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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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退休金政策

公务员退休金政策
12.3强化公务员对退休金个人账户管理的重要性认识,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个人账户的积累和管理。
十三、退休金与社Βιβλιοθήκη 制度的衔接13.1公务员退休金制度应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确保公务员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13.2公务员在退休前后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附则
6.1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6.2本政策的解释权归国务院有关部门。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6.3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政策,确保公务员退休金制度的稳定运行。
七、退休金发放方式
7.1公务员退休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确保及时、安全、便捷。
18.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务员退休金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提升制度的公众参与度。
十九、退休金制度的法律责任
19.1国家对公务员退休金制度实施严格的法律法规监管,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19.2对违反退休金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19.3建立健全公务员退休金法律救济机制,为受到不公待遇的公务员提供法律支持。
21.1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退休金制度的公众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21.2定期开展退休金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21.3通过公众参与和反馈,不断提高退休金制度的公开性和民主性,增强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
二十二、退休金制度的优化与完善
22.1国家将持续优化公务员退休金制度,通过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提高退休金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的,暂停发放退休金。

公务员养老保险并轨将入实施阶段 个人缴约600元

公务员养老保险并轨将入实施阶段 个人缴约600元

公务员养老保险并轨将入实施阶段个人缴约600元个人缴费约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进入实操核心摘要当前多省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并表态年内要启动实施改革;有的省份流程已走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不日便可对外发布。

时至8月,距离年初国务院发文终结养老保险双轨制,已过去将近半年时间。

而随着地方实施方案的逐渐成熟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的完成,养老保险并轨将正式迈入实施阶段。

7月29日,山东省率先发布《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江苏省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意见也于日前出台。

而早在今年两会上,这项改革就被全国绝绝大部分省份列为了年度任务。

与之同步,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工资调整,其实不是涨工资,实际是变为当期工资加未来延期支付的薪酬,是针对养老保险并轨做的一次结构调整。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并轨揭开了中国养老金深入改革的序幕,先行理顺机关事业单位薪酬体系,有利于为后续实施改革铺路。

但此次并轨仅仅实现了起点公平,三大群体合并为两大群体:职工一个计划,居民一个计划,但后续遗留问题仍然存有,尤其是并轨后的结构缺陷亟待解决。

年内实施养老保险并轨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号文)后,青海、四川等地陆续出台贯彻意见,湖北、青海等地还专门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更是率先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定下时间表:9月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参保缴费、计发待遇。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认为,山东之所以有条件率先实施改革,是因为山东社保比较健康,到今年6月底,山东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50亿元,在全国排名前几位。

为了确保地方落实执行好这项改革,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国务院文件发布次日,人社部便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在今年5月底前把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向两部委备案。

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公务员养老保险是指给予公务员退休后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并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金生活保障的政策。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职业年金”方式,由公共财政和公务员本人共同缴纳。

其中,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公务员工资的一个重要指标。

一、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概念公务员养老保险是指公务员退休后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并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金生活保障的制度。

公务员退休后,通过养老金等渠道获得收入,好比起一个“第二次的工资”。

养老保险制度实行“职业年金”方式,由公共财政和公务员本人共同缴纳。

公务员本人缴纳的部分称为个人缴费,公共财政缴纳的部分则称为单位缴费。

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指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比例。

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部门工作的人员。

二、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计算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公务员工资的比例。

按照国家规定,公务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不得低于8%,单位缴费比例不得低于20%,合计不得低于28%。

具体比例的计算如下:个人缴费:按照公务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公务员退休后可获得养老金。

单位缴费:按照公务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这部分缴费由公务员工作单位承担。

总缴费额: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

三、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影响因素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由多个因素影响的,以下是几个主要因素:1. 公务员工资水平。

公务员工资水平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高低,工资越高,缴费比例就越高。

2. 国家政策调整。

国家对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调整会影响缴费比例的变化。

如果政策调整导致缴费比例提高,公务员本人的缴费压力就会增加。

3. 经济形势变化。

如经济萧条,部门裁员等因素,会影响公务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因此增加风险,应该提前做好养老金规划。

四、结论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是确保退休公务员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及时享受养老金,并得到相应的生活保障的制度。

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事业单位养⽼⾦计算⽅法是什么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退休前职务⼯资和级别⼯资之和的⼀定⽐例计发。

其中,⼯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今年事关我们切⾝利益的问题有了最新的进展。

除了机关单位以外,企事业单位养⽼⾦涉及的⼈⼝基数庞⼤,我们就重点了解⼀下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养⽼⾦,那么各个养⽼⾦有什么区别呢?⽽事业单位养⽼⾦计算⽅法是什么呢?⽹来为您解答。

⼀、事业单位养⽼⾦的计算。

《》第⼗五条规定:基本养⽼⾦由统筹养⽼⾦和个⼈账户养⽼⾦组成。

基本养⽼⾦根据个⼈累计缴费年限、缴费⼯资、当地职⼯平均⼯资、个⼈账户⾦额、城镇⼈⼝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养⽼⾦三者的联系与区别(⼀)、三者的联系1、机关与企事业单位都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保障退休⼈员⽣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

⽽并轨制的进⾏,让三者更为⾼效跟统⼀。

改⾰后的机关事业与企业单位⼈员新的基本养⽼⾦待遇分为两部分:⼀是基础养⽼⾦,⼆是个⼈账户养⽼⾦。

为确保改⾰顺利推进,国务院改⾰决定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作⼈员建⽴,此举将保障改⾰⼈群的新养⽼⾦⽔平不低于现有⽔平。

2、根据改⾰决定,基本养⽼保险⽅⾯,单位按⼯资总额的20%缴费;个⼈按本⼈缴费⼯资的8%缴费,本⼈缴费⼯资⾼于当地职⼯平均⼯资3倍的部分不纳⼊缴费基数,低于平均⼯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也就是“以300%封顶,⽽以60%托底”。

(⼆)、三者的区别1、缴费基数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缴费基数应不低于档案⼯资和离退休费两项之和,企业单位养⽼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实发⼯资或社会平均⼯资。

2、养⽼⾦计发办法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按本⼈缴费年限、退休、退职前岗位和之和的⼀定⽐例计发。

企业单位基本养⽼⾦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组成,基础养⽼⾦⽉标准以本⼈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

此次改革涉及哪些人群?改革后养老金如何缴纳?如何确保在职人员待遇不下降?职业年金有何作用?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并轨”凸显公平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这次改革,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五个同步”。

“这次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的发展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随着我国社保覆盖面的扩大,各类社会群体逐步纳入社保体系。

虽然过去曾经在多数地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改革并不到位。

这次改革能够从制度层面上根本解决“双轨制”问题。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300%封顶、60%托底”。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公平性有了质的提升,也有利于加快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可以把按劳分配与缴费的权利义务对等起来,有助于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加分材料的报送地点: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奖惩科(马尔康县阿底加油站后)、茂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茂县,原人才市场)、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川县),考生可自愿选择报送地点申报加分。

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原标题: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以下为《决定》全文: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

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公务员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

公务员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

公务员养⽼保险政策是什么?公务员最新养⽼保险政策是实⾏并轨制。

对公务员实⾏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共同缴费;改⾰基本养⽼⾦计发办法,待遇⽔平与缴费相关联。

个⼈账户储存额只⽤于⼯作⼈员养⽼,不得提前⽀取。

参保⼈员死亡的,个⼈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公务员政策是什么?“并轨”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实⾏和企业职⼯⼀样的基本养⽼保险制度。

⽬的在转机制,⽽⾮降待遇,改⾰可能需要财政的⼤⼒⽀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平,弥补因个⼈缴费⽽增加的⽀出,维持改⾰前后职⼯的基本⽣活⽔平。

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养⽼保险制度实⾏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保险制度。

基本养⽼保险费由单位和个⼈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例为本单位⼯资总额的20%,个⼈缴纳基本养⽼保险费(以下简称个⼈缴费)的⽐例为本⼈缴费⼯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缴费⼯资8%的数额建⽴基本养⽼保险个⼈账户,全部由个⼈缴费形成。

⼆、公务员养⽼保险并轨后缴费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对于国务院决定实施后参加⼯作、个⼈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员,后按⽉发给基本养⽼⾦。

基本养⽼⾦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账户养⽼⾦⽉标准为个⼈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数,计发⽉数根据本⼈退休时城镇⼈⼝平均预期寿命、本⼈、利息等因素确定。

三、公务员退休的条件有哪些?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连续或⼯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

符合下述情况的也可以申请。

1、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作能⼒的,应当退休。

2、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的,本⼈⾃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作年限满三⼗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五年,且⼯作年限满⼆⼗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五险一金标准

公务员五险一金标准

公务员五险一金标准公务员五险一金是指公务员在参加工作期间,由国家或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这些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对于公务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保障公务员自身的权益,也可以提高公务员的生活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务员五险一金的标准。

养老保险是指在公务员退休后,可以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规定,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公务员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

而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则根据公务员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来确定,一般来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医疗保险是指在公务员生病或者就医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报销和医疗补助。

公务员的医疗保险费用也是由公务员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12%。

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规定,一般来说,公务员可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并根据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失业保险是指在公务员失业后,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救济金,以帮助其渡过失业期。

公务员的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比例为1%。

公务员失业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失业情况领取一定的失业救济金,以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

工伤保险是指在公务员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或者患病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医疗和工伤补助。

公务员的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比例为0.5%。

一旦公务员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或者患病,可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享受一定的工伤医疗和工伤补助。

生育保险是指在公务员生育子女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

公务员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比例为1%。

公务员生育子女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领取一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以帮助其应对生育期间的经济支出。

住房公积金是指公务员在购房、装修或者还贷时,可以使用一定比例的公积金来提取资金。

包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包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包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27号,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办法》)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际情况,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改革我市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基本原则。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一)经我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按规定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的原编制内退休人员。

(二)中央、自治区驻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按规定已办理退休的原编制内退休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可以分别参加市本级、旗县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休人员和遗属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范围。

(四)改革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下同)已经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政策方案最新消息.doc

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政策方案最新消息.doc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政策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政策方案最新消息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10月1日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意味着,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正式被打破。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纳入社保体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纳比例与企业相同。

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决定》指出,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引人关注的是,《决定》明确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分析,缴纳职业年金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的退休金待遇不会降低,企业退休人员和他们的差距短期内仍将存在,但制度并轨为将来填补退休金鸿沟和今后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退休金会缩水吗?“8%+4%”的职业年金等于开小灶根据《决定》,单从基本养老金这一块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跟企业职工的参保方式、缴费比例及计发方法统一起来了。

这似乎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相比以往的退休金将大幅缩水,因为此前,他们每月的退休金能达到退休前月薪的90%之多,而现在跟企业一个标准了,只能领到退休前月薪的50%左右。

不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说,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长舒一口气了,因为从新出台的方案看,虽然制度上并轨了,但退休待遇并不会降低。

《决定》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改革前后相衔接,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并确定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思路。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17•【字号】内政办发〔2015〕127号•【施行日期】201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27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原则。

第四条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保障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多渠道筹资机制、与缴费挂钩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3、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4、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7、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8、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10、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1、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12、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13、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14、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实施细则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方案改革细则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去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实现并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以往的不缴费到如今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

从公布的并轨方案来看,无论从缴费比例个人8%、企业20%、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工资、领取待遇的年限缴满15年、计发标准等,无一不与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办法相同。

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了职业年金制度。

同时,决定还明确公务员等之前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无须补缴,在领取养老待遇时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

发布4000余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一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待遇方面的“双轨制”备受争议,前者无须缴纳保费,却能享受较高退休金;后者须按月缴费,退休金相比较低。

而昨日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彻底终结了双轨制,完成两者的并轨。

4000余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去年10月起就须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都将按此执行。

从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方案中可以看出,此次改革完全体现了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的一致。

无论从缴费比例个人8%、企业20%、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工资、领取待遇的年限缴满15年、计发标准等,都基本相同。

而最大的亮点是,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

方案中明确,改革后相关人员待遇不降低,而建立职业年金就是使其不降低的“武器”。

根据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要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后,其养老金收入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基本养老金计发与企业职工的计发标准无异。

公务员要交养老保险吗

公务员要交养老保险吗

公务员要交养老保险吗公务员要交养老保险吗:公务员交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根据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敏捷就业人员可以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的基本作用: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当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平安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供应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与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进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正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导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下面是聘才小编整理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容,欢迎阅读!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在本次改革范围《实施意见》确定的单位范围为:河北省及中央驻冀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其中,事业单位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后的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实施意见》确定的人员范围为:参保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对于编制外人员,要通过继续推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保障权益。

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他们的离休待遇调整由中央单独制定政策。

改革之后,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如下变动1、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

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河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限高保底。

3、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机关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方法

机关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方法

机关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方法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退休人员: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按照政府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项目好几项,其中第一项是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其中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补贴,综合补贴,出勤补贴等,出勤补贴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内。

国家规定的综合补贴的的具体规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的,各地不一样。

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为0.4%。

退休金与退休年龄有关。

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

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2019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19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19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

单位0.5%。

5、生育保险。

单位1%。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新的一年,总是会有许多新政策、新规定的出台。

这些新规定、新政策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了解它们是非常有必要的。

五险一金作为公务员重要的保障性待遇,那么,▲2017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2017年公务员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下面就由365律师为您介绍。

▲一、2017公务员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五险一金月缴费金额=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

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2017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促进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的规定,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职工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

其个人帐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

二、失业保险关系处理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上海新规明确公务员职业年金并缴纳养老保险

上海新规明确公务员职业年金并缴纳养老保险

上海新规明确公务员职业年金并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考试热点-备考方案快捷导航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比例为20%,个人比例为8%;机关事业单位还应建立职业年金,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比例为4%。

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即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

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凡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收入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个人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8%。

个人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本办法实施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需要建立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职业年金。

单位和个人缴纳职业年金的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8%;个人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4%,由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

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

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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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作者:————————————————————————————————日期: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

昨天,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拟定全国同步实施马凯在报告中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马凯表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养老金并轨后差距逐步缩小问: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金却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约为在职工资的八九成;企业职工一直缴纳养老金,养老金却只有在职工资的约4成,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大的根本之一即养老金替代率,替代率在“双轨制”并轨后会很快就趋同吗?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教授认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大前提,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将逐步拉近。

但二者差别过大,立即趋同并不可能,逐步并轨才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教授认为,为体现改革决心,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至少应该先降低10%至15%。

相对小幅的降低水平,更利于改革推行。

李实认为,国家应确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逐步下调的机制,并确定逐年下调比例。

如通过8—10年时间,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逐步拉近至只有10%至20%的差距。

改革初期或分三类养老基金问:2013年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

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后,是否意味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发养老金?答:李实分析,从理想状态或最终目标来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既然要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就应使三者统一使用一个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养老制度一体化,并由统一基金同时为三类人员发放养老金。

在统一制度下,三类人员完全根据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的多寡,来计算最终应得的待遇。

但从实际看,并轨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在改革初期预计不会统一,缴费标准也会不尽相同。

因养老保险目前还存在个人缴费是小头,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养老金构成大头的情况。

再考虑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初期个人缴费积累少的问题,为避免出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背上新加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这一沉重包袱的情况,李实认为,还是应分别设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三个养老保险基金。

并轨初期,三个“池子”的资金并不互通,只为所属人员发放养老金。

实行新老有别政策利推改革问:根据报告,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且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即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入职人员、在职人员,会否区别对待?答: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表示,采取新老有别的政策,是改革顺利推行的重要措施。

“老人”和“中人”都有社保视同缴纳的阶段,继续认可这一缴费工龄很重要。

而新人则需要全程自己交费。

至于缴费工龄在并轨后如何折算退休待遇,还需要有关部门后续出台相关细则加以明确。

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或现普涨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是否意味着公务员即将普涨甚至大涨工资,变成由财政买单的局面?答:对于完善工资制度,孙洁提出,由于无法直接介入企业的工资发放问题,这应该主要针对的是公务员群体。

当前我国西部地区公务员和基层公务员确实存在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

一些基层公务员2000余元的收入,自己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

对此,一方面应优先提高西部公务员和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另一方面应整体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使得升迁无望的基层公务员起码可以得到收入的上升通道,名正言顺地涨工资。

李实建议在结合各地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上,为各级公务员进一步制定更明确的工资标准,严禁地方随意为公务员增发津补贴。

他预计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有可能实现普涨,但大幅增长的可能性则较小。

建议职业年金设准入门槛问: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因养老双轨制并轨而缩小的养老待遇差距,是否会因职业年金被强制推行,企业年金则自愿建立,再次拉大?答:李实分析,无论职业年金还是企业年金,其定位都应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一旦采取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的模式,因预计其主要由财政拨款,可能不仅会普遍建立且会具强制性。

这会使职业年金不再具有补充养老保险的定位,建议有关部门不要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年金,而要设置准入条件或明确只有部分符合相关条件的特殊对象才能享受职业年金。

■调查养老金差距大约五成人不满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调研,根据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今年5月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调研组,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几个方面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亟待解决。

这一结论是依据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一份问卷调查得出,据悉,根据这份调查问卷,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虽然后来一些地方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多数仅是在形式上缴纳社保费,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

在调研中,各地也反映双轨制是当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研报告还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

甘肃省有关部门向调研组反映,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2065元。

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丧葬补助等福利标准不同,进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

调研报告还指出,双轨制也影响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

企业职工要缴费,有个人账户。

人员流动时存在缴费记录的差别,影响到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从完善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是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未覆盖的领域,应该将各类人群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内。

□举措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马凯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

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金省级统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风险。

全面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探索省级统筹,缩小地区间、人群间政策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马凯提到,要综合考虑人力资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同时,要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加大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力度,研究建立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

还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做好跨地区、跨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

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推进各项社保统一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要抓紧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法治体系。

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

报告说,2020年我国人口预计达到14.3亿人,为实现“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通过优化政策、加强宣传、严格执法、提升服务、逐人逐户登记确认等措施,力争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在2017年达到9亿人,到2020年达到10亿人左右,将覆盖率由目前的80%提高到95%。

同时,巩固全民医保成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本覆盖职业群体。

■调研报告社会保险基金仅6地区真正省级统筹建议抓紧启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报告指出,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

2013年底,在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实现预算管理的标准,有28个实现了省级统筹,但按照基金在全省区市范围内统收统支的标准,只有6个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其中包括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和社保资金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西藏、青海。

财经委认为,统筹层次低使得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难以解决。

如2013年全国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需要中央财政补助;其他13个省级地区当期收大于支,基金结余4042亿元。

基金缺口与结余并存,财政补助与基金闲置并存,未能发挥出一个覆盖数亿人的保险制度应具有的风险分散和互济保障功能。

此外,统筹层次低拉大了各地在缴费和待遇水平上的差距。

调研报告举例称,2013年四川省和浙江省的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分别是20%和14%,而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分别是1525元和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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