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算法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第一条合同的签署方和目的1.甲方:(以下简称“公司”)地址:[公司地址]电话:[公司电话]2.乙方:(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姓名:[应届毕业生姓名]学历:[应届毕业生学历]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3.丙方:(以下简称“学校”)地址:[学校地址]电话:[学校电话]4.目的:本协议旨在约定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因违反协议约定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条违约金的确定1.应届毕业生在未按照协议约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应支付公司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由学校和公司共同商定后写入本协议,并由应届毕业生确认无异议。
2.如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期主动解除合同或被公司解雇,应按照以下规定支付违约金:–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公司违约金的[违约金比例]%;–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公司违约金的[违约金比例]%;3.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应届毕业生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次日起[xx]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公司;–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若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支付违约金,应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总额的[逾期利息比例]%作为滞纳金。
第三条法律责任的适用1.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对于因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权机关提起诉讼解决。
第四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公司、应届毕业生和学校各持一份。
3.本协议自[签署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双方同意协议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五条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进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公司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签字]丙方(学校):[学校签字或盖章]日期:[签署日期]附件列表1.应届毕业生个人信息表2.劳动合同范本法律名词解释1.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明确权责的书面协议。
劳务合同解聘补偿金标准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
劳务合同解聘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聘劳动者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以下将详细介绍劳务合同解聘补偿金的标准。
一、补偿金支付原则1. 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对于在试用期内被解聘的劳动者,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经济补偿。
3. 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补偿金计算方法1.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3.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标准1. 劳动者因病、残、孕、产等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者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劳动者因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解除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务派遣合同解聘补偿金标准1.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其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合同解约赔偿标准
一、法定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4.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6.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二、违法解除合同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协商解除合同赔偿标准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其他情形赔偿标准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应当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劳务合同解约赔偿标准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合理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劳动协议违约金赔偿细节2024版指南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事业单位劳动协议违约金赔偿细节2024版指南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违约金赔偿标准1.1 迟延履行违约金1.1.1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1.2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2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1.2.1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2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3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1.3.1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3.2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4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赔偿1.4.1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1.4.2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支付时间2. 违约金赔偿的限额2.1 违约金赔偿限额的确定2.2 违约金赔偿限额的调整3.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3.1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3.2 违约金支付的汇率4. 违约金的免除4.1 免除违约金的情形4.2 免除违约金的程序5. 违约金的追偿5.1 违约金的追偿方式5.2 违约金追偿的时效6. 违约金的争议解决6.1 违约金争议的解决方式6.2 违约金争议的解决时效7. 违约金的税收处理7.1 违约金的税收计算7.2 违约金的税收支付方式8.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关系8.1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衔接8.2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分配9. 违约金的变更与解除9.1 违约金变更的条件9.2 违约金解除的条件10.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10.1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认定10.2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追究11. 违约金的合同效力11.1 违约金对合同效力的影响11.2 违约金对合同履行的影响12. 违约金的法律法规适用12.1 违约金适用的法律法规12.2 法律法规变更对违约金的影响13. 违约金的双方义务13.1 支付违约金的义务13.2 收取违约金的义务14. 违约金的保密义务14.1 违约金保密的内容14.2 违约金保密的期限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违约金赔偿标准1.1 迟延履行违约金1.1.1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迟延履行部分所占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计算,每延迟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作为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数额计算的方法
合同违约金数额计算的方法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比例的司法解释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下面谈谈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适用。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合同的任何约定即使没有法定要求也不能显失公平,劳动合同也如此。
因此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付出以及员工的工资相联系,不能漫天要价,过分得高。
当然,具体多少属于合理需要由仲裁员或法官根据事实和经验判断。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定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证据。
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模板计算
一、引言劳动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是劳动争议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下是一份劳动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模板,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
二、计算模板1. 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月工资)其中:(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年限。
(2)月工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月工资 = (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12)注意: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月工资。
(2)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月工资,再加上1000元。
(3)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20年的,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月工资,再加上2000元。
3. 经济补偿金总额计算经济补偿金总额 = 经济补偿金基数× 1.5(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4. 经济补偿金额外支付(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赔偿的,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2(2)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费等,劳动者要求赔偿的,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工资、加班费等总额 - 已支付金额)× 2三、注意事项1.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进行计算。
(2)计算月工资时,应按照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怎么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的流动性日益增强,劳动合同违约现象也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中常常会约定违约金。
那么,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该如何计算呢?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能过高或过低。
违约金的计算应当基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性质、情节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法律规定值得我们关注:1.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工资的数额。
二、计算方法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 固定金额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违约金数额。
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违约金过低或过高的问题。
2. 损失赔偿法:根据劳动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较好地弥补双方的损失,但缺点是计算复杂,需要证明损失的具体数额。
3. 比例赔偿法:根据劳动者违约程度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按照一定比例计算违约金。
这种方法较为公平,但需要双方协商确定比例。
4. 培训费用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甲方名称]
乙方, [乙方名称]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违约金计算基准:
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违约金比例]% 计算。
2. 违约金的计算公式:
违约金 = 合同总金额× 违约金比例。
3. 违约金的支付时间: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 [违约金支付期限] 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期限以书面通知为准。
4. 违约金的用途:
违约金支付后,应用于补偿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如有剩余部分,则归违约方所有。
5. 违约金的免责情形:
在以下情况下,违约方不承担违约金责任:
a.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b.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放弃违约金要求。
6. 违约金的调整:
双方可协商调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比例,但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以上为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双方无异议,即视为合同生
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合同范本专家签名:日期:。
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如何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是我国劳动合同立法和适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有哪些呢?劳动合同违约金法律如何规定?下面是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资料,欢迎阅读。
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但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
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
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
支付了违约金,还要支付赔偿金吗?必须指出的是,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具有惩罚的性质。
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
“京派”法规如《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就是说,一方违约在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实际上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在违约金和赔偿金中“两者取一”的原则。
劳动合同违约金法律如何规定一、《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规定: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及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及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于补偿员工解雇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所遭受经济损失的一种金钱福利。
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支付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既关系到雇主的权益,也涉及到劳动者的利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和支付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1. 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这两种合同的不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也有所区别。
- 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当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雇主不再继续续签合同,或者雇主与员工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满一年工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为一个月工资。
不足一年的工龄按比例计算,一般为15天工资。
-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一般指员工被辞退或雇主提前终止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每多一年工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会递增,一般为一个月至三个月工资。
不足十年的工龄按比例计算,一般为15天至一个月工资。
2. 根据违法解雇:如果员工的解雇是由于雇主的违法行为引起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也会有所不同。
- 雇主违法解雇: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雇主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雇员工,员工有权获得2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
3. 根据双方协商:除了以上规定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以根据协商自行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额,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指该福利金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如下:1. 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员工解雇后的30日内,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员工。
2. 其他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也可以将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但是分期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 不可抵扣:经济补偿金不可抵扣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等。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如下:一、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在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违约金是约定双方在合同中设立的一种救济措施。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性质是一种经济惩罚性的赔偿金,主要用于约束合同一方的履约行为,避免出现违约情况。
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违约程度、损失程度等因素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超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导致违约金无效。
三、法律规定的违约金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对于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法律并未设定具体的上限。
但根据法律原则,约定的违约金应当是合理的,并且不能对违约方造成不当的经济困扰。
四、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双方在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应当明确具体,一般情况下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
违约金的支付期限应当在约定的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五、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合理,一般可以按照违约方未履约部分的百分比来计算,也可以按照损失程度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六、违约金的争议解决如果在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出现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
七、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应当合理、符合公序良俗,并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
如有任何违约行为发生,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救济处理。
劳动合同滞纳金计算公式
劳动合同滞纳金计算公式一、引言劳动合同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劳动合同滞纳金的计算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滞纳金的计算公式及其运用。
二、劳动合同滞纳金计算公式1.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者月工资其中,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赔偿金计算公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劳动者损失的实际金额× 2其中,劳动者损失的实际金额包括劳动者因未签订、未变更、未解除或者未终止劳动合同而遭受的工资损失、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
3. 滞纳金计算公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滞纳金 = 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逾期天数× 逾期利率其中,逾期天数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实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之日止的天数。
逾期利率是指法定的逾期利率,目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三、劳动合同滞纳金的计算实例以下以一个具体实例来说明劳动合同滞纳金的计算过程。
假设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5年,月工资为6000元。
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的不定项讲解
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的不定项讲解示例文章篇一:《关于劳动合同服务期的不定项讲解》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服务期劳动合同服务期啊,就像是一场约定好的旅程。
咱们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这就像是登上了一艘开往某个方向的船。
而服务期呢,就是在这个旅程中,我们答应要在公司待多久的一个特殊约定。
比如说,公司可能会送你去培训,花了不少钱呢,就像给你这个小树苗浇水施肥。
那公司肯定希望你能在公司多待一段时间,为公司做贡献,这个约定的时间就是服务期啦。
我给你们讲个例子哈。
我叔叔在一家大公司上班,公司送他去国外学习了一些很先进的技术。
回来之后呢,公司就和他签了一个服务期协议,说他得在公司再干个五年。
这五年就是他的劳动合同服务期啦。
这就好比你从别人那儿拿了一个很珍贵的礼物,你得答应人家一些事情作为回报,是不是很合理呀?二、劳动合同服务期的订立那这个劳动合同服务期是怎么订立的呢?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定下来的。
公司得有个正当的理由,就像前面说的培训就是个很常见的理由。
要是公司没有什么特别的付出,就想给你定个服务期,那可不行哦。
这就像你去商店买东西,人家不能莫名其妙地让你答应个啥奇怪的条件,对吧?我有个同学的姐姐,她在一个小公司上班。
公司突然说要给她定个服务期,但是又没说为啥。
她姐姐就觉得很奇怪,就去问了懂法律的朋友。
朋友告诉她,这是不合理的。
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这种情况,就没资格订立服务期协议呢。
这就告诉我们,订立服务期得有根有据的。
而且,订立服务期的时候,得是双方都同意的。
公司不能强迫员工签这个协议,员工也得想清楚再签。
这就像两个人做游戏,得大家都愿意玩这个游戏规则才行。
要是一方不愿意,那这个游戏就没法好好玩下去了。
三、劳动合同服务期的工资待遇在服务期内,工资待遇也是个很重要的事儿呢。
你想啊,你答应在公司待那么久,公司肯定也得给你相应的报酬呀。
一般来说,在服务期内,工资是不能低于正常工资水平的。
这就像你给别人干活,别人不能少给你工钱,是不是这个理儿?我邻居大哥,他在服务期内呢。
劳动违约金计算
劳动违约金计算根据你给出的题目,"劳动违约金计算",以下是一篇1500字的文章,详细介绍了劳动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违约金计算劳动合同是员工与雇主之间约定的就业关系,一旦任何一方违约,就需要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劳动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下面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劳动违约金计算方式。
计算方法一:按月薪比例计算对于按月薪制度工作的员工,劳动违约金通常以月薪比例作为计算基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劳动违约金 = 月薪 ×违约期限其中,月薪是指员工在违约期限内的月工资,违约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员工离职通知期限。
举例来说,假设某员工月薪为5000元,离职通知期限为一个月,如果员工违约提前一个月离职,那么劳动违约金就是5000元。
计算方法二:按日薪比例计算对于按日薪制度工作的员工,劳动违约金通常以日薪比例作为计算基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劳动违约金 = 日薪 ×违约天数其中,日薪是指员工在违约期限内的日工资,违约天数是员工未履行通知期限的天数。
举例来说,假设某员工日薪为200元,离职通知期限为十天,如果员工违约提前五天离职,那么劳动违约金就是1000元。
计算方法三:按年薪比例计算对于按年薪制度工作的员工,劳动违约金通常以年薪比例作为计算基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劳动违约金 = 年薪 ×违约天数 / 365其中,年薪是指员工在违约期限内的年工资,违约天数是员工未履行通知期限的天数。
举例来说,假设某员工年薪为30万,离职通知期限为一个月,如果员工违约提前十五天离职,那么劳动违约金就是24657.53元(30,000 × 15 / 365)。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的劳动违约金计算方法,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并在协商一致后将该约定写入合同中,以避免任何争议和纠纷。
此外,在进行劳动违约金计算时,还应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规定,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劳务合同赔付标准
一、违约赔偿1.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可参照以下标准:(1)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如合同标的额的10%至30%。
(2)按照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2. 如果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重大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二、解除合同赔偿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以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无正当合法理由,应按以下标准支付赔偿金:(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双倍赔偿金。
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赔偿1.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即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共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四、社会保险赔偿1.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所有未缴社会保险费用和险种。
五、工伤赔偿1. 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按以下标准支付赔偿:(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由用人单位支付受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协议薪资支付条款(2024年)
劳动协议薪资支付条款(2024年)本合同目录一览1. 薪资结构1.1 基本工资1.2 绩效奖金1.3 加班工资1.4 福利补贴1.5 薪资调整2. 薪资支付时间2.1 薪资发放日2.2 薪资支付方式2.3 薪资支付周期3. 薪资扣除3.1 社会保险3.2 公积金3.3 个人所得税3.4 其他扣除项4. 薪资暂停与恢复4.1 薪资暂停情况4.2 薪资恢复条件5. 薪资终止5.1 薪资终止条件5.2 薪资结算6. 薪资争议解决6.1 薪资争议处理方式6.2 薪资争议解决时间7. 薪资保密7.1 薪资保密义务7.2 薪资保密期限8. 薪资调整机制8.1 薪资调整依据8.2 薪资调整程序9. 特殊情况下薪资支付9.1 病假薪资支付9.2 产假薪资支付9.3 伤残薪资支付10. 合同解除与终止薪资支付10.1 合同解除薪资支付10.2 合同终止薪资支付11. 合同违约与赔偿11.1 违约情形11.2 赔偿金额计算方式12. 合同变更12.1 合同变更条件12.2 合同变更程序13. 合同解除与终止13.1 合同解除条件13.2 合同终止条件14. 争议解决14.1 争议解决方式14.2 争议解决时间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薪资结构1.2 绩效奖金:员工的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具体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3 加班工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支付加班工资。
1.4 福利补贴: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1.5 薪资调整: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可以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办法由公司制定并通知员工。
第二条薪资支付时间2.1 薪资发放日:员工的薪资发放日为每月的日。
2.2 薪资支付方式:员工的薪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公司将在薪资发放日将薪资直接转账至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该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该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赔偿⾦吗?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店铺⼩编为您整理了解除解除劳动合同违约⾦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该怎么计算⽤⼈单位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确区分终⽌劳动合同的终⽌和解除1、终⽌劳动合同的终⽌《劳动法》在这⾥对终⽌劳动合同的终⽌规定了2种情况:⼀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终⽌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定⼯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当事⼈约定的合同终⽌条件出现,终⽌劳动合同即告终⽌,这种情况既适⽤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定⼯作作为期限的终⽌劳动合同,也同时适⽤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
2、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订⽴后,尚未履⾏或尚未履⾏完毕时,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当事⼈提前终⽌劳动合同的法律效⼒,解除双⽅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因发⽣⼀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
法律为保护当事⼈正当权益,容许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分别规定了在⼀定情况下⽤⼈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采⽤以下⽅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书⾯通知⽤⼈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单位有过错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不需向⽤⼈单位告知。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章中,曾经介绍过。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和赔偿问题劳动法并没有限制⽤⼈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在实践活动中,采⽤当事⼈意思⾃治的原则,即当事⼈可以⾃由约定违约⾦。
但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些地⽅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限制。
为进⼀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由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般情况下,⽤⼈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
劳务合同补偿金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1. 按工作年限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按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1.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约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约,一些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缴纳履约金。
然而,履约金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存在诸多争议。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履约金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并结合实务进行分析。
一、劳动合同履约金的概念劳动合同履约金,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因违约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钱。
履约金的性质通常被视为一种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
二、劳动合同履约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有限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一规定涉及到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其中可能涉及履约金的支付。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其他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也对违约责任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劳动合同履约金。
三、劳动合同履约金的法律效力1. 合法性的认定劳动合同履约金的合法性首先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履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约定的履约金超过这一数额,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约定的明确性履约金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包括违约情形、违约金数额、支付方式等。
如果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纠纷。
3. 公平合理性履约金的设定应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能明显地损害劳动者权益。
离职须支付违约金的合同4篇
离职须支付违约金的合同4篇篇1离职须支付违约金的合同一、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员工。
双方根据双方的自愿和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支付违约金达成如下协议:二、乙方承诺在入职时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乙方如果在入职后某一年内离职,则需支付公司规定的违约金。
乙方对此有充分的知晓并认可。
三、乙方承诺在离职前需要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四、在乙方提出离职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计算:(一)在入职后第一个月内离职,违约金按照月薪的100%计算;(二)在入职后第一个月至第三个月内离职,违约金按照月薪的50%计算;(三)在入职后第三个月至第六个月内离职,违约金按照月薪的30%计算;(四)在入职后第六个月至第一年内离职,违约金按照月薪的20%计算。
五、在支付违约金后,公司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同时,公司会发放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六、双方确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自乙方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之日起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为离职须支付违约金的合同内容,双方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希望双方都能够理解并遵守协议,尽心尽力履行各自的责任。
篇2离职须支付违约金的合同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甲方与乙方于何时何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乙方担任何职务,甲方支付乙方任职工资并提供相应福利待遇,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一、违约金金额1.1 乙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离职通知期,提前6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如乙方未提前60天书面通知或书面通知期不足60天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月薪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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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算法我经过多轮面试笔试终于进了这家公司,刚开始是要进行一个月的培训,公司要求我们如果在培训期内违反规定就要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但是我们觉得这样的违约金比例太高了,请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怎样规定的?中顾网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如下: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的相关知识: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
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居间合同违约金过高不予保护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有这样一起居间销售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委托人不得隐瞒成交量,否则须按隐瞒销售额的50%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结果委托人违反了约定,居间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委托人支付巨额违约金。
法院会支持他的请求吗?居间销售签订合同2004年9月5日,陈某与泰州某贸易公司(下称贸易公司)订立居间销售合同一份,约定:陈某为贸易公司介绍销售沥青,成交后贸易公司不得自己和用户直接联系业务,该用户以后所用的贸易公司的沥青全属陈某的业务;贸易公司以陈某促成的交易量每吨给付20元的报酬给陈某,另按每吨5元给付陈某交易应酬等费用,超价部分全部给陈某,贸易公司在成交之日付清报酬;贸易公司如隐瞒成交量,则按隐瞒销售额的50%向陈某支付违约金;贸易公司如拖延支付报酬给陈某,则按日10%向陈某支付违约金。
合同订立当日至同年10月26日期间,贸易公司与海安某工程公司(下称工程公司)发生总业务量为872.34吨的沥青买卖业务。
此间,贸易的法定代表人牛某曾于9月14日、9月15日通过向陈某银行卡存款的方式分别给付陈某23000元、4552元。
2004年12 月30日,牛某向陈某出具承诺书一份,该承诺书载有:兹有陈某所合作做了工程公司沥青业务,以后分手,我本人没有业务往来(贸易公司)。
陈某在该承诺书上加注“结帐至9月22日”。
诉辩双方各执一词2005年6月7日,陈某以贸易公司隐瞒成交量、拒付居间费,构成违约为由,向海安县法院提起诉讼称:我介绍贸易公司与工程公司达成销售沥青的业务,贸易公司仅向我履行了至2004年9月23日的义务。
后贸易公司违约,直接向工程公司销售沥青,隐瞒成交量并拒付居间费。
请求判令贸易公司给付我居间费18292.40元、支付违约金499121.20元。
陈某对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法是:2004年9月27日至同年10月26日期间,贸易公司与工程公司实际交易522.64吨,按此前结算居间报酬的标准每吨35元(其中10元系超价部分)计算,贸易公司应支付居间报酬18292.40元;贸易公司隐瞒交易量522.64吨、拒付相应居间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系按该部分沥青的同期市场价每吨1910元所计算的销售额的50%得出。
陈某不主张延迟支付居间报酬按日10%计算的违约金。
贸易公司则辩称:双方签订的居间销售合同显失公平,我公司存在重大误解,应予撤销。
它只保证了陈某的利益,而对投入大量资本的我公司利益只字未提,甚至有我公司贴本给陈某的情况发生。
我公司与工程公司之间的业务,不是陈某居间介绍发生的,双方合作所做的该单位业务报酬已在2004年12月30日结清。
我公司没有公开但也没有隐瞒与工程公司之间的业务量,不存在拖延支付原告报酬的情况。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太高,仅应是居间费而不是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延期付款的违约金也应比照银行利息确定。
请求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是否违约各自举证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贸易公司向工程公司销售沥青的业务是否是陈某居间介绍所发生,贸易公司是否违约隐瞒了成交量及向陈某拒付居间费”这一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了举证。
陈某以居间销售合同、牛某的承诺书及申请法院调取的工程公司关于其与贸易公司发生沥青买卖交易的证明等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陈某另提供了证人的书面证言,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牛某出具承诺书的有关事实。
贸易公司则提供了向其销售沥青的南通某公司的证明、增值税发票及自己向工程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证明自己购、销沥青的差价每吨仅为10元,而陈某依据合同应得的居间费最低每吨为20元,进而证明工程公司的业务并非是陈某居间介绍发生。
贸易公司另提供了2份银行卡存款回单,证明其与陈某结清了帐目。
对此,法院认定:综合居间销售合同、牛某的承诺书、工程公司的证明及证人证言,应认定贸易公司与工程公司之间的沥青销售业务系陈某居间介绍而发生,贸易公司仅与陈某结算了至2004年9月23日前的居间报酬,其余的居间报酬尚未结算。
牛某于2004年12月30日出具的承诺书及贸易公司购、销沥青部分业务的发票、2份银行卡存款回单,不足以推翻陈某所提供的上述证据的证明效力及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
酌情确定违约金额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贸易公司在原告陈某居间介绍与客户发生沥青买卖业务后,依据合同虽需向原告支付报酬,但是否实际向原告所介绍的客户销售沥青以及销售沥青的基础价格的确定,决定权均在被告,被告完全可在决定是否交易以及按怎样的基础价格进行交易时,考虑自己的合同利益。
据此,认定双方之间订立的居间销售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也已部分履行该合同的义务。
故应认定合法有效,订立、履行该合同并不违反被告的意思,且并不必然会给被告造成较大的损失、进而导致显失公平。
原告居间介绍贸易公司与工程公司发生业务后,被告未将其继续与工程公司发生数笔买卖业务的情况告知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继续支付报酬,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减少。
合同中约定的被告隐瞒继续与客户交易所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被告在隐瞒继续与工程公司交易期间因延迟支付居间报酬而应支付的违约金,均属于对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时进行惩罚及对原告所受损失进行补偿的措施,二者不应重复计算,且被告所应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应与原告因被告违约所受的损失相当。
双方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上述违约金明显过分高于原告因被告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居间报酬损失。
被告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采纳该抗辩意见,并参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居间报酬的30%确定被告向原告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的数额。
2005年11月18日,海安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第107条、第114条等规定,判决贸易公司向陈某给付居间报酬费13066元,支付违约金3919.80元。
正确理解“过分高于”本案涉及到对违约金进行的国家干预。
应该说,任何违约金一经约定,都是有效的,法官、仲裁庭无权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否则无异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侵犯,不符合同自由原则。
但对违约金进行国家干预是必要的,据合同法114条第2款的规定,条件有二:一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二是必须要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庭无权径自作出调整。
这里需要注意合同法的表述,当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时,调整的条件较为宽松,也就是说,此时只要当事人提出请求一般就可获得调整,而于高于损失情况,除非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否则一般不予调整。
何为过分高于损失呢?法律尚未规定,但最高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以不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30%作为认定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的标准,可以作为处理类似问题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
之所以作此种规定,原因在与违约金条款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它约定于违约之前,它与违约后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一致,本属正常;加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违约金,故除非过分高于,否则一般不予调整,这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其调整必须有当事人自己作出申请。
还需要指出的是,调整的标准是“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113条的规定,应该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使得违约责任的承担达到如同合同就像完全被履行时一样,即就像没有发生违约行为一样。
本案中,法院在综合考量案情的基础上,作出了如上判决,显然是依法有据的。
被告贸易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按销售额50%及按延迟支付居间报酬日10%计算的违约金,都对其非常不利,如果不是法院作出了调整,后果难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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