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计分表
华北电力大学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计分表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计分表
备注:
1.学生参加同一竞赛,只计最高级别的分值;同一项目科研成果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的分值。
对于没有组队人数限制的获奖竞赛小组仅对前五名给予计分。
2.学科竞赛获奖中A类为国际竞赛和教育部、团中央组织开展的竞赛;B类为全国性学会(一级学会)组织的竞赛;C类为北京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竞赛。
表中未涉及的其他各类竞赛、创新实践和科研成果的奖励,参照表中同等级别的分值,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此表可根据时势的变化调整内容和分值。
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根据学校验收等级给予计分。
4.专利、论文等计分项目均应以华北电力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专利完成人和论文作者,最多只对前三人计分。
论文以正式发表、专利以获得证书为计分依据。
学生论文计分仅计提交的代表作,不超过两篇,需院系成立专家组对提交的专利、论文进行答辩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分。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
创新学分
以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意见;专利证书、证明等为准
市级
4
校级
2
发明及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
6
创新学分
有用新型专利
4
外观设计专利
2
纵向课题
共青团工作课题、新苗人才计划、科研基金、SRIP等立项并结题
国家级
8
创新学分
根据申报材料确定
省部级
5
市厅级
3
校级
2
院级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5
由科技处或者社科处提供证明
4
按“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评定等级;
每个创业团队限报5名。
获二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一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3
获三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二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2
其他创业团队负责人、获三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1
其他创业团队成员
0.5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者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有关证明
网上创业实践
网上商店获三钻或者相应等级
1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每个商店限报1名。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者相应等级
0.5
创业获奖
省级以上
2
创业学分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市级以上
1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国家级获奖
3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省级获奖
2
校级获奖
1
校级参与奖
0.5
人文素养提高
理论、人文与艺术类社团活动
在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与团委认可的一个社团中连续参加活动两学期以上,且参加一次以上大型演出、读书研讨活动或者取得其它标志性工作成果等。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同名8889)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同名8889)华北电力大学文件华电校教〔2010〕27号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校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本科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电校教[2006]2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教务免推研究生实施办法通知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12月29日印发共印6份附件: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这项工作,对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字【2006】14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确定推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学生品德优良的基础上,既要注重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考查,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学校将根据学生前三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科研成果等情况获得的奖励分值,按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考查,并依据综合考查结果择优确定。
山东建筑大学创新学分认证分数以学生手册为准
附件1:创新学分计分办法(试行)类别 具体内容 获奖等级获奖等级//其他 认定学分 备 注注实践类学分 社会实践学分集中实践参加全国重点团队 2.0学分由评比产生参加全省重点团队 1.5学分参加校级重点团队 1.0学分参加院(部)级团队 0.5学分分散实践实践单位鉴定 0.3学分提交实践成果 0.1学分奖励个人国家级先进个人 3.0学分省级先进个人 1.5学分校级先进个人 0.8学分院(部)级先进个人 0.6学分成果校级一等奖 0.8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校级二等奖 0.6学分校级三等奖 0.4学分院(部)级一等奖 0.3学分院(部)级二等奖 0.2学分院(部)级三等奖 0.1学分本科生研究实践计划项目(SRP)、实验开放项目优秀 2.0学分良好 1.5学分中等 1.0学分及格 0.5学分开放实验优秀 0.8学分良好 0.6学分中等 0.4学分及格 0.3学分学术讲座 听学术讲座 0.2学分/次提交体会或总结报告。
不超过0.8学分C:\Users\LBWin7\AppData\Local\Temp类别 具体内容 获奖等级/其他 认定学分 备 注成果类学 分科技文化竞赛国际学科竞赛入围6.0学分 包括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艺术设计大赛、英语竞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机器人设计大赛等。
国家、省级奖级别界定参照《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奖励工作办法》。
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获奖10.0学分国家级一等奖 12.0学分国家级二等奖 9.0学分国家级三等奖 7.0学分省部级一等奖 6.0学分省部级二等奖 5.0学分省部级三等奖 4.0学分学校级一等奖 0.8学分学校级二等奖 0.6学分学校级三等奖 0.4学分院(部)级一等奖 0.3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院(部)级二等奖 0.2学分院(部)级三等奖 0.1学分科技论文检索论文(SCI、EI等) 10.0学分多名作者时,按工作量自行分配学分 国外公开发行外文期刊 8.0学分国内核心期刊 6.0学分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及会议论文集 4.0学分有独立见解的专业科技报告 1.0学分学术文章国家级公开发行报刊 1.5学分具有合法刊号的报刊;非新闻类文章。
综测分值认定标准
10
第一作者获得相应等级分值,第二作者递减4分,之后依次递减1分,最低分值2分。
CSCD、CSSCI等收录论文
1-5名
10
分值递减同上,最低分值1分。
其他核心期刊
1-5名
6
第一作者获得相应等级分值,第二作者递减2分,之后依次递减1分
其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3名
5
全国性报刊
1-3名
4
省级报刊
第一作者
附件1:
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认定标准
项 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备注
科技
成果
国家级成果奖
一等奖1-15名
18
依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1分,最低分值为1分。
二等奖1-15名
16
三等奖1-15名
14
省部级成果奖
一等奖1-8名
12
二等奖1-8名
10
三等奖1-8名
8
地市级成果奖
一等奖1-5名
8
二等奖1-5名
6
三等奖1-5名
2
校级报刊
第一作者
1
学术会议论文
国际性学术会议
1-3名
6
论文被收录于会议论文集。第一作者获得相应等级分值,第二作者递减2分,之后依次递减1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
1-3名
4
省部级学术会议
第一作者
2
课外
实践
创新训练计划
国家级(限5人)
5
参与者排名不分先后,均获得相应等级分值
省级(限5人)
4
校级(限5人)
3
科研兴趣培养计划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1
班级创新文化评分表(新)
班级创新文化评分表(新)
评分表介绍
评分表用于评估班级的创新文化状况,旨在促进创新思维和创造力的培养,并为班级改进提供参考。
本评分表由多个指标组成,每个指标都有对应的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1. 创新氛围:班级是否鼓励学生自由表达想法,积极参与创新活动。
2. 创育:班级是否开设创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
3. 创新实践:班级是否提供机会让学生实践创新,如组织创新项目、参与创业实践等。
4. 创新成果:班级是否有创新成果的产出,如发表研究论文、参加创新竞赛等。
5. 创新文化建设:班级是否有相关创新文化活动,如创新主题讲座、创新文化节等。
评分标准
每个指标按照以下等级进行评分:
- 优秀:指标得分达到90分以上。
- 良好:指标得分在80-89分之间。
- 一般:指标得分在70-79分之间。
- 较差:指标得分在60-69分之间。
- 待提升:指标得分低于60分。
使用方法
评分表可由班级管理人员或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对每
个评分指标,根据班级情况选择相应的评分标准,并计算得分总和。
根据总得分可以判断班级的创新文化状况,并针对低分指标提出改
进建议。
结语
通过使用班级创新文化评分表,可以全面了解班级的创新文化
水平,为进一步促进创新文化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样本(六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样本一、寒暑假实践小分队方面,根据上交的调研报告质量评选出优秀小分队和优秀调研报告。
具体加分细则如下:1、院优秀小分队每个成员____分(受学院表彰)2、院优秀调研报告____分(受学院表彰)3、校级优秀小分队每个成员____分(受学校表彰)4、获校一等奖调研报告____分(受学校表彰)5、获校二等奖调研报告____分(受学校表彰)6、获校三等奖调研报告____分(受学校表彰)7、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____分(受学校表彰)8、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分子____分(受学校表彰)9、“三下乡”优秀地方实践小分队____分(受学校表彰)因同一项活动获得多项表扬的,只计最高得分,不能重复计算。
二、个人实践方面1、按班评结果优0.5良0.2中____分2、院评优为____分三、调研报告方面1、按班评结果优0.5良0.2中____分2、院评优是____分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样本(二)(一)媒体发表在各类媒体(包括电视、报刊)上刊载、播放的作品,其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国家级媒体计6学分,省级媒体计4学分,地市级媒体计2学分,本校媒体发表的短篇报道、简报等,其学分按前述标准折半计算。
(二)发表著作对于编写散文、诗歌、小说或学术著作并公开出版的作者,其学分认定以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独撰者计8学分;主编计6学分;副主编计4学分;参编者计2学分。
第八条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一)学科竞赛在各类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其学分认定标准如下: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的,分别计10、8、6、4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的,分别计6、5、4、2学分;获校(地厅)级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的,分别计4、3、2、1学分;获院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1、0.5学分。
(二)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代表学校参加各级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的学生,其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参加全国比赛获前1、2、3名及第4至6名、成功参赛者分别计10、8、6、4、3、2学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前1、2、3名及第4至7名、成功参赛者分别计6、5、4、3、2、1学分;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4、3、2学分,获第4至6名者计1学分;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2、1、0.5学分;在体育竞赛中打破国家、省级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基础上分别加3、2、1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换算表
附件 3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换算表1、公然发布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等。
项目类型级? 别要求创新实践分值备注三类及以上第一作者且签字为计 3 分“安徽科技学院”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且签字为三类以下“安徽科技学院” ,计 1 分且一定有正规刊号文学作品省级以上报刊有正规刊号,许多于计 3 分只计第一作者,且署1000 字符名为“安徽科技学院”2、科研项目项目类型组织单位计分主体创新实践分值备注学校主持人 1 分主持人独一大学生创新课题参加人分二级学院主持人分只计主持人主持人 3 分项目经费 5000 元以上,且已到学校账户主持人 2 分项目经费 3000-5000横向拜托课题元,且已到学校账户主持人 1 分项目经费 1000-3000元,且已到学校账户3、专利专利计分要求创新实践分值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且签字单位3 分一定为“安徽科技学院”适用新式和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人,且签字单位2 分一定为“安徽科技学院”备注第二专利人得分为第一专利人的倍。
每项专利只有前两名专利人计学分。
4、科技比赛活动级 ? 别获奖等级或排名创新实践分值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三等奖及以上 3 分监控指标的学科比赛参赛奖 1 分教育部各教课指导委员会二等奖及以上 3 分备注同一奖项有多名学生参加时,计分不分排名,只要参加,同样对举办的全国性的学科比赛省各教课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学会 / 协会举办的学科比赛校级5、创业活动三等奖 2 分待参赛奖 1 分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参赛奖分一等奖 2 分二等奖 1 分三等奖分项目类型、级别计分主体创业实践分值备注创业团队第一实践者 3 分创业团队排名由团注册创立企业创业团队第二实践者 2 分队自行解决,但每个创业团队其余成员分排名限为一人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3 分参赛奖 1 分一等奖 3 分省级二等奖 2 分创业大赛三等奖参赛奖一等奖校级二等奖三等奖1 分参加者不分排名2分1分分6、创业训练学生获得一个教课计划以外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证书,计 1 个创业实践学分。
学科知识、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积分评定标准
学科知识、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积分评定标准竞赛创新积分=A*B*C2.B为同一项目类学生排序系数集体项目的前三名参赛者获取相同的最高学分,第四名以下(含第四名)的参赛者乘以调节系数5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 为界限,0.1-0.4 则取0;0.5-0.9 则取0.5。
3.C为竞赛项目的影响因子物理学院竞赛项目影响因子对应表对于以上未涉及到的项目,若其确实具备较高水平且对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具有较为显著推动作用,经学院认定后可追加赋值。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分评定标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积分=A*B*C1.A为项目级别2.B为同一项目类学生排序系数第一负责人系数为1.0,非第一负责人乘以调节系数5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 为界限,0.1-0.4则取0;0.5-0.9则取0.5。
3.C为“十佳”或“优秀”项目系数。
被评定为校“十佳”或“优秀”的项目,给予1.5优秀项目系数。
公开发表作品积分评定标准公开发表作品创新积分=A*B2.B为作者排序系数第一作者系数为1,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则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以下(第四作者以下不得分)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80%,60%,4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0.1-0.4则取0;0.5-0.9则取0.5。
科技成果和发明创造积分评定标准表科技成果和发明创造创新积分=A*B2.B为负责人排序系数第一转让人、第一开发人、第一研制人、第一专利人等第一负责人系数为1。
第二负责人以下(第四作者以下不得分)以第一负责人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80%,60%,40%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 为界限,0.1-0.4则取0;0.5-0.9则取0.5。
开放实验积分评定标准表开放实验积分=A*B*C1.A为开放实验项目工作量系数教务部根据申报项目内容与性质核定该课题的开设学时数。
核定学时数的1/32为系数A。
(A值最大不超过2)2.B为开放实验项目难度系数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开放实验项目的复杂与难易程度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该系数。
实践能力与创新素质测评计分表(4)
0.45 1.5
A
A
学习委员
0.6
A
A
专业排名前10%
1.35
A
A
A
专业排名前30%
0.45
A
团支书
0.75
A
A A
班长 心理委员,专业排名前
20%
0.85 1.5
A
伙食委员
0.6
班主任签字:
时间:2015年3月20日
A/B
具体事项
计分
A A
宣传委员 组织委员,专业排名前
30%
0.6 1.05
A
A
专业排名前3%
2.25
A
专业排名前20%
0.9
A
A
文艺委员,专业排名前3%
3.45
A
专业排名前10%
1.35
A
A
业排名前10%
1.35
A A
专业排名前30% 生活委员,专业排名前
附表三:实践能力与创新素质测平计分 表
实践能力素质相关项代码:A;创新素质相关项代码:B
班级:汉语言13-2班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姓名
王静妮 代玮 代懿航 左思敏 冯月婷 刘娟 华叶娇 江小媚 纪梦媛 张汉英 肖阳 肖瑞沛 杨超群 陆金露 罗婷婷 侯孟君 段懿丹 赵冰琬 钟惠芬 翁静 郭佳薇 黄万福 黄文艳 富晨婷 韩艺 潘楚越
创新科技竞赛分数表
创新科技竞赛分数表背景创新科技竞赛旨在鼓励和展示学生在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
为了确保公平评判和比较参赛作品,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分数表。
分数表结构分数表将根据不同的评判标准和维度来评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创新性(Innovation):评估作品的创新思维和独特性。
2. 技术应用(Technical Application):评估作品所运用的技术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4. 展示与演示(Presentation):评估参赛者的展示和沟通能力。
5. 团队合作(Teamwork):评估参赛者在团队中的合作和协调能力。
分数计算方法每个评判标准将根据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权重可以根据比赛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分数计算方法:1. 创新性:权重为30%。
- 优秀创新:5分- 良好创新:4分- 一般创新:3分- 有待改进:2分- 缺乏创新:1分2. 技术应用:权重为30%。
- 技术应用完美:5分- 技术应用良好:4分- 技术应用一般:3分- 技术应用有限:2分- 技术应用不足:1分3. 完成度:权重为20%。
- 完美完成:5分- 良好完成:4分- 基本完成:3分- 有待改进:2分- 未完成:1分4. 展示与演示:权重为10%。
- 优秀展示:5分- 良好展示:4分- 一般展示:3分- 有待提升:2分- 展示不足:1分5. 团队合作:权重为10%。
- 优秀团队合作:5分- 良好团队合作:4分- 一般团队合作:3分- 有待改进:2分- 缺乏团队合作:1分分数汇总根据以上评分标准和权重,对每个参赛作品进行评分并汇总得出最终分数。
最终分数可以用来比较参赛作品的优劣,评选出获奖者或晋级者。
其他考虑因素在制定分数表时,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评委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比赛的目标和要求- 参赛作品的复杂度和难度结论通过制定一份详细的创新科技竞赛分数表,可以确保评判过程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参赛者可以根据分数表中的评判标准来完善和提升他们的作品。
科技竞赛创新评级表
科技竞赛创新评级表
评级标准
- 创新性(40分):作品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包括创造性思维、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创新设计等。
- 实用性(30分):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可行性,包括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市场潜力等。
- 技术水平(20分):作品所使用的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包
括技术创新、技术应用等。
- 展示效果(10分):作品的展示方式和效果,包括展示创意、展示方法等。
评级等级
- 优秀(35-40分):作品具有极高的创新性,解决了重要实际
问题,技术水平较高,并能够通过有效的展示方式清晰地展示其创
意和成果。
- 良好(25-34分):作品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技术水平一般,并能够通过展示方式较清晰地展示其创意和成果。
- 一般(15-24分):作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解决的问题较为常见,技术水平较低,并能够通过展示方式一般地展示其创意和成果。
- 较差(0-14分):作品缺乏创新性,解决的问题不明确或无实际意义,技术水平低,并无有效的展示方式展示其创意和成果。
以上评级标准和等级仅供参考,具体评级结果应根据作品的实际情况和评审团的综合判断进行确定。
浙科院教[]号科技创新学分认定细则
浙科院教〔2009〕14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现将《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09〕13号)及《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暂行规定》(浙科院教〔2005〕10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创新创业主要内容(一)科技竞赛活动科技竞赛主要包括A、B、C三类。
A类是指: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B类是指: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的学科竞赛;C类是指:省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行业学会/协会举办的学科竞赛。
(二)科研项目。
包括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项目、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及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毕业设计等除外)等。
(三)科技成果。
主要包括:著作、学术论文、作品设计及各种专利、成果等。
(四)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
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电子商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物流师、科技咨询师以及各种职业技能证书,与所学专业或直接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上岗资格(水平)证书,KAB、SYB结业证书等。
(五)综合设计类和科技创新类开放性实验。
(六)创业。
学生注册创办公司、创业大奖赛等。
二、学分认定(一)学生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的学分均记入学生的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之中,具体各类学分分值见附件1和附件2。
(二)依据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科研实践)活动类别、层次、规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由二级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其分值。
(三)学生在校期间第七学期(五年制为第九学期)的12月份,学生凭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创新(科研实践)学分,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若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的,还需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课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然后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和统计学生的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分值,记入“浙江科技学院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具体表格见附件3。
0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和实践成果计分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和实践成果计分办法科研和实践成果分数为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相应成绩,以及在文化、体育或社会工作方面的成果,按规定取得分值的总和。
科研和实践成果满分为20分,加满为止。
一、科研成果1.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计10分/篇;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第一条根据学术期刊的办刊质量,列入我校学术评价的学术期刊划分为三类: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
第二条权威期刊包括:(一)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教育研究、体育科学、管理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
(二)中国科学、数学学报、物理学报、化学学报、生物学报、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农业科学、心理学报、计算机科学、中国环境科学。
(三)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
(四)发表在本办法认定的核心期刊上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的(不含会议综述、论点摘编)视为权威刊物论文。
第三条核心期刊包括:(一)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条以下论文视为核心期刊论文:(一)《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理论版或学术版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各学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专业栏目转载的论文(不含论点摘要或摘编、学术综述、学术卡片);(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杂志发表的论文;(四)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发表而在本专业内部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发表、使用单位的证明);(五)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㈠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一般不少于5项的活动),至少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03级、04级、05级学生不少于3个学分,06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不少于6个学分),方准予毕业。
㈡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㈢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活动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均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㈠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省部、国家、国际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校区、学院、学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等。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⒉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⒊美术设计作品:指美术设计作品等;⒋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⒌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⒍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⒏职业资格:获取创新能力水平等级考试、计算机及软件资格、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⒐社会工作:包括学生信息员、获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社团等)、优秀班级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组织者(非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者称号等。
学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修订)【模板】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㈠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一般不少于5项的活动),至少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03级、04级、05级学生不少于3个学分,06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不少于6个学分),方准予毕业。
㈡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㈢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活动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均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㈠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省部、国家、国际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校区、学院、学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等。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⒉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⒊美术设计作品:指美术设计作品等;⒋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⒌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⒍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⒏职业资格:获取创新能力水平等级考试、计算机及软件资格、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⒐社会工作:包括学生信息员、获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社团等)、优秀班级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组织者(非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者称号等。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07〕5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主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体育竞技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践创新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教学计划之外的实践活动,达到一定课时,对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有重要作用,并有明确规范的考核内容与要求,考核合格或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形式的优秀成果后,经学校审定批准给予奖励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获得的实践创新学分在学生学籍档案中以“科学研究实践与创新(一、二、……)”课程名、以“优秀”或“良好”成绩(单项成果获得实践创新学分达3学分及以上者以“优秀”成绩记载,其余记“良好”)和对应的学分数记载。
学生获得的实践创新学分也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选择用于冲抵教学计划中任意性课程学分,单项成果获得实践创新学分达5学分及以上者,在抵完任意性课程学分的情况下,还可以冲抵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专业选修课程学分的50%。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实践创新学分可以累计计算。
超出部分,学校按上述第三条的办法予以记载。
在同等条件下,实践创新学分的多少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实践创新学分的认定范围与计算办法第五条学校承认的各类实践创新活动项目:1.国家、省(部)、市(厅)、学校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2.国家、省(部)、市(厅)和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研活动项目;3.国家、省(部)、市(厅)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4.学校组织的各类科技文化艺术活动;5.假期社会实践活动;6.论文、专利等成果发表;7.其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活动或项目。
重庆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模板】
**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创新精神,引导学生自主性、实践性学习,结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创新实践学分适用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创新实践类学分。
第二条根据活动性质,创新实践活动分为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科技成果、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训练活动、创新实践课程以及“其他类”共六种类型。
第三条学生参与六种类型的活动可依据一定方式累加学分。
同一类型最多可获得2学分,不同类型之间可以累加,但累加后最多不能超过4学分。
第四条学校每年定期进行创新实践学分的申报、审核工作。
因创新实践学分未达到要求而结业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获得新的创新实践学分,可以进行补申请。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组长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小组”,组织、落实本学院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实践学分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在本办法规定之外,学院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及学院相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类别的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第七条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相关程序:1. 不同类别的创新实践活动由相应指定单位负责在管理系统(简称“系统”)中进行录入和登载。
2. 学生收到申请创新实践学分通知后,进入系统进行学分认领和确认,并根据具体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学院初步形成拟认定学分的汇总名单,经全院公示后,审核并通过系统确认获得学分的名单。
第八条各类创新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要求见附件。
第九条创新实践成绩采用二级制计,计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第十条创新实践所获学分不纳入成绩绩点计算。
第十一条认定的创新实践学分按学校标准缴纳学分学费。
附件: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要求教务处2019年12月附件: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要求1. 学科竞赛竞赛包括国家(际)级、省(部、赛区)级、校级竞赛。
按照学科竞赛组织形式、比赛内容、知识应用等区分,学生参加不同学科竞赛可获得相应学分,具体见表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分表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分表
项目编号:
评审指标体系
指标
等级
A(80-100分)B(60-80分)C(0-60分)分值
课题实施情况(权重30%)按任务书计划认真
组织实施;进展顺
利;按期实现各项
预期指标;
未完全按预定计
划实施,只完成
计划的2/3
有下列情形之一:颤自改
变研究方向、更改研究
内容;未开展任何实质
性研究工作。
课题成果(权重60%)完成任务书“成果
形式”中的三项及
以上
完成“成果形式”
中的两项
无可以量化的课题研究
成果
课题创新(权重10%)研究有创新,成果
具有较高的学术价
值或社会应用价值
研究较有新意,
成果具有一定的
学术价值或社会
价值
重复研究;所开展的工
作毫无意义。
注:1、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完成“成果形式”第5条。
2、完成任务书“成果形式”两项为合格。
总分:评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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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创新实践成果分值计分表
备注:
1.学生参加同一竞赛,只计最高级别的分值;同一项目科研成果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的分值。
对于没有组队人数限制的获奖竞赛小组仅对前五名给予计分。
2.学科竞赛获奖中A类为国际竞赛和教育部、团中央组织开展的竞赛;B类为全国性学会(一级学会)组织的竞赛;C类为北京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竞赛。
表中未涉及的其他各类竞赛、创新实践和科研成果的奖励,参照表中同等级别的分值,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此表可根据时势的变化调整内容和分值。
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根据学校验收等级给予计分。
4.专利、论文等计分项目均应以华北电力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专利完成人和论文作者,最多只对前三人计分。
论文以正式发表、专利以获得证书为计分依据。
学生论文计分仅计提交的代表作,不超过两篇,需院系成立专家组对提交的专利、论文进行答辩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