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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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医疗缺陷。

因此应加强医疗缺陷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并发症、医疗意外的发生,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为加强对医疗活动中医疗缺陷的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医疗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缺陷主要是指医疗、护理、服务及管理过程中的不完善,而形成的质量不足或服务不满意。

根据判定角度不同可分为自查缺陷、投诉缺陷和鉴定缺陷。

医疗缺陷分为轻度缺陷、中度缺陷、重度缺陷。

二、医疗缺陷的预防及报告
各科室应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依法执业的教育与培训;在医疗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执行防范、处理医疗缺陷的规定与预案,加强内部质量评价,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对重度医疗缺陷、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医疗事故应严格贯彻执行《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逐级进行报告。

三、医疗缺陷的处理
未引起医疗纠纷的自查缺陷,按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根据缺陷的等级、情节、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点名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

引起医疗纠纷的投诉缺陷按医疗投诉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是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个人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暂停责任人的执业许可;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医疗缺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人员、设备、药品等原因显现的对患者造成损害或潜在风险的不良事件。

医疗缺陷具有不可推测性、危害性和多而杂性,对医疗安全造成了威逼。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至关紧要。

一、医疗缺陷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缺陷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对发生的医疗缺陷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估,适时实行措施防范和避开仿佛事件再次发生。

要保护医疗缺陷信息的机密性,对医疗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2. 建立医疗缺陷防备和防控责任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防备和防控责任制,明确医疗缺陷防范的实在责任部门和人员。

医疗机构领导要落实医疗缺陷管理工作的责任,设立专职或专门的管理团队,引导和督促医疗缺陷管理工作。

3. 建立医疗缺陷排查和分析机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排查和分析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发觉和排查存在的医疗缺陷和潜在风险,订立对策和措施,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同时,还要强化事故报告和案例分析,总结医疗缺陷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提高医疗缺陷防范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4. 建立医疗缺陷质量反馈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质量反馈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缺陷适时收集反馈患者看法和建议。

医疗机构应适时向患者进行说明、解释和赔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充足度。

二、医疗缺陷防范措施1. 加强医疗安全宣扬教育。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宣扬教育,让患者和家属了解常见的医疗缺陷及发生的原因和防备的方法,提高患者的医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也要加强医护人员医疗安全学问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医术水平。

2.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掌控体系,对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削减医疗风险和人为失误,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特别是在高危科室和手术室等重点领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发生的错误、疏忽、过失等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或结果。

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各级政府制定了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全文长度为1200字以上。

一、医院责任:医院是医疗活动的实施者,在医疗缺陷管理中承担重要责任。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

一旦发生医疗缺陷,医院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患者的权益。

医院还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减少不良影响。

二、患者权益保护:医疗缺陷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因此也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质量保障,有权知情、选择、同意或拒绝医疗行为。

对于医疗缺陷,患者有权投诉、举报,并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三、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医疗缺陷处理机制是指在发生医疗缺陷时如何进行处理的具体规定。

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应包括医疗缺陷的申报、鉴定、赔偿等环节。

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缺陷的处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解决医患之间的争议。

四、处罚制度:对于涉及医疗缺陷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缺陷导致患者死亡、重伤、感染等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医院也可能面临经济处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此外,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五、法律保护: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还要求加强法律保护,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医疗道德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医疗乱象。

六、宣传教育: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知识水平。

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向患者普及医疗知识、讲解医疗风险,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医疗缺陷的认识。

总结起来,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是为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三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三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违规行为或不良事件等,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下面就详细介绍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一、医疗缺陷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事故报告、事后评估和问责等,对医疗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2.人员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技能和知识水平。

3.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定期向公开,并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医疗质量。

4.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构,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患者家属完整、真实地告知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5.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6.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信息的收集、传输和保护,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二、医疗缺陷防范措施1.完善医疗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医疗操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避免操作疏漏和错误。

2.加强治疗流程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治疗过程的监控和控制,建立规范的治疗指南和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减少错误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3.提高药物管理质量: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避免药品差错和滥用的发生。

4.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医务人员的责任和职业操守,使其养成良好的医疗行为和习惯。

5.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老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避免设备故障对医疗质量的影响。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医疗缺陷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疏忽、不当操作等导致患者遭受损害的情况。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指医疗机构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缺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下面是一个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本,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疏忽、不当操作等导致患者遭受损害的情况。

第四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包括:诊断错误、治疗错误、药物错误、手术错误、设备故障、感染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缺陷管理规定,统一协调处理医疗缺陷事件。

第二章医疗缺陷预防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避免药物错误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对患者的影响。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强化感染控制措施,制定和执行预防感染的规范和流程,减少感染事件的发生。

第三章医疗缺陷事件处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缺陷事件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尽快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减少患者的损害。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与患者进行积极沟通,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事件的原因和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对涉案人员进行问责,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四章医疗缺陷事件的监督和报告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医疗缺陷事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及时上报医疗缺陷事件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错误行为、技术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患者身体或健康的情况。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医疗缺陷管理办法,以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医疗缺陷管理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医疗缺陷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对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关注。

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旨在加强对医疗机构行为的规范,完善医疗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效率,保护患者的权益。

二、医疗缺陷的分类与判定标准根据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缺陷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错误使用执业资格证明、执业许可证明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二是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实际损害患者的行为或事件。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医疗缺陷的判定标准,明确医疗缺陷的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

三、医疗缺陷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要求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医疗缺陷的报告、处理和整改流程;建立医疗缺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医疗缺陷情况;加强医疗缺陷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确保医疗服务安全和质量。

四、医疗缺陷的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缺陷的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

患者发现医疗缺陷后,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或索赔要求,医疗机构应积极予以处理和回应,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在纠纷解决方面,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医疗缺陷纠纷,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

五、医疗缺陷的预防与改进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强调了医疗缺陷的预防与改进。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监控,确保其安全有效;加强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患者教育,增强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质量缺陷的概念医疗质量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设备、药品、环境等因素造成的,可能导致患者损害或者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事件或现象。

三、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缺陷报告制度(1)医务人员发现医疗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2)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医疗质量缺陷调查与分析(1)调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质量缺陷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2)分析: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查找管理漏洞。

3.医疗质量缺陷整改(1)对发现的医疗质量缺陷,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因医疗质量缺陷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疗质量缺陷信息公开(1)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分析和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对涉及患者隐私的医疗质量缺陷,应采取保密措施。

5.医疗质量缺陷培训与教育(1)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2)对发生医疗质量缺陷的医务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专业技术考核。

四、责任追究1.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医疗质量缺陷负有直接责任。

2.医务人员因医疗质量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隐瞒、谎报医疗质量缺陷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各科室、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医疗质量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医疗工作、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制度,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行为中的缺陷,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下面将就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缺陷发现和纠正: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患者投诉、事件报告和医疗差错的发现和处理。

这些部门或岗位应该有相应的权力和授权,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纠正医疗缺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医疗差错报告和案例分析: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差错的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及时报告医疗缺陷的信息。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案例分析制度,对医疗差错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3.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对医疗差错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同时,对涉及医疗差错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以防止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其次,医疗缺陷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质量。

2.完善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对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梳理和修订,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加强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为患者提供详细的治疗方案和风险提示,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渠道,及时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医疗信息共享给其他医务人员,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4.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对设备和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操作、维护和管理。

同时,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监测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5.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加强对患者权益的保护,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疗缺陷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的原则,保护患者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缺陷管理的宗旨是及时发现、排除和防止医疗缺陷,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条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规定的错误、疏漏、疏忽、违规行为,或者由于医疗技术水平不过关、设备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专业要求进行医疗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推翻医疗决策。

第七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医疗缺陷的监控、报告和处理。

第二章医疗缺陷管理的流程第八条医务人员应主动发现医疗缺陷,并及时向医疗缺陷管理小组报告。

第九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接到医务人员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将调查核实结果及整改措施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十一条若医务人员对调查核实结果持异议,可申请复议,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及时组织复议,并对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每月汇总报告医疗缺陷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医疗缺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善后处理,妥善安排患者的后续诊疗工作,积极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及时处理与患者及其家属的纠纷,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医疗缺陷的报告和记录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缺陷后,应立即向所在科室/病区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医疗缺陷报告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的记录档案,包括医疗缺陷报告、调查核实结果、整改措施、复议结果等。

第十七条医疗缺陷的记录应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存,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缺陷的记录进行审查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医疗缺陷的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疗机构可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职称等。

二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办法(李伟初稿)

二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办法(李伟初稿)

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质量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疗制度,诊疗操作规范而引发的诊疗过失行为。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操作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医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对违反制度、规范的医务人员予以处罚其目的在于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从事临床、医技诊疗工作的执业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但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中针对的违规执业行为,特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但尚未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及尚未引发医患纠纷或引发患者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按医疗事故论处,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责任及处罚措施。

凡因过失行为引发医疗纠纷并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按照《医疗事故(纠纷)争议赔偿及解决办法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检查与奖惩由医务部负责组织与实施,采取抽查的形式每月对医疗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

对查实的医疗缺陷以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科室,科室有不同意见的科主任可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向医务部提出申诉。

对违规责任人按本办法的相应条款予以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一般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不足可顺延至次月执行。

对违反医疗核心制度的违规行为将记录在医师个人技术档案。

条款中未特别注明责任人的,责任人为当事医师。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执业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着清洁工作服,佩带医院统一印制的工号卡,诊察病人需随身携带基本诊疗器具(如听诊器等),执行诊疗操作时需做好院感防护、无菌操作的按无菌操作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违者扣30元/例。

第六条诊疗病人时应做到严肃认真、耐心细致、作风严谨、语言文明、不使用服务忌语。

因服务态度差引发投诉的扣30元/例。

禁止酒后诊视病人,如酒后诊视病人被查实或被投诉的扣200元/例。

医疗行业质量缺陷分析与改进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质量缺陷分析与改进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质量缺陷分析与改进管理办法在当今社会,医疗行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人们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寄予了极高的期望。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医疗行业中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质量缺陷,这些缺陷不仅影响着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进程,甚至可能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因此,深入分析医疗行业中的质量缺陷,并制定有效的改进管理办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医疗行业质量缺陷的表现形式1、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疏忽、失误或技术水平不足等原因,导致患者接受了错误的诊断、治疗或护理。

例如,医生开错药方、护士给患者输错液等。

2、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后果往往较为严重,可能导致患者残疾甚至死亡。

3、医疗服务态度不佳部分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缺乏耐心、热情和责任心,对患者态度冷漠、生硬,甚至出现推诿、敷衍等现象,这不仅影响了患者的就医体验,还可能引发医患矛盾。

4、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在一些地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而基层医疗机构则面临着医疗设备简陋、医务人员短缺等问题,导致患者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服务。

5、医疗信息沟通不畅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准确,可能导致治疗方案的延误或错误,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

二、医疗行业质量缺陷的原因分析1、人员因素(1)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一些医务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不够,导致在医疗实践中出现失误。

(2)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过大。

长期的高强度工作容易导致医务人员疲劳、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增加了医疗差错的发生风险。

(3)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缺失。

部分医务人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违反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2、管理因素(1)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医院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规范医院缺陷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缺陷管理。

1.3 缺陷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纠正为辅、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缺陷定义与分类2.1 缺陷定义: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管理、技术、设备、人员等原因导致的不符合医疗质量标准、影响患者安全、增加患者痛苦或引起医疗纠纷的行为或事件。

2.2 缺陷分类:2.2.1 轻微缺陷:不影响患者安全、不增加患者痛苦、未引起医疗纠纷的行为或事件。

2.2.2 一般缺陷:对患者安全有一定影响、增加患者痛苦或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行为或事件。

2.2.3 严重缺陷:严重影响患者安全、增加患者痛苦、已引起医疗纠纷或可能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或事件。

三、缺陷报告与登记3.1 医院各部门、各岗位发现缺陷后,应立即报告至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进行登记。

3.2 缺陷报告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隐瞒、谎报或延误。

3.3 上级管理部门接到缺陷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对缺陷进行分类和定级。

四、缺陷处理与纠正4.1 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纠正方案。

4.2 轻微缺陷应立即纠正,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3 整改过程中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4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评估,确保缺陷得到彻底纠正。

五、缺陷分析与改进5.1 对发生的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2 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5.3 定期开展缺陷管理培训,提高医院员工的缺陷意识和防范能力。

5.4 建立缺陷管理档案,记录缺陷处理过程和结果,作为医院持续改进的依据。

六、监督与考核6.1 医院应建立缺陷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医疗缺陷管理第一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区分一、医疗缺陷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医疗缺点、差错、事故的总称。

临床上的任何医疗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医疗过失,造成医疗缺陷,发生医疗差错,事故。

医疗缺陷管理广义上包括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医疗技术损害管理。

从医疗行为对患者有无人身损害的角度对医疗缺陷进行区分,其中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非事故性医疗缺陷,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缺陷的分类:据临床工作的特定阶段和特点,分为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药学,抢救及病历书写等其他方面的缺陷。

三、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程度区分:根据其对患者或医疗工作的影响程度,可分为重、中、轻三度。

1,重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对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2,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或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

3,轻度缺陷:对患者或医疗工作不造成影响,或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四、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五、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二条:医疗缺陷管理的组织结构医院设立由院、科两级组成的医疗缺陷管理体系(附件3),由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附件4)全面管理,医务部,护理部,门诊办,感染办,药学部,设备科等相关部门主任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医疗缺陷: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

第二章医疗缺陷的预防与控制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措施(一)加强医疗技术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缺陷的发生。

(二)完善医疗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包括病历管理制度、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确保医疗活动的规范进行。

(三)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患者安全。

(四)加强医疗设备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性能良好,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医疗缺陷。

(五)加强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六条医疗风险预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医疗缺陷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第七条患者知情同意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应充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医疗风险,取得患者知情同意。

第八条医疗缺陷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缺陷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缺陷,及时进行分析、整改。

第三章医疗缺陷的处理第九条医疗缺陷的认定医疗缺陷的认定应依据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医疗制度等,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医疗缺陷的处理程序(一)医疗机构应立即对医疗缺陷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医疗缺陷的性质和程度。

(二)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缺陷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减轻对患者的影响。

(三)医疗机构应对医疗缺陷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设备、药品、器械等原因,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缺陷管理制度,明确医疗缺陷的认定、报告、处理、赔偿等事项,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缺陷的预防,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医疗设备设施,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听取患者意见,积极改进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缺陷的认定第六条医疗缺陷的认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医疗质量标准等,综合分析医疗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医疗缺陷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医疗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四)医疗活动的风险性、紧急性和必要性;(五)患者病情的发展和变化;(六)其他可能影响医疗活动的因素。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缺陷的认定和处理。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医疗缺陷的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缺陷报告制度,规定医疗缺陷的报告程序、报告内容和报告时限。

第十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缺陷,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接到医疗缺陷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医疗缺陷的处理第十二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医疗缺陷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医疗缺陷的处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及时纠正医疗缺陷,减轻或者消除不良后果;(二)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完善医疗设备设施,预防类似医疗缺陷的再次发生;(四)向患者说明情况,听取患者意见,必要时给予赔偿。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一、医疗缺陷的定义: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 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范、常规而发生诊疗过失的行为。医疗过失造 成的一切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缺陷。医疗缺陷 是医疗问题、缺点、差错和事故的总称,多发 生在检诊、用药、手术、抢救、医院感染、病 历书写等环节上。
8)缺对诊断和治疗起决定作用的辅助检查报 告单;
9)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2、病历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丙级病历,记 治疗组各级医生缺陷3次。
1)死亡病例缺死亡讨论;
2)归档病历缺出院记录或缺入院录(实习生 代写入院录视为缺入院记录)或缺病程记录或 缺医嘱单;
3)手术病例缺术前小结或缺手术记录单或缺 麻醉记录单;
(二)管理模式:
1、采取制定标准,找出缺陷,严格处罚,减 少缺陷、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并将医疗缺陷 次数记入医师执业档案,以促进基础医疗质量 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2、为充分发挥科主任在科室管理中的主观能 动性,医疗缺陷管理采取明确定义、科室自查 上报、医院抽查、核实制度,经核实的医疗缺 陷,医务办书面提交科室,科主任负责督促整 改。
二、医疗缺陷的内容
重点突出医疗核心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 度的落实和诊疗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出现下 列情况之一,记录当事人缺陷1次。
(一)医疗核心制度:
1、三级查房制度:保证查房次数和查房质量。 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2) 每周(副)主任医师查房少于1次; 3)病历中缺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记录不符合
四、医疗缺陷的监督管理办法
1、要求科室管理小组每月按照医疗缺陷界定 标准进行自查自报,便于科室早期、及时发现、 解决医疗缺陷,同时也便于医院能较好地做到 一级反馈控制。自查病历的数量不少于本月科 室出院人数的20%,自查情况详细记录到医疗 差错记录本,责任到人。每月将自查结果上报 给医务办。

医院质量缺陷及医疗安全管理办法

医院质量缺陷及医疗安全管理办法

医院质量缺陷及医疗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防范纠纷,确保医疗工作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2年190号、193号、36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江西省中医医院护理管理规范与工作质量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工作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1、根据其工作质量缺陷对工作效果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重、中、轻度缺陷。

2、重度:严重影响工作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者。

3、中度:明显影响工作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部门规章制度,或存在潜在工作安全隐患、纠纷事故现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轻度:存在工作缺陷,违反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职责未落实,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根据重、中、轻的影响程度,分别处以50-100元、20-50元、5-10元的罚款,责任缺陷从严。

6、出现差错事故者,科室或部门承担赔偿金额的35%,责任人承担25%。

在工作环节出现差错或违规、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尽管未赔偿金额,但仍将对有关科室处以50-200元罚款,由科室落实到责任人,对管理干部要从严。

二、医疗文书质量缺陷管理7、各类医疗、护理文书、申请单、报告单、处方单应字迹清晰,栏目填写齐全,否则每人次按轻度缺陷处理。

8、凡因申请单、报告单、处方单等医疗文件字迹不清、栏目填写不全,造成成病人意见或误诊、漏诊等不良后果者,每例次按中度缺陷处理。

9、出院病历应由主诊医生、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时配合审阅、评定,争取在5日内及时归档,逾期未归档者每份按中度缺陷处理(其中主诊医生占50%、科主任(副主任)30%,护士长20%)。

10、丢失病历者或丙级病历者按重度缺陷处理,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写。

三、医技、药剂质量缺陷管理11、各类申请单、报告单、处方单要求字迹清晰,不清之处及时查证,避免误诊、漏诊,否则参照缺陷分度处理。

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为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责任。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医疗缺陷,给患者带来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发现、纠正和减少医疗缺陷,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缺陷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缺陷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以患者安全为核心医院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患者的安全,医疗缺陷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也应是以患者的安全为核心。

医院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科学规范的管理医院的医疗缺陷管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医疗缺陷管理规定。

医院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使整个管理过程系统化、标准化。

(三)防前、治中、救后的策略医院管理人员应建立防范意识,利用科学技术、安全保障技术和管理技术等手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且防止医疗缺陷发生。

针对已经发生的医疗缺陷,医院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对缺陷进行管理和控制。

对于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缺陷,医院应积极落实救治措施,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

二、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医院制定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医院的医疗缺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2.医院医疗缺陷的内部报告制度与顶层设计。

3.医院医疗缺陷的外部报告制度与信息公开。

4.医院医疗缺陷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与纠正措施。

5.医院医疗缺陷的监测与统计报告制度。

6.医院医疗缺陷预防与总结经验制度。

(二)医院内部报告制度医院内部报告制度是保障医疗缺陷及时发现的重要方式,医院应建立内部医疗缺陷关口内部报告制度。

医院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熟悉内部医疗缺陷报告程序,及时、准确地报告发现的医疗缺陷。

(三)医院外部报告制度医院应建立外部报告制度,及时接受来自患者、家属、社会监督机构等外部机构和个人的投诉、举报、反映等信息,并根据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四)医院医疗缺陷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与纠正措施医院应根据医学行业管理和医疗纠纷处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召集调查组深入调查、查找根本原因。

医疗行业医疗漏洞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医疗漏洞管理办法

医疗行业医疗漏洞管理办法医疗行业作为关乎人们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其运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然而,在医疗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医疗漏洞,这些漏洞可能给患者带来伤害,影响医疗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医疗漏洞管理办法是医疗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医疗漏洞的定义与分类医疗漏洞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可能影响患者安全、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的缺陷、失误或不足。

医疗漏洞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医疗流程漏洞包括挂号、就诊、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出院等环节中的流程不合理、不顺畅或存在缺失,导致患者等待时间过长、医疗服务延误或错误。

2、医疗技术漏洞指医疗技术应用不当、操作失误、技术更新不及时等导致的医疗效果不佳或医疗事故。

3、医疗设备漏洞医疗设备故障、维护不当、设备老化、设备选型不合理等影响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4、医疗人员漏洞医疗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技能不熟练、责任心不强、沟通不畅等导致的医疗差错。

5、医疗管理漏洞医院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执行不到位、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等。

6、医疗信息漏洞医疗信息系统故障、信息不准确、信息泄露、信息共享不畅等影响医疗决策和医疗服务。

二、医疗漏洞的发现与评估1、建立监测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多渠道的医疗漏洞监测机制,包括患者投诉、医疗质量监测指标、内部审计、同行评议、医疗事故报告等,及时发现潜在的医疗漏洞。

2、风险评估对发现的医疗漏洞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发生的概率。

评估因素包括患者的健康影响、医疗费用增加、医疗机构声誉受损等。

3、优先级排序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医疗漏洞进行优先级排序,优先处理高风险的漏洞。

三、医疗漏洞的整改措施1、制定整改计划针对每个医疗漏洞,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时间节点等。

2、流程优化对存在流程漏洞的环节进行重新设计和优化,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减少错误。

3、技术培训与更新加强医疗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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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医疗缺陷管理第一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区分一、医疗缺陷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医疗缺点、差错、事故的总称。

临床上的任何医疗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医疗过失,造成医疗缺陷,发生医疗差错,事故。

医疗缺陷管理广义上包括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医疗技术损害管理。

从医疗行为对患者有无人身损害的角度对医疗缺陷进行区分,其中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非事故性医疗缺陷,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缺陷的分类:据临床工作的特定阶段和特点,分为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药学,抢救及病历书写等其他方面的缺陷。

三、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程度区分:根据其对患者或医疗工作的影响程度,可分为重、中、轻三度。

1,重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对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2,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或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

3,轻度缺陷:对患者或医疗工作不造成影响,或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四、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五、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二条:医疗缺陷管理的组织结构医院设立由院、科两级组成的医疗缺陷管理体系(附件3),由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附件4)全面管理,医务部,护理部,门诊办,感染办,药学部,设备科等相关部门主任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一、医疗缺陷信息来源1、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的报告;2、各级各类查房或检查: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每月专项检查或季度检查等;3、职能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4、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5、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提示或通报;6、患方反映、投诉、举报;7、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启示等;二、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较为严重的医疗缺陷进行界定;对重度缺陷,督促所涉及部门、科室的相关人员进行事实调查,督促科室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及时会同相关科主任、主治岗位人员或医技科室专业组组长拟定处理方案,预防医疗纠纷。

2、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医院涉及医疗缺陷预防,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制订和修改建议。

3、参与院内医疗缺陷质询会,医疗纠纷听证会。

4、发布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并督促整改。

5、组织重大医疗技术损害的处理。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1、全面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医疗缺陷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门预防、处理医疗缺陷的具体措施。

2、接受科室工作人员的汇报或其他部门的通报,主持本部门相关医疗缺陷的初步界定和处理工作,协助全院医疗缺陷的管理工作。

3、负责总结、归纳、分析本部门相关医疗不良事件,向医疗质量监控委员会提供相关报表,提出处理方案及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科室管理机构职责1、科主任:为科室医疗缺陷管理负责人,主持制定及落实本科室预防、处理医疗缺陷的具体措施,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应视问题的性质及时作出积极反应。

若属于程度较轻的医疗过失,未对患者或医院造成伤害或形成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及时上报;若属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可能或已经导致不良后果时,应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理流程,协助相关部门对涉及本学科专业的医疗行为的医疗缺陷的程度做出初步判断。

2、主治岗位人员或相应岗位人员:负责协助科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医疗缺陷管理。

第三条:医疗缺陷的处理程序医务人员在对病人进行诊疗操作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以免对病人造成进一步伤害并防止不良后果的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

一、立案在医疗缺陷立案的同时,启动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立案人员应当根据所报告的医疗缺陷的风险程度作出相应的反应,必要时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理流程。

1、自查立案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学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缺陷项目内容,均有权利和义务报告相关部门,提请立案。

2、投诉立案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医疗缺陷项目内容时,应立即立案。

3、各职能部门须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分类备案,定期汇总,一般与医院的医疗质量评价同步。

二、调查核实1、科主任在接到医疗缺陷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事实经过及科室的初步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涉及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要有书面意见。

2、对于情况复杂,涉及到多学科的医疗缺陷案例,应由医务部组织多科合议,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专家讨论、以拟定解决方案,主治岗位人员或相应岗位人员、当事人及相关科主任必须参加讨论,特殊情况下,科主任无法到场的,应指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代理,并预告告知医务部。

三、性质与程度的界定1、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界定(1)界定范围: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

(2)界定标准:医疗护理缺陷的界定标准(附件1)、医技工作缺陷界定标准(附件2)。

(3)界定主体:一般情况下,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须交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进行界定;程度较轻的医疗过失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医疗缺陷管理小组界定。

2、医疗事故的鉴定(1)界定范围:已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

(2)界定标准:见“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涉及法律诉讼的,以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准。

(3)界定主体:不涉及法律诉讼的,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界定。

第四条:医疗缺陷的处理一、处理原则: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以追求“零缺陷”的方针为主导,积极防范医疗风险,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医疗缺陷。

1、一旦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2、区别医疗缺陷中涉及人员所负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并与个人及科室的绩效挂钩。

3、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积极设法补救并及时上报的个人和科室,视缺陷程度适当减轻处罚或不予追究。

若其积极处理为医院改进相关工作作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对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罚。

4、对造成医疗纠纷的医疗不良事件,应组织医疗纠纷听证会;对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者,应组织医疗缺陷质询会;对发生问题较集中的科室应在召集科室人员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对有典型意义的可能存在医疗缺陷的案例,应在全院范围组织医疗工作经验分享会,使各级医务人员能在医疗缺陷的分析,处理中吸取经验教训。

5、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属于投诉立案的,直接在受理投诉后48小时内通知被投诉单位并限期整改。

二、一般处理1、医疗事故或非事故性重度缺陷:责任科室应组织案例讨论分析,从不同的层面查找原因,指出危害,拟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填写好《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在一周内交回相关部门。

2、轻度到中度缺陷,科室应立即现场纠正,由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纠正并报告的,一般不作处理,由其他渠道发现的,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责任科室发出通知,科室应根据医院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馈。

一般轻度缺陷,可以口头、网络、或书面形式通知科主任及责任人;中度缺陷,则以《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到科室,科室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查找原因、拟出整改措施,填写好《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在一周内交回相关部门。

3、涉及医疗赔偿和欠费的按湖南省中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处罚措施1、一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

(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则扣除10%奖金;科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1-3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1-3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全部奖金,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三个月全部奖金。

2、二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1-2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1-2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50%,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两个月全部奖金。

3、三/四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

(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10%,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

4、重度缺陷(1)全院通报批评。

(2)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或其他重度缺陷一项并导致不良后果(如纠纷赔偿金额≥10万),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5%,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的50%,扣发直接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50%。

2、中度缺陷(1)每月医疗质量小结公布及办公会医疗质量点评分享;(2)每项扣罚当月奖金500-2000元(根据三级相关人员责任按比例分摊);扣罚科主任岗位津贴300元,大科主任岗位津贴100元。

3、轻度缺陷(1)每月医疗质量小结公布;(2)每项扣罚当月奖金200~1000元(根据三级相关人员责任按比例分摊);扣罚科主任岗位津贴100元,大科主任岗位津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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