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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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是一种为学校提供保障的保险,主要用于对学校在
学生管理、教学活动、校园安全等方面出现的意外事故或纠纷问题
进行赔偿或进行法律维权。

由于学生人数、学校设施等都有所增加,校内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校方责任险成为保障学校
发展和学生权益的重要途径。

一、保险保障范围
1.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在维护学校安全方面实行“重预防、强安全”的原则,但
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例如游泳、登山、校车事故等。

此时,保险将对学生的医疗费用、伤残等问题进行赔偿,减轻学校
和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

2. 学生险种
校方责任险还包括学生保险,这是对学生个人利益进行的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1)学生身故及伤残保险:在学生身故或伤残情况下,保险公
司将及时赔付合理的保险费,从而减轻学生亲属的经济压力;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保险公
司将支付学生的医疗费用,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第三方责任险赔偿;
(3)财产保险:对学生个人财物进行保障,如书包、课桌、校
服等;。

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___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制定。

为了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
管理机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及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有效开展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该小组由校长___担任组长,副校长___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班班主任担任成员。

各班班主任应从对学校、学生、家庭和社会负责的高度来认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努力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把利校利民的事办好。

二、制定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计划
根据县教体局的相关安排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部署,我们将制定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时间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
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

我们将组织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来校进行讲座,向学生和家长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他们的保险意识。

同时,我们还将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保险知识宣传文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保险。

四、建立健全校方责任保险档案
我们将建立健全校方责任保险档案,记录保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更新档案,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以上是我们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校方责任险制度(4篇)

校方责任险制度(4篇)

校方责任险制度摘要:随着社会发展和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和风险。

因此,建立一套校方责任险制度对于保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校方责任险的概念、意义、优势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有关部门提供一些建议和借鉴。

关键词:校方责任险;制度;概念;意义;优势;实施方法第一章:引言1.1 背景教育事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

然而,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职能的不断增加,学校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责任和风险。

如何合理分担和减轻学校的责任风险,保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成为了摆在各级教育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校方责任险制度,分析其概念、意义、优势和实施方法,为相关部门提供一些建议和借鉴。

通过建立校方责任险制度,可以有效减轻学校的责任风险,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校方责任险的概念与意义2.1 校方责任险的概念校方责任险是指学校为自身和教职工、学生承担责任而购买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财产险等多个方面。

其目的是减轻学校的责任风险,保护学校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2.2 校方责任险的意义(1)保护学校利益:校方责任险可以对学校的财产和人员提供保障,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或责任纠纷,可以减少学校的经济损失。

(2)保护教职工权益:校方责任险可以对教职工进行保险赔付,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保护学生权益:校方责任险可以对学生进行人身意外保险,保护其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校方责任险制度的优势3.1 减轻学校责任风险学校承担着广泛的责任,包括管理责任、教育责任、安全责任等。

通过建立校方责任险制度,可以有效减轻学校的责任风险,降低学校的经济压力。

3.2 提高学校管理科学性和规范性校方责任险制度可以强化学校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推动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2023年校方责任险方案

2023年校方责任险方案

2023年校方责任险方案引言:校方责任险是一种专门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护的险种。

在校园中,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着诸多责任,涉及学生的安全、学校设施的维护、教育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

因此,校方责任险的购买对于学校的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2023年的校方责任险提出一份方案,旨在帮助学校全面保障校方责任险的购买和风险管理。

一、保险责任的明确1. 学生伤害责任: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包括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和校方管理疏忽导致的伤害。

2. 教职员工责任:保障学校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任务所导致的意外伤害,包括教学、办公以及校园相关活动。

3. 学校资产责任:保障学校资产财产的安全,包括教学设备、实验室器材、图书馆书籍等。

4. 丧失监管责任:保障学校在校外实施监管职责时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学生伤亡、财物损失等。

二、保险金额和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学校规模、学生数量、教职员工数量和校园资产规模等因素,确定合理的保险金额。

建议在各项责任中设定合理的上限,以充分保障学校的风险管理。

2. 保费计算:从保险金额、学校风险评估、历史索赔数据等因素出发,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定价要求,合理计算保费。

同时,对于风险较高的学校,应加大风险防范并适当提高保险金额和保费。

三、购买渠道和保险公司选择1. 购买渠道:建议学校通过专业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代理人购买校方责任险。

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能够为学校提供更全面、专业的保险方案,并在风险发生时提供帮助和理赔服务。

2. 保险公司选择:学校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

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历史业绩、服务质量、理赔处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和选择,确保能够获得良好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支持。

四、风险管理和索赔处理1. 风险管理: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教育、事故预防、安全设备的维护和检测等措施。

同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

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一、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引入保险经纪人的意义和作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保险法中明确了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其不同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是基于客户利于的代表。

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发挥责任保险经济补偿及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除了在降低保费成本、遴选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索赔操作等方面帮助客户节约人力、物力,提高操作效率,还可以充分发挥经纪人在产品设计、机制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下面将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操作以及保险经纪人在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中发挥的作用进行阐述:(一)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服务对比由于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的身份、地位以及性质截然不同,必然导致了采用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直接承保的巨大差别,以下表格对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的优劣势进行了比较:(二)保险经纪人在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中的作用1、设计专属保险产品,遴选保险服务供应商提供承保服务保险经纪人可在调研山东省校园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设计满足校园风险转嫁需求的产品,把与学生利益关系密切的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实习安全等风险作为设计重点,建立校园安全风险共担机制,实现校园安全风险全覆盖的目的。

保险经纪人熟悉政府招标采购流程,可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招标实施方案,遴选出规模大、服务好、理赔快的保险公司为学校提供保障。

避免出现由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常常出现惜赔、拖赔及无理拒赔等问题。

2、协助项目推动实施,确保全省学校全覆盖山东省校园责任保险项目是政府倡导推动的项目,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是具有公益性特点的保险项目。

经纪公司可配合政府推动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协助组织召开项目推动培训会,将项目的政策性宣贯到位,确保校方责任险实现全省学校、学生全覆盖,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以责任险为兜底保障的民生工程。

江西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西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全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方面的风险转移作用,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校方责任保险是学校实施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手段。

在江西省境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

第三条校方责任保险是指学校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疏忽或过失导致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承保保险公司依照校方责任保险合同及所附承保协议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保险公司《校方责任保险条款》须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四条校方责任保险采取省级统一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保险责任、统一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保险金额、统一投保操作、统一报案理赔服务。

第五条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是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依法聘请符合条件的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顾问。

风险管理顾问选择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报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由教育行政部门、法律顾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顾问等相关单位或部门以及学校代表参与的校方责任保险纠纷协调工作组,专门负责协调和处理涉及校方责任保险的理赔纠纷。

第二章“五统一”内容第七条统一保险责任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学校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校方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校方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险范围1. 保险对象:我校在校师生、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2. 保险范围:因我校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

三、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公司承担因保险事故引发的诉讼费用。

四、保险金额及期限1. 保险金额: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保险金额,确保赔偿范围覆盖我校师生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 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合同到期日止。

五、投保及理赔程序1. 投保程序:(1)由我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投保资料,包括投保人信息、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等。

(2)安全管理部门将投保资料提交保险公司审核。

(3)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与我学校签订保险合同。

2. 理赔程序:(1)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我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事故调查。

(4)保险公司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5)保险公司将赔偿款项支付给被保险人。

六、管理与监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保险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保险责任得到有效履行。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安全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我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我校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批准后予以修改。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学校为保障师生的权益和安全,采取的一种保险制度。

该制度旨在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确保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保险范围及责任1. 学校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内外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参加的校外实践活动、学生参加的社团活动等。

2. 学校应为全体师生购买责任保险,保障其在参预以上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风险。

3. 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保受伤师生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

二、保险金额及赔偿标准1.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购买适当的保险金额,以覆盖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赔偿需要。

2. 学校责任保险的赔偿标准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赔偿处理机制,确保受伤师生的赔偿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三、保险购买和管理1. 学校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经验的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购买。

2. 学校应定期评估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保险条款的适合性,确保保险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保险管理制度,确保保险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四、保险宣传和教育1. 学校应定期向师生宣传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增强师生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 学校应开展相关的保险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3. 学校应定期组织保险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保险制度的理解和操作技能。

五、保险理赔和纠纷处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保险理赔机制,确保受伤师生能够及时、顺利地进行理赔申请。

2. 学校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和审核,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协助。

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保险纠纷,保障受伤师生的合法权益。

总之,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学校为保障师生权益和安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购买适当的保险金额,建立健全的保险管理制度和赔偿处理机制,加强保险宣传和教育,以及建立健全的理赔和纠纷处理机制,学校能够更好地保障师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权益和安全。

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面临的风险和责任也越来越大。

事故和纠纷时有发生,给学生及其家长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同时也对学校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保护学校的利益,减少因意外事故或纠纷引起的损失,校方责任险的保险产品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一种适用于我国学校的校方责任险方案。

二、校方责任险的介绍
校方责任险是指学校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学校因师生意外、教学管理不当等原因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商业保险产品。

校方责任险可以保障学校在法律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能保障学校在意外事故中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可以保障学校在发生意外事件后能够保持应有的声誉与形象。

总体来说,校方责任险的作用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为学校提供安全经济保障,减少对学校经费的影响。

2. 减少校方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

校方责任险能够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避免了被强制要求承担巨大的经济责任的可能。

3. 保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一旦学校发生事故,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通过购买校方责任险,学校可以保证自己的形象和声誉不受损失。

六盘水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六盘水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六盘水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引,本着“风险防范工作为先,经济补偿措施到位”的原则,用全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网络,严谨的管理措施,高效的理赔机制,做好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利益。

二、工作目标(一)从2010-2011学年开始,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逐步做到应保尽保。

(二)建立全市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明确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行业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协调保险机构和各县(特区、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有效转移教育风险,确保投保学校风险转移率达到96%以上。

(四)结合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使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率明显下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市教育局成立六盘水市教育系统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暨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教育风险管理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办,具体统筹全市教育风险管理和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

各县(特区、区)教育局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王时明,副组长:田本华、邓仁委、黄初俊、陈雪梅、宋淑珍,成员:李志英、刘成义、陈涛、顾有元、付达、浦云武。

办公室主任:田本华(兼),副主任:李志英、刘成义。

市教育风险管理办职责:拟订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发动、投保、理赔、业务培训及相关工作;编发校方责任险情况通报,建立完善校方责任险预警机制;指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实施安全保障方案;做好与县(特区、区)教育局及学校、承保公司和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办公室的协调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一)实施范围、保险期限及保险责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

保险期限为一年(从当年9月1日0:00至次年8月31日24:00)。

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方案校方责任险方案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教育事业也在不断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责任,例如校园安全、教育质量、师生安全等等。

作为学校管理者,应当注重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

校方责任险是一种负责保护学校的责任以及教育机构的相关责任的保险产品。

本文将重点探讨校方责任险方案。

一、校方责任险的定义校方责任险是教育机构为了降低与校园安全、教育质量、人身安全等相关责任所承担的风险而购买的责任保险。

校方责任险通常涵盖学校管理团队、学校全体员工以及学生的利益。

这种保险产品可以帮助教育机构更好地管理风险,降低损失和风险带来的影响。

二、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内容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园责任险校园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园区的责任,包括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育质量、教学质量、疏散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2. 政务责任险政务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领导层面的责任,包括学校领导操守安全和职业责任。

3. 专业责任险专业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管理团队的责任,包括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4. 用工责任险用工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员工的责任,包括员工健康、员工工资、员工福利等方面的责任。

五、校方责任险的购买校方责任险的保费基本上是与学校的规模、类型、地理位置等要素有关。

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可以从专业保险公司购买,一旦购买了这种保险产品,学校可以在发生事故和事故导致的造成追偿的情况下减少被罚款和赔偿的风险。

六、校方责任险的意义校方责任险是一种有效的保险产品,可为校方提供全面的保障。

校方责任险在以下几方面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1. 降低因责任产生的经济损失。

2. 为学校创造信任,提高公众的信心。

3. 保护学校员工和学生,减少损失和伤害。

4. 提高学校管理团队的责任心和义务感。

7、校方责任险需注意的问题在购买校方责任险时,学校需注意以下几点:1. 确认负责保险的保险公司2. 了解保险公司的历史和声誉3. 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和限制4. 确认保险合法性总之,校方责任险是为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全方位保护的重要保险产品。

2023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方案(最新)

2023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方案(最新)

2023年校园方责任保险方案(最新)校园方责任保险方案篇一一、引导重视办法有力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学校各部室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履行。

二、制度保障措施到位1、树立安全守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跟任务追究制。

由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将平安捍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厉考察,严格实行责任查究轨制,对造成重大保险事变的,要严肃查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义务。

2、签订责任书。

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署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

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清楚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

将安全教导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履行一票否决制度。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准则,做到职责明白,责任到人。

3、不断完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情势的发展,始终完善充实。

建破健全定期检查跟日常戒备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治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讨、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

严禁擅自组织学生群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分歧乎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老师个人利用假期(日)暗里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发展的社会实际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准则。

对波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制度。

学校建破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变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体系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

我们踊跃与市公安、卫生、综合管理等局部通力配合,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果。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才干,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

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实施方案一、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引入保险经纪人的意义和作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保险法中明确了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其不同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是基于客户利于的代表。

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发挥责任保险经济补偿及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除了在降低保费成本、遴选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索赔操作等方面帮助客户节约人力、物力,提高操作效率,还可以充分发挥经纪人在产品设计、机制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下面将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操作以及保险经纪人在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中发挥的作用进行阐述:(一)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服务对比由于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的身份、地位以及性质截然不同,必然导致了采用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直接承保的巨大差别,以下表格对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的优劣势进行了比较:(二)保险经纪人在山东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中的作用1、设计专属保险产品,遴选保险服务供应商提供承保服务保险经纪人可在调研山东省校园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设计满足校园风险转嫁需求的产品,把与学生利益关系密切的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实习安全等风险作为设计重点,建立校园安全风险共担机制,实现校园安全风险全覆盖的目的。

保险经纪人熟悉政府招标采购流程,可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招标实施方案,遴选出规模大、服务好、理赔快的保险公司为学校提供保障。

避免出现由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常常出现惜赔、拖赔及无理拒赔等问题。

2、协助项目推动实施,确保全省学校全覆盖山东省校园责任保险项目是政府倡导推动的项目,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是具有公益性特点的保险项目。

经纪公司可配合政府推动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协助组织召开项目推动培训会,将项目的政策性宣贯到位,确保校方责任险实现全省学校、学生全覆盖,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以责任险为兜底保障的民生工程。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一、背景介绍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学校为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购买的责任保险。

该制度旨在为学校提供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以应对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所带来的潜在责任风险。

二、保险范围1. 人身伤害保险:包括学生因学校活动或校方管理不善导致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如校园交通事故、校园暴力事件等。

2. 财产损失保险:包括学校财产损失以及学生个人财产损失,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

三、保险责任1. 人身伤害保险责任:校方将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校方将对学校财产损失和学生个人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修复费用、赔偿金等。

四、保险金额和理赔流程1. 保险金额:校方将根据学校规模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金额,以确保足够的赔偿能力。

2. 理赔流程:a.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 学校将帮助学生填写保险理赔申请,并收集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c. 学校将与保险公司联系,提交理赔申请,并协助学生跟进理赔进度。

d. 保险公司将在核实事故真实性和责任后,依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五、保险费用和费用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将由学校承担,作为学校的风险管理经费之一。

2. 费用支付方式:学校将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六、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情况1. 学生故意自残或自杀行为;2.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事故;3. 学生在校外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4. 学生个人财产的丢失或损坏,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七、保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学校将设立专门的保险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保险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评估机制:学校将定期对保险制度进行评估,以确保其适应学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八、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价值1. 保障师生安全: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能够为学校师生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确保他们在校园内的安全。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一、背景介绍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事故所制定的一项保险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学校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

二、保险范围1. 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事故。

2. 学校校舍、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等财产的意外损失或者损坏。

三、保险责任1. 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过失或者疏忽造成学生或者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学校校舍、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等财产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或者损坏,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保险金额和赔偿标准1. 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过失或者疏忽造成学生或者他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2. 学校校舍、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等财产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或者损坏,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为500万元。

五、保险费用支付1. 学校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按年度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

2. 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将不需要个人额外支付保险费用。

六、保险期限1.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的同一日止。

2.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续保,确保保险制度的连续性。

七、索赔流程1. 当发生责任事故或者财产损失时,受害人或者学校工作人员应即将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 学校将协助受害人或者学校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3.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索赔申请后,进行核查和评估,并及时赋予赔偿。

八、保险合同解除1. 学校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提前向保险公司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违约金。

2. 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在学校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保留追究学校违约责任的权利。

校方责任险制度范文(4篇)

校方责任险制度范文(4篇)

校方责任险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风险防范和管理,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方责任险是指学校为教职工及学生购买的责任保险,以便在保险范围内对学校及其教职工与学生可能引起的责任纠纷进行申诉、赔偿和补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包括全日制教职工和学生。

第四条学校应当在日常管理中合理预防和控制责任风险,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意识提醒,并为其购买相关的责任保险。

第二章责任保险的购买和保险责任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购买适当的责任保险,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2. 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3. 教职工和学生因履行职责产生的侵权责任;4. 其他由学校认可的责任范围。

第七条校方责任险应当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赔偿和补偿。

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申诉与理赔第九条学校在购买校方责任险后,应当向教职工和学生普及保险责任和申诉理赔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教职工和学生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并由学校协助其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和补偿。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申诉进行受理、调查,如果符合保险责任,应当及时赔偿和补偿。

第四章违约和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学校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十四条学校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校方责任险的购买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湖南省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湘教发[2008]70号)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26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省、市、县三级应分别成立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协调小组。

各级协调小组由同级勤工俭学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勤管部门)、承保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顾问单位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外聘若干名该领域专家作为成员。

勤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承保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顾问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各级协调小组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所在地域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订本级工作计划及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域校园风险宣传及预防工作,讨论本地域重大疑难案件理赔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统计工作等。

省级协调小组负责组织编写全省性校园风险预防与转移宣传资料。

各级协调小组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分析、决定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

各级勤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及费用由各级风险管理顾问单位和承保保险公司依法依规承担。

二、切实做好承保保险公司的选定工作1、省级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中标保险公司。

县市区在省公布的中标保险公司中选定一家同时承保本地域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2、各市州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组织所属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填写《校方责任保险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承保保险公司选定表》(见附件一),在省公布的中标保险公司中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顺序依次选定承保保险公司。

四川省2022—2024学年校方责任保险统保方案

四川省2022—2024学年校方责任保险统保方案

㈤川32022—2024孽年检方贵&传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760号)等有关教育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向被保险人提供校方责任保险保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订本方案。

一\招标人:四川省教育厅。

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四川省辖区内由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幼儿园。

三、保费和保险金额四'适用条款: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

五' 保险期间:本方案适用于2022—2024学年,即2022 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按学年投保缴费。

保险期间从每年的9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止(被保险人按照有关规定开学时间提前或者延后的,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起止时间以及单证提交、手续办理时间等与承保机构协商后作相应调整)。

六' 保险责任:(-)在被保险人组织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含实习实训、劳动实践、考察调研、研学旅行、重大集会、艺术展演等,下同)或者由被保险人组织实施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被保险人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管理范围内,因下列情形造成在册学生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及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文具、文体用品、生活用品、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维护、管理不当,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水电气、设施设备以及易燃易爆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等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和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措施不力或者不当的;3.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的;4.被保险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校外活动、课后延时服务或者集体活动(含社会实践、重大集会、艺术展演等),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或者教育不够、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或者措施不力或者不当的;5.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校教职员工患有不适宜担任本职工作的疾病、或者本校师生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传染性病源等,未开展教职员工入职健康审查,未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或者防范措施不力或者不当,造成学生受到传染、感染或者伤害的;6.被保险人组织或者安排学生从事不宜参加、超出学生生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劳动、体育运动、文娱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具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被保险人发现学生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者措施不力或者不当,导致不良后果加重或者损害扩大的;9.被保险人的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10.被保险人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和范围之内,对学生欺凌、暴力、嬉戏打闹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未进行及早、及时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未采取防控、发现、干预和制止等措施或者措施不力或者不当的;11.被保险人发现或者知道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2.被保险人组织开展或者组织参与的文艺和体育教学、课外文艺和体育活动、课余文艺和体育训练、文艺和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被保险人负有管理责任的文艺和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等自主开展的文艺和体育活动,发生文艺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13.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食品存在缺陷,导致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的;14.被保险人的学生在乘坐由被保险人提供或者安排的校车等交通工具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15.高空物体坠落、学生拥挤、火灾、爆炸、煤气中毒、动物入侵等;1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暴风、暴雨、泥石流、滑坡、地震、洪水、冰雹、雷击等);17.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一、引言在教育领域,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责任风险,提高学校的风险管理能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二、实施办法的目的和意义(一)目的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全面的责任保障,减轻学校在意外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负担和法律责任,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意义1、保障学生权益当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意外伤害或因学校责任导致权益受损时,责任保险能够为学生提供及时的经济赔偿和必要的救助,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妥善的治疗和关怀。

2、减轻学校压力学校面临着各种潜在的责任风险,如校园设施安全事故、教学活动中的意外等。

责任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学校的经济赔偿责任,让学校能够更加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

3、促进教育公平通过统一的责任保险制度,确保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学校都能够获得基本的风险保障,减少因经济条件差异导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

4、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学校责任事故,能够避免因赔偿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保险责任范围(一)校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学生受伤、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教职工因工作疏忽或过错对学生造成的伤害等。

(二)校外活动责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如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

(三)食品安全责任因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健康问题。

(四)校车责任学校自有或租用校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及相关责任。

四、保险金额和赔偿标准(一)保险金额根据学校的规模、学生人数、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保险金额。

一般来说,保险金额应足以覆盖常见的责任赔偿需求。

(二)赔偿标准制定明确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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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中小学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体〔2009〕25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陕教体(2009]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及我省教育、财政、保险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政策为依据,本着“政府推动,学校落实,市场运作,规范实施”的原则,全面启动我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为学校和谐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平安校园”与“和谐陕西”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一)建立健全省、市、县(区)、校四级教育系统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网络,做到管理机构明确、保障措施落实、服务工作到位。

(二)2009年9月1日开始在全县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我县各中小学校(含学前班)都要投保校方责任险,全面实现应保尽保。

(三)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相互协调配合的风险防范及事故处理机制,确保教育系统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转移。

(四)利用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的专业化优势,加强学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安全知识得到普及,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提高,事故率明显下降,让家长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赞誉。

三、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保险责任
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冬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具体情形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12号令)相关章节列举的学生伤害事故类型。

(二)保险期限
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一般为一个学年度,期满续保。

保险起止时间为每年九月一日起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三)保费来源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保费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由学校统一购买。

(四)赔偿限额和保险费标准
赔偿限额: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保险费:按在册学生数计费,保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人民币5元。

(五)赔偿范围和依据
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校方责任保险条款》确定。

(六)理赔程序
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并向县文教体育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支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定责定损,出具理赔意见,最后根据协商、仲裁或诉讼的结果进行理。

(七)投保要求
投保范围内的学校均以县教育局为单位统一投保。

校方责任保险的具体事项,参照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支公司编制配发的《陕西省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文教体育局负责全县校方责任保险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机制,要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首要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学校日常的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工作警钟常鸣,防患与未然。

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校方责任保险是该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确保我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推进。

五、实施方式
根据我县各中小学校校点分散及保险业务比较复杂、保险条款比较专业且政策性很强的特点,按照省教育厅聘请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省教育系统风险管理顾问的模式,决定聘请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支公司作为我县教育系统风险管
理顾问,负责全县校方责任保险的相关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31日前)。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文件、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校方责任保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支公司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学校设立的教育专栏等途径向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及校方责任保险在防灾防损、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9月)。

1.各中小学校填写《校方责任保险学生花名册》(附电子版)一式四份上报县文教体育局;
2.县文教体育局汇总并填写《投保学校分类统计表》,与学生花名册一起分别用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坪支公司。

(三)加强培训(2009年10月—12月)结合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举办学校风险管控暨校方责任保险培训活动。

通过培训,让各被保险学校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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