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合作协议-单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特安呐产品药房上架协议

甲方:江苏特安呐药业有限公司乙方:

就甲方产品在乙方药店进场铺货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铺货店数:甲方该产品将在乙方的店(附各铺货目标店明细、电话等)进场铺货,每家分店铺货不少于6盒;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陈列,具体陈列位置和甲方具体负责人商定。

2、进场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将该产品铺货到位;

3、乙方终端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铺货品种零售价格不低于298(元/盒)

4、具体活动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5、费用兑付方式:(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帐号汇入相应货款。(2)甲方按照供货价格给乙方开具发票。

6、乙方按协议完成铺货后,甲方人员将进行铺货情况检查。

7、乙方积极进行铺货产品的陈列维护工作,并保证特安呐其他产品的正常陈列不低于同类产品中最好的陈列,确保特安呐产品陈列丰满、整洁、不断货。8、乙方严格按本进场协议达成铺货店数、进度及陈列要求,并保证分店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销售,若有违反,愿意接受以下处理:问题处理未按照进度完成铺货店数按“店数差额*平均单店费用*2”赔偿进场费用陈列位置及陈列面未达到要求按“未达成的店数*平均单店费用*2”赔偿进场费用分店铺货盒数低于规定的数量按“未达成的店数*平均单店费用*2”赔偿进场费用未按照协

议价格销售乙方按照进场费总额的50%进行赔偿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有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在合作过程中若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均有权利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江苏特安呐药业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