰的坡度,过渡室断面为半圆拱,过渡室掘进宽3。

3m,掘进高3.35m,拱高1.5,墙高1。

55m,两过渡室掘进长度21m,掘进断面9。

4㎡,工程量197.4m³;净宽3m,净高3,净断面8.2㎡.硐室顶、两帮各喷浆厚度为0.15m,硐室底浇筑0。

2m厚的混凝土地坪。

水沟毛断面0。

5×0.5m,净断面0.4×0。

4m,通道两侧各挖一条水沟。

(具体施工参数见施工图)2、支护方式临时支护临时支护采用打锚杆和托盘的方式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采用顶锚杆采用直径22mm等强度全螺纹钢制成,锚杆长度为2。

4m,帮锚杆采用直径16mm普通A3圆钢制成,锚杆长度1.8m,临时支护的间排距为0。

8m,临时支护距离不能大于1m。

支护顺序:敲帮问顶→打眼→清洗锚杆孔→装树脂锚固剂→打锚杆→戴托盘→上螺帽永久支护永久支护采用锚网喷加锚索联合支护的方法。

煤矿六大避险系统5-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验收标准

煤矿六大避险系统5-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验收标准

综合评估
评估避难硐室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对于符合验收标准的避难硐室,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避难硐室,责令相关单位进行
整改并重新验收。
根据初步检查和功能测试的结果,对避难硐室 的性能进行综合评估。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 关单位进行整改。
06
CATALOGUE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常见问题
避难硐室建设不规范
部分避难硐室存在布局不合理、空间狭小、通风 不畅等问题,无法满足紧急避险需求。
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缺乏对避难硐室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设备老 化、故障频发。
ABCD
设备配备不全或不合格
部分避难硐室内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或者设 备质量不达标,无法正常工作。
避难硐室地面
地面应平整、干净,无积水、 无杂物。
避难硐室标识
标识应清晰、准确,无破损、 无模糊现象。
性能测试
避难硐室空气质量
测试避难硐室内空气质量,氧 气含量应在18-21%之间,二氧
化碳含量应低于1.0%。
避难硐室温度
测试避难硐室内温度,温度应 保持在15-25℃之间。
避难硐室湿度
测试避难硐室内湿度,湿度应 保持在30%-70%之间。
建立避难硐室的实时监测和预警系统 ,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THANKS
感谢观看
评估避难硐室的应急救援安全性,确保应急 救援措施完备、安全可靠。
05
CATALOGUE
验收流程
初步检查
01
检查避难硐室的结构是 否完整,无严重变形或 裂缝。
02
检查避难硐室的门是否 能够正常开启和关闭, 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规范要求

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规范要求

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规范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煤矿井下必须形成六大系统,其中施工永久避难硐室以以下规范要求:避难硐室施工图设计是以矿井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初步设计为依据,额定避难人数80人;避难硐室内及出口外5m范围内,设计采用混凝土砌碹支护,支护厚度3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在出口5m范围外,20m范围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支护。

过度室密闭门在门洞墙体浇筑时一次固定,混凝土浇筑须满足以下要求:(1)浇筑混凝土时底板、两帮、顶部围岩必须清理干净,并用水冲洗应形成粗糙面,四周墙帮必须用铁刷子刷洗,经矿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浇灌。

(2)用于配制砼的碎石粒径规格为5~25mm,碎石内严禁混入土、木屑、煤粉及铝土岩等杂物,配制前碎石必须用水冲洗干净。

砂为中砂,砂内不得有任何杂物。

(3)配制砼时需加入JD-HEA缓凝泵送型防水剂,配合比见产品说明。

(4)浇灌砼必须连续,并严格控制好砼的配比(比例按1:2:3),尤其是水灰比,严禁在墙体内搅拌混凝土。

(5)在浇灌过程中,必须用振动棒捣实,特别是墙体边缘。

浇灌出的砼必须均匀致密,不得出现蜂窝状或局部地方砂浆与碎石分离的现象。

(6)模板与模板之间,模板与围岩之间,必须封严,防止振动时混凝土浆液流出。

(7)交接班时,墙体所留接触面必须拉毛。

(8)由于自重作用,挡水墙顶部混凝土难以充填密实,可采用混凝土输送泵加压或预埋注浆管注浆等方式对顶部进行充填。

(9)注浆管采用DN25的水煤气管,沿轴向每隔100mm钻1个直径10mm的孔,相邻孔呈90°错开,使孔均匀分布在管壁四周。

并预先沿墙与巷道拱径向接触线固定,并紧贴拱岩壁。

浇筑完,经7d养护后方可注浆。

注浆采用瓦斯抽采封孔注浆泵,浆液采用425号水泥按1:2的水灰比配制成的素水泥浆,注浆压力控制在2MPa。

硐室内及硐室外20m范围内压风管、通讯等所有管路均需埋设于管沟内,管沟尺寸见图,管路安设完成后,管沟需用混凝土填实。

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煤监局司函办[2009]34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煤矿企业:为提高煤矿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减少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商国家能源局,建设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应用试点已列入201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为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煤矿企业请神华、中煤、开滦、阳泉、晋城、潞安、铁法、龙煤、淮南、平顶山、兖矿等11个煤矿企业开展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

各煤矿企业要至少确定一个煤矿开展试点,按要求在井下不同地点设置避难所(救生舱)。

各试点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做好避难所(救生舱)的应用试点工作。

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前期召开的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工作座谈会的具体安排,督促各试点煤矿按照《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将避难所(救生舱)应用试点建设投资,纳入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煤矿安全改造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9]2567号)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请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积极与驻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沟通,支持煤矿企业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应用试点工作。

请各试点煤矿企业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对《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并制定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相关技术标准。

附件:《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9年12月25日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在充分借鉴美国、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经过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我国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一、井下避难所设置的基本要求1. 煤矿井下避难所目前主要有固定式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两种类型。

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为正确有效地使用该避难硐室,确保硐室内部各种系统、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避险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规程内容如下:第1条凡进入矿井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事先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并能独立、正确使用本硐室各种设备、系统,确保实现安全避险的条件下,方能入井上岗作业。

第2条避险人员应从避难硐室两侧就近进入避难硐室。

第3条避难硐室外悬挂“永久避难硐室”指示牌,当发生煤矿灾难无法升井脱险时,井下作业人员根据矿井避灾路线图提示进入避难硐室暂时躲避灾害威胁。

第4条硐室内外均备有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传感器数据直接上传至硐室内监控分站,避险人员能够及时掌握硐室内外环境情况,便于逃生。

硐室内、外传感器平时均为常开状态。

硐室内接入人员定位系统,可确定硐室内避险人数。

第5条硐室外,有单向排气口(位于硐室上部)、单向排水口(位于硐室下部),请勿堵塞。

第6条进入过渡硐室操作:进入硐室入口处,通过观察窗查看是否有人,避免同时打开过渡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确认无人后,打开防护密闭门进入过渡硐室,顺时针转动压风气幕开关,开启压风气幕。

第7条进入主硐室操作:1、打开生存硐室门,进入生存硐室后,立即关闭生存硐室门。

2、打开生存硐室的压风自救装置阀门,并将其流量设置为0.3立方/每分钟·人。

3、在压风管路遭到破坏的情况下,打开压缩氧供氧装置阀门,并将流量设置为0.5升/每分钟·人。

4、观察硐室内检测传感器数值,当生存硐室内氧气、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满足人呼吸要求(氧气浓度为18.5%~22%、一氧化碳浓度小于24ppm,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的安全条件后,应取出配带的自救器并正确使用。

5、如生存硐室内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则必须取出相应的一氧化碳催化剂或二氧化碳吸收剂等药品,将CO、CO2等化学药品放入有害气体处理装置的药品盒中。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每隔2小时观察一次药品颜色变化,当药品颜色变浅接近白色或传感器报警时应及时更换相应的化学药品。

井下临时避难硐室标准

井下临时避难硐室标准

井下临时避难硐室标准
井下临时避难硐室是矿井中用于矿工在紧急情况下避难的设施,其设计和建造
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以确保矿工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标准要求,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首先,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应当合理,应该远离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影响的
区域,如倾倒岩层、断层带等地质构造。

同时,硐室的位置应当便于矿工快速到达,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避难。

其次,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结构设计应当牢固可靠。

硐室应当具有一定的抗压
能力,能够承受一定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影响。

硐室内部应当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急救设备,以满足矿工在硐室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另外,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通风系统也是至关重要的。

硐室内部应当设计有相
应的通风设备,以保证硐室内空气的清新和充足,避免二氧化碳和有害气体的积聚。

此外,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应急照明系统也需要得到重视。

在紧急情况下,照
明系统能够为矿工提供必要的照明,确保他们能够正常活动和使用设施。

最后,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标准还应当包括硐室的规模和容纳人数。

硐室的规
模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矿工的数量来确定,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矿工避难。

同时,硐室内部的布局应当合理,确保矿工在硐室内能够有序避难。

总的来说,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标准涉及到硐室的位置、结构设计、通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规模和容纳人数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计和建造井下临时避难硐室,才能有效保障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希望相关人员能够重视井下临时避难硐室的标准要求,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煤矿是我国主要的能源产业和工业领域,也是一种高风险行业。

为确保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设置有效的避难设施。

固定式避难硐室是煤矿井下常见的避难设施之一,它的各项技术要求直接关系到煤矿井下矿工人身安全,因此国家对固定式避难硐室的生产、施工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本文主要介绍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一、选址要求固定式避难硐室的选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地质条件要稳定;2.地下水条件要适宜;3.与采矿工作面的距离要适当,通道要畅通;4.与其他避难设施的距离不能过近。

二、硐室结构要求固定式避难硐室的结构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硐室体积要足够,可以容纳所有矿工;2.硐室内要有充足空气,通风要良好;3.硐室内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4.硐室要坚固耐久,具备防火、防爆、防烟等特性。

三、硐室安全要求固定式避难硐室的安全使用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固定式避难硐室要在地下矿井开工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硐室内要配备必需的生命维持、废气排放、火情探测、自动灭火等设备;3.硐室内要设置标志牌和出口指示标志;4.硐室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功能的使用可靠。

四、安全培训要求1.每位进入煤矿井下的人员都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了解避难硐室布置图和避难预案;2.每位进入煤矿井下的人员都要熟悉硐室的组成、装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3.井下矿工要定期接受救生、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演习要求定期演习避难演练,检验矿工应急避难能力,并对非常规状况进行应急处置演练,以提高工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六、总结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是确保煤矿井下矿工安全的基础。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固定式避难硐室的生产、施工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

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硐室的质量和矿工的安全。

同时,煤矿企业要提高矿工安全意识,认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让矿工明白避难硐室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凉水井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凉水井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煤尘具有爆炸倾向,煤层顶底板较好,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

井下主要的灾变类型可能有火灾、水灾、瓦斯及煤尘爆炸和冒顶片帮等。

永久避难硐室要坚固可靠,具备防火、防爆、密闭、独立供氧等功能。

永久避难硐室技术要求单位:套数量:2一、避难硐室相关规范避难硐室建设必须符合以下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规定: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2.《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暂行管理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3.《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MTT5026-2009);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5.《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2月第一版);6.《煤矿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8.《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二、永久避难硐室主要系统要求及参数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暂行管理规定”,凉水井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为30人,并且有1.2的备用系数,内部系统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防护密闭门临时避难硐室分为过渡室和避险生存室。

过渡室是为去除逃生人员进入避难区时所带入的有毒有害气体而设立的;避险生存室是逃生人员进入避难硐室后的主要活动空间。

防护密闭门的设计遵循灵活、快捷、手动、密闭性良好等原则。

门体要求能够抵御瞬时1000℃高温和0.3MPa的爆炸冲击波、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

门体的结构设计采用绕流和分流技术。

(二)空气循环系统和空气幕系统避难硐室内部的空气循环是通过高压氧气瓶供氧供气系统或外接矿井空气压缩管路实现的。

整个避难硐室内始终保持300~400Pa的正压,防止毒害气体的渗入。

在永久避难硐室的正上方分别布置1个直径为500mm的施救钻孔,孔内安装426mm的钢套管,钢套管内将供水管、压风管、供电电缆及通信电缆预先安装好,为施救过程中的通信、供水、供电和压风供氧提供条件。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4 自动苏生器 MZS-30
25L/min,呼吸阀供 气量:>15L/min,
吸痰器吸引压力
(-60~-3)kPa
15
隔绝式压缩氧 自救器
ZY45
额定保护时间45分 钟
输出压力调整范
16 压风自救器 ZY-J
围:0.09Mpa,单个 装置耗气量150~
200L/min
17
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也可以大直径钻孔直通
地面。
5.3避难硐室采用压缩空气供氧方式时,可不考虑空气净化和调
节;采用压缩氧供气时,应具备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能力和空气调节
控制能力,对CO2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 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在额定防护时间内,避难硐室环 境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施设备。
5.11避难硐室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
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
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12在两道隔离门之间设置喷淋装置。
5.13避难硐室基本装备配置见表2。
序 号
产品名称
型号
1
矿用隔爆型备 用电池箱
KDDxxxx
4.11在井下通往避难硐室的入口处应有“避难硐室”的反光显示标志,
标志应符合AQ1017-2005标准要求。 5功能及配置
5.1避难硐室内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始终处于不低于200Pa的正压状
态,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5.2避难硐室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 防护时间内提供避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氧气浓度在 18.5%~22.0%之间。避难硐室氧气供给应以压风为主,接入矿井压风

避难硐室建设要求

避难硐室建设要求

临时难硐室建设要求1、设计要求临时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煤)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确保服务期间受采动影响小。

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

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入和防止瓦斯集聚、煤层自燃等措施。

临时避难硐室应由过渡室和生存室等构成,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隔离门结构。

过渡室净面积应不小于2.0米2,内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第一道隔离门上设观察窗,靠近底板附近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

生存室净高应不低于1.8米,长度、宽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

每人应有不小于0.6米2的使用面积,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应不少于10人,不宜多于50人。

靠近底板附近设置不少于两趟的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

隔离门应不低于井下密闭门的标准,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防水抗压达1Mpa~2Mpa,隔离门上应设置观察窗。

隔离门墙周边掏槽,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渡舱作为过渡室时,过渡舱外侧门框宽度应不小于300毫米,安装时在门框上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

硐室四周掏槽深度、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能要求不低于隔离门安装要求。

临时避难硐室应采用锚网、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顶板宜采用半圆拱形,室内顶板和墙壁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里压力,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米。

临时避难硐室应接入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

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过滤装置具备油水分离功能。

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接口和供水阀。

接入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硐室内的O2、CH4、CO2、CO、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

硐室入、出口处应设人员定位基站,实时监测人员进出紧急避险设施情况。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煤矿避难硐室的建设质量,保障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建设标准。

首先,煤矿避难硐室的位置应当合理选择,应远离煤矿工作面和采空区,同时便于矿工疏散。

硐室的位置应当在矿井主要通风流路上,便于通风和矿工疏散。

其次,硐室的结构应当牢固,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冲击,保证在煤矿事故发生时不会受损。

硐室内部应当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通讯设备,以便矿工在逃生时能够及时获得信息和指引。

此外,硐室内部还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品、水源和急救设备,以应对矿工在硐室内等待救援的情况。

另外,煤矿避难硐室的通风系统也是非常重要的,通风系统应当能够保证硐室内空气的新鲜和充足。

通风系统应当具备自动开启和关闭功能,以应对煤矿事故时可能出现的瓦斯、烟雾等有害气体。

此外,通风系统还应当具备防爆和防火功能,保证硐室内部的安全。

最后,煤矿避难硐室的建设标准还包括了硐室的排水系统和防尘系统。

排水系统应当能够及时排除硐室内的积水,保证矿工在硐室内的干燥和舒适。

防尘系统应当能够有效过滤硐室内的粉尘,保证矿工在硐室内的空气清新。

总的来说,煤矿避难硐室的建设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硐室,才能够在煤矿事故发生时有效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煤矿企业在建设硐室时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硐室的质量和安全性。

永久避难硐室基本要求

永久避难硐室基本要求

山西朔州平鲁区森泰煤业有限公司永久避难硐室系统及配置基本条件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2011】15号、【2011】33号、【2012】15号、【2013】10号文件规定对各系统要求;二、硐室内所有配置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井下用要求,并取得相关煤安标志和防爆标志,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部门要求;三、1、防爆密封门必须大于1.6×0.8,抗爆压力大于1.05MPa,密封门大于1.6×0.8且门上设观察窗,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门的标准;密封可靠,开闭灵活,在1.5倍使用压力下保压1小时,压力应当无明显下降;在500±20Pa压力下泄压速率应当不大于350Pa/h,正压设定工作状态下紧急避险设施内部气压应当始终保持高于外界气压100~500Pa;2、气幕喷淋(保压)系统:(一)喷淋气幕装置2套,(二)空气幕控制箱2套,(三)空气幕控制球阀DN20,2个,(四)空气幕供气管路2套,(五)空气幕流量计LZT—10A08M0,2个,(六)气幕喷淋控制箱HRPK(A)2套,(七)喷淋流量计LZT—10A24M2个,(八)压缩空气钢瓶加气80L (15MPa)32个,(九)空气减压器:YQK—352,,32个,(十)空气记流装置:YQHL—8S, 2套,(十一)喷淋供气管路配件2套,手动排气阀DN50,4个,自动单向排气阀8个,排气管路配件12套。

3、排水系统(一)供水控制阀DN25,2套,(二)洗手盆1个,(三)水净化器1个,(四)不锈钢水龙头DN25,1个,(五)水比例减压器1个,(六)排水管路止回阀1个,(七)供水管路配件,(八)手摇水泵CS—20,1套,(九)矿用供水自救装置KGS—2,1套。

4、压风供氧系统(一)手动闸阀DN80,1个,(二)过滤器—020(20Nm3/min)1套,(三)过滤器—010(10Nm3/min)1套,(四)减压阀QTY—50,3套,(五)闸阀DN50,3只,(六)截止阀DN25,1个,(七)截止阀DN50,2个,(八)消声器DN25,8个,(九)流量计6套,(十)流量计固定支架6个,(十一)压风管路配件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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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试行)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技术要求
(试行)
1 适用围
本要求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市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编制依据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GB 50215—2005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3 基本要求
3.1 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3.2所有矿井在各水平井底车场设置固定式避难硐室。

3.3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围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围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3.4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

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3.5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围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若必须设置在煤层中时,应有防瓦斯涌出、煤层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

3.6 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7 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

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

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3.8 避难硐室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
安全避险。

4 设计要求
4.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 m2的面积。

4.2避难硐室的形状宜采用半圆拱形,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里压力。

4.3避难硐室应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

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应设置单向排水管。

4.5避难硐室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4.6避难硐室外20米围不应堆放易燃物品。

4.7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2道隔离门结构,以形成风障。

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门的标准,高不小于1.5m,宽不小于0.8m。

密封可靠,开闭灵活。

隔离门上应设置观察窗。

4.8隔离门墙体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m,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体接实。

4.9压风、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在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埋设于巷底或巷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确保在灾变发生时不被破坏。

埋设或保护距离在避难硐室设计中明确,但至少不得低于200米(压风、供水主管道距避难硐室不足200米的,分支管道必须全部埋设或保护)。

4.10避难硐室应根据不同岩性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

4.11在井下通往避难硐室的入口处应有“避难硐室”的反光显示标志,标志应符合AQ 1017-2005标准要求。

5 功能及配置
5.1 避难硐室部与外部巷道相比在灾变时处于不低于100Pa的正压状态,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渗入。

5.2避难硐室应配备矿井灾变期间的空气供给装置或设施,在额定防护时间提供避险人员人均供风量不低于0.1m3/min,氧气浓度在18.5%~22.0%之间。

避难硐室氧气供给应以压风为主,接入矿井压风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也可以大直径钻孔直通地面。

5.3避难硐室采用压缩空气供氧方式时,可不考虑空气净化和调节;采用压缩氧供气时,应具备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处理能力和空气调节控制能力,对CO2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每人0.5L/min,对CO的吸收(排除)能力不低于400ppm/h,在额定防护时间,避难硐室环境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5.4避难硐室应配备隔绝式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45min,配备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1.2倍。

5.5 避难硐室应配备正压氧气呼吸器,呼吸器使用时间不低于2h,数量2~4台。

5.6避难硐室应设置外环境参数检测仪器,至少应对避难硐室的CO、CO2、O2、CH4,避难硐室外的CO、O2、CH4、CO2、温度等进行检测或监测。

在避难硐室设置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终端,各种探头与矿井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5.7避难硐室应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保证灾变期间通讯可靠。

5.8避难硐室应配备在额定防护时间额定人员生存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食品不少于2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L/人·天。

避难硐室具备直通地面的大直径钻孔时,可不配备。

5.9避难硐室应采用一体式矿灯照明,并储备逃生用一体式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数的25%。

5.10避难硐室配备急救箱、工具箱、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5.11避难硐室用电气设备、高压容器、仪器仪表、化学药剂等,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12在两道隔离门之间设置喷淋装置。

5.13避难硐室基本装备配置见表2。

表2 基本装备配置
1、隔离门
2、喷淋系统
3、药品食品柜
4、供水管
5、压风管
6、人员管理系统终端
7、压风自救器箱
8、座椅
9、压缩氧供气系统 10、担架 11、环境参数监测仪器 12、矿用荧光灯13、空气过滤系统14、防爆空调 15、电源箱 16、矿用红外摄像仪 17、集便器 18、排水管 19、排气管 20、自救器及工具柜
6 管理与维护
6.1避难硐室应专门设计并编制施工措施,报矿井总工程师审批后施工;竣工后由安全副矿长组织通风、安全及生产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2矿井建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

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6.3避难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过期或失效的必须及时更换。

6.4避难硐室保持常开状态,确保灾变时人员可以及时进入。

6.5矿井应对入井人员进行避难硐室使用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避难硐室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避难硐室及其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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