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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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行政法部门所特有的,统帅,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依据

(4)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不得反复无常

2、行政立法的性质

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一)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

(1)行政立法具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2)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

(3)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

(4)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二)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

(1)行政立法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2)性质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规范的活动。

(3)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4)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三)从属性立法

行政立法不从属于权力机关,从属于权力机关的立法

5、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

6、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答:(一)保障公正的基本制度

(1)回避制度。

(2)合议制度

(3)听证制度

(4)调查制度

(二)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的基本制度

(1)表明身份程序。

(2)行政相对人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

(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

(4)行政相对人享有知道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寻求救济途径的权利。

(三)保障效率的基本制度

(1)时效限制的规定

(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

(3)简易程序的适用

(四)保障公开的基本制度

6、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答:(一)保障公正的基本制度

(1)回避制度这是指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人员不得参与该行政行为的制度。

(2)合议制度这是这行政机关对于某些重大的问题,特别是专业性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事务,或者公共性强的问题,应由若干公务员组成一定的会议或委员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行政决定或裁决的制度。

(3)听证制度为确保当事人能够行使这一权利。

(4)调查制度为确保公共利益的真正实现,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体要作出某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首先进行充分的调查,以查明与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有关的一切事实真相。

(二)保障行政相对人参与的基本制度

(1)表明身份程序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通过一定方式向行政相对热表明自己的身份,包括配有明显标志或出示证件。

(2)行政相对人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

(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

(4)行政相对人享有知道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寻求救济途径的权利。

(三)保障效率的基本制度

(1)时效限制的规定

(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

(3)简易程序的适用

(四)保障公开的基本制度

10、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答: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一)行政侵权行为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行政侵权行为具有以下三个要素:

(1)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其他被授权或被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

(2)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3)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侵权行为的客观损害。

(三)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即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直接的关系。

(四)法律规定属于行政赔偿范围的,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行政侵权行为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具体包括:

A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

B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C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已发生的、客观存在的

(3)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直接联系。

(4)法律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内,国家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复议的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实施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合法原则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合法

程序合法

依据合法

(2)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在行使复议权时应当公正的对待复议双方当事人,不能有所偏袒,公正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活动应当公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行政复议过程公开

行政咨询公开

(4)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复议案件的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主要要求是:

受理复议申请要及时

及时复议

及时作出复议决定

及时处理复议决定执行中的问题

(5)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采取方便申请人进行复议的方式方法,以确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有效地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在管辖上,原则上让申请人自己选择

在申请的形式上,规定了可以口头申请

放宽了申请复议的时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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