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衔接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建设中的制度衔接和流程优化
管理制度建设中的制度衔接和流程优化在管理制度建设中,制度衔接和流程优化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良好的制度衔接能够确保组织内部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使得整个管理体系更加稳定和高效。
而流程优化则能够提升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响应能力,使得工作流程更加顺畅和高效。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管理制度建设中的制度衔接和流程优化。
1. 完善制度衔接机制良好的制度衔接机制是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
首先,组织应该建立制度衔接的责任体系,明确各个制度的衔接责任人和衔接时机。
此外,应该建立制度衔接的协调机制,例如通过定期的制度衔接会议,各个制度的责任人可以交流和协商,及时解决制度衔接中的问题。
同时,建立制度衔接的评估机制,对制度衔接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调整和改进。
2. 统一管理思维和文化制度衔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统一管理思维和文化。
组织应该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和理念,使得各个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保持一致性,并且统一管理思维也能够推动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此外,组织应该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打破各个部门之间的壁垒和隔阂,形成统一的管理团队,提高制度衔接的效果。
3. 设立制度管理部门为了更好地实施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衔接,组织可以设立专门的制度管理部门。
该部门负责制定制度建设的规划和目标,协调各个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并推动制度的落地和实施。
制度管理部门也可以负责制度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制度意识和遵守程度。
4. 强化信息沟通和共享信息沟通和共享是流程优化的重要手段。
组织应该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和机制,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畅通。
例如,可以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使得各个部门可以及时共享所需的信息。
此外,还可以通过定期的会议和报告,促进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5. 简化流程和减少冗杂环节流程优化是提升组织效率的重要环节。
组织应该审视各个流程,找出繁琐和冗杂的环节,并进行合理的简化和优化。
例如,可以通过引入自动化技术,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重新规划流程的顺序和步骤,减少重复和繁琐的工作;可以引入并行处理,缩短流程周期等。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与各管理部门业务衔接制度-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与各管理部门业务衔接制度正文:----------------------------------------------------------------------------------------------------------------------------------------------------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与各管理部门业务衔接制度(2007年9月7日)2007年7月1日我局办税服务厅已全面推行“大一窗”管理模式,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办税服务厅与各城区局业务衔接职责不够清晰,运转不够畅通,效率不够高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重新制定办税服务厅与各城区局业务衔接有关制度。
一、关于税种、行业等项目核定工作的管理(一)工作职责1.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负责新办税务登记信息、税种登记信息的录入及行业、实际经营地址、电话号码的修改工作。
2.各城区局每月负责对所管辖的新办证纳税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编制税种、行业等信息核定表(附表一),反馈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
3.信息中心每月负责对未按规定进行税种登记的信息数据进行监控考核。
(二)工作流程1.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每天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新办税务登记证出证的当天不需要录入税种登记信息。
2.各城区、开发区局按规定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户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对纳税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于每周星期四下午将调查核实的纳税人的税种、行业信息核定表(含电子表格)上报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
3.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每周星期五根据城区局提供的税种、行业信息核定表,进行税种登记信息的录入及行业、实际经营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的修改工作。
4.信息中心每月30日前将税种登记数据监控信息反馈各城区管理局。
二、关于纳税人办理跨区经营地址变更工作的管理(一)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负责办理纳税人跨区经营地址的变更及跨区迁移手续,修改税种登记的预算级次、收款国库等信息。
上下级制度衔接
上下级制度衔接一、目的:根据公司加强管理,建设一流企业的要求,为规范部门协作和部门工作衔接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内部客户意识,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和工作过错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部门三、管理部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四、内容:(一)衔接协调的范围1、针对部门之间工作任务的衔接、协调。
2、针对部门之间问题点的衔接、协调,3、针对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信息传递、交流、共享的衔接、协调。
(二)衔接协调的原则1、衔接协调要真诚。
2、衔接协调应及时。
3、衔接协调制度化。
4、衔接协调必须要克服本位主义。
(三)衔接协调的职责1、坚持平级部门工作对口衔接、协调制度,一般工作事项(24小时可处理)由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直接采取非正式的沟通方式处理。
重要工作事项(48小时以上可处理)由各部门填写《内部工作协作/衔接函》采取正式的沟通方式处理,且必须作好记录,明确责任到个人。
2、在部门职责范围内,任何协作部门不得以人力、时间作为推脱执行《内部工作协作/衔接函》的理由。
若协助部门不接受《内部工作协作/衔接函》中的申请,必须在“处理意见”栏填写具体原因。
3财务资金对供应负责,供应对生产负责,生产对销售负责,销售对公司和财务负责,设计对销售和生产负责。
4、供应采购进度与生产衔接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协调、督促;其它部门衔接由行政部负责协调、督促;财务部、行政部协调不能时立即请示部门经理协调;5、平级对口部门衔接协调答复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分钟,协调部门协调处理最可修改编辑精选资料长不能超过60分钟,必须做到事事有答复、事事有结果;6、供应部门必须按下单正常供货周期供货,生产部门在原材料保证的前提下,必须按正常生产周期出货,遇不可抗力影响,承办部门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对口部门并呈报协调部门负责人备案,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造成影响的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7、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等其它部门配合,在坚持财务原则的前提下,答复和承办时间最长不超过30分钟,办理和未办理必须说明原由,并指明应补办的手续,否则由造成影响的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8、其他部门工作配合和承办上级部门指派工作必须在30分钟内作出回复,并协调后做出完成时间,好备案保留工作;9、各工作人员,在接到分配的工作或执行工作中发现不良问题,应及里向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汇报,接到汇报的相关领导应在30分钟内作出回复,并用文字说明原因;10、生产部、品质部的管理人员(除厂长以外),必须坚持时刻在生产现场,若生产部需要开会及处理其他事务必须要到办公室的,处理完毕事务后立即进入生产现场。
两法衔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两法衔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二)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原则;(三)及时沟通、快速反应原则;(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两法衔接”工作。
第六条“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两法衔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二)协调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监督“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情况;(四)组织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一)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二)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开展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三)接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的职责:(一)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二)依法开展侦查工作,收集、固定证据;(三)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四)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咨询和请求,协助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九条检察机关的职责:(一)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三)对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条审判机关的职责:(一)依法审理涉嫌犯罪的案件;(二)对审判活动进行自我监督,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
工作衔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工作衔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衔接是指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与其他部门或岗位之间进行信息、资料、任务等的传递与协调。
第四条工作衔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确保工作衔接信息传递迅速、准确。
(二)准确性:确保工作衔接信息真实、完整。
(三)协调性:确保工作衔接各方利益一致,共同推进工作。
(四)保密性:确保工作衔接过程中涉及的秘密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第二章工作衔接范围第五条工作衔接范围包括:(一)部门内部工作衔接:各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
(二)部门间工作衔接:不同部门之间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信息、资料、任务等传递与协调。
(三)上下级工作衔接: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
第三章工作衔接程序第六条工作衔接程序如下:(一)发起衔接:工作衔接发起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衔接申请,明确衔接内容、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衔接: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对工作衔接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同意衔接。
(三)实施衔接:同意衔接的,按照审核意见进行工作衔接;不同意衔接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四)跟踪衔接:工作衔接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跟踪衔接进度,确保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五)反馈衔接:工作衔接完成后,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向发起人反馈衔接结果。
第四章工作衔接要求第七条工作衔接要求如下:(一)信息传递要及时、准确。
工作人员应确保工作衔接信息真实、完整,不得隐瞒、篡改。
(二)资料传递要规范。
工作衔接过程中涉及的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三)任务协调要合理。
工作衔接过程中,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人应协调各方利益,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四)保密工作要到位。
涉及秘密信息的工作衔接,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工作衔接监督与考核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九条对工作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做好制度衔接
做好制度衔接
制度衔接是一项关键性工作,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企业管理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必须在不同层面和不同环节之间建立良好的制度衔接。
这需要对企业管理体系的各个部分进行深入分析,理解其内在逻辑和关联关系,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制度衔接方案。
首先,制度衔接需要从企业管理的战略层面开始,建立起统一的战略目标和规划,确保各级管理制度的衔接与协同。
其次,要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信息交流和协调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
同时,在不同层级之间,也要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确保各级管理人员之间的理解和配合。
最后,在制度衔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制度的完善和持续优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之,制度衔接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只有建立良好的制度衔接机制,才能使企业管理体系更加协调、高效,实现长期稳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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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的协调与衔接
管理制度的协调与衔接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内部为了实现目标而建立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安排,它对于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组织不断扩大和发展,各个部门之间、不同层级之间的管理制度之间可能会出现不协调和衔接不畅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管理制度的协调与衔接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管理制度协调的重要性1.1 管理信息共享不同部门之间的管理制度协调可以促进信息的共享和流通,避免信息孤岛的现象。
通过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安排,可以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得到及时传递,避免信息滞后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1.2 资源优化与互补通过管理制度的协调,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和互补。
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可以避免资源的重复使用和浪费,达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同时,不同部门之间的管理制度协调也可以发挥资源的互补作用,提高整体绩效。
1.3 决策效率提升管理制度的协调可以提高组织的决策效率。
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可以减少信息传递的成本和时间,使决策者能够及时获得各个部门之间的相关信息,从而做出更加准确、有效的决策。
二、管理制度协调的挑战与解决方案2.1 部门间协调在跨部门协调方面,组织可能面临不同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沟通不畅等问题。
针对这一挑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2.1.1 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部门之间的职责界限清晰可行;2.1.2 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跨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2.1.3 定期召开部门间的协调会议,解决相关问题和矛盾。
2.2 层级之间协调在不同层级之间的协调方面,组织可能面临指挥传递不畅、层级决策矛盾等问题。
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2.2.1 建立顶层与基层之间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执行;2.2.2 强调层级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避免决策的矛盾和冲突;2.2.3 加强层级之间的培训和沟通,提高沟通的效率和质量。
三、管理制度衔接的重要性与解决方案3.1 规章制度的衔接规章制度的衔接是指不同管理规章之间的衔接和配套。
部门联合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联合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联合管理小组,由本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沟通、监督联合管理工作。
2. 联合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协调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协作沟通机制(1)定期召开联合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部门信息畅通无阻。
(3)设立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2. 工作流程(1)明确联合管理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按照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对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进行督促。
3. 责任追究(1)对于因沟通不畅、协作不力导致工作失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激励机制(1)对在联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联合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推广。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联合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联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联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联合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部门工作对接管理制度
部门工作对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作与合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对接机制,履行对接方修养职责,确保工作对接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作对接应当遵循“主动对接、负责对接、高效对接、协同对接”的原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对接的程序与要求第五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业务需求和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第六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应当及时交流和沟通,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七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应当及时向对方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寻求解决方案。
第八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接工作负有责任,确保工作对接的高效进行。
第三章工作对接的方式与工具第九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可以使用会议、沟通群、邮件等方式进行交流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可以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工作协同工具等进行协同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可以使用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及时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在进行工作对接时,各部门可以通过定期报告、进度汇报等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透明。
第四章工作对接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对接的考核机制,对各部门的工作对接情况进行评估,鼓励优秀的工作对接。
第十四条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部门工作对接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得到落实。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对接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对接的问题解决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对接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对接的高效运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作对接的宣传教育,提高各部门对工作对接的重视和认识。
部门协调管理制度
部门协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提高单位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三条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相互支持、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章部门协调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整体目标和工作计划,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部门协调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沟通和协商,促进部门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协调管理应当有计划、有策略,注重对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八条部门协调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制度规定,不得擅自做出超出权限的决策。
第三章部门协调管理的具体措施第九条部门协调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协调管理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运转。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定期召开部门间的会商会议,及时了解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工作信息,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部门协调管理应当明确责任领导,划定工作范围,形成工作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
第十三条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部门协调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部门协调管理应当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四章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部门协调管理工作由本单位领导班子负总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部门协调管理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由本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本单位领导班子。
部门协作与配合制度
部门协作与搭配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搭配,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各部门间的工作无缝衔接和良好协调,订立本部门协作与搭配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1.确保全部部门能够协调合作,共同达成公司的整体目标。
2.加强内部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避开信息不畅通和重复劳动的问题。
3.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本钱。
4.建立团队意识和整体观念,促进全员的乐观性和自动性。
三、协作与搭配的原则1.意识到协作的紧要性:公司内部的每个员工都应当认得到协作的紧要性,理解各部门间的相互倚靠性,并乐意乐观搭配和相互支持。
2.透亮的沟通:各部门间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保持信息的透亮传递,避开沟通失误和误会的情况发生。
3.目标全都,方向明确:全体员工都应当对公司的整体目标和发展方向有清楚的认得,并在各自的工作中乐观努力探求和实践,相互搭配,共同达成目标。
4.优化工作流程:各部门应当通过合理的工作流程设计,避开重复劳动和资源挥霍,提高工作效率。
5.提倡和支持创新:公司鼓舞各部门在协作过程中乐观创新,并供应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四、协作与搭配的具体要求1.部门间的工作交接:各部门之间在工作交接时应当及时沟通,明确交接内容及时间节点,并确保交接过程中的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公司将供应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各部门需及时上传和更新相关文件和信息,并乐观参加协作活动。
3.跨部门项目的管理:企业内部的跨部门项目应当建立明确的项目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权限,并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
4.跨部门决策和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跨部门的紧要决策和问题解决需通过相应的会议和讨论进行,确保各部门的利益和看法得到充分考虑。
5.相互支持和帮忙:各部门之间应当相互支持和帮忙,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时,需提前沟通并获得相应的支持。
6.搭配外部合作伙伴:对于需要与外部合作伙伴协作的项目或事务,各部门应当乐观搭配,确保外部协作的顺利进行。
管理制度的制度衔接与协同推动
管理制度的制度衔接与协同推动在当今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各类组织和机构需要有效的管理制度来确保运转的顺利和高效。
然而,单独的管理制度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必须通过制度衔接与协同推动来实现全面管理。
本文将探讨管理制度的制度衔接和协同推动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具体的方法和实践。
一、制度衔接的重要性管理制度的制度衔接是指各个管理制度之间的关联和互相支持。
一个良好的制度衔接可以确保组织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地工作,提高效率和效果。
同时,制度衔接还有利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落地,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劳动的发生。
二、制度衔接的难点和挑战然而,实现有效的制度衔接并不容易。
首先,各个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往往是由不同的部门或个人负责的,缺乏整体规划和协调。
同时,各个管理制度之间的业务流程可能存在重叠或间断,导致信息流失和责任不清。
三、制度衔接的原则和方法要实现有效的制度衔接,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原则和方法。
一是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应该考虑到整体的目标和要求,避免过于片面和独立。
二是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个管理制度之间的信息畅通。
三是制定明确的责任和权限,避免业务流程中的责任漏洞和决策迟滞。
四、协同推动的意义和价值管理制度的协同推动是指各个管理制度之间通过相互合作和协调来实现整体的管理效果和效率提升。
协同推动能够减少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提升组织的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五、协同推动的实现方式要实现管理制度的协同推动,需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和沟通渠道。
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跨部门的会议和工作坊来促进交流和合作。
另一方面,可以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协同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平台。
六、协同推动的挑战和解决方法尽管协同推动的意义和方法都已经明确,但实施起来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一项挑战是各个管理制度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冲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协调和调解。
此外,还可以加强沟通和协商的能力,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
管理制度的协调和衔接技巧
管理制度的协调和衔接技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组织规模的扩大,管理制度的协调和衔接变得愈发重要。
一个良好的管理制度体系不仅能够提高组织的效率和竞争力,还能减少冲突和失误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一些管理制度协调和衔接的技巧,帮助组织实现高效的运转。
一、明确组织的目标和价值观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共同的价值观是管理制度协调和衔接的基础。
组织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将其传达给每个成员。
同时,明确的价值观能够引导成员的行为和决策,保证制度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沟通是管理制度协调和衔接的关键。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可以确保信息的传递和理解。
组织可以通过定期的会议、内部网站和邮件等方式,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并及时传递重要信息。
三、明确责任和权限明确责任和权限是管理制度衔接的基础。
每个成员需要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并在工作中遵守规定。
同时,管理层也要明确分工和相互配合,避免责权不清导致的混乱和冲突。
四、建立协调的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协调的绩效评估机制可以有效提升管理制度的衔接和协调效果。
组织可以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对各个部门和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五、促进信息流动和共享信息的流动和共享可以加强管理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组织可以建立集中的信息平台,将各个部门、成员的信息集中管理,并鼓励成员之间的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直接关系到管理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组织可以通过定期的部门间会议、项目组和跨部门协作等方式,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确保任务的顺利进行。
七、注重培养跨部门人才培养跨部门人才是管理制度协调和衔接的重要策略。
组织可以通过轮岗、培训和知识分享等方式,提高成员的综合能力和跨部门合作的意识,推动管理制度的衔接和协调。
八、不断改进和优化制度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断改进和优化制度是保持其协调和衔接性的关键。
公司职能部门协同管理制度
公司职能部门协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本领。
依据公司《组织章程》及业务需求订立,并适用于全体公司职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市场部门等。
第三条原则协同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 1. 互信互助原则:职能部门之间应建立互信互助的工作关系,相互支持、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工作目标。
2. 信息共享原则:职能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共享相关信息,确保各部门有充分的信息基础来进行决策和工作。
3. 协同搭配原则:各职能部门应乐观搭配其他部门的工作,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4. 目标全都原则:各职能部门应保持工作目标全都,以整体利益为启程点,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第二章协同管理机制第四条职能部门协同工作会议1.每月举办一次公司职能部门协同工作会议,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将与部门工作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协调。
2.职能部门应提前准备会议报告,对本部门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需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汇报。
3.会议纪要将由主管领导或会议记录员记录并及时通报给各职能部门,以确保大家对会议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第五条跨部门项目组织1.对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项目,应组织跨部门项目组。
2.跨部门项目组应有明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成员,各职能部门应派出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参加。
3.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计划的订立、执行和监控,各职能部门负责搭配项目经理的布置,定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能部门协同工作制度1.职能部门之间应建立协同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协同工作制度应包含工作分工、信息共享、工作进度管控等内容,以确保各部门能够依据要求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资源共享第七条公共资源平台建设1.建立公共资源平台,包含但不限于文档库、共享云盘、在线协作工具等,以方便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沟通协作。
公司管理制度的协同协作与部门间合作模式
公司管理制度的协同协作与部门间合作模式对于一个大型企业,要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顺畅高效,就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并促进协同协作的实施。
本文将探讨公司管理制度中的协同协作和部门间合作模式,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公司管理制度的协同协作协同协作是指各个部门之间密切合作、相互协调,以实现共同的目标。
在公司管理制度中,协同协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提高协同协作的措施:1.明确目标和责任:确保每个部门明确自己的目标,并将其与公司整体目标相对应。
同时,明确每个员工的责任,使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互相衔接。
2.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例如定期开展部门会议、制定工作报告等。
通过沟通和协调,各部门可以更好地了解彼此的工作进展,并及时解决问题。
3.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协同协作。
例如,设立团队成绩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在合作中互相支持、共同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4.培养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团队建设活动、培训等方式,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技能。
只有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各个部门才能更好地协同工作。
二、部门间合作模式部门间的合作模式取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业务需求。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部门间合作模式:1.串行协作:各个部门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工作,前一部门完成后才能交由后一部门处理。
这种模式适用于一些离散的工作任务,例如产品开发的流程。
2.并行协作:各个部门同时进行工作,相互之间并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这种模式适用于一些复杂的工作任务,例如市场推广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交叉协作: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交叉进行,相互之间合作密切。
这种模式适用于一些需要跨部门合作的工作任务,例如跨部门项目的管理。
三、建立协同协作与部门间合作的机制为了有效地落实公司管理制度中的协同协作与部门间合作,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机制。
以下是一些建议:1.建立跨部门工作小组:组建由各部门代表组成的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相关项目或任务的协同协作。
工作协调和管理制度
工作协调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作协调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协调1.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达成共识,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门之间在有重大决策需要进行协商时,应当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协商。
在协商会议结束后,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并在明确责任和时间限制后,按照会议纪要分工协作,推动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3.对于存在协作问题的部门,可以依据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会议,以解决问题。
三、工作管理1.明确目标任务,划分工作任务及责任。
2.建立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3.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控和评估,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工作协作1.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合作,内部建立共享资源,互帮互助的合作机制。
2.建立工作协作平台,用于协作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重大项目,要建立专门的项目组,迅速协调和分工合作。
五、工作环境1.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2.加强对员工的心理辅导,解决员工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3.建立员工参与决策的机制,让员工的意见得到尊重和重视。
六、工作效率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2.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七、报告制度1.各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2.上级领导要及时向主管领导通报部门工作情况,以便主管领导能够及时调整工作进度。
八、执行及监督1.制度的执行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监督。
2.对于不遵守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3.可以设置专门的协调和管理部门,对整体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进行监督。
以上工作协调和管理制度,经领导审定后即时执行,如有需要修订时,应当由相关领导部门根据情况进行修订,并报领导审定后实施。
同时,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员工宣传工作协调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们对制度的落实及执行。
部门之间协作与配合管理制度
部门之间协作与搭配管理制度一、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搭配,提高工作效率、协同创新,推动企业的连续发展。
二、协作与搭配的定义协作与搭配是指各部门之间为了共同实现公司目标而进行的合作与沟通。
通过协作与搭配,不同部门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三、协作与搭配的原则1.简洁高效原则:协作与搭配应以最简洁高效的方式进行,避开不必需的重复工作和信息传递。
2.互信互助原则:各部门应建立相互信任和互助的合作关系,乐观支持和帮忙相互,共同实现公司目标。
3.沟通协商原则:各部门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商,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信息畅通。
4.目标全都原则: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应与公司整体目标保持全都,相互之间协作与搭配,共同努力探求企业发展。
四、协作与搭配的流程1.部门间沟通与协调–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就工作进展、问题沟通、资源调配等进行讨论与协商。
–部门负责人之间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及时传递。
–部门负责人应乐观搭配公司总部的指示,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2.跨部门项目管理–跨部门项目成立后,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成员开展工作,做好协调与沟通工作,确保项目定时、高质量完成。
–跨部门项目应定期召开项目评审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调整计划,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资源共享与调配–各部门应定期评估资源需求与供应,确保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面对紧急情况或重点项目,部门之间应相互支持和帮助,供应必需的资源。
–各部门应订立资源共享与调配机制,优先考虑整体利益,确保资源均衡利用。
4.问题解决与反馈–各部门应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解决。
–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处理部门内部问题,确保问题不影响跨部门协作与搭配。
–部门负责人应依据问题反馈,不绝完善和改进协作与搭配的方式和流程。
管理制度对接包括哪些工作
管理制度对接包括哪些工作一、管理制度对接的概念和意义1. 概念管理制度对接是指组织内不同管理制度之间的连接和衔接,其目的是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协同运作,避免管理制度之间的混乱和冲突,保证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管理制度对接是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组织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2. 意义管理制度对接的实施对于组织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管理制度对接可以有效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避免因为管理制度之间的冲突和差异导致管理失序的情况发生。
其次,管理制度对接可以促进组织内各项管理制度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从而为组织的发展和创新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管理制度对接的工作流程1. 制定对接计划在进行管理制度对接之前,首先需要制定对接计划。
对接计划需要明确对接的目标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以确保对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分析管理制度差异在对接计划确定后,需要对组织内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分析,明确各项管理制度之间的差异和联系,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障碍,为后续的对接工作做好准备。
3. 协商沟通管理制度对接需要涉及到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在对接工作开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明确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形成共识,为后续的对接工作奠定基础。
4. 调整修改在进行对接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差异和冲突。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对接工作的需要,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5. 培训和辅导对接工作完成后,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新的管理制度,保证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6. 监测评估管理制度对接完成后,需要对新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新的管理制度能够顺利运行。
三、管理制度对接的注意事项1. 充分沟通管理制度对接需要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保证各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学校部门联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部门,包括教学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等。
三、部门联动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2. 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3. 坚持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原则;4. 坚持及时沟通、快速响应的原则。
四、联动机制1. 成立学校部门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2. 建立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联动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3. 设立联动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和督促工作;4. 定期召开联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联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联动内容1. 教学联动: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教学资源的共享,提高教学质量;2. 行政管理联动:各部门应协同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3. 后勤保障联动:各部门应共同保障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4. 学生工作联动: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
六、联动流程1. 提出联动需求: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如需其他部门配合,应提前向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2. 审核批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联动;3. 制定联动方案:各部门根据联动需求,制定详细的联动方案;4. 实施联动:各部门按照联动方案,协同开展联动工作;5. 考核评价: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对联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七、责任与考核1.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联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联动工作顺利开展;2. 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联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3. 对在联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联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责令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各部门协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包括行政部门、教学部门、后勤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等。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协同意识,以学校整体利益为重,确保各项工作协调一致。
第二章协同原则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协同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领导统一原则:各部门在执行职责时,应服从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 信息共享原则:各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工作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3. 互信互助原则:各部门应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高效快捷原则:各部门在协同工作中,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进度。
第三章协同机制第五条学校设立协同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处理协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协同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各部门协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 组织开展协同工作培训,提高各部门协同能力。
4. 收集各部门协同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和反馈。
第七条各部门协同工作流程:1. 各部门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报送协同工作办公室。
2. 协同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各部门根据协同工作办公室的意见,修改完善工作计划。
4. 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工作。
5. 协同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学校对各部门协同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指标。
第九条对在协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在协同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拒不配合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学校各部门将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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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001合同管理办法部门间工作衔接管理制度令狐采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南水投源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系统高效地管理合同的起草、订立、执行和分析,以确保运营和财务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间的协作、和部门工作衔接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营造一个团结、务实、高效的内部环境,防止工作过失和工作中过错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部门间协作、衔接衔接协调的原则为:真诚、及时、制度化。
第三条各部门要依照职责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当职能发生交叉时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协调,妥善理顺工作关系,不得争权、推诿或过多强调本部门或个人利益,遇事要主动沟通,认真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防止主观臆断。
第四条综合开发部为部门衔接协调工作的负责监督部门,相关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工作、贯彻落实的各项措施、建议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向综合开发部反馈汇报,由综合开发部安排落实。
第五条对公司安排的事项,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负责。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或常务副总经理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
第六条对涉及到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需要协调配合工作的,必要时可由分管领导或综合开发部召开工作协调会。
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负责人需亲自到会,并及时配合开展工作。
第七条需协调配合工作的相关部门之间的重要、紧急文件资料,需办理移交签收手续,以明确时限责任,促进部门之间的整体观念和协调配合意识。
第八条对接协调工作流程(一)简单配合协作事项,由双方口头商定并实施;(二)较复杂或双方分歧较大的配合协作事项由综合开发部协调(协调不了的报常务副总经理裁决),后开出《内部协作单(需求方)》,协作工作完成后需开出《内部协作单(实施方)》:写明配合协作内容、质量要求、工期等具体配合要求→配合协作部门签收→《内部协作单(需求方)》送综合开发部备案→配合协作部门实施配合→请求配合协作部门跟踪、反馈、改进要求→配合协作工作完成,填写《内部协作单(实施方)》→请求配合协作部门验收签字(有异议时综合开发部参与协调)→《内部协作单(实施方)》送综合开发部备案。
第九条凡部门间工作衔接或流程过程中发现问题,发现部门要及时项目对接部门反馈。
对于应急事件及特殊情况,各部门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应立即排查、解决,做好善后处理,避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开发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综合开发部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本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附件一:内部协作单(需求方)编号:LH—XZ—2017—***备注:1.本表格至少一式三份,分别由需求部门、实施部门、综合开发部保管。
2.编号由综合开发部统一编制,与相应的《内部协作单(实施方)》一致。
附件二:内部协作单(实施方)编号:LH—XZ—2017—***备注:1.本表格至少一式三份,分别由需求部门、实施部门、综合开发部保管。
2.编号由综合开发部统一编制,与相应的《内部协作单(需求方)》一致。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
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
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
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第五条公司综合开发部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
设立合同管理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开发部管理职能:(一)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二)对合同的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负责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的管理职能:(一)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二)负责初审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依法履行合同,并处理公司与外部的合同纠纷。
(四)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三章授权第八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九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时注明。
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第十一条河南水投源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河南水投水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所有合同必须严格接受河南水投水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查,河南水投水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
第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综合开发部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第十三条合同应由源盛公司各部门和领导班子、水土资源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审查,重大合同需上报水土资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十四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一)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对所提报合同以及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二)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综合开发部,附《河南水投源盛置业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会签单》,由综合开发部和承办部门会同源盛公司各部门、领导班子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三)最后由综合开发部将合同文件、会签单提交公司律师顾问团队和水土资源公司综合部,律师顾问、水土资源公司领导班子逐级审批。
第十五条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一)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二)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
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五)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六)合同内容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合同文字(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7.合同的经济效益(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8.履约过程需提供是发票种类、发票费率、账户信息。
9.工程施工类合同中质保期、质保金的约定必须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保证公司权利。
工程设计类合同中后期服务承诺必须完备细致。
第六章合同签订第十六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十七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
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书有综合开发部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
第七章合同履行第十九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一)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二)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付款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综合开发部、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三)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执行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综合开发部,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常务副总及总经理。
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执行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
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常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二十四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二十六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二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二)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三)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5、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