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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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分包专业工程,也可以接受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独立施工所有承接的专业工程,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合法地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是指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作业分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根据第九条,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哪三个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哪三个序列?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哪三个序列?工程质量有时候关系到的是住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有时候关系到工厂建设,甚至有些工程会关系到国家政策举措,不管是哪方面,工程质量过关都是很关键的问题。

那么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哪三个序列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我为您整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哪三个序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哪三个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涉及企业的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工程施工资质有哪些?1、工程施工资质主要分为三种,其中包括了劳务分包资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

2、劳务分包资质包括了抹灰、油漆、木工、钢筋、混凝土、楼板、焊接等等13种作业资质。

3、总承包资质包括了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工程、机电安装等等12种承包企业。

4、专业承包资质包括了土石方、防腐保温、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电梯安装等等60种工程。

三、没有资质签订的工程合同怎么认定?没有资质而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但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根据建设部建办建[2001] 24号文,于2001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编号由发证机关按如下规则填写。

一、证书编号的组成《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由16位代码组成,分主码(14位)及副码(2位)二个部分。

编号代码位数的排列及含义如下: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15/16含义:序列级别专业企业类型所属省市县顺序代码副码二、代码含义及编码规则说明1. 序列代码:由1位字符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

编码规则: A施工总承包B专业承包C劳务分包2. 级别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编码规则: 0特级1一级 2 二级3三级3.专业代码:由2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

编码规则:施工总承包序列01房屋建筑工程02公路工程03铁路工程04港口与航道工程05水利水电工程06电力工程07矿山工程08冶炼工程09化工石油工程10市政公用工程11通信工程1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序列01地基与基础工程02土石方工程0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04建筑幕墙工程05预拌商品混凝土06混凝土预制构件07园林古建筑工程08钢结构工程0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11消防设施工程12建筑防水工程13防腐保温工程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16预应力工程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9爆破与拆除工程20建筑智能化工程21环保工程22电信工程23电子工程24桥梁工程25隧道工程26公路路面工程27公路路基工程28公路交通工程29铁路电务工程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31铁路电气化工程32机场场道工程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35港口与海岸工程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37航道工程38通航建筑工程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44河湖整治工程45堤防工程46水工大坝工程47水工隧洞工程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49送变电工程50核工程51炉窑工程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54管道工程55无损检测工程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60特种专业工程劳务分包序列01木工作业分包02砌筑作业分包03抹灰作业分包04石制作分包05油漆作业分包06钢筋安装作业分包07混凝土安装作业分包08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09模板作业分包10焊接作业分包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12级金工程作业分包13架线工程作业分包4.企业类型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的“企业经济性质”或称“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7年07月06日信息类别:法律法规规章类信息项目:部门规章文件标题: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索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管部门:政策法规司发布日期: 20070626实施日期: 20070901内容概述正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全方位解读住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维持了原有的资质分类总体框架,仍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具体而言,与《旧标准》相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至少有如下“十大变化”值得重点关注。

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变化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数量保持不变,但部分名称改变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类别数量未变,仍为12个,但部分类别的名称发生变化,具体见下表:表1: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新、旧标准差异表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见标红部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变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变为“机电工程”.变化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增减,但标准适当提高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这三大方面,与《旧标准》相比,要求明显提高。

下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为例,列表说明如下: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如上表所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旧标准在具体考核指标上至少有如下八点变化:一、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二、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

这是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及对企业与其承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体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附件二、代码含义及编码规则说明1、序列代码:由1位字符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

编码规则:A施工总承包B专业承包C劳务分包2、级别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

编码规则:O特级1一级2二级3三级3、专业代码:由2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

编码规则: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劳务分包序列4企业类型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

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的"企业经济性质"或称"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编码规则:1国有(含:国有独资、国有联营)2集体(含:城镇集体、乡镇集体)3私营4有限责任(含:股份有限、私营有限责任、私营股份有限、股份合作)6外商(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加入WTO后含外资独资)7港澳台(含:与港澳台商合资、与港澳台商合作、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加入WTO后含港澳台商独资)8个体9其它5、企业所属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的所属关系。

编码规则:0属地管理的企业1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2解放军总后直属企业3铁道部直属企业4交通部直属企业5水利部直属企业6信息产业部直属企业7民航总局直属企业6、省、市、县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注册所在地,每2位数字为一组,按照《国家行政区划代码》统一填写。

7、顺序代码:由2位数字组成,代表同类型企业在同注册地的个数;8、副码:由2位数字组成,只用于副本,代表该企业共有几个副本,当前本为第几本,与主码用"-"隔开。

编码规则:X/YX代表副本总数,Y代表当前为第几本,中间用"/"隔开。

三、编码示例A1011033022501-6/6表达意义:主项为总承包序列,一级,房屋建筑工程,国有企业,属地管理的企业,企业注册所在地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该企业在象山县同资质类别和等级的企业中排序为第一家,企业一共持有6个证书副本,该本为第6本。

建筑承包序列

建筑承包序列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 3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 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 3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 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37、航道工程专业 38、通航建筑工程专业 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 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 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4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
专业承包
60个专业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 16、预应力工程专业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 21、环保工程专业 22、电信工程专业 23、电子工程专业 24、桥梁(涵)工程专业 25、隧道工程专业 26、公路(市政)路面工程专业 27、公路(市政)路基工程专业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
专业承包
60个专业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2、土石方工程专业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 8、钢结构工程专业 9、高耸构筑物工程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
专业承包
60个专业
45、堤防工程专业 46、水工大坝工程专业 47、水工隧洞工程专业 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49、送变电工程专业 50、核工程专业 51、炉窑工程专业 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 54、管道工程专业 55、无损检测工程专业 5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 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 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 60、特种专业工程专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可以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联系*电话*152*0085*1060 秋秋*188*727*219 *小张
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可以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资质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分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分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劳务分包资质分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人员配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人员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承包范围汇总

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承包范围汇总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以下、单跨跨度50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30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跨大于64米的桥梁、全长30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1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24米的桥梁、全长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建筑业分类标准

建筑业分类标准

建筑业分类标准1、建筑业是指为人们的居住和其他生活需要进行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维修等活动。

建筑业包括工程设计活动,并直接产生物质产品。

其主要功能包括:生产、储存、交换、分配和消费。

因此,也称为建造业。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3、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建筑业企业,均可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资质时,应按照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申请。

建筑业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原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建建[2001] 82号)等有关文件。

同时,建设部对部分资质类别作了调整,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包括,对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第12项“工程设计”和第13项“工程勘察”的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并将“工程设计”资质调整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调整为“建筑行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丙级”。

5、对于工程设计资质甲级、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和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来说,企业只要具有足够数量、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即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

7、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8、《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对企业最低资质标准中对注册执业人员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工程、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主要变化如下:7、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建筑工程施工等级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等级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等级划分是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根据建筑企业的资质条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业绩和信誉等因素,将建筑施工企业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等级划分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和施工劳务序列。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施工总承包序列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特级资质是施工总承包序列中的最高等级,要求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营业税上缴额、银行授信额度等经济指标达到最高标准,同时要求企业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人员。

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依次降低要求。

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

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

二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高度50-8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

三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高度24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等。

二、专业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也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特级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担各类专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

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依次降低要求。

例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资质的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业绩。

三级资质的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三、施工劳务序列施工劳务序列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施工劳务序列主要是为建筑工程提供各类施工劳务,如模板作业、脚手架作业等。

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依次降低要求。

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版本)

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2015年版本)

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

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四、有关说明(一)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JS130500JS-XK-0005)一.行政权力公开表:编码 JS130500JS-XK-0005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名称资质许可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1997-11-1是否效力最高:是修订情况:具体条款: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依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时间:2007-6-26是否效力最高:否修订情况:具体条款: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1 / 11,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依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07-5-28是否效力最高:否修订情况:具体条款:第三条第一款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实施主体性质委托委托机关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否多个单位负责否实施共同实施单位权力状态在用生效时间 1998-3-1废止时间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受理条件人员的职称证书,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8、机械设备发票。

36项施工总承包资质详细介绍

36项施工总承包资质详细介绍

36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类1、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技术负责人五年经验,具有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带2项相应工程业绩2项。

2、八大员10人,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3、技工5人.(共16人)注册资本240万以上.可承担相应特种工程的施工(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2、施工劳务序列工程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八大员5人,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3、技工50人.(共56人)注册资本200万以上。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3、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施工技术及中级职称,带有2项本类别工程业绩。

2、中级职称5人,具有工程序列结构、机械、电气等3、八大员10人,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4、技工20人。

(共36人)注册资本400万以上。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4、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1、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施工技术及中级职称,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

2、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

2、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4人。

3、混凝土实验员不少于4人。

(共10人)注册资本2500万以上。

需要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混凝土车10辆、输送泵2台。

可生产各种强度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二级)一级: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人。

2、技术负责人十年经验,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中级职称10人,其中建筑美术设计、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4、八大员30人,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5、技工30人,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水电工.(共75人)注册资本1500以上万。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许可(JS130500JS-XK-0005)一.行政权力公开表:编码 JS130500JS-XK-0005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劳务分包名称资质许可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时间:1997-11-1是否效力最高:是修订情况:具体条款: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依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时间:2007-6-26是否效力最高:否修订情况:具体条款: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1 / 11,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依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07-5-28是否效力最高:否修订情况:具体条款:第三条第一款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实施主体性质委托委托机关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否多个单位负责否实施共同实施单位权力状态在用生效时间 1998-3-1废止时间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受理条件人员的职称证书,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8、机械设备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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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
企业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

二、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涂改。

三、本表第一至第十部份由企业填写。

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中带□的位置用√选择填写。

六、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注:1.企业填报数据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及财务报表为准; 2.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3.本表所有数据不得有空项,如无内容填写应在该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二、企业简介
注:本简介可复制加页。

三、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四、企业经理简历
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五、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
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六、企业财务负责人简历
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七、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注:1.本表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序列分类、分专业填写; 2.本名单可复制加页。

八、企业建造师名单
注:1.本表按项目经理的级别顺序进行分级后填写; 2.本表可复制加页。

九、企业自有主要机械设备
注:1.本表可复制加页。

十、各级、个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自治区建设厅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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