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区产业集群制度安排
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0届〕第31号•【施行日期】2024.03.03•【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三十一号《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3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9日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2023年12月29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开发建设第三章创新创业第四章服务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创新驱动载体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新区的开发、建设、管理、服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高新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划定,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目的的特定区域。
高新区实行“一区多园”的建设和管理模式。
“一区”是指高新区,“多园”是指唐家湾主园区和各分园区,具体范围由市政府公布。
市政府可以根据高新区开发建设情况对“一区多园”具体范围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四条高新区应当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创新驱动、高新定位、绿色智能、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各园区要根据地区资源禀赋与发展水平、发展目标,确定园区发展定位,形成有特色、差异化的发展格局。
唐家湾主园区应当成为珠海培育、壮大、应用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发挥主平台作用,带动各分园区联动和协调发展。
高新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
高新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第一章总体规划与发展目标 (3)1.1 发展背景 (3)1.2 发展愿景 (3)1.3 发展目标 (3)第二章产业布局与战略定位 (4)2.1 产业布局规划 (4)2.1.1 产业发展总体布局 (4)2.1.2 产业发展分区布局 (4)2.2 战略定位与优势分析 (5)2.2.1 战略定位 (5)2.2.2 优势分析 (5)2.3 产业链完善与优化 (5)2.3.1 产业链完善 (5)2.3.2 产业链优化 (5)第三章技术创新与研发体系 (5)3.1 技术创新战略 (5)3.2 研发机构建设 (6)3.3 产学研合作模式 (6)第四章产业集聚与协同发展 (6)4.1 产业集聚效应 (6)4.1.1 产业集聚概述 (6)4.1.2 高新科技园区产业集聚特点 (7)4.1.3 产业集聚效应分析 (7)4.2 产业协同发展策略 (7)4.2.1 政策引导 (7)4.2.2 产业链整合 (7)4.2.3 创新驱动 (7)4.2.4 服务平台建设 (7)4.3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 (7)4.3.1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模式 (7)4.3.2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机制 (8)4.3.3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案例 (8)第五章金融支持与政策环境 (8)5.1 金融支持政策 (8)5.1.1 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8)5.1.2 加大引导基金投入 (8)5.1.3 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创新服务 (8)5.2 政策环境优化 (8)5.2.1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8)5.2.2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9)5.2.3 建立政策评估和反馈机制 (9)5.3.1 优化产业链协同发展政策 (9)5.3.2 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9)5.3.3 培育新兴产业和发展潜力企业 (9)第六章市场开拓与国际合作 (9)6.1 市场拓展策略 (9)6.1.1 明确目标市场 (9)6.1.2 创新产品与服务 (9)6.1.3 加强市场营销 (9)6.1.4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10)6.2 国际合作与交流 (10)6.2.1 拓展国际合作渠道 (10)6.2.2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10)6.2.3 培育国际市场 (10)6.2.4 加强国际人才交流 (10)6.3 品牌建设与推广 (10)6.3.1 塑造园区品牌形象 (10)6.3.2 建立品牌传播体系 (10)6.3.3 加强品牌宣传推广 (10)6.3.4 提升品牌服务质量 (10)第七章人才引进与培养 (11)7.1 人才引进政策 (11)7.1.1 引进目标 (11)7.1.2 引进途径 (11)7.1.3 政策措施 (11)7.2 人才培养体系 (11)7.2.1 培养目标 (11)7.2.2 培养方式 (11)7.2.3 培养内容 (12)7.3 人才激励机制 (12)7.3.1 激励目标 (12)7.3.2 激励措施 (12)第八章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12)8.1 基础设施建设 (12)8.1.1 总体目标 (12)8.1.2 主要任务 (12)8.1.3 实施措施 (13)8.2 公共服务平台 (13)8.2.1 总体目标 (13)8.2.2 主要任务 (13)8.2.3 实施措施 (13)8.3 绿色发展与环保 (13)8.3.1 总体目标 (13)8.3.2 主要任务 (13)第九章产业风险与应对策略 (14)9.1 产业风险分析 (14)9.1.1 技术风险 (14)9.1.2 市场风险 (14)9.1.3 政策风险 (14)9.1.4 资金风险 (14)9.2 风险预警与防范 (14)9.2.1 建立风险预警体系 (14)9.2.2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15)9.2.3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15)9.3 应对策略与措施 (15)9.3.1 技术风险应对策略 (15)9.3.2 市场风险应对策略 (15)9.3.3 政策风险应对策略 (15)9.3.4 资金风险应对策略 (15)第十章实施步骤与时间表 (15)10.1 实施步骤 (15)10.2 阶段性目标 (16)10.3 时间表与进度安排 (16)第一章总体规划与发展目标1.1 发展背景全球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入,我国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国家战略支柱产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鄂府发〔2021〕342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342号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高新区)是我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引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1〕13号)、《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61号),全面推进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高新区创新发展竞争新优势,决定实施高新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兴蒙”行动,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方向,坚持高端集聚、创新驱动、开放协同、绿色发展,紧抓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机遇,将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核心载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把高新区建成高端产业最集聚、高新企业最集中、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最优质的新增长极,建成全市创新发展示范区、转型发展引领区和产城融合科技城。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3.01.18•【文号】国科发高[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科发高〔2013〕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科技部2013年1月18日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更好地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引领、支撑、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水平,特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国家高新区“十二五”发展的基础与形势(一)国家高新区“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位一体”战略定位的总体要求,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取得明显成绩。
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集群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炬中⼼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程实施⽅案》并组织开展集群建设试点⼯作的通知⽂号:国科⽕字[2011]153号颁布⽇期:2011-07-08执⾏⽇期:2011-07-0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式的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科技部《关于进⼀步加强⽕炬⼯作,促进⾼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2011〕259号),我中⼼研究制定了《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程实施⽅案(试⾏)》(以下简称《实施⽅案》),组织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程。
现将《实施⽅案》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申报指南》(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集群建设试点⼯作。
附件:1.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程实施⽅案(试⾏)2.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申报指南科技部⽕炬中⼼⼆零⼀⼀年七⽉⼋⽇附件1: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程实施⽅案(试⾏)为落实科技部《关于进⼀步加强⽕炬⼯作,促进⾼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2011]259号),组织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程(以下简称“集群建设⼯程”),特制定本⽅案。
⼀、总体思路和原则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以科技资源带动各种⽣产要素和创新资源集聚,形成以科技型中⼩企业、⾼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才为主体,以知识或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创新组织⽹络、商业模式和创新⽂化为依托的产业集群。
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能够有效整合区域创新主体和要素,是推进区域创新的重要途径。
实施集群建设⼯程的总体思路:以国家⾼新区为重点,发挥政府主导作⽤,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和完善,吸引和培育科技型企业,不断强化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和⼈才建设,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
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综合竞争力,加强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支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必不可少的。
二、工作目标1.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建设,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2.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3.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三、工作重点1.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战略;2.引进高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能力;3.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和创新交流,提升整个产业的创新能力;4.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融资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5.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扶持,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四、工作措施1.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并加强对规划和方案的实施管理;2.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3.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4.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环境,制定税收、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的投资和创新;5.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工作保障1.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监督和管理;2.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3.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六、总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建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们将以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作出积极的贡献。
长高新管发[2010]48号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长高新管发〔2010〕48号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进一步加快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长沙高新区”)新材料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其特色和优势,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财政扶持(一)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由长沙高新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对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市场前景好、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并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批认可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二)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
由长沙高新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设立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对新材料产业相关创新项目和平台的创新基金配套、贴息、补助和奖励,并积极支持和协助企业申报和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资金支持。
二、税收扶持(三)税费优惠支持。
对新材料生产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可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新材料产业集群内企业优先支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享受15%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相关企业行政收费能免的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对新材料产业集群内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三、产业化支持(四)新材料项目产业化支持。
鼓励企业进入新材料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发展,对于符合长沙高新区产业用地管理办法的产业项目,其基本建设的各项工程报建费总和按42元/平方米收取。
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方案
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方案高新技术园区是指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集聚科技创新要素、培育创新企业、推动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载体,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的重要平台。
下面是我对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方案的描述。
一、规划布局1. 定位和发展目标:高新技术园区应明确定位,确定核心产业方向,如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以便更好地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发展目标应包括吸引和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推广的协同机制,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2. 建设布局:高新技术园区应根据发展目标进行规划布局,合理划定用地范围和功能区域。
核心区域应集中安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创新集聚效应。
周边区域可设立科技服务机构、研发中心和孵化器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创新支持。
二、投资支持1. 建立资金支持机制:高新技术园区应设立专门的资金支持机构,吸纳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支持园区内企业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资金支持机构不仅应提供资金支持,还应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服务和市场推广等服务,加强企业的全方位扶持。
2. 引进风险投资:高新技术园区应积极引进风险投资机构,提供风险资本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风险投资机构不仅应提供资金支持,还应提供专业的咨询和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人才引进1. 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高新技术园区应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引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人才,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如引进计划、岗位设置、政策优惠等,吸引和留住人才。
2. 优化人才培养机制:高新技术园区应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密切合作,共享人才培养资源,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
可以设立联合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提供学术交流和人才培训的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
四、科技创新1. 加强科研机构建设:高新技术园区应积极引进和培育科研机构,为企业提供科研支持。
可以设立科研院所、研发中心等,推动产学研合作,转化科研成果,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2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2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31日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进一步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把握发展要求,构建全域发展新优势(一)突出高质量发展目标。
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向,把握“高”和“新”的定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到2025年,全省国家高新区达到14家、省级高新区超过30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超过2.3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万家,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园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7%左右,每万名从业人员当年专利申请量超过300件,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引领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二)强化自创区创新引领。
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大胆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实现自创区与自贸区改革举措的深度叠加、改革创新功能的有机融合,加快探索具有湖北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加快建设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撑武汉创建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024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2024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迅猛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新技术产业不仅能够带动经济增长,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还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国家制定了2024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二、总体目标2024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培育和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提升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
三、具体任务1. 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支持,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优化税收和融资环境,鼓励创新创业和投资。
2. 加强高新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大科研投入,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水平,建立更多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实验室,提升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3. 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体系,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加强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
4. 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具体的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建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标准制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协调发展。
5. 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人才,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提升国家的产业竞争力。
四、重点领域和项目1. 人工智能(AI)技术: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度,培育和壮大一批人工智能企业,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和推广。
2. 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加强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数据处理和管理的能力,推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在产业、农业、医疗等领域的应用。
3. 生物技术和医药健康产业:加大生物技术和医药健康产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生物技术和医药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提升国家的医疗水平和健康产业的发展水平。
产业聚集区实施方案
产业聚集区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产业聚集区已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产业聚集区以其集约高效、资源集聚、产业协同等优势,成为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
然而,当前我国产业聚集区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环境污染等,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对产业聚集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目标定位。
产业聚集区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产业聚集区的结构优化、创新能力提升、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产业升级、经济增长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路径。
1. 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传统产业向高端、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2. 提升创新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吸引高端人才和研发机构入驻产业聚集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 加强环境保护。
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推动产业聚集区实施绿色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聚集区。
4. 加强产业协同。
建立产业联盟和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聚集区内企业间的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整体竞争力。
5. 完善配套设施。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交通、能源、水利等配套设施,提高产业聚集区的整体运行效率。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扶持。
加大对产业聚集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出台相关产业政策,为产业升级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 资金支持。
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产业聚集区的金融支持,解决产业升级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3. 人才支持。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为产业聚集区提供高端人才支持,促进产业聚集区的创新发展。
4. 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产业聚集区管理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五、总结。
产业聚集区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
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1991年3月6日国发〔1991〕12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近几年,许多地方在一些知识、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相继建立起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关于“继续推进‘火炬’计划的实施,办好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精神,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继一九八八年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之后,在各地已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再选定一批开发区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批准经国家科委审定的下列二十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京浦口高新技术外向型开发区、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安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湖──南岭新技术工业园区、哈尔滨高技术开发区、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福州市科技园区、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科技工业园、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高技术开发区、兰州宁卧庄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科技工业园、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分别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内,也确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与发展方案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与发展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各地纷纷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支持政策。
本文将探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与发展方案。
二、背景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指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集聚、创新、孵化和发展的一种特殊经济区域。
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链为纽带,以政府为支持,形成了一种集中、集约、集聚、集成的发展模式。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发展方案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园区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三、规划目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规划目标应该是以科技创新为导向,以提升产业链水平为核心,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优化发展环境为手段,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使命。
具体目标包括:1. 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建设先进的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创新基地,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团队,提供高效的科研设备和资源。
2. 培育优势产业:根据地方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确定园区的主导产业,并通过创新驱动、技术引领和政策支持,培育壮大这些产业。
3. 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与协同,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整体竞争力和附加值。
4. 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包括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四、规划内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规划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布局规划:确定园区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空间结构,合理规划各类用地功能区域,如研发区、生产区、办公区等。
2. 设施建设:建设园区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3. 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建筑物的位置和高度,注重建筑的功能性和美观性,形成独特的园区形象。
4. 环境保护:注重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采取科学的环境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 政策支持:制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人才引进等,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
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08年-2017年)(送审稿)为推进成都高新区“一区一主业”产业发展,根据《成都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成都市工业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发展的试行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分析(一)“一区一主业”产业现状1、国内及成都市产业现状从电子信息产业看,我国在积极承接国际电子信息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产业规模逐步壮大,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本土企业竞争力日益提高,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加速形成,产品进出口快速增长。
成都作为中国传统的电子工业基地和新时期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性、功能性部署区,电子信息产业是成都主导产业之一,是成都“十一五”规划重点和优先发展的产业,目前已形成完善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
从生物医药产业看,我国生物医药研发水平在发展中国家中居于前列,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抗肿瘤新药、治疗原发性肝癌注射液等20多种重大创新药物已实现产业化。
北京、上海、石家庄、长春、广州、深圳、长沙等地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初具规模,集群化发展态势明显。
生物医药产业是成都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成都现有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150余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是国内重要的医药生产和流通基地,在国内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地位。
2、高新区产业现状近年来,成都高新区坚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产业主导产业定位,形成了软件及服务外包、集成电路、通信、光电显示、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集群。
2008年,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57.3亿元,同比增长41.6%,主导产业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78.6%。
主导产业集群的规模迅速壮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逐渐显现,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在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方面,已获得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等国家级基地授牌,天府软件园等一批产业发展载体相继投入使用,成功培育了卫士通、迈普、国腾、任我行、颠峰等一批本土软件企业,引进了IBM、SAP、赛门铁克、微软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总数达520家,初步形成了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游戏动漫、信息安全、行业应用及嵌入式等几大特色领域,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信息安全产品生产基地和第三大游戏产品研发、运营中心。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7.13•【文号】国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
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公开、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坚持合理布局,示范带动。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关于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部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变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已变更)【发布日期】1991.10.07【实施日期】1991.10.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改革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1991年10月7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使更多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对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实现经济发展的第二步、第三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决策,特作如下决定:一、从一九九一年起,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坚决地、有步骤地推进综合改革改革的目标是根据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促进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在开发区内建立起符合商品经济运行规律,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和国际惯例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条件,以最大限度地解放科技生产力,促进经济繁荣昌盛。
企业制度、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化支撑服务体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都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开展。
改革的重点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探索如何做到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程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方面,如何做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既能克服平均主义,又能防止两极分化;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方面,探索将计划与市场两者长处相结合、相辅相成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形式。
改革中要充分利用多年来我国科技进步创造的有利条件,认真贯彻国家鼓励开发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吸取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高技术园区的一些有益做法,努力把开发区建成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基地,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的辐射源,对外开放的窗口,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和示范区,优化小环境,形成大气候,促进我国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2•【字号】辽政发[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3〕2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2〕16号)精神,促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转型升级,加快高新区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是高新区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高新区要勇于先行先试,敢于率先突破。
与行政区合并的高新区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高新区发展。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数额内,要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自行设置内部机构,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
要大胆聘用国内外高端人才,确定职务不受职数限制,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限制。
要大力实行“档案封存、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建立按劳分配和按绩分配的薪酬机制,重点向高端人才、有突出贡献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倾斜,在管委会相关人员中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多种收入分配方式。
要切实开展全员绩效评价,真正形成干部可上可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可高可低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落实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向城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的意见》(辽委发〔2013〕9号),采取直接或委托下放方式,切实赋予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对暂时承接有困难的,要采取服务前移、市区联动、派驻机构等办法,待具备相应资格或条件成熟后,再独立行使相关权限。
高新区管委会要全面负责经济发展事务,并承担相应的社会管理职能。
三、推行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制度高新区要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率先推行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1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1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3日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抓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落地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认定范围和主要任务第一条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认定范围为已设立的省级开发区及市(州)、县(市、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园区的认定和管理由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统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条提出申请认定的园区应为市(州)重点规划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集区,设有独立的园区管委会,园区四至范围清晰,符合所在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和产业规划获得市(州)人民政府批复,通过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性评价审查,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有关要求。
第三条园区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辐射源和增长极。
2024年高新区工作要点
2024年高新区工作要点
2024年高新区工作的要点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经济发展、
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
首先,经济发展方面,高
新区可以着力于推动新型经济发展,促进数字经济、生物科技、人
工智能等前沿产业的发展,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吸引更多外资
和高端人才。
其次,科技创新是高新区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可以
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创业,推动
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高新区还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再者,产业升级方面,高新区可以着力打造产
业集群,加强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制造和智能制
造转型升级。
此外,生态环境保护也是关键要点,高新区可以加强
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宜居宜业的生
态高新区。
除此之外,高新区还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
和培养、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高新区的综合竞争力和
发展活力。
综上所述,2024年高新区工作的要点涉及多个方面,需
要综合施策,全面推进,以实现高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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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的基本思路
• 由点而线、由线而面 即:从企业到产业再到高新区
• 由内容到载体、再到制度安排 即:由产业(内容)到高新区(载体)再到制度安排
•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影响 因素
政府 行为
扶持引导
服务与规范
战略 融资
管理 模式
自筹 天使 投资
集权式管 理
风险投资
信贷 上市 并购
职能分工管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管理 主体
创业者
职业经 理
种种子子期期 创创业建期期 发展发期展期成熟期成熟时期间
❖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特殊规律
• 人力资本决定律
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人力资本起关键 和核心作用 。没有人才就没有技术,没有技术就 没有企业
本章事实上是对高新区区域载体规律的展开和深化
高新技术发展的环境
六个方面的要求: ❖ 特殊的地理位置 ❖ 产业配套环境要求高 ❖ 良好的生活环境 ❖ 市场成熟度高 ❖ 特殊的文化环境 ❖ 规范的法律环境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境
我国投资环境在不少方面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影 响较大,需要进一步的改善。比如:市场经济秩序、 信用环境、行政效率、政策透明度等等。
• 企业主体规律
企业是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成商品、 形成产业的主体,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 求。一项高新技术成果能否产业化,产业 化的规模能够做到何种程度,根本的推动 力量在于成果本身的市场价值,而企业始 终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懂得市场运作,是 市场的主导力量,其中,中小企业是中坚
• 产业集群规律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事实上是高新技术 企业的集群化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简 单数量堆积并不构成高新技术产业,高 新技术产业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机集群。 集群化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降低风险、 加快创新、获取投资,也就当然成为高 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
• 高新区区域载体规律
高新区是高新技术产业最重要的区域或者说环 境载体。尽管高新技术产业对环境有着特殊的 要求,大范围的营造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 环境,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尤其是在我国这样 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建立高新区或科技园区, 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局部优化环境,成为各国 政府的普遍选择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 条重要规律。
• 关于产业集群(集聚)的研究
➢ 工业区位论 ➢ 马歇尔的产业区理论 ➢ 迈克尔·波特的产业集群理论 ➢ 新产业区理论
• 弹性专精观点 • 区域创新环境和区域创新网络 ➢ 企业集群:适合创新的空间 ➢ 集群:有机的经济系统;创新的有序集成
• 关于制度安排的研究
➢ 明确了制度安排对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区的发展有着 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规律:企业主体规律、产业集 群规律、高新区区域载体规律和特殊制度安排规律
•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高新区与高新技术产业集 群的互动
• 对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发 展进行了案例分析,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第二章 高新技术企业形成规律
❖ 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周期的特点和规 律
• 特殊制度安排规律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必然以制度创新为前提。 由于高新技术产业是知识经济的产物,它必 须在知识经济的框架下发展,而促进知识经 济发展的制度安排与促进传统工业经济发展 的制度安排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需要作特 殊的制度安排
第四章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环境与高 新技术开发区
❖ 分析讨论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环境问题。 ❖ 分析了高新区的本质作用。 ❖ 对高新区的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
• 高速度与高竞争
高新技术产业是发展速度极快 .高速度发 展同时就引来高竞争
• 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效益
由于技术等级高、竞争激烈、生命周期短, 投入大;技术难度大和投入大带来高风险;高 附加值和高垄断性带来高效益
• 经营的分散与地域的集中
以中小企业为主,经营分散;对环境的高要 求和对聚集带来的外部经济性的追求,形成地 域上的集中
❖ 总结高新技术企业的形成发展规律
本章总结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微观机制
❖ 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周期规律
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即 种子期、创业期、发展期和成熟期
高
性
市场不确定性
销售
技术 不确定性
售销
融资需求
低 种子期
创建期
扩张期
成熟期 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
管理主体、管理模式、融资战略、政府行为在各阶段的特征
第一章 导 言
❖ 选题背景
•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国家竞争优势的体现,是当代经济 增长最重要的动力源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高新技术产 业发展最重要的载体,它的健康发展对高新技术产业影 响巨大
• 高新区和以高新区为载体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 两个关键:产业集群与制度创新 因此研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研究:高新区、产业集 群、制度安排
❖ 研究的意义
• 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 有利于高新区的进一步发展 • 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经济增长 • 有利于形成区域创新网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 有利于培植和提高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
❖ 国内外研究综述
• 关于高新区的研究
➢ 空间扩散理论 ➢ 增长极理论 ➢ 苗床理论 ➢ 三元参与理论 ➢ 其他
人才是可以流动的,资金是可以流动的,唯 有环境是固定的,只能改善不能替代。创造 良好的商业环境才有绝对的优势。
❖ 研究的创新
• 研究的视角新颖
从高新区、产业集群和制度安排的角度去研究高新技术 产业,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看成是由上述三方面组成 的有机系统
• 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律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律:人力资本决定律、风险投资支 持律和孵化环境培育律
• 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律进行了分析凝练
• 风险投资支持律
是指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 支撑作用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传统的 投融资渠道通常不支持它们
• 孵化环境培育律
是指企业孵化器(企业创业中心)对中小科技企业 成长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
第三章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律
本章主要总结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中 观和宏观规律:企业主体规律,产业集 群规律,高新区区域载体规律,特殊制 度安排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