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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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在科技工作中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全面提升科技管理人员与科技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技术权利支撑。

(二)工作原则在科技工作中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以下原则:1.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相结合。

在科技管理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把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到科技管理的各个方面,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

2.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相结合。

科技创新要以掌握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在充分了解产业知识产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创新领域和方向,将研发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利用知识产权提高创新层次、保护创新成果。

3.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相结合。

在积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同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移与应用,加快知识产权商业化和产业化。

4.政策引导与公共服务相结合。

建立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引导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加强服务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

二、重点任务与分工(一)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政策1.制定发布在科技创新中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对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创新主体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等进行全面部署。

2.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要求,研究完善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

3. 推动各重大专项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专项特点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细则。

4.关注国际上科技新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新问题,研究我国自主创新面临的新挑战,及时提出应对策略和政策。

(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等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措施,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全过程。

科技部2023年改革内容

科技部2023年改革内容

科技部2023年改革内容2023年,科技部将进行一系列改革,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提升国家科技实力和竞争力。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科技部2023年的改革内容。

一、加强科研机构管理为了提高科研机构的绩效和效率,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评估。

将建立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科研项目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科研机构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二、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将建立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以激励优秀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同时,科技部将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培养科技人才,提升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科技部将加强对科技成果的评价和转化。

将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同时,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为了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园区的支持力度。

将建立科技创新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同时,科技部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科技创新的法律保障。

五、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科技部将加强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将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和传统产业的合作,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六、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部将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将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推动科技成果在国际上的交流与推广。

同时,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国际交流和培训力度,提升科技人员的国际竞争力。

总结起来,科技部2023年的改革内容包括加强科研机构管理、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以及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政策问答-国家科技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政策问答-国家科技部
(四)组织项目(课题)参与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培训,保证 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
(五)履行本规定提出的各项知识产权管理义务, 履行信息 登记和报告义务,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
5.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责任人有哪些? 答:各项目(课题)知识产权工作实行项目(课题)责任单 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课题)组长负责制;因未履行本规定提出 的义务,造成知识产权流失或其他损失的, 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 牵头组织单位根据本规定追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 (课题) 组长的 相应责任。 参与项目 (课题) 实施的研究和管理人员应当提高知识产权 意识,遵守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协助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工作;因 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6. 项目(课题) 申报单位在申请项目时需要提交哪些知识产 权资料? 答: 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交本领域 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内容包括分析的目标、 检索方式和 路径、知识产权现状和主要权利人分布、 本单位相关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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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项目(课题)的主要知识产权目标和风险应对策略及其对 产业的影响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有效运用专
3业Βιβλιοθήκη 才和信息资源优势, 加强对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指 导和服务。
3. 牵头组织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有哪些? 答: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 全面负 责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主要管理职责有: (一)制定符合本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特点的知识产 权战略; 在编制五年实施计划时, 应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 究,对本重大专项重点领域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分析, 分 析结果作为制定五年实施计划、年度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 南等的重要参考; (二)制定和落实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措施; (三)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落实有关保障条件; (四)对重大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管理和运用等进行指导 和监督; (五)建立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 推动知识产权信 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重大专项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六)推动和组织实施标准战略, 研究提出相关标准中的知 识产权政策。 (七)牵头组织单位发现本重大专项所涉及的领域发生重大 知识产权事件, 对重大专项实施带来重大风险的, 应当及时进行 分析评估,制定对策,调整布局,并按规定报批。 (八)牵头组织单位应定期对本重大专项申请和获取的知识 产权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跟踪比较国内外发展态势, 研究提 出下一阶段知识产权策略。 4.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有哪些知识产权管理义务? 答: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针对项目(课题)任务应履行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浙科发成[2008]345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成〔2008〕345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成果登记和成果的规范管理,促进成果的转移转化,加快构建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科技成果鉴定管理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鉴定改由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科技成果鉴定不再与政府科技管理工作挂钩,鉴定结论不作为科技立项、科技评奖依据。

二、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从事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工作应严格自律,注重信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

鉴定、评价结论实行专家和组织、主持单位负责制。

三、积极推行科技成果分类评价。

纯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主要以权威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及同行引用或认可的方式进行评价;具有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特别是新产品类成果主要以市场绩效进行评价,并附之以必要的检测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对可能存在争议的技术创新成果,可以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四、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登记制度。

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及解决

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及解决

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及解决程亮【摘要】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s Industry - university - institute generally occur in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although our country already has relevant legislation ,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difficult to solve, waiting for us to improve and perfect.%产学研知识产权的纠纷一般发生在企业和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虽然我国已有相关立法对其加以调整,但仍由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等待我们去完善和健全.【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年(卷),期】2012(032)006【总页数】4页(P164-166,205)【关键词】产学研;知识产权【作者】程亮【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大学,河北邯郸05603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306产学研是一个衍生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的产学研知识产权纠纷也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解决好这一纠纷,才能使产学研的合作更好地开展。

我国历来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出台了诸多的法律规范。

1984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此后经过了几次修改,调整产学研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专利法也是产学研中知识产权最主要依靠的法律。

科技部在2000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在该意见中,主要指出了产学研的健康发展,需要技术合同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做出合理的约定,避免无约定而引起纠纷。

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

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

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科技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负责规划和管理科技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需求,科技部负责制定和实施科技政策,组织和推动科技创新与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进。

第二条科技部是国家或地区科技管理和服务的中心,承担国家或地区科技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职责。

第三条科技部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科学原则,推动科技活动的规范和公正。

第四条科技部办公地点设在国家或地区的行政中心,设有办公室和相关机构。

第五条科技部维护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安全和科技利益,保护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

第二章科技政策制定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提出科技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科技部研究和提出科技政策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促进科技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进。

第八条科技部组织开展科技政策的评估和调研,提出政策调整和完善意见,确保科技政策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第九条科技部推动科技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加强政策的落实和执行,解决政策落地难的问题。

第十条科技部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创新型国家或地区的建设。

第三章科技项目管理与资助第十一条科技部负责国家或地区的科技项目的管理和资助,推动科技项目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科技部制定科技项目管理的规则和流程,确保科技项目的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进度明确。

第十三条科技部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评审,确保科技经费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科技部制定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对科技项目进行结果评估和效益评估。

第十五条科技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项目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章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第十六条科技部推动科技创新与创业,组织和支持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供创新创业环境和平台。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科研创新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而科技部在科研创新中扮演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角色。

为了更好地加强科研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二、创新机制的构建与完善1. 创新激励机制科技部将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热情。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创新奖励,加大项目资助力度等。

2. 创新人才培养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提供更多创新人才的成长平台。

三、科研项目管理与支持1. 项目立项与评审科技部将优化科研项目的立项与评审流程,强化审核审批环节,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 提供资金支持科技部将加大对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研究经费和项目扶持,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研究环境与条件。

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1.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 加强产学研合作科技部将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的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与商业化。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将加强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创新文化建设科技部将倡导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敢于探索与创新,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

七、总结与展望科技部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科研创新的发展,提高我国科技实力和竞争优势。

科技部将继续加大对科研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科研创新机制,为科研人员的创新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我们坚信,在科技部的引领下,我国的科研创新能力将不断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是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的内容概述。

科技部将根据这一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工作,为我国科技事业的腾飞做出新的贡献。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2.25•【文号】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施行日期】2001.12.25•【效力等级】军事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7月31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31日)废止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根据《“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制定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863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根据《“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是由中央财政拨款支持为主的具有明确国家目标的科技计划。

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培育高技术产业生长点,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国家第三步战略目标服务。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概要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概要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概要国家科研计划项目是指由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委组织实施的科技研究项目。

为了确保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和有效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来规范知识产权管理。

以下是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要点:一、知识产权归属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原则如下:1.科研人员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独立完成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科研人员。

2.团队合作参与项目研究,完成的研究成果由相关团队负责人申请知识产权。

3.各方共同参与完成项目研究且共同提交申请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各参与方通过协商确定。

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了保护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1.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监管。

国家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支持,鼓励科研人员依法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

3.建立知识产权申请和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申报和审批流程,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

4.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方法的认识。

三、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为了促进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1.鼓励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加快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2.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建立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转让等合作机制。

3.鼓励科研人员申请专利,提供专利布局和管理支持,方便科研成果的转化。

四、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侵犯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

总结起来,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归属原则、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责任等方面。

2023年科技部部门职责

2023年科技部部门职责

2023年科技部部门职责2023年科技部部门在中国国家发展战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创新的推动,科技部将致力于推动中国在科技领域的全面发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为实现国家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以下是2023年科技部部门的主要职责。

1. 制定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

科技部将制定并实施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科技各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同时,科技部将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科技发展规划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2.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创新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科技部还将注重培育和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并推动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3.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

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培养和引进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

科技部将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为科技人才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和发展机会。

4. 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科技基础设施是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国家实验室、科研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科技部还将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的协作,推动科技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加强科技国际合作和交流。

科技部将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国际交流和合作转化。

科技部还将加强科技外交工作,提升中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6. 加强科技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部将加强科技创新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的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科技部还将加强科技伦理和安全管理,确保科技发展的安全可持续。

7. 加强科技普及和科学教育。

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普及和科学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公众的科学素质和科技意识,促进科技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科技部管理工作

科技部管理工作

科技部管理工作科技部管理工作科技部是国家级部门,主要负责国家科技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的管理工作。

科技部的管理工作包括科技发展规划、创新引领、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方面。

下面将从科技部管理工作的重点入手,详细分析其工作内容和管理方式。

一、科技发展规划科技部的管理工作重点之一是科技发展规划。

科技发展规划是国家决策层制定的国家科技发展路线图,是对国家科技运作全过程的预案和指导。

科技部的工作是制定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科技部将全面贯彻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资源整合和政策指引,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和改进科技管理模式,让科技成果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二、创新引领创新是科技部管理工作的核心之一。

科技部一直鼓励并支持大众和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发挥创新的潜力,加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科技部采用多项创新引领方法,例如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优化投资结构,加强转化应用,扩大国际合作等。

同时,科技部也推出创新政策,如优惠税收政策等,为创新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持续的支持。

三、研究开发科技部的研究开发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方面。

在这个领域,科技部着重关注创新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的质量问题。

科技部积极推动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研究实验室的发展水平和研究成果的质量效益。

同时,科技部也大力扶持和推出一系列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促进研究成果和技术实用化,实现科技成果向经济和社会转化的目标。

四、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是科技成果向经济和社会应用的重要渠道之一。

科技部的技术转移工作,包括技术转让、技术中介、创新孵化等方面。

科技部鼓励经济发展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合作,以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同时,科技部还建立了技术转移平台,为技术中介和转让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和支持。

五、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部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科技部积极倡导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研伦理与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研伦理与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研伦理与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科学技术部是我国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广泛职责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科技政策制定、科技创新引导和科技成果推广等多项工作。

作为科技部门的工作人员,秉持科研伦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应履行的重要职责。

本指南将介绍科研伦理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要求,以引导科技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正确遵守相关规定和道德原则。

一、科研伦理的基本原则在进行科学研究时,科技部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 诚实守信:科技部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真实、客观、公正和诚实的科研态度,不得隐瞒、歪曲或篡改研究结果。

同时,亦不得进行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伦理的行为。

2. 尊重知识产权:科技部工作人员应积极尊重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等。

在科研成果产生后,应依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不得盗用他人的科研成果或滥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3. 遵循伦理审核:在开展涉及人体或动物试验的科研项目时,科技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伦理审核程序,确保研究过程中的道德及法律要求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4. 共享科研成果:科技部工作人员应拥抱开放科学,鼓励科学研究成果的共享与交流。

在向外界公开研究成果时,应注明原始数据、方法和实验流程等详细信息,以保证科研成果的真实可信和可重复性。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是科技部工作人员应遵循的重要原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部工作人员在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应主动保护自身创造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专利和著作权的合法性和权益。

2. 知识产权运用:科技部工作人员应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可以通过专利授权、技术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和应用,为国家科技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 知识产权合作:科技部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国内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的合作与交流。

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8.05.28•【文号】国科发创〔2018〕48号•【施行日期】2018.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创〔2018〕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科技部制定了《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技术市场发展。

科技部2018年5月28日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技术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各类技术交易场所、服务机构和技术商品生产、交换、流通关系的总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市场从无到有,功能逐步完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对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面对全球创新发展的新态势和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技术市场发展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服务效能亟待提高、功能和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待增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技术市场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坚持拓展功能、提升服务,坚持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坚持引领发展、要素融通,着力构建技术交易网络,着力提升专业化服务功能,着力优化制度环境,着力加强监管服务,加快形成以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障的现代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6.08.03•【文号】教技[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高校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高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认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科技活动的重要内容,高校要引导科研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紧密结合, 为支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有效成果。

高校要改革完善科技评价考核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既要注重以技术交易、作价入股等形式向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又要加大产学研结合的力度,支持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还要创新科研组织方式,组织科技人员面向国家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承担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建议;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更要引导、激励科研人员教书育人,注重知识扩散和转移,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发展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简政放权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要审批或备案。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家科研计划项目是指由国家科技部或其他科技部门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

这些项目旨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知识产权价值。

为了规范和保护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首先,国家要求科研人员在参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期间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范。

科研人员应当遵循学术道德,尊重科研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同时,国家要求科研人员遵守科研项目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项目信息。

其次,国家对于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科研人员在进行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时产生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和保护。

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进行创造性转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第三,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在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转让和运用。

科研人员可以通过出售、许可、联合开发等方式将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企业或其他机构加以运用。

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参与科技企业创办和成果转化,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此外,国家对于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还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和单位自主选择知识产权归属模式,在项目立项前明确双方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方式,并签订相关协议。

同时,国家支持科研人员依据项目成果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权。

另外,为了规范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国家建立了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机制。

国家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评价、转让、转化等服务。

国家还加强对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监测和评估,确保科研成果的合法权益。

总之,国家对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科研人员要遵守科研诚信规范,为保护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提供保障;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和运用,激励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新实践;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和单位自主选择知识产权归属模式,并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权;国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

课题依托单位与协作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课题依托单位与协作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4.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各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合作各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4.3由各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
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签章):
课题依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协作单位负责人(签章):
协作单位(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完成方共有。
4.5各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各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5.本协议不在协议各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1.依托单位与协作单位在申请本课题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请本课题而改变。
2.因申请课题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的与本课题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所有或合法拥有的任何计算机程序、代码、算法、公式、过程、观念、图表、照片、制图、设计、产品、样品、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无论是否获得专利)、技术秘密、版权、商标、产品研发计划、预测、策略、规范、实际或潜在商业活动的信息、客户与供应商名单、财务事项、市场营销计划等技术、商务上的信息等。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不管本申请是否获得资助,该条款长期有效。
3.因申请本课题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不构成向对方授予任何关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许可行为。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专利战略,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国家科技计划的引导、保障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总量,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高起点上创新,实现技术跨越发展,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二OO三年四月四日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为了加快实施专利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国家科技计划的引导、保障和激励作用,促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高起点上创新,实现技术跨越发展,现就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一、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立项、执行、验收以及监督管理中全面落实专利战略。

各类科技计划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确定知识产权目标,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技计划管理单位(包括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内的计划管理机构、受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等)、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参与项目实施的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好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时,对于明确提出技术指标要求的重点领域,应委托有关机构对国内外(包括主要国家和地区、主要研究机构和企业等)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作为制定发布指南的依据和确定项目研究开发路线的参考,避免研究开发盲目性和重复。

知识产权调查和分析报告向项目申请单位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推进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过程管理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保障国家科技计划顺利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重要意义1. 进一步发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作用是加强科技计划管理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以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明确项目实施各方责任,赋予课题组科研自主权,有效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保障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完成,促进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需求的持续增加,科研规模日益扩大,课题承担单位日趋多元,创新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对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责任体系、强化计划项目(课题)过程管理的需求十分迫切。

法人单位作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了解项目研发信息、把握项目进度、加强资源整合、组织协调和服务于项目实施等方面具有优势。

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过程管理重心下移,增强承担单位法人责—1—任,明晰项目(课题)研究和管理各方的责权关系,保障项目(课题)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加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总体要求2. 进一步加强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科研活动顺利进行作为计划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引导和鼓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照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基本原则,加强申报立项阶段的组织和指导,加强预算编制阶段的咨询和服务,加强组织实施阶段的协调和支撑,加强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审核和监督,加强结题验收阶段的检验和凝练,加强计划成果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化,切实提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科技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的工作报告

科技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的工作报告

科技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的工作报告科技创新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提高国家竞争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科技领域的管理和服务,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科技部持续努力,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科技部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一、制定科技创新政策科技创新政策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科技部积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首先,科技部出台了《国家科技创新2025战略纲要》,明确了未来宏伟目标和发展重点。

其次,科技部加大了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此外,科技部还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更加稳定的环境。

二、推进科技创新资源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是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科技部积极推动科技资源的整合工作,加强了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科技部成立了专门的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工作组,负责协调各方资源、整合研发力量,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同时,科技部还加强了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吸引工作,通过建设科研基地、设立科技奖励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三、加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是科技创新工作的关键环节。

科技部加强了对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建立了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提高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科技部加强了对科技创新项目的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科技创新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的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也是科技部工作的重点之一。

科技部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打造了一批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平台,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外,科技部还加强了对科技企业的扶持,通过资金支持、技术服务等方式,帮助科技企业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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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活动中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近日,科学技
术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知识产权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经济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法律
制度。

随着当代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科技经济一体化趋势日渐加快,知识产权制
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指出,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
环境,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某些方面尤其是与科技有
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相当一部分科研机构和高
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缺乏足够的重视;科技计划、成果开发和管理等科技管理工作还缺
少知识产权内涵;一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等等。

在当前我国加
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和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
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已经成为发展高科技,增强国家综合国力的战略选择,有着十分重要
的现实意义。

《意见》认为,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是调整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中活动各方
当事人技术、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杠杆。

今后要采取有利措施,逐步调整科技成果的知识
产权归属政策,除以保证重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外,执行国家科
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可以由承担单位享有。

《意见》要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工作,引导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

要通
过制定正确的知识产权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原创性的自主
知识产权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控制能力。

要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情况,单列
资金用于补助承担单位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

《意见》强调,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自觉性、主
动性和紧迫性,把知识产权的形成、使用和管理纳入本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各项工
作之中。

科研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改变由课题组和项目完成人提出知识产权
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的简单做法,主动对其内部科研组织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并承担相关申请和维持费用。

《意见》还对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的保护、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
配以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联盟的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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