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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诊断标准论述(doc 15页)

传染病诊断标准论述(doc 15页)

传染病诊断标准论述(doc 15页)传染病诊断标准规定管理的35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肺结核。

丙类传染病: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甲类传染病鼠疫一、疑似病例:起病前10日内,曾到过鼠疫动物病流行区或有接触鼠疫疫源动物及其制品,鼠疫病人或鼠疫菌培养物的历史。

突然发病,病情迅速恶化的高热病人,具有下列症候群之一者,应考虑为疑似病例。

1.急性淋巴结肿胀,剧烈疼痛、出现被迫性体位;2.呼吸困难,咳血性痰;3.具有毒血症候、迅速虚脱;4.伴有重度中毒症候的其他症候群;5.在没有接种过鼠疫菌苗的病人血清中,被动血凝试验1∶20以上滴度的抗鼠疫杆菌EI抗体,或用其他经国家级单位认可(确定)的试验方法检测达到诊断标准的,亦应做出疑似病例的追溯诊断。

二、确诊病例:1.过去有菌痢病史,多次典型或不典型腹泻2个月以上者;2.粪便有粘液脓性或间歇发生;3.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或2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或2加3项阿米巴痢疾一、急性阿米巴痢疾:疑似病例:起病稍缓,腹痛,腹泻,大便暗红色,带血、脓或粘液,或为稀糊状,有腥臭。

二、确诊病例:1.粪便检查发现有包囊或小滋养体。

2.粪便检查发现阿米巴大滋养体。

3.乙状结肠镜检查,肠组织内查到阿米巴滋养体。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项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2或3项伤寒和副伤寒一、疑似病例:在伤寒流行地区有持续性发热1周以上者。

二、确诊病例:1.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持续性高热(热型为稽留热或驰张热)、畏寒、精神萎靡、无欲、头痛、食欲不振,腹胀、皮肤可出现玫瑰疹、脾大、相对缓脉。

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二)2024

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二)2024

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二)引言概述:在医学领域中,准确且及时的传染病诊断对于确保公共卫生和个体健康至关重要。

为此,各国制定了国家标准用以指导传染病的诊断流程和方法。

本文将介绍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的第二部分,包含了五个大点。

这些大点分为细菌性、病毒性、真菌性、寄生虫性和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流程和方法。

正文:一、细菌性传染病的诊断国家标准1. 临床表现和症状的分析和判断2. 常见细菌的检测和鉴定方法3. 细菌培养和抗生素敏感性测试4. 细菌DNA检测和分子生物学诊断方法5. 细菌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二、病毒性传染病的诊断国家标准1. 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2. 免疫学检测方法的应用3. 病毒结构和遗传特征的分析4. 病毒核酸检测和分子生物学诊断方法5. 病毒传播途径的防控策略和药物治疗的研究三、真菌性传染病的诊断国家标准1. 真菌感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分析2. 真菌的培养和鉴定方法3. 真菌血清免疫学检测和PCR技术的应用4. 真菌感染的影像学检查和诊断5. 真菌感染的预防和控制策略四、寄生虫性传染病的诊断国家标准1. 寄生虫的生命周期和传播途径的分析2. 寄生虫感染的临床表现和病理变化3. 寄生虫的显微检测和培养技术4. 分子生物学诊断和血清学检测方法的应用5. 寄生虫感染的医学防控措施和疫苗研发的探索五、其他传染病的诊断国家标准1. 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规范2. 传染病的临床表现和鉴别诊断要点3. 常见传染病的血清学和免疫学检测方法4. 传染病的病原体分离和培养方法5. 传染病的防控策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总结: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二)涵盖了细菌性、病毒性、真菌性、寄生虫性和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流程和方法。

这些标准提供了指导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的准确诊断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高传染病的早期发现和及时防控。

然而,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疾病形势,这些标准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更新,以更好地应对传染病带来的挑战。

《传染病诊断标准》

《传染病诊断标准》

《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诊断标准》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传染病的诊断标准,以提高对传染病的识别和防控能力。

2、传染病的定义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感染引起的、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的疾病。

3、传染病的分类3.1 病原体分类3.1.1 感染3.1.2 细菌感染3.1.3 真菌感染3.1.4 寄生虫感染3.2 传播途径分类3.2.1 空气传播3.2.2 飞沫传播3.2.3 接触传播3.2.4 粪口传播3.2.5 血液传播3.3 临床表现分类3.3.1 呼吸系统感染3.3.2 消化系统感染3.3.3 循环系统感染3.3.4 神经系统感染3.3.5 皮肤感染4、传染病的诊断标准4.1 病原学诊断4.1.1 收集病原学样本4.1.2 进行病原学检测4.1.3 判断病原体是否存在 4.2 临床诊断4.2.1 了解患者症状4.2.2 进行体格检查4.2.3 根据临床表现进行诊断 4.3 辅助诊断4.3.1 实验室检查4.3.2 影像学检查4.3.3 生化检测4.4 诊断标准的制定4.4.1 建立诊断指标4.4.2 制定诊断标准4.4.3 验证诊断标准5、传染病的治疗方法5.1 抗治疗5.2 抗生素治疗5.3 抗真菌治疗5.4 抗寄生虫治疗5.5 支持性治疗6、传染病的防控措施6.1 个人防护6.2 环境卫生6.3 医疗机构感染防控6.4 疫情监测与报告6.5 疫苗接种7、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传染病病例报告表格,病原体检测流程图。

8、法律名词及注释8.1 《传染病防治法》:中国法律,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

8.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国法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1:引言本文档旨在准确界定和规范传染病的诊断标准,以便于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判断和处理传染病。

传染病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接触、飞沫、血液、昆虫媒介等途径传播给另一人体而引起感染的疾病。

2:传染病的分类传染病根据不同的病原体和传播途径进行分类,并根据病原体的种类和传播途径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传染病分类:2.1 病原体分类2.1.1 细菌性传染病2.1.2 性传染病2.1.3 真菌性传染病2.1.4 寄生虫性传染病2.1.5 其他病原体性传染病2.2 传播途径分类2.2.1 空气传播传染病2.2.2 飞沫传播传染病2.2.3 接触传播传染病2.2.4 媒介传播传染病3:诊断标准不同的传染病需要根据其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以下是常见传染病的诊断标准:3.1 流感3.1.1 临床表现3.1.2 实验室检测3.1.3 伴随症状和并发症3.1.4 诊断标准的分类3.2 肺结核3.2.1 临床表现3.2.2 实验室检测3.2.3 影像学检查3.2.4 诊断标准的分类:::4:处理措施不同的传染病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以控制和治疗疾病的传播和扩散。

以下是常见的处理措施:4.1 隔离治疗4.2 抗生素治疗4.3 疫苗接种4.4 个人防护措施:::5:附件详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附表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处罚等内容。

6.2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办法:管理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明确了报告程序和要求。

6.3 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规定:规定了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7:结束语本文档提供了详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传染病处理措施的指导。

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文档的规定,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附件:附件1:传染病诊断标准综合表法律名词及注释:传染病防治法:是指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主要目的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并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传染病院感诊断标准

传染病院感诊断标准

传染病院感诊断标准传染病的医院感染(医院获得性感染)是指在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中,患者在入院时不存在、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或在出院后短时间内发生的感染。

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病原学检查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传染病院感诊断标准:1. 临床表现:患者出现发热、咳嗽、咳痰、呼吸困难、肌肉疼痛、头痛、寒战、呕吐、腹泻等症状。

症状持续时间较长,且逐渐加重。

患者出现局部感染病灶,如皮肤感染、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

2. 实验室检查:白细胞计数升高或降低,伴有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

血小板计数降低。

肝功能、肾功能异常。

病原体检测:血液、尿液、呼吸道分泌物、伤口分泌物等样本中检出病原体。

3. 影像学检查:X光检查显示肺部纹理增多、模糊,或有阴影。

胸部CT检查显示肺部病变,如肺实变、肺叶实变等。

腹部超声检查显示肝脏、脾脏增大,或有液性暗区。

4. 病原学检查:细菌学检查:从患者样本中分离出病原细菌,并进行药敏试验。

病毒学检查:从患者样本中检出病原病毒,如流感病毒、乙型肝炎病毒等。

真菌学检查:从患者样本中分离出病原真菌。

5. 感染途径:确定感染途径,如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皮肤感染等。

分析感染源,如其他患者、医院工作人员、病原体携带者等。

6. 排除其他疾病: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如药物热、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7. 诊断依据: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病原学检查结果,综合判断患者是否存在医院感染。

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和相关法规。

总之,医院感染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由专业医生进行判断。

此外,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医护人员的手卫生,规范使用抗生素等。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是指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

为了及时、准确地诊断法定传染病,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在实践中准确诊断和报告疾病,从而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临床诊断标准。

1. 发热病例,患者出现急性发热,伴有头痛、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2. 呼吸道症状,患者出现咳嗽、咳痰、气促、胸痛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3. 消化道症状,患者出现腹泻、呕吐、腹痛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4. 皮肤黏膜病变,患者出现皮疹、疱疹、溃疡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二、实验室诊断标准。

1. 病原学检测,通过病原学检测方法,如病毒分离、细菌培养、血清学检测等,确定病原体的存在,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2. 分子生物学检测,采用PCR、实时荧光定量PCR等分子生物学方法,检测病原体的核酸,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3. 免疫学检测,通过血清学检测方法,如ELISA、免疫荧光法等,检测病原体的抗体水平,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三、流行病学诊断标准。

1. 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患病人群的暴露史、接触史、聚集情况等,以确定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从而确诊法定传染病。

2. 疫情监测,对疫情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四、诊断标准的应用。

1.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以明确诊断法定传染病。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法定传染病诊断和报告制度,确保疫情的及时报告和控制。

总结,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是医务人员在诊断和报告法定传染病时的重要依据。

临床医生应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以明确诊断法定传染病。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法定传染病诊断和报告制度,确保疫情的及时报告和控制。

只有做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报告,才能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及病例分类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及病例分类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及病例分类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感染引起的一类疾病,其传播具有一定的可感染性和一定的流行规律。

为了对传染病进行有效的防控,医学界普遍采用了一系列的诊断标准来确定患者是否罹患某种传染病。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常见传染病的诊断标准以及病例分类。

一、流感的诊断标准及病例分类流感是一种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流感的诊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突发性发热:患者通常会突然出现高热,体温可达39摄氏度以上。

2. 其他呼吸道症状:患者可能伴有咳嗽、喉痛、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 其他全身症状:流感患者还可能出现全身症状,如头痛、肌肉酸痛、乏力等。

基于上述诊断标准,我们可以将流感病例分为轻型、普通型和重型三类。

轻型流感病例通常只有轻微的发热和呼吸道症状,并能够自行康复。

普通型流感病例症状较为明显,但一般也能够通过较简单的治疗缓解。

重型流感病例则表现为高热、严重的呼吸道症状以及全身症状,可能需要住院治疗。

二、肺结核的诊断标准及病例分类肺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肺部。

肺结核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症状、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

1. 临床症状:肺结核患者常伴有长期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并可能出现血痰、盗汗、消瘦等全身症状。

2. 影像学:肺结核患者的胸部X光或CT检查可能显示肺部结节、空洞、浸润等异常改变。

3. 实验室检查:肺结核患者的痰液检查通常能够发现结核分枝杆菌。

根据肺结核患者的病情和传染性,我们可以将其分为活动性结核和非活动性结核。

活动性结核通常具有传染性,病例需接受隔离治疗;非活动性结核患者则不具备传染性,但仍需要定期随访和治疗。

三、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及病例分类病毒性肝炎是由不同的病毒感染引起的肝脏炎症,常见的包括甲型、乙型、丙型和戊型肝炎。

诊断病毒性肝炎主要依据以下几点:1. 临床症状:病毒性肝炎患者通常会出现乏力、食欲不振、黄疸等肝脏症状,也可能伴有恶心、呕吐和腹泻等症状。

传染病的诊断标准

传染病的诊断标准

传染病的诊断标准传染病的诊断标准一、病原学检验1:血液学检验1.1 血常规检查(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浓度、血小板计数等)。

1.2 血培养,包括静脉血、动脉血和外周血培养。

1.3 血清学检测,如病原学抗原或抗体的检验。

1.4 分子生物学检测,如PCR、核酸杂交等。

2:呼吸道样本检验2.1 咽拭子或鼻拭子样本的病原学检验。

2.2 咳嗽或喷嚏样本的病原学检验。

2.3 气管刷检测。

3:胃肠道样本检验3.1 粪便样本的病原学检验。

3.2 呕吐物样本的病原学检验。

3.3 胃液样本的病原学检验。

4:尿液样本检验4.1 尿液常规检查。

4.2 尿液培养。

4.3 尿液中病原体的检测。

二、临床病例表现1:发热表现1.1 发热的程度和持续时间。

1.2 发热伴随的其他症状,如咳嗽、咳痰、乏力、头痛等。

2:呼吸道症状2.1 咳嗽的类型(干咳、咳嗽带痰等)和持续时间。

2.2 咳痰的性质(黏稠、有血丝等)。

2.3 呼吸困难的程度。

2.4 呼吸音异常。

3:消化道症状3.1 腹泻的频率和性质(稀水样、带血等)。

3.2 呕吐的次数和性质(黄色、绿色等)。

3.3 腹痛的性质和程度。

4:其他症状4.1 皮疹的类型和分布。

4.2 神经系统症状的出现与程度。

4.3 眼部症状,如结膜炎、视力改变等。

三、影像学检查1: X线检查1.1 胸部X线检查。

1.2 腹部X线检查。

1.3 骨骼X线检查。

2: CT检查2.1 胸部CT检查。

2.2 腹部CT检查。

2.3 头部CT检查。

2.4 骨盆CT检查。

四、病理学检验1:组织活检1.1 病变部位的组织活检。

1.2 免疫组化染色。

2:细胞学检验2.1 细胞学涂片的制备和染色。

2.2 细胞学学术的鉴定和分析。

附件:实验室检验结果、影像学报告、病理学报告。

法律名词及注释:1: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用于防控传染病的法律法规之一,主要包括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2:诊断标准:传染病的诊断标准是根据临床症状、病原学检验、影像学检查和病理学检验等方面的综合判断,对某一传染病的诊断提供指导。

传染病诊断标准完整版

传染病诊断标准完整版

传染病诊断标准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传染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分类法定传染病共分三大类,共39种:甲类2种(强制管制):鼠疫、霍乱乙类26种(严格管制):包括非典、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

丙类11种(监测管制):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等。

其中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包括: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

传染病的诊断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资料实验室检查病原学检查分子生物学检查免疫学检查影像及活组织检查传染病的诊断介绍一些常见传染病的诊断,也是日常报告最多,或不清楚该不该报,报告要求如何。

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其它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来自于卫生部诊断标准,2010年5月最新颁布传染病诊断最新标准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标准(WS293-2008)(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指由HIV感染引起的以人体CD4+T淋巴细胞减少为特征的进行性免疫功能缺陷,继发各种机会性感染、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的综合性疾患。

HIV感染者:感染HIV后尚未发展到阶段的患者。

患者:感染HIV后发展到阶段的患者。

潜伏期:从HIV感染到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的时间。

平均潜伏期(50%的HIV感染者进展到期的时间)为7年~8年。

1 诊断依据流行病学史1.1.1 患有性病或有性病史。

有不安全性生活史(包括同性和异性性接触)。

1.1.3 有共用注射器吸毒史。

有医源性感染史。

有职业暴露史。

HIV感染者或患者的配偶或性伴侣。

1.1.7 HIV感染母亲所生子女。

临床表现1.2.1 急性HIV感染综合征。

持续性全身性淋巴腺病。

HIV感染中后期临床表现成人及15岁(含15岁)以上青少年1.1 A组临床表现a)不明原因体重减轻,不超过原体重10%;b)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感染,近6个月内≥2次;c)带状疱疹;d)口角炎、唇炎;e)反复发作的口腔溃疡,近6个月内≥2次;f)结节性痒疹;g)脂溢性皮炎;h)甲癣。

传染病报告诊断标准

传染病报告诊断标准

传染病报告诊断标准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侵入人体并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

传染病的防控对于维护公共卫生和保障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及时有效地诊断和报告传染病病例,制定了一系列的诊断标准,以便医务人员和卫生部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流行。

一、临床表现。

1. 发热,体温≥38℃;2. 呼吸道症状,咳嗽、咽痛、流涕等;3. 消化道症状,腹泻、呕吐等;4. 皮肤黏膜出现出血点、瘀斑等;5. 其他症状,头痛、肌肉酸痛、乏力等。

二、实验室检查。

1. 病原学检测,采集患者相应样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如病毒分离、核酸检测等;2. 免疫学检测,检测患者血清中的特异性抗体或抗原;3. 病原体特异性核酸检测,通过PCR等技术检测患者体液中的病原体核酸。

三、流行病学调查。

1. 了解患者的接触史、旅行史、聚集性发病情况等;2.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及时发现并隔离潜在感染者;3. 分析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判断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四、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综合判断是否符合传染病诊断标准,包括病例的分类、严重程度、传染性等。

五、报告流程。

1. 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疑似传染病病例报告给当地卫生健康部门;2. 卫生健康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对病例进行确认、隔离和治疗;3. 同时,应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控制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六、防控措施。

1.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2. 加强个人防护,包括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等;3. 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减少人群聚集;4. 宣传健康教育,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措施。

七、总结。

传染病报告诊断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及时发现、控制和防治传染病疫情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和卫生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治疗,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公众也应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健康和稳定。

传染病诊断标准

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规定管理的39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甲类传染病鼠疫【GB 15991—1995】诊断标准1.1 流行病学线索患者发病前10d到过鼠疫动物病流行区或接触过鼠疫疫区内的疫源动物、动物制品及鼠疫病人,进入过鼠疫实验室或接触过鼠疫实验用品。

1.2 突然发病,高热,白细胞剧增,在未用抗菌药物(青霉素无效)情况下,病情在24h内迅速恶化并具有下列症候群之一者:1.2.1 急性淋巴结炎,肿胀,剧烈疼痛并出现强迫体位。

1.2.2 出现重度毒血症、休克症候群而无明显淋巴结肿胀。

1.2.3 咳嗽、胸痛、咯痰带血或咳血。

1.2.4 重症结膜炎并有严重的上下眼睑水肿。

1.2.5 血性腹泻并有重症腹痛、高热及休克症候群。

1.2.6 皮肤出现剧痛性红色丘疹,其后逐渐隆起,形成血性水泡,周边呈灰黑色,基底坚硬。

水泡破溃,创面也呈灰黑色。

1.2.7 剧烈头痛、昏睡、颈部强直、谵语妄动、脑压高、脑脊液浊浑。

1.3 患者的淋巴结穿刺液、血液、痰液,咽部和眼分泌物以及尸体脏器或管状骨骨骺取材标本,分离到鼠疫菌。

1.4 患者2次(间隔10d)采集血清,用PHA法检测F1抗体呈现4倍以上增长。

2 疑似病例具备1.1加1.2中任一项。

3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1.3或1.4。

4 隐性感染者有鼠疫流行病学线索,没有明显的鼠疫临床表现,没有接种过鼠疫菌苗,有PHA检测其血清出现1∶40以上F1抗体滴度者。

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

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

引言概述在医学领域中,诊断是确定疾病的关键步骤。

传染病是指由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的疾病,具有传染性和流行性特点,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传染病的诊断准确性和一致性,国家制定了常见传染病的诊断国家标准。

本文将重点介绍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的相关内容,并分为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病原微生物检测1.病原微生物的分离和鉴定方法2.病原微生物的核酸检测方法3.病原微生物血清学检测方法4.病原微生物的体外培养方法5.病原微生物的抗生素敏感性检测方法6.病原微生物的药敏试验方法7.病原微生物毒力因子检测方法8.病原微生物的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9.病原微生物应激反应检测方法二、临床表现与病程分析1.常见传染病的临床表现2.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3.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传播速度分析4.传染病的病程分期与预后分析5.传染病在不同人群中的临床特点三、诊断依据与判定标准1.临床症状与体征的诊断意义2.实验室检测指标的诊断意义3.传染病的诊断依据与判定标准4.传染病的鉴别诊断要点5.常见传染病的典型病例分析四、辅助检查方法与技术1.传染病的影像学检查方法与技术2.传染病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与技术3.传染病的免疫学检查方法与技术4.传染病的生化指标检查方法与技术5.传染病的生物芯片技术及其应用五、误诊与漏诊的原因与预防1.常见传染病的误诊原因与预防2.常见传染病的漏诊原因与预防3.临床医生在传染病诊断中的误区分析4.传染病的预后评估与监测方法5.传染病诊断中的质控与质量管理总结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通过制定病原微生物检测、临床表现与病程分析、诊断依据与判定标准、辅助检查方法与技术、误诊与漏诊的原因与预防等五个大点,为临床医生提供了一套全面、科学的诊断指南。

通过合理应用这些国家标准,可以提高传染病的诊断准确性和一致性,从而更好地保护人类的健康。

我们仍需不断完善标准内容,加强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以确保传染病的早期诊断和有效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章传染病与传染病预防控制第一节传染病的定义第二节传染病的分类第三节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第四节传染病的危害和风险评估第五节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第六节传染病的预警与应急处置第三章传染病的诊断与报告第一节传染病的诊断标准第二节传染病的诊断方法第三节传染病的报告与登记第四章传染病的隔离与治疗第一节传染病的隔离与隔离点第二节传染病的治疗原则和方法第三节传染病的康复与复原第五章传染病的疫苗与药物第一节传染病的预防疫苗第二节传染病的治疗药物第三节传染病疫苗与药物的研发第六章传染病的控制与监测第一节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第二节传染病的疫情监测与分析第三节传染病的控制策略与措施第四节传染病的评估与指标监测第七章传染病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第一节国际传染病防控政策第二节国际传染病合作机制第三节国际传染病的交流与培训第八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一节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机构的职责与法律责任第三节法律责任的追究与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一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即废止。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传染病包括疫情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预防、监测、报告、隔离、治疗、康复与复原、疫苗和药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分析、控制策略与措施、评估与指标监测。

附件:1:传染病诊断标准书2:传染病报告登记表3: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传染病:指可直接或间接传播给人、动物或植物的疾病。

2:隔离:指对疾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或接触者的限制行动自由的措施。

3:疫情:指某一地区或人群中出现的具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

4:流行病学调查:指对疾病的发生规律和传播途径进行研究的科学方法。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第一章:引言
本章介绍了该文档的目的和作用,以及适用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

第二章:传染病的定义和分类
本章详细说明了传染病的定义和分类,包括按传播途径分为呼吸道传播、食物水源传播、血液传播等,以及按病原体分类的细菌感染、感染、寄生虫感染等。

第三章:传染病的临床表现与诊断标准
本章介绍了常见传染病的临床表现,并详细了各种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验等方面的指标。

第四章: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
本章详细描述了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程序,包括报告的时间要求、报告的部门和责任人、报告内容等。

第五章: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和管理
本章介绍了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和管理的原则,包括个人防护、群体防控、医疗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
本章详细了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第七章:附件
本章了与本文档相关的附件,包括疫情报告表格、传染病防控指南等内容。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法定传染病: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流行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经过立法程序确定的需要报告、登记和防控的传染病。

2.病原体:指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或其他生物体,包括细菌、寄生虫等。

3.传播途径:指传染病病原体传播给宿主的途径,包括呼吸道传播、食物水源传播、血液传播等。

4.临床表现:指患者在感染传染病后所表现出的症状和体征。

5.实验室检验:指通过对临床标本的分析和检测,确定传染病的诊断和鉴定。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病毒性肝炎一、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下列2项:1.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2.血清ALT反复升高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释者。

甲型肝炎1.病人发病前1个月左右(2-6)周,曾接触过甲型肝炎病人,或吃不洁食物史或饮生水史2.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3.血清ALT升高。

4.血清抗-HAVIgM阳性。

5.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抗-HAVIgG滴度呈四倍升高。

6.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27nm甲肝病毒颗粒。

疑似病例: 2+3 ,参考1。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4、5、6中任何1项。

乙型肝炎①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如:不洁的注射、针灸、穿刺、手术等,或与乙型肝炎病人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有密切接触。

②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③血清ALT升高④病程中HBsAg由阳性转为阴性,或HBsAg由阳性转为阴性且出现抗-HBs阳转;抗-HBcIgM滴度高水平,而抗-HBcIgG阴性或低水平。

疑似病例:②+③,参考①。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④。

病程大于半年为慢性肝炎。

丙型肝炎①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或与携带HCV者有非常密切的接触史。

②长期乏力,有食欲不振等消化道症状,或肝脾肿大有触痛和叩击痛。

③血清ALT升高或正常与升高反复波动持续半年以上。

④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戊型肝炎,CMV,EBV感染。

⑤血清抗一HCVIgM阳性。

疑似病例:②+③+④参考①。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⑤。

戊型肝炎①发病前2个月,曾接触过戊型肝炎病人,或到过戊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聚餐。

②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③血清ALT升高。

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

常见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

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98-2021)4.诊断依据4.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2~7周内有不洁饮食史或不洁饮水史;或与甲型肝炎急性病人有密切接触史;或当地出现甲型肝炎爆发流行;或有甲型肝炎流行区出差、旅游史。

4.2临床表现4.2.1发热、乏力和纳差、恶心、呕吐或者腹胀、便秘等消化道病症。

肝脏肿大,伴有触痛或叩痛。

4.2.2有巩膜、皮肤黄染并排除其他疾病所致黄疸者。

4.3实验室检查4.3.1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明显升高。

4.3.2血清总胆红素〔TBIL〕大于正常上限数值一倍以上或/和尿胆红素阳性。

4.3.3血清学检测抗-HAV IgM阳性或抗-HAV IgG双份血清呈4倍升高。

5诊断原那么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病症、体征、实验室检查等进展综合分析和诊断。

因为甲型肝炎的临床表现与其他急性病毒性肝炎及其相似,确诊依赖于特异性的血清学检查。

6诊断6.1临床诊断病例6.1.1甲型肝炎:符合以下一条即可诊断①4.1和4.2 和4.3.1;②4.1 和4.2和4.3.1和4.3.2;③4.2 和4.3.1;④4.2 和4.3.1和4.3.2。

6.2确诊病例6.2.1甲型肝炎:临床诊断病例和4.3.3。

6.2.2急性甲型肝炎〔无黄疸型〕:临床诊断病例和4.3.3。

6.2.3急性甲型肝炎〔黄疸型〕:临床诊断病例和4.3.3。

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99-2021)5.诊断5.1急性乙肝5.1.1近期出现无其它原因可解释的明显乏力和消化道病症,可有尿黄,眼黄和皮肤黄疸。

5.1.2肝脏生化检查异常,主要是血清ALT升高,或/和血清胆红素升高。

5.1.3HBsAg阳性。

5.1.4有明确的证据说明6个月前HBsAg阴性。

5.1.5.抗-HBc IgM阳性1:1000以上。

5.1.6.肝组织学符合急性病毒性肝炎改变。

5.1.7恢复期血清HBcAg阴转,抗HBc阳转。

疑似急性乙肝病例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可诊断:①同时符合5.1.1和5.1.3;②同时符合5.1.2和5.1.3。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麻风病
(一)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二)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三)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四)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五)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六)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七)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八)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型手、垂足。

临床医生在疗过程中发现符合1条或1条以上麻风病可疑症状的就诊者,即作为麻风病症状监测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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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诊断标准规定管理的35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肺结核。

丙类传染病: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甲类传染病鼠疫一、疑似病例:起病前10日内,曾到过鼠疫动物病流行区或有接触鼠疫疫源动物及其制品,鼠疫病人或鼠疫菌培养物的历史。

突然发病,病情迅速恶化的高热病人,具有下列症候群之一者,应考虑为疑似病例。

1.急性淋巴结肿胀,剧烈疼痛、出现被迫性体位;2.呼吸困难,咳血性痰;3.具有毒血症候、迅速虚脱;4.伴有重度中毒症候的其他症候群;5.在没有接种过鼠疫菌苗的病人血清中,被动血凝试验1∶20以上滴度的抗鼠疫杆菌EI抗体,或用其他经国家级单位认可(确定)的试验方法检测达到诊断标准的,亦应做出疑似病例的追溯诊断。

二、确诊病例:1.在疑似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具有毒力的鼠疫杆菌,是确诊首例鼠疫病人的唯一依据。

2.当一起人间鼠疫已经确诊后,在病人或尸体材料中检出鼠疫杆菌的FI抗原或血清FI抗体升高4倍以上,亦可对续发病例做出确诊。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或2霍乱一、疑似病例:具有下列项目之一者:1.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泄,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的首发病例,在病原学检查尚未肯定前;2.霍乱流行期间有明确接触史(如同餐、同住或护理者等),并发生泻吐症状,而无其他原因可查者;二、确诊病例:1.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阳性;2.霍乱流行期间的疫区内,凡有霍乱典型症状,(见疑似病例项目之一)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阴性,但无其他原因可查;3.在流行期间的疫区内有腹泻症状,作双份血清抗体效价测定,如血清凝集试验呈4倍4.在疫源检查中,首次粪便培养阳性前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可诊断为轻型患者。

临床诊断:具备2实验确诊:具备1或3或4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一、疑似病例:1.最近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厌油、乏力、巩膜黄染、茶色尿、肝脏肿大、肝区痛、乏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者。

2.血清ALT反复升高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释者。

(一)甲型肝炎(HA):1.病人发病前1个月左右(2-6)周,曾接触过甲型肝炎病人,或到过甲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直接来自流行点。

2.血清ALT升高。

3.血清抗-HAVIgM阳性。

4.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抗-HAVIgG滴度呈四倍升高。

5.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27nm甲肝病毒颗粒。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两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4)、(5)中任何1项。

(二)乙型肝炎(HB):1.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如:不洁的注射、针灸、穿刺、手术等,或与乙型肝炎病人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有密切接触。

2.血清ALT升高3.血清HBsAg阳性伴抗-HBcIgM阳性(≥1∶1000)或HBV-DNA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两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

(三)其他型肝炎:1.丙型肝炎(非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之一)(HC):①半年内接受过血及血制品治疗,或有任何医疗性损伤。

②血清ALT升高。

③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戊型肝炎,CMV,EBV感染。

④血清抗—HCVIgM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②、③参考①。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④2.戊型肝炎(肠道传播型非甲非乙型肝炎)(HE):①发病前2个月,曾接触过戊型肝炎病人,或到过戊型肝炎暴发点工作,旅行,并进食,或聚餐。

②血清ALT升高。

③血清抗-HEVIgM阳性④免疫电镜在粪便中见到30-32nm病毒颗粒。

⑤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型肝炎,CMV,EBV感染。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②、⑤两项,参考①。

实验确诊:符合临床诊断加③、④中任1项。

3.丁型肝炎(HD):②血清ALT异常,或呈二次肝功能损伤加重。

③血清抗-HDVIgM阳性或HDAg或HDVCDNA杂交阳性。

④肝组织中HDAg阳性或HDVCDNA杂交阳性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①、②加③或④。

注:凡先后感染两种肝炎者只报后者凡同时感染两种肝炎者按型分别上报细菌性痢疾一、疑似病例:腹泻,有脓血便或粘液便或水样便或稀便,或伴有里急后重症状,难以除外其他原因腹泻者。

二、确诊病例:(一)急性菌痢:1.急性发作之腹泻(除外其他原因腹泻),伴发热、腹痛、里急后重、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有压痛;2.粪便镜检白血球(脓细胞)每高倍(400倍)视野15个以上,可以看到少量红血球; 3.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

临床诊断:具备1、2项。

实验确诊:具备1、3项。

(二)急性中毒性菌痢:1.发病急、高热、呈全身中毒为主的症状;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惊厥、烦燥不安、嗜睡或昏迷;或有周围循环衰竭症状,如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细速、血压下降或有呼吸衰竭症状;3.起病时胃肠道症状不明显,但用灌肠或肛门拭子采便检查可发现白血球(脓细胞); 4.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

临床诊断:具备1、2、3项。

实验确诊:具备1、2、4项。

(三)慢性菌痢:1.过去有菌痢病史,多次典型或不典型腹泻2个月以上者;2.粪便有粘液脓性或间歇发生;3.粪便细菌培养志贺氏菌属阳性。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或2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1或2加3项阿米巴痢疾一、急性阿米巴痢疾:疑似病例:起病稍缓,腹痛,腹泻,大便暗红色,带血、脓或粘液,或为稀糊状,有腥臭。

二、确诊病例:1.粪便检查发现有包囊或小滋养体。

2.粪便检查发现阿米巴大滋养体。

3.乙状结肠镜检查,肠组织内查到阿米巴滋养体。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项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2或3项伤寒和副伤寒一、疑似病例:二、确诊病例:1.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持续性高热(热型为稽留热或驰张热)、畏寒、精神萎靡、无欲、头痛、食欲不振,腹胀、皮肤可出现玫瑰疹、脾大、相对缓脉。

2.末稍血白细胞和嗜酸细胞减少。

3.血、骨髓、尿、粪便培养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4.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

“O”抗体凝集效价在1∶80以上,“H”、“A”、“B”、“C”抗体凝集效价在1∶160以上。

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抗体4倍升高。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项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或4项艾滋病一、HIV感染者:受检血清经初筛试验,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免疫酶法或间接免疫萤光试验(I.F)等方法检查阳性,再经确诊试验如蛋白印迹法(WesternBlot)等方法复核确诊者。

二、确诊病例:1.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1项者,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

(1)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发热达38℃1个月以上;(2)近期内(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达3-5次)1个月以上;(3)卡氏肺囊虫肺炎(P+C+P+);(4)卡波济氏肉瘤(K+S+);(5)明显的霉菌或其他条件致病菌感染。

2.若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1项标准且具有以下任何一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病人:(1)CD4/CD8(辅助/抑制)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CD4细胞计数下降;(2)全身淋巴结肿大;(3)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出现痴呆,辨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淋病一、疑似病例:具备以下1、2项者:1.有婚外性行为或同性恋史或配偶感染或与已知淋病患者有性行为史;2.男性:有尿灼痛、尿急、尿频,尿道口红肿、溢脓(可并发前列腺炎、精囊炎、附睾炎);女性:脓性白带增多,有腰痛、下腹痛、子宫颈红肿、宫颈外口糜烂、有脓性分泌物。

可有前庭大腺部位红肿,有脓液自前庭大腺口溢出。

可有尿急、尿频、尿痛及尿血,尿道口红肿,有脓性分泌物(或并发输卵管炎、盆腔炎);二、确诊病例:1.男性尿道口、女性宫颈口涂片:多形核白细胞内找到革兰氏阴性双球菌;2.培养淋球菌阳性。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男性或女性具备1或2项梅毒一、疑似病例:1.潜伏期2-4周,出现疑似硬下疳,可伴有局部淋巴结肿大;2.病期在2年内,感染后7-10周,或硬下疳出现后6-8周,出现疑似二期梅毒疹(包括扁平湿疣),浅表淋巴结肿大等症状;3.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阴性;具备以上1项为疑似一期梅毒;2、3项为疑似二期梅毒。

二、确诊病例:1.一期病毒:(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发现梅毒(苍白)螺旋体;(2)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3)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疑似一期梅毒加(1)或(2)或(3)2.二期梅毒:(1)有扁平湿疣、阴部湿丘疹或粘膜斑时,使用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发现梅毒(苍白)螺旋体;(2)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3)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疑似二期梅毒加(1)或(2)或(3)3.三期梅毒:(1)有婚外性交或同性恋史或与已知梅毒患者发生性行为史,有或无一、二期梅毒史;(2)临床表现结节性梅毒疹或皮肤、粘膜、骨骼树胶肿;(3)有晚期梅毒的心血管系统或神经系统体征;(4)实验室检查: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大多阳性。

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神经梅毒白细胞数增多,蛋白量增加,非梅毒螺旋体试验或梅毒螺旋体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具备(1)、(2)、(3)项或(1)、(3)、(4)项4.潜伏梅毒(隐性梅毒):(1)有婚外性交或嫖娼或配偶有感染或同性恋史,有或无梅毒病史;(2)无临床症状或体征,包括心血管或脑神经系统;(3)非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2次阳性(间隔1-2个月),需排除生物学假阳性;(4)脑脊液检查无异常。

实验确诊:具备(1)、(2)、(3)、(4)项5.胎传梅毒:(1)生母为梅毒患者;(2)有典型早期或晚期胎传梅毒损害,或梅毒损害遗留之典型体征,如郝秦森氏齿,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等;(3)实验室检查: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发现梅毒螺旋体,或非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

实验确诊:具备(1)、(2)、(3)项脊髓灰质炎一、疑似病例:不能立即确定为其他病因的任何急性迟缓性麻痹的病例。

二、确诊病例:1.与确诊脊髓灰质炎病人有接触史,潜伏期为2-35天(一般为7-14天)临床上出现:(2)热退后,出现躯体或四肢肌张力减弱、深部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并出现不对称(或双侧)性驰缓性麻痹,无感觉障碍,后期有肌萎缩;2.发病60天后仍残留有驰缓性麻痹;3.从粪便、脑脊液、咽部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病毒;4.从脑或脊髓组织中分离到病毒并鉴定为脊髓灰质炎病毒;5.1个月内未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从脑脊液或血液中查到特异性IgM抗体;6.恢复期病人血清中的中和抗体或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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