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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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新郎姓名:联系电话:

新娘姓名:联系电话:

新房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婚礼进行策划组织一事达成本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婚礼举办的基本情况

1.1 举办时间:年月日时分(以上日期是指婚礼举办日期,并且为公历时间;时间为典礼预计开始时间,根据宾客入场情况调整)。

1.2 婚礼仪式举办酒店:酒店厅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服务费用

2.1根据甲方所选择的服务内容以及经双方洽商,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在所列服务项目前“□”内打“√”):

□总体策划□现场布置□舞台搭建

□灯光舞美□婚礼司仪□摄像服务

□摄影服务□化妆服务□其他服务

2.2服务项目具体收费明细见附表1。

第三条费用支付方式

3.1婚礼服务总费用为(大写)元(¥元)。

3.2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首款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元)。3.3在婚礼结束后当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元)。

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4.1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所有约定事项。

4.2甲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延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每逾期一天则按逾期未付款项的千分之八计算。

4.3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约定终止合同的情况外,双方不得任意终止本合同。

4.4若甲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本协议,则按以下情况区别处理:

4.4.1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次日,乙方必须要根据合同条款预定婚礼相关的供应商及服务人员,供应商及服务人员费用的定金由乙方支付。

4.4.2在婚礼举行前三个月内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乙方有权不向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全部款项。

4.4.3在婚礼举行前三个月外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乙方有权在扣除甲方违约金后无息返还剩余款项,违约金的比例为本合同总费用的20%。

4.6婚礼举办当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服务(例如酒店原因或甲方个人原因),乙方无需向甲方赔偿损失。

4.7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代收费用或专业人员中的服务项目发生故障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进行积极补救,并向甲方返还该部分始终不能履行项目的款项,并做出赔偿,赔偿金额为该问题项目款项的50%(赔偿金额须按照婚礼问题项目的最终成交的价格的百分比抵扣)。若服务项目是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如灯光、音响等设备在使用途中出现故障、摄影摄像丢失拍摄素材),则乙方需要向甲方返还该部分始终不能履行项目的款项。

4.8由于在婚礼现场会有多种大型设备和道具的使用,因此在婚礼现场,乙方负有提醒新人及亲友注意安全的义务。

4.8.1由于甲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乙方不负有赔偿责任(例如:新人或亲友横跨t台摔倒、被电线绊倒等问题)。

4.8.2设备或道具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物品质量问题等原因,给新人及亲友带来财产和人身的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照损害情况而定。

4.9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全部款项外,还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费用的100%。

4.10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只针对合同中收费的服务项目负有责任。

4.10.1对于本次婚礼庆典中,由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只负有协调的义务。

4.10.2若由非甲方收费的服务项目给婚礼庆典带来影响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例如酒店音响回音、麦克音量小、酒店电源突然关闭等)

4.10.3对由于甲方或甲方所委托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发生意外,并造成乙方的损失,乙方有追究其赔偿的权利。

4.11若本协议的附件中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以重新约定为准。

4.12本次婚礼庆典是由乙方根据甲方同意并且确认的婚礼策划组织方案进行服务提供和现场执行的,鉴于各人对婚礼庆典服务的认定和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婚礼举行后甲方不得因自身的主观感受或现场嘉宾对婚礼过程的主观评价与甲方期望不符而向乙方要求赔偿。

4.13 以上赔偿部分均按照乙方支付总费用实际金额核算。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第七条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中,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婚礼策划组织方案的确认),新人中新郎或新娘任一方签字即代表甲方行使签署权,其效力溯及新人中的另一方。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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