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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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陈茂同我国古代自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便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并逐渐建立了一套统治机构。

国家机构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研究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对于了解我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各级官吏,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管理和压迫人民的,各类职官机构,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奴隶社会中,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

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全国的土地、奴隶及平民都属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王把一部分土地、奴隶及平民分给同姓和异姓的贵族,封他们为诸侯。

诸侯是受封区的统治者,但须服从王命,对王承担徭赋义务。

在诸侯封地内,也建立一套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的政权机构和官吏,成为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地方政权。

诸侯又把土地、奴隶及平民分封给奴隶主贵族卿、大夫。

卿、大夫是其封地内的统治者。

有的卿、大夫担任着王国或诸侯国的重要官职,辅佐王和诸侯进行统治。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

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

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

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

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

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

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

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政治史

政治史

1)指出材料一主张的实质内容 2)材料二反对的理由是什么? “安宁之术”主要指什么?
■海内为郡县■


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 最高长官为郡守。
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其长官为县令。
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是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性 变革。秦统一后,将全国划分 为36郡,后扩展到40余郡,每 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 官。郡下设县。县下设乡、里、 亭。
大宗 (宗主)
天子
小宗 (大宗)
诸侯
小宗 (大宗)
卿大夫
嫡长子 余嫡子及庶子
士 庶人
小宗 (大宗)
探究:
鲁国国君年老了,膝下有四个子女,大 儿子(二夫人所生);二儿子(大夫人所 生);老三(大夫人所生的女儿);小儿子 (大夫人之子),几个子女都想争夺王位和 家业,请问:王位和家业应该由谁继承?为 什么? 如果是现在,他的遗产又该如何分配? 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诸侯
诸侯
卿大夫
小 宗
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 大宗 士一个宝塔式的等级制度. 卿大夫 卿大夫 宗法制和等级制结合起来,就形 成了一套完整的、严格的君臣、 上下、父子、兄弟、亲疏、尊卑、 大宗 士 士 贵贱等礼乐制度 .
卿大夫


政治组织与亲族组织合一 政治权力分配基于血缘关系
嫡 长 子 继 承 制
关于秦朝的败亡:
• 有人质问:“夏商周因封建而延,秦 郡邑而促”。郡县制既然能够加强中 央集权,为什么秦朝却很快覆亡? •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回答说:因为秦 朝统治者残酷压迫剥削人民群众,“人 怨于下”,所以一呼百应,揭竿而起一 下子推翻了秦的统治。“咎在人怨,非 郡邑之制失也”。 试结合材料分析秦朝速亡与郡县制关系。

古代文化常识150题(含答案及解析)

古代文化常识150题(含答案及解析)

古代文化常识150题(含答案及解析)一、官职沿革(一)官职制度1.古代帝王把帝位让给贤能的人称为禅让,是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的选举制度。

( )2.我国古代常取爵名封赐大臣,分别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一直沿用到清代。

( )3.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

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 )4.(2016·全国卷Ⅱ)吏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文官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长官为吏部尚书。

( )5.(2016·全国卷Ⅲ)礼部为六部之一,掌管礼仪、祭祀、土地、户籍等职事,部长官称为礼部尚书。

( )6.(2015·全国卷Ⅰ)兵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

( )7.“举孝廉”是古代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即中央和地方一定级别的官吏根据考察情况,将未有官职的士人推荐给中央政府。

( )8.“征辟”是古代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

被征辟者经过试用,确有能力,就正式授予官职。

( )9.官员遇父母亡故,一般均解除官职,守丧三年,期满后起复,称为丁忧。

( )10.(2017·全国卷Ⅰ)母忧是指母亲的丧事,古代官员遭逢父母去世时,按照规定需要离职居家守丧。

( )11.“起复”“夺情”都是指古代官员守丧期满后,被重新起用,回到原职。

( )12.“终养”又称“归养”,是指因亲人年老或病重而辞官侍奉。

( )13.古代官吏告老退休称“致仕”,也称“休致”。

官员年老有病,由本人提出申请,获准后致仕,国家据其职位,给予一定的赏赐。

( )14.(2017·全国卷Ⅲ)告老本指古代社会官员因年老辞去职务,有时也是官员因故辞职的一种借口。

( )15.(2016·全国卷Ⅱ)移疾指官员上书称病,实际是官员受到权臣诋毁,不得不请求退职的委婉说法。

( )16.(2016·全国卷Ⅲ)致仕本义是将享受的禄位交还给君王,表示官员辞去官职或到规定年龄而离职。

中国古代官职沿革

中国古代官职沿革

古代官职沿革官职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社会没有官,当时民族和部落的首领,和现在官是不同的概念。

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形成、官职制度也随之产生。

中国官职雏形是夏商时期的王、史、巫和臣、宰、尹。

周朝开始,才有现在意义上的官职。

《周礼》提出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的设官目的,官职名正言顺,官位有职有权。

西周时期国家君主称王和天子,王位继承人称太子或东宫,王妻称后。

诸候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

中央官制主要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

三公是天子的顾问,坐而议政。

三孤为常任官,系有德之人担任。

六卿分掌管国事、民政教育、礼乐祭祀、军事征伐、刑法狱讼、百工土木。

官员的爵位分为卿、大夫、士三级。

这就是”三公九卿”。

地方官制是在王城之外划分出”乡”和”遂”,乡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遂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分别设长。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候势力增强,各国均有一套官制。

通常国君之下设相和将军,又设司徒、司马、马空、司寇等众卿,分掌民政、军事、土建、刑狱。

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大多确立了郡、县两级制,郡的长官为郡守,下设郡尉,管理军务。

郡下设县,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县尉,分管财政和军务。

秦汉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统治,官职制度中央采取”三公九卿”制,地方继续实行郡县制。

确定”皇帝”为新的国君称号,一直沿袭。

并采取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

丞相管理全国政务、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司监察掌文书。

中央部门开始由家臣组织发展为国家机构,分为九卿:奉常(太常)管宗庙礼仪;郎中令(光禄勋)管宫庭掖门;卫尉管警卫奏章;太仆管皇车马政;廷尉(大理)管刑罚讼狱;典客(太鸿胪)管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宗正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支出;少府即皇廷总管。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夏、商、西周的设官夏朝的官僚机构已初具雏形(车正,牧正,庖正,军队·六卿,监狱,乐官);商朝,由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以外的诸侯统治区域称为外服。

在商朝,没有五等爵制度;西周,内服的职官分为公、卿、事务官;外服被分封的诸侯,在爵位上有公、侯、伯、子、男,在自己的封国内按周王朝设立职官;另外还有监国制度。

东周春秋中央——执政,司徒司空司马等众卿,内务官地方——国野制勋爵——卿、大夫作为爵称战国中央——以国君为首,下有将相分掌文武(楚国为令尹、司马)地方——设置郡(守,下设郡尉)县(令),由国君任免官吏秦汉中央——三公九卿制、加官地方——郡(守)县(令)制、东汉州郡县勋爵——官秩以石区分;20等爵制度;服饰(冠绶、颜色)魏晋南北朝三国中央——魏国:设置丞相,总领百官;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御史台),初具三省制模型;蜀汉;孙吴地方——州(刺史/州牧)郡(太守)县(令/长)三级两晋南北朝中央——两晋南朝:丞相/司徒,加“录尚书事”领大权;“八公”虚衔;中书省、尚书台(分曹)、门下省;北朝:三师、二大、三公、三省;御史台地方——州(刺史/牧)郡(太守/尹)县(令/长)三级勋爵:魏晋:九品九等,六等及更多爵;北魏:九品30等,六等爵;北周:九命最高,五等爵;南北朝:勋十二转隋中央——三省六部制、三师、三公【隋:内史(内史令)、门下(纳言)、尚书(尚书令);八座;秘书省、内侍省;九寺五监;御史台】地方——州县二级,总管府,行台省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官的品阶);十一转勋;九等爵制唐中央——三省长官为宰相;三省: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侍中);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侍郎)‘御史台;九寺五监地方——道(节度使)州县二级(安史之乱);都督府;都护府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文散官29阶,武散官31阶;十二转勋;九等爵制五代十国中央——三省六部为主干,枢密院地位提高地方——州(刺史)县(县令)两级;府宋中央——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枢密院(枢密使,枢密副使)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三师三公,赠官;三省六部名存实亡后恢复;三司;台谏地方——路(四个部门)州县勋爵——九品29阶(寄禄官、差遣制)辽金元辽:南北两院(南北宰相)金:一省制;路(兵马都总管)府(府尹)州县四级制元:一省制,中书省总领朝政,枢密院、御史台;宰相(左右丞相、平章政事);行省【下有路(总管)府州县】、行台明皇帝之下的最高行政官西周时周王下地位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

表作《二十四史》

表作《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綜述簡介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

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1921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中华民国教育部采用“二十五史”,但除台湾地区外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組成《史记》(汉·司马迁)、《汉书》(汉·班固)、《后汉书》(南朝宋·范晔)、《三国志》(晋·陈寿)、《晋书》(唐·房玄龄等)、《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梁书》(唐·姚思廉)、《陈书》(唐·姚思廉)、《魏书》(北齐·魏收)、《北齐书》(唐·李百药)、《周书》(唐·令狐德棻等)、《隋书》(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寿)、《北史》(唐·李延寿)、《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欧阳修)、《宋史》(元·脱脱等)、《辽史》(元·脱脱等)、《金史》(元·脱脱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张廷玉等)。

演變歷史三国时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

“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

《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

“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前四史的行文精简扼要,而且基本偏重使用“春秋笔法”,所以在史学上有很高的地位。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

【doc】画野分州: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二)

【doc】画野分州: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二)

画野分州: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二)文化常识?——画野分州: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二)■许结中国古代地方官制根据政区的划分而设置,而政区划分又依据山川I形势的画野分州思想.《汉书?地理志》载:"昔在黄帝……方制万里,画野分州,得百里之国万区.是故《易》称,'先王建万国,亲诸侯',《书》云'协和万国',此之谓也.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就制度言,至春秋以后郡,县的出现才是我国行政区划的肇端,但早在三代,特别是西周分封时代内服官与外服官制度,已是后世中央职官与地方职官的先期形态.文化史家常将古代政区演革分为五个时期,即先秦的州服制,秦汉的郡县制,魏晋迄隋的州制,唐宋的道(路)制和元明清三朝的行省制(参见阴法鲁等主编《中国古代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先秦的州服制缘于"封邦建国"的分封制度,史书上传载的黄帝"画野分州"(见前),尧舜时"肇十有二州"(《尚书?尧典》)以及禹夏建"九州"之制(详《尚书?禹贡》等),于实无征,而较为可信的是商,周时代封国(殷商时称方国)的出现.考西周行分封制时期,有"畿服说".据《国语?周语》:"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又《周礼?夏官》"职方氏"扩为"九服","大司马"改称"九畿".畿服之说是指当时人的地理视野还是行政区划,颇有争议(参见刘师培《古代要服建国考》,章炳麟《封建考》),然畿服有制,当与诸侯封国有一定关联,如杨筠如《尚书核诂》有"外服,外臣,同谓在外之官"之说.商周有"邦畿"(王畿),为王朝直辖京郊区域,郊外有乡遂之制,管辖京郊民众.而诸侯封地称"国",周时封国"公,侯,伯,子,男"皆由官名而为爵称.大夫封地称"邑",有大邑(县)与小邑(鄙)之分,合称"县鄙".边远侯国,亦有称"郡"之例.至战国时期,始有以郡统县之制,郡长官称"守"(太守),县长官称"令".秦朝统一后,正式实行郡县制度.《汉书?地理志》:"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内史亦官职,统领京畿政务,地方政务,则由郡守掌管.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关于秦朝郡数,今人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参照《史》, 《汉》及清人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姚鼐《郡县考》,认为前后计四十七郡,当为信谳.郡下辖县,大县(万户以上)官长称令;小县(不满万户)称长.汉承秦制,所不同者在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郡县制延承秦代,长官为太守和县令.西汉京畿地区的长官则称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合称"三辅";东汉称河南尹,职等太守.与郡县相应的有诸侯王国,侯国,邑,道.王国相当于郡,长官称丞相,后改称相.在汉代,朝官改任王国有贬降意思,如董仲舒出为胶西王相,张衡出为河间相,均有失志之叹.侯国,邑,道与县相当:侯国为封给列侯的县;邑为封给皇太后,皇后,公主的县;道为设有少数民族区域的县.侯国长官称相,邑,道长官称令,长.汉代地方官制,以刺史一职变化最大.西汉时期的刺史是作为较低级的中央官吏出巡地方,巡守范围是大于郡的部(州),职有纠劾郡守之权,然秩禄远低于太守.至东汉末为集中军政权力,改监察区之州(部)为大行政区(形成州,郡,县三级),改刺史为州牧,刺史始为在郡守之上的地方长官.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区承袭汉末州制,分州,郡,县三级.汉献帝时,曹操归仿先秦旧制,改汉末十三州为九州,魏文帝曹丕7又改十二州(参见童书业《中国疆域沿革略》,台湾开明书店1974 年版),复更州牧为刺史.自西晋以后,因军事动荡,南北分治,州的数目日多而辖境日狭.与汉代不同,魏晋刺史实权甚大,其职有三方面:一是治民,治军与监察之权;二是任用属吏之权;三是察举人才之权.其时因军事占首要地位,州刺史加将军者,其权较重,加督者尤重.魏晋刺史领兵者,必加都督诸军事,实由都督兼领刺史,秩第四品.而专理民事的刺史,则称"单车刺史",秩第五品.东晋南朝还实行一种特殊行政区划制度:侨州,侨郡,侨县.此缘永嘉乱后,中原人民南迁,朝廷为安置世家大族,按流民原籍在南迁之地(如建康与荆州)设置原籍州,郡,县.这样,行政区划就形成了实州,郡,县与侨州,郡,县两个系列,且实州往往领侨郡,侨州亦有领实郡,情况较为复杂.在州制以下,郡太守名称依旧,惟汉代的邑,道均改为县.除此之外,魏晋施行九品中正制,州,郡分设中正官,所谓"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太平御览》卷三六五引应璩《新论》),主察举选任之职.州制在杨隋统一南北后略有变化.隋文帝开皇三年(589)"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至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恢复秦制,改州为郡,以郡统县,然历时甚短,成为州制向道制演变的过渡阶段.唐宋时期行政区划以道(路)制为主,但具体情形亦较复杂.从唐代的区划与地方职官制度来看,至少有三方面值得申述:首先是"道"的设置.唐代的道类似汉末魏晋的州,是由监察区演变为政区的.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省并前朝州,郡,依山川形势将全国划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十道.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衍为十五道(增设京畿道,都畿道;山南分置东,西二道;江南分置东,西道及黔中道).唐初遣使分道巡察,长官称巡察使,按察使,开元间改置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职权为监察,考课地方官吏.至开元末,采访使兼陟黜使,权任甚重.采访使下有判官二员,支使二员,推官一员等.每道在定员官吏外,朝廷尚另设有临时特遣使如招谕使,抚慰使,招募使,祭祀使等.道下设州(府),县,州官仍称刺史(太守),县官称令.其次是"府"的建制.唐代承继北周大总管府制,诸京都和皇帝驻跸之地置大都督府,其余分上,中,下州设都督府.都督为军事长官,僚属以军职长史,别驾,司马为名.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都护府,如唐中宗时设安西都护等六府.再者是设置节度使的问题.节度使起名于魏晋,是官衔名称,并无辖区,至唐睿宗景云二年(711)以凉州都督充任河西节度使,方正式列入官制.唐玄宗开,天间,增置十节度使:河西,范阳,陇右,剑南,安西,朔方,河东,北庭,平卢,岭南,分布边地.此后节度使制滥用于内地(唐肃宗时有44节度使,宪宗时有47节度使),使边地军事制度成为国内实际的行政区.节度使常兼观察处置使,或观察使兼防御,团练等使,辖区也称道.有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等职名,皆其属僚.节度使下辖州,县,于是唐代地方三级政区形成两个交互的系统:道?府(州)?县与节度使(道)?府(州)?县.唐中后期节度使制兴,道渐为虚设,权尽归节度使.宋代地方官制基本沿唐之旧,更"道"为"路",而管辖职守相同.据《宋史?地理志》,北宋元丰定制二十三路,至南宋半壁江山, 绍兴间更为十六路.路的常设机构有四:1.经略安抚使(帅司),掌军事民政,长官为经略安抚使(帅臣).2.转运司(漕司),掌财赋,谷物运送等,长官为转运使.3.提点刑狱司(宪司),掌司法,刑狱,监察,河渠等,长官为提点刑狱公事.4.提举常平司(仓司),掌常平仓,贷放钱谷,农田水利等,长官为提举常平官(参见卞孝萱《天地四时与职官》,载岳麓书社1995年版郭维森等主编《古代文化基础》).按:宋代"提举"类机构甚多,举要有提举茶盐司,提举市舶司,提举学事司,提举保甲司等,皆以提举为主官.路为大行政区,下辖州,府,军,监,多由京官带原衔出掌其政,称知某州,知某县.9值得一提的是,州府虽同级,但府地位略高,因为国都与陪都,皇帝诞生,居住与巡游之地及重要的州才改置府.另外,宋代军,监有统县与不统县者,统者等同州,府,不统者等同诸县.与唐代不同,宋州刺史,县令已同虚设,而实际任事的是知州,知县,此与中央集权思想指导下京官外派制度相关.宋代地方官制尚有一奇特之处,即节度,观察使废除,而两使下属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等幕职仍在,且与州之录事参军等共为州之佐官.辽,金两代因承唐宋道路制,没有大的改变.元,明,清三代以"行省"(简称"省")为地方最大政区,是我国古代地方行政设置的最后阶段.元代中央官制,并三省为中书一省,其中书省直辖地方限于河北及山东西部,谓之腹里.据《元史? 地理志》,元朝除直辖政区外,另分设十一行中书省管理地方政务, 下辖路(185路),府(33府),州(559州),军(4军),安抚司(15司),县(1127县).行中书省为大政区名称,下有道,设有宣慰司,是省与路,府,州,县间的承转机关;i,St有肃政廉访司,为监察机关, 分别隶属御史台(内台)与江南诸道行御史台,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外台,行台);设有元帅府,总摄诸军事.据《元史》记载,各行省属官有检校,照磨,理问,镇抚,提举诸名,诸路总管府以下属官则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知事等名,不立路的散府则有府尹,州尹,县尹.此外,在西南边陲设有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诸使官阶不一,名称亦很纷乱.元代另一特殊官制,即为一般官署在主官外另设一"达鲁花赤"(据《草木子?杂制篇》,汉语译意为"荷包上压口捺子"),由蒙古人担任,而低级事务官亦有相应的如必阁赤,怯里马赤,回回令史(非汉族人担任)等,掌有行政实权.明代仿效元代省制,只是名称在洪武年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清代别称"藩司").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清别称"藩台"),秩从二品,掌一省民政,财政诸事务.佐官有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从四品)等.与布政使司并列,另设都指挥鲫使司与提刑按察使司,长官分别为都指挥使(掌一省军政),按察使(掌一省刑法,监察).布,都,按三司并立,其意在控制地方权力与各司职守范围,但亦造成三司配合,尾大不掉之弊.所以在明朝中期以后,复设总督,巡抚凌驾三司之上,收揽地方政权.明初总督,巡抚为临时差遣,其后方成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监察权力的官员,至清代督抚则是地方最高长官.由于督抚隶属中央都察院,任总督者须带都御史和兵部尚书(或侍郎)衔,巡抚带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和兵部侍郎衔.依明制,在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下设道,为派出机构,即布政使之下参政,参议分司督粮道,督册道,各处分守道;按察使下副使,佥事分司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各处分巡道(详参瞿蜕园《历代官制概述》,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历代职官表》).而实际行政区阶,明制仍是省(司)辖府,州,县,或直隶州,县,地方官名沿用知府,知州,知县.清代地方政区承元,明行省之制,职官亦大体相近.然与前朝比较,也有几方面特别之处,胪述如次:其一,康熙六年(1667)布政使去左右系衔,每省只设一员,而于直隶则改明制,补设布政使,合诸省共二十人.其二,废除前朝都指挥使司,称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清末改提法使司)为两司.至清末增设交涉使司,办理公共交涉事务.其三,乾隆以后,布政使司裁除参政,参议,副事,佥事等职,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多加兵备道衔,称道员或道台,观察.其四,总督,巡抚渐成地方最高长官(并称封疆大吏),布政使司等失去行政独立性,于是作为行政官长的藩,臬(布政,按察之简称)反为督,抚之属吏.区分而言,总督辖一省,二省,三省不等,巡抚仅辖一省,亦有省不设总督,巡抚之例.总督又有兼管,专务之别,如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兼任北洋,南洋通商大臣,办理外交,外贸,而专务者则有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等.其五,在内蒙,外蒙,新疆,青海以及奉天,吉林,黑龙江等地建立盟,旗行政区,多为满人聚居处.盟相当于内地的府,旗相当于县.其六,清制省下有府,州,97县,厅,州分直隶州与散州,前者与府同级,后者与县同级;而厅则为新立政区,亦分直隶厅与散厅,合级与州同.散厅设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新开发的地区,长官为同知或通判,颇为仕途之人轻贱.传说乾隆时有一新进士馆试翰林院,把"翁仲"(墓道石像)误写作"仲翁",乾隆帝将其谪发江南为通判,并戏作倒语诗云:"翁仲缘何叫仲翁,只因窗下欠夫功(功夫);而今不合为林翰(翰林),发往江南作判通(通判)."其七,清代官制逐渐重利轻权,故利益最重者为盐务,漕运,河运三职,其次则关差,税差之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久任江宁织造,巡视两淮盐政,当为其家族资产积累丰厚的要因.而职官重利,已成古代官制向近代过渡的征象之一.据《清史稿-地理志》,清光绪年间置二十二省,有府,厅,州, 县一千七百余,职官层叠,相承相制,既为自元明以来省制建构之最,也是古代地方官制大备时期.在地方职官制度中,尚有因历朝军事机构的设立而出现的幕府制.幕府本为将军出征驻屯之地,在战国时已出现.《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赵将李牧:"常居代雁门,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幕)府,为士卒费."秦汉幕府随军而设,班固有"幕府新开,广延群俊"(《后汉书-班彪传》)之称.自魏晋军事割据,唐代节度使制的施行,军帐下的幕府群僚,俨然为特殊官职.以唐代为例,许多士子科考失意,或科考得名而"选试"未中,未能授官,常以才学人诸节度使幕,充任幕僚.幕僚事务,有协助幕主进行军政事务的处理,参与决策并提供有关咨询意见,以及负责有关文字,文学工作.幕僚一般无常禄,生活由幕主供给,或由幕主向朝廷奏授虚衔,兼领府州佐职,以便支俸.同时,根据幕主的地位和身望,有的幕僚经荐举被授朝官,其例匪鲜,故幕府生活又被视为曲线为官的途径之一.至唐宋以降,作为幕主的权臣戎帅学养甚富,与大量的文士幕僚(如王勃,李白,杜甫,高适,韩愈,杜牧,范成大,杨万里等)进行文学的交往与活动,为文学史留下了诸多佳话与优美的作9品.我国古代的职官制度不仅组织形式完整,而且其官阶品第也极为严格.以明清时代为例,比如官员的服饰即为品阶的象征.明制,文官区分品阶以官袍上胸背缀有不同鸟类纹饰为标志:一品为仙鹤,二品为锦鸡,三品为孔雀,四品为云雀,五品为白鹇,六品为鸬鹚,七品为游骜,八品为黄鹂,九品为鹌鹑.清制,官员帽上顶珠质料,颜色依品阶而定:一品红宝石,二,三品红珊瑚,四品金青石,五品水晶,六品砗磲,七品素金,八,九品镂花金顶.又,清文官穿蟒袍,以绣饰数目区分品阶:三品以上绣九蟒,四品以下绣八蟒,七品以下绣五蟒.与严格的官阶品第的相同,古代职官的考选与管理制度亦甚严密,比如汉代形成的察举制与隋唐以降的科举制,即为具有代表性的选官方式(详参拙撰《从察举到科举》,载《古典文学知识))2000 年第1至3期).此外,有几种主要的选官与管理制度值得介绍:1.册命:亦称策命,是西周至春秋时周王任命官员的制度,包括授职与赐服两项内容.《仪记?觐礼》:"天子见公,傧者五人;见侯伯,傧者四人;见子男,傧者三人."册命典礼中傧者为受命者的上级长官,同时参与的还有书写册命与宣读册命的史官.2.铨选:指量才授官,始于战国时期,系国君亲任官员制度.汉成帝时设常侍曹尚书,以专官主持铨政.自此以后,历代均有铨选之法,唐开元间裴光庭在北魏《定年格》的基础上,作《循资格》,即为一部铨选法规.3.拜除:为任命官员之制.战国时,国君任用官员称拜,汉代正式任命官员称拜或除."拜"有尊敬之意,一般属初任.《史记?淮阴侯列传》:"至拜大将,乃信也,一军皆惊."除,多指再任,《汉书?景帝纪》"初除之官"颜师古注:"凡言除者,除旧官就新官也."4.授职:简称授,任用官员之通称,分别有册授,制授,敕授等.唐制,册授指除授三品以上官;制授指任命四品以下,五品以上官;敕授指任命六品以下官.5.转出:是一种转官制度.转,指调任品秩相同9的其他官,如《后汉书?陈蕃传》"征为尚书仆射,转太中大夫";出, 指由朝官转外任,如《汉书?冯野王传》"为大鸿胪……以秩出为上郡太守".6.臧否:宋代时实行的一种对官员的褒贬陟黜制度,亦即考课守令之法.宋孝宗乾道中,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以政平讼理为臧,反之为否,而臧否又各分三等,并颁于诸道施行.其后诏改臧否等次,以治效显着为臧,贫劾庸缪为否,无功无过为贫.依此决定官员的黜陟.7.磨勘:宋代施行的一种官员申请叙迁并经有关验证的制度.对申请叙迁官员.朝廷指定特别官员或官署校考其功过,参照升迁条例.防止伪造文件年月等,然后决定升等进阶.8.回避:古代官员任用的重要限制之一.回避制始于汉代的三互法,即东汉桓帝时为防止地方官结党营私,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不得交互为官.隋文帝时州郡吏悉由中央任命,尽用他郡人士,唐宋以后官员亦多不官本地.明洪武间实行南北互选法.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又规定亲属之间为官职彼此必须引避.《明史?职官制》载:"凡王官不外调,王姻不内除,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属.同族则以下避上."清沿明制.凡籍贯,亲属均有明确的回避制度.。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二)内容(措施):
1.首创皇帝制度;
(1)称号的由来:德高‚三皇‛,功过‚五帝‛; (2)特点: ①皇帝独尊: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皇帝 ‚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②皇权至上:地位不可僭越——权力高度集中的 标志。 ‚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 ③皇位世袭:权力不可转移。
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对后世的影响:
(1)影响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 皇族分封; (2)中国姓氏的起源中,有很多是源于西周的封 国;如宋、鲁、郑、陈、齐等。
(3)中国的地名简称有很多是源于西周时期的诸 侯国国名,如鲁、晋等。
三.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
大宗 (宗主)
天子 诸侯
小宗 大宗
小宗
大宗
‚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 无穷。‛
(3)本质:君主专制,即皇帝是权力的核心;
2.三公九卿制度: (1)官职的名称及职能:
皇帝
御史 大夫
牵制 统率
丞 相
直 接 控 制
太 尉
统率
诸卿
(2)特点:
①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
②在地位、职责、权力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
③臣议君决,采取朝议制度;
黄帝陵祭祀现场
周星驰宁波寻根 问祖
积极: 注重家庭和睦,提倡尊老爱幼,有利于社会 安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易于形成强大 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 强调家庭本位,过分注重人情关系,人为地 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 受到约束。容易产生任人唯亲,裙带关系等 负面影响。
四.维护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工具——礼乐制度
材料: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 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 非事者……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 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孟子· 告子》 (1)材料中所述的是什么政治制度? 西周的分封制度 (2)概括出诸侯有何义务? 保护周王室;忠于职守,保卫封地;定期朝 见天子,向天子述职。 (3)诸侯与天子之间是何关系? 礼乐征伐自 诸侯服从天子 天子出。

唐代官制介绍

唐代官制介绍

唐代官制介绍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

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

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

“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

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

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

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

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

下辖: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

下辖: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

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自序、前言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自序、前言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自序、前言内容简介:《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是钱穆的专题演讲合集(讲演时间1955.8),分别就中国汉、唐、宋、明、清五代的政府组织、百官职权、考试监察、财经赋税、兵役义务等种种政治制度作了提要勾玄的概观与比照,叙述因革演变,指陈利害得失。

既高屋建瓴地总括了中国历史与政治的精要大义,又点明了近代国人对传统文化和精神的种种误解。

言简意赅,语重心长,实不失为一部简明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自序一、撰写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原因一则,政治乃文化体系中一要目。

尤其如中国,其文化精神偏重在人文界。

更其是儒家的抱负,一向着重修齐治平。

要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绝不该忽略中国传统政治。

辛亥前后,由于革命宣传,把秦以后政治传统,用专制黑暗四字一笔抹杀。

因于对传统政治之忽视,而加深了对传统文化之误解。

我们若要平心客观地来检讨中国文化,自该检讨传统政治,这是写中国政治制度史之第一因。

再则,政治制度必然自根自生。

纵使有些可以从国外移来,也必然先与本国传统有一番融合沟通,才能真实发生相当的作用。

否则无生命的政治,无配合的制度,决然无法长成。

换言之,制度必须与人事相配合。

辛亥前后,人人言变法,人人言革命,太重视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制度,一切人事自会随制度而转变。

因此只想把外国现成制度,模仿抄袭。

甚至不惜摧残人事来迁就制。

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旧传统,旧文化。

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一民族之文化传统,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就历史经验论,任何一制度,绝不能有利而无弊。

任何一制度,亦绝不能历久而不变。

我们若不着重本身人事,专求模仿别人制度,追随别人的人事变化而变化,那是何等愚蠢。

其实中国历史上以往一切制度传统,只要已经沿袭到一百两百年的,也何尝不与当时人事相配合。

又何尝是专出于一二人之私心,全可用专制黑暗四字来抹杀?这是写中国政治制度史之第二因。

二、著成《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的背景一九五二年三四月间,承何敬之先生之邀,讲演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御史大夫职官的沿革

御史大夫职官的沿革

中国古代官职御史大夫的沿革中国古代史专业研究生吴从芳指导老师王孙嬴政摘要御史大夫,秦代官职,秦汉时期是御史大夫制度确立初创时期,随着封建社会和政治皇权的变化更替,御史大夫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由初期执掌国君秘书职责,到作为国王耳目演变成监察、执法的最高行政长官。

到明代御史大夫之名遂消亡,但是御史的监察权利已经非常独立,地位权利达到登峰。

关键词中国古代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从三品“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宰相。

”1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

西汉沿置,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秩中二千石。

职务类似后来的尚书令,此为汉初之情况。

通常谓御史职掌监察,然主管非御史大夫,而是其下的御史中丞。

成帝绥和元年(前8),仿古制设三公,改大夫为大司空。

东汉又改为司空。

大司空(司空)不在御史台。

“侍御史之率”的名义改属中丞。

晋以后多不置御史大夫。

唐复置,御史中丞由原来的内宫近官,变为外台长官,专掌监察执法。

宋不除大夫,以中丞为台长。

明洪武中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官遂废。

一战国及秦汉时期御史大夫战国时期有御史,为国君的秘书,掌文书、档案、记录等事。

由于御史经常从事这些职责,便成了国君的耳目,工作和职责带有监察性质。

文献多日:“献书于大王御史。

”秦、赵会于混池,也命御史书事。

淳于宪亦说:“御史在后,执法在旁。

”由此可见,这时的御史多掌记事的职务。

《周礼·春官》:“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家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赞书,凡数从政者。

”《周礼》上面所说御史与之后朝代御史不同,但是掌王宫纠禁,就是内宫近官,是御史大夫之雏形。

1(汉)班固:《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卷十九,第七二五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秦代,始置御史大夫,一方面具有中央政府秘书长的性质;另一方面为秦代最高的监察官,始皇时此官位次于左、右丞相,后逐渐成为御史台长官。

2023高考古代文化常识分类判断题[官职沿革教育科举]

2023高考古代文化常识分类判断题[官职沿革教育科举]

2023高考古代文化常识分类判断题!官职沿革、教育科举官职沿革1.从春秋时齐桓公开始,我国历朝历代都设有谏官,如汉朝的谏大夫,谏议大夫,左、右拾遗,均是谏官。

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向君主提意见。

( × )解析左、右拾遗是唐代官职。

2.礼部,为六部之一,主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务,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

( √ )3.“三司”,在唐代之前,同东汉时的“三公”,是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

宋代的“三司”指兵部、刑部、户部。

( × )解析宋代的“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

4.北宋时,为加强中央集权,将领不能专兵。

凡遇战事,在将领中选拔一人给予“都统制”的官名,以节制兵马。

( √ )5.左徒,战国时楚国设此官,参与议论国事,发布号令,接待宾客。

屈原就曾任楚怀王左徒。

( √ )6.大学士,又称内阁大学士、殿阁大学士等,为辅助皇帝的高级秘书官。

( √ )7.御史,我国古代的一种官职名称,掌管朝廷礼仪及档案文件等。

( × )解析自秦朝开始,御史成为负责监察朝廷官吏、诸侯的官职,此官职一直延续到清朝。

8.巡按,“巡按御史”的简称,是被朝廷派遣分赴各地巡视的监察御史,负责考核吏治、调动官职、审理大案等。

( × )解析巡按没有调动官职的权力。

巡按是“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9.主持进士考试的人被称为“知贡举”,就是“主掌贡举考试”的意思。

清代会试的知贡举多从一、二品大臣中选派,满汉官员各一名,担负考场事务和阅卷取士之责。

( × )解析清代知贡举不担负阅卷取士之责。

10.廉访使,宋、元时期的官职名。

宋代全称为廉访使者,元代全称为肃政廉访使。

主管监察事务。

( √ )11.尚书,原指掌管文书及群臣奏章的官。

南北朝时期,尚书为事实上的最高行政长官。

( × )解析“尚书”之上还有“宰相”一职,并非“最高行政长官”。

12.丞相,秦代以后为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辅佐皇帝,总理全国政务。

浅议中国古代文官制度

浅议中国古代文官制度

浅议中国古代文官制度[摘要]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发端于中央政府文武职官分野体制的建立,定型于秦汉时期,成熟于隋唐时期,衰败于明清时期;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特点鲜明,几乎蕴涵了现代公务员管理的主要环节;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对世界许多国家的官制建构,特别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产生过积极的影响,同时对于我们当前深化人事行政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借鉴价值中国古代拥有比较完备的文官制度。

文官制度不仅为古代中国社会的政治运营和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而且也对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构予以深刻的影响,探析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对于当前我国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深化人事行政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嬗变历程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产生是和封建集权政治相适应的,它随着封建集权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嬗变,并历经了奠基、成熟、衰败等漫长的历史过程。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发端于中央政府文武职官分野体制的建立。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奴隶制时代,统治阶级坚持亲贵合一的组织原则,血亲关系同政治等级、政府组建直接联结。

在这种政治体制中,无论国君,还是诸侯,抑或卿大夫,一切都是世袭制,根本不存在官吏的任免和考课,因而也就不可能产生具有特定内容的文官制度。

战国时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政治日趋瓦解,各诸侯国相继建立了以国王为首、以丞相和将军分率文武百官的官僚体制。

这种文武分野的新体制便为文官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前提条件。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在战国至秦汉时期搭起的。

战国时期,许多列国根据“建功而兴赏,因能而授官”的原则,任免官吏,进退贤愚。

同时还建立了与此相应的一系列制度,诸如上计制度、俸禄制度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创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以官僚取代执政的贵族,以郡国取代封国,从而使文官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汉代创立了以察举、征辟为特征的选官制度,以御史、刺史为主体的监察制度,以及上计制度、致仕(退休)制度等等,从而使文官制度逐步趋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百官公卿表序

百官公卿表序

公元6年,平帝驾崩,王莽觉得自己的 地位已然稳固,于是立年仅两岁的孺子刘 婴为太子,并得太皇太后(成帝皇后王政 君,王莽嫡亲姑母)首肯,以摄政的身份 开始逐步控制朝政。此后其党羽便以各种 方式对其进行劝进。三年之后,王莽彻底 抛下伪装,公然向其姑母索取传国玉玺 (其间发生著名的“太皇太后怒摔传国玺” 事件),并改弦更张,废汉立新,成为中 国封建王朝历史上外戚成功篡权的第一人。
正文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 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 颇有所改。王莽篡位,慕从古官,而吏民 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故略表举大 分,以通古今,备温故知新之义云。
正文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 汉因循而不革(改革)。明简易,随时宜也。 其后颇(副词,略)有所改。王莽篡位,慕从 古官(思慕遵从古代官制。王莽代汉建立新朝后把汉代 的职官名称按照《周礼》六官的名称加以修改),而吏 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故略表举 大分(要领),以通古今,备(具有)温故知 新之义云(等等)。
相国、丞相 官名。是百官之长。在战国与秦时,原名 相邦,汉初因避高帝讳,故改为相国。 其他有关避讳的例子 汉高祖刘邦,为了避“邦”字的讳,很多 书都把“邦”字改成“国”字。例如,把 《论语》中“何必去父母之邦”改成“何 必去父母之国”,把孔夫子的话都改了。
有一个古人叫田登,他做一个州官。他 大概是一个老夫子,看到皇帝们的讳来讳 去,怪过瘾的,因此他也想找个对象讳他 一讳。正好正月十五号灯节到了,灯节时 候习惯,是准点灯三天。可是田登认为 “灯”字触犯了他的名字“登”,于是贴 布告,只说“放火三日”而不说“点灯三 日”。后来老百姓讽刺他,造了一句话, 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 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 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 清朝因为是满洲人统治中国,满洲人在中国 历史上,是所谓“夷”、“狄”、“胡虏”,这 些称呼,都有轻视的意思的。到了满洲人做皇帝, 这种轻视,自然不能再来了,所以古书的字,都 一一改了。像“夷”字改成了“彝”字,“狄” 字改成了“敌”字,“虏”字改成了“卤”字, 都是避讳的例子。

第三讲中国古代职官制度(1)

第三讲中国古代职官制度(1)

军机处: 军机处,清代官署名。亦称、 “军机房”、“总理处”。是清朝中后期
的中枢权力机关。
二、国君
夏、商、周:后、王 天子、天王 予一人 春秋以后各国国君亦称王 秦汉以后:皇帝 战国以前帝为天神称号 朕 陛下 上 制、诏、敕、谕旨、圣旨 皇后 皇太子 皇太后 临朝称制 垂帘听政 太上皇 少数民族:单于、可汗、赞普


外廷官 即处理国家事务的官员,以尹为长,另有卜, 作册,亚服等各种名目。尹相当于后世的宰相, 其中最著名的是伊尹。伊尹,姓伊名挚,尹是官 名。伊挚曾“为有莘氏媵臣(陪嫁的奴隶)”, 得到商汤的赏识,“汤举任以国政”。《史记· 殷 本纪》记载,商汤死后,继承王位的外丙、仲壬 相继死去。伊尹立汤的嫡长孙太甲为王。太甲即 位后,违背商汤所立的法度,暴虐无道,于是伊 尹把他放逐于桐(河南虞城东北),由伊尹代王 施政。三年以后,太甲认识了自己的过错并有所 悔改,伊尹才把他迎接回来并“授之政”。伊尹 的儿子伊陟,也身居高官,“帝太戊立伊陟为 相”。


西周 西周是在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 非常强大的国家。它的强大不仅仅由于它广袤 的国土、更是由于它丰富的文化,这其中就包 含着政治思想的传承。西周严格的施行宗法制 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了周天子-卿士-诸 侯-卿大夫-士-国人的统治序列。就官制而 言,大体上有卿国家、并且从诸侯手里领受世袭采邑。


魏晋南北朝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 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 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 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 令、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 录尚书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 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都是宰相。 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 言为侍中。唐高宗后,只有加“同中书门下 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

中国史学史第1课

中国史学史第1课

中国史学史第一课:中国史学的悠远传统一、[教学内容]1、先秦史学商周时代,国家体制中已经设置了专门保存、管理政府施政记录的史官。

他们对于庙堂之上的政务决策进行记录。

这种记录,既保持了施政的经验,以为后来之参考,又构成一种监督机制,使得施政、议政者的重要言行有案可查,后世的人得以对前人进行有根据的评价。

周代已经整理成书的《尚书》,就是这种记录的选编。

虽然这类记录行为,还没有纳入系统自觉的历史编纂系统,但是已经具有史学的基本功能。

最晚到西周末年的时候,周王室和各诸侯国都有了更为系统的经过编纂的史书。

战国时的墨子说,他曾见到过“百国春秋”,可见当时史事之盛。

这种各个政权设官纂修的史书名称并不统一,晋国的叫《乘》,楚国的叫《梼杌》,周、鲁、齐、宋、燕等国都叫《春秋》。

这些史书后来都散佚了,不过从孔子据《鲁春秋》修成的《春秋》,以及《左传》、《国语》等书中,还是可以略知当时各国国史基本内容的范围。

春秋末年至战国时期,国史之外又兴起了私人修史之风。

孔子所修编年体史书《春秋》,就是迄今尚存的中国史学史上第一部私人撰述的历史著作。

《春秋》编年记事,上起鲁隐公元年(前722年),下迄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历鲁国十二公,凡242年,以鲁国政务大事为中心,记载当时各国的重大事件、人物活动,记忆当时的各国朝聘、会盟、征伐等大事。

同时,《春秋》还记载了日食、地震、山崩、水灾、旱灾、虫灾等自然现象和灾异。

《左传》是基于《春秋》基本内容增加更为详明解说的编年史,相传为战国时人左丘明所作,覆盖事件从鲁隐公元年始,至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年),略长于《春秋》。

2、两汉史学两汉时期,司马迁和班固分别写出了《史记》和《汉书》。

司马迁生活的汉武帝时期,是一个经济繁荣和大一统局面巩固的时代,这为出现贯通古今的历史著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史记》首次开创记载国家大事、典章制度、各类人物、社会风貌的纪传体史书,在史学和文学双重意义上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司马迁本人也在后来被誉为世界文化名人。

中国封建社会古代官吏

中国封建社会古代官吏

中国封建社会古代官吏“俸禄”制度,就是君王家天下情况下管理国家过程中古代社会酬劳官吏工资的分配制度。

古代社会官吏的俸禄主要有粮食,实物和钱币等几种形式,各个朝代,各个时期,俸禄的内容和形式也不相同。

一般说来,“俸”指钱币,“禄”指谷物,因此史料常以俸银和禄米来计算官吏的俸禄,其沿革大体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一、以实物形式为主的官吏“俸禄”主要成分时期(战国至唐中期)战国至秦朝,官吏俸禄形式主要以斗计发给粟米。

至西汉,官吏俸禄开始正规化,官的大小和俸禄级别以“石”表示,俸禄以斛为计量单位(每斛120斤),按月发给粟米。

共有16等,万石官月俸350斛,百石官只有16斛。

县令为千石至六百石官,每月90—70斛;县长为四百石至三百石官,每月50—40斛,采取钱谷各半的支付办法,直至东汉。

汉代职官秩级、俸禄简表单位:斛秩级月俸年俸秩级月俸年俸万石350 4200 四百石50 600 中千石180 2160 比四百石45 540 二千石120 1440 三百石40 480 比二千石100 1200 比三百石37 444 千石90 1080 二百石30 360 比千石80 960 比二百石27 324 六百石70 840 百石16 192 比六百石60 720 斗食11 132魏晋时实行九品中正制,俸禄由两汉钱谷各半,改为帛、粟、钱各占1/3。

隋代官俸又恢复以粟米计算,分春秋两季发给,俸禄级别为18等,除了粟米还有职分田,每品不分正从,职分田相等,薪俸有差。

规定正一品薪俸900石,职分田5顷,中县县令薪俸70石,职分田2顷。

唐初大体沿隋,俸禄有粟、田、钱。

除正常的俸禄外,还可领取薪炭、绸缎、纸笔及雇佣人员的俸料银,每年一次性发给。

如中县县令为从七品。

每年粟70石,职分田3.5顷,货币2100钱。

二、以货币形式为主的官吏“俸禄”成分时期(唐中期至清朝)唐中期至明清这是以货币形式为主要的俸禄成分的时期。

唐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将各种粮钱合为一起,以月俸为名,随月发给,一品官月俸合计31000文,中县令(七品)月俸4050文。

唐代官制介绍

唐代官制介绍

唐代官制介绍唐代官制介绍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

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

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

“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

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

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

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

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

下辖: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

下辖: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

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

下属官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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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官制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这是一个事实,官僚占有最多的社会资源,也占据着社会最多的荣耀。

国家出现以后,作为统治阶级要建立政府来管理这个国家。

政府实际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了国家而产生,而存在的。

为了治理国家和管理政府事务,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什么类型的政府,都需要建立起一套管理国家事务的职业官吏,官吏是政府的代表,政府则是国家的权威性代表形式。

中国的君主制政府与职官之发展,经历奴隶制政府和封建制政府前后两个历史阶段,长达四千余年的历史。

夏建立了第一个国家,从而产生了国家机构与职官,氏族首领的职能被国家官吏所取代,并赋以新的形式与国家强力统治内容。

到商代,国家机构与职官有了进一步发展,根据社会发展与国家统治的需要,增加了一些新的机构和职官。

至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已基本规范。

但就夏商周三代而言,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比较简单、凌乱,缺乏系统性,分职设官随意性较大,一职一官,许多机构与职官界限不清,往往一个职官就是一个机构,职官分工既不明确也不固定。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在春秋战国时期,适应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上有了很大突破。

在用人制度上,更是出现了飞跃,传统的世袭管制被打破,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利,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因而发生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确立了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封建官制。

这种新型管制既有流过管制的综合借鉴,又有秦始皇本人的发明独创。

秦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官制而言,都是秦官制的继承发展和完善。

由于秦王朝的速亡,只建立起了国家机构,官职设置体系,而官吏管理制度缺乏系统的规章。

汉代继承巩固了秦官制,为其二千余年的历史奠定了基础,并建立了一套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在官吏任用上以汉武帝最为开放,独具特色。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打破商人不得做官禁令,重用商人为官,实行以商沿商的皇帝。

开放的用人思想造就了一个人才荟萃的时代。

汉武帝还将朝廷中枢官员做了调整,把秦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改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将御史大夫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成为独立的监察机构。

汉武帝为了便于处理政务,常通过内廷机构—尚书台发布政令,到了东汉,尚书台成为主要政务机构,而三公权利大大消弱,成为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曹操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的官职。

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利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

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到了晋代,门阀氏族统治进一步加强,吏治也就更加腐败,晋代又将侍中改为门下省,至南北朝,门下省成为国家机构重要部门。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变化的结果。

其组织教完整,分工教明确。

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

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以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
参与朝政。

执行丞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

参与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地方机构比较复杂,州上之“路”由监察区变为一级政权。

路有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学事司(徽宗时,不久废),经略安抚司等机构,置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提举学事,经略安抚使等职官。

各司自由其责,互不统属,自行其政。

城市所在地设府,长官为知府,与州平行。

州本来管县,而在州之下又设军与监,二者均高于县。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

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代将“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省作为地方一级最高机构保留并确立下来,其内部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省下是府和直隶州,长官为知州和知府,再下为县和散州,长官为知县和知州。

实际,明地方行政体制为省一府,直隶州一县,散州三级制。

为了加强对官吏的监督和军事的控制,明又建立巡抚与总督制度。

到了清代,巡抚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总督则往往主一省或数省之政,省下为道,府(直隶州,少数名族地区则设直隶厅),县(散州、散厅)》道员原为省之派出官员,以后演变为掌军掌民的重要官员。

这样,清代地方行政体制就成为省、道、府、县级四制。

随着中央官制的演变,地方官制也不断发生变化。

秦朝地方行政体制是郡县二级制,郡行政长官为首,下置尉与监御史尉主军事,监御史主官吏监察,县分大小等,长官为县令。

汉承秦置,实行郡县二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成十三州(部),各设刺史一人,奉命巡察郡国。

到汉末,州发展成为一级地方政府,州长官由刺史改为州牧,郡县二级制成为州、郡、县三级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仍实行州、郡、县三级制,所不同的是州行政长官权利加强,不但主政,而且主军。

隋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均为二级制。

唐处理州、县外,还没有监察区一道。

道伟中央派出机构,道长官先后有黜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名称,由朝廷从京官中派任。

隋唐还将数州合为一军区,设总管或都督主军事,在边远地区,唐又设节度使,主数州乃至十州之政,最后演变为地方割据势力—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消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

仍然是二级制。

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

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事件及财政事务。

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支府充任。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唯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

府以上的道依然存在,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职的官职,俗称“道台”。

省级制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

布政使名义虽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飞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

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

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无论在古代还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包括其等级安排,在塑造社会形态上都显示了巨大的权重。

由它的发生形态到形成为一个完整的体制,以至在现代的变形,其间经过了种种变化,我们要指出它的特点,至少应就过去官僚政治与现代政治两方面来说。

中国文化对特权体系的认同感,不仅表现在统治阶级---官僚阶级身上,也表现在统治阶级候补---底层知识分子身上,甚至也表现在被统治的底层平民身上。

中国自古没有人人平等的观念,人分三六九等似乎为天经地义,底层平民对悲惨生活只能“认命”,而少数人因某种机缘巧合则是因为“天命”。

这与西方近现文化中的自由与民主观念截然不同。

官僚政治文化以及其核心
的特权观的确是中国传统文化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官僚政治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必然性,首先中国自秦以来形成大一统的专制国家,治理这样的大面积、多民族国家需要很高的治理资源,秦制采取绝对中央集权,未几崩溃,汉代在其失败基础上反思创新,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意识形态,以实质上的层层特权支撑起中央皇权,为后续2000余年的官僚政治模式奠下基础。

这种模式,将绝对皇权的一部分分散为官权,以官权的稳定来维系皇权的稳定,并以儒家的家族伦理来维系君与臣、臣与官、官与民的局域社会关系,以局域稳定维系全局稳定,从而形成了短中期之内稳定的社会关系。

历史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在前代官制的基础上,都建立了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官制,但封建的混战,使各种专门人才成为急切的需要,并且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制度,削弱了和抹杀了旧有的阶级划分,并在新的调子上重新划分阶级。

封建上层阶级社会地位的一般不巩固,是愈来愈加厉害,常使封建诸侯依靠官僚。

这种历史的继承性,构成了中国官制发展史,没有历史就没有今天,我们研究前代官制,正是为了今天能有所借鉴。

中国古代官制,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如汉唐那样的地方分权时代,抑或明清那样的高度中央集权时代,都没有改变帝王的独裁专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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