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渔业产品现场检查(201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检测项目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检测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4.11.15
•【文号】农质安发[2004]24号
•【施行日期】2004.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
品)认证检测项目的通知
(农质安发[2004]24号)
各相关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的实施意见》(农质安发[2004]17号)要求,部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已将确定的产品必检参数和选检参数报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对照相关的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结合各地的实际,确定了部分渔业产品必检项目和选检项目,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生产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检测项目一览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附件:
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检测项目一览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1]248号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11〕248号)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厦门):为加强对全省无公害水产品监督与管理,维护我省无公害水产品品牌,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厅决定开展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对象本次监督抽查对象共6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测项目淡水鱼类和海水鱼类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14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农办质〔2011〕1号)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测与判定;其它产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检测项目确定原则》(农质安发〔2007〕6号)、《关于调整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必检项目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3号)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测与判定。
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抽样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及产品的抽样规定执行。
四、抽样检测单位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负责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的抽样检测;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厦门)负责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龙岩市的抽样检测;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抽样组织工作。
五、工作要求㈠高度重视。
各地要重视组织和落实,对承担抽样、检测单位的工作给予必要支持,做好协调、督促工作;组织管理、技术、执法等人员,对已获证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其经营场所、周围环境、生产过程、制度运行、记录档案、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精)
附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监督抽查是指对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样监测,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处理和发布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依法组织的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下达、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抽样及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业部指定的质检机构负责样品检测工作,并对抽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协助农业部渔业局组织监督抽查的实施并负责相关技术工作。
第五条监督抽查结果由农业部负责对外公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第六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抽样第七条农业部渔业局建立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库内本辖区的生产单位名单及时更新。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本辖区内的水产品生产单位数据库。
第八条根据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被抽检单位名单由农业部渔业局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并通知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渔业局确定的名单负责组织实施抽样工作。
质检机构负责抽样现场的技术支持。
抽样人员中持有渔业执法证件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含2名,下同).第十条抽样应在生产现场进行。
每个被抽检单位抽取的样品不得多于2个,同一池(塘)或网箱只能抽取1个样品。
第十一条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向被抽查人出示农业部有关文件或《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通知书》(样式见附件1,盖章有效),以及抽样人员的有效证件,并将《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被抽检单位须知》(样式见附件2)提交给被抽检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调整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必检项目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调整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必检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2.20
•【文号】农质安发[2009]3号
•【施行日期】2009.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调整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渔
业产品)认证必检项目的通知
(农质安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工作机构及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检测机构:
为使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的认证检测项目更具针对性,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质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近两年全国水产品抽检情况,决定在《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检测项目确定原则>的通知》(农质安发[2007]6号)的基础上,对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必检项目作如下调整:
一、所有产品原必检项目“土霉素、磺胺类、噁喹酸及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量”等允许用药药物残留指标改为选检项目。
二、所有藻类产品原必检项目“无机砷”改为选检项目。
三、部分产品增加必检项目,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新增必检项目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附件:
注:1.甲基睾丸酮测定依据《水产品中甲基睾丸酮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SC/T3029-2006),残留限量为不得检出。
2.五氯酚钠测定依据《水产品中五氯酚钠及其钠盐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SC/T3030-2006),残留限量为不得检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质安发[2005]5号【修改依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稿)》的通知(2012)【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5.05.24【实施日期】2005.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的通知(农质安发[2005]5号)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行为,保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4号公告),我中心组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
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在现场检查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现场检查,是指在审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的过程中,根据需要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确认的过程。
第三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中心所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以下简称“部直分中心”)负责现场检查的组织和安排;省级承办机构负责现场检查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省级承办机构根据初审情况提出现场检查计划,每个月的15日前将下个月拟实施的现场检查计划分专业报部直分中心备案确认。
现场检查计划包括拟现场检查的申请人、现场检查的重点、人员构成、时间安排等内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长江和珠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长江和珠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21•【文号】农办渔[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长江和珠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4]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渔业渔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长江、珠江(以下简称“两江”)禁渔期管理工作,养护两江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巩固两江流域渔政执法成果,我部决定在2014年继续深入开展两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两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由我部统一领导,各有关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要行动(一)禁渔期执法检查1.主要任务2014年两江禁渔期制度保持不变。
要加强禁渔期间管理,继续做好宣传落实工作;开展陆上、水上禁渔巡回检查;对禁渔期内的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守检查等;查处禁渔期内除长江凤鲚、刀鲚专项许可捕捞之外的其他所有捕捞行为。
2.检查时间长江流域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的检查时间为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检查时间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珠江流域的检查时间为: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
3.检查范围长江禁渔期的检查范围为: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南汇嘴与启东嘴连线以内)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在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的江段,鄱阳湖和洞庭湖;河南、陕西、甘肃省涉及长江支流的水域可参照实施。
珠江禁渔期的检查范围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云南六省(区)的珠江干流、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
其中,干流包括西江上游的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西江下游,珠三角水域;支流包括东江、北江、柳江(含融江)、桂江(含漓江)、郁江(含邕江)和北盘江;通江湖泊包括抚仙湖、星云湖、异龙湖、杞麓湖和阳宗海;各省(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无公害内检员
技术规范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 》农质安发[2003]19号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分工调整实施意见》 (农质安发[2004]12号 《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 的实施意见》(农质安发[2004]17号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 农质安发[2005]5号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试行)》 农质安发[2003]21号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农质安发[2005]7号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规范》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规范》农质安发[2005]6号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农质安发[2005]15号
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业国家标准 农业行业标准 农业地方标准
全国总数
1356 3396 8194
农业部主持
700余项 1613 7000
(牛盾副部长,贵阳全国农业市场信息质量工作座谈会 )
到2010年,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000项,地方标准1.2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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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标准系列 NY 5000系列 无公害食品标准水平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程序
无公害农产品 产品认证程序
产地 环境 管理 办法
检测 机构 选定 委托 管理 办法
检查 员管 理办 法及 注册 准则
无公 害农 产品 认证 产品 目录
检测 抽样 规范
现场 检查 工作 规范
复查 换证 规范
认证 审查 分工 调整 实施 意见
质一量 管体化理 手推册 及进实程 序施文
多数等同国内普通食品标准 部分高于国内普通食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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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标准框架图
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王静芝;陈艳芬;杨琳;汪学才【摘要】无公害农产品作为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已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为提高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效率,分析总结了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现场检查、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且从申请人、检查员和管理机构三个方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期刊名称】《上海农业科技》【年(卷),期】2016(000)001【总页数】2页(P27-28)【关键词】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问题;原因;对策;上海市【作者】王静芝;陈艳芬;杨琳;汪学才【作者单位】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0335;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0335;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0335;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0335【正文语种】中文近年来,无公害农产品作为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已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
农业部颁布的《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将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并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重点定位为“菜篮子”和“米袋子”产品[1]。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上海市共有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达6 928个,获证企业总计1 310个,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912个,涉及种植业产地128 904.45 hm2、渔业产地4 766.98 hm2、畜产品77.42万头、禽类产品1 202.13万羽。
为提高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效率,笔者通过对认证各环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汇总,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探讨了相关解决办法,以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
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是实行属地化管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乡镇-区县-市级逐层上报的管理模式[2],因此,需要各工作环节紧密衔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工作机构通力合作,才能及时、准确、有效地完成认证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第2157号――实施合法捕捞通关证明联网核查的水产品清单
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第2157号――实施合法捕捞通关证明联网核查的水产品清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14.10.28
•【文号】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第2157号
•【施行日期】2014.1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
(第21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1696号),对金枪鱼等4类水产品进口实施《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2146号),对从俄罗斯进口的狭鳕等水产品实施《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制度。
为加强对合法捕捞产品进口监管,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鱼活动,提高通关效率,农业部、海关总署决定实施《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联网核查系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附件所列水产品实行电子数据联网核查,农业部不再签发纸质版《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
具体办法为:有关单位向农业部申请《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办结后,农业部授权单位中国远洋渔业协会通知申请单位,并实时将《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凭电子数据接受企业报关。
二、有关单位在申请《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时,应严格按照附件所列水产品清单内容,如实申报,并保证在报关时相关申报内容与申请内容一致。
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由农业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附件:实施合法捕捞通关证明联网核查的水产品清单
2014年10月28日附件
实施合法捕捞通关证明联网核查的水产品清单。
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品及初级加工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可以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猪肉NY 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SC/T 3303—1997 冻烤鳗SN/T 0197—1993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06—1993 出口活鳗鱼中噁喹酸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08—1993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530—1996 出口肉品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渔用药物fishery drugs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简称“渔药”。
3.2渔药残留residues of fishery drugs在水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渔药的原型化合物或/和其代谢产物,并包括与药物本体有关杂质的残留。
3.3最高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MRL允许存在于水产品表面或内部(主要指肉与皮或/和性腺)的该药(或标志残留物)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 g/kg或mg/kg)。
4 要求4.1 渔药使用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渔药使用时按NY 5071的要求进行。
4.2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见表1。
表1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5 检测方法5.1 金霉素、土霉素、四环霉金霉素测定按NY 5029—2001中附录B规定执行,土霉素、四环素按SC/T 3303—1997中附录A规定执行。
《专业型文档》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doc
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管理,全面提高水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促进我省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是指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获得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水产品养殖场所。
第三条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认定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产地环境必须符合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标准要求;2、区域范围明确;3、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4、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5、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销售和投入品(苗种、饲料、渔药等)记录档案;6、严格按规定使用渔业投入品,近一年内无使用国家禁用养殖投入品的记录;7、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应达到无公害水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按照《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申请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详见附件);2、区域平面示意图(界址图示);3、申报主体的资格证明;4、申请人执行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标准;5、无公害水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自查报告;6、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7、保证执行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详见附件);8、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申报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可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对资料的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产地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书面报告(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附现场调查报告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产地环境的抽样检测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无公害农产品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加深大家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无公害农产品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一、单选题(10题)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取( B )的工作模式。
A、ISO9000认证B、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C、产品认证与商标管理相结合D、HACCP认证2. 在无公害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可以作为肥料使用的有(C)A、生活垃圾B、污泥C、绿肥D、城乡工业废渣3.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留( B )时间?A.一年B.2年C. 3年D.5年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稿)》中规定,检查评定项目出现以下哪种情况判定为限期整改(A)。
A、有1项以上(含),30%以下一般项目不合格的B、15%-30%一般项目不合格的C、超过30%(含)一般项目不合格的D、1项以上(含)关键项目不合格的5.在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抽检中,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可以于收到检测结果(A)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A.5B.10C.15D.306.《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的内容必须(A)A、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B、打印C、手填和打印皆可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78号公告对“氟苯尼考粉”的停药期规定是(A)。
A、猪20日,鸡5日B、猪5日,鸡产蛋期禁用C、猪5日,鸡20日D、无规定8.某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申报鲜鸡蛋产品时,申报材料中至少需提供(C)个下属养殖户的相关记录(复印件)。
A、0B、1C、2D、59.认证审查工作中,对以下哪些情况不予受理(B)A、申报材料齐全的B、申请人资质证明材料不在有效期内或业务范围不包含申报产品事项的C、申报材料填(编)写完整的D、最近生产周期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生产记录不完整的10.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认定的入门生产规模是(A)A、粮油作物66.7hm2以上,B、露地蔬菜12hm2以上,C、设施蔬菜6hm2以上,D、茶、果12hm2以上,食用菌10000m2以上。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稿)》的通知(201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稿)》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0.29•【文号】农质安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稿)》的通知(农质安发[201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农质安发[2005]5号)进行了修订。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现场检查,是指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在认证审查过程中,对认证申请主体生产管理状况实施的实地确认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的管理和统筹工作,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现场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四条省级工作机构可根据本行政辖区内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本规范制定现场检查实施细则。
第五条现场检查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检查内容和方法第六条现场检查主要内容:(一)申请主体资质及能力。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质安发[2005]7号【部分失效依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的通知【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5.09.12【实施日期】2005.10.01【时效性】部分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农质安发[20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细则》,现予印发。
本细则自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在现场检查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心审核处联系。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2、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种植业、渔业产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过程中对种植业、渔业产品所实施现场检查的评定活动,包括现场检查的内容、判定方法和结论等。
第三条现场检查包括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初加工等四个方面的检查项目,分关键检查项目(条款号后加※表示)和一般检查项目。
其中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关键检查项目为8项,一般检查项目为15项,共23条(见附件1);渔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关键检查项目为9项,一般检查项目为33项,共42条(见附件2)。
实施现场检查的具体检查项目,主要依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方案》中的检查依据、检查范围和内容确定。
无公害畜产品现场检查要点
养殖与饲料2016年第12期疫苗后不会产生免疫应答,并且还会发病。
接种前应提前防治净化,保持动物健康。
4)有的药品能直接杀死疫苗或抑制抗体的产生。
免疫接种前后至少7d 不能使用抗生素类、抗病毒类、激素类、抗寄生虫类的药物,不要饲喂含有上述药物的添加剂、饲料等。
5)免疫剂量不足,如没有详细看说明书或记错免疫剂量,注射时看错针管刻度或漏注。
要求注射人员有足够的责任心,严格操作。
总之,造成免疫失败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出现问题时应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找出其真正的原因。
摘要现场检查是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在文件审查的基础上,到申请认证单位现场进行核查的过程。
现场检查应重点检查投入品管理、产地环境、质量管理、饲养管理等。
关键词无公害;畜产品;现场检查;产品认证无公害畜产品现场检查要点丁岚江苏省泰兴市畜牧兽医中心,江苏泰兴225400收稿日期:2016-10-14丁岚,女,1977年生,畜牧师。
现场检查是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针对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开展检查,现场检查主要依据《无公害食品认定认证现场检查规范》(NY/T 5341-2006)进行。
1现场检查组的组成检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注册的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员资质,其余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熟悉畜禽养殖业生产过程,检查组成员必须遵循回避制度,与受检单位无利益关系,并满足受检单位的合理要求。
2现场检查的步骤1)首次会议。
向受检单位宣布检查目的、方法、确定受检单位的陪同人员,受检单位陪同人员应包括企业法人、技术主管、内检员。
2)查阅资料。
主要查看受检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及制度汇编、档案记录等文本资料。
3)实地检查。
对生产过程进行实地检查,采取边走边看边记录,看到什么记录什么。
4)现场评定。
填写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对所有项目作出客观真实评价,同时对关键项目和不合格项目作出详细描述。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
肉类产品一体化申报材料要求〔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1.畜牧业产品需要填写表一、二、五、六、八和九。
2.用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或用A4纸打印均可, 字迹整洁、术语规X、印章清晰。
3.《申请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栏目不得空缺,如没有填写内容的应填“无〞。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 企业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社团组织需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4.个人需提供##复印件。
5.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出具证明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企业在质量安全控制的组织机构与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申报人应根据养殖品种制定适合申报产品的养殖和屠宰技术操作规程,不应提交有关标准的复印件。
〔五〕《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1.《产地环境调查报告》:依据产地环境的相关标准,在产地环境检测之前应开展产地环境调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不需要产地环境检测和评价。
2.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六〕《产品检验报告》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的检测机构依据标准抽样或委托检测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由有资质的检查员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X》进展现场检查,填写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并在总体评价栏中就生产过程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说明。
〔八〕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
1.“公司+农户〞或“协会+农户〞形式需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X本,与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
〔1〕购销合同应含有对农户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的内容,以与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2〕农户,即与公司有购销合同关系的农户花名册;〔3〕公司对农户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含有公司对农户生产过程进展监视管理的人员分工、技术措施、奖惩措施等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渔业产品)认证检测项目汇总表
无公害食品 三疣梭子蟹
汞、无机砷、铅、镉、土霉素、磺胺类
9
锯缘青蟹
NY 5276-2004
无公害食品锯缘青蟹
汞、无机砷、铅、镉、土霉素
10
海湾扇贝
栉孔扇贝
华贵栉孔扇贝
虾夷扇贝
其他扇贝
贻贝
马氏珠母贝
大珠母贝
栉江珧(江珧)
其他活扇贝
NY 5062-2001
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
汞、甲基汞、无机砷、铅、镉、多氯联苯、石油烃、腹泻性贝毒和麻痹性贝毒
无公害食品石斑鱼
汞、无机砷、铅、镉、土霉素
7
中国对虾
长毛对虾
南美白对虾
日本对虾
斑节对虾
墨吉对虾
宽沟对虾
刀额新对虾
其他大型虾
NY 5058-2001
无公害食品
对虾
汞、无机砷、铅、多氯联苯、土霉素、磺胺类、喹乙醇、氯霉素
铜、六六六、DDT、呋喃唑酮、敌百虫、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
8
三疣梭子蟹
铜、六六六、DDT
11
近江牡蛎
褶牡蛎
太平洋牡蛎
长牡蛎
其他活牡蛎
NY 5154-2002
无公害食品 近江牡蛎
汞、无机砷、铅、镉、石油烃、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麻痹性贝毒毒素、腹泻性贝毒毒素
铜、铬
12
菲律宾蛤仔
(杂色蛤)文蛤青蛤源自巴非蛤其他蛤NY 5288-2004
无公害食品菲律宾蛤仔
汞、无机砷、铅、镉、麻痹性贝毒毒素、腹泻性贝毒毒素、多氯联苯
汞、砷、铅、镉、土霉素、氯霉素、磺胺类
呋喃唑酮
24
乌鳢
NY 5164-2002
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成效、措施及建议
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成效、措施及建议张乐;郝建强;欧阳喜辉【摘要】本文介绍了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成效和采取的措施,提出了推进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建议。
【期刊名称】《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年(卷),期】2015(000)004【总页数】5页(P74-78)【关键词】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北京市【作者】张乐;郝建强;欧阳喜辉【作者单位】北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办公室,北京100029;北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办公室,北京100029;北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办公室,北京100029【正文语种】中文北京市在都市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农业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三品一标”特别是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满足都市农业发展和城镇居民健康消费需求。
(一)认证总量平稳截至2014年底,北京市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不含林果)的企业943家,产品2 289个,年产量130.1万t,认定种植业产地1.4万hm2,畜牧业存(出)栏8 841万头(羽、只),渔业水面面积933.33hm2。
全市无公害农产品中“菜篮子”产品年产量128.8万t,占全市同类产品年产量的30.5%。
(二)复查换证率高多年来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近3年的平均水平为78%,2013年更是达到了87.4%。
2014年需复查换证的535个产品中,复查换证率76.6%,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复查换证率36.2%。
(三)产品安全水平高本着“以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分析为基础、以高风险产品和高检出率项目为重点、以有限资金覆盖更多产品为宗旨”的原则,北京市连续8年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市级监督抽检,重点监测项目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历次监督抽检合格率也在98%以上。
(四)社会认同度高通过多种形式的推介宣传,在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搭建起互联互通平台,无公害农产品的社会认同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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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制定养殖户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查什么:1)是否制定了“管理措施”?2)措施是否 充分和可操作?3)是否落实了“管理措施”? 怎么查:查看文件、记录、凭证、签字等证据;走访 养殖户核实 不合格判定:1)措施不充分或不具有操作性;2)没 有效落实,有失控风险
要 求:同养殖户签订含有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的 协议书。
(三)实地检查。根据检查内容的总体要求,对
申请主体产地环境及生产过程控制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
(四)现场评定。对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 检查报告》(见附件2)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 检查评定项目”(以下简称“检查评定项目”)内容 逐项评定,并完成《现场检查报告》。
(五)末次会议。向申请主体通报检查总体情况 ,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宣布检查组作出的 综合评价和整改要求等,必要时应就有关问题与申请 主体交换意见。
记什么:1)用药记录及用药现场发现的药品/成分 (如前款已记,可不重复);2)如发现原料药,记 录其使用方法;3)有休药期要求的药品使用单元、 最后一次使用时间、休药期及该塘的捕捞时间、批 准人
不合格判定:1)有证据显示使用了国家禁用渔药或 人用药;2)直接在饲料中添加原料药或饲喂养殖产 品;3)记录显示未控制休药期
第十四条 申请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 过:
(一)拒绝或者不配合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文件、资料的 (三)其他干扰现场检查正常进行的
第十五条 需要申请主体限期整改的,检查组应 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验证可根据整改内容采用书面 验证或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验证结果应在《现场检 查报告》中记录。
不合格判定:1)现场药品没标成分和生产厂;2)药品包装 上未标明“兽药GMP验收通过企业”或“兽药GMP验收通过车 间”及合格证号;3)记录中或现场发现禁用兽(渔)药
要 求:①应有专门的渔药和其它渔用化合物存 储区。②养殖区内不得存放禁用的渔药和其它 渔用化合物及其包装物。
查什么:渔药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怎么查:查看库房及养殖区渔药的存放情况(注意育 苗区的检查!) 记什么:地点及渔药名称/成分/批准文号/生产商
要 求:在养殖区范围内合适位置明示国家禁用兽 (渔)药清单。
查什么:1)是否明示了“清单”;2)“清单”内容 是否包含了农业部193号公告、560号公告和NY5071中 规定的所有禁用渔药 怎么查:现场查看明示方式和明示内容 不合格判定:1)未明示;2)“清单”内容不完整
要 求:无工业、农业、医疗及城市生活废弃物和 废水等其他对渔业水质构成威胁的污染物。
建议:末次会议开始前,先进行检查组内部沟通。
第三章 检查人员和程序
第十二条 对一个申请主体的现场检查原则上 应在2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检查时间的,可 商申请主体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和 不通过。检查评定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通过,有1 项以上(含)一般项目不合格的判定为限期整改,超 过30%(含)一般项目不合格或1项以上(含)关键项 目不合格的判定为不通过。
4)“统一销售”的证据
不合格判定:1)申请主体对农户的养殖过程完全不管理;
2)申请主体只对部分品种或部分农户的养殖过程 进行了统一管理(只推荐“管理”的品种或规模/产量)
要 求:明确领导、管理和生产人员职责
查什么:每一项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人 怎么查:听介绍,看文件,询问当事人 不合格判定:有控制措施没落实到人(如捕捞环节的休 药期控制)
现场检查注意事项
◦ 现场检查报告预留足够的记录空间 ◦ 地方政府陪同人员最多一名,检查时回避 ◦ 注意搜集客观证据,检查记录客观、准确 ◦ 判断生产记录的真实性,采取灵活的检查方法 ◦ 加强对苗种繁育场所的检查 ◦ 注意控制现场检查的时间、范围和氛围 ◦ 维护认证机构的良好形象
污染源调查
养殖水 污水
要 求:养殖生产开始前应清理池塘底泥。
查什么:“土池养殖”的底泥清理情况 怎么查:询问了解清理周期和方法 不合格判定: “土池养殖”长期不清理底泥
要 求:及时处理养殖区域内的污水和垃圾等污染 物,保持养殖水体清洁。
查什么:养殖区和水面卫生状况 怎么查:现场查看 不合格判定:1)养殖区内垃圾或污水未妥当收集, 对水体构成污染风险;2)水面漂浮较多的固体垃圾 和动物尸体等污物
要 求:①选择通过GMP认证或取得进口登记许可证的兽药 企业生产的渔药。②不得购买国家禁用兽(渔)药和其它渔 用化合物。
查什么:渔药采购的合法性
怎么查:调查渔药采购渠道;查阅渔药采购记录、凭证、渔 药存放场所
记什么:1)渔药采购渠道;2)采购记录中的药品名称/成分 /批准文号/生产商名称等(如果第8款已记录,则无需重复)
固体垃圾
现场观察
面谈
查文件、记录 查库房和养殖现场
平易近人,营造轻松愉快的交谈氛围 使用商议和探讨的口气,避免命令式 注意倾听,避免粗暴打断
开放式:在病害防治方面,你们是怎么做的? 封闭式:您用的药品是合作社统一提供吗? 假设式:万一发生了水霉病,您怎么办?
议论式:您觉得用药记录里增加休药期和允许最早捕 捞日期两栏内容怎么样?
查什么:潜在污染源 怎么查:1)了解水源,查看引水方式;2)查看 “开放式引水渠”沿途污染源及污染物以及防污染 措施;3)调查“开放养殖水域”附近的排污口位 置及潮流方向,判断污染风险
记什么:1)养殖方式说明;2)水源及引水方式说 明;3)开放式引水渠沿途及养殖区周边有什么;4) 如果有污染风险,企业有何防污染措施;5)“开 放养殖区”排污口的调查方法、最近排污口的方位 及其对养殖区的影响
要 求:养殖区的进排水系统应分开设置。
查什么:进排水方式,进排水系统布局 怎么查:现场查看进排水系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记什么:1)进排水方式;2)进排水系统(如果有) 相对位置及其相互影响;3)当与其他养殖场共用进 排水设施时,说明被检查方的进水设施是否受到其他 养殖场排水的影响 不合格判定:进排水系统(内部、外部)存在交叉污 染风险
查什么:是否同所有养殖户签订了“协议”
怎么查:抽查养殖户
不合格判定:抽查的养殖户不能产技术操作规程,其内容应 覆盖所有生产环节。
查什么:1)现场能否出示“操作规程”? 2)规程内容 与养殖生产情况是否适宜?3)“规程”是否发挥了作用? 怎么查:1)现场查阅“规程”;2)了解养殖方式及其 过程;3)抽查员工或养殖户,了解“规程”的发放和应 用情况 不合格判定:1)现场不能出示申报产品相关操作规程; 2)规程内容与实际生产不适用,或存在违规内容(如推 荐禁用药或滥用抗生素);3)未应用
要 求:应采购有生产许可证或进口登记证的企 业生产的饲料。
查什么:配合饲料采购的质量控制 怎么查:1)查看饲料采购记录
2)查看现场饲料标签 不合格判定:购买无证饲料
要 求:①应有专门的饲料存放场所,保持干燥、
通风、清洁、避免日光曝晒。②变质和过期饲料应 做好标识,隔离禁用,并及时处理销毁。
第十条 现场检查实行检查组组长负责制。组长 由负责实施现场检查的工作机构人员担任,检查组一 般由2-3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应具备部中心注册 的相关专业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资质。
(一)首次会议。向申请主体宣布检查目的、依 据、安排,宣读保密承诺等,并确定陪同人员。
(二)查阅资料。查阅申请主体的资质证明原件 、制度规程和生产记录档案等文本资料。
不合格判定:水源、引水渠沿途或养殖区周边存在 污染风险,而企业未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要 求:养殖场内养殖区、办公和生活设施的布局 不应对养殖水体构成污染风险。不应从事畜禽养殖 生产。
查什么:卫生间、垃圾堆放和污水排放等生活设施的 布局位置及畜禽养殖情况 怎么查:现场查看 不合格判定:1)设施(如垃圾箱、卫生间位置不合 理)对水体构成污染风险; 2)场内畜禽养殖对水体 构成污染风险
要 求:经培训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
查什么:企业内部是否有内检员 怎么查:现场查阅内检员证书原件,面谈本人 记什么:内检员姓名、证书编号,职务 不合格判定:1)现场不能出示内检员证书;2)内检 员非企业内部人员
要 求:每年参加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至少包括:(1)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2)标准化生产及健康养殖 技术(3)本单位质量控制措施和相关技术规程。
简明扼要
反映客观发现,提供“符合”或“不 符合”的证据
主要内容摘录
第八条 对公司加农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等申请主体开展现场检查时,应当同时 对其所带农户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受检农户 应从农户名册中随机抽取,抽取农户数量按 农户总数开平方根取整数确定,最多不超过 10户。
第九条 负责实施现场检查的工作机构,应组成 检查组,并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通知单》 (见附件1)形式通知申请主体。
记什么:1)生产组织形式说明(自产自销/分户生 产);
2)如为“分户生产”,简述对农户管理情况(统 一管理/未统一管理/只管理部分品种/只管理部分农户 等);
3)如“统一管理”,简述管理措施、能说明“统 一管理”的证据性材料名称、日期及主要内容;抽查养 殖户的姓名、听/看到的能说明管理情况的事实等;
要 求:针对影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制定适宜的、具可操作性的质量控制措施。
查什么:1)每个关键环节是否都有控制措施;2)控制措 施是否具体到“谁负责?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 3)查落实控制措施的证据 怎么查:询问,看文件;查记录、检验(疫)报告、合同、 凭证、责任人签字等证据;询问相关措施的负责人 不合格判定:1)有关键环节没有“措施”;2)“措施” 不具操作性;3)有“措施”没落实(如捕捞环节的休药 期控制)
查什么:培训情况 怎么查:询问、查培训记录 不合格判定:不能出示当年参加过培训的证据
要 求:建立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记录档案,并保存2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