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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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情况及案件特点原因分析

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情况及案件特点原因分析

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情况及案件特点原因分析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形成了一系列的反腐机制和制度,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了一些腐败行为。

一方面,银行系统中部分贪腐案件得到了严惩,违规违纪行为有所减少;另一方面,许多银行机构加强了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

银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也积极推动倡廉建设,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防范腐败风险。

案件情况及特点然而,银行系统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案件具有一定的特点。

首先,一些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对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高层领导和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他们滥用职权、侵吞公款,给国家财产和银行机构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其次,一些案件的手段高明,隐蔽性强。

他们采取种种手段,如伪造账目、编造合同等,来逃避内部和外部的审查,骗取巨额利益。

再次,一些案件涉及的人员背景复杂,他们往往具有一定的关系网,这使得案件调查和查处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原因分析造成银行系统腐败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作用。

首先,一些人的道德观念丧失,他们只顾个人利益,忽视了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

其次,一些银行机构内部存在一些管理缺陷,例如内部控制不严,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这为一些人提供了侥幸心理,他们利用这样的漏洞进行各种腐败行为。

再次,一些人员负有重要的岗位职责,但他们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不具备良好的风险防控意识。

最后,一些银行业内外部的监督机制与措施不到位,使得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处理。

应对策略为了加强银行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应对策略。

首先,银行机构应加强内部的风险控制与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监管办法。

其次,加强监督机制的完善,发挥监察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全面加强对银行业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腐败行为。

再次,加强银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培养,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最后,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力的震慑。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2010-7-15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在严肃党纪政纪、治理商业贿赂、深挖腐败分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艰巨,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依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继续呈多发态势,极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研究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趋势、特点及其成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于未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近几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及新特点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纪检监督力度的加强,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增多趋势。

以我区为例,2005年至2008年,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一)是经济类案件,共32宗54人,分别占案件总量和总人数的16%和18%。

(二)是涉土类案件,共62宗110人,分别占案件总量和总人数的31%和37%。

(三)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类案件,共25宗26人,占案件总人数的12.6%和9%。

(四)是渎职失职类案件,共22宗45人,分别占案件总量和总人数的11%和15%。

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案率高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有的在土地转让、处理纠纷和审批宅基地等工作中索拿卡要,有的在计划生育工作或者殡葬改革中违反有关政策,捞取好处,有的以各种名义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满足私欲。

从2005年以来查处的159名违纪违法人员中,涉及村(居)党员干部就有84人,占涉案总人数的52.8%。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二是抓好教育关。对新任干部,要认真组织培训,端正他们的任职思想,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服务观念。注重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警钟经常敲,招呼提前打,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干部自身存在的信念滑坡、为政不廉、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使他们增强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制能力、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帮助他们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干部中显现的违纪违法苗头,要及时进行戒勉谈话,防止错误行为的发生。当前,要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有计划地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轮训,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样管理别人,怎样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违纪违法范围扩大化。“拔出萝卜带出泥”,是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频发的真实写照。在这类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再简单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向集体、组织行为发展,由单一部门、行业向各个部门、行业和社会各个领域扩展,所牵涉的党员干部往往有数十人、甚至百人之多。比如湖南郴州腐败窝案涉及党政干部、商界人士达158人。同时,以领导干部家庭为核心的家族腐败化也呈上升趋势,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两袖清风、清正廉政,暗地里却唆使、纵容自己的亲属大肆受贿,或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开办的公司等经济实体牟取暴利。
三是思想教育跟不上,拒腐防线松懈。党员干部除了为集体工作外,还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往往对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有的基层组织忽视了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片面地强调发展经济,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从而造成一些村级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权力观扭曲,走上了违纪违法的歧途。

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及预防1

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及预防1

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及预防在我国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新时期和新形势下,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需要研究违法违纪的特点、规律和预防措施。

一、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当前我国处于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等全方位改革的时期,这一时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具有明显的转型期特点。

(一)实施主体呈现团伙化、主职化、行业化的特征。

1、互相勾结团伙化。

从过去以单个违纪为主发展到以团伙违纪为主。

有组织的团伙性违纪、集团违纪呈上升趋势,出现查处一个、扯出一串、带出一片的现象。

咸宁市纪委在查办的嘉鱼县新兴黄金冶炼厂案中,带出嘉鱼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寿继玉等人的经济问题,全案共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纪律处分13人。

违法违纪分子从开始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就利用工作和社交之便,以权力为基础,对上寻求保护伞,对下寻求同流合污者,组成一个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共同体,互相保护。

甚至还有一些干部热衷于与不法大款互傍,同社会黑恶势力勾结在一起。

2、带头违纪主职化。

单位党政一把手违纪成为目前最常见的形态,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嘉鱼县2004年查处的一把手违纪的案件比2000年上升了2.5倍,咸安区近三年查处案件中,一把手违法违纪的件,占了64%。

很多串案、窝案围绕着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一把手”展开,被卷入到串案、窝案的都是一些被“大的一把手”领导的“要害部门”的“小的一把手”,以及“一把手”身边的亲属、秘书、司机、情人等。

3、以权牟利行业化。

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单位或集体的名义,用本单位、本系统的权力进行“创收”,牟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形成了行业腐败。

它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变法定服务为“有偿服务”的行为,以扭转亏损局面为名乱涨价以及吃拿卡要的行为,以集体名义侵吞、截留国家财政收入作为集体挥霍浪费或集体私分的行为等。

(二)作案手段呈现间接化、期权化、诡秘化的特征。

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情况及案件特点、原因分析剖析

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情况及案件特点、原因分析剖析

一、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的情况
(二)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的主要情况
2、2011年银行系统案件情况。
据银监会最新通报, 2011 年,全国银行业发生案件 92 件,涉案金额 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和311%,近5年来首次出现案件数量和涉 案金额“双升”情形。其中,重大恶性案件呈高发、蔓延态势,2011 年,发生千万元以上案件 25 件,涉案金额 19.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57%和405%,且涉案区域有向全国蔓延态势。
一、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的情况
(一)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
3、目前我们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形势。
新变化和新特点:


以权谋私期权化
对抗调查智能化


获利敛财间接化
腐败案件涉外化
一、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的情况
(一)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
3、目前我们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形势。
2012日年1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 会议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 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 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败斗争 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一、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的情况
(二)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的主要情况
3、我省农村信用社系统2006-2009年案件情况。
2006年-2009年的4年间,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共发生25起经济案件, 涉及金额4229.8万元,其中借冒假名贷款案13起,涉及金额2628.13 万元,分别占案件总数和金额的52%和62.13%;贷款诈骗案3起313 万元,分别占案件总数和金额的12%和7.4%;挪用资金案4起涉及金 额1117.74万元,分别占案件总数16%和金额26.43%;联社高管人 员及基层信用社主任受贿案 5起涉及金额170.94万元,分别占案件总 数20%和金额4.04%。案件当事人有24人因违法犯罪移交司法部门追 究刑事责任。其中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2人。省联社及相关行社依据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实施细则》等规定, 对30名案件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对 10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 开除9人、留用察看8人、撤职5人、记大过25人、记过及警告58人处 理;追究33人领导责任 ,其中开除3人,县市联社高管人员引咎辞职 10人,记大过5人,记过及警告25人(含引咎辞职高管人员同时受到 相应行政处分)。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腐败也不断蔓延,特别是在新的时期,腐败表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和动向。

在诸多新的反腐败课题面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强劲势头,始终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正确认识执纪办案工作,积极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一、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1、违纪违法范围扩大化。

“拔出萝卜带出泥”,是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频发的真实写照。

在这类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再简单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向集体、组织行为发展,由单一部门、行业向各个部门、行业和社会各个领域扩展,所牵涉的党员干部往往有数十人、甚至百人之多。

比如湖南郴州腐败窝案涉及党政干部、商界人士达158人。

同时,以领导干部家庭为核心的家族腐败化也呈上升趋势,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两袖清风、清正廉政,暗地里却唆使、纵容自己的亲属大肆受贿,或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开办的公司等经济实体牟取暴利。

2、违纪违法领域多元化。

当前,违纪违法现象已不再是个别领域的个别现象,而是在诸多领域均有呈现的普遍现象,违纪违法已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

比如公款行贿、收受回扣、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买官卖官、贪污受贿、侵吞窃取瓜分国有资产、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国家专项资金、司法腐败、教育腐败、医疗腐败、组织人事腐败等等,已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3、违纪违法主体智能化。

随着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官员愈来愈多,腐败分子大多“学历高、智商高、阅历丰”,他们进行违纪违法行为的作案方式由利令智昏、不计后果的“冲动”型,转变为处心积虑、预谋在先的“智能”型。

他们处心积虑研习法律法规,在违纪违法中化解风险、逃避打击,钻法律空子,使隐性腐败的“安全系数”更大。

4、违纪违法手段隐蔽化。

一些腐败分子不再作现行违纪违法,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期权化”、“转让”、“洗钱”的交易,掩盖受贿之实,逃避法律制裁。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当前腐败现象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包括群体化、高管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和新型化。

反腐败必须扩大党内民主和发展人民民主,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完善干部考核与监督制度等。

一、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当前我国的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由收钱收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旅游出国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集体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内资企业的“内资腐败”发展为外资企业参与商业贿赂的“外资腐败”;由一人出事的“单案”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窝案”。

具体来讲,腐败现象具有的特点是:其一,群体化。

湖南省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腐败案发后牵涉人员达160余人“;慕马腐败大案”涉案人员达142人;湖北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落马,牵出领导干部70余人。

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

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其二,高官化。

近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了原中央政冶局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方仁,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等一批高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

其三,巨额化。

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则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

2009年已经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l.0982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亿元。

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特征和发展趋势分析

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特征和发展趋势分析

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特征和发展趋势分析近些年来,为数众多的省部级官员因腐败问题纷纷受到查处,这是中国反腐败领域出现的最重要成果之一,也反映了当前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尤为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十六大以来已有32名省部级官员因腐败受到查处,其中有25名腐败官员已受到司法审判。

而且,还有数名省部级腐败官员正处在纪检、司法部门的查处过程中。

从已经结案的这3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的案例库中,我们研究发现新世纪新阶段省部级官员腐败案呈现以下七大特点和趋势。

一、省部级腐败官员数量和涉案金额继续增多1978年之前,没有省部级官员因腐败问题受到查处。

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出现省部级官员的腐败案例。

十六大以后,被查处的省部级腐败官员数量进一步增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工作报告,2003—2007年,检察院共立案侦查省部级以上官员35人,平均每年7名。

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浮出水面,受到查处,一方面是党中央严厉反腐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新时期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确实比较严重,有许多官员曾有过贪污受贿等严重腐败犯罪行为。

总体上,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省部级腐败官员的高发期和集中受审期。

从腐败官员涉案金额上说,近些年来查处的省部级官员涉案金额明显增高。

十六大以来查处的省部级腐败官员涉案金额越来越高的原因主要有:腐败潜伏期在延长,累计贪污受贿次数越来越多;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增长,腐败官员的“胃口”在增大,单笔受贿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已不在少数。

二、多数省部级腐败官员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迷失信仰、丧失党性、腐化堕落往往是省部级官员走向腐败之路的第一步。

包养情妇是腐败官员生活腐化的主要形式。

在十六大以来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库中,许多腐败官员在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之前就开始了包养情妇的生活。

而且,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原济南市副书记组织部长段义和等案例表明腐败官员还积极利用职权为情妇及其家人在安排工作、获取利益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大搞情妇腐败交易。

当前腐败现象的趋势、特点及对策

当前腐败现象的趋势、特点及对策

当前腐败现象继续蔓延的趋势表现为:各类腐败案件发案率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继续泛滥,其中建筑业工程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金融业资金借贷的违规行为,以及利用行政管理职权索贿受贿现象尤为突出。

司法腐败紧随其后,并因其隐蔽性强,难以侦破和打击。

此外,腐败现象的蔓延还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腐败现象与地方保护主义相结合。

一些地区以制假售假为业,如假酒、假烟、假药、盗版光盘、拼装旧车等等,牟取暴利,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丧心病狂地坑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却难以整顿和治理,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公然把这些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视为地方经济的增长点和财税来源,明打暗保,假打真保,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与制假售假者坐地分赃,利益均沾。

二、腐败现象与政府行政管理职权相结合。

一些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经常巧立名目,花样翻新,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收取各种费用,大搞变相摊派,无视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使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

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收费所得往往与政府机关的“小金库”及个人的“灰色收入”直接挂钩,这种利益驱动大大地调动了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使其乐而不疲。

三、腐败现象与政法职能相结合。

当前政法队伍腐败现象令人尤为瞩目,一些公安干警执法犯法,与犯罪分子暗中勾结,保黑吃黑。

一些法官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枉法裁判,破坏国家法律权威,个别检察干部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分子,严重失职渎职。

监狱、劳教机关干警收受在押罪犯家属的好处,违法办理假释、减刑的事件有之。

这些腐败现象无不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危及国家法制的权威及尊严,其社会危害性难以估量。

为此,对以上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对其个人应坚决清理出队,以保证政法队伍的高度纯洁性。

综上所述,当前腐败现象的蔓延,已然从个别国家机关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发展为地方性、行业性、集团性,作案手段由公开性转向隐蔽性。

以上腐败现象蔓延的新趋势,警示我们必须从深层次思考遏制腐败的对策措施,以达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的目的。

萧县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萧县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萧县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近几年来,随着萧县查案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影响较大的腐败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由于体制和市场经济转轨所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不同阶层、不同行业领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特点的案件逐渐暴露出来。

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萧县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如何把握近几年来腐败案件发生发展的规律,找准腐败现象脉络,做到有的放矢,攻其要害,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

就这个调研课题,我们对萧县近十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近年来萧县腐败案件的变化特点及其表现形式2001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1410件,涉及1620人,有1589人受到不同程度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3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9人。

从萧县十年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其发展变化的特点主要是:1.案件总量居高不下,持续和顶风作案时有发生。

萧县大约有4.7万名党员,2001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全县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410起,涉及1620人,平均每百名党员就有3人以上违法违纪。

出于金钱、物资的巨大诱惑和好人主义的姑息迁就,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边查边犯,顶风作案,连续违纪情况时有发生。

据统计,2001--2010年,同一违纪人连续违纪的案件就有68件。

2.经济类案件金额越来越大。

2001至2010年期间,在萧县纪委查处的经济类腐败案件中,涉案金额的数量越来越大。

2002年各类违纪案件追缴的违纪资金仅为14万元,而到了2010年追缴的违纪资金就达到了86万元,9年间增长了6倍之多,远远超过了本地经济发展的速度。

3.涉及“一把手”的腐败案件依然很多。

从违纪发生的对象看,违纪主体由原来的领导干部向多个层面的干部发展,人员分布更加广泛。

但各级各类“一把手”和曾经在“一把手”岗位上工作过的领导干部违纪比例仍然较高。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随着当前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大批次的腐败案件得到揭发和处理。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危害。

新的时期内,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打击腐败贪污,弘扬社会新风尚。

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表现特点,并且有依据地提出相应的对策。

标签:贪污贿赂;犯罪;原因及对策一、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一)犯罪领域加大如今的贪污贿赂犯罪已经不再和往常一样发生于企业等部门,而是逐渐扩展到了各个权力容易商品化的领域。

贿赂犯罪已经渗透了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等机构部门;而且拓宽到了社会多领域、多行业,新闻、文教、卫生等以往的“清水衙门”目前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贪污贿赂。

(二)犯罪案值不断增大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前许多贿赂犯罪分子贿赂数额越来越大,令人触目惊心。

行贿、受贿几万、十几万,甚至百万、千万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三)犯罪趋向群体化近年来贿赂犯罪呈现出了一定的群体性特征,行贿人向多人行贿导致的群体性受贿腐败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许多案件往往牵连范围极广,窝案串案的数量增多,甚至整个部门领导层全体出现腐败。

二、贿赂犯罪的主要形成原因(一)体制改革不够完善正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存在着不配套的问题,相对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及廉政建设都带来了相关性的问题,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钻规则的空隙和漏洞,从而滋生蔓延了贪污贿赂。

(二)缺乏完善的立法体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上随之出现了很多过去没有的现象,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并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约束一些不法行为。

虽然近几十年来,已经陆续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规章制度,但是在一些领域内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真空”地带。

说明立法体制不够完善,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健全。

(三)缺乏权力制约机制权力是构成贿赂犯罪的背景和媒介。

掌权者能够利用权力来为他人谋取一定的利益,这正是行贿者进行行贿的动机。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特点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特点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近几年来,由于我县经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在体制和市场经济条件某些负面影响下,领导干部(含部分村干部)违纪违法等现象案件每年都有发生,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特点情况显露出来。

把握好领导干部(含部分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是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含部分村干部)腐败的有效途径之一。

笔者仅所了解相关案件情况作如下愚议。

一、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主要是:1.案件总量上升趋势,从易发大案向一般类小案同发。

2.经济类案件突出金额越来越大。

3.违纪违法主体呈现两极突显。

从违纪发生的对象看,违纪主体人员不仅是行政“一把手”和岗位而且广大村级一、二把手延伸。

4.权钱交易。

个别领导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插手干预经济活动中如项目立项、土地批转、工程发包、银行贷款、工程的验收决算以及大宗物资的采购等,从中收受“辛苦费”、“好处费”和“回扣”;有的利用行政管理、执法监督等权力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5.损公肥私。

低价出租出让集体资产,与一些不法民间资本持有者勾结,中饱私囊,造成国有集体流失。

6.失职渎职。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与他人合伙经营企业,专门负责对上检查相关工作,从中获取收益。

二、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特点的规律主观方面:1、放松自我教育,思想麻痹松懈。

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不难发现,大多数领导干部随着地位身份发生变化,就长时间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自我教育,在一些公务活动和人际交往中,思想麻痹松懈,导致思想滑坡、人格蜕变。

2、明知故犯敛财,试图侥幸漏网。

在违纪违法干部中,多数是明知行为不轨而为之。

其中的缘由就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自以为隐蔽而忘乎所以;有的以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头上面自我安慰;有的以“关系网”、“保护伞”撑腰而有恃无恐;有的以早已订立的攻守同盟做好自我保护准备;有的甚至东窗事发仍负隅顽抗试图侥幸过关。

客观方面:1、干部的培养教育淡化。

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何谓违法乱纪,《汉典》解释是“违犯法领,破坏纲纪”,最早出自《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上》:“而便放志专行,威动省禁,早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

”为什么会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呢?孔子早就告诉我们:“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攫取私利是违法乱纪的根本原因,而领导干部要是产生违法乱纪行为,则主要是领导者利用权力进行违法乱纪活动而造成的。

孟德斯鸠说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由于领导所处位置特殊,手中权力特别,往往破坏性大,负面影响广。

通过对诸类案件的分析,本文试谈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案件产生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行为的表现及主要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和人们道德观念的多样化,西方国家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政治观念的冲击,诱发腐败的因素增多,表现出的特点也与以往不同。

主要表现在:1、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涉及领域广泛、涉及层面更多,案件数量大增。

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已经由过去单一的特定领域的违法乱纪逐步发展为复杂的多领域违法乱纪,多层次、跨行业、跨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已逐渐增多,其侵犯的客体也日趋错综复杂,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也愈加困难。

他们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广泛的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

往往查出一个带出一帮,抓住一个牵出一伙,案件牵涉面广,串案窝案较多。

涉案领域也从金融、行政执法、司法领域向一般领域蔓延,从掌握钱、财、物等关键岗位向一般领导岗位渗透,从乡科级、县处级、省部级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人,各个层级都有。

目前,腐败案件发案率比较高的热点部位,大多分布在国有企业改制、股票上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财政拨款项目等领域里。

2、违纪金额大增,对社会危害巨大。

一些领导干部涉案数额之巨、犯罪危害之大、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分析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分析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课程前言大家好,我们这个主题是关于当前腐败现象的发生的原因和特征。

我们准备利用这一段时间对当前在我国发生的腐败现象的诱因以及它的一些表现做一点分析。

这个原因就在于党的十八大对于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怎么深化反腐败斗争做了战略部署,尤其是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做了清晰的表述。

十八大对当前的形势的判断有一句话,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短短的几个字是有非常丰富的内容,起码传递了这么一个信号,我们不能对当前的腐败形势做太过乐观的估计,它依然严峻,严峻就是不容忽视,更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它是严重的,而且严峻的意义还在于它以解决腐败的问题就有紧迫性,所以严峻的含义要把严重更广、更多,严重讲的是腐败的形势的严重性,严峻更多地强调紧迫性。

为什么党的十八大做这样的判断,以及它是通过什么样的事实、什么样的现象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你依据什么来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呢?这就是我们这一个题目。

一、当前腐败现象多发的诱因分析就当前中国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的分析不能离开对整个社会所处阶段的定位和定性,腐败是个现象,它是在整个社会大背景,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以及社会的制度结构大变动之下发生的,那么它发生的这些都跟它所发生的背景结构变动、社会变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腐败现象就是这种社会变革、变动、结构调整的自然的一个副产品,所以我们分析当前腐败发生的原因,要从我们所在什么样的结构变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之下来出发。

首先,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什么意思呢?我们当前的这个社会要给它做个定位的话,政治术语应该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初级阶段什么意思呢?初级阶段的目标是要向终级、高级,它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在千方百计摆脱这个冲击,它在通过建设发展来提升国家由初级向终极,这就注定了我们这个初级阶段是一个变化的阶段,更是一个变革的阶段,它跟高级不一样,你再过多少年以后,社会主义到了高级阶段,相对成熟了,又稳定了,成熟和稳定具有相对固定,但初级阶段不是,初级阶段就像人生一样,它还是童年、幼年时期,而童年、幼年最大的特点是不断地生长、发育、变革,这是它的特点。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特点及原因分析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特点及原因分析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特点及原因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查办案件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隐藏较深的违纪违法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党纪政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审计如何把握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现象脉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成为审计机关亟待解决的课题。

笔者及同事在开展的多个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程中,发现局部违纪违法线索,全部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侦办,其案件主要呈现出团伙协同作案、职务犯罪高发、失职渎职增多等几类特点,围绕几个特点简要的谈一谈笔者在审计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当前几类违纪违法线索的主要特点及原因(一)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形成团伙协同作案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向前开展,政府的内部监督与管理越来越严格,内部控制制度越来越健全,使得不法份子钻空子,找漏洞的机会也越来越小,因此采取从上至下或由内至外相互勾结,集体团伙协同作案成为了重要方式,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由于作案人互相之间就是上下级或者是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使得实施案件时各环节的信息链完整,破绽和漏洞少,团伙成员之间互相纵容包庇,给审计人员的查证带来困难。

例如我们在对某公司开展的征地拆迁审计工程中,在调阅大量的拆迁档案时,发现有些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被重复计算,有些房子是被“画”出来的,而要想顺利到达非法牟利目的,只能采取团队作案方式,因为无论是重复计算还是“画”出来的房子,都是经过了现场人员实地勘测、房屋测绘部门画图、基础资料认定与计算、中介组织确认通过、房屋征收部门领导最终批准等多道审核把关的手续,而要想从这看似严密的内部控制过程中找到漏洞,采取买通、腐蚀其中的关键环节成为了犯罪份子贪污国有资产的重要手段,而在金钱的诱惑下局部公职人员会逐渐丧失自我而同流合污,成为了犯罪环节中的一份子。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案例呈高发态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开展,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作案主体职位高权力大,党政一把手腐败案件增多,有些还呈现出以家庭为中心的家族式共同犯罪等特点,一些领导干部外表上清正廉洁,实际上利用开公司、办实体等隐弊的形式,自己隐居幕后操纵牟取暴利,或是暗地里唆使、纵容、默许自己的亲属大肆收受贿赂,或利用亲属在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地位,通过看似正常的大额存款等方式转移资金,最后实现贪污等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职务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对策文秘.doc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对策文秘.doc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对策免费文秘...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对策领导的腐败犯罪是领导者利用权力进行违法活动而构成的犯罪。

领导的腐败犯罪是政治腐败的主要组成部分。

领导的腐败犯罪是社会诸多腐败现象中,破坏性最大、负面影响最广、人民群众最气愤的行为。

一请就到,一喝就高,一捧就傲,一求就敲,一给就捞,一脱就要,一累就叫,一批就跳,一查就倒!这些都是民间归纳的特征。

一、当前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表现及特点当前反腐败面临的情况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和人们道德观念出现了多样化,资产阶级国家的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政治观念对我们的冲击,诱发导致腐败的因素增多,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也较过去大不相同了。

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近几年查处的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中,包括省长、部长,省级党委的组织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甚至党和国家领导人。

如原湖北省省长张国光、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及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陈希同、陈良宇等。

1、涉案金额巨大。

一些领导干部涉案数额之巨、犯罪危害之大、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

如成克杰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余振东涉案金额20亿元,湛江走私案涉案总金额为114亿元,厦门走私案涉案总金额超过800亿元,陈良宇案涉案金额37亿元。

2、涉案人数众多。

违纪违法案件的集团性、关联性、群体性日趋突出。

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广泛的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

往往查出一个带出一帮,抓住一个牵出一伙,案件牵涉面广,串案窝案较多。

同时,领导干部与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共同作案所占比重较大,家族共同犯罪特征明显。

如郑筱萸案就涉及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200多名干部,其妻儿也涉案落马。

3、涉案领域广泛。

从近年查处的案件看,涉案领域从金融、行政执法、司法领域向一般领域蔓延,从掌握钱、财、物等关键岗位向一般岗位渗透,从领导干部向一般干部延伸,过去被视为清水衙门的教育、医疗、统计等部门也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情况及案件特点原因分析课件

当前银行系统反腐倡廉和案件情况及案件特点原因分析课件

反腐倡廉成效与问题
成效
经过持续努力,我国银行业反腐倡廉 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银行业从业 人员廉洁意识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 为得到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遏制。
问题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银行机构 内部控制存在漏洞、个别从业人员廉 洁意识淡薄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 倡廉工作。
03
银行系统案件情况分析
案件类型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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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特点分析
银行系统案件多涉及金融违规、贪污受贿等方面,呈现出隐蔽性、 团伙性等特点。同时,金融创新业务成为新的风险点。
原因分析
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包括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 不高等,需要从多个方面加强管理和教育。
研究展望
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未来银行系统应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监管力 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01
02
03
监管漏洞
监管制度不完善,存在漏 洞,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
利益驱动
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受利益 驱使,参与违法违规行为 ,谋取个人私利。
思想教育缺失
部分银行对员工思想教育 重视不够,导致员工法制 观念淡薄,容易走上违法 犯罪道路。
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某银行支行 行长挪用巨额资金案
案件涉及金额高达数 亿。
案件类型
涉及银行业务、信贷、投资、财务等多个领域,包括挪用资金、受贿、违规操 作等。
案件数量
近年来,银行系统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涉及金额巨大,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 的稳定和声誉。
案件涉及人员与机构
涉及人员
从基层员工到高层管理人员均有涉及,其中部分人员为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最新公文】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最新公文】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分子为规避被惩治和逃脱法律责任,不断变换腐败形式,腐败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向。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

落实中央要求,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必须科学研判反腐败形势,正确把握新时期腐败案件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案件查办规律。

因此,客观总结分析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更具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腐败的群体化特点腐败的群体化,是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突出特点,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期,随着中央纪委查办的李春城、李崇喜、郭永祥等人重大腐败案情的披露,显示出腐败的群体化已经向腐败集团发展的倾向。

腐败的群体化严重危害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委政府执政形象,必须及时遏制。

析而言之,腐败的群体化大致可分为四种。

一是地区群体化腐败。

《大学》有言,“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

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

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

”我们在案件查办中发现,一个地方的腐败案件的发生也是这样。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一名地方主官是否能够廉洁从政,必然影响一方党风政风。

一个腐败的地方主官往往带出一批腐败的下属,打下一只大老虎,必然有一批小老虎同时应声倒下。

如中央纪委查办的某地党委主要领导严重违纪案,几乎涉及当地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大多数主要领导干部,有群众评论“是当地政坛的一次地震”。

又如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落马牵出腐败窝案、东北原沈阳市长慕遂新案、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都波及当地多名党政干部、一大批商界人士。

二是单位群体化腐败。

主要表现在一些所谓的权力部门、垄断行业,其实质是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权益个人化。

把国家公权力化为小群体、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

如在轰动一时的郑州房妹系列案件调查中,我们发现该案涉及的房地产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从局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到具体办事人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利用职权接受开发商利益问题。

当前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

当前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

当前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腐败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腐败不仅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更加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信任的建立。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必须深入分析其特点和规律,从而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腐败案件常伴随着权力滥用。

腐败问题的根源通常在于权力的滥用和不公平的分配。

腐败分子往往利用其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中的权力地位,通过权力寻租、谋取私利。

2.腐败案件往往具有隐藏性。

腐败本身就具有偷偷摸摸、暗箱操作的特点,因此,腐败案件往往在被发现之前,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

腐败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贪污受贿等行为。

3.腐败案件具有复杂性。

腐败案件通常由多个环节和多个人员参与,形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利益链。

腐败分子通常在人际关系网中互相串联,形成利益输送的路径。

4.腐败案件常伴随着犯罪集团的形成。

为了实施和保护自己的腐败行为,腐败分子常常与其他犯罪分子勾结,形成一个庞大的犯罪集团。

这些犯罪集团通常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庞大的社会关系网。

根据过去的研究和案例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一些规律如下:1.腐败案件通常在政治传统相对薄弱的国家和地区更为普遍。

政治传统薄弱意味着政府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使得腐败分子难以受到法律的制裁。

2.腐败案件常发生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层。

由于权力集中、资源分配巨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成为了腐败分子最为关注的目标。

3.腐败案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和地区更加突出。

经济高速发展意味着资源和利益分配的增加,为腐败分子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利益诱惑。

4.腐败案件常与行业特点相关。

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制度安排可能会对腐败案件的发生产生影响。

例如,与土地开发相关的腐败案件较为突出,因为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和高价值。

5.腐败案件常通过非法和隐藏的途径进行资金流转。

腐败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隐藏贪污受贿的行为,例如虚假公司、假借项目等。

浅析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其对策

浅析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其对策

浅析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其对策(安福县纪委罗晓东刘绍升)近年来,安福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逐年增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增多势必影响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因此,正确分析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趋势和发案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一)从案件总量上看,数量增长幅度较大。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2002-2004年立案数分别为19件、52件和80件,立案件逐年增加,增长幅度在50%以上。

(二)从错误性质上看,一般性违纪案件逐年下降,但经济类所占比例仍然较高,妨害社会秩序案如赌博案数量也不少。

200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所查办的案件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侵犯党员公民权利、失职渎职等类案件逐年下降,但经济类案件所占比例始终在30%以上。

2002年以来因参与赌博而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达48人。

(三)从受处分的人员来看,农村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违纪人数有所上升,乡科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违纪仍然存在。

2002—2004年全县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村干部人数分别为3人、12人和18人,乡科级干部分别为5人、6人、5人,其中党政“一把手”分别为1人、3人、2人。

(四)从作案行为和违纪金额上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反腐败的深入,作案手段的隐蔽性、作案方式的狡诈性、作案行为的欺骗性、作案人的群体性等表现越来越突出,使办案难度加大。

另外,违纪金额也有扩大的趋势。

比如县粮食局原局长谭某乘单位大搞基建过程中受贿10万余元;某国有林场场长伙同场财务股长等人通过帐务处理套出25万元现金私分;某财政所长和某村财务挪用公款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

二、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但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难以落实、监督制约不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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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分析》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分子为规避被惩治和逃脱法律责任,不断变换腐败形式,腐败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向。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

落实中央要求,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必须科学研判反腐败形势,正确把握新时期腐败案件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案件查办规律。

因此,客观总结分析当前腐败案件点,更具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腐败的群体化特点
腐败的群体化,是近年来腐败案件发生的突出特点,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期,随着中央纪委查办的李春城、李崇喜、郭永祥等人重大腐败案情的披露,显示出腐败的群体化已经向腐败集团发展的倾向。

腐败的群体化严重危害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委政府执政形象,必须及时遏制。

析而言之,腐败的群体化大致可分为四种。

一是地区群体化腐败。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一名地方主官是否能够廉洁从政,必然影响一方党风政风。

一个腐败的地方主官往往带出一批腐败的下属,打下一只大老虎,必然有一批小老虎同时应声倒下。

如中央纪委查办的某地党委主要领导严重违纪案,几乎涉及当地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大多数主要领导干部,有群众评论“是当地政坛的一次地震”。

又如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落马牵出腐败窝案、东北原沈阳市长慕遂新案、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都波及当地多名党政干部、一大批商界人士。

二是单位群体化腐败。

主要表现在一些所谓的权力部门、垄断行业,其实质是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权益个人化。

把国家公权力化为小群体、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

如在轰动一时的郑州房妹系列案件调查中,我们发现该案涉及的房地产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从局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到具体办事人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利用职权接受开发商利益问题。

又如湖南省在查办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违纪案件中,发现该单位770多名干部职工中竟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55人被立案调查。

从主任罗煦龙到8名副主任、党组成员,以及下属各站点站长、班长,几乎所有高、中层干部都“全军覆没”。

三是家庭性群体腐败。

腐败官员往往不仅带坏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更带坏了家风。

这些领导干部在位时,讲究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方面大肆安排家人亲友进入所辖单位任职,一方面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谋取竞争优势、额外利益,甚至与特别关系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共同受贿。

一荣俱荣,必然一损俱损,忽啦啦大厦倾,一人倒下,一家犯事。

近年来,被查贪官背后的“腐败家庭”现象非常普遍,李嘉廷、王怀忠、马德等贪官的查处都伴随其配偶的获罪,最让人深思的莫过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原书记马德在审判结束后对其妻子田雅芝说的一句话:“我的手铐有你的一半”。

二、腐败的多发化特点
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总体判断是“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当前仍然处于腐败的高发、多发阶段。

近年来的案件查办实践中腐败的多发化倾向,进一步印证了这个判断。

具体来讲:一是腐败官员年龄分布看呈现多发化。

《财经》杂志2010年第22期曾刊文分析了1987-2010年来120名省部级高官的腐败样本。

就年龄阶段看,在这些高官中既有意气风发的中年,又有垂垂老矣的暮年,更有朝气蓬勃、少年得志的新任公务员。

可以说,原来所谓的“59岁现象”、“35
岁现象”都已经失去了代表性,这进一步说明,腐败只和权力有必然联系,和官员年龄已经没有必然联系。

二是腐败问题涉及罪名多发。

就罪名而言,既有常见的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也有鲜见的爆炸罪(如济南市人大段玉和案)、重婚罪(如国家统计局邱晓华案)等。

三是腐败领导干部职级多发。

腐败逐步呈现由中高层向基层渗透,由领导干部向非领导干部渗透的趋势。

从近年来查办案件来看,既有科级、处级干部,又有厅级、部级干部,近年来,陈良宇案、薄熙来案等中央政治局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的查办,证明即使身处政治局委员高位,同样存在腐败的风险。

更进一步讲,如果放弃世界观改造、放弃权力公器的基本原则,即使更高层次的领导干部,也不能完全避免走向腐败的道路。

四是腐败涉及领域多发。

从地域上看,腐败没有明显的内地与沿海之分,30个省级行政区除西藏外目前无一没有发现省部级干部腐败案件。

从行业上看,不管是党委、政府等权力部门中的领导干部,还是学校、协会等传统认识中的清水衙门单位领导干部,甚至我们的钢铁长城——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中(如总后谷俊山案)也出现了大老虎,可以说,不分党政军,无论工青妇,腐败在领域上呈全面多发之势。

三、腐败的隐蔽化特点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为了应对不断加大的办案力度。

腐败分子千方百计隐藏自己的贪污行为,对抗组织调查。

《人民论坛》曾刊文指出,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平均潜伏期在2至3年,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期,腐败潜伏期大幅度攀升,达到了5至6年。

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腐败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隐蔽化倾向。

一是利益输送的期权化。

期权本是建立在期货基础上的经济学概念,将“期权”引进到“有权人”和“有钱人”进行的权钱交易中,是基于腐败发展的新态势。

腐败的期权化是权力场上的“期货交易”,这种交易不是当场兑现,而是为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

这种期权化的体现是多样的,可以在离职前安插亲信或选定“接班人”,也可以是在位时为企业牟利,等退休以后再通过到企业“打工”享受权力的回报,利用自己在位时积累下的“活动能量”来换取企业的股权,甚至还可以将这种股权转让给自己的下一代。

期权化腐败的出现说明了我们反腐斗争的威慑力,腐败分子不得不考虑腐败成本。

为了增强腐败的保险系数,不得不改变当场兑现的方式,而改成“期权”交易。

二是利益输送的投资化。

行贿者向官员送的不再是赤裸裸的真金白银、房子车子,而是利益证券化,变现金交易为长期投资。

如广东省原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就为其子换取了数百万的企业股权。

又如媒体报道的四川商人刘汉为了谋求更官的支持,向某领导特别关系人周斌低价转让水电站,周斌一转手就赢利数亿元。

三是腐败利益的多样化。

向官员输送的不仅有物质利益、有体财产,也有精神利益、无形享受。

与异性相关的腐败案件增多。

性贿赂已不鲜见,送情夫、情妇,或者代为包养情夫、情妇,似乎成为另一种“常态”。

领导干部中附庸风雅的人越来越多,送字画、送古玩,既不显眼,且更隐蔽,更容易为领导干部接受,如中纪委查办的原郑州市委书记王有杰案件、河南省纪委查办的原平顶山副市长冯留成案件,均涉及大量的古玩、字画贿赂。

四是腐败行为的跨境化。

全球化给腐败的治理带来严峻挑战。

伴随全球化的发展,有些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有些腐败分子利用国际法律的差异性搞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些腐败分子则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境外交易后将赃款赃物滞存境外;更有甚者“适应”全球化发
展之需将身家老小输送到国外,自己成为一名“裸官”。

这些“裸官”有的将国内捞到的钱财存入国外账户,有的自己也弄到国外的绿卡,还有的创造出外考察机会,直接滞留国外不归。

如我们协助调查的某市党委书记违纪案,很多行贿行为是跟随其出境考察的下属在境外所送。

我们查办的某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违纪案,涉案赃款大多存在境外银行,最后通过外交途径才将赃款追回。

总之,当前反腐败案件呈现诸多新特点,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准确把握形势,及时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思路和方法,坚定不移地加大惩处力度,我们就能通过强有力的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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