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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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任何工程合同都应包含几个基本部分: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总金额;工期要求;付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

这些是构成合同框架的基础,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我们重点探讨在建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情况较为常见,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价款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计算方法。

以某在建工程合同范本为例,价款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价格调整:合同应注明主要建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

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例如,钢材价格上涨5%,则合同总价相应增加。

2. 变更订单管理:因设计变更或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通过变更订单的形式确认。

变更订单需详细列出变更内容、影响成本及完成时间等,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 索赔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应根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进行处理。

这包括工期延误的补偿标准、损坏修复的责任分配等。

4. 结算方式:合同应明确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中期付款、竣工付款及最终结算的比例和时间节点。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费用清单供甲方审核。

5. 争议解决:合同中应预设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然,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建工程合同的价款调整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一、背景及目的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内,工程量和价格不允许调整的一种计价方式。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工程价款的合理性。

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价格调整条款应运而生。

本条款旨在明确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价格调整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妥善解决价格调整问题。

二、价格调整条件1. 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造成工程量或价格涨跌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2.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总价款与实际工程成本存在明显偏差。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4.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5. 其他双方约定的价格调整条件。

三、价格调整程序1. 合同一方发现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导致工程价款需要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双方应在接到价格调整通知后15日内,就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价格调整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合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价格调整方法1. 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差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

2. 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和单价变化,计算价格调整金额。

3. 施工条件变化:根据施工条件变化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4. 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对工程价款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5.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对工程价款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6. 其他价格调整方法:根据双方约定的其他价格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五、价格调整的限制1. 价格调整不应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2023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合同固定总价

2023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合同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项目中,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形式,明确了工程的范围、价格、工期、质量和其他相关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一种常见的方式就是固定总价。

本文档将介绍什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以及相关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的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是指在合同签订阶段,承包商和业主达成一致,确定工程的总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固定的金额。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几个方面:3.1 工程的范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建筑物的结构、设备、装修等内容。

工程范围的明确可以避免后期出现纠纷和争议。

3.2 工程价格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总价格,并以固定的金额方式进行表述。

该金额应包括所有施工、材料和其他相关费用。

合同一旦签订,总价将不再改变。

3.3 工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工期,即工程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工期的制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4 工程质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承包商应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

3.5 付款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付款方式,即业主如何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一般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付款。

3.6 变更和索赔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款。

如果施工中出现了无法预料的情况,需要进行变更或者索赔,合同应规定相关的程序和规定。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的注意事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时,应注意几个事项:4.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中的条款应明确、具体,并且双方应对其含义和解释达成一致。

避免合同中出现模糊、不明确的条款,以免引发后期纠纷。

4.2 工程范围的准确性在合同中准确描述工程的范围,避免因为工程范围的不明确引发后期争议。

法律上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规定

法律上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规定

法律上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规定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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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4.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5.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质保期满后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一、合同价格形式
1.1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
1.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以下简称“合同总价”。
1.3合同总价已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
二、合同价格调整
2.1合同价格调整因素包括:
(4)结算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确认的合同总价;
(5)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开具发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
2.3合同价格调整后,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总价。

施工合同可以固定总价吗

施工合同可以固定总价吗

施工合同可以采用固定总价方式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作为建设项目的核心法律文件,对于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是至关重要的内容之一。

固定总价方式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点。

本文将从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适用条件、优势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及适用条件1. 定义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等依据,按照一定的计价规范和计价方法,确定工程项目的总价,并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合同总价不予调整的一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2. 适用条件(1)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和施工难度相对明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完备;(2)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成熟,施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技术变更;(3)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4)工程项目的外部环境相对稳定,如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波动较小;(5)甲乙双方具备较高的诚信度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优势1. 明确工程总价,降低合同风险固定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项目的总价,避免了在施工过程中因价格波动导致的合同纠纷。

对于甲方来说,可以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有利于项目预算控制;对于乙方来说,可以明确知道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支出,有利于合理安排资源和降低成本。

2. 激发乙方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固定总价合同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具有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

乙方可以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合理配置资源等方式,降低施工成本,从而提高自身的利润。

3. 简化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固定总价合同减少了在施工过程中因价格调整导致的合同变更和纠纷,有利于简化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执行效率。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无需频繁调整合同价款,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调价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调价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调价规定一、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调价活动。

第二条施工合同调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质量等因素进行。

第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协商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

第四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调价条款,明确调价的方式、范围、时间等事项。

二、调价方式第五条施工合同调价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变动单价、固定总价等方式。

第六条固定单价方式下,合同价款按照约定的单价和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偏差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第七条变动单价方式下,合同价款按照约定的单价和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偏差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款按照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

第八条固定总价方式下,合同价款不变,但发包人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承包人价款调整的差额。

三、调价范围第九条施工合同调价范围包括材料价格变动、人工工资变动、施工机械使用费变动等。

第十条材料价格变动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为基准,根据实际采购价格的变动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人工工资变动应当以合同约定的人工工资为基准,根据实际工资的变动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施工机械使用费变动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为基准,根据实际使用费的变动进行调整。

四、调价时间第十三条施工合同调价时间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进行约定。

第十四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每个调价周期结束时,共同协商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

第十五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每个工程节点完成后,共同协商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

五、调价程序第十六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调价程序。

第十七条发包人应当提供调价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材料价格变动、人工工资变动、施工机械使用费变动等。

第十八条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编制合同价款的调整报告,并提交给发包人。

建筑工程中的价格调整与索赔规定

建筑工程中的价格调整与索赔规定

建筑工程中的价格调整与索赔规定价格调整与索赔行为是建筑工程中常见的问题,对于各方利益的平衡以及项目的正常进行至关重要。

在建筑工程中,价格调整主要是指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材料、劳动力、设备等费用发生变动时,双方根据约定进行的价格调整;而索赔规定则是指在工程发生变更、合同解除或违约等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受损害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一、价格调整规定1. 总价固定制总价固定制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施工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合同双方约定总价不变。

对于工程延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承包方需要自行承担成本调整的风险。

2. 动态调整制动态调整制指建筑工程合同总价不固定,根据工程所涉及的材料价格指数、劳动力价格指数等因素的波动,联动调整工程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可以较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减少价格波动对施工方的影响。

二、价格调整的依据与流程1. 价格调整依据价格调整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价格指数、劳动力价格指数、材料价格指数等。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价格调整的依据,以避免争议产生。

同时,双方还应约定价格调整的频次和幅度,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价格调整流程在价格调整发生时,承包方应及时通知业主方,并提交与调整有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业主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对调整请求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决策。

双方在进行价格调整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明确调整的细节和办法。

三、索赔规定1. 索赔的情形索赔的情形包括工程变更、合同解除以及承包方或业主方的违约等。

在工程变更情况下,索赔方需提供相应的变更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合同解除或违约情况下,需提供解除通知书和违约证明等文件。

2. 索赔的要求索赔方要求赔偿时,应提供详细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说明索赔的金额和理由,并确保索赔请求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同时,索赔方还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索赔请求,避免过长的索赔时效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3. 索赔的解决索赔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法律法规一、概述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等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格,以总价方式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

总价合同的核心特点是合同价格固定,即在合同签订后,除非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出现变更,否则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总价合同在降低发包人成本、提高承包人积极性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此,我国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总价合同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合同法要求合同当事人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履行完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明确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规定了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责,保障了建设工程总价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建设工程的规划、保护、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建设工程总价合同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建设工程总价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工程量风险:由于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是总价合同的前提,工程量的不准确可能导致承包人利润的减少或损失的增加。

为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应认真复核工程量,合理计算成本,确保报价的准确性。

2.价格风险:承包人承担了价格风险,应当合理预测市场变化,充分考虑物价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确保报价的合理性。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一什么是固定总价合同
根据《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总价合同是指:
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总价合同是相对于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可调总价合同。

事实上没有固定总价合同,所谓固定也只是针对一定的条件,一定的范围。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
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设计图纸有深度的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三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的具体看你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和具体合同内容,一般情况下,如果触发合同价格调整约定和法定规定,那就是可以调整的,没有触发,那时不能调整的;调整的情况主要有一下集中。

1、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可以作为合同外增加项目计入合同结算价款;比如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项目,根据实情况可以对结算进行调整。

2、超出合同风险范围时可以对固定总价合同进行调整,比如,双方约定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5%以内时不调整,超过5%进行调整。

3、发生变更索赔事件时,根据责任分担情况,可以对结算总价调高或调节;比如发生因发包人停工事件,那么在合同中可以增加窝工费等。

住建部epc项目固定总价合同结算规定

住建部epc项目固定总价合同结算规定

住建部epc项目固定总价合同结算规定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基本原则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签署时即确定一个固定的合同总价,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因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变化等因素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的合同类型。

其主要原则包括:合同价格确定:合同双方在签订合需明确工程的固定总价,并将此价格作为合同履行和结算的依据。

风险承担:承包方需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或技术难题所带来的风险,甲方不承担因承包方误算成本导致的费用增加。

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款的支付节点、支付条件及支付比例,以保障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二、合同价格的构成固定总价构成: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等所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费用。

价格调整条件:固定总价合同下,通常不允许因市场变化调整合同价格。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国家政策法规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成本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合同变更:若工程量发生变更,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变更内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确认。

三、结算程序结算申请:承包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后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变更情况、实际支出情况等。

结算审核:甲方在收到结算申请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审查内容包括工程量的确认、变更费用的审核、工程质量的验收等。

结算报告:审核完成后,甲方应向承包方出具结算报告,报告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结算的依据、计算方式及最终结算金额。

支付工程款: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支付款项包括工程款的结算金额以及合同约定的利息或奖励。

四、结算依据与材料结算依据:结算应以合同文本、工程变更记录、工程验收报告、施工日志等文件为依据进行。

材料准备:承包方需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变更单、费用证明等材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与复核:甲方有权对结算材料进行核实和复核,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保结算过程的公正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问题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总价合同的特点 • (1)业主可以以不变应万变;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 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 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 ”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 尤为重要。 • (2)容易控制总造价,不超预算; • (3)业主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量和价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 首先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 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 主不会给予补偿。 •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 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 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 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 的风险。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 • • • • • 《1999施工合同范本》固定价格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 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 用其中一种:

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典型争议分析及防范建议

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典型争议分析及防范建议
在固定总价合同下,承包范围确定对于合同价款结 算有重要影响。若实际施工范围未超过合同约定承包范 围,承包人是无权请求调整合同价款,并且还应扣除未施 工部分的合同价款。反之,若被认定为不包含在原承包范 围内,则属于变更,承包人有权请求调整合同价款。
在上骐公司与广厦公司一案中,发包人提供的招标 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图 纸包括保温层部分。但是,在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招 标答疑中明确有“保温层不做”的相关内容。在竣工结 算阶段,发包人以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屋面保温 层施工,诉请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屋面保温层价款。承包 范围一般应根据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要求予以确定,答 疑文件一般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且具有优先性。虽然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里包含保温层,且承包人提供的工程 量清单中也包含保温层,但在答疑文件里明确了保温层 不在承包范围内,应扣除相关保温层的合同价款。
Typical Payment Disputes and Their Prevention in Fixed-price Contract
YU Chunyi1,2,XU Wei3
(1.The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Real Estate,Chongqing College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hongqing 400072,China; 2.The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and Real Estate,Southeast University,Nanjing 210096,China;The Law School,Southeast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6,China)
摘要:本文以江苏省法院相关典型司法判决为主要研究资料来源,进行深入分析,提炼出“合同约定不 清”、“工程变更”、“材料价格波动”与“合同终止”等四类典型的合同价款争议,并提出争议防范建议,以 期为发包人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固定总价合同和有效防控上述风险提供参考。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价款争议;争议防控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1X(2021)06-0029-04 DOI:10.14181/ki.1002-851x.202106029 [引用本文] 余春宜,徐伟.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典型争议分析及防范建议[J].建筑经济,2021,42(6): 29-32.

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不调整怎么办

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不调整怎么办

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不调整怎么办我们需要明确工程合同中关于固定总价不调整的条款。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有关于价格调整机制的约定,比如是否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调整价格,以及调整的具体方法和程序。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固定总价不调整,那么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并在报价中留有适当的风险预备金。

当发现成本超支时,承包方应立即与发包方进行沟通。

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成本超支的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优化施工方案、采用替代材料或技术、调整工程量等方式来控制成本。

在这个过程中,承包方应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和调整方案,以便发包方理解和接受。

第三,如果合同中存在模糊地带或者双方对某些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专业意见。

这可能包括法律顾问、行业专家或者其他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

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双方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

第四,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成本超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来申请相应的补偿或者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及其对项目成本的影响。

第五,为了避免未来类似问题的发生,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设定更加灵活的价格调整机制。

例如,可以设置一个价格调整公式,根据市场价格指数的变化来自动调整合同价格。

还可以设定一些触发条件,一旦满足这些条件,就允许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无论采取哪种处理策略,都应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在处理过程中,保持透明和公正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的问题,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面对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不调整的情况,承包方和发包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沟通协商、专业咨询、合理调整等多种方式来共同解决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和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固定总价合同调不调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调不调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等因素,计算出整个工程的总价,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总价款不变的一种合同方式。

在这种合同方式中,工程量和价格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那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工程量呢?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不允许调整的,除非遇到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况。

这些特定情况包括:1. 设计变更:如果施工过程中,业主方要求对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那么合同总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工程量偏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有较大偏差,合同总价也可以进行调整。

但是,调整的原则是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而不是调整工程量。

3. 合同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定的调整事项,如材料价格波动、政策性调整等,这些情况下合同总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承包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向业主方提出工程量调整的申请。

业主方在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调整工程量。

如果同意调整,应当明确调整的工程量和金额,并在合同中进行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调整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合同条款的解读、工程量的核实、综合单价的计算等多个方面。

因此,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业主方和承包商都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价格调整的原则和程序,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价格调整产生纠纷。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调整工程量的,但如果遇到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和承包商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处理工程量调整事项,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固定总价合同可增减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可增减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确定一个固定的合同总价,承揽人据此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发包人按此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

这种合同形式具有价格固定、风险分担等优点,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量的增减,那么这种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工程量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固定总价合同调整工程量的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固定总价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工程量: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工程量。

2. 工程量误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量偏差超过10%,且影响合同总价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调整。

3. 合同约定: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调整的方式和范围。

那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何进行工程量的调整呢?1. 设计变更:当设计发生变更时,合同双方应立即进行沟通,根据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工程量,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价格调整。

2. 工程量误差: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法进行工程量调整。

一般情况下,工程量偏差超过10%时,可以按照实际施工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3. 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调整的方式和范围,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量调整并不意味着合同总价的调整。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工程量的增减不会影响合同总价。

工程量调整仅仅是对单价和工程量的变动,合同总价仍以固定总价为准。

总之,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增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总价保持固定。

这种合同形式既保证了发包人的利益,又给予了承揽人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利于双方共同完成工程,实现双赢。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调整,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也要加强沟通与协作,预防和减少工程量的误差,共同为工程的顺利推进贡献力量。

固定总价合同怎么解决工程价款问题

固定总价合同怎么解决工程价款问题

固定总价合同怎么解决工程价款问题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人针对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拟建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工程量清单、相关报价要求、风险范围及幅度进行的报价不予调整。

当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发生偏差、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及幅度时应予以调整。

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1年以内)。

固定总价合同遇到工程价款问题该怎么解决?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主张工程价款调整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约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实际工程量增减的原因、数量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常见问题探讨

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常见问题探讨

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常见问题探讨一、固定总价合同定义固定总价合同即“包死合同”,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额外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合同结算价款一律不予调整。

这类合同多用于工程量小,工期较短,设计比较完善的工程,此类工程的量价风险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固定总价合同特点分析与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合同形式相比,这类合同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1、工程结算价的确定“固定总价”这一概念容易让人产生误会,认为所有工程只要固定总价就是全部包含,不可调整,其实固定总价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固定基础上的,也就是相对工程量是固定的,若发生合同外工作内容是可以相应增减的,即工程结算价=合同包干价+变更签证价,对施工单位而言,如何在合同包干的前提下,找到变更签证点是施工过程的重要工作。

如某公建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结构施工中,设计院重新下发了四到十楼的结构板图,施工单位根据最新施工图纸,重新计算此区域的结构板筋及混凝土工程量,减去原包干部位的对应工程量,单价参考原投标单价,以此作为合同外的变更增加金额。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施工单位承担所谓量价风险全部承担,指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模式下,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所报价格的准确性全由施工单位承担。

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

投标过程中的询价失误、不平衡报价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施工方案不完善产生费用增加的风险均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施工单位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施工单位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

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

由于招标的清单工程量不可更改,此计算错误费用只能考虑到报价单价中。

即施工单位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施工单位要在投标阶段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说明,结合自身的施工经验,完成整个项目的成本分析及预期利润测算,并合理测算风险范围。

施工合同怎么调价

施工合同怎么调价

施工合同调价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行为。

施工合同调价通常涉及到合同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因此,在进行调价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调价的原因、调价程序、调价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合同调价的原因1.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工程内容、工程标准等方面发生变化,从而使工程造价发生变化。

2. 工程量变化:由于业主需求变化、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工程造价。

3. 材料价格变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供应、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材料价格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工程造价。

4. 人工费用变化:由于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人工费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工程造价。

5. 施工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工程造价。

6. 其他原因:包括工程索赔、合同约定不明确等原因导致的造价变化。

二、施工合同调价程序1. 合同双方协商:当出现合同调价原因时,合同双方应积极协商,就调价事项进行沟通。

2. 提交调价申请:合同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交调价申请,详细说明调价原因、调价金额等相关事项。

3. 审核调价申请:合同另一方应对调价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调价原因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4. 签订调价协议:双方确认调价事项后,应签订调价协议,明确调价金额、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

5. 调整合同价格:根据调价协议,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 履行合同:合同双方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

三、施工合同调价方法1. 固定总价合同调价:固定总价合同在签订时,已确定了工程总价,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发生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否则价格不予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变更事项时,按照变更协议调整合同价格。

2. 可调价合同调价:可调价合同在签订时,约定了工程价款的调整原则和方法。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依据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依据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依据一、引言固定总价合同是建设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合同形式,其特点是合同价格固定,不受工程量变化的影响。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可能会导致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文将探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的依据,以及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问题。

二、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的依据1.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或工程内容的变更。

设计变更通常是由于业主需求的变化、设计缺陷或施工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引起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变更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并经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

设计变更通知书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工程量及其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2. 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增减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

工程量增减可能是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需求变化等原因引起的。

对于工程量的增减,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规范进行计算,并经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

三、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1. 设计变更对合同价格的调整当发生设计变更时,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且增加的工程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那么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减少,且减少的工程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那么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3)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那么合同价格应当按照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2. 工程量增减对合同价格的调整当发生工程量增减时,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如果工程量增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那么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如果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那么合同价格应当按照实际增减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四、结论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的依据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

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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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 8.3 总价合同的计量 • 8.3.1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应按照本 规范第8. 2节的规定计算。 • 8.3.2 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 ,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为 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 8.3.3 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 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 行计量。 • 8.3.4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 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 报告。 • 8.3.5 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 ,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应通知承 包人进行共同复核。
一、合同价格的形成过程、价格形式
根据施工合同的特点,实务中形成了不同的【合同价格形式】 • 1999版施工合同范本 •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 • • • 2004年《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 第八条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 2013施工合同范本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其它 建设部
8.2.3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 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的,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 告中所列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8.2.4 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 件并派人参加。当双方均同意核实结果时,双方应在上述记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 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 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8.2.5 当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时,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 面意见,并应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 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 理。 8.2.6 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并经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发承包双方应对每个项 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 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问题
王文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016年8月11日 北京市律师协会
目 录
• 一、概 述
• 二、合同价格的形成过程、合同价格形式 •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计价 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 四、总价合同中,价格调整情形和调整方式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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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00-2013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总价合同定义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 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 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 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 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价”,“包死合同”, “一口价”,南方像广东一带叫“一脚踢”。 • 固定总价合同出处: • 1999版《施工合同范本》 2004年《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 政部 建设部 • 总价合同出处: • 2013施工合同范本 2013清单计价规范2.0.12总价合同 总价方式 • 2014年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条 总 价方式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今天的讨论仅涉及固定总价合同,我们就说固定总 价合同。 • 1、总价合同概述 • 2、总价合同的定义及对价 • 3、总价合同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 4、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 • 5、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 • 6、总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原则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 五、总价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形式
• 六、总价合同纠纷案例 • 七、总价合同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概述
• 今天要探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因为涉及价格问题,我就从工程造价 开始。 • 工程造价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在大学里边是一个专业,在社会上是 一门职业,而且是一门实践性、经验性很强的职业,一个造价师,没 有在现场十年、八年的历练,成不了一个好的造价师,这一点跟我们 律师差不多。在仲裁或者诉讼中,我们的法律是把它作为专门性问题 定性的,有争议的时候,必须提交专业机构进行造价鉴定才能定论。 • 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业技术,就已经很复杂了,那么如果再体现在施 工合同里就更复杂了,因为合同价格要体现双方的意志,要符合《招 投标法》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关注施工过程中影响价格调整的那些因 素的出现,比如遭遇营改增,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增减,物 价变化,不可抗力、双方的配合等等,过程管理也是一个很复杂的过 程,这种变化是施工合同的特点之一。在工程计价过程中,为了适应 这种变化,也为了规范操作,实务中形成了不同的合同价格形式。 • 下面我们看看施工合同的价格形成过程和具体的价格形式。
二、合同的价格形成过程、价格形式
• • • • • • • • • • • 1、招标控制价(招标方单方意志) 2、投标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反应投标方单方意志) 3、中标通知书(根据评标结果,反应招标方单方意志) 4、合同价 1)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双方合意,静态价格) 2)履约合同价(动态价格,考虑合同履行过程,变化过程) ----预付款 ----进度款 ----合同价款调整 3)竣工结算价(最终价格) 4)--工程造价鉴定(诉讼和仲裁)(反映的是法律的意志)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总价合同的特点 • (1)业主可以以不变应万变;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 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 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 ”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 尤为重要。 • (2)容易控制总造价,不超预算; • (3)业主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量和价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 首先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 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 主不会给予补偿。 •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 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 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 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 的风险。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 • • • • • • • • • • • 《2013施工合同范本》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工程量和单价分开表述)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 • • • • • 《1999施工合同范本》固定价格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 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 用其中一种: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11)除设计变更和工程增减外,无需准确计量工程量,这是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之一 8.2 单价合同的计量 8.2.1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8.2.2 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 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三、总价合同概述、定义及对价、特点及适用范围 、计价方式、风险范围及风险分担原则
• • • • • • • 《2013施工合同范本》 总价合同 《2013施工合同范本》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 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 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款〔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量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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