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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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XXXXXX 有限公司

材料买卖合同书

供方:(简称甲方)合同编号:200 -2-

需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需方向供方购买产|商品事宜,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等级、数量、金额

1、需方拟向供方购买的产、商品为。(具体名称、品种、品牌、等级、单价等详见附件一:《报价单》)。

2、购买的数量以《定单》为准。需方视实际情况,填写《定单》后,以传真形式向供方订货,(定单格式见附件二)。

3、订货前,供方须填写《报价单》加盖公章后交给需方承办人,《报价单》上应注明产、商品的名称、品种、等级、单价、金额、规格、品质、运输、内外包装规格和材质、有效期间等内容。需方同意后,在《报价单》上签章并传真给供方,此时该《报价单》生效。若有修改,供方须重新开立《报价单》。经双方签章的《报价单》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4、《报价单》上除详细计入双方的买卖条件外,还应附有:□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样品、□说明书、□图纸、□相片、□检测方法。

第二条:质量

1、供方应在《报价单》上将产、商品质量向需方明示。并事先向需方提供:□质量标准、□样品、□产、商品说明书及□其他。

2、对于由供方提供样品的,由双方封样保存,对于由供方提供质量标准,产、商品说明书或检测方法的,需方据此、本合同及报价单有关品质的内容为依据进行检测。

3、需方有权随时向供方要求提交产、商品的质检证明材料,合格证明,商标,专利使用权证明以及有关品质等各方面的证书或证明。

4、需方定型产品或已批量生产的产品须在供货时随货附上质检合格证明。

第三条:价格

1、供方在供货前应向需方提交《报价单》经双方确认,《报价单》上所列价格

为到达需方要求运货地点的交货价,已包括包装、运输、装卸、等交货前一切费用。该价格不应高于供给其他单位的同等产、商品价格。

2、需方接受供方所提出的价格时,应在《报价单》上签章。需方未签章的《报

价单》无效。

3、由于市场变动,任何一方提出变更价格而达成协议时,供方须开立新的《报

价单》并必须取得需方签字、盖章。此前,仍执行前《报价单》所列价格。第四条:包装要求

供方应在《报价单》上注明内外包装材质、质量、尺寸及规格。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运输

1、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2、需方将标明交货时间的《订单》传真给供方,供方收到后于日内书面回复,并按《订单》规定时间送货到上述地点。运输及装卸由供方负责,运输及装卸费用、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验收

1、需方收货后,按照《报价单》及本合同所注明方法及有关品质证明等资料

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情况和质量异议提出期限记载于《收货单》上。(其格式见附件三)。

2、需方收货中或收货后,发现与本合同(包括上述各种有关文件)中的质量

要求、包装要求、数量、送货时间不符或发现瑕疵(污染、破损、内在质量不合格等一切不符合本合同的状况)的时候,需方有权拒绝收货。此时供方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及第九条所定的责任。需方收货行为本身,只是代表需方对货物的初步查验,并不意味着对供方任何违约行为的认可。

第七条:瑕疵担保责任

1、供方提供的货中若有瑕疵,需方有权对供方追究其瑕疵担保责任。供方接到需方索赔请求后,应于小时以内派人到货物存放地点进行确认并与需方商讨解决办法。不到场是为同意需方验收结果和处置意见。

2、需方有权选择供方履行瑕疵担保责任的方式。其主要方式如下:

A、退货

B、更换

C、赔偿。以上三条可同时适用。

3、由于货中有瑕疵或合法性存在问题,给消费者、其它企业等第三人造成侵害,供方应承担由此使需方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第八条: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货到场后付到货款,货全部到场后留5﹪质保金,余款个月付清。

2、供方应在付款前一周将合法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正式发票)提供给需方,便于双方对账和需方提前准备相应款项。

3、付款方式为:□电汇;□支票;□现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供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包装、数量等方面与双方约定不符、以次充好

活出现假冒、伪造等情况,需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退回、更换货物,拒付货款及要求索赔。

2、如未按需方通知期限交货,导致所购货物以无法在需方建筑工程项目中使

用或需方为不延误工期而另行采购的,需方有权退货,并追究损失;导致影响需方正常经营活动,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其具体要求由需方根据实际损失计算,供方应按计算额赔付;

3、需方无故拖延付款,自应付款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赔偿供方损失。

4、其他违约,按照上述约定、对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条:禁止转让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或向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时,以XXXXXX有限公司注册地

人民法院为地域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双方签章日起生效。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包括:《报价单》,《定单》,

《收货单》,□其它。

供方:(供方)需方:(需方)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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