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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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合同书
编号:
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及附件电子文件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见施工图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视为能互相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1、合同书
2、《设计任务书》
3、相关签认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范围、乙方项目负责人、设计进度表、材料配置表:
1、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2、设计范围
委托设计面积M²,分类如下:
➢大堂:M²
➢包厢:M²
➢卫生间:M²
➢公共走道:M²
➢宴会厅:M²
➢活动用房:M²
3、乙方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总监—
项目负责人—
4、材料配置表:(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一、方案设计阶段
(一)设计成果
1、方案设计总说明
2、平面图、顶面图、地坪图
3、平面材料配置图
4、家具、饰品布置图
5、电脑效果图
6、实例意象图片
(二)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A3图册4份、
二、扩初设计阶段
(一)设计成果
1. 扩初设计说明
2. 室内总平面图
3. 室内家具平面布置图
4. 室内地坪平面图
5. 室内顶面平面图
6. 门表图
7. 立面索引图
8. 主要立面图
9. 部分细部节点详图
10.门表详图
11.机电布置图
12.空调组织图
13.吊顶综合排版图纸
14.插座布置图
15.照明布置图
16.材料供应商资料表
17.材料表及材料小样规格300*300(附产地、价格、颜色、质检报告等说明)(二)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A3图册4份、。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设计成果
1. 施工图设计说明
2. 室内总平面图
3. 室内家具布置图
4. 室内地面平面图
5. 室内吊顶平面图
6. 门表图
7. 立面索引图
8. 所有立面图
9. 所有细部节点大样图
10.门表详图
11.机电布置图
13.空调组织图
14.吊顶综合排版图
15.插座布置图
16.照明布置图
17.材料供应商资料表
(二)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A2施工蓝图8份、软装配置彩图4份、主要材料表4份、电子版光盘1套。
第七条、现场配合要求
1、乙方配合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
2、提供现场图纸交底三次,地点。
3、提供跟踪式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并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并提供工程修正报告供甲方进行整改工作用。
5、以上现场配合所有的差旅住宿费由乙方自理。若甲方要求更多现场配合,则甲方承担
相应的差旅住宿费用。
第八条、设计时间节点要求
甲方支付预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甲方书面确认方案设计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扩初设计;
甲方书面确认扩初设计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九条设计收费
本次合同项目:约㎡,设计费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小计人民币元; 其他面积约㎡,设计费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小计人民币
元;
合同总价定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第十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5%,
计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
2、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5%,
计人民币元;
3、扩初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
计人民币元;
4、施工图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5%,
计人民币元;
5、工程竣工验收日算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 10%,
计人民币元,余款结清。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
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上一阶段设计费时,乙方有权顺延下一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
3、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做出书面确认,以便乙方按设计进度完
成相关工作;
4、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
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5、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配合前,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邀请函,并提供必
要的工作条件;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
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浙江省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1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