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三证合一_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贵任。
法世代表人签名:***201*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36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贵任。
20广年*月* 日法世代表人签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需:***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沧县神* “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同意口不同意口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固定电话:40******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5 13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泄代表人□淸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201* 年* 月* 0(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 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崔,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移动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联络员信息139******88 身份证固泄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号码40******1309**************财务负责人信息***固主电话40******移动电话13*********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1309**************(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企业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行政效率,申请人现向贵局申请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备案手续。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申请理由1. 为了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行政效率,申请人愿意申请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备案。
2. 申请人了解到,三证合一登记备案是当前我国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企业基本情况1.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2. 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3.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4.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5.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6.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三、申请事项1. 申请人申请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营业执照,实现三证合一。
2. 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在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备案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四、申请人承诺1. 申请人承诺,在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备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 申请人承诺,在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备案过程中,积极配合贵局的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3. 申请人承诺,在办理三证合一登记备案过程中,如发现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请材料1. 《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其他信息”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名称:** (合作社全称)**申请人地址:** (合作社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本合作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成员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3. 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详细描述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如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二、合作社基本情况**1. 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全称)2. 合作社地址:(合作社详细地址)3. 合作社负责人:(负责人姓名)4. 合作社成员数量:(具体成员数量)5. 合作社出资情况:(详细描述合作社的出资情况,包括成员出资额度、出资方式等)**三、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此向贵局申请办理合作社登记备案手续。
**四、申请材料**1. 合作社章程;2. 合作社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3.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4. 合作社出资证明;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承诺与保证**1. 本合作社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本合作社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特此申请!申请人:(合作社全称)日期:年月日注:本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提交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江阴市**苗木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事项。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委托人(全体设立人□**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类文书签收告知书注: 1、上述所列文书中由当事人签收的,应当在□中打√2、收件人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审核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我代表XX合作社向您提交我们的备案申请。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审阅,并给予批准。
一、合作社基本信息1. 合作社名称:XX合作社2. 合作社地址: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3. 邮政编码:XXXXXX4. 联系电话:XXXXXXXXX5. 合作社负责人:XX6. 合作社成员总数:XX人7. 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8. 非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9.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
二、备案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合作社需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我们希望通过备案,规范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备案材料1. 合作社成立文件2. 合作社章程3. 合作社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4.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5. 合作社经营场所证明6. 其他相关材料四、承诺我们承诺,所有备案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们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承诺,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五、期望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审批我们的备案申请,让我们合作社能够正式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管,努力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备案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批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此致敬礼!XX合作社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1.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
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表6
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说明:按照《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
附表9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注:1.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
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
由自然人签字。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
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示例样表)(适用于一般注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信息(必填项)
委托权限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XXXXXXXX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
字
XXXXXXXX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
√申请人签署(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
(四)经营范围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三(需手签,不能打印或用印章代替)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仅限注销登记):
依照相关法定程序要求的时间按照先后顺序填写日期
1、同意□√
2、同意□√
3、同意□√
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 加盖公。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标准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根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根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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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容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业务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
《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颁发(收缴)及归档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