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概述农药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可以提高作物产量、控制病虫害,但不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确保农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保护农作物的生长和人类的健康,制定农药使用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非常必要。
1. 农药分类与使用农药根据其防治对象和作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杀菌剂、杀虫剂、杀螨剂、除草剂、调节剂等几大类。
根据具体的害虫、害草类型,以及作物生长期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农药是防治效果的关键。
在使用农药前,必须深入了解目标害虫或杂草的生活习性、生长规律等信息,选择具有高效性、安全性、环保性的产品,并在正确的时间、用量及方式下进行使用。
2. 农药使用安全规范农药使用安全规范主要包括农药的贮存、携带、混合、施用等环节的规定。
2.1 农药贮存规定农药在贮存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贮存,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环境污染等情况。
农药存放的库房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并设有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
2.2 农药携带规定农药在携带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携带过程中的包装应当避免破损,避免发生泄漏和飞溅等情况。
同时,在携带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自我防护,如佩戴防护手套、口罩等。
2.3 农药混合规定农药的混合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要求操作,不可随意混合不同类型或不同产品的农药,以避免对作物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4 农药施用规定农药的施用应当根据目标害虫或草的数量、种类、适宜的生长期等因素,合理确定用量和施用方式。
在农药施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施药的时间、剂量和方法,避免过量使用或不规范的施药方式,防止农药残留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3.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与监督为确保农药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应当建立农药使用安全管理与监督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信息发布与宣传政府和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农药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农药使用和管理的意识。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下规定:
一、农药分类
根据目前农业生产上常用农药(原药)的毒性综合评价(急性口服、经皮 毒性、
慢性毒性等),分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类。
1•咼毒农药:有391 1、苏化2 0 3、1 6 0 5、甲基1 6 0 5、1
0 5 9、
乱放和
任意取用。
(4)各生产农药的厂、坊,所供应的各种化学农药(包括土化学农药),
必须
包装牢固严密,附上醒目的特殊标志和关于药剂性能、用途以及安全保管、使
用的详
细说明书。
白砒、氟化钠以及其它无色无臭的农药,必须加染鲜明的颜色;成块的红
砒应统
加工制成粉剂。
(5)厂、坊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熟悉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一)关于农药的生产
(1)生产化学农药的工厂、作坊,必须与饮用水源和群众居住的地方保
卄.宀
持定
距离。农村土农药厂、作坊,亦应禁止在靠近食堂、饮用水源的地方建立。原
有厂、
坊不合安全要求的,应当加以调整或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加以改善。新建化学
农药厂、
坊地址的勘定,必须经过有关化工部门的批准和当地市、县公安、卫生部门的
火威、抗蚜威、倍硫磷、敌敌畏、拟除虫菊酯类、克瘟散、稻瘟净、敌克松、
4 0 2、
福美砷、稻脚冃、退菌特、代森铵、代森环、2,4 —滴、燕麦敌、毒早胺等。
3•低毒农药:有敌百虫、马拉松、乙酰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杀螨醇、
多菌灵、
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锌、福美双、萎锈灵、异稻瘟净、乙磷铝、百菌清、除 草醚、
烟草咖啡、胡椒、香茅等作物上使用。氯丹只准用于拌种,防治地下害虫。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引言: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它们可以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农作物病虫害,提高农业生产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农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农药的安全使用,各行业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与标准,以确保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本文将就农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论述。
一、农药种类及选择农药种类繁多,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
在使用农药时,应根据目标害虫、病害和草害的种类,选择合适的农药。
选择时应严格按照农药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范围进行,不得超范围使用,以免因不当使用引发安全隐患。
二、农药使用技术要求1.使用农药前应认真查看并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了解农药的用量、浓度、使用方法、作物适宜期等信息。
2.在使用农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农药,以免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3.农药使用后,应及时清洗使用工具,妥善保存剩余农药,避免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意外事件。
4.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和伪劣农药,以免影响农作物质量和农产品安全。
三、农药使用记录与登记在使用农药时,务必做好详细的农药使用记录,并保存至少两年。
农药使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名称、用药日期、用药人员、用药剂量和浓度、目标害虫等。
这样的记录可以为日后的农药合理使用提供参考,并在检查、评估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农药残留检测与控制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们的健康安全,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和控制是必要的。
农药残留检测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采用科学的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五、农药包装和储存管理为了避免农药污染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农药的包装和储存管理至关重要。
农药应采取专用标识、标志、包装和容器等措施,以确保农药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的安全使用,保护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药安全使用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和使用剂量,正确、合理、安全地使用农药。
第三条农药安全使用的原则是:科学使用、合理使用、安全使用、依法使用。
第四条农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和农民。
第五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使用效果,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保护生态平衡和人民的健康安全。
第二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六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农药应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按照农药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剂量等要求进行使用。
第七条农药的采购应由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向经营农药的合法单位购买,不得购买假冒、伪劣农药。
第八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农药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农药的采购、存储、使用等情况,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九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存放农药的场所进行划定,划定的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严禁将农药放置于食品、饮水区域。
第十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检查存储的农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台账中。
第十一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将过期或废弃的农药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二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提供农药使用方面的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农民农药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农药的使用说明进行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农民应选择适宜的农药品种,正确掌握农药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严禁超量使用和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民应根据农药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时期,选择合适的施药时间和施药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农药使用安全规定
农药使用安全规定一、引言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它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产量和品质。
然而,不正确的农药使用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保护农作物和生态环境,制定农药使用安全规定势在必行。
二、农药资质和存储管理1. 农药经营者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在合法经营的范围内销售和供应农药。
2. 农药的存放需遵守相关规定,存储区域要干燥通风,远离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阳光直射。
三、农药使用前的准备工作1. 农药使用前,应详细了解农药的使用方法、用量和使用范围,并按照说明书正确操作。
2. 使用农药前,应对农田和周围环境进行充分调查,了解目标病虫害的种类和密度,以确定合适的农药选择和使用方法。
四、农药施用的注意事项1. 农药施用时应佩戴防护用具,如戴口罩、手套、工作服等,避免直接接触农药。
2. 风力大或气温超过30摄氏度时,不宜进行农药喷洒,以免农药流失或挥发。
3. 农药施用应注意方向,尽量避免喷洒到邻近湖泊、河流等水源,以免造成水体污染。
五、农药施用后的处理1. 农药施用后应及时清洗农具和防护用具,并妥善保管,避免交叉污染。
2. 用剩的农药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倒入水体或其他非法处置方式。
六、农药使用记录和销售追溯1. 农户在使用农药时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农药的品名、用量、时间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2. 农药经营者应保存农药销售的相关记录,包括销售对象、销售时间等信息,确保销售过程可追溯。
七、农药使用安全的监督与处罚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2. 违反农药使用安全规定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等惩罚。
八、农药使用管理的宣传与教育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农药使用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2. 相关机构和媒体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农民普及农药使用的知识和技能。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辅助手段,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的害虫和病害,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农药的错误使用不仅会对作物和环境造成损害,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
因此,制定和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应明确农民在农药施用过程中的要求。
农民在施用农药时应佩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
同时,农民应避免使用过期农药,遵守农药使用剂量和使用频次的要求,不得超量施用农药。
施用农药时要注意风向和气温,避免农药飘散到非目标区域,同时不得在高温天气或风力大的情况下施药,以免农药挥发和流失。
此外,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还应涵盖农药残留物的处理要求。
农民在收割和采摘农作物前,应遵守农药使用的等待期,等待期至少为农药最后一次施用后的一段时间。
在等待期内,农民不得采摘或收割农作物,并确保农药残留物降解至安全水平。
此外,农民在采摘或收割后应遵循农药残留物处理的指导,如通过冷冻、加热或其他物理处理方法降低农药残留物的含量。
最后,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还需要明确农药包装和废弃物处理的规定。
农药包装物应分类储存,不得随意丢弃或转售。
废弃农药和农药包装物应送至指定的收集点进行统一回收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埋掉。
综上所述,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对农民合理、科学、安全地使用农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过制定和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确保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政府和相关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促进农民养成科学使用农药的良好习惯。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的安全使用管理,保护农作物、畜禽养殖和人类的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是指确保农药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防止农药残留对农作物、环境及人类造成危害的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执法、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药安全使用的制度和机制,完善农药安全使用监督和检测体系,加强农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药安全使用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农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第四条农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包括农业部门、农民、企事业单位、农资经营者等。
第五条农业部门负责农药安全使用的统一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农药安全使用制度,制定农药安全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农民是农药使用的主体,应按照农业部门制定的农药使用技术规范,正确使用农药,保证农药使用的正当性和安全性,加强农药使用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农药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药购买、储存、使用、销售和废弃物处理制度,加强对农药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药使用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八条农资经营者应按照农业部门的要求,进行正规化经营,健全和严格执行农药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的农药使用指导,重点加强对农药销售凭证的管理。
第三章农药使用技术规范第九条农药使用技术规范是指根据农作物、畜禽养殖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农药使用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规范性文件。
第十条农业部门应根据不同农作物、畜禽养殖的丰产高效需求,制定相应的农药使用技术规范,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公布。
第十一条农民和农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农业部门制定的农药使用技术规范进行农药使用,不得随意调整农药使用剂量和频次,严禁使用禁用农药或非法农药。
第四章农药购买、储存和销售管理第十二条农药购买、储存和销售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健康出产、流通、使用及废弃农药处理的管理制度。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是农业生产中的一种重要工具,能有效地防治病虫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对农药的注册、销售、使用和监测进行严格管理。
本文将从农药的注册与管理、安全用药知识普及、防护措施和农药残留监测等方面,详细介绍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
其次,农药安全使用的基本知识需要广泛普及。
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应了解农药的基本分类、农药的使用方法和使用量、农药使用的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方面的知识。
例如,农药的使用方法包括农药的稀释和喷雾,使用量需要根据病虫害的严重程度和农作物的需求来确定,禁忌包括禁止使用过期农药和混用不同类别的农药等。
广泛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的知识,能帮助农民正确使用农药,减少农药使用的风险。
再次,农药安全使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
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在使用农药时,需要佩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农药。
同时,要注意在使用农药时选择适合的天气条件,避免风向不利或降雨天气使用农药,减少农药的飘散和流失。
最后,农药残留监测是农药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
农药残留是指在农作物、土壤、水源以及动植物体内残留的农药残留物。
各国都建立了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对农产品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
农药残留监测不仅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还能对农药使用的合规性和效果进行评估,为农民提供科学的使用指导。
总之,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包括农药的注册与管理、安全用药知识普及、防护措施和农药残留监测等方面。
各国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安全使用,从而促进农作物的健康生长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同时,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也应提高对农药安全使用的重视,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减少农药使用的风险,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安全。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1989
年发布的一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旨在保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该标准规定了农药的安全使用要求,包括农药的安全存储、运输、使用、处理
和清洗等。
它要求农药的使用者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上的使用说明使用农药,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不得将农药用于非农业用途,不得将农药混合使用,不得将农药污染环境。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农药的安全使用者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使用者必
须具备农药的基本知识,了解农药的性质、作用、剂量、使用方法、安全措施等,并具备正确使用农药的技能。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的出台,为农药的安全使用提供了重要依据,有效地保护了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保护了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因此,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认真履行农药安全使用的
义务,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
gb 4285 部分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4285 部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4285分药安全使用标准》对于农药安全使用的流程、要求和规则作了更加细致的详细说明,以保证农药的安全使用。
GB 4285部分规定,在使用农药进行农事作业前,必须作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所有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以熟练掌握使用农药时的安全流程。
按照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应当存放在专业的厂家或权威的农药商店,以确保其安全性。
此外,农药的存放应当注意避免潮湿,以保证其质量。
在农药使用过程中,GB 4285部分规定,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农药对人身和环境造成污染。
任何人在使用农药时,都应当穿戴专业的防护服,以保护自己。
使用农药时,应当尽量避免让气体或液体农药超出安全范围,以免污染气体、土壤和湖泊水体。
在使用农药结束后,GB 4285部分规定,必须拆卸农药的残留物,如容器、“洗剂”等,并彻底清洗穿戴的防护服,以防止迁移和滞留。
此外,为了防止农药的迁移,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在现场把农药用品和渣滓封存,确保规定的处置标准。
GB 4285部分还规定,应当经常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农药使用是符合规定标准的。
严禁任何人利用他人身份以及隐瞒重要信息,以违规使用农药。
禁止任何人以损害当地人民健康、环境安全为目的,违反GB 4285部分规定,任意使用农药。
以上是GB 4285分药安全使用标准的内容,倡导大家使用农药时,严格按照GB 4285部分规定,采取合理安全措施,确保农药的安全使
用,以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环境安全。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以有效地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然而,农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不当使用不仅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为了保障农药的安全使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定。
首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明确了农药购买的途径。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购买农药时,应选择正规的农药经营企业,购买具备合格证明的农药产品。
同时,规定了农药销售企业必须具备经营许可证,对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测。
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农药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保证产品的质量。
其次,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对农药购买和使用者进行了基本要求。
购买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农药使用证书或农药经销许可证,否则不得购买。
此外,农药使用人员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农药使用技术和安全知识,必须按照标签、说明书和农药使用技术规范操作,不得超出推荐剂量和使用期限。
规定还要求农药使用人员在使用农药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如口罩、防护服等,并注意农药与食品、饲料、饮用水等的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同时,规定了农药使用后的处理方法,如洗手、换衣等,以防止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农药使用的时间和地点。
规定了禁止在人群密集的场所、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要道等地方使用农药。
同时,在使用农药时应选择适当的天气条件,避免风速过大、雨量过大等不利的气象条件,以减少农药飘散和流失的风险。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还规定了农药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测措施。
要求农药使用单位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和农药剩余量的登记,及时上报农药使用情况。
同时,对农作物和土壤进行监测,检测农药残留量是否超标,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出台对于保障农药的安全使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农药的安全使用不仅仅依靠法律法规,还需要广大农民提高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农药,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农业生产的绿色发展做出贡献。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发展,保护农民和环境的健康,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药安全使用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依法守信,采取预防、监测、监控等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加强科研、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提高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农药注册管理第六条农药的注册应依法进行,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
第七条农药注册应提供农药的名称、成分、用途、用法、用量、毒性等信息,并报送相关的安全评价数据。
第八条农药注册应按照其对作物、环境和人的影响进行分类管理,并对其使用范围、用量进行规定。
第九条农药的注册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条农药注册后,应公开其相关信息,包括注册证书的编号、有效期、注册农药的名称和生产企业等。
第三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格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的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原料药品库存和生产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数量和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第十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培训,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将农药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记录在册。
第四章农药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符合相关的经营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清晰的进货、销售、退货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十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确保存放环境的卫生和农药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农药泄漏、事故等突发情况。
农药行业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行业安全使用规定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农作物病虫害的增多,农药行业发展迅速,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农药的安全使用与环境保护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规范农药行业的发展,保护农作物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国家对农药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使用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农药行业的安全使用规定。
一、农药生产质量管理规定1. 农药生产标准农药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选择和质量,确保产品的效果和安全性。
同时,农药生产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2. 农药生产环境管理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良好的生产环境,并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生产车间应具备通风、排水和防爆等设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同时,生产企业应及时清理生产废弃物,并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对环境造成危害。
二、农药销售和使用管理规定1. 农药销售许可制度销售农药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的销售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销售企业必须对农药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促使用户正确使用农药,防止农药滥用或误用。
2. 农药使用登记制度农民在使用农药之前必须进行农药使用登记,并接受培训,提高农民的农药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
农药使用登记制度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掌握农药使用情况,便于监测和监控农药残留等问题。
3. 涉农工作者培训农药销售企业和农药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涉农工作者参加培训,并向其提供农药使用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培训内容应包括农药使用安全、防护措施、残留物处理等方面,提高涉农工作者对农药安全使用的认识和理解。
三、农药残留物检测和监控1. 农药残留物检测技术国家应不断提高农药残留物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鼓励农药生产企业进行自我检测,并建立相应的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提供检测服务。
2. 农产品农药残留标准国家应制定农产品农药残留标准,指导农药使用和检测,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对农药使用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农药使⽤有什么规定依据《⾷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实⾏严格的管理制度,农药使⽤严格执⾏使⽤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禁⽌将剧毒、⾼毒农药⽤于蔬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关于国家对农药使⽤规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详细解答。
⼀、国家对农药使⽤有什么规定1、我国对农药的使⽤实⾏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执⾏农业投⼊品使⽤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将剧毒、⾼毒农药⽤于蔬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农作物。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品安全法》第⼗⼀条国家⿎励和⽀持开展与⾷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研究,⿎励和⽀持⾷品⽣产经营者为提⾼⾷品安全⽔平采⽤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农药的使⽤实⾏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毒、⾼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励使⽤⾼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四⼗九条⾷⽤农产品⽣产者应当按照⾷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品,严格执⾏农业投⼊品使⽤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国家明令禁⽌的农业投⼊品。
禁⽌将剧毒、⾼毒农药⽤于蔬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农产品的⽣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农业投⼊品使⽤记录制度。
县级以上⼈民政府农业⾏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品使⽤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健全农业投⼊品安全使⽤制度。
⼆、涉及⾷品安全可以扣押吗县级以上⼈民政府⾷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各⾃⾷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监督检查:(⼀)进⼊⽣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产经营的⾷品、⾷品添加剂、⾷品相关产品进⾏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于违法⽣产经营的⾷品、⾷品添加剂、⾷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农药行业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行业安全使用规定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粮食需求的增加,农药的使用在农业种植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农药的不当使用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制定农药行业的安全使用规定,确保农药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对于维护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一、农药的分类和标识农药按照其化学性质和用途可分为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和调节剂。
在农药包装上应标明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化学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必要信息。
农药包装上的标识应清晰可见,确保农户能够正确使用农药,并避免误用。
二、农药生产和销售管理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符合国家农药环境保护和安全使用要求。
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农药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农药销售商要有合法的销售许可证,销售农药前应对农户进行充分的技术指导和安全培训。
三、农药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在使用农药之前,农户应仔细阅读农药包装上的使用说明,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稀释和混合农药。
农户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长袖长裤、手套、口罩等,避免农药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四、农药的正确施用方法不同农药对应不同的作物和病虫草害,农户在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农药,并按照正确的施药方法进行作业。
农药的施药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农药说明书的要求,避免过量使用导致残留超标。
五、农药的存储和管理农药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远离火源和易燃物的专用储存室内,并设有专门的农药储存记录。
农药储存室应定期清理和消毒,并设有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接触的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农药残留和监测农产品在收获和采摘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物含量符合国家要求。
农业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对农产品进行监测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七、农药使用后的处理和处置在使用完农药后,农户应及时清洗喷雾器具和其他使用工具,并将农药废弃物正确处理。
农药废弃物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模版(2篇)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农药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业生产、畜牧业、渔业、园林绿化等领域使用的农药,包括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微生物农药。
第三条农药的安全使用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涉及农田肥力、水源保护、农产品加工等环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配合,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的管理。
第四条农药的安全使用应坚持科学、合理、规范原则,推广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第五条农药的安全使用应强调预防为主,加强农药的安全生产与储存管理,提高农民的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第六条农药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药安全使用档案,并定期进行整改和更新。
第七条农药局是农药安全使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八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农药安全使用档案,记录农药购进、使用、销售和废弃等信息,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农药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农药存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农药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制度,合理利用和处理农药废弃物,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民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讲解农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药使用记录和统计制度,定期向农药局报送农药使用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农药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确保农产品安全合格,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023年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管理,以及农药批发商、零售商、农民和农村居民对农药的使用和运输。
第三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依据科学性、安全性、环境友好性为原则,强调从源头控制和综合管理,采取风险评估和监测手段,加强农药的标识、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农药生产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农药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减少残留量和毒害风险。
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注重新农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生产环境友好型农药并推行绿色生产理念。
第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农药经营管理第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第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对购进的农药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农药采购和销售记录,定期对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农药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向农民和农村居民提供农药使用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支持,并加强对其使用农药的宣传和教育。
第四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农民在使用农药时应按照农药标签上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农药。
第十三条农民在使用农药前应个人防护装备,减少接触农药的风险。
第十四条农民不得用于农产品生产、畜禽养殖和病虫害治理的农药,不得用作非法用途,不得贩卖或转让农药。
第十五条农村居民不得未经许可私自购买和使用农药,禁止在农村居民区域内非法销售农药。
第十六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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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一九八二年六月五日农牧渔业部、卫生部发布
章节导航
第二章农药使用范围
第三章农药的购买、运输和
保管
第四章农药使用中的注意
事项
第五章施药人员的选择和个人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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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农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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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农业生产上常用农药(原药)的毒性综合评价(急性口服、经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分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类。
1、高毒农药:有3911、苏化203、1605、甲基.杀螟威、久效
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等。
2、中等毒农药:有杀螟松、乐果、稻丰荼、乙硫磷、来胺硫磷、
皮蝇磷、六六六、高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丹、滴滴滴、西维因、害扑威、叶蝉散、速灭威、混灭威、抗蚜威、倍硫磷、敌敌畏、拟除虫菊酯类、克瘟散、稻瘟净、敌克松、402、福美砷、稻脚青、退菌特、代森铵、代森环、2,4-滴、燕麦敌、毒草胺等。
3、低毒农药:有敌百虫、马拉松、乙酰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杀
螨醇、多菌灵、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锌、福美双、萎锈灵、异稻瘟净、乙磷铝、百菌清、除草醚、敌稗、阿特拉津、去草胺、拉索、杀草丹、2甲4氯、绿麦隆、敌草隆、氟乐录、苯达松、茅草枯、草甘膦等。
高毒农药只要接触极少量就会引起中毒或死亡。
中、低毒农药虽较高毒农药的毒性为低,但接触多,抢救不及时也会造成死亡,因此使用农药必须注意经济和安全。
农药使用安全操作规定
农药使用安全操作规定一、前言农药作为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工具,对提高产量、保护农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不正确或不安全的农药使用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本文将详细介绍农药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定。
二、农药储存和标识1. 农药储存要求:(1) 农药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2) 农药和食品、饲料以及药品要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3) 废弃的农药容器必须彻底清洗且恰当处理。
2. 农药标识要求:(1) 农药容器上必须明确标示农药的名称、剂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2) 标签上应标示农药的危险性、使用方法、防护措施等必要信息。
(3) 标签上的文字和图示应清晰可辨,不得删改,以免引发误用。
三、农药使用前的准备工作1. 个人防护:(1) 在使用农药前,务必戴好防护面具、手套、工作服和鞋套,以防止农药与皮肤接触。
(2) 长时间接触农药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2. 工具设备准备:(1) 使用农药的工具和设备必须干净无杂质。
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2) 设备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农药使用的操作步骤1. 操作区域选择:(1) 在施药区域内建立指定的工作区域,并限制其他人员进入。
(2) 在施药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他人注意。
2. 农药稀释:(1) 按照产品说明书或专业人士的指导合理稀释农药。
(2) 不要超过建议的浓度,以免对作物和环境造成损害。
3. 农药施用:(1) 使用合适的器具进行农药喷洒或施用,并确保均匀覆盖目标区域。
(2) 避免在风力较大的情况下使用农药,以防止农药飘散到非目标区域。
(3) 避免在高温天气或雨天使用农药,以免影响施药效果。
五、农药使用后的处理1. 个人卫生:(1) 使用农药后及时洗手、洗脸、更换衣物,避免农药残留对人体造成伤害。
(2) 农药污染的衣物及时清洗,并与其他衣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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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农药的购买、运输和保管
1、农药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凭证购买。买农药时必须注意农药的包装,防止破漏。注意农药的品名、有效成份含量、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等,鉴别不清和质量失效的农药不准确性使用。
2、运输农药时,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发现有渗漏、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子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各包装材料。搬运农药时要轻拿轻放。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一九八二年六月五日农牧渔业部、卫生部发布
章节导航
第一章农药分类
第二章农药使用范围
第三章农药的购买、运输和保管
第四章农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章施药人员的选择和个人防护
第一章农药分类
根据目前农业生产上常用农药(原药)的毒性综合评价(急性口服、经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分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类。
2、高残留农药:六六六、滴滴滴、氯丹,不准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烟草、咖啡、胡椒、香茅等到作物上使用。氯丹只准确性用于拌种,防治地下害虫。
3、杀虫脒:可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水稻螟虫等。根据杀虫脒毒性的研究结果,应控制使用。在水稻整个生长期内,只准使用一次。每亩用25%水剂2两,距收割期不得少于40天,每亩用25%水剂四两,距收割期不得少于70天。禁止在其他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药材、茶叶、烟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在防治棉花害虫时,亦应尽量控制使用次数和用量。喷雾时,要避免人身直接接触药液。
5、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药械,要两人轮换操作。
6、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各皮肤等暴露部位,及时送医院治疗。
Hale Waihona Puke 2、拌种要用工具搅拌,用多少,拌多少,拌过药的种子应尽量用机具播种。如手撒或点种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以防皮肤吸收中毒。剩余的毒种应销毁,不准用作口粮或饲料。
3、配药和拌种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毒种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4、使用手动喷雾器喷药品时应隔行喷。手动和机动药械均不能左右两边同时喷。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药桶内药液不能装得过满,以免晃出桶外,污染施药人员的身体。
5、喷药前应仔细检查药械的开头接关、喷头等处螺丝是否拧紧,药桶有无渗漏,以免漏药污染。喷药过程中如发生堵塞时,应先用清水冲冼后再排除故障。绝对禁止用嘴吹吸喷头和滤网。
6、施用过高毒农药的地方要坚立标志,在一定时间内禁止放牧,割草,挖野菜,以防人畜中毒草。
7、用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洁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交回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去。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塘。盛过农药的包装物品,不准用盛粮食、油、酒水等食品和饲料。装过农药的空箱、瓶、袋等要集中处理。浸种用过的水缸要洗净集中保管。
第二章农药使用范围
凡已订出“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的品种,均按照“标准”的要求执行。尚未制定“标准的品种,执行下列规定:
1、高毒草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与人、畜皮肤病。除杀鼠剂外,也不准用于毒鼠。氟乙酰胺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不准做杀鼠剂。“3911”乳油只准用于拌种,严禁喷雾使用。呋喃丹颗粒只准用于拌种、用工具沟施或戴手套撒土,不准浸水后喷雾。
3、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
4、农药应集中在生产队、作业组或专业队设专用库、专用柜和专人保管,不能分户保存。门窗要牢固,通风条件要好,门、柜要加锁。
5、农药进出仓库应建立登记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第四章农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液或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
1、高毒农药:有3911、苏化203、1605、甲基1605.1059.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等。
2、中等毒农药:有杀螟松、乐果、稻丰荼、乙硫磷、来胺硫磷、皮蝇磷、六六六、高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丹、滴滴滴、西维因、害扑威、叶蝉散、速灭威、混灭威、抗蚜威、倍硫磷、敌敌畏、拟除虫菊酯类、克瘟散、稻瘟净、敌克松、402、福美砷、稻脚青、退菌特、代森铵、代森环、2,4-滴、燕麦敌、毒草胺等。
第五章施药人员的选择和个人防护
1、施药人员由生产队选拔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青壮年担任,并应经过一定的技术培训。
2、凡体弱多病者,患皮肤病和农药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经期的妇女,皮肤损伤未愈者不得喷泉药或暂停喷药。喷药不准带小孩到作业地点。
3、施药人员在打药期间不得饮酒。
4、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嬉闹。每日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子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3、低毒农药:有敌百虫、马拉松、乙酰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杀螨醇、多菌灵、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锌、福美双、萎锈灵、异稻瘟净、乙磷铝、百菌清、除草醚、敌稗、阿特拉津、去草胺、拉索、杀草丹、2甲4氯、绿麦隆、敌草隆、氟乐录、苯达松、茅草枯、草甘膦等。
高毒农药只要接触极少量就会引起中毒或死亡。中、低毒农药虽较高毒农药的毒性为低,但接触多,抢救不及时也会造成死亡,因此使用农药必须注意经济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