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豁免条例
ROHS简介豁免条例
�:依照欧盟决议 2006/692/EC,第 28 条豁免项目将在 2007 年 7 月 1 日期中止。原第 28 条项目
为:用于防腐或屏蔽电磁干扰,用在特定仪器设备中(欧盟指令 2002/96/EC 第三类规定的 IT 和通讯 设备)的金属片或金属扣件上的防腐涂层中的六价铬。
�:2008 年 4 月 1 日 , 欧洲法院 (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发布公告: 废除委员会决议 2005/717/EC
ROHS 简介
1.2002/95/EC 指令:RoHS – 电子电气设备限制使用物质指令 2.RoHS 全称: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电子电气设备中禁用有毒物质) 3.目的: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上使用危害物质,以促进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再生及最终处理,保障 人类健康. 4.2006 年 7 月 1 日起,凡电子电气产品限制使用以下有毒物质: 元素名称 Lead (Pb)铅 Mercury (Hg) 汞 Cadmium (Cd) 镉 Chromium (VI) (Cr6+)六价铬 Flame retardants 阻燃剂(Br 溴) (PBB 多溴联苯+PBDE 多溴联苯醚) 5.RoHS 豁免条例 1. (2002/95/EC) 小型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 毫克/灯; 2. (2002/95/EC) 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 -盐磷酸盐 10 毫克 -正常的三磷酸盐 5 毫克 -长效的三磷酸盐 8 毫克 3. (2002/95/EC) 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 4. (2002/95/EC) 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 5.(2002/95/EC) 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发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 6. (2002/95/EC) 钢合金中的铅含量不超过0.35%, 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 铜合金中的铅含量不超过4%. 7. (2005/747/EC) -在高熔点型焊料中的铅(如:铅含量为85%或更高的铅基合金), -用于电信开关、信号、传输以及网终管理的服务器、存贮和存贮捕获系统、网络基础设备中的铅, -陶瓷电子零件中的铅(例如,压电子设备). 8. (2005/747/EC) 除了对指令76/769/EEC 关于限制行销和使用有害物质及制备的修订指令 91/338/EEC中 的禁令,在电气触头和镉镀层中的镉其及化合物. 9. (2002/95/EC) 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 9a. (2005/717/EC) 聚合物中十溴二苯醚. (2008 年7 月1 日取消豁免) 9b. (2005/717/EC) 青铜轴承及外壳中的铅. 11. (2005/747/EC) 针式连接系统中的铅. 12. (2005/747/EC) 作为传热模件C-环的涂层材料的铅. 13. (2005/747/EC) 光学和过滤玻璃中的铅和镉. 14. (2005/747/EC) 含铅重量大于80%且小于85%,用于联合微处理器引脚和封装的含两种以上元素的 焊料中的铅. 15. (2005/747/EC) 用于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联接半导体模块和载波器的铅料中的铅. 16. (2006/310/EC) 线型白炽灯硅酸盐涂层灯管中的铅. 17. (2006/310/EC) 专业复印设备用的高强度放电灯中作为发光剂的卤化铅. 18. 放电管的荧光粉中作为催化剂的铅(铅的重量小于等于 1%)可以豁免,当放电管用于含有磷元素 限制值 ppm/kg ≤1000PPm ≤1000PPm ≤100PPm ≤1000PPm ≤1000PPm
ROHS-全集豁免(39种)
ROHS指令及豁免条款解读一、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ROHS指令。
其中:指令第(4)条关于消除镉环境污染的欧洲共同体行动计划,欧洲共同体理事会1988年1月25日决议要求欧盟委员会刻不容缓地制定实施该计划中的特定措施。
还必须对人类健康予以保护。
因此,应实施一个特别限制镉的使用及加快研究其替代品的整体战略。
决议强调在不存在合适的且更安全的选择的情况下应限制镉的使用。
.欧盟有关于91/338/EEC的指令,专门针对镉作出了规定。
主要意见为:PVC产品中的稳定剂不超过100PPM,如电线外皮;特定塑料的着色剂,液体油漆(溶剂和水剂)不超过100PPM;高锌含量液体油漆不超过1000PPM;某些生产设备和机械不能使用电镀镉。
另外一个指令是94/62/EC包装指令(2004/12/EC为最新修正版),规定了包装物里面Pb+Cd+Hg+Cr(VI)<100ppm.包装物分为一级包装:在销售点给最终消费者的包装;二级包装:也叫整箱或单位包装,在包装物去除后不会影响到产品的特性;三级包装:也称运输包装,保护运输中的整批产品,不包括集装箱。
制造企业主要检测一级包装,有时也需要检测二、三级包装。
指令第(9)条本指令的实施不应违背共同体在安全和卫生要求方面的立法以及共同体关于废弃物管理的特殊立法,特别是1991年3月18日理事会关于含有某些危险物质 的电池和蓄电池的第91/157/EEC号指令。
解读电池指令91/157/EEC指令及后来的扩展指令98/101/EC、2002/525/EC在法律地位上要高于ROHS指令。
如果电池产品进行测试,首先应满足电池指令,然后再满足ROHS指令。
电池指令规定电池和蓄电池Hg的含量<5ppm;纽扣电池的Hg 含量如果Hg超过限值,判定电池不合格;如果Pb、Cd、Hg没有超过限值,判定电池合格;如果Pb、Cd超过限值,必须按93/86/EEC指令进行标示后(主要是标明其含量及一个打×的垃圾桶),才判为合格。
RoHS指令豁免条款介绍
豁免條款詳解 --- 關於 “鉛"的豁免
15. 連接器系統中的引腳中的鉛。
爲什麽會被豁免?因爲無鉛焊錫存在錫 須的問題。 錫須的產生原因: 1、錫與銅之間相互擴散,形成金屬互 化物,致使錫層內壓應力的迅速增長, 導致錫原子沿著晶體邊界進行擴散,形 成錫須; 2、電鍍後鍍層的殘餘應力,導致錫須 的生長。
豁免條款詳解 --- 關於 “十溴聯苯醚"的豁免
2005年10月15日,歐盟發佈一項決議,將RoHS指令中Deca-BDE從它的有害物質限制指 令中去掉了。 這項決議是緊隨一項有關所有現有資訊的深入回顧而做出的,同時也是 有害物質限制指令選定免除物調節的最後一步。 歐洲溴化阻燃劑工業小組支持歐盟的這項決議,因其能產生直接的效果,同時也使 Deca-BDE繼續得以使用,這是一種高效的阻燃劑,其使用不僅拯救了生命,而且還減 少了與火相關的損傷。 委員會的決定建立在歐盟一項長達10年的風險評估所得出的結果,這一評估對588項 調查進行了評價,並總結道:Deca-BDE的使用不會造成健康和環境危害。 歐洲溴化阻燃劑工業小組主席Dieter Drohmann博士宣稱:這項決議是有強有力的科學 支持的,對於全世界那些選擇Deca-BDE作為其阻燃劑的電子製造廠商來說這是個讓人 放心的消息。在歐洲市場他們現在能夠安心的繼續使用Deca-BDE了。它在提供一個可 預見的商業環境同時也在歐洲或其他地方促成了更高的競爭現象。
9 Exemptions of RoHS Direction
豁免條款詳解 --- 關於 “鎘"的豁免
6. 光學和濾色玻璃中的鉛和鎘。
10 Exemptions of RoHS Direction
豁免條款詳解 --- 關於 “六價鉻"的豁免
7. 在吸收式電冰箱中作 為碳鋼冷卻系統防腐 劑的六價鉻。
RoHS豁免解读
RoHS指令豁免条款解读1.豁免条款及其演变欧盟RoHS指令推出后,引起了有关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RoHS指令(Directive 2002/95/EC)第4章第2条规定指令附录中的款项可以从RoHS指令要求中得以豁免。
根据RoHS指令第5章(Article 5)又先后颁布了2005/717/EC,2005/747/EC,2006/310/EC号决议(Commission Decision)。
除2005/717/EC将指令附录的题目由“Applications of lead, merc ury, cadmium and hexavalent chromium, which are exempted from the requirements of Article 4(1)”改为“Applications of lead, mercury, cadmium, hexavalent chromium,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 or polybrominateddiphenyl ethers (PBDE) which are exempted from th e requirements of Article 4(1)”外(主要是考虑到原来的豁免条款中并无明确针对PBB和PBDE的豁免条款,后来增加了针对DecaBDE的豁免规定而作此修改),2002/95/EC指令附录中的部分条款也做了修改,在原附录中的10个豁免条款基础上目前增加到20个豁免条款。
2. 豁免条款与解读2.1豁免条款1的原文为“Mercury in compact fluorescent lamps not exceeding 5 mg per lamp.”中文意思为:小型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 毫克/灯。
其中小型荧光灯(Compact Fluorescent Lamps,CFL)通常是指单端荧光灯,这些灯本身可自带电子整流功能(如图1、图2,带灯头),或不带自整流功能(如图3,带插针)。
RoHS认证检测限值及豁免
RoHS认证检测限值,各国对六种有害物质限值一、镉的法规要求:⒈欧盟: RoHS,91/338/EEC,94/62/EC,76/769/EEC Limit=100ppm瑞典:Limit=75ppm(mg/Kg)丹麦:Limit=75ppm(mg/Kg)瑞士:Limit=100ppm(mg/Kg)荷兰:Limit=100ppm(mg/Kg)⒉ RoHS豁免项:除了91/338/EEC禁止使用的产品除外,生产设备、机器等产品的电镀镉可以豁免。
二.铅的法规要求:⒈欧盟: 76/769/EEC,89/677/EEC:禁止使用94/62/EC:<100ppmRoHS:<1000ppm⒉ RoHS豁免项:玻璃:如荧光管etc.合金:钢合金中铅含量<0.35%(3500ppm);玻璃:如荧光管etc.合金:钢合金中铅含量<0.35%(3500ppm);铝中铅含量<0.4%(4000ppm);铜合金中铅含量<4%(40000ppm)焊锡: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系统的焊料中的铅(豁免准予至2010年);用于交换、信号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电子陶瓷产品中的铅如压电陶瓷。
⒊ RoHS豁免听证项:光学玻璃及护目镜可以使用铅及镉;两个以上焊接口之微处理器封装跟其针头,可使用铅占85%比重的锡铅焊料,唯其期限到2010年;溶解度较高的含铅焊料(如锡铅焊合金有85%的铅)及任何需要低温焊接以完成电力接驳的焊料。
三、汞的法规要求:⒈欧盟: 76/769/EEC,89/677/EEC:禁止使用;94/62/EC:<100ppm;RoHS:<1000ppm。
⒉ RoHS豁免项:荧光灯及灯具。
四、六价铬的法规要求:⒈欧盟: 76/769/EEC:禁止使用;94/62/EC:<100ppm;RoHS:<1000ppm。
rohs指令关于橡胶中铅含量的豁免条款
rohs指令关于橡胶中铅含量的豁免条款哎呀呀,ROHS指令说的是橡胶中铅含量的豁免条款。
听着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说,如果橡胶里有点点铅,也没啥大问题,可以豁免不受限制。
1. 其实,这个ROHS指令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健康。
不然,橡胶里铅含量高了,用了这些东西,对我们的健康可不太好。
干脆ROHS就出来规定一下,给橡胶中的铅设个上限,搞点限制,避免麻烦。
1.1 不过,ROHS也知道,有些时候铅含量高也不是啥大问题。
毕竟,橡胶中铅含量超标并不一定就对人体造成危害,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嘛。
1.2 所以,就有了这个豁免条款,说的就是,如果铅含量高一点点,但是用途特殊,不太容易代替,那就可以暂时放宽限制,放行了事。
2. 想象一下,如果橡胶手套中铅含量超标了,但用途是在实验室里做实验的时候戴,谁还管那么多啊。
关键是保证用途特殊,不会直接对人体造成伤害,那就可以先放过这一次了。
2.1 还有啊,有些橡胶制品如果铅含量高,但是因为技术上难以代替,那也可以考虑豁免。
毕竟,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了,有些东西不是说换就能换的。
2.2 所以,ROHS指令里的这个橡胶中铅含量的豁免条款,就是要让大家在环保和实用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不能太极端,也不能太放任。
3. 总之,ROHS指令关于橡胶中铅含量的豁免条款,就是一个“量力而行”的做法。
既保证了环保要求,又考虑到了实际情况。
可以说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让大家都比较满意。
3.1 所以,以后买橡胶制品的时候,看到铅含量高了也不用太紧张,毕竟ROHS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了。
只要用途特殊,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铅含量高点也没啥大不了的。
3.2 最后,就是希望大家多关注一下环保问题,不要随便乱扔垃圾,保护自然环境,也是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的重要途径。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创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
rohs豁免范围
rohs豁免范围ROHS豁免范围ROHS指的是欧盟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该指令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
然而,ROHS指令也允许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豁免,本文将按类别介绍ROHS豁免范围。
医疗设备医疗设备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重要豁免范围。
由于医疗设备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汞。
这些物质在医疗设备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医疗设备中使用铅和汞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军事设备军事设备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军事设备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镉。
这些物质在军事设备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军事设备中使用铅和镉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监控和控制仪器监控和控制仪器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这些仪器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汞。
这些物质在监控和控制仪器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仪器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监控和控制仪器中使用铅和汞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照明设备照明设备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照明设备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汞。
这些物质在照明设备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照明设备中使用铅和汞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汽车汽车也是ROHS指令中的一个豁免范围。
由于汽车的特殊性质,一些有害物质的使用是必要的,例如铅和镉。
这些物质在汽车中的使用是为了确保汽车的性能和可靠性。
因此,ROHS指令允许汽车中使用铅和镉等有害物质,但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总结ROHS指令的豁免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设备、军事设备、监控和控制仪器、照明设备和汽车等。
这些豁免范围的设定是为了确保这些特殊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但同时也必须符合特定的限制条件。
欧盟RoHS新增一项新的豁免条款
欧盟RoHS新增一项新的豁免条款
2022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向WTO的TBT委员会提交G/TBT/N/EU/940通知,拟更新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中的附件IV,新增一项新的豁免条款:
各成员国应最迟在【本指令生效后第六个月的最后】之前通过并公布符合本指令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
它们应立即将这些规定的案文送交委员会,应从【本指令生效后第六个月的最后+ 1天】开始适用这些规定。
2021年4月23日,欧盟委员会收到了根据指令2011/65/EU第5(3)条提出的豁免申请,该申请将在该指令附件IV中列出,适用于温度超过300℃、压力超过1000 bar的毛细管流变仪熔体压力传感器中的汞(“所请求的豁免”)。
所使用的压力传感器,包含在毛细管流变仪中,由电气元件组成,是指令2011/65/EU范围内的电气测量设备。
申请豁免中描述的毛细管流变仪属于指令2011/65/EU附件I的第9类“监测和控制仪器”。
对豁免申请的评估包括一项技术和科学评估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温度超过300℃和压力超过1000 bar的情况下,用熔体压力传感器中的汞取代毛细管流变仪,目前在科学和技术上是不能实现的。
为了遵守法规(EU) 2017/852框架下未来对添加汞产品的限制,有必要将豁免有效期限制在2024年12月31日。
rohs2.0豁免条款
rohs2.0豁免条款“ROHS 2.0豁免条款”是指欧盟电子和电气设备指令(RoHS Directive)的第二版中关于豁免规定的条款。
RoHS指令要求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得含有特定有害物质。
然而,鉴于某些特定情况,RoHS 2.0豁免条款允许在一些特定的应用领域或特定的产品中使用被禁止的物质。
在本文中,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RoHS 2.0豁免条款的问题,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和意义。
第一步:RoHS指令的背景和目的要理解RoHS 2.0豁免条款的作用,首先需要了解RoHS指令的背景和目的。
RoHS指令于2002年发布,旨在减少电子和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该指令限制了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使用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物质的含量。
RoHS 2.0是RoHS指令的修订版,于2011年发布,进一步加强了对这些有害物质的限制。
第二步:RoHS 2.0豁免条款的定义和目的RoHS 2.0豁免条款是对RoHS指令的一种补充规定,旨在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或特定产品中使用被禁止的有害物质。
豁免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在没有替代品或可行替代品的情况下,特定的应用领域或产品不会受到RoHS指令的限制,同时仍要求尽量减少被豁免物质的使用。
换句话说,RoHS 2.0豁免条款的目的是在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同时,减轻对特定行业或产品的负面影响。
第三步:RoHS 2.0豁免条款的申请和批准流程RoHS 2.0豁免条款的申请和批准流程被视为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
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提供有关被禁止物质使用的数据和相关替代品的可行性研究材料,并说明为什么在特定情况下或对特定产品使用这些被禁止物质是必要的。
然后,申请者需要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欧盟指令下的某个适当的委员会,如RoHS豁免审查委员会(Review Panel)。
委员会将会对申请进行评估,根据科学证据和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批准豁免。
ROHS豁免条例
ROHS豁免条例欧盟RoHS指令豁免清单发布根据2002/95/EC《限制在电子电器产品中使用某些有毒物质的指令》(即RoHS指令)第4(1)条的要求,欧盟委员会已对一些物质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这些物质是否要被列入限制使用的清单。
经过全面的评估、意见征询后,备受关注的欧盟RoHS指令有毒物质豁免清单终于在2005年10月正式对外公布。
以下是两次欧盟委员会决议的主要内容,仅供参考。
一、根据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第2005/717/EC号委员会决议,RoHS指令附件作如下修改:1.指令附件标题改为:“不受第4(1)条限制的铅、汞、镉、六价铬、PBB或者PBDE的应用”。
原标题为:“不受第4(1)条限制的铅、汞、镉和六价铬的应用”。
2.在指令附件第9点中增加9a条款:聚合使用的DecaBDE(一种阻燃剂)。
3.在指令附件第9点中增加9b条款: 铅青铜轴瓦和轴承套(lead-bronze bearing shells and bushes)。
决议明确规定,本决议中所确定的所有豁免项将在2010年之前进行重新审议和评估。
二、根据2005年10月21日发布的第2005/747/EC号委员会决议,RoHS指令附件作如下修改:1. 指令附件第7点中部分文字被替代:——铅在高熔点类焊锡中的应用,例如,铅含量(重量百分比)达到或超过85%的铅基焊料。
原文为:铅在高熔点类焊锡中的应用(如锡-铅焊锡合金,含有超过85%的铅)。
——铅作为焊料在服务器、存储器或存储排列系统,用于切换、信号传输和发送的网络设备,以及通讯网络管理设备的应用;原文为:铅在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排列系统中的应用(豁免期到2010年)。
——电子陶瓷部件中的铅(如压电器件)。
原文为:电子陶瓷部件中的铅(如压电器件)。
2. 指令附件第8点被下文替代:——电触点(electrical contact)中的镉及其化合物、电镀镉,但不包括第91/338/EEC号指令中规定禁止使用的镉用途,该指令是是根据76/769/EEC关于限制交易和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和试剂指令修订的。
ROHS指令豁免条款最新状态
欧盟RoHS 指令豁免指令豁免条款条款最新状态 豁免条款是RoHS 指令的重要内容,RoHS 指令(2011/65/EU)的豁免条款在的豁免条款在附附件III 和附件IV 中列出。
中列出。
附件附件III 是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都适用的豁免条款,附件IV 是专门针对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
2022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再次发布多项指令(EU) 2022/274、(EU) 2022/275、(EU) 2022/276、(EU) 2022/277、(EU)2022/278、(EU) 2022/279、(EU)2022/280、(EU) 2022/281、(EU)2022/282、(EU) 2022/283、(EU)2022/284、(EU) 2022/287,修订RoHS 指令附件III 中多项涉及汞的豁免条款多项涉及汞的豁免条款。
目前附件III 和附件IV 中有效有效的豁免条款的豁免条款的豁免条款汇总汇总汇总如如下: 2011/65/EU 附件III ,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适用的豁免条款 说明: ☆:该豁免条款原有效期已到,但相关方在2011/65/EU 规定时间内向欧盟提交了延长该豁免条款的申请,官方正在评估相关申请。
评估期间该条款仍然有效;如延期申请被驳回,则该条款自评估结果公布日起至少一年内有效;如延期申请获得通过,则将公布新的有效期。
▼:该豁免条款未收到豁免延长申请, 现在仅适用于第8类中体外诊断设备、第9类中工业监控设备以及第11类设备,其他类别设备已失效。
体外诊断设备有效期至2023年7月21日,工业监控设备以及第11类设备的有效期至2024年7月21日。
1.单端 (紧凑型) 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1(a).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功率<30W :2.5毫克/灯,2023年2月24日到期日到期;1(b).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30W ≤功率<50W :3.5毫克/灯,2023年2月24日到期日到期;1(c).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50W ≤功率<150W :5毫克/灯,2023年2月24日到期日到期;1(d).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功率≥150W :15毫克/灯,2023年2月24日到期日到期;1(e).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管直径≤17毫米的圆形或方形灯:7毫克/灯,2023年2月24日到期日到期;1(f)-I. 对于主要发射紫外光的灯:5毫克/灯,有效期至有效期至2027年2月24日(新条款)款);1(f)-II. 特殊用途:5毫克/灯,,有效期至2025年2月24日(新条款)日(新条款)。
ROHS豁免条款——最新版
RoHS指令豁免清单
由于在电子电气行业中,部分禁用的材料现在还没有找到适用的替代品,因此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获得豁免。
但RoHS同时规定,根据科技的发展,欧盟每4年会对豁免物质进行评估,视情况进行调整。
2010年2月26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委员会决定——2010/122/EU,鉴于对LED中的镉进行替代,在技术上还不成熟,决定对其进行豁免。
至此,RoHS 指令附录(即豁免清单)条款,增加至第39条。
(依据2002/95/EC及2005/717/EC、2005/747/EC、2006/310/EC、2006/690/EC、2006/691/EC、2006/692/EC、2008/385/EC、2009/443/EC、2010/122/EU 8次修改)
(以上中文翻译仅供参考,如有歧义,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RoHS豁免条令总结
RoHS豁免条令总结引言RoHS(Restric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是欧盟制定的一项针对电子电气设备的法规,于2003年开始实施。
该法规的目的是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的有害物质的含量,从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RoHS限制了6种有害物质的使用,分别是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然而,RoHS也提供了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豁免条款,允许在某些产品中继续使用这些有害物质。
本文将对RoHS豁免条令进行总结和解析。
1. RoHS豁免条款的背景RoHS发布后,有些行业和产品面临使用规定禁止的有害物质后出现的技术和经济挑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欧盟设立了一些豁免条款,允许某些产品在特定情况下继续使用被禁止的有害物质。
这些豁免条款在欧盟指令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实施RoHS标准时被考虑和执行。
2. RoHS豁免条款的类型RoHS豁免条款根据豁免类型和限制性排除物质的种类进行分类。
根据豁免类型,RoHS豁免条款分为完全豁免和有条件豁免两种。
2.1 完全豁免完全豁免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某些产品可以不受RoHS限制。
这些条件包括特殊的使用情况、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等。
完全豁免的产品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被限制的有害物质。
2.2 有条件豁免有条件豁免是指某些产品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才能继续使用被限制的有害物质。
这些条件包括限定时间、使用量限制、回收利用等。
有条件豁免的产品需要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监测和控制。
根据限制性排除物质的种类,RoHS豁免条款分为铅(Pb)豁免、汞(Hg)豁免、镉(Cd)豁免等。
3. RoHS豁免条款的具体案例3.1 铅(Pb)豁免铅(Pb)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有害物质,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豁免。
例如,对于网络和通信的基础设施设备以及计算机服务器和存储系统,RoHS批准了铅(Pb)的豁免。
RoHS指令豁免
[ RoHS指令豁免(中文版) ]RoHS指令原文中豁免内容 2003年2月12日1.小型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毫克/灯;2.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盐磷酸盐 10毫克–正常的三磷酸盐 5毫克–长效的三磷酸盐 8毫克3.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4.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5.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发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6.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达0.35%、铝含量达0.4%,铜合金中的铅含量达4%;7.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系统的焊料中的铅(豁免准予至2010年);–用于交换、信号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电子陶瓷产品中的铅(例如:高压电子装置);8.根据修改关于限制特定危险物质和预制品销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 号指令的第91/338/EEC 号指令禁止以外的镉电镀。
9.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
10.根据在第7(2)条中提及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应评价以下方面的应用:–台卡二苯醚(Deca BDE);–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以下用途中所使用的焊料中的铅:服务器、存储器、用于交换和传输的网络基础设施、电信网络管理设备(旨在设定本指令豁免部分的特定截止时间);–灯泡。
第二批已经确认豁免发表在2005年10月15日官方杂志上1.标题由下列内容取代:铅、镉、汞、六价铬、PBB、PBDE的应用根据需求被豁免:2.在第9条中加入9a 聚合体中的十溴二苯醚的应用3.在第9条中加入9b 铅在铅铜轴承外壳与衬套中第三批已经确认豁免发表在2005年10月25日官方杂志上1.原文第7条由以下内容取代–高温融化型焊锡铅(如:铅含量≥85%的合金中的铅)–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阵列的焊料中的铅。
用于交换、信号产生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
rohs 豁免条款 pvc
rohs 豁免条款 pvcROHS豁免条款PVC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欧盟针对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做出的一项指令。
该指令规定了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特定有害物质的限制。
然而,ROHS豁免条款PVC却为某些特定情况下的PVC(聚氯乙烯)使用提供了豁免。
ROHS豁免条款PVC是针对特定应用领域中,PVC作为电线电缆绝缘材料的使用提供了豁免。
这是因为在特定领域,使用PVC材料可以带来更好的性能和效果,同时没有找到更适合的替代材料。
虽然PVC材料在一些方面存在环境和健康隐患,但在特定情况下的使用却得到了豁免。
这是因为在电线电缆绝缘领域,PVC材料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耐久性,同时具备成本低廉、可塑性强等优点。
ROHS豁免条款PVC并不意味着对PVC材料的盲目使用,而是在严格控制和监管下的特定应用领域中的允许使用。
这意味着在其他应用领域中,尽量减少或避免使用PVC材料,以降低环境和健康风险。
ROHS豁免条款PVC的设立不仅考虑到了性能和经济因素,更是为了保障特定领域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同时,也要求相关企业在使用PVC材料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和安全规定,确保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ROHS豁免条款PVC的设立,不仅让特定领域的电子电气设备能够充分发挥性能和效果,同时也提醒了相关行业和企业,应该不断寻求更环保、更可持续的替代材料。
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ROHS豁免条款PVC的设立是为了在特定领域中允许使用PVC材料,同时也提醒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加强环保意识,寻找更环保、更可持续的替代材料。
只有在平衡性能、经济和环境健康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电子电气设备的可持续发展。
rohs中铜合金的豁免
rohs中铜合金的豁免【原创版】目录1.ROHS 简介2.铜合金在电子中的应用3.ROHS 对铜合金的豁免规定4.豁免的原因及影响5.我国的相关政策正文一、ROHS 简介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即《限制有害物质的指令》,是欧盟于 2003 年颁布的一项环保指令。
该指令旨在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含有害物质的使用,以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自 2006 年起,ROHS 指令开始在我国实施。
二、铜合金在电子中的应用铜合金因其优良的导电性、导热性、耐腐蚀性和良好的机械性能,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如连接器、散热器、通讯设备等。
三、ROHS 对铜合金的豁免规定根据 ROHS 指令,六价铬、铅、汞、镉、锑和聚溴联苯等六种有害物质的使用被严格限制。
然而,在电子电气产品中,铜合金的焊接过程往往需要使用含有铅的焊料。
因此,ROHS 对铜合金中的铅含量给予了豁免。
四、豁免的原因及影响1.豁免原因:铜合金的焊接性能是电子电气产品可靠性的关键,目前尚无完全替代铅的替代品。
2.豁免影响:虽然铜合金中的铅含量得到了豁免,但 ROHS 仍对铜合金中的其他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限制。
这促使电子行业寻求绿色环保的替代品,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
五、我国的相关政策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保问题,积极参与国际环保合作。
针对 ROHS 指令,我国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研发绿色产品,提高环保水平。
同时,我国政府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 ROHS 指令在我国的顺利实施。
总之,ROHS 对铜合金的豁免既体现了环保政策的灵活性,也反映出电子行业在绿色发展方面的迫切需求。
ROHS豁免条款:ROHS豁免项清单及ROHS最新豁免条例
ROHS豁免条款豁免条款::ROHS豁免项清单及ROHS最新豁免条例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9月24日颁布2010/571/EU,大幅修订欧盟RoHS指令(2002/95/EC) 的豁免项目。
经审核后,欧盟委员认为某些含有铅、汞或镉等物质的应用,如今在科学或技术上已有足够证据证明可以被消除或取代,或者在可预见的未来可以达成此目的,因此有必要为先前所设置的豁免条款进行删除或者设定期限。
为此,欧盟委员发布2010/571/EU,重新明确每个豁免项目内容,或为此豁免设定到期日。
该修订版本生效后,将正式取代原先RoHS 指令的豁免条款。
详细内容请见以下表格。
豁免项应用范围和日期1 单端(紧凑)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每灯):1(a) 一般照明用途小于30 W:5 mg 2011年12月31日到期;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按照3.5mg/灯;2012年12月31日以后,每盏灯可用2.5mg1(b) 一般照明用途大于30 W和小于50 W(含30W):5 mg 2011年12月31日到期;2011年12月31日以后,每盏灯可用3.5mg 1(c) 一般照明用途大于50 W 和小于150 W(含50W):5 mg1(d) 一般照明用途大于150 W(含150W):15 mg1(e) 圆形或方形的结构形状,且管径≤17mm的一般照明用灯2011年12月31日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7mg1(f) 特殊用途:5 mg2(a)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双端直管型荧光灯中汞的含量不超过(每灯):2(a)(1) 正常使用寿命下,管直径小于9 mm的三基色直型荧光灯(如T2):5 mg 2011年12月31日到期;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4 mg2(a)(2) 正常使用寿命下,管直径≥9 mm且≤ 17 mm的三基色直型荧光灯和(如T5):5 mg 2011年12月31日到期;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3 mg2(a)(3) 正常使用寿命下,管直径> 17 mm且≤ 28 mm的三基色直型荧光灯(如T8):5 mg 2011年12月31日到期;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3.5 mg2(a)(4) 正常使用寿命下,管直径> 28 mm的三基色直型荧光灯(如T12):5 mg 2011年12月31日到期;2012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3.5 mg2(a)(5) 长寿命三基色直型荧光灯(≥ 25 000 h):8 mg 2011年12月31日到期;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5 mg2(b) 其他荧光灯中汞含量不超过(每灯):2(b)(1) 管直径> 28 mm的直管型盐磷酸盐灯(如T10 和T12):102012年4月13日到期mg2(b)(2) 非直管型磷酸盐类灯(所有尺寸):15 mg 2016年4月13日到期2(b)(3) 管直径> 17 mm的非直管型三基色直型荧光灯(如T9)2011年12月31日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后每盏灯可使用15 mg2(b)(4) 其它一般和特殊照明用途的灯(如感应灯):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15 mg3 特殊用途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荧光灯(CCFL和EEFL)中汞的含量不超过(每灯):3(a) 短尺寸(≤ 500 mm)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3.5 mg3(b) 中等尺寸(> 500 mm且≤ 1 500 mm)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5 mg3(c) 长尺寸(> 1 500 mm)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135 mg4(a) 其它低压放电灯中汞的含量(每灯):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15 mg4(b) 一般照明用途的高压钠(蒸汽)灯,演色性指数Ra > 60,其中汞含量不超过:4(b)-I 功率≤155 W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30 mg4(b)-II 155 W < 功率≤ 405 W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40 mg4(b)-III 功率> 405 W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40 mg4(c) 其它一般照明用途的高压钠(蒸汽)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4(c)-I 功率≤155 W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25 mg4(c)-II 155 W < 功率≤405 W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30 mg4(c)-III 功率> 405 W 2011年12月31日之前无使用限制;2011年12月31日之后每盏灯可使用40 mg4(d) 高压汞(蒸汽)灯(HPMV)中汞的含量2015年4月13日到期4(e) 金属卤化物灯(MH)中汞的含量4(f) 未在此附录中特别提及的用于特殊用途的其它放电灯中汞的含量5(a) 阴极射线管玻璃内的铅5(b) 荧光管玻璃内的铅含量不超过其重量的0.2%6(a) 加工用途的钢和镀锌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小于0.35%6(b) 铝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小于0.4 %6(c) 铜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小于4 %7(a) 高熔化温度焊料中的铅(即铅含量超过85%的铅基合金焊料)7(b) 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阵列的焊料中的铅,用于交换、信号产生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7(c)-I 电子电气元件中玻璃或陶瓷材料(电容器中陶瓷介质除外)所含的铅,如压电设备,或玻璃/陶瓷基复合元件。
欧盟RoHS指令豁免条例
11(a). C-press 插脚式连接器系统中使用 的铅。仅可用作 2010 年 9 月 24 日前投 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的备用部件。
11(b). 除 C-press 以外的插脚式连接器系 统中使用的铅。该豁免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到期,之后仅可用作 2013 年 1 月 1 日 前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的备用部件。
— 5 毫克/灯,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4 毫克/灯,2011 年 12 月 31 日后。 2(a)(2). 正常使用寿命下,管直径在 9 毫 米和 17 毫米之间(含 9 毫米和 17 毫米) 的三基色直型荧光灯(例如 T5)中: — 5 毫克/灯,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3 毫克/灯,2011 年 12 月 31 日后。 2(a)(3). 正常使用寿命下,管直径在 17 毫 米和 28 毫米之间(含 28 毫米)的三基色 直型荧光灯(例如 T8)中: — 5 毫克/灯,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3.5 毫克/灯,2011 年 12 月 31 日后。 2(a)(4). 正常使用寿命下的管直径大于 28 毫米的三基色直型荧光灯(例如 T12) 中:
电气与电子产品, SGS-CSTC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1(f). 特殊用途的单端(紧凑型)荧光灯 中:5 毫克/灯 2(a).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双端直型荧光灯 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
2(a)(1). 正常使用寿命下的管直径小于 9 毫米的三基色直型荧光灯(例如 T2)中:
— 无限制,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15 毫克/灯,2011 年 12 月 31 日后。 3.特殊用途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置电极 荧光灯(CCFL 和 EEFL)中的汞含量不 得超过:
RoHS豁免条款
6(c)铅,用作铜合金的合金元素,不超过4%(重量比)
7(a)高温焊锡中的铅(如铅为基材的合金,其铅含量大于85%)
7(b)铅,用于服务器,储存器和储存阵列系统用于交换、信号产生、传递和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的焊料
7(c)-I铅用于电子电器及零部件中的玻璃或陶瓷(介电陶瓷电容除外)。例如:压电装置或者玻璃/陶瓷复合材料。
4(d)高压汞(蒸气)灯(HPMV)中所含的汞:
豁免至2015年4月13日
4(e)金属卤素灯(MH)中所含的汞:
4(f)其它未在本附录中所提及的特殊用途的放电灯,其所含的汞
5(a)阴极射线管中玻璃中的铅
5(b)荧光管的玻璃中所含的铅不得超过其重量之0.2%(质量比)
6(a)铅,用作钢及镀锌钢的合金元素(改善机械加工),不超过0.35%(重量比)
豁免至2011年1月1日
2011年1月1日后只允许用作备件投放市场
15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中半导体铸模和载波器的焊料中的铅
16线形白炽灯硅酸盐灯管中的铅。
豁免至2013年9月1日
17在专业复印应用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HID)中作为发光介质的卤化铅
18(b)当放电灯被用作含磷的仿日晒灯,比如含有BSP (BaSi2O5:Pb),用于欧盟理事会69/493/EEC附件I(1、2、3、4类)中定义的水晶玻璃(1)
30用于音量大于或等于100分贝的大功率扩音器音圈上的电导体的电气或机械焊点的镉合金
31用于无汞平面荧光灯(例如:用于液晶显示器、设计或工业照明)的焊料中的铅
32用于氩和氪激光管防护窗组合件的封装玻璃料里的铅的氧化物。
1(c)普通照明用途,功率≥ 50 W且< 150 W的产品:汞含量5毫克(mg)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ROHS豁免条例
欧盟RoHS指令豁免清单发布
根据2002/95/EC《限制在电子电器产品中使用某些有毒物质的指令》(即RoHS指令)第4(1)条的要求,欧盟委员会已对一些物质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这些物质是否要被列入限制使用的清单。
经过全面的评估、意见征询后,备受关注的欧盟RoHS指令有毒物质豁免清单终于在2005年10月正式对外公布。
以下是两次欧盟委员会决议的主要内容,仅供参考。
一、根据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第2005/717/EC号委员会决议,RoHS指令附件作如下修改:
1.指令附件标题改为:“不受第4(1)条限制的铅、汞、镉、六价铬、PBB或者PBDE的应用”。
原标题为:“不受第4(1)条限制的铅、汞、镉和六价铬的应用”。
2.在指令附件第9点中增加9a条款:聚合使用的DecaBDE(一种阻燃剂)。
3.在指令附件第9点中增加9b条款: 铅青铜轴瓦和轴承套
(lead-bronze bearing shells and bushes)。
决议明确规定,本决议中所确定的所有豁免项将在2010年之前进行重新审议和评估。
二、根据2005年10月21日发布的第2005/747/EC号委员会决议,RoHS指令附件作如下修改:
1. 指令附件第7点中部分文字被替代:
——铅在高熔点类焊锡中的应用,例如,铅含量(重量百分比)达到或超过85%的铅基焊料。
原文为:铅在高熔点类焊锡中的应用(如锡-铅焊锡合金,含有超过85%的铅)。
——铅作为焊料在服务器、存储器或存储排列系统,用于切换、信号传输和发送的网络设备,以及通讯网络管理设备的应用;原文为:铅在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排列系统中的应用(豁免期到2010年)。
——电子陶瓷部件中的铅(如压电器件)。
原文为:电子陶瓷部件中的铅(如压电器件)。
2. 指令附件第8点被下文替代:
——电触点(electrical contact)中的镉及其化合物、电镀镉,但不包括第91/338/EEC号指令中规定禁止使用的镉用途,该指令是是根据76/769/EEC关于限制交易和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和试剂指令修订的。
原文为:除了91/338/EEC指令中规定禁用镉的条款外的镀镉。
该指令是根据76/769/EEC关于限制交易和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和试剂指令修订的。
3.另外,豁免指令增加了以下几点:
——铅可以在连接器系统顺应针中的应用(compliant pin connector systems)。
—热导项枪钉模组(thermal conduction module c-ring)涂层中可以含有铅。
——光学玻璃和滤光镜玻璃被允许含有的铅和镉。
—微处理器管脚(pin)和插件(package)连接时,铅含量(重量百分比)超过80%但低于85%,且至少含有两种组分的有铅焊料。
——集成电路板叩焊晶片 (integrated circuit Flip Chip package)中半导体管芯(pins)和载流管(carriers)连接时可使用有铅焊料。
以上豁免内容里基本没有与白色家电直接相关的项目。
但无论怎样,有一点值得关注: 根据RoHS指令的第5(1)条,对附录中的每个豁免项至少每4年要评价一次;豁免清单中增加的每一个条目,4年后都必须评估一次。
主要的目的是审查使用豁免物质的电子电器设备材料和部件能否通过改进设计或者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找到替代技术和替代物质,当然前提条件是替代技术或替代物质不会给环境、健康或消费者安全构成更大的威胁。
另外这两个豁免决议都只是对有毒物质的某些用途给出豁免,目的也是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逐步替代这些有毒物质。
因此电子电器制造商以及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不能因此就可以高枕无忧,还要不断加大开发力度,寻找替代产品,抢得市场先机。
RoHS 最新豁免
RoHS第一批豁免 , 发表在2003年2月13日官方杂志上:
1. 小型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毫克/灯;
2.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
- 盐磷酸盐10毫克
- 正常的三磷酸盐5毫克
- 长效的三磷酸盐8毫克
3.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
4.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
5.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发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
6.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达0.35%、铝含量达0.4%,铜合金中的铅含量达4%;7.-- 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
-- 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系统的焊料中的铅(豁免准予至2010年);
-- 用于交换、信号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
-- 电子陶瓷产品中的铅(例如:高压电子装置);
8.根据修改关于限制特定危险物质和预制品销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 号指令的第
91/338/EEC 号指令禁止以外的镉电镀。
9.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
10.根据在第7(2)条中提及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应评价以下方面的应用:
-- 台卡二苯醚(Deca BDE);
-- 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
-- 以下用途中所使用的焊料中的铅:服务器、存储器、用于交换和传输的网络基础设施、电信网络管理设备(旨在设定本指令豁免部分的特定截止时间);
-- 灯泡。
RoHS第二批豁免,发表在2005年10月15日官方杂志上:
1.标题由下列内容取代:
铅、镉、汞、六价铬、PBB、PBDE的应用根据需求被豁免:
2.在第9条中加入9a
聚合体中的十溴二苯醚的应用
3.在第9条中加入9b
铅在铅铜轴承外壳与衬套中
RoHS第三批豁免,发表在2005年10月25日官方杂志上:
1.原文第7条由以下内容取代
高温融化型焊锡铅(如:铅含量≥85%的合金中的铅)
用于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储阵列的焊料中的铅。
用于交换、信号产生和传输,以及电信网络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中焊料中的铅。
电子陶瓷部件中的铅(如:piezoelectronic devices)
2.原文第8条由以下内容取代
电触点中的镉及镉化合物以及91/338/EEC指令限制范围以外的镉电镀层中的镉
3.以下条款将被添加
(11)顺应针联接系统中使用的铅
(12)热导项枪钉模组涂层中所用的铅
(13)光学玻璃及滤光玻璃中所用的铅及镉
(14)微处理器针脚及封装联接所使用的含有80-85%铅的复合(含有超过两种组分)焊料中的铅
(15)倒装芯片封装中半导体芯片及载体之间形成可靠联接所用焊料中的铅
从2005年9月2日至10月28日,欧盟委员会对下列清单开始征求意见
1.线性白炽灯
2.开关中的汞
3.专业设备所用特殊IC引脚覆盖的锡铅焊料镀层
4.含有锡铅焊料的特殊模块单元
5.含有铅和/或镉的焊料,应用在温度高于150摄氏度需要持续工作500小时的特殊设备中
6.应急灯的PCB板的焊料中的铅
7.用作表面处理的铬酸盐转换料的六价铬
8.气体传感器的铅
9.紫蓝灯管中的氧化铝(密封玻璃中的铅)
10.光电部件中的镉
11.非消费目的的机械电力传输系统(包括用电子电气部件控制安全和运作的减速器和机械耦合器)
12.加热通风设备,空气调节系统,商业用冷却系统和运输用冷却系统的电子电气部件13.含镉铜合金
14.包含电子电气部件的移动或固定空气压缩机的真空吸尘系统,压缩空气污染物清除系统以及气动工具
–高功率专业及商业用喇叭的传感器的电子、机械焊料的铅合金
–以下用途的电子电气设备:运输-航空、航天、陆、海、铁路安装到建筑物的-升降电梯、电动扶梯、移动带、小型升降机、加热、冷却和通风系统、防火安全系统、用于能源生产和传送、用于采矿和矿物加工、非消费商业用途的电力传输系统、工业加工泵和压缩机、用于工业冰箱、用于军功设施
17.氧化镉
18.低熔点热熔丝的焊锡
19.等离子显示器中氧化铅玻璃中的铅
20.小的PCB和镀锡元件焊料中的铅(红外成像仪中)
21.Memor2000中非无铅元件NEC25的使用
22.非医疗用X射线设备中辐射防护部件中的铅
23.密封于热收缩元件装置中的铅焊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