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律法规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或拒绝将车辆移走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或指定的地点。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05]1号),设置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建设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正处级建制。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2•【字号】威政发[2010]11号•【施行日期】2010.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10〕1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发放的,用于支持其在规定期限内自主购买商品住房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威海市区(包括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新区所辖区域,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申请、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是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监管工作。
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各区)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市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民政和统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第五条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财政的负担能力,有计划地逐步推进。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额按以下方式确定:补贴额=补贴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建筑面积为每户60平方米;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结合市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均价与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价的差价、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威海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
(四)决策公开原则。通过适当方式,依法公开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
第六条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活动的组织安排、决议事项的督查落实及情况反馈。
(二)审议需报告省政府的重大事项以及需提交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制定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规定;
(四)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以及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财政收支预算安排、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五)审议全市土地、矿藏、河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
(八)审议市政府重要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的设立、撤并和职能调整,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消和调整,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
(九)审议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表彰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以及行政处分意见;
(十)审议全市性重要会议以及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大活动方案;
(十一)讨论研究市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讨论研究市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对市政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并代表市政府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决策。
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重大事项内容包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框架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框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3•【字号】鲁政办字[2012]111号•【施行日期】2012.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框架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11号)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框架方案的复函》(商办亚函〔2012〕59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框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利用我省毗邻日韩的区位优势,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是国家优化对外开放布局的新部署,也是山东扩大开放的新优势。
青岛等7市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及与日韩经济产业互补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与日韩的对接工作,努力实现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青岛等7市要发挥各自优势,把与日本、韩国合作城市开展对口交流作为突破口,争取尽快建立一批“经济合作伙伴关系”。
要利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迅速启动中日、中韩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注重吸收借鉴日韩理念、发展模式及管理服务体系,注重产业集聚、错位发展、高端高质高效,积极吸引日韩地方政府、经济团体、大企业参与产业园规划建设。
要不断丰富与日韩合作内涵,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在投资、贸易、会展、金融、旅游、港口物流、空中航线等领域培育合作典范。
三、省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汇报与衔接,积极争取中央对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支持政策,切实做好重大政策的落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6号――第四批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开发区名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6号――第四批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开发区名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9.07•【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6号•【施行日期】2005.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对各地区报来的国家级开发区进行规划审核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对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4个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审核,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的开发区可以恢复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各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公布。
对部分通过审核的开发区范围与“两个规划”不衔接的,应抓紧按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依法批准扩区的,在符合“两个规划”前提下,确有扩区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审批;不符合“两个规划”的部分,一律予以核减。
各地上报要求保留的其他开发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审核,符合审核要求的,将陆续公告。
未经审核通过的开发区,一律不得增加新的建设用地供应。
附:第四批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开发区名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O五年九月七日。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政策(汇总)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政策(一)国务院的有关政策: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进展水平的假设干意见》之第(五)条关于“开发区治理体制”。
规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治理机构一样是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除其中具有企业性质的外,依照授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和谐与治理等职能。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那么上不与所在行政区归并治理或取消管委会建制。
第(六)条关于“计划用地及扩区调区”。
规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进展要纳入土地利用整体计划和城市整体计划并实行统一治理。
符合条件、确有必要扩大计划面积或调整区位的,应当依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那么和审批程序》的规定报批;建设用地必需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承接效劳外包业为主,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大规模的商业零售,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人的安置工作。
第(七)条关于“土地利用”。
规定:坚持十分珍爱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爱惜耕地的大体国策,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
要增强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增加、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考核,成立土地利用和计划实施的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打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和供给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按城市分批次用地形式单独组织报批,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在土地利用整体计划范围内,不改变土地利用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关于“金融政策”。
规定:鼓舞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等。
第(九)条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展”。
规定:继续实行对中西部地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政策,适当增加贷款贴息规模,对东北地域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一样的贴息政策;中西部外贸进展专项基金、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援助资金,可用于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域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展。
2012年最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单 按国务院批复时间及省份排列
2012年最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单按国务院批复时间及省份排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税区国家级开发区│ 边境合作区│ 出口加工区│ 旅游度假区┖物流园区【国家级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
历年国务院批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1984年101985年 11986年 21988年 11989年 11990年 11992年 61993年91994年 32000年132001年 32002年 22006年 22009年 22010年582011年172012年14按省份排列安徽7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3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9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台商投资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3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开发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2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河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4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6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襄樊)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6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17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6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5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1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2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1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10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经济开发区山西3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4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四川4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1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6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2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15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按国务院批复时间排列1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092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03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04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05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0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17 广州开发区1984.128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29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2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984.1211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0112 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1986.0813 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1986.0814 漕河泾经济技术开发区1988.0615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1989.051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199017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1992.0318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0319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0820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1021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1022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1023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24 宁波大榭开发区1993.032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0426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0427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0428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0429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0430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0431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0532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33 苏州工业园区1994.023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994.0835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36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237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238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239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240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241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242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244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44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446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747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0748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01.0549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2001.065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2001.0951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2.0352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02.0353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0354 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0655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0756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0757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58 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59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60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61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62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63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364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365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366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67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6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69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0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1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2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4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5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6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7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8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79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80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81 襄阳(襄樊)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8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83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84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85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486 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687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688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6105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689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0790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091 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092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093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094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95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96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97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98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99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100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101 陕西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102 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 103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104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 106 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107 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108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1109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2110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2111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2 112 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2113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2114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12115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116 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1 117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1118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4119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4 120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4121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4122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4123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6124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6125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6126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6127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7128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8 129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9130 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09 131 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11132 泉州台商投资区2012.01133 漳州台商投资区2012.01134 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3 135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3 136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3 137 德州经济开发区2012.03138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3 139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7 140 余杭经济开发区2012.07141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8 142 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8 143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8 144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8 145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08。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简介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简介2010年10月18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19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7.3平方公里,辖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67个行政村、31个居委会,总人口16.7万,其中户籍人口12.4万。
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威海出口加工区,面积1.34平方公里,实行“两区合一”的管理体制。
建区18年来,我们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建设创新开放富裕和谐的现代化经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了船舶及零部件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通用与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轻纺服装、食品医药、电力能源、新材料八大工业支柱产业和现代商贸中心、城郊休闲度假旅游中心、物流集散中心、韩国人来威创业消费居住文化中心、现代商务运营中心服务业“五大中心”,全区城乡协调、一二三产业协调、经济社会协调、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成为威海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胶东半岛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
2009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59亿元、人均13万元,工业总产值33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2.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8亿元,进出口总额26.4亿美元,财政总收入20.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1支配收入201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774元,经济质量效益全市领先。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始终把发展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紧盯世界经济发展前沿动向,把握经济发展科学规律,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结合起来,把引进外资与发展内资结合起来,把振兴工业与繁荣服务业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迈出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坚实步伐。
今年 1至9月份,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00.6亿元,同比增长15%;限额以上工业总产值242.8亿元,增长19.7 %;固定资产投资94.2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3亿元,增长20%;进出口总额25.3亿美元,增长35.9%;财政总收入26亿元,增长74.3%;地方财政收入17.4亿元,增长140.9%;一般预算收入8.2亿元,增长14.2%;税收收入、工商税收收入、四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75%、82.23%和58.18%;社会用电量9.3亿千瓦时,增长25.8%,其中工业用电量6.8亿千瓦时,增长26.1%。
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18•【字号】鲁发〔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中共山东省委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30号为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举全省之力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务院批复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
举全省之力建设好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换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整合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增强山东半岛地区自主创新辐射带动能力的有效路径,对探索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路径、新模式,破解山东发展瓶颈,推动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
示范区六市党委、政府要认真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切实担负起示范区建设的主体责任,着眼于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坚持需求导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寻求突破,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创新体系,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结构同步优化和提升,为全省乃至全国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二、明确总体要求,打造引领全省创新发展的特色示范区(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战略和山东发展需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制造强省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与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区域协同发展为路径,加速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突出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着力构建符合创新规律的新机制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动力和活力,努力在发展动能和发展方式上实现根本性转变,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示范样板,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0.16
•【字号】威政字〔2018〕92号
•【施行日期】2018.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总体
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威政字〔2018〕92号
临港区管委:
你区《关于报批〈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威临港管请字〔2018〕1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
二、你区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专业规划,使总体规划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
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6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一、地质灾害概述 (1)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三、规划期限与基准年 (2)第一章主要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 (3)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概况 (3)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4)三、防治工作进展 (5)四、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6)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 (7)一、指导思想 (7)二、基本原则 (7)三、防治目标和任务 (7)第三章地质灾害易发区 (9)一、分区原则 (9)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9)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 (13)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3)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14)第五章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18)一、地质灾害勘查 (18)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8)三、进一步完善或建立监测网络体系 (19)四、信息系统建设 (20)第六章经费估算及进度 (21)一、估算依据 (21)二、近期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 (21)三、中远期目标任务完成经费估算及进度 (21)四、资金来源 (21)第七章保障措施 (23)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23)二、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24)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25)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25)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 (25)附图顺序号图号图名比例尺1 1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1:500002 2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1:50000附表附表1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附件附件1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说明书(2012~2025年)前言一、地质灾害概述本规划地质灾害是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国务院关于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国函[1992]162号
国务院关于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正文:
---------------------------------------------------------------------------------------------------------------------------------------------------- 国务院关于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1992年10月21日国务院,
国函〔1992〕162号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鲁政发〔1992〕6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同意设立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的政策,但不得援例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其他政策。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长峰河,西至青岛路,南至凤林路,东至海埠路,规划面积为五点七二平方公里。
——结束——。
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标 签】高新技术产业【颁布单位】国务院【文 号】国发﹝1991﹞12号【发文日期】1991-03-06【实施时间】1991-03-06【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近几年,许多地方在一些知识、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相继建立起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关于“继续推进‘火炬’计划的实施,办好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精神,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决定,继1988年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之后,在各地已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再选定一批开发区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批准经国家科委审定的下列2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京浦口高新技术外向型开发区、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安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湖-南岭新技术工业园区、哈尔滨高技术开发区、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福州市科技园区、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科技工业园、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高技术开发区、兰州宁卧庄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科技工业园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分别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内,也确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国务院授权国家科委负责审定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区域范围、面积,并进行归口管理和具体指导。
曲光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曲光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2【案件字号】(2020)鲁10行终5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毕海燕李升臣宫晓燕【审理法官】毕海燕李升臣宫晓燕【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曲光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人民政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龙连港【当事人】曲光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人民政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龙连港【当事人-个人】曲光兰龙连港【当事人-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人民政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代理律师/律所】曲双燕山东润洲律师事务所;邹健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曲红霞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曲双燕山东润洲律师事务所邹健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曲红霞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曲双燕邹健曲红霞【代理律所】山东润洲律师事务所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曲光兰;龙连港【被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人民政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行政征收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指定管辖第三人质证驳回起诉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兴龙水产养殖场系1989年6月13日成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2007年12月21日被吊销。
上诉人曲光兰系兴龙水产养殖场股东。
2016年6月27日,曲光兰、孙建明、王维波、龙连港、刘爱仿、张起明作为乙方签署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上记载的甲方为泊于镇政府,甲方签章处没有泊于镇政府或其他单位的签字盖章。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3•【字号】威政办发[2008]93号•【施行日期】2008.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威政办发〔2008〕9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加强财源建设的有效途径,创新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挖掘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统管存量税源,努力实现财政收入规模、质量和增速同步提高,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提供强大财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整合促进财源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大企业以商招商,支持重点产业项目落户我市,努力培植壮大税源,延伸产业链、税收链。
2.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源筹划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企业、政府等各类资源,促使进入本地市场进行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的企业在我市纳税,进一步扩大税基。
3.建立税源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对税源实行全覆盖监控,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4.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财源建设工作新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发展财源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整合多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税源(一)整合政策资源,夯实税源基础。
1.进一步扶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
切实抓好2007年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扶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政策措施的落实。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为做好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确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各主管部门在审批与监管方面有效衔接,根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通知》(经技区管发〔2018〕1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工作原则(一)应划尽划、有序推进。
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应本着审慎审批及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行政审批的效率及质量。
暂不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仍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按规定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二)审管分离、权责统一。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责权相一致的责任机制。
行政审批与监管的责任划分以审批结果信息的推送为界。
审批结果信息推送之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推送之后,主管部门履行认领及监管职责。
(三)互联互通、分工协作。
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对于需—1—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主管部门相互配合的审批事项,互相征求对方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审批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现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既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工作制度(一)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1.主要职能(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政策,统筹谋划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划。
(2)协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其他审批部门、主管部门、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研究解决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策解读、信息联通共用等问题。
(3)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
(4)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
2.联席会议成员召集人由工委管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新中国城市分拆合并重组简史(二)
新中国城市分拆合并重组简史(二)本篇继续介绍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分拆合并重组的情况,主要涉及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四省。
大多数还是因矿兴起,因矿而从一个镇升格为市。
这个也反应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史。
安徽省巢湖市:巢湖市的确没有特色,成为地级市纯属历史延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被整合进省会合肥是必然。
1949年4月21日,巢县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
1952年2月4日改属芜湖专区,同年,县政府从柘皋迁至巢城。
1958年8月7日改属合肥市。
1961年4月13日复属芜湖专区。
1965年7月14日复设巢湖专区,巢县隶属之。
1971年8月29日,巢湖专区改称巢湖地区,巢县隶属不变。
1984年1月4日撤县改市成立巢湖市,行政区域不变,仍属巢湖地区。
1999年7月9日,根据《国务院撤销巢湖地区设立地级巢湖市的批复》文件,县级巢湖市改设为居巢区,隶属地级巢湖市。
1999年12月6日,居巢区举行正式成立揭牌仪式。
2011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11〕84号)精神,区划调整,居巢区改设为县级巢湖市,新设的巢湖市由安徽省直辖,合肥市代管。
而原先代管的庐江县由合肥市代管,和县与含山县由马鞍山市代管,无为县由芜湖市代管。
2011年8月23日,县级巢湖市正式揭牌。
巢湖市属于典型的农业资源城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又一个典型的因矿产资源由县属镇升级为地级市的城市。
1954年2月,设马鞍山镇,隶属当涂县。
1955 年8 月,设马鞍山矿区政府(县级),隶属芜湖专区。
1956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马鞍山市,为省辖市。
其间,当涂县先后隶属芜湖专区(地区)、宣城地区。
1983年7月,当涂县(除大桥乡外)划属马鞍山市。
2011年8月22日,原地级市巢湖市所辖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2012年,撤销金家庄区、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设立博望区,将当涂县博望、丹阳、新市3个镇划归博望区管辖。
中国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2006年版)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6年第2号
25
G351025
福清融侨 经济 技术开发区
Hale Waihona Puke 在公布的四至范 1000.00 围内,有5个扣除 国土资源部公告 区块,面积共计 2006年第15号 504.53公顷。 在公布的四至范 围内,有6个扣除 国土资源部公告 1000.00 区块,面积共计 2006年第2号 301.86公顷。 980.00 公告面积为1250 公顷,落实开发 1250.00 区四至范围期间 国务院批准扩区 至1752公顷。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6年第2号
开发区名称 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
区块名称 (编号)
四至范围 东至凤鸣湖(原蜻蜓河、大河塘),南至齐落山路(原 张湖一带),西至长江路沿线,北至龙山路(原长江大 桥引线)。 东至红山油库,南至闽江沿岸,西至鼓山乡界,北至鼓 山麓。 东至闽江边,南至亭江镇东街山,西至罗长高速公路, 北至琯头镇界 东至环岛路,南至闽江码头进岛路,西至闽江边,北至 规划道路。 东至三环路,南至林浦路,西至前横南路,北至闽江岸 线。 东至福人大道,南至玻璃岭,西至福厦高速公路东侧, 北至谢厝山。 东至阳下玉岭村,南至洪宽一路,西至福长路,北至洪 宽四路、中亭村。 东至经十路,南至新江疏港公路,西至新厝旗山,北至 纬八路。 东至樟塘新溪,南至西铜公路,西至石埔新溪,北至向 东支渠到下湖溪。 东至桂苑大道(原物华大道),南至瑞香路,西至香樟 大道(原外环路),北至双港大道(原双港大街)。
8
G211008
9
G221009
1000.00 在公布的四至范 围内,有1个扣除 1000.00 区块,面积计 11.22公顷。 308.00 65.20
10
G231010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9•【字号】威政发[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威政发〔2012〕1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对2011年9月30日前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9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6件(目录见附件2),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目录见附件3),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10件(目录见附件4),现予以公布。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组织实施机关负责,年内按规定程序完成修改任务后,重新向社会公布。
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至2015年12月31日,起草或组织实施机关认为届时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登记、编号、公XXX设定有效期;需要修改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2016年1月1日之后,凡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10件)国防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城市统一实施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2004年3月1日威政发〔2004〕6号)2.威海市国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2005年4月30日威政发〔2005〕22号)3.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军分区关于贯彻国发〔2008〕4号和鲁政发〔2008〕103号文件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8年12月28日威政发〔2008〕63号)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威海军分区司令部转发市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重点镇和街道办事处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1月12日威政办发〔2009〕3号)民族·宗教·港澳台5.威海市华侨捐赠管理办法(1997年9月22日威政发〔1997〕51号)公安·司法6.威海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6月9日威政发〔2003〕29号)7.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04年9月30日威政发〔2004〕41号)8.威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04年11月6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9.威海市多家使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4月18日威政发〔2006〕41号)10.威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规定(2006年9月30日威政办发〔2006〕60号)11.威海市养犬管理规定(2007年9月10日威政发〔2007〕39号)12.威海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2010年12月30日威政发〔2010〕65号)监察·审计·统计13.威海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2006年5月17日威政发〔2006〕49号)1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2006年12月30日威政办发〔2006〕79号)15.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010年5月6日威政办发〔2010〕63号)机构设置·人事16.威海市设立威海友谊奖暂行规定(2003年5月30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17.威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2003年6月13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18.威海市人民政府聘请经济顾问暂行办法(2003年8月29日威政发〔2003〕44号)19.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2月7日威政发〔2004〕55号)2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2007年2月6日威政办发〔2007〕7号)21.威海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2008年11月 6日威政发〔2008〕52号)22.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年10月19日威政办发〔2009〕130号)2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共服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意见的通知(2011年6月3日威政办发〔2011〕30号)民政·行政区划24.威海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1997年3月12日威政办发〔1997〕14号)25.威海市地名管理办法(2003年1月17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26.威海市慈心一日捐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9月5日威政发〔2004〕40号)27.威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教育住房救助暂行办法(2004年10月27日威政发〔2004〕44号)28.威海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2005年6月15日威政发〔2005〕25号)29.威海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2006年10月27日威政发〔2006〕81号)3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7年11月27日威政办发〔2007〕91号)3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威政发〔2008〕21号)32.威海市区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暂行办法(2008年5月27日威政发〔2008〕29号)33.威海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08年9月23日威政发〔2008〕49号)3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孤残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2月13日威政办发〔2009〕40号)35.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3月9日威政办发〔2009〕49号)3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3月28日威政办发〔2009〕68号)37.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困难居民救助的意见(2009年4月15日威政发〔2009〕25号)38.威海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2009年9月10日威政办发〔2009〕119号)39.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11月17日威政办发〔2009〕137号)4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2009年12月31日威政办发〔2009〕148号)4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后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010年6月4日威政发〔2010〕28号)劳动·社会保障42.威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1995年1月19日威政发〔1995〕5号)43.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军分区关于贯彻鲁政发〔2001〕1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2001年7月25日威政发〔2001〕30号)44.威海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1年12月18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45.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镇企业裁减人员行为的意见(2002年1月24日威政发〔2002〕6号)4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1号和鲁政办发〔2003〕2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2003年6月9日威政办发〔2003〕41号)47.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通知(2003年7月12日威政发〔2003〕38号)48.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2004年4月5日威政发〔2004〕14号)49.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2004年5月6日威政发〔2004〕20号)50.威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8月12日威政发〔2004〕73号)5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2006年8月10日威政办发〔2006〕47号)52.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8日威政发〔2006〕89号)5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5号和鲁政发〔2006〕91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2006年12月28日威政发〔2006〕91号)5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2007年7月27日威政办发〔2007〕49号)55.威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10月16日威政发〔2007〕46号)56.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7〕45号文件切实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10月23日威政发〔2007〕48号)57.威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7年11月13日威政发〔2007〕52号)58.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8年2月27日威政发〔2008〕10号)59.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6月18日威政办发〔2008〕50号)60.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8〕5号和鲁政发〔2008〕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7月30日威政发〔2008〕39号)61.威海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2008年11月22日威政办发〔2008〕83号)62.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9年1月22日威政发〔2009〕5号)6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2月11日威政办发〔2009〕35号)6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9年4月24日威政发〔2009〕29号)65.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创业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2009年6月1日威政办发〔2009〕92号)66.威海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2009年6月6日威政发〔2009〕33号)67.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2月10日威政办发〔2009〕139号)68.威海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2010年6月30日威政发〔2010〕34号)69.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8月6日威政发〔2011〕35号)7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1〕3号文件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2011年9月15日威政办发〔2011〕48号)国土资源·气象·防灾减灾71.威海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2000年5月17日威政发〔2000〕17号)72.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划拨土地实行有偿使用的通知(2000年5月17日威政发〔2000〕18号)7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金融机构抵贷资产中闲置土地的处理意见的通知(2002年10月25日威政办发〔2002〕61号)7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促进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意见(2005年10月2日威政发〔2005〕38号)75.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威海市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2007年6月17日威政发〔2007〕29号)7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威海市区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的通知(2007年9月25日威政办发〔2007〕74号)77.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建设的意见(2008年4月30日威政发〔2008〕23号)78.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威海市区周边采石场实行逐步关停和综合治理的意见(2008年8月25日威政办发〔2008〕60号)79.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6日威政办发〔2008〕65号)8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2007〕71号和鲁政办发〔2008〕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10月9日威政办发〔2008〕75号)8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009年3月6日威政办发〔2009〕48号)82.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威海市区重点区域采石场环境治理的意见(2010年2月1日威政办发〔2010〕4号)8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威政发〔2010〕64号)84.威海市石材资源开采与山体保护办法(2011年3月4日威政发〔2011〕15号)85.威海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2011年9月16日威政发〔2011〕37号)财政·金融86.威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1996年8月28日威政发〔1996〕70号)87.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对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3月22日威政办发〔1999〕15号)88.威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1999年9月9日威政发〔1999〕50号)89.威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 实施办法(1999年11月26日威政发〔1999〕61号)90.威海市治理私设小金库规定(2002年12月20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9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9月5日威政办发〔2006〕52号)92.威海市工业园鼓励投资暂行办法(2006年10月11日威政发〔2006〕75号)9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增加财政收入的意见(2007年8月13日威政发〔2007〕33号)9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90号和鲁政办发〔2007〕34号文件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2007年9月6日威政办发〔2007〕65号)95.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2007年10月10日威政办发〔2007〕80号)9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威海银监分局关于切实改善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8年1月6日威政办发〔2008〕3号)97.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策性奖励扶持配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3月21日威政办发〔2008〕24号)98.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市级科技发展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8年7月1日威政办发〔2008〕52号)99.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2008年7月22日威政办发〔2008〕57号)100.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工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2008年7月25日威政发〔2008〕37号)101.威海市市级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9月20日威政发〔2008〕48号)102.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属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11月3日威政字〔2008〕66号)10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缓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08年12月16日威政办发〔2008〕90号)10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2008年12月23日威政办发〔2008〕93号)105.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上市办等部门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2009年1月23日威政办发〔2009〕16号)10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重点工业企业临时还贷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2009年3月3日威政办发〔2009〕46号)107.威海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奖励办法(2009年4月18日威政发〔2009〕28号)108.威海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09年6月8日威政办发〔2009〕93号)109.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跨市区经营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7月13日威政办发〔2009〕110号)110.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09年7月24日威政发〔2009〕38号)111.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月5日威政发〔2010〕2号)112.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会展办市财政局威海市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2010年8月23日威政办发〔2010〕82号)113.威海市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暂行办法(2010年9月2日威政发〔2010〕39号)11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科技支行试点工作的意见(2010年9月7日威政发〔2010〕42号)115.威海市房屋契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2010年9月30日威政发〔2010〕43号)工商·税务11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威海市区媒体发布五类广告实行联合审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8年4月29日威政办发〔2008〕34号)117.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威政办发〔2009〕146号)商务·质检118.威海市制止衣着行业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规定(1997年12月25日威政发〔1997〕63号)119.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繁荣市区晚间市场启动晚间消费发展晚间休闲经济的通告(2003年8月13日威政发〔2003〕40号)12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贸易办等七部门关于在威海市市区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意见的通知(2004年2月20日威政办发〔2004〕12号)12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年5月27日威政发〔2006〕52号)122.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易办《关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6月26日威政办发〔2006〕37号)12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易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7年7月24日威政办发〔2007〕48号)12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2008年1月7日威政发〔2008〕2号)125.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9月28日威政发〔2008〕50号)126.威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试行)(2009年6月11日威政办发〔2009〕96号)127.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管理办法(2009年10月11日威政办发〔2009〕129号)128.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10年7月12日威政发〔2010〕35号)129.威海市会展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7月27日威政办发〔2010〕79号)130.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0年10月15日威政发〔2010〕45号)13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2010年10月15日威政发〔2010〕46号)132.威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2010年10月15日威政发〔2010〕47号)13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0〕107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2010年12月11日威政发〔2010〕56号)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134.威海市封山育林管理规定(2001年6月14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135.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意见(2001年10月31日威政发〔2001〕44号)136.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告(2002年7月8日威政发〔2002〕29号)137.威海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02年7月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138.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和采挖移植树木管理的通知(2004年6月15日威政办发〔2004〕57号)139.威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5年8月17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140.威海市人民政府林权证管理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2006年2月28日威政办发〔2006〕12号)14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2日威政发〔2006〕27号)142.威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2006年8月22日威政发〔2006〕63号)14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7年11月10日威政办发〔2007〕88号)144.威海市全民义务植树若干规定(2008年2月28日威政发〔2008〕13号)145.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威海市区农药残留超标蔬菜销毁补偿的意见(2008年3月7日威政办发〔2008〕20号)14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通知(2008年6月18日威政办发〔2008〕47号)147.威海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8年12月28日威政发〔2008〕61号)148.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河道环境管理的通知(2009年8月16日威政办发〔2009〕113号)149.威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9月18日威政发〔2009〕46号)150.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年8月25日威政办发〔2010〕83号)15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岸带管理与保护的意见(2010年10月26日威政发〔2010〕48号)152.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泊于水库规划区开展实物调查的通告(2010年11月4日威政发〔2010〕51号)15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参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0年11月8日威政办发〔2010〕96号)154.威海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威政发〔2010〕58号)155.威海市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7日威政发〔2010〕62号)156.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意见(2011年1月27日威政发〔2011〕5号)157.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威政办发〔2011〕5号)158.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围填海管理的意见(2011年3月1日威政发〔2011〕14号)159.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年6月2日威政发〔2011〕26号)160.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集中管理的意见(2011年8月1日威政发〔2011〕34号)工业·交通·能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161.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4年4月19日威政发〔2004〕17号)162.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2004年12月28日威政办发〔2004〕101号)163.威海大水泊机场保护办法(2005年1月3日威政发〔2005〕2号)164.威海市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05年6月29日威政办发〔2005〕49号)165.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制度的意见(2005年7月8日威政发〔2005〕28号)166.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在全市国有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9月5日威政办发〔2005〕66号)167.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6年1月4日威政办发〔2006〕1号)168.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工商登记出资人的通知(2006年5月8日威政办发〔2006〕28号)169.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10月16日威政发〔2006〕78号)170.威海市市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4月24日威政发〔2007〕23号)171.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大项目督查落实制度的通知(2007年4月30日威政办发〔2007〕25号)172.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山东省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做好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10月12日威政办发〔2007〕84号)17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7〕42号文件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2007年10月12日威政办发〔2007〕83号)174.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11月13日威政发〔2007〕51号)175.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2007年12月28日威政办发〔2007〕99号)176.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意见(2008年1月18日威政发〔2008〕5号)177.威海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2008年2月22日威政办发〔2008〕13号)178.威海市安全生产督办工作暂行规定(2008年7月23日威政办发〔2008〕55号)179.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办法(2008年9月1日威政办发〔2008〕62号)180.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2008年10月20日威政发〔2008〕51号)181.威海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2008年12月16日威政办发〔2008〕91号)182.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3月5日威政办发〔2009〕47号)183.威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2009年12月31日威政办发〔2009〕149号)184.威海市节能奖励办法(2010年3月27日威政办发〔2010〕13号)185.威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威政发〔2010〕59号)186.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