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的各项要求我区对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分数为98分(见附件《龙岗区统计区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分数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明确提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就如何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法做了制度性安排,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并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一)坚持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我区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共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从源头防范风险。
(二)严格制定、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我区根据统计工作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起草制定一项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我区开展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评估清理工作。根据文件实际施行情况申报保留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促进了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制度,文件制定程序日趋规范,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二、行政决策情况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我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
面进行审查。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我区以“龙岗统计信息网”作为信息交流第一平台,积极主动公开行政相关信息,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范围,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了政务诚信建设。
三、行政执法情况
我区依法建立健全《龙岗区统计区行政执法移送制度》、《龙岗区统计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龙岗区统计区统计案卷评查制度》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定、及时修订、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
我区内设机构稽查科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科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稽查科全体执法人员均合法持有省统计区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同时我区通过“龙岗统计信息网”对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始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
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二)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共对8类统计违法行为及其66种统计违法情形作了定额处罚规定。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不仅细化了各项处罚的具体裁量情形,而且全部罚款项目实现定额化,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统计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障了统计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质量
我区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自我区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制度以来,我区每年以评查工作为契机,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检查,按要求认真自查自评,加强执法质量。我区注重与其它职能部门相互学习借鉴,改进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渐提高。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自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区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规范我区全体职工的行政行为,对在行政工作中有过错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特别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
的监督,想方设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增强依法执法意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坚决保障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年度,我区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继续保持了统计行政处罚无复议无诉讼的记录。
五、行政监督情况
我区建立了全方位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统计信息网”全面公布政府政务信息。我区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法制机构,配备法制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对我区全体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按时向区政府提交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并在龙岗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普法工作情况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我区积极完成各项“六五”普法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学法活动,举办领导法治讲课活动,从组织领导上加强依法行政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组织编印统计法制宣传资料
我区组织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统计法制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主要向全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进行发放。制作普法宣传片,通过年报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