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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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供电公司电力电缆施工管理办法

近几年来,电力电缆在配电线路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在安装、运行管理等方面暴露出许多不足问题,如电缆安装、制作不规范,电缆选型不正确等,从而造成电缆事故发生。为加强电力电缆的管理工作,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特规定电力电缆施工管理办法。

一、电缆施工企业应具备的必备条件

1、从事电缆施工、安装的企业必须具有电力安装“三级”及以上电气安装资质。

2、至少有一名从事电缆施工、安装的人员(下称:电缆作业人员)获得临沂供电公司颁发的《电缆作业许可证》。

3、具有齐全的电缆试验仪器及施工工具。

二、《电缆作业证》的管理

1、变电队、配电工区等运行单位的电缆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按一定数额推荐,经考试合格,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颁发《电缆作业许可证》。

2、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气安装资质施工企业可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也可参加考试,合格后,颁发《电缆作业证》。

3、对获得《电缆作业许可证》的电缆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管理;要保管好“作业标志”,严禁他人使用。

4、电缆作业人员作业后要在电缆上悬挂填写完整的“作业标志”,并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电缆作业许可证》资格:

(1)参加年度(每年一次)理论、操作考试,不合格者;

(2)由于制作、安装工艺等原因,造成电缆事故2次以上者;

(3)对“作业标志”管理不严,私自将电缆“作业标志”给他人使用者。

三、电缆验收投运的条件

1、工程必须是由公司审查认可的、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2、电缆试验合格,试验报告齐全。

3、电缆头(包括中间头、终端头)现场悬挂“作业标志”,内容填写齐全。

4、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电缆敷设的路径图、断面图、产品合格证等工程竣工资料。

四、监督与考核

1、公司生技部每年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资质审查。

2、生技部、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制作、安装电缆作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培训、考试,并对《电缆作业证》进行审核。

3、电缆作业人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电缆作业记录表”汇总后,报公司生技部存档,公司生技部要建立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作为考核依据。

4、禁止没有取得施工资质的企业从事电缆施工工作,否则不予验收。禁止没有取得《电缆作业许可证》的人员安装、制作电缆头,否则取消施工单位从事电缆作业的资格。已验收送电的,扣责任单位10%的安全奖;造成线路及设备故障的,要加倍对责任单位考核。

四、附则

1、此办法适用于直供三区10kV、35kV电缆入网工程(包括业扩工程)。

2、此办法由临沂供电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3、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临沂供电公司2004年度《电缆作业许可证》人员名单

2、临沂供电公司电缆作业记录表

3、电缆作业标志

临沂供电公司

2004年获得《电缆作业许可证》人员名单

临沂供电公司电缆作业记录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电缆作业人:

填写人:审核人: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与施工资料一起报运行单位,一份报公司生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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