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
一、入伍流程
女兵
初审初检阶段: 11月13日以后,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 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参加实地初审初检等, 经审查合格的优秀初选预征对象确定为送检对象。 体检政审阶段: 11月底前,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 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 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 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批准入伍阶段: 经批准服现役的女青年,12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 补偿代偿阶段: 次年2月后,符合条件的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将补偿 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代偿补偿(大学生)
标 准、 年 限 及 方 式
第五条 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 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 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 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第六条 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 应学制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 时间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 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 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 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第七条 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 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 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大学生应-征入伍
(4)内科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5)年龄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 年2冬季进行。 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 预征制度,每年5至6月份,高校所 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 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 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 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 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 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 报名应征,年底办理正式入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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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条件
(一)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主要审查应征大学生的年龄、 户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现实表 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大 学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 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 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 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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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征入伍的身体条件
(1)身高
•男性160 cm以上,女性160 cm以上。
(2)体重 (3)视力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 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每年5~6月, 按照当地征兵 办公室的统一 安排,参加身 体初检、政治 初审。
(3) 填写
(5)呈递登记表
(4)高校确认
• 每年6月30日前, 《登记表》和《申请 表》经学校确认并加 盖公章后,由预征对 象本人保存。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解读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解读近几年来,国家深化征兵对象主体调整,推动征集对象主体向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转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规定。
大学生入伍除了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这四个“优先”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一是学费减免资助。
总参谋部和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013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了补偿范围。
同时,大学在校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出现役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每年最高6000元的标准。
二是就地享受优待。
2013年国家为方便大学生应征,规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
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民发〔2012〕193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川民发〔2013〕17号)等有关规定,高校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
三是部队选拔培养。
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根据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
2023最新参军优惠政策一览
2023最新参军优惠政策一览2023最新参军优惠政策一、应征期间待遇1.享受“四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四优先”,随到随检、不单科淘汰、合格的全部定兵。
安排服役方向时优先参考本人意愿。
2.享受“免毕业实习”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出具《入伍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审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服役期间待遇01可直接提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干。
02可以报考军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院分配计划。
03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04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士官时,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
下士每月工资560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
05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06提高优待标准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增发30%、20%。
07可以学习专业技能在部队每年会定期组织汽车驾驶、车辆维修、卫生、烹饪、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的专业证书在地方可以通用。
08享受免费景区门票服役期间凭本人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科技馆、博物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旅游景点免收门票。
09享受免费医疗保障服现役期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部队体系医院免费医疗保障,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服务。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大学生应征参军享有“四个优先”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大学生参军入伍四大优惠政策国防部征兵办:2013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四大优惠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优先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一)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根据总参、总政、总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现实表现好,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
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二)学费补偿代偿。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今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深圳大学应征入伍优惠政策汇总
深圳大学应征入伍优惠政策汇总(一)学业方面1.保留学籍。
入伍学生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伍后二年内允许复学。
2.转专业。
根据自愿原则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对退伍学生就读专业做适当调整。
3.课程免修。
退伍学生复学后可以免修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和军事技能训练,学校承认学分。
4.考试升学加分。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二)经济方面1.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1)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2)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在上述资助基础上,学校对缴交学费高于国家资助标准的部分予以全部减免。
)2.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根据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深民[2014]145号)文件规定,退伍义务兵补助金按深圳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标准2.2倍发放。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增发15%;荣立二等功的,增发1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比例增发。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总结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基本要求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答: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答: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答: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答: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
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填写、打印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 《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 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 15日前完成。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 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退役待遇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士官与义务兵的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 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 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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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 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 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 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 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 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福建省关于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汇总(2022年)
福建省关于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汇总(2022年)一、优先征集入伍1.国家明确,入伍大学生应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通“绿色通道”。
2.从2018年开始,福建省实行大学毕业生优先自主挑选军种去向的政策,有效激发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参军热情。
二、在职参军受保护应征入伍的公民,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津贴、补贴。
应征入伍的公民,入伍前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本人要求顺延的,原单位应当按其服役年限顺延。
三、一次性奖励金1.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2.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鼓励我省各级可结合实际提高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四、优秀士兵提干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士兵,文化基础好、适应能力强,入伍后满足相应基本条件后可以择优提干。
五、套改士官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为服役时间。
六、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一)报考公务员专门职位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军,退役后在报名省公务员考试时,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专门职位”。
(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1.省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在招考资格条件上,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口径,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解读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解读征兵工作是省军区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它涉及征集、优待、安置等多个方面,概括起来讲就是“征召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
下面,重点围绕“服役期间部队有关政策、服役期间地方有关政策、退役后就业就学有关政策”三个方面的内容,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
一、服役期间部队的有关政策(一)提干问题。
当兵入伍,成为军官,是很多人的愿望。
近年来,部队在这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吸收高素质人才的政策。
具体讲,可通过考学、提干、保送入学三种方式选拔为军官,按照不同的学历层次通常可分为六种情况:1、高中学历的士兵、士官(解读:此处士官指在义务兵中选晋的士官,不包括直招士官)[信息备注]:士官有两种类型,一是在义务兵中逐级选晋的士官;二是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士官,也就是直招士官,直招士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为大专以上。
考学提干类别: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具体条件:①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放宽1岁。
②义务兵入伍满1年、从义务兵选取为下士的第1年,都可以参加考试,并且还要在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解读:是指人员在一个军级单位的范围内工作要满半年,例如从27集团军调入河北省军区的时间不满半年,则不符合条件)。
2、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大专、本科)考学提干类别: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具体条件:年龄放宽1岁,也就是不超过23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他条件和上面所讲的高中学历的一样。
3、非统招大专毕业生士兵、士官(解读:此处士官指在义务兵中选晋的士官,不包括直招士官)【信息备注】:非统招即不参加全国高考,包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
考学提干类别: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具体条件:①入伍前为非统招、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
②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他条件同高中生士兵。
以上三种类型考试的时间和内容:全军统一组织考试,4月份组织军事科目考核;6月7、8日参加文化统考,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4门课程。
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大学生征兵入伍优抚政策
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大学生征兵入伍优抚政策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规定:1.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 退役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二、2013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下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规定从2013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将学费补偿或代偿标准从每年6000元提高至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年12000元。
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报名期间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县级征兵办公室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上站体检和政治审查。
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前去报名,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其上站体检。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生预征对象,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
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对不落实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优生征集政策的人和事,可以向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或上级兵役机关反映情况。
兵役机关接到情况反映后要及时查找问题,情况属实的要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退役后就业《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自2007年以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各地加大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力度,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兵员质量。
女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
女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现在很多大学生都在读大学期间选择了当兵入伍,国家也鼓励这一现象的发展,那么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有哪些呢?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女大学生参军享有优先征集政策,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
女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可以参照以下国家颁布的条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一)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女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解析
女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解析每到招兵季,各个报名点都会聚集很多报名者。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女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解读,欢迎大家参考。
女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是指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哪些就业安置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女生当兵的条件征集对象和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查验证件应征女青年报名时,大学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大学在校学生需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和安置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和安置政策一、国家给予现役、退役军人的相关优待和安置政策(以下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臵第五十一条现役军人,革命残废军人,退出现役的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
第五十二条革命残废军人乘坐火车、轮船、飞机、长途汽车,优先购票,并按照规定享受减价优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五十三条现役军人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
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残废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
二等、三等革命残废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五十四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五十五条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家属一次抚恤金。
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六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臵:(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
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二)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臵退伍军人的义务。
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大学生征兵政策
大学生征兵政策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一.大学生入伍优先优待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XX】69号)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XX】69号)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即时发放到位。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20XX】236号,财教【20XX】180号)4.在我校入学后报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新生,退役后享受广州市海珠区的优抚政策,即:入伍后每月享受500元的生活补贴,退役后一次性补助海珠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约14万元。
20XX大学生征兵相关要求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
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
当然,学校征兵是提前于网上的。
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户籍所在地武装部现场报名,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
征集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2024年大专生当兵政策
2024年大专生当兵政策2024年大专生当兵政策具体内容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保留学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 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 免修课: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 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 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 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7. 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 专升本: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
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9. 考研优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大学生当兵政策待遇(通用3篇)
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很多同学们都想要成为一名军人,尤其是当代大学生,我国对于当代大学生当兵是有优惠政策的,不少大学生在校期间会参军入伍,今天,这里山草香为大家分享了3篇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大学生当兵政策待遇,希望在大学生当兵2023年政策的写作这方面对您有一定的启发与帮助。
2023年大学生入伍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篇一一、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一:享受学费减免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入伍时在享受普通义务兵待遇的基础上,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二:考研加分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四: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五、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五: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30%。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参加选拔。
六、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六:专科生福利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七、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七:退役后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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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国家优惠政策
(四)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就业安置优惠 1.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的可免费参加教育培训。 2.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限每户每年减免
三、福建省2014年征兵有关工作简介
(一)2014年我省征兵五变化 1. 征集方式。报名到定兵,全过程依托“全国征兵网”组织
实施,信息公开透明,没在网上报名的,一律不批准入伍。 2. 条件标准。 (1)男女兵身高下调2cm,男兵160cm、女兵158cm以上。 (2)体重上限增加5%,分别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20%,
5.退役时发给退役金,由地方政府接收,发给经济补助, 并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发相应的学历 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6. 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 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 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7.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武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 生士兵中招录;返乡的,鼓励参与村居两委班子选举。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福建省优惠政策
(二)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升学就学优惠 1.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
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 2.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
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 3. 高职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
(二) 在校生入伍可保留学籍 正在普通高校就学的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保留 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国家优惠政策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升学优惠 (1)应届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 士
研究生招考的,初试总分加10分; (2)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 读
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 税8000元。 3.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优先录用聘用退役士兵。 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招录退役士兵。 服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计为工龄。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国家优惠政士兵 之间公开竞争,择优招录。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税收和贷款优惠 1.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
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2.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
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四)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业优惠
省、市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企 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以此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单位 的重要条件。
业论文答辩,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 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4.入伍前为高职毕业生,或为高职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 业毕业的,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普通专升 本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内优先选择专业。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福建省优惠政策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福建省优惠政策
(五)大学生士兵应征和安置优惠 1.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
销差旅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 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2.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 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 3.以上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统一安排。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福建省优惠政策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
的通知
闽政〔2013〕87号 2013年7月11日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福建省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聘)优惠 1.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
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 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 2.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 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3.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 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 4.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2年内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 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 5.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龄。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国家优惠政策
5.个别新生在定兵过程中,因故未被批准入伍但又错过入 学注册时间的,可凭县级征兵办出具的情况说明准予入 学,高校给予补办新生入学手续。
6.入伍新生退役后两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第2年高校新生 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 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国家优惠政策 二、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福建省优惠政策 三、福建省2014年征兵有关工作简介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国家优惠政策
(一)录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 1. 入伍高校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到县武装部填写
《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县武装部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往高校。 2.高校复查其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 《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随同加盖学校公章《申请 表》寄回县(区)武装部。 3.入伍新生不论入伍时间是否晚于高校新生入学注册时间, 都无需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高校不得要求其先缴交学 费,学费和其他费用在其退役后重新入学时缴交。
下限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裸眼视力左眼4.5、右眼4.6。 (4)政治审查改为政治考核,增加出国出境人员政治考核。 (5)将心理检测改为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三、福建省2014年征兵有关工作简介
(一)2014年征兵五方面变化 3. 体检组织方式。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或具
备条件的公立专业体检中心设立征兵体检站。 4. 大学生征集指标。福州、厦门大学生征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