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主板、创业板)发行条件比较
3大证券市场主板创业板基本条件对比(1)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主板 主营业务规定 最低发行市值 最低公众持股量 经营年限 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管理层 中小板 创业板
完整的业务体系,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完整的业务体系,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主要经营1种业务。 上市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上市时股本不少于 上市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上市时股本不少于 上市时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5000万元。 5000万元。 不少于200人,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 千人千股,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 千人千股,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 的市值超逾4亿元,该比例可降低至不少于10%) 市值超逾4亿元,该比例可降低至不少于15%)。 市值超逾4亿元,该比例可降低至不少于15%)。 。 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3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3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最近2年内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2个会计 年度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2)最近1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 500万元,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最近2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 于30%。 则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 未弥补亏损。 在上市后3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净资产要求 保荐人(或做市商) 保荐人(或做市商)要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区别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划分:(1)主板市场,也称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对发行人各方面的上市标准要求较高。
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中国大陆的主板市场包括上交所(市场代码以600或60开头,因股票数量超过千家)和深交所(以000开头)两个市场,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1月2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4月1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并于同年7月3 日正式成立①。
(2)中小板市场。
全称中小企业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
它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元以下的创业板,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也是中国特有的产物。
我国的中小板成立于2004年6月,市场代码以002开头。
专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服务,是深圳多层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创业板的前奏②。
中小板与主板的对比分析:目前,我国的中小板与主板的上市条件完全一致,主要服务对象是进入成长期的后期阶段,比较成熟的、经营相对稳定的企业。
中小板并未降低上市门槛,只是规模相对较小③。
此外,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④。
(3)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GEM(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board 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广大进入成长期的早期阶段的成长型企业,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创业板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我国的(深圳)创业板于2009年10月30日挂牌,首批挂牌28家,市场代码以300开头。
专为自主创新及其它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的新平台⑤,是我国多层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业板IPO和科创板的对比总结
创业板IPO和科创板的对比总结一、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结论】创业板IPO的发行条件与科创板IPO的发行条件基本一致,仅有2个地方不同:1.行业要求不同:科创板强调“科创属性”,且应当属于六大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创业板实行行业“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不得是《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十二大行业(有例外);科创板对行业有要求;而创业板对行业无要求;2.科创板要求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创业板只要求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无要求。
二、深交所规定的行业负面清单第二条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条支持和鼓励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企业,以及其他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第四条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有例外)(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4)纺织业;(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第五条本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业中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差异一、盈利指标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具体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A.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B.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C.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该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股票发行条件(整理)
中板及中小板股票发行条件:一.主体资格1.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二.规范运行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禁止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2.发行人禁止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财务与会计1.发行人应当符合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科创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何区别?(第一篇)
科创板与主板、中⼩板、创业板有何区别?(第⼀篇)⽆论是发⾏条件还是审核权⼒、定价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多个⽅⾯,科创板都与现有的主板、中⼩板、创业板有很多不同。
⼀、发⾏上市条件更包容——财务指标不是唯⼀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发⾏上市条件,都只参考财务指标。
主板、中⼩板对盈利的连续性和绝对⾦额要求⽐较⾼,创业板的盈利条件相对宽松,但都是需要企业连续盈利,才可以发⾏上市。
科创板的发⾏上市条件,包容性就强得多,设计了5套标准,包括市值、营收、经营活动现⾦流、研发投⼊和产品的技术优势等综合因素。
虽然也参考财务指标,但强调持续经营能⼒,不强调持续盈利能⼒。
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只要核⼼产品有明显技术优势,就可以在科创板发⾏上市。
⼆、上市审核及注册——审核权⼒转移给上交所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都是核准制,由证监会发审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审核。
科创板试⾏注册制,由上交所负责发⾏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三、定价机制市场化——定价更准确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前的定价机制,都是采⽤直接定价⽅式,原则上以静态市盈率23倍为发⾏价。
科创板全⾯采⽤市场化询价的定价⽅式。
科创板的发⾏,除了保留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上+⽹下配售机制之外,⽹下配售对象从原来6类增⾄7类,引⼊私募参与⽹下询价配售。
此外还试⾏保荐机构跟投机制、⿎励⾼管参与战略配售、引⼊绿鞋机制等,保证定价机制市场化。
四、交易机制更灵活——价格波动更⼤ 主板、中⼩板对投资者的资⾦量没要求,创业板要求投资者个⼈证券或资⾦账户在50万以上。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交易涨跌幅限制都在10%以内,新股上市⾸⽇,有效申报价格限制在发⾏价格的144%。
科创板的交易机制变化很⼤。
⾸先对投资者个⼈证券及资⾦账户的门槛是50万,这⼀点和创业板相同,有别于主板、中⼩板的零门槛。
其次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发、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2017年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分别是怎样的吗?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区别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1、上市条件2、主要交易制度新三板交易方式大幅创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式方式、竞价方式。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目前采用的是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挂牌股票还可以转换转让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系统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
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 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实行标准化连续交易,实行T+1 规则。
3、上市流程(1)中小企业上市步骤1.早期辅导(顾问)及早期风投(天使,VC引进)2.保荐机构引入3.股份公司设立与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4.聘请律师事务所5.聘请会计事务所6.PE风投引入7.聘请评估公司8.申请文件制作与申报9.发行审核程序10.发行与上市(2)公司上市六大流程(3)新三板A.决策改制阶段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创业板上市条件和要求2024(一)2024
创业板上市条件和要求2024(一)引言概述:本文将重点介绍2024年创业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创业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创新性,对于优秀的创业型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融资平台。
然而,为了保证创业板的规范运行和市场稳定,监管机构对于上市条件和要求有一系列的规定。
下面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2024年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一、财务状况要求1.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金额,例如5000万元;2.盈利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例如近两年连续盈利;3.股东权益不低于一定比例,例如账面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4.负债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例如不超过60%。
二、发行条件1.公司创业板上市前至少发行一次股权融资;2.发行对象为多元化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3.发行股份的数量和比例需符合规定,例如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
三、公司治理要求1.公司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2.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1/3;3.设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
四、信息披露要求1.按照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2.制定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制度,防止内幕交易和泄露重要信息。
五、其他要求1.公司核心技术或业务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创新性;2.业务前景广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3.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创业板定位和发展方向。
总结:以上是2024年创业板上市条件和要求的五个大点。
创业板上市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但也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
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财务实力、良好的公司治理和信息透明度,并且具备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才能顺利在创业板上市。
因此,对于即将走向资本市场的创业企业来说,要认真了解并满足这些条件和要求,以增加上市成功的机会。
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是指作为一个融资渠道和投资方式的一种股票市场,主要面向具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但尚未盈利的企业。
创业板的上市规则相比于主板有一定的区别,下面是对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整理:一、上市条件1.具有独立的经营业务、完整的机构和内部管理体制;2.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三年,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4.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合计为正;5.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净资产值不得低于5000万元;6.发行人应当就其主营业务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核心技术具备独立知识产权;7.具备一定的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申报和审核程序1.选择承销保荐机构进行信披和审核工作;2.向证监会申报上市,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包括发行保荐书、上市申请报告、招股说明书等;3.证监会受理后,组织审核,包括核查材料、组织实地调研等;4.审核完成后,发行人根据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文件;5.最终审核通过后,由证监会颁发上市批文。
三、发行条件1.发行方式:发行采用网上申购、网下定价配售的方式;2.发行对象: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3.经办单位:承销保荐机构和中介机构;4.股票代码: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0"为前缀;5.发行股票总数: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0%;6.发行价格: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保荐机构商议确定;7.发行期限:一般发行期限不超过180个自然日。
四、股票交易和上市流程1.发行人应在上市前一个月提交上市申请材料给交易所,同时设立上市委员会并公告;2.证监会需要在上市前2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上市的决定;3.上市委员会对证监会的上市核准决定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交易所进行反馈;4.上市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发行人、发行保荐人与交易所进行上市协议签署;5.上市前7个工作日,发行人和发行保荐人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对信息披露进行审核;6.交易所根据发行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上市许可证;7.上市委员会决定以及上市许可证的公告后,即可正式进行股票交易。
国内股票发行条件详解
v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 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三、保荐人制度
v 所谓保荐人制度,是指一种企业上市制度。 它的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 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 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 责任。目前英国、香港及加拿大等都实行了 这种制度。
v 2003年12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暂行办法》 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也就开始推行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制度。
v (二)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v (三)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v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新股(再发)条件
v 发行新股有两种形式:一是增发,二是配股。 v 两者的条件和门槛不一样。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主要条件
v 第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 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的计算依据;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 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四、独立董事制度
v 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v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主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别
企业不管是在中国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上市,都需要同样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在发行、上市及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则上有所区别,这体现在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同的规则中。
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发行条件实际是一样的,只不过中小企业板的企业规模小一点,在深圳证交所上市,而主板是在上海证交所上市。
因此,广义的主板市场也包括中小板。
这样,需要进行对照分析的就是创业板和主板了。
具体而言,创业板和主板的不同体现在以下:一、企业类型不同成立创业板市场就是想对那些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平台,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条开宗明义其立法宗旨之一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虽然《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对自主创新企业、成长性企业、创业企业界定一个明确的范围,但证监会创业板发审部门负责人已经非正式表示,2009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
主板在拟上市企业的所属行业及类型方面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标准都可以申请上市。
二、企业规模不同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次之,而创业板更小。
有资料显示:截止2009年7月30,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有856家,市值达18万亿多。
我国的许多超大航母型公司国内上市都选择在上海证交所。
比如,7月29日刚上市的中国建筑(601668)首次公开发行120亿股,共募集资金501.6亿元,筹资规模为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第四大,也是2009年以来全球最大的IPO案例。
深圳中小板是2004年5月份开始启动的,截止到2009年7月30日,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共计有278家,筹集资金达一千多亿。
(完整版)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条件A股主板创业板IPO办法中小板科创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1.2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什么是创业板、主板
什么是创业板、主板、中小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事业板是创事业板市场的简称。
创事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证券交易市场,顾名思义,就是给创事业型企业上市融资的证券市场。
由于创事业型企业一般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是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创事业板市场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创事业板发行上市。
证券市场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记得有一位传授在给学生上课时是这样解释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
他说,所谓场内交易,就是在场之内进行交易;所谓场外交易,就是在场之外进行交易。
这个定义让人听了依然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因为他没有解释清楚场的含义。
实在,这里的场是指证券交易所。
是以,所谓场内交易,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内进行交易;所谓场外交易,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
在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所只有两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沪市,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市。
这两个名称中都带有水,在不少南方人看来是财运好的象征。
注意,产权交易所不是证券交易所。
各地基本上都有产权交易所,但我国证券交易所只有两家。
我国的场内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事业板市场。
主板市场是专为成熟的大中型企业的股票上市所开辟的股票市场。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是一个主板市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创事业板没有开设之前,也是一个主板市场。
此外,还有中小企业板。
中小企业板,简称中小板,这是中国特色的一个概念。
十年前,即2000年,本来,国务院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创事业板市场的,在准备过程中发明时机不成熟,于是就在2004年先开设了一个中小企业板,以便为开设创事业板做准备。
中小企业板,是在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即主板发行上市标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之内设立的一个独立的板块,以便让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这里上市交易。
是以,中小企业板市场仍然是主板市场。
但中小企业板是建立创事业板市场的第一步,是中国建立创事业板市场的前奏曲。
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制度比较
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制度比较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是中国股市的两个重要交易板块,它们在制度上存在一些区别。
1. 发行条件:主板市场对公司的发行条件相对严格,要求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盈利
能力和良好的财务指标等;而创业板市场对公司的发行条件更为宽松,容许初创阶段
的企业入市。
2. 企业属性:主板市场一般适合具备一定成熟度的企业进行定向融资;而创业板市场
主要针对初创阶段、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更多机会和灵活性。
3. 监管要求:主板市场的监管和规范较为严格,主要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而创业板市
场相对灵活,监管机构(譬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通常与企
业一起合作,更加关注市场发展和创新。
4. 投资者结构:由于风险较高,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往往更为专业化,包括风险
投资基金、券商等;而主板市场的投资者更为广泛,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5. 交易机制:创业板市场具有更加灵活的交易机制,如涨跌停板的幅度较大,交易更
加活跃;主板市场交易机制相对稳定,涨跌停板的幅度较小。
总体来说,主板市场相对于创业板市场具有更严格的发行条件和制度规范,适合成熟
企业;而创业板市场则更关注初创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机会和灵活性。
不同的制
度安排和要求使得这两个市场在投资者结构、交易机制和监管机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
差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科创板入住门槛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科创板入住门槛主板、中小板: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1.股票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 人;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科创板: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本规则规定的标准;5.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新三板: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总的来说,主板的企业一般是大国企、大蓝筹,综合实力较强;通常是规模比较大、发行股票数量在8000万以上的企业选择在主板市场上市;中小板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属于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创业板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高科技新兴行业,估值较高。
科创板更注重科技,允许生物医药、新能源、人工智能、芯片等高精尖企业上市。
最大特点是注册制。
新三板企业主要以民营中小微企业为主,企业综合质量与上市公司存在不小的差距,但其中也不乏一些行业领军者。
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区别
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的区别
1、无硬性财务指标要求;
现有规则更看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无硬性要求。
实际操作中,为完善改制,经审计的净资产至少应达到500万元。
2、挂牌条件弹性较大;
创业板、中小板的上市条件众多,在主题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会计、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都有严格限制(如、创业板发行条件仅明文规定的就有19条)。
而目前新三板挂牌的法定条件仅6条,且多为定性指标,具体尺度由主办券商判断、把握,例如,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况,只要有充足理由说明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影响、对未来发展有利,一般不构成挂牌的障碍。
3、挂牌成本低、周期短;
公司支付给各个中介的费用不到主板、创业板的十分之一,且地方政府一般会提供财政补贴,企业的改制、挂牌成本极低。
从主办券商进场到股票挂牌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而股票进入主板或创业板,从接受辅导到股票上市一般需要一年半以上的时间。
4、可自行选择融资对象及融资时点;主板、创业板市场只能选择IPO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融资,上市当时就要稀释原股东的股权,上市后再融资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而在新三板挂牌则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融资,以及融资时点、融资对象。
5、适度信息披露原则;
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新三板对强制披露事项、披露流程进行简化,例如,不要求披露季报,在制定网站披露即可(不要求在报纸上披露)。
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上市条件比较
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上市条件比较2016-02-27 15:37来源:乐达传媒首先,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主板是指沪深交易所的主板。
而中小板、创业板是深交所的范畴。
新三板是独立于沪深交易所之外。
一、首先应该区分其上市门槛:【沪深交易所主板及深市中小板IPO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3]26 号(5.1.1)/lawandrules/sserules/listing/stock/c/c_20131230_3760420.pdf、《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5.1.1/main/files/2012/07/18/730589652605.pdf(一)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般来说,IPO在8000万以上的上交所;5000万以下的深交所。
5000-8000万之间的除了IPO门槛这最基础的外,还需要考虑到比如地域、融资能力、二级市场等情况,哦对了,其实最关键的一点是看你选了哪家投行、其忽悠的能力。
【创业板IPO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深证上〔2012〕77 号》/main/files/2012/04/20/164761054973.pdf5.1.1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 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简介2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简介1.什么是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主板”是相对于创业板而言的,一般指上市标准最高、信息披露最好、透明度最强、监管体制最完善的证券交易全国性大市场,主要适于规模较大、基础较好、已进入成熟期和扩张期阶段且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收益高、风险低的蓝筹公司。
国际知名的主板市场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国内主板市场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一亿股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由于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上市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创业板”是地位仅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美国NASDN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风险投资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2009年10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主要区别:中小板市场作为中国创业板的一种过渡,相比创业板市场而言,上市企业规模更大一些,也更成熟一些,科技含量并不是特别高;而创业板则主要是一些高科技、高成长性的的朝阳行业的新兴企业,一般创立时间不是很长,规模也较小。
2.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事项;(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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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发行条件比较
主板/中小企业板
创业板
主体
资格
∙
∙ n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
∙
∙
n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
n 注册资本足额缴纳,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完毕。
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
∙
n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
∙
∙ n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 n 注册资本足额缴纳,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完毕。
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营业务
∙
∙ n 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国家产业政策 ∙
∙ n 应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符合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
独立性
∙
∙
n 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 n 同主板(但区别于主板上市规则中的详细规定,创业板发行上市规则中仅做原则性要求)
同业
竞争
∙
∙
n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
∙
n 同主板
规范
运行 ∙
∙ n 公司治理完善,三会健全,人员到位,制度有效
∙
∙
n 董事、监事和高管了解
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悉其法定义务和责任
∙
∙
n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
效
∙
∙
n 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且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
∙
n 同主板
盈利∙
∙
能力 ∙
n 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且不得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
n 同主板
净利
润 ∙
∙
n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 n 最近2年连续盈利,累计不少
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1年盈利,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
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
∙ n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不低于30% 股本 ∙ ∙ n 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 ∙
∙ n 发行后不少于3,000万
净资产
∙
∙
n 无净资产要求
∙
∙ n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无形资产
∙ ∙
∙
n 无无形资产比例上限的要求
现金流量
∙
∙
n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
∙
n 无现金流量的要求
募集
资金用途 ∙
∙ n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
∙
n 同主板
审核重点
∙
∙
n 主体资格、募集资金运用、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会计等方面
∙
∙ n 比主板更关注企业成长能力和独立性 发行
企业特点 ∙ ∙ n 已成熟的企业,具有较大规模,发展比较稳健 ∙
∙
n 强调业务成熟、经营稳定 ∙
∙
n 传统行业占比重较大 ∙ ∙
n 上市门槛较高 ∙
∙ n 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
定的资产规模,且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
高的成长性
∙
∙ n 注重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9大行业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
∙
∙
n 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
∙
∙
n 与主板相比适当降低了发行门槛,强调业务专一性和成长性
保荐
人保荐
∙ ∙
n 发行应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发行申请文件 ∙
∙ n 发行应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
证监会申报发行申请文件
∙
∙
n 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
∙
n 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
∙
n 强调保荐责任,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的成长和创新能力进行专业判断
持续
督导期
∙
∙ n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
∙ n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
完整会计年度
其他政府
部门意见 ∙
∙ n 中国证监会初审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
并就募集资金投向征求国家发改委意
见
∙
∙
n 未作规定
证监会初审 ∙ ∙
n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
∙
∙ n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
发审委审核
∙
∙ n 初审后将发行申请报至发审委审核 ∙
∙ n 发审委成员25名,主要由证监会官员、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专家组成
∙
∙ n 初审后将发行申请报至发审委
审核
∙
∙ n 成员增至35人,并加大行业专
家委员的比例
∙ ∙ n 与主板发审委委员、并购重组
委委员不互相兼任 核准
有效期 ∙
∙
n 发行核准文件6个月内有效
∙
∙
n 同主板
招股书披露要求
∙
∙ n 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 n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前,
发行人应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
∙
n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出关于创业板市场风险的提示
锁定
期规定
∙ ∙
n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 ∙
∙
n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一年
∙
∙ n 内不得转让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
∙
n 网上申购中签的股票无锁
定期要求
∙
∙ n 如发行人在提交申请前六个月
内进行过增资扩股,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需承诺自工商登记完成日起锁三年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