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公路桥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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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投诉处理

(八)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工程量清单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5现场踏勘

5.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7.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7.3 招标人应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及其它规定的媒介同时发布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公

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9.2 所有招标答疑内容应于截标前15日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工程预算价及其组成内容、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应在截标前5日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应在截标前3日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若有修改的应在网上重新发布。

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9.5市招投标中心应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开辟专栏,及时、准确公布前款有关信息,且至少应保留至该工程投标截止时间。

10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

10.1 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3]94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价应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10.2 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0.3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施工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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