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料单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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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综合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造价,其计费程序分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与之对应的还有一种是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再加计规费和税金,便可生成建筑或安装工程造价。

2.由于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C>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此时应以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

(2)C

(3)当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对比一下:

1、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

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只是人、材、机)`。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安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

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因素。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合计后在加计规费和税金生成建、按工程造价。

3、简单的区分办法是:从取费的先后次序去理解掌握。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工料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只包括直接工程费

工料单价法属于定额计价法,而综合单价法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不管是哪种方法,计算工程造价的公式都是:先求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然后乘以相应的分部分项单价,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然后求和得出工程的总费用

这里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的区别在于“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不同!

在工料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我们称之为此种单价为“不完全单价”

而在综合单价法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仅仅包括工、料、机的单价,还包括为完成此种分部分项工程所消耗的间接费、措施费、利润、风险费等,这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我们称之为“综

合单价或者完全单价”。

工料单价是以前基于定额基础上的报价方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耗人工、材料、机械等。

汇总成为定额基价。在此基础上。乘以相应的费率汇总得出直接工程费。再加上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得到工程造价。

综合单价法是改革开放之后顺应市场需求。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管理费、措施费、等。包含着这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费用。

随着定额的发展。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进步。现在的综合单价相比以前的工料单价有了根本的不同。

而且在体现成本和造价控制方面。综合单价法能够方便控制!

综合单价法与工料单价法的区别:在于结算时综合单价法所含的个细目不能重复计量。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一批)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

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

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

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

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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