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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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活动工作汇报

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办公室在县普法办的领导下,按照《XX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2011-2015)》,围绕民主法制化建设大局,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农村、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任务得到落实,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办公室成员,由一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制定和健全了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依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等。制定了《XX县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使学法用法工作有安排,有措施,做到了有条不紊地进行。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二、以“法律进社区、进农村”为载体,积极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一是努力做到“四个一”要求,即:每个社区、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村配一个法律图书室,每个社区、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队伍。二是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社区、村居委会定期培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发挥社区、村委普法宣传员的作用,采取分层次、分对象的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有别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结合党校举办的村两委培训班,宣讲法律知识2次。三是横向宣传和纵向宣传相结合。各社区、村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以社区、村居委会为龙头,以单位为骨干的宣传网络,组织自乐班、文艺宣传队等社会宣传力量,以戏曲、小品、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不单是向宽辐射,更向深处延伸。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三官一律”活动为契机,利用法律援助服务月、“三八”农村居民妇女维权周、学法日等活动,邀请民警、法官、律师进村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各社区、村办板报展、出动宣传车、设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宣传面达85%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去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迎宾社区开展“送书、送报、送法律”活动,组织“情系农村居民法律服务队”到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中间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今年4月24日-28日,结合县法制办在县政府门口东侧广场集中举行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对《农

村“五保”供养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婚姻法》、《大病救助条例》等群众关心的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增进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为促进民政工作和谐发展奠定了强大的思想基础。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书刊18000余份,展出板报563块,出动宣传车10辆次,设法律咨询28次,解答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上法制课30课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

三、大力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培养了一批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意识的“法律明白人”,扶持依靠他们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普法与服务、管理、维权相结合,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举办了三次村干部培训班,着重培训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全面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引导和教育农村村民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困难和问题

回顾“六五”普法以来的工作,农村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从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软”、“四难”现象。

(一)“一软”即:农村村干部思想认识不高,部分村干部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时间跨度长,且见效慢,加之农村各项工作繁多任务繁重,因此,普法教育便形成了“开起会来重要,开展教育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使之成为“行在文上,喊在嘴上,就是不落实到行动上,形同一纸空文,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四难”即:1、认识难统一。少数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村民学法就是要村民听话,有的村干部则认为以前村里没有抓普法教育的时候,村民还比较听话,当看到村民学习法律后懂得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反而觉得不听话,不好管,因而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不高,同时,村民通过学法后增强了

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素质,当看到极个别村干部和极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不依法办事,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时失去了学法积极性和自信心。

2、普法对象难集中。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之近些年农村青状年劳动力外出打工人员增多,留居在家里的多数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这就造成了普法对象难集中,普法内容难落实,普法效果不明显。

3、学法时间难落实。农村在农忙时,村民早出晚归,在田间忙农活,农闲时,外出打工忙挣钱,很少有空闲时间来参加普法学习,即便是集中起来也大多是老人或文化较低的妇女,因而学法时间难落实。

4、普法内容难理解。由于村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听不懂,记不清,无法理解,有的村民干脆就把普法教材放置一边,不闻不问不看,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围绕“一个目标”。即:要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和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增强和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自觉履行义务,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二)坚持“两个结合”。即:一是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要求村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引导村民在从事生产劳动和其它活动中要用好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环境。二是普法与服务相结合,普法教育要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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