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股份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办法
太保寿(2011)46号附件08 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财会处理,促进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依照国家有关财会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寿险总公司及各寿险分公司。
第三条 寿险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本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及红利支付,并组织本公司分红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四条 各分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本机构分红保险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接受寿险总公司财务会计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管理第五条 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红保险资金的封闭性和收支两条线。
第六条 为确保分红保险资金收益归属分红保险的保单持有人,总公司资金运用部门开立独立的投资账户,运作分红保险的资金。
第七条 总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开立银行专户,调度分红保险资金。
即归集分公司上划分红保险保费,下拨资金到分公司,以支付分红保险(不包括缴清增额部分)的赔款、给付、退保、撤保金额。
第八条 经营分红保险业务的分公司,在收到分红保险业务资金后,全额上划总公司资金归集账户。
第九条 总公司将分公司申请的撤保(犹豫期退保)、退费(保单未生效,客户不愿保险)、退保、赔付、现金红利资金下拨到各分公司,将按照精算费用率计算的费用、累积生息红利、缴清增额红利,划拨到公司非封闭投资账户,将其余资金划到分红保险投资账户。
当归集账户资金不足下拨分公司时,从分红保险的投资账户变现资产下拨。
第十条 对分公司的营业费用,包括分红保险佣金支出,从公司非封闭账户下拨分公司。
第十一条 年度结算后,将公司参与分配的分红保险结算盈余,从归集专户或投资专户划到公司非封闭投资账户。
第十二条 以上资金管理需求通过业务系统产生相关信息实现。
第三章 会计核算第十三条 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如公司只承担了保险风险,则属于保险合同;如果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公司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健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分红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资金管理、财务分析、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健运作。
第四条分红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分红公司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及时调整和优化相关制度,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六条分红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健运作。
第七条分红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分红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分红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保存各类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会计资料,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分红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及时编制、审核和报送各类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分红公司应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管理和应用,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分红公司应加强财务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十四条分红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分红公司应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各项财务预算,包括资金预算、收支预算、投资预算等。
第十六条分红公司应对各项财务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和动态监控,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方案,确保公司财务目标的实现。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分红保险业务,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分红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第二条分红保险的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成果,按照合同约定,将可分配盈余的一部分分配给投保人的人寿保险。
第三条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分红保险业务,应当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专业管理团队。
第四条分红保险产品设计分红保险产品的设计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保险合同中关于分红的条款明确、合法、有效。
第五条分红保险的宣传和销售保险公司在宣传和销售分红保险产品时,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夸大其词或者误导投保人。
第六条分红政策的制定保险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包括分红的计算方法、分配比例、分配时间等,并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分红的计算和分配分红的计算应当基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
分红的分配应当公平、透明,及时向投保人披露。
第八条分红保险的信息披露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向投保人披露分红保险的经营状况、分红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分红保险的监督管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分红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保险公司遵守本办法规定,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第十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财务管理报告)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
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本规则用于规范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以下简称“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以真实、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盈利状况。
本规则主要规范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并不用于规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汇总)财务报告,保险公司并非必须改变公司(汇总)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以及分红保险的业务、财务管理方式。
一、专题财务报告的内容专题财务报告由以下五部分内容组成: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审计意见、分红保险业务基本情况、分红保险利润表和资产负债状况表、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保险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部分披露以下信息:1、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专题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保证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保险公司应当声明“本报告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并对我们的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在此部分只需披露管理层声明,即声明“公司管理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并对我们的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董事长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及公司的印章。
其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指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并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的以下人员:(1)总经理或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2)财务负责人或行使相同职权的负责人;(3)总精算师或行使相同职权的负责人。
披露此部分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只需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及公司的印章,不需要董事长的签名。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在确定1家主报告公司合并报送专题财务报告时,所有分支机构的总经理或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均应在报告上签字。
保险股份公司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保证营运、业务资金的需求及资金运用,减少沉淀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使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权分明,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金管理原则。
公司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即:保费等收入与业务、管理费等支出实施分户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权限。
第二条总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公司所有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二)总公司投资资金的管理;(四)对各分公司保费的收取及上划工作的管理;(五)对各分公司费用申请和拨付工作的管理;(六)对各分公司业务支出申请和拨付工作的管理;(七)对各分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三条财务会计部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限额支取现金,严格控制现金支付量。
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均应以支票形式支付。
对于支付给个人的超过结算起点的款项,确需支付现金的,必须经授权审批人审批。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门应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50000元。
第五条财务会计部门设专人进行现金的管理工作。
现金管理员的职责是:遵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控制现金收付和库存量,定期盘点现金,按月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附表一)。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六条总公司新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财务会计部门填报“银行开户申请表”(附表二),经授权审批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户。
第七条总公司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根据管理需要开立一般账户和专用账户,公司银行账户一律开设在全国性商业银行和经授权审批的商业银行。
第八条银行账户按用途分为保费收入账户、费用支出账户、业务支出账户、专款账户、投资账户、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一般定期存款账户、大额协议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必须明确性质和用途,做到专户专用。
1.收入账户为一般账户,该账户用于接收各分公司上划的保费收入。
2.费用支出账户为基本账户,用于总公司的往来结算、各种费用支付,用于下划各分公司的费用支出。
关于下发《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0]26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规范分红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我会研究制定了《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通知二OOO年二月十八日附件一: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分红保险业务,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
第四条红利分配的方式包括增加保额或现金分配等,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条款中载明其采用的红利分配方式。
第五条保险公司设计、拟订的分红保险产品,应当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后方可销售,修改时亦同。
第六条保险公司必须开发专门的电脑系统,并确保能够支持分红保险产品。
第七条中国保监会可以限制分红保险产品销售的地域范围。
第八条保险公司申报分红保险产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一般产品报备要求提交的材料;二、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办法;三、分红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四、红利分配方法;五、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六、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分红保险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过分红保险专门培训且合格;二、有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业绩良好;三、没有严重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
第十条分红保险、非分红保险以及分红保险产品与其附加的非分红保险产品必须分设帐户,独立核算。
(财务管理制度)某保险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办法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规定第三章会计核算体系第四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第五章会计科目说明第六章会计报表编制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八章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第九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公司必须严格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组织会计核算,如实、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实行会计监督,保障资金和财产安全,维护本公司信誉和权益。
(三)开展会计检查与辅导,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与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四)进行会计分析和预测,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
(五)开展责任会计,对本公司经营活动进行预算和控制,对经营成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各级公司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明确每一会计岗位的工作范围、职责和权利。
公司经理要领导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本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按制度行使职权。
第二章会计核算规定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五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终了,如遇节假日,仍以十二月三十一日为决算日。
第六条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资产的增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费用及损失的发生记入借方;资产的减少、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益的发生记入贷方。
第七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债权、债务关系一经发生,不论有无实际收付行为,均应记账;属于本期的损益均应在本期内列账,以正确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条外币核算采用统账制,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按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太保寿(2010)68号附件08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财会处理,促进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依照国家有关财会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寿险总公司及各寿险分公司。
第三条 寿险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及红利支付,并组织本公司分红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四条 各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机构分红保险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接受寿险总公司财务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管理第五条 分红保险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红保险资金的封闭性和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六条 为确保分红保险资金收益归属分红保险的保单持有人,总公司委托有关资金运用单位开立独立的投资账户,运作分红保险的资金。
第七条 经营分红保险业务的分公司,在收到分红保险业务资金后,全额上划总公司财务部。
第八条 总公司将分公司申请的有关分红保险的撤保,退费,退保,赔付,现金红利资金,以及分红保险佣金支出等分公司营业费用下拨到各分公司。
第九条 总公司财务部将分红保险的保费收入扣除按照精算预定费用率计算的费用,扣除分红保险支付客户的资金支出(撤保、退费、退保、减保、赔付及现金红利等),将差额资金划拨到分红保险投资专户(负数时,从专户划到非封闭账户)。
第十条 年度结算后,将公司参与分配的分红保险结算盈余,从投资专户划到公司非封闭投资账户。
第十一条 以上资金管理通过业务系统产生相关信息实现。
第三章 会计核算第十二条 对分红保险的保费收入、各项业务及费用支出,建立分红保险险类段核算,总公司单独建账核算分红保险资金运用。
第十三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使减保选择权,由业务部门提供盖有公章的手续,财务部门复核无误后付款,作退保金处理。
第十四条 对分红保险的首期、续期保费,以及退保、赔款、生存给付及满期给付的核算,同传统人寿保险。
第十五条 对生存给付的累积生息,借记 “利息支出”,贷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待领款”。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红公司内部各级财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公司各业务部门涉及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篡改。
(三)谨慎性原则: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计划。
(三)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四)管理公司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五)监督公司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制度执行。
(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资金筹集、使用、偿还等环节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公司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求。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筹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资金使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三)资金偿还: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第四章财务报告及披露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九条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二)利润表: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状况。
关于分红保险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分红保险作为一种集保障与投资于一体的新型保险产品,近年来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
为规范分红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险业健康发展,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分红保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文将从《规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背景1. 分红保险市场发展迅速: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分红保险作为一种具有较高投资回报的保险产品,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2. 分红保险纠纷频发:由于分红保险产品具有投资性质,其收益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因分红收益分配、费用扣除等问题产生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3. 法律法规滞后:随着分红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原有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市场管理需求。
为规范分红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分红保险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1. 定义: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向投保人分配一定比例的分红。
2. 分红来源:分红保险的分红来源主要包括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业务管理费用结余等。
3. 分红比例:保险公司应按照规定比例向投保人分配分红,具体比例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分红方式:分红保险的分红方式主要包括现金分红、红利累积、红利再投资等。
5. 分红信息披露:保险公司应按照规定,在保险合同、宣传材料等渠道向投保人披露分红保险的相关信息,包括分红来源、分红比例、分红方式等。
6. 分红保险产品审批:保险公司开发分红保险产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7. 分红保险销售管理:保险公司销售分红保险产品,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8. 分红保险售后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分红保险售后服务体系,为投保人提供咨询、投诉、理赔等服务。
四、实施意义1. 规范市场秩序:分红保险管理规定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分红保险市场秩序,减少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财务管理办法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万能保险业务的财务管理,促进本公司万能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保险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万能保险业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万能保险产品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单独保单账户的人身保险产品。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本公司万能保险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负责万能保险资金划拨和万能账户的核算,负责对各分支机构万能保险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理。
第五条 万能保险的万能账户单独核算。
第二章 万能账户及保单账户结算第六条 公司为万能保险设立单独账户,对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通过定期提供万能单独账户资产价值、对应保单账户价值、结算利率和资产负债表等信息,满足对该万能单独账户进行管理和保单利益结算的要求。
万能单独账户中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遵循《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第七条 总公司财务会计部提供万能账户投资收益率给总公司产品精算部,产品精算部根据万能单独账户资产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结算利率。
公布的结算利率为日利率,其对应的年利率不得低于最低保证利率。
第八条 信息技术部在结算利率确定后一个工作日内计算保单账户价值,出具结算报表,财务会计部根据结算报表完成万能账户利息结算、持续奖金等会计核算,调整保单账户价值。
第九条 总公司财务会计部和产品精算部定期检视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以确保其不低于对应保单账户价值。
季度末出现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价值小于对应保单账户价值的,采取以下措施:(一)下季度内每一次公布的年化结算利率不超过本季度内年化结算利率;1(二)用公司自有资金在15 个工作日之内向万能单独账户注资补足差额。
某保险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某保险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引言在当今的金融业中,保险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一家保险股份公司,财务管理是公司持续运营和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某保险股份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包括财务目标、财务规划、财务报告、财务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财务目标某保险股份公司的财务目标是确保公司的持续盈利和稳定发展。
具体的财务目标包括:1.实现适度的利润增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2.确保资本充足,以满足公司业务的需求和监管要求。
3.提高资产负债表的质量,降低风险暴露。
4.提高投资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使投资收益最大化。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某保险股份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规划财务规划是实现财务目标的重要手段。
某保险股份公司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财务规划:预算编制每年初,某保险股份公司将制定一份年度预算。
预算将以公司业务计划为基础,包括收入、支出和利润的预测。
预算的编制将经过多次讨论和审议,并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来确定最终版本。
资本管理某保险股份公司将制定一套科学的资本管理政策。
这包括确定合适的资本结构、最优的资金利用方式以及资本投资的风险控制等。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监管要求来确定资本的规模和结构。
某保险股份公司将根据盈利情况来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将通过合理的股东回报和留存利润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财务报告某保险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编制并公布定期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的内容公司的财务报告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会计报表。
此外,公司还将提供财务附注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补充信息。
财务报告的发布时间公司将按照规定的时间表编制和发布财务报告。
同时,公司还将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提供给利益相关方准确的财务信息。
某保险股份公司将建立一套有效的财务控制机制,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内部控制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合规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前言财务制度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安全、合法、有效进行。
本办法是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管理的指导文件,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效运行,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结构1. 总体框架公司财务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风险管理2. 收入管理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签订的收入为保险费,同时公司还有其他收入来源如投资收益等。
保险费预收的计提和核实工作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保险费预收与项下的保险责任之间必须一一对应•按月预收的保险费应当记入当月的收入•长期收取的保险费预收应当根据实际结算周期进行核实计提•收到保费以及其他收入后应立即办理财务结算业务3. 支出管理公司的支出主要包括保险赔款、退保金、营业成本、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等。
对于退保金、赔款款项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营业成本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公司不同,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奖金•租金和物业费用•咨询、评估、审计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信息技术支出•市场推广费用•投资回报等4.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公司的财务管理重要部分。
公司应实行货币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投资管理以及财务投资控制等措施。
对于各类资产的规划和管理,应超前部署,周期性调整,精细化管理,同时我们也应该制定详实的资产管理手册和行为准则。
5. 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是防范和化解公司财务风险的过程。
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确定财务风险•评估和分析财务风险•制定相应应对方案•实施控制措施•定期进行财务风险监测财务账簿管理1. 总账管理保险公司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出总账。
总账中的会计科目应当全部对应账目明细账户,各种出入账操作必须在相关的会计科目内进行。
2. 明细账管理明细账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部分。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红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所有财务活动均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应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坚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分红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和分析,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高效。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专业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分红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八条资金筹集: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第九条资金使用: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条资金结算: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结算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公司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第五章税收管理第十三条分红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纳税,确保税收合规。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降低税收风险。
第六章财务风险控制第十五条分红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预警和控制。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针对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七条分红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某保险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部门职责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章资金管理与资金运用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点。
合平衡有效使用调度资金,加强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施行财务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风险。
第五条公司注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
各级财务会计部门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部门,要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堵塞经营漏洞,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健康地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部门职责第六条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经营、逐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系。
总公司财务会计部门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财务管理中心、资产核算中心、资金调拨中心、财务分析中心、成本控制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
各级财务会计部门要以本机构及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为重点,保障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时分析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合理控制经营开支,并在国家的各项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下高质量地完成会计核算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财务会计部门为各级机构财务会计部门的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领导财务会计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重点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各级机构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并有权根据特殊情况制定相应政策和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各级机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领导,重点指导、管理、考核和监督各级机构的各项财务工作,执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并制定适合的实施细则,在报经总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各级机构要充分重视财务会计部门在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机构负责人应支持准。
设置。
程序的完善、科学和高效。
第十七条各级财务会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机构财务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对其进行工作指导,培训其财务人员,对财务状况较差或会计基础工作较弱的单位要进行整改,并协调好下级财务会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关系。
第十八条公司各级财务会计部门要协调好与各级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关系,保持良好的关系,争取其工作上的支持。
保险现金分红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保险现金分红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分红方式,在我国保险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保险现金分红是指保险公司将经营所得的一部分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一种分红方式。
为了规范保险现金分红行为,保护投保人和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险现金分红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保险现金分红的概念、法律规定、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保险现金分红的概念1. 保险现金分红定义保险现金分红是指保险公司将经营所得的一部分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是保险分红的一种形式,与红利保险金、累积红利等分红形式相比,现金分红具有分配快、灵活性高等特点。
2. 保险现金分红的特点(1)分配快:保险公司将分红在当期或下期分配给保单持有人,使保单持有人能够及时获得收益。
(2)灵活性高:保单持有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将分红部分或全部领取,或用于购买其他保险产品。
(3)收益稳定:保险现金分红以保险公司经营所得为基础,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三、保险现金分红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保险法》对保险现金分红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保险保障基金、偿付能力监管费、风险准备金,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2)《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将经营所得的一部分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3)《保险法》第一百零四条:保险公司分配保险现金分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分红方案的公平、合理。
2. 分红比例保险现金分红比例是指保险公司将经营所得的一部分利润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保险现金分红比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具体比例由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盈利状况等因素确定,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3. 分红时间保险现金分红时间是指保险公司分配保险现金分红的时间。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将经营所得的一部分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分红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红行为,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分红等。
第三条公司分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分红决策与执行第四条公司分红决策权属于董事会。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提出分红方案。
第五条分红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分红方式、分红时间等。
第六条董事会应将分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按照分红方案执行。
第七条公司分红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在确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分红等其他分红方式。
第八条公司应在分红决策后及时公告分红预案,并在分红实施前披露实施细节。
第三章分红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第九条公司分红资金应来源于公司当期利润、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可分配利润。
第十条公司分红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分红后,应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求。
第四章分红后的信息披露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应在分红实施后及时披露分红实施情况,包括分红金额、分红比例、分红方式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分红行为的监督,确保分红决策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四条股东、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利益相关方应加强对公司分红的监督,确保分红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公司的分红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分红决策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理分配利润,同时注意维护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需求。
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透明,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则、职责、流程和奖惩措施,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第四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完整性原则:公司财务活动必须全面、系统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准确地处理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二)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报表披露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和回收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公司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和税务审计工作。
(五)负责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六)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财务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章股东分红管理第六条公司根据年度利润和股东权益,按照公司章程和分红政策,确定股东分红方案。
第七条股东分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条股东分红采取以下方式:(一)现金分红:将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
(二)股票分红:将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股票形式分配给股东。
(三)红利再投资:将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增加股东权益。
第九条股东分红时间、分红比例和分红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章财务报告和审计第十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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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的所有分公司的分红保险业务的财务管理。
本办法由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执行,分公司的财务会计部门接受总公司财务会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红利管理的实务、资金管理实务、信息披露和附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1、本办法所称的分红保险,是指我公司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
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2、本险种核算采取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行一年期结算损益。
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3、分红保险的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 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3)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4、分红保险、非分红保险以及以分红保险产品为主险的附加非分红保险产品必须分设收入账户、支出账户、投资账户,独立核算、独立编制会计报表。
分红保险附加保费收入和手续费、佣金、营业费用等费用支出均不列入分红保险帐户核算。
分红保险采用固定费用率,费差不参与分红,死差和利差参与分红。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保险、财政、税收政策,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分析工作,有效地收取分红保险的资金并加以运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分红保险的经济效益。
2、分红保险的资金采取总公司集中管理、统一运用的原则。
分公司在收取分红保险保费收入后,全额上划到总公司,由总公司统筹安
排运用。
总公司为分红险种单独设立投资专户,资产管理部门对分红险种资金和传统非分红险种资金分不同的投资帐户分别运作,财务会计部门单独设立帐户核算分红险种资金运用成本和资金运用收益。
第三章红利管理实务
第六条红利确认的会计处理
每年度红利分配的比例由精算部门根据公司红利分配办法和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加以确定。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精算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红利支出和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提。
1、财务会计部门设“保户红利支出”损益类科目,反映应计提下年度拟派发分红险种红利金额;设“应付保户红利”负债类科目,反映应向保户支付的红利金额。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精算部门提供的应计提红利金额借记“保户红利支出”,贷记“应付保户红利”。
2、财务会计部门设“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损益类二级科目,反映为避免不同年度间红利支付大幅波动应提存的分红保险储备金额;设“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保险特别储备”负债类二级科目,反映累积分红保险储备金额。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精算部门提供的应提存分红保险特别储备金额借记“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保险特别储备”,贷记“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同时借记“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保险特别储备”,贷记“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将以前年度提存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分红保
险特别储备”金额转回。
第七条红利领取的会计处理
红利领取的方式包括: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1、现金领取的会计处理
(1)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应领取现金红利的清单,记入“保户红利支出”和“应付保户红利”科目。
(一) 公司针对分红保险业务设“保户红利支出”科目,反映
向保户支付的红利金额。
(二) 公司针对分红保险业务增设“应付保户红利”一级科目
和“现金领取”二级科目,反映应向保户支付而暂未支付的现金红利金额。
(2)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保户实际领取现金红利的单证,记入“应付保户红利-现金领取”的减少。
(3) 财务会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定期核对应付未付现金红利的余额,确保现金红利支付的正确性。
2、累积生息的会计处理
(1)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累积生息红利的清单,记入“保户红利支出”和“应付保户红利”科目。
(一) “应付保户红利”下设二级科目“累积生息本金”,反映
累积生息红利的本金数。
(二) “应付保户红利”下设二级科目“累积生息利息”,反映
累积生息红利的利息数。
(2) 累积生息到期领取时,财务会计部门根据领取单证,记入“应付保户红利-累积生息本金/利息”的减少。
(3) 财务会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定期核对未付累积生息红利本金和利息的余额,确保应付红利累积生息的正确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实务
第八条资金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办法,分公司在收到分红险种保费,全额保费上划总公司。
营运费用、退保、赔款、满期、分红等支出由总公司按各分公司营运情况下划资金。
第九条总公司单独设立分红保险的投资专户,计算分红保险资金收益和核算资金运用成本,并为各分公司设立专门的资金上划账簿。
年末根据资金收益情况和分公司上划资金的情况,计算各分公司当年应分得的资金收益。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十条公司应当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保监会报送分红保险专题
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分红保险基本情况、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分红保险资产负债表、收入和费用分摊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该报告须由公司总经理、精算责任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应当至少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一次分红保险业绩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分红保险经营状况及公司分红政策;
(二)本年度盈余及可分配盈余;
(三)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
(四)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保险收入分配和费用分摊原则
(一)收入分配的原则
1、分红保险各险种的保费分险种计入保费收入,其附加保费收入不计入分红保险帐户核算。
2、分红保险单独设立投资帐户,分红保险的资金运用收益在会计核算上,单独设立投资收益-分红险种明细会计科目来反映。
(二)费用分摊原则
分红保险各险种的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营业费用、其他支出等费用项目不计入分红保险帐户核算。
分红保险业务采用固定费用率,不分费差,实际费用支出与按固定费用率计算的费用之间的差额不对分红账户进行调整,但作为一项财务管理指标进行跟踪管理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