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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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第四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一般包括: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其他(如规划咨询、工程勘察、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检测等)内容。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包的范围和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上述前六项业务中的三项及以上业务,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业务中的两项。
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缺乏或者不足的,应将项目管理列为必选业务内容。
第五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所含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第六条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一般委托一家咨询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可以将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一并打包,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委托给一家工程咨询企业。
江苏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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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标文件范本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江苏地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范本,用于帮助招标人编写招标文件,并确保按照规范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
招标文件的编写十分重要,它涉及到项目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
因此,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编写指南,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招标项目背景请在此处描述招标项目的背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概述、项目目的和拟招标的合同范围等。
3. 招标范围请在此处列出本次招标的具体范围和招标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品目、招标数量、技术要求等。
4. 招标资格要求请在此处列出供应商需要满足的招标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格、业绩要求、技术能力要求等。
5. 招标文件组成请在此处描述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说明•技术规格书•合同草案•投标文件要求6. 招标文件编写指南请在此处提供编写招标文件的指南,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招标文件的标题、编号和版本控制;•招标文件的结构和目录;•各部分的内容要求和格式要求;•招标文件的编写语言和文字表达规范;•招标文件的排版和打印要求。
7. 投标文件要求请在此处列出供应商需要满足的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投标文件的格式和数量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和标识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保证金和担保要求。
8. 招标文件评审和中标公示请在此处描述招标文件的评审流程和中标公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招标文件评审的准则和流程;•招标文件评审的标准和权重;•中标公示的时间和方式;•中标公示的内容和要求。
9.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解释请在此处描述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解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解释的原则和程序;•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解释的通知方式;•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解释的效力和约束力。
10. 其他事项请在此处列出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招标文件的保密和保管要求;•补充文件和补充通知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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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电子化第一版)(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卷 (1)第一章招标公告 (2)1.招标条件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2)4.招标文件的获取 (3)5.投标文件的递交 (3)6.发布公告的媒介 (3)7.联系方式 (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5)1.招标条件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投标人资格要求 (5)4.招标文件的获取 (5)5.投标文件的递交 (6)6.确认 (6)7.联系方式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5)1. 总则 (15)1.1 项目概况 (1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5)1.5 费用承担 (16)1.6 保密 (16)1.7 语言文字 (16)1.8 计量单位 (16)1.9 踏勘现场 (16)1.10 投标预备会 (17)1.11 分包 (17)1.12 偏离 (17)2. 招标文件 (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8)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8)3. 投标文件 (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8)3.2 投标报价 (19)3.3 投标有效期 (19)3.4 投标保证金 (19)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0)3.6 备选投标方案 (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4. 投标 (2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5. 开标 (2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3)5.2 开标程序 (23)5.3 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24)5.4 开标异议 (25)6. 评标 (25)6.1 评标委员会 (25)6.2 评标原则 (25)6.3 评标 (25)7. 合同授予 (26)7.1 定标方式 (26)7.2 评标结果公示 (26)7.3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26)7.4 中标通知 (26)7.5 履约保证金 (26)7.6 签订合同 (26)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27)8.1 重新招标 (27)8.2 不再招标 (27)8.3 终止招标 (27)9. 纪律和监督 (2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7)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9.5 投诉 (2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10.1 多标段投标 (28)10.2 知识产权 (28)10.3 同义词语 (28)10.4 解释权 (28)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8)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9)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31)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32)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33)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34)附表五:开标记录表(一) (35)附表六:开标记录表(二) (36)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37)附表八: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38)附表九:中标通知书 (39)附表十:中标结果通知书 (40)附表十一:异议函 (41)附表十二:异议答复函 (42)附表十三:招标控制价明细 (43)第三章评标办法 (44)第一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5)评标办法前附表 (4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 (50)1、评标原则 (50)2、评标委员会 (50)3、评标程序 (50)4、资格审查 (50)5、初步评审 (50)5.1、符合性审查 (50)5.2、围标串标和重大偏差检查 (51)5.3、投标报价 (51)5.4、投标报价排序 (52)6、详细评审 (52)6.1 商务标评审 (52)6.2 技术标评审 (52)7、定标办法 (53)8、确定中标单位后 (53)第二节综合评估法 (54)评标办法前附表 (5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60)1. 评标方法 (60)2. 评审标准 (60)2.1 初步评审标准 (6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60)3. 评标程序 (60)3.1 初步评审 (60)3.2 详细评审 (6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2)3.4 评标结果 (62)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63)A0.总则 (63)A1.基本程序 (63)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63)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63)A2.3熟悉文件资料 (64)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64)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64)A3初步评审 (65)A3.1形式评审 (65)A3.2资格评审 (65)A3.3响应性评审 (65)A3.4算术错误修正 (65)A3.5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66)A3.6 判断投标是否为应当被否决 (66)A3.7 澄清、说明或补正 (66)A4.详细评审 (66)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66)A4.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66)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66)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67)A4.5 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67)A4.6 澄清、说明或补正 (67)A4.7 汇总评分结果 (67)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67)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67)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68)A5.3编制评标报告 (68)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68)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68)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68)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69)A6.4 评标争议处理 (69)A7.补充条款 (69)附件B:否决投标的条件 (70)B0.总则 (70)B1. 否决投标的条件 (70)附件C:清标报告 (71)C0.总则 (71)C1.清标程序 (71)C2.清标内容 (71)C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 (71)C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算术错误修正 (72)C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偏差分析 (72)C3.清标报告 (73)附件D: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74)D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74)D2.评审的依据 (74)D3.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74)D4.澄清、说明或补正 (75)D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75)附表A-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77)附表A-2:评标专家声明书 (78)附表A-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非计算机辅助评标) (79)附表A-3: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适用于计算机辅助评标) (80)附表A-4:形式评审记录表 (81)附表A-5:资格评审记录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83)附表A-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86)附表A-7: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89)附表A-8: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记录表 (91)附表A-9: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92)附表A-10:其他因素评审记录表 (93)附表A-11: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94)附表A-12:评标结果汇总表 (95)附表A-13: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表 (96)附表D-1: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 (97)附表C-1:清标报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 (98)附表C-2:清标报告-总价措施项目符合性检查 (99)附表C-3:清标报告-其他项目符合性检查 (100)附表C-4:清标报告-规费、税金项目符合性检查 (101)附表C-5:清标报告-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性检查 (102)附表C-6:清标报告-算术错误检查 (103)附表C-7:清标报告-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 (104)附表C-8:清标报告-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5)附表C-9:清标报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记录表 (107)附表C-10:清标报告-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价格分析记录表 (108)附表C-11:清标报告-其他项目清单价格分析记录表 (109)附表C-12:清标报告-建设项目总人工费分析记录表 (110)附表C-13:清标报告-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分析记录表 (11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1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13)1. 一般约定 (114)1.1 词语定义 (114)1.2 语言文字 (116)1.3 法律 (116)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16)1.5 合同协议书 (116)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16)1.7 联络 (117)1.9 严禁贿赂 (117)1.10 化石、文物 (117)1.11 专利技术 (118)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118)2. 发包人义务 (118)2.1 遵守法律 (118)2.2 发出开工通知 (118)2.3 提供施工场地 (118)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118)2.5 组织设计交底 (118)2.6 支付合同价款 (118)2.7 组织竣工验收 (118)2.8 其他义务 (118)3. 监理人 (119)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19)3.2 总监理工程师 (119)3.3 监理人员 (119)3.4 监理人的指示 (119)3.5 商定或确定 (120)4. 承包人 (120)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20)4.2 履约担保 (121)4.3 分包 (121)4.4 联合体 (121)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121)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22)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122)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122)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122)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123)4.11 不利物质条件 (123)5. 材料和工程设备 (123)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23)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23)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124)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24)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24)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24)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24)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124)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124)7. 交通运输 (125)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125)7.3 场外交通 (125)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125)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125)7.6 水路和航空运输 (125)8. 测量放线 (125)8.1 施工控制网 (125)8.2 施工测量 (126)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126)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126)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26)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26)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26)9.3 治安保卫 (127)9.4 环境保护 (127)9.5 事故处理 (127)10. 进度计划 (128)10.1 合同进度计划 (128)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28)11. 开工和竣工 (128)11.1 开工 (128)11.2 竣工 (128)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28)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9)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29)11.6 工期提前 (129)12. 暂停施工 (129)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9)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9)12.3 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9)12.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9)12.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30)13. 工程质量 (130)13.1 工程质量要求 (130)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0)13.3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30)13.4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30)13.5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1)13.6 清除不合格工程 (131)14. 试验和检验 (131)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31)14.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4.3 现场工艺试验 (132)15. 变更 (132)15.2 变更权 (132)15.3 变更程序 (132)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33)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3)15.6 暂列金额 (133)15.7 计日工 (134)15.8 暂估价 (134)16. 价格调整 (134)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34)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135)17. 计量与支付 (136)17.1 计量 (136)17.2 预付款 (137)17.3 工程进度付款 (137)17.4 质量保证金 (138)17.5 竣工结算 (138)17.6 最终结清 (139)18. 竣工验收 (139)18.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39)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39)18.3 验收 (140)18.4 单位工程验收 (140)18.5 施工期运行 (141)18.6 试运行 (141)18.7 竣工清场 (141)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141)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41)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41)19.2 缺陷责任 (142)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42)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42)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142)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42)19.7 保修责任 (142)20. 保险 (142)20.1 工程保险 (142)20.2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143)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143)20.4 第三者责任险 (143)20.5 其他保险 (143)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43)21. 不可抗力 (144)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44)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44)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44)22. 违约 (145)22.1 承包人违约 (145)22.2 发包人违约 (146)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47)23. 索赔 (147)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147)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48)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148)23.4 发包人的索赔 (148)24. 争议的解决 (148)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148)24.2 友好解决 (148)24.3 争议评审 (149)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50)1.一般约定 (151)1.1词语定义 (151)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2)1.5合同协议书 (152)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1.7联络 (153)2.发包人义务 (154)2.3提供施工场地 (154)2.5组织设计交底 (154)2.8其他义务 (154)3.监理人 (155)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55)3.3监理人员 (155)3.4监理人的指示 (155)3.6监理人的宽恕 (155)4.承包人 (155)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55)4.2履约担保 (156)4.3分包 (157)4.5承包人项目经理 (157)4.11不利物质条件 (157)5.材料和工程设备 (157)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7)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58)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8)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8)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8)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158)7.交通运输 (158)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158)7.2场内施工道路 (158)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158)8.测量放线 (159)8.1施工控制网 (159)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59)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59)9.3治安保卫 (159)9.4环境保护 (159)10.进度计划 (159)10.1合同进度计划 (159)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60)11.开工和竣工 (160)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60)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60)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60)11.6工期提前 (160)12.暂停施工 (161)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61)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61)13.工程质量 (161)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61)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61)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61)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61)13.7质量争议 (161)15.变更 (162)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62)15.3变更程序 (162)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62)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62)15.8暂估价 (163)16.价格调整 (164)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4)17.计量与支付 (164)17.1计量 (164)17.2预付款 (165)17.3工程进度付款 (166)17.4质量保证金 (167)17.5竣工结算 (167)17.6最终结清 (168)18.竣工验收 (168)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68)18.3验收 (168)18.5施工期运行 (168)18.6试运行 (168)18.7竣工清场 (168)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168)18.9中间验收 (169)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69)19.7保修责任 (169)20.保险 (169)20.1工程保险 (169)20.4第三者责任险 (169)20.5其他保险 (170)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70)21.不可抗力 (170)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170)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70)24.争议的解决 (170)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170)24.3争议评审 (170)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17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172)附件二:预付款担保格式 (174)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 (175)附件四:支付担保格式 (177)附件五:质量保修书格式 (179)附件六:廉政责任书格式 (18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3)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 (184)2、投标报价说明 (185)3、其他说明 (187)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90)4.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191)4.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192)4.3投标总价封面 (193)4.4投标总价扉页 (194)4.5总说明表 (195)4.6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96)4.7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97)4.8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98)4.9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200)4.10综合单价分析表 (201)4.1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202)4.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203)4.12-1暂列金额明细表 (204)4.1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205)4.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206)4.12-4计日工表 (207)4.12-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08)4.13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209)4.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210)4.15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 2114.16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 212第二卷 (213)第六章图纸 (214)1.图纸目录 (215)2.图纸 (216)第三卷 (21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8)第一节一般要求 (219)1.工程说明 (219)2.承包范围 (220)3.工期要求 (221)4.质量要求 (221)5.适用规范和标准 (222)6.安全文明施工 (222)7.治安保卫 (231)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232)9.样品和材料代换 (232)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234)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234)12.试验和检验 (236)13.计日工 (236)14.计量与支付 (237)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 (239)16.其他要求 (240)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1)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 (241)2.特殊技术要求 (241)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242)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2)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243)第四卷 (24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46)目录 (24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49)(一)投标函 (249)(二)投标函附录 (25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53)二、授权委托书 (254)三、联合体协议书 (255)四、投标保证金 (25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58)六、施工组织设计 (259)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261)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262)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263)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64)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265)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266)七、项目管理机构 (267)(一)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267)(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268)(三)承诺书 (269)(四)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270)八、拟分包计划表 (271)九、资格审查资料 (272)(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272)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72)1-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简历表 (273)1-3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274)(二)近3年财务状况 (275)2-1近3年财务状况表 (275)2-2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 (276)(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277)3-1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277)3-2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78)(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279)4-1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 (279)4-2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280)(五)企业信誉情况 (281)5-1 企业信誉情况表 (281)5-2 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282)5-3 近3年投标人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表 (283)5-4 近3年项目经理已完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表 (284)十、其他材料 (285)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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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部文件(建市[2002]256号)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施行。
1996年我部批准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996]577号文)同时废止。
各地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说明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1996)577号文发布)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二、《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是指导招标人编制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的示范性文本。
招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依法对其进行调整或修改。
三、《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
四、《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国家计委令第12号);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 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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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项目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招标一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为确保公平竞争、透明招标、高质量施工,特编制本招标文件,供各招标人参考。
[一、招标方][招标方名称](以下简称“招标方”)[联系方式]招标方地址:[招标方地址]招标方联系人:[招标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招标方电子邮件][二、招标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3.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4.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6.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三、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名称:[招标文件名称]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四、投标资格条件]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2. 投标人可以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和要求为:[联合体组成和要求]3. 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材料清单为:[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材料清单][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 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a)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封面要求]b) 投标文件目录:[投标文件目录要求]c) 投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编号要求]2. 投标文件内容:a)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b) 投标人施工方案:[投标人施工方案]c) 投标人组织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组织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d)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e)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 投标文件递交须知:[投标文件递交须知]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4. 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七、评标方法]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2. 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八、中标通知与合同签署]1. 中标通知方式及时间:[中标通知方式及时间]2. 中标通知内容:[中标通知内容]3. 合同签署时间与地点:[合同签署时间与地点]4. 合同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签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要求的基本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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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部文件(建市[2002]256号)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施行。
1996年我部批准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996]577号文)同时废止。
各地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说明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1996)577号文发布)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二、《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是指导招标人编制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的示范性文本。
招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依法对其进行调整或修改。
三、《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
四、《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国家计委令第12号);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7.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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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工本费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50页(含50页)以内的,每份不超过150 元,每增加50页(含50页)加收150元, 不足50页的按50页计,但每份最高不得 超过700元。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1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方式)
1、关于招标文件及所附设计文件的发售 2、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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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工期 依据2000版《全国统一建筑安
装工期定额》确定合理工期。
2、质量目标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合格工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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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建筑业企业类别和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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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几种常用施工资质的划分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 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范本》概述
1、适用范围 2、编制依据 3、主要内容 4、实施时间 5、使用中的两个问题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
招标公告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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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格审查制度
1、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一般使用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
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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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1、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招标人可以在招标 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 件提交给招标人。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 票或现金支票。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适用于资格后审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适用于资格后审](https://img.taocdn.com/s3/m/9b3a9626f78a6529647d53ea.png)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
适用于江苏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项目。
采用非电子方式进行招标的,可参照《标准后审招标文件》作相应修改后使用。
二、《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系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并同时注明发布媒介名称。
四、《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综合评估法和评定分离法。
综合评估法包括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后、专业工程等四种方法。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具体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江苏省货物招标评标办法
![江苏省货物招标评标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bacc75c4431b90d6d85c701.png)
附件八: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货物招标评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依法进行的货物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评标办法。
第五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3.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7.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3.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doc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doc](https://img.taocdn.com/s3/m/bfd3a91f27284b73f3425058.png)
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其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导则。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第五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或者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以工程投资估算或者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以限额设计为控制手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确定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要求,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工程总承包应当优先选择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即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
可行性研究或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工程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前期条件不明确、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工程总承包发包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的,发包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不得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实行合格制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参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江苏招标文件范本(1范本)
![江苏招标文件范本(1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1a42904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bd.png)
江苏招标文件范本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江苏地区招标文件的范本,旨在帮助招标单位准确、规范地编写招标文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
2. 招标文件概述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其中包含了有关招标项目的重要信息和要求。
本部分将详细介绍招标文件的组成和结构。
2.1 文件组成招标文件通常由几个部分组成:1.封面2.目录3.项目背景4.投标条件和要求5.技术规范和标准6.商务条款和合同条件7.表格附件2.2 文件结构下面是一个典型的招标文件的结构:封面目录1. 项目背景2. 投标条件和要求3. 技术规范和标准4. 商务条款和合同条件5. 表格附件3. 编写步骤和要求编写招标文件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
本部分将介绍招标文件的编写步骤和注意事项。
3.1 编写步骤1.明确招标项目的背景和目标。
2.制定招标条件和要求,包括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
3.编写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投标人明确了解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
4.商务条款和合同条件的编写,包括投标截止日期、报价要求、合同履行方式等。
5.准备招标文件所需的表格附件,如投标表格、承诺声明等。
3.2 编写要求编写招标文件时需要注意要求:1.清晰明了:文章表述清晰,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和缩写。
2.可操作性强: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具体可操作,易于投标人理解和遵守。
3.逻辑严谨:文章结构合理,条目之间逻辑关系明确,避免冗余和重复。
4.无歧义性:表述清楚、准确,避免给出多种解释可能性。
4. 注意事项编写招标文件时,还需要注意事项:1.注意法律法规:编写招标文件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
2.保密要求:对于涉密信息,招标文件需要明确保密要求,以确保投标人的信息安全。
3.审查和修改:招标文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修改,以确保准确、规范,避免疏漏和错误。
5.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江苏地区招标文件的范本,并介绍了招标文件的组成、结构、编写步骤和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资格预审)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预审)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6b2ef295bb4cf7ec4afed06a.png)
苏州市建设工程示范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资格预审网上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二○一〇年十月一日试行使用说明一、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资格预审、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施工招标工程。
采用总价包干、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或因特殊原因不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工程,招标人需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方可使用,但仍应使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8.《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定价抽签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五、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计价规程》、《08清单计价规范》、《08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六、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编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8ea5c975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ed.png)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附件五: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适用于资格预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适用于资格预审)》(以下简称《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
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通过资格预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货物招标项目。
二、《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将实际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四、《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货物需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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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适用于资格预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适用于资格预审)》(以下简称《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
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通过资格预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货物招标项目。
二、《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将实际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四、《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货物需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
内容包括“货物清单”、“招标范围”、“技术需求书”,必须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货物需求”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4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项目名称及标段)货物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总则 (5)1.1 项目概况 (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5)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5 费用承担 (6)1.6 保密 (6)1.7 语言文字 (6)1.8 计量单位 (6)1.9 踏勘现场 (6)1.10 投标预备会 (6)1.11 偏离 (6)2. 招标文件 (7)2.1 招标文件组成 (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7)3. 投标文件 (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8)3.2 投标报价 (8)3.3 投标有效期 (8)3.4 投标保证金 (8)3.5 资格审查资料 (8)3.6 备选投标方案 (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9)4. 投标 (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10)5. 开标 (1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0)5.2 开标程序 (10)6. 评标 (10)6.1 评标委员会 (10)6.2 评标原则 (11)6.3 评标 (11)6.4 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11)7. 评标结果公示 (11)8. 合同授予 (11)8.1 定标方式 (11)8.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 (11)8.3 履约保证金 (11)8.4签订合同 (11)9. 纪律和监督 (1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2)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2)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2)9.5 投诉 (12)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3)评标办法前附表 (13)1.评标方法 (16)2 评审标准 (16)2.1 初步评审标准 (16)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6)3.评标程序 (17)3.1 评标准备 (17)3.2 初步评审 (17)3.3 详细评审 (18)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8)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18)3.6 提交评标报告 (19)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0)评标办法前附表 (20)1.评标方法 (21)2.评审标准 (21)2.1 初步评审标准 (21)2.2 详细评审标准 (21)3.评标程序 (21)3.1 评标准备 (21)3.2 初步评审 (21)3.3 详细评审 (22)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2)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23)3.6 提交评标报告 (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4)第五章货物需求 (25)1.货物清单 (26)2.招标范围 (27)3.技术需求书 (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9)封面 (30)目录 (31)1.投标函 (32)2.投标报价汇总表 (33)2.1货物分项报价表 (34)2.2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36)2.3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分项报价表 (37)2.4包装、运输及保险分项报价表 (38)2.5其它分项报价表 (39)3.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40)4.授权委托书 (41)5.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43)6.联合投标协议 (44)7.制造商资格声明 (45)8. 申请人基本情况 (47)9.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48)10.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 (49)11.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0)12.安装资质证书 (51)13.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52)14.技术参数响应表 (53)15.技术规格书 (54)16.货物的制造、安装及验收标准 (55)17.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 (56)18.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等方案 (57)19.投标货物产品样本及检测报告、鉴定证书 (58)20.售后服务 (59)21.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60)第一章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项目名称及标段)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项目名称及标段)货物投标。
你单位可按下述时间、地点、方式凭本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时间:地点:方式: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方式予以确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