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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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法医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法医鉴定的原理与方法法医鉴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医学技术,用于解决司法领域中的案件。

通过法医鉴定,专家可以对一些关键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从而为司法机构提供科学依据,准确判断案件的真相。

本文将介绍法医鉴定的原理与常见的鉴定方法。

一、法医鉴定的原理法医鉴定的原理基于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包括医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学科的知识。

通过对证据物的检验和分析,法医鉴定可以提供一系列科学证据,用于法庭判案时辨认事实的真伪。

法医鉴定的原理主要有以下几点:1. 事实性鉴定原理:法医鉴定基于事实,通过对物证、痕迹、尸体等进行分析鉴定,以此来还原案件发生时的真相。

2. 确定性鉴定原理:法医鉴定在法庭中的定性鉴定,即判断某一事实是否存在。

例如,在一个谋杀案中,通过法医鉴定可以确定死者是否为他杀。

3. 量刑鉴定原理:法医鉴定还可以用于判决案件的量刑。

例如,在一起伤害案中,通过法医鉴定可以确定被害人的伤情,从而作为判决的依据。

二、常见的法医鉴定方法1. 尸体鉴定:尸体鉴定是法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尸体的外观特征、解剖学、病理学等方面的分析和鉴定,可以提供关于死因、死亡时间和伤害程度等信息。

2. 痕迹鉴定:痕迹鉴定是通过分析痕迹物下的显微痕迹,如血迹、指纹、足迹、纤维等,来判断案件的相关事实。

例如,通过血迹鉴定可以确定是否存在血液的物证。

3. 毒物鉴定:毒物鉴定是法医学的重要分支之一,通过对检体中毒物的分析,包括血液、尿液等,可以确定是否存在毒物及其种类、含量等信息。

4. DNA鉴定:DNA鉴定是现代法医学的重要技术之一,通过对犯罪现场或者疑似犯罪者的DNA进行分析,可以确定个体的身份以及是否与案件有关联。

5. 火灾鉴定:火灾鉴定是通过对火灾现场、物证等进行分析和检验,确定火灾的起因、燃烧特点、火点位置等信息。

6. 遗体损伤鉴定:遗体损伤鉴定是通过对遗体上的伤害进行鉴定,确定造成死亡的伤害和伤害方式。

例如,在一宗纵火案中,可以通过遗体损伤鉴定来确定火灾是否导致死亡。

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理论含义之剖析

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理论含义之剖析

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理论含义之剖析【摘要】: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中被广泛运用,并被公认为是司法鉴定最基本的原理之一。

长期以来,对同一认定理论的含义,学术界的认识各异,以致于对同一认定理论的理解难以达成共识。

作者通过长期的研究与实践,整理写出该文,从哲学的角度并结合司法鉴定实践工作,对同一认定理论的含义详加分析,并最终形成定义,以期学术界之指导。

【关键词】:”同一”;司法鉴定一、认定中”同一”的实质含义“同一”按中文字面意思来解释就是相同的一个,它表示的是事物或现象同其自身相等同,此意味着司法鉴定中的”同一”的只能是一个客体。

正如物证技术学的先驱保罗.柯克曾经学过:”一个客体只能与其自身同一,因为它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客体,是区别于所有其它客体的。

无论多么相似的客体之间也终有差异。

也许,两个客体能够相似得使任何检验都无法区分它们,但它们绝不能同一。

”所以在司法鉴定领域来理解同一认定中的同一,不能将之复杂化、哲学化。

而只能按照其原始的中文语言意义来结合司法鉴定的特殊意境来理解。

简而言之,同一就是一个特定的客体自身与自身的等同。

在司法鉴定领域,我们不能有意扩大对”同一”的理解。

同一不是同种也不是相似。

同一就是一个特定的客体自身与自身的等同,其实质讲的是一个事物,一个客体。

而同种所讲的是一类事物,其本质是一个客体与另一个客体的相似,是一两个相似度比较高的不同客体。

同一与相似对于司法鉴定来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我们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①从司法鉴定的实践工作层面来说,对于一个鉴定客体来说,要解决其是同一还是相似,可能是整个鉴定的一个关键问题。

因为对于一个具体的鉴定,如果连相似性都没有,那么很显然,我们不必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研究。

而恰恰是因为客体的相似性大大增加了鉴定工作的难度。

②从客体的特性层面来认识,同一也不是相似。

同一是特性的一致,而相似则是指部分特征的相符但绝对不是全部。

也就是说特征的多少可以反映相似的程度,越相似的两事物,它们之间相同的特征就越多,反之就越少。

同一认定原理

同一认定原理

案件侦查过程与同一认定原理——李泽江、李嘉伟、阮丰、侯权光、刘森华同一认定原理是指在犯罪侦查的过程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前后出现客体的特征而对这些客体是否同一的问题所作出的判断。

一般情况下,经过同一认定相符或一致的证据和案件事实,即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反之,如果其中出现矛盾或者不一致,则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例如,指纹一经形成,终身不变,而且每一个人具有不同的指纹特征,要判断现场上的指纹痕迹是否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所遗留,应调取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的指纹,与现场指纹进行对比,做出同一认定。

侦查过程包括:询问证人、现场勘查与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讯问犯罪嫌疑人、辨认、通缉。

而这些过程都是为了对作案人作出同一认定,每一起案件的侦查过程,可以作一个大的同一认定过程,案件侦查的大同一认定过程是由以上的多个小的同一认定所组成的,共同构成了案件侦破的同一认定链条,而对作案人的同一认定,是每一案件侦破工作的最终目的。

所以我认为同一认定既是侦查工作的目的又贯穿于案件侦破的全过程,则案件侦查的过程就是同一认定的过程。

回观这一起“指纹定罪”案件:2004年12月29日下午2时半许,鹿寨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辆面包车在雒容镇附近翻车。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看到一辆车侧翻在路边,驾驶室内并无人影,也没有司机留在现场。

交警拉开车门,检查后座,赫然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经初步勘察,死者身上多处出血,车内有大量血迹,这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明显不同。

根据车子滑行的距离,交警判断这辆车的时速在60公里左右,不算太快,车子的损坏程度也不严重,难以对死者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

死者手上的血迹已凝固发黑,说明人在车祸发生前已经死亡……种种迹象表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情况反映到鹿寨县公安局,该局刑侦大队迅速派民警赶到现场。

刑警从车内提取到了两把水果刀和一双手套,还从该车方向盘上提取到一些新鲜血迹,这些血迹与死者周围血迹的飞溅方向、凝固程度明显不同。

同一认定在刑事技术鉴定中的意义

同一认定在刑事技术鉴定中的意义

同一认定在刑事技术鉴定中的意义嘿,咱今儿来聊聊同一认定在刑事技术鉴定中的那老重要的意义!你说这同一认定像啥?就好比是在茫茫人海中准确找到那个独一无二的人!咱想想啊,犯罪现场那可是充满了各种蛛丝马迹。

一个指纹、一滴血迹、一根头发丝儿,这些个小东西可都藏着大秘密呢!同一认定就是要把这些秘密给挖出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比如说,在一个盗窃案现场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脚印,那刑事技术鉴定人员就得通过各种手段去和嫌疑人的脚印进行比对,看看是不是同一个人的。

这就好像是在玩拼图游戏,得把那些碎片严丝合缝地对上才行。

要是没这同一认定,那可就乱套啦!警察蜀黍们怎么知道抓谁呀,总不能随便冤枉好人吧!再想想,要是没有同一认定,那些犯罪分子不就可以逍遥法外啦?他们会偷笑:“哈哈,你们找不到证据证明是我干的!”那咱这社会还能安宁吗?咱老百姓还能有安全感吗?同一认定就像是一把利剑,斩断犯罪的黑手!它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知道,别以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你的一举一动都可能留下证据,而这些证据会通过同一认定被揪出来。

你说这同一认定是不是超级厉害?它可不只是关乎一个案子的侦破,更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啊!它让好人得到保护,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咱老百姓过日子图个啥?不就是平平安安、稳稳当当嘛!同一认定就是咱的守护神,守护着咱们的生活不被那些坏人破坏。

所以啊,咱可不能小瞧了这同一认定在刑事技术鉴定中的意义,它可是至关重要的呀!它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破案的道路;又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真相的大门。

有了它,那些犯罪分子就无处遁形,咱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你想想,要是没有同一认定,那犯罪现场的那些证据不就都成了摆设?那警察蜀黍们得多头疼啊!所以说啊,同一认定可真是刑事技术鉴定的宝贝啊!它让犯罪无所遁形,让正义得以伸张!这就是同一认定的伟大意义,咱可不能忘咯!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

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

183理论与实践LI LUN YU SHI JIAN同一认定理论对客观准确的出具鉴定结论及保证案件是否能公平公正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在笔迹、指印鉴定等物证技术的鉴定结论尚缺乏统一完善的评断标准,导致部分鉴定结论不被当事人认可,使案件不能得到解决。

解决这一问题,需正确将同一认定理论应用到司法鉴定中发挥其价值和意义。

同一认定是专门研究如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来确定受审查的嫌疑客体(人或物)与正寻找的客体是否同为一人或物的科学理论。

在司法鉴定实践中,进行同一认定的条件是:①受检验客体的稳定程度;②客体特征显示出来的完备程度;③反映客体特性的物质形象发生变化的程度。

其稳定性愈大、变化愈小,则进行同一认定的可能性愈大 [1]。

在当今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每天会有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发生;审判机关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往往会涉及不同的资料,其中很多涉案资料需进行司法鉴定。

而在目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多次鉴定、重复鉴定从而导致鉴定结论不一致的现象,无法让当事人信服,所以将同一认定理论正确应用到司法鉴定中很重要。

一、同一认定的方法“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完全相同的一片树叶”,每个事物都有独特的特点,即使两个事物看起来一模一样,其实质也会存在差异。

司法鉴定中的“同一”是指本体自身与本体的同一,而同一认定就是用比较检验去求证送检客体是否同一。

例如笔迹鉴定,技术人员通过对二者笔迹特征的比对,找其相同点和差异点,经过综合评判后做出正确的鉴定结论,就是应用同一认定理论的体现[2]。

二、同一认定的客体开展司法鉴定时,鉴定的客体随案件性质的变化而改变;鉴定的客体不同,鉴定的方法也会不同。

如,在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张 蕙 陆永妍刑事领域往往是嫌疑人在犯罪现场使用的相关工具留下的痕迹,或案发现场视频监控中出现的嫌疑人像、物像;在民事领域就通常是些文件资料或者是当事人的指纹/笔迹等。

三、同一认定理论在各鉴定项目中的应用1、笔迹鉴定。

同一认定原理

同一认定原理

各类写法、 ( ) 错字、别字
实线条
搭配、比例 、字间组合
虚线条
文字布局
(四)综合评断作出鉴定结论
1、分析符合点的性质 (1)是否符合社会规范与书写规则 (2)是否某一地区和某一行业 (3)是否在嫌疑范围的常见 (4)是否与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相符 2、分析差异点的性质 (1)种类和形成原因
①种类 A、非本质性差异 B、本质性差异
2.收集笔迹样本 (1)笔迹样本的种类
① 平时样本: A、案前样本 B、案后样本
② 实验样本 (2)收集笔迹样本的方法
①依法公开收集 ②依法秘密收集 (3)收集笔迹样本的要求 ①对象的准确性 ②质量的可比性 ③数量的充分性
(二)分析检材选择特征
生理+心理
技能+习惯
书写活动
笔迹
环境+条件
1、分析检材 方法: ①概括分析
同一认定的条件
(1)客体的特征必须具有相对稳定性 稳定性是指客体特征在进行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内保持
基本不变的属性。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是指具体案件中被 寻找客体留下特征反映体,到办案人员发现嫌疑客体并进行鉴 定的时间长短所决定的。
同一认定所要求的特征“基本不变”有两层含义:(1) 对一个特征组合来说,是指其中的主要特征都保持不变。(2) 对一个具体特征来说,是指保持该特征的质基本不变。
同一认定的种类
(2)物体同一认定 人体物:人体组成部分的血液、牙齿、毛 发、骨骼、肌肉组织等。还包括与人有关的人体 物,如人体的气味、分泌物等。 人造物:对衣服或提包等的缝制方法或所 用材料、许多的化合物。 自然物:动物、植物、非动植物。 (3)场所同一认定 例如,侦查人员根据各种痕迹物证,确认 原始现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通过辨认,指 认犯罪现场等。

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同一认定是以解决先后出现的两个客体是否同一客体的理论和方法的总称。

同一认定理论自从产生至今,在物证鉴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实践中,同一认定结论出现错误的情况却时有发生,甚至被奉为“金科玉律”、“证据之首”的指纹鉴定也出现了错案。

在长期同犯罪作斗争的实践中,人们一直在探索人身和物体识别的有效方法。

在诉讼中,要在犯罪与刑罚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必须对相关的人或物进行同一认定。

如要认定某人是否以前曾被判刑、某无名尸体是否为某失踪人、某人是否是在文契上签名画押的人、某人是否遗留现场指纹的人、某工具是否作案工具等等。

只有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也才能使对人和物的识别从经验层面上升到理论高度一、同一认定的含义及内容同一,顾名思义,同一个,还进一步说明有两者或更多者之间的比较,经过一系列的观察、认识得出了是同一个的结论。

同一认定是主体对客体之间有无同一性所进行的辩证逻辑思维的过程。

在侦查中,同一认定主要是确定诸客体特征是否相互一致、能否归于同类、是否属于自身;同一认定基础在于主体的认识能力和客体的特征属性;同一认定,价值本身在于其结论的证据性,价值有无取决于其结论与案件事实关联性的有无,价值高低则取决于其结论与案件事实联系紧密度的强弱。

二、同一认定的基础和条件虽然同一认定是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基础的科学认识活动,但在具体鉴定中,要作出可靠的同一认定结论,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只有明确同一认定的基础和条件的区别及其各自的含义,才能使同一认定具有可靠的理论基础。

(一)同一认定的科学基础1、客体的特定性任何物质都具有特殊性,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同一认定中,客体的特定性是通过客体的多种属性表现出来的,而每种属性又是通过特征反映出来。

人们认识客体是按照“特征——属性——本质”这一基本思维过程展开的。

客观世界中存在的每个事物都具有多种属性,如每个人都具有与其他个体不同的相貌、指纹、行走习惯、声音、DNA等,这些属性组成了人身的特定性。

同一认定原理

同一认定原理

3、人身、物体、场所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
(1)人身同一认定 ) 是同一认定中最高层次的同一认定。 是同一认定中最高层次的同一认定。在侦查实践 中,对人身的同一认定既包括对人身证据型同一认定, 对人身的同一认定既包括对人身证据型同一认定, 也包括对人身的线索型同一认定。 也包括对人身的线索型同一认定。 人身的证据型:即通过对人体物等的鉴定, ①人身的证据型:即通过对人体物等的鉴定,达 到认定人身的目的。例如利用指纹、 到认定人身的目的。例如利用指纹、DN A等进行的 等进行的 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 人身的线索型: ②人身的线索型:即通过对人造物或自然物或 人体物的认定,实现圈定或缩小侦查范围的目的。 人体物的认定,实现圈定或缩小侦查范围的目的。比 如对血型、鞋底磨损花纹特征的同一认定。 如对血型、鞋底磨损花纹特征的同一认定。
同一认定的条件
(1)客体的特征必须具有相对稳定性 ) 稳定性是指客体特征在进行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内保持基 本不变的属性。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 本不变的属性。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是指具体案件中被寻 找客体留下特征反映体 特征反映体, 找客体留下特征反映体,到办案人员发现嫌疑客体并进行鉴定 的时间长短所决定的。 的时间长短所决定的。 同一认定所要求的特征“基本不变”有两层含义:(1) 同一认定所要求的特征“基本不变”有两层含义:( ) :( 对一个特征组合来说,是指其中的主要特征都保持不变。(2) 对一个特征组合来说,是指其中的主要特征都保持不变。( ) 。( 对一个具体特征来说,是指保持该特征的质基本不变。 对一个具体特征来说,是指保持该特征的质基本不变。 客体特征的稳定性与其是否经常使用, 客体特征的稳定性与其是否经常使用,或者是否修理有 稳定性越大,进行同一认定的可能性就越大。 关。稳定性越大,进行同一认定的可能性就越大。

同一认定理论

同一认定理论

1 概念: (1)同一认定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了解客体特征的人,对先后出现两
次或多次的特征反映体的一般特征与细节特征的比较,确定它们是否来自同 一客体
(2)认定同一:是指同一认定或判断的结果,包含认定不同特征反映体 是或不是来自同一客体 2 区别 (1)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事物尤其是侦查鉴定中常用的一种认识方法
的界限 (3)“一”必须存在空间或必须在空间表现出来,无空间的物不是同一

3 “同一”的理解 (1)“同一”就是表示事物或现象同自身相等同 (2)“同一”是事物在一维时间中有条件的相对一致:包含差异、不同 (3)事物“同一”就是不断运动中的自身一致 (4)“同一”不同于“相似”,相似是两个客体之间的部分特征相同;
并案型同一认定的特点 (1)同一认定比较的是两个或多个特征反映体 (2)没有出现一个受审查客体 (3)一般也没有出现被寻找客体 (4)只能认定在多个时空留下的特征反映体是否来自同一客体,但无
法确定其来源 (5)除了物质技术类的同一认定,还包含中、大型同一认定。 (6)尤其需要理解侦查人员对多起案件现场反映出的作案手法(作案
经调查访问,保安说,当天夜晚碰上一个年轻人,看到他后转身 就跑。根据保安提供犯罪人的体貌特征,侦查员锁定了一个重点 嫌疑人,提取其指印,但做出否定的结论。后来查明为死者女友 所留。侦查中断
后来,侦查人员分析案情时,发现该作案人的手段、对象、时间与该地 区前不久的2起案子十分相似,怀疑为同一人所为。在现场也提取到矮腰 模压底皮鞋鞋印,经对比,为同一鞋子所留。在另2起案件中的被害人同 作案人有正面接触,于是进行辨认,1人否定、1人肯定
(2)中同一认定 A 包括物质型同一认定 B 扩充:意识性痕迹的同一认定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摘要: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

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

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本文仅从课后个人理解角度浅谈对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关键字:同一认定司法鉴定理论基础一、同一认定的原理(一)同一认定的概念同一认定是一种专门的认识活动,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先后出现客体的特征是否同一作出的判断。

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普遍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中。

同一认定也是人天生就具有的一种认识能力。

从自然界的角度来说,离开了同一认定这种认识方法,人们便无法把握具体认识对象的特定属性,便无法把某个客体从某类客体中识别出来。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离开了这种认识方法,人们的交往对象就都变成了没有个性的种类人,而没有个体的社会生活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二)同一认定的原理同一认定原理,是指同一认定判断活动的科学基础和科学方法的理论体系。

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

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

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结论中的价值同一认定理论作为司法鉴定结论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鉴定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世界上相似的事物很多,但是具有同一性特征的只能是事物本身。

所以鉴定人在鉴定时可以根据事物的这一特点进行同一认定,从而得出有助于推动诉讼进行的鉴定结论。

因为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而且这种同一性只能存在于客体的本身,并且成为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重要标志。

所以在鉴定过程中对鉴定的对象和范围应该严格限定,即同一认定的范围要有所限定,不能无限扩大也不能过于狭小。

司法鉴定概论-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概论-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概论-课后练习参考答案第一章司法鉴定概述1、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概念?广义的司法鉴定是为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种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科学实证活动(即所进行的各种技术鉴定);狭义的司法鉴定(《决定》中所规定的)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比较共同点:二者均包含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具体任务、基本手段、服务领域这些基本要素。

不同点:二者在司法鉴定服务的领域方面有宽窄之分,狭义的司法鉴定概念所服务的领域仅限于诉讼活动(诉讼活动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相关活动)。

2、司法鉴定的双重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技术、专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经验为诉讼活动尤其是为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的司法证明活动,其本质是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其具有双重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司法鉴定活动②调整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③司法鉴定运作的权力配置④司法鉴定制度3、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与基本属性?基本性质: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基本属性: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具有证据的一般要求;别与其他证据的属性:法律性(法定性)、中立性(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4、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基本任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活动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和相关执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

具体任务:目前,我国法律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的学科类别以及在诉讼活动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专门性问题所涉及的学科类别主要有:法医学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知识产权鉴定;会计司法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5、司法鉴定的研究对象主要包含哪些方面?主要包含:司法鉴定法律规范、司法鉴定制度与理论、司法鉴定实践与技术。

6、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与相邻学科间的关系?一、司法鉴定与侦查学侦查学:主要研究在刑事案件发生后,如何依法运用各类公开和秘密的专门调查方法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人的刑事立法行为。

痕迹鉴定的同一认定结论的逻辑结构

痕迹鉴定的同一认定结论的逻辑结构

痕迹鉴定的同一认定结论的逻辑结构痕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鉴定后得出的结论性意见通常可作为证据线索为进一步的侦查活动指明方向,或者和其它证据材料相互印证为协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判定是否犯罪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尤其是经鉴定后得出的同一认定结论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很大的价值,某些时候成为定案的主要或唯一证据,具有比其它类型结论更大的优越性。

研究痕迹鉴定的同一认定结论的逻辑结构有利于我们审查、评断以及运用物证鉴定结论,具有实践和理论意义。

一、痕迹鉴定与痕迹鉴定结论(一)痕迹鉴定定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痕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痕迹检验人员接受委托和聘请,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所涉及的与痕迹学相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判断,并出具结论性书面意见的司法活动。

它主要包括手印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枪弹痕迹鉴定等。

(二)痕迹鉴定结论的内容痕迹鉴定是出具结论性书面意见的司法活动,这种结论性书面意见称之为痕迹鉴定结论。

痕迹鉴定其鉴定内容包括: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牙齿痕迹鉴定等等内容,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进一步认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痕迹的利用率在不断得以提高的同时,痕迹鉴定涉及的内容将更为广泛,一些新兴的痕迹学分支学科将不断崛起和发展,比如:鼻纹学、唇纹学、耳纹学等等。

在1999 年,英国警方首次利用" 耳纹"成功地侦破了一起凶杀案。

(三)痕迹鉴定结论的性质第一,痕迹鉴定结论是一种专家意见。

鉴定结论并非总是正确的,必须理智对待鉴定结论,不能绝对、片面地认为痕迹鉴定结论是是独立的证据或不是独立的证据,只有在经法官审查判断后作为判案依据时,鉴定结论才是证据,而在此之前,痕迹鉴定结论只能定性为专家意见。

第二,痕迹鉴定结论是间接证据。

浅析同一认定结论的真假问题

浅析同一认定结论的真假问题

浅析同一认定结论的真假问题
李吉
【期刊名称】《中国司法鉴定》
【年(卷),期】2008(000)003
【摘要】同一认定结论是鉴定人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给出的命题,凡是命题就有真假之分.因此,作为司法工作者应在实践中正确看待同一认定结论,不能过分迷信;作为同一认定鉴定人员,则应完善基础理论,探求新方法,尽量提高同一认定结论为真的几率.
【总页数】2页(P83-84)
【作者】李吉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8
【相关文献】
1.论司法实践中的痕迹鉴定和同一认定结论 [J], 郑筱春
2.同一认定理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价值 [J], 江涛;姜琳炜;冯斌
3.论司法鉴定结论之同一认定理论 [J], 姜琳炜
4.浅析价格认定结论的限定条件和效力 [J], 刘月萍
5.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据类型问题探究 [J], 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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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认定原理

同一认定原理
犯罪侦查学
同一认定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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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原理之三:同一认定原理
同一认定的条件
(1)客体的特征必须具有相对稳定性 稳定性是指客体特征在进行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内保持
基本不变的属性。同一认定的“必要时间”是指具体案件中被 寻找客体留下特征反映体,到办案人员发现嫌疑客体并进行鉴 定的时间长短所决定的。
同一认定所要求的特征“基本不变”有两层含义:(1) 对一个特征组合来说,是指其中的主要特征都保持不变。(2) 对一个具体特征来说,是指保持该特征的质基本不变。
(三)描绘特征比较异同
描绘特征比较异同,就是将检材和样本上的 笔迹特征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它们之间的符合点 和差异点,为综合评断奠定基础。
1、比较笔迹特征的异同 ①笔迹宏观特征的比较 ②笔迹微观特征的比较 需注意的问题 ①要客观全面,不要主观片面 ②要认真细致,不要粗枝大叶 ③要本质比对,不要形象比对 ④要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
②具体分析 A、要结合笔迹的特点 B、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 2、选择笔迹特征 (1)选择笔迹特征的一般程序 ①从概貌特征到局部特征 ②从宏观特征到微观特征 ③从单一特征到组合特征 ④从文字特征到其他特征
(2)选择笔迹特征的一般方法 ①从重复出现的字、偏旁、部首和笔画中选择 ②从结构正常、运笔自然的字中选择 ③从书写速度较快、笔画较多的字中选择 ④从有突出特点的字中选择 ⑤从笔迹的细节上选择 ⑥从文字以外的地方选择 ⑦从有疑问的文字中选择
如通缉通报、追缉堵截、控制赃物、 辨认、侦查实验、搜查、并案侦查、讯问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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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摘要: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

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

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
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本文仅从课后个人理解角度浅谈对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关键字:同一认定司法鉴定理论基础
一、同一认定的原理
(一)同一认定的概念
同一认定是一种专门的认识活动,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先后出现客体的特征是否同一作出的判断。

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普遍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中。

同一认定也是人天生就具有的一种认识能力。

从自然界的角度来说,离开了同一认定这种认识方法,人们便无法把握具体认识对象的特定属性,便无法把某个客体从某类客体中识别出来。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离开了这种认识方法,人们的交往对象就都变成了没有个性的种类人,而没有个体的社会生活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二)同一认定的原理
同一认定原理,是指同一认定判断活动的科学基础和科学方法的理论体系。

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

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

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结论中的价值
同一认定理论作为司法鉴定结论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一)鉴定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
世界上相似的事物很多,但是具有同一性特征的只能是事物本身。

所以鉴定人在鉴定时可以根据事物的这一特点进行同一认定,从而得出有助于推动诉讼进行的鉴定结论。

因为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而且这种同一性只能存在于客体的本身,并且成为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重要标志。

所以在鉴定过程中对鉴定的对象和范围应该严格限定,即同一认定的范围要有所限定,不能无限扩大也不能过于狭小。

并不是说所有的物品或者痕迹甚至是人身都可以成为鉴定的对象,只有与案件相关联的事物才能成为鉴定的对象。

这样,实质上就使得在鉴定时,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了。

(二)鉴定客体的相对稳定性
鉴定之所以能够得以进行, 还在于鉴定客体的相对稳定性, 这种相对稳定性既包括自身特征的相对稳定性,又包括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状态的相对稳定性。

例如, 案发现场的一只杯子上面遗留指纹, 这枚指纹在被发现、采集之前必须是稳定的, 可以被提取的, 并且加以固定, 而后对其进行鉴定。

这是鉴定客体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的状态的相对稳定性的一面。

再者, 指纹本身相对人体而言具有稳定性, 是随着人的出生而形成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不会发生过于明显的改变( 至少在诉讼期间内) , 所以在鉴定的时候可以进行同一认定, 来确认或者排除案发现场的指纹究竟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留。

1、客体自身特征的相对稳定性
事物自身具有相对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的外表结构、形状、图像、花纹、颜色等方面的特征。

这一般是传统同一认定的基础。

(2)客体物的运动习惯特征具有相对稳定性, 可分为三种“: 生理活动习惯特征、心理活动习惯特征和技能职业习惯特征”[2]。

所谓生理活动习惯特征, 主要是指以人的某些生理功能为基础而形成的习惯特征。

例如人的说话的习惯和走路的习惯就是以生理功能为基础而逐步形成的。

所谓心理活动习惯特征, 主要是指以人的神经系统活动为基础而形成的个性特征。

一旦个性形成很难改变。

所谓技能职业习惯特征, 是指因某种特殊的需要而在生理机能与心理机能基础上经过反复练习而形成的带有技能性的习惯特征。

比如汽车司机的脚, 其用力习惯于在踩油门的脚上, 所以留下的鞋印就会出现一脚比另一脚深的现象; 芭蕾舞演员的脚上拇指会出现老茧的情况等等。

(3)客体物本身固有的属性, 比如基因结构、血型、人的相貌、身高、声音等都是本身所固有的, 除特殊情况下一般不易改变。

2、鉴定客体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的状态的相对稳定性
所有的事物都是在不断运动的过程中, 但是事物同时也是相对静止的。

案发现场所遗留下来的痕迹、气味、物品, 在侦查机关保全之前会在现场保留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

只有在现场被破坏之前保全证据, 才可以作为提供鉴定的材料。

这种稳定性较之客体自身的稳定性较难于把握, 因为如果涉及法医鉴定, 往往在提起鉴定时, 鉴定客体的伤势已经处于恢复状态, 只能依据目前的情况来推测当时的情况。

如果涉及痕迹鉴定,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 就会掩饰、或者销毁一些痕迹; 此外在民事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还会依据自己的利益来改动鉴定客体, 比如修改记录、合同等等。

因而, 相对稳定性理论就成为鉴定的理论基础。

(三)鉴定客体具有区别于它物的特定性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古老的谚语本身就蕴含着哲理———任何事物都是唯一的, 事物本身具有区别于它物的特征。

1、客体物物质成分特征具有特性, 成份的结构、排列及其含量比例等方面都不同。

世界上的物质成千上万种, 而且绝对的单物质是不存在的, 每一种物质都是由物质成分组成的, 既然成分的结构、排列及其含量比例等不同, 物质具有特性。

同样以上面的指纹为例。

每人的指纹具有特定性, 一个人的指纹区别于他人的指纹, 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两个人的指纹具有同一性, 即使双胞胎也是如此。

假使指纹是作案者遗留的, 那么作案者的指纹与杯子上的指纹具有同一性。

2、客体物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特殊变化, 比如手表坏掉被修复后, 能够看出被修理的痕迹, 这是区别于同一品牌的其他手表的特点。

3、上面提到的人在成长过程中也会形成的心理活动习惯特征, 比如每个人的兴趣结构、心理素质都不一样而且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根据这些, 在鉴定中依次为基础进行同一认定。

当然同一认定理论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 可以扩展到整个证明过程中甚至是日常生活中, 鉴定同一性质是同一认定理论的一个方面。

更进一步说鉴定结论的理论基础是鉴定性同一性认定理论。

因而, 在审查鉴定结论的时候最主要的是审查鉴定材料是否真实, 因为来源材料中包含了“同一“”稳定”和“特殊”的因素。

比如在唇印鉴定中, 遗留在犯罪现场的衣服、器皿、家具上的唇印, 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 遗留在现场首先是一个稳定的因素。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 现场的唇印和犯罪嫌疑人的唇印必须具有同一性, 特殊性既是指提取鉴定的唇印区别于现场其他唇纹特征, 即这枚唇吻是独一无二。

三、防止走入误区
(一) 同一认定理论并非要得出“完全同一”的结论
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 与自身的同一, 从一开始就必须有与一切别的东西的差异作为补充, 这是不言而喻的[3]。

鉴定的目的在于得出“是否同一”的结论, 不能完全局限于鉴定结论中的被鉴定事项的特征与被鉴定事项自身的特征“完全同一”, 应该允许出现不同一的情况。

例如在一起离婚案中, 父亲对抚养权提出异议进而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经鉴定后发现父亲的基因与孩子的基因相冲突,从而在判决中支持了父亲的主张。

表面上看, 在该案中鉴定结论的作出没有达到“同一”, 但实质上仍然是以该理论为基础的。

如果小孩是该父亲的孩子( p) ,那么其体内基因必为A(q), 而经过鉴定, 小孩的基因为B(非q) , 所以得出结论小孩不是该父亲的孩子(非p) 。

在该案中正是因为A与B 没有达到同一, 鉴定结论也就形成了。

(二) 同一不是相似, 同一认定不是种属认定
同一认定不是种属认定, 但是同一认定与种属认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天然关系。

种属认定在犯罪侦查过程中,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了解客体特征的人, 根据客体特征, 对于案件有关的客体种类所述, 或先后出现的客体种类是否相同的等问题所作出的判断。

种属认定属于人们对客体认识的低级阶段, 而同一认定则属于人们对客体认识较为高级的阶段, 因为前者对人类认识水平要求较低, 后者对人类认识水平要求较高。

并不排除目前的种类认定可以发展成将来的同一认定, 体现了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由浅入深, 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三) 同一认定理论贯穿于整个司法鉴定
传统的观点认为同一认定理论只适用于物证技术鉴定学, 认为生物学、化学、电子技术等方面的鉴定是一个科学认识的过程, 并不是以同一认定为基础。

实际上生物学等相关方面的鉴定过程中科学的因素确实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但是仅仅局限于纯粹的鉴定过程, 如果把鉴定结论当成证据运用于诉讼, 就必须以同一认定理论为基础。

以生物学上的DNA 为例。

(四) 同一认定的客体必须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出现两次以上
同一认定的客体必须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出现两次以上, 如果只出现一次就不会认定是否统一的问题, 认定的第一次一般都是在客观世界或现实世界中, 即曾经发生过的案件, 第二次出现则是在人们的主观世界中或虚拟世界中[4]。

[1]江涛姜琳炜冯斌.同一认定理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价值.中国司法鉴定,2006年02期
[2]何家弘.同一认定理论—犯罪侦察方法的奥秘[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9.15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 1972.537- 538.
[4]何家弘.司法证明同一论[J].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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