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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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创新日新月异。

为了促进技术进步和推动创新发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专利审查工作的繁重和复杂性,普通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较长,给技术创新者带来了许多困扰。

为了更好地支持创新发展,提高专利审查效率,我国应当引入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机制。

二、适用范围和条件1.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2.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3.与国家优势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4.其他符合国家创新发展战略需要的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1.申请人为发明创造者本人;2.申请人同意不对申请专利实施实质性的技术转让;3.申请人同意在专利被授予后12个月内不对申请专利实施实质性的技术转让;4.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程序1.申请人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同时,须填写申请表明愿意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受理后,专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符合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条件的申请,将进入优先审查队列,并在30个工作日内发出确认函;4.编组好的优先审查队列按照优先审查相关原则进行审查;5.优先审查工作将在正常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审查力度和投入,力争尽快完成审查,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查周期;6.审查结束后,根据结果发出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或不予授权通知书。

四、优先审查的保密性和公示为保护技术创新者的利益和技术秘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保密措施,限制相关信息的外泄。

同时,审查结果的公示也是必要的,既可以方便他人了解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又可以防止他人重复研究和申请。

五、优先审查的纠纷解决机制优先审查的引入将加速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但也可能引发一些专利申请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应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申请人就优先审查结果提出异议的申诉程序,以及被授权或未被授权的申请人之间的专利权纠纷解决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It is not difficult to make a decision, but the hard part is to put it into action and stick to it to the e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我国创新型社会的建立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可以激发广大人们发明的积极性,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发明专利。

律师365就和大家聊聊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我国创新型社会的建立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可以激发广大人们发明的积极性,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发明专利。

就和大家聊聊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

第三条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可以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三)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四)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第五条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量等情况确定。

第六条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专利优先审查

专利优先审查

专利优先审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专利的意义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专利可以有效地保护发明人的创新成果,使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以及权利保护,并激励人们进行更多的科技创新活动。

专利优先审查是一种提高专利审查速度和效率的审查方式,本文将对专利优先审查进行详细介绍。

一、专利优先审查概述专利优先审查,也称为“快速审查”、“特快审查”、“专项加速”等,是在保持专利审查机构相应审查质量的前提下,缩短专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效率,从而推进技术创新的一种审查方式。

其实质是优先寻找出具有相似技术和技术问题的专利申请,以便快速审查申请。

同时,为了支持创新,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二、专利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专利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大科学技术发明方面的专利申请。

2. 侵权诉讼案件或诉讼预警触发的行政复议、听证等程序所涉及的专利申请。

3. 国家授予的科技成果、专利奖等等。

4. 根据技术需求和市场预期,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所代表的专利申请。

5. 在申请国内专利之前,还申请了其他国家或组织的专利所涉及的专利申请。

三、国际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制定了一些国际性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以方便申请人申请国内和国际专利。

1. 巴黎公约优先权巴黎公约优先权是在国际专利申请制度下批准的一项用于向其他国家专利局提交的国内专利文件的提前申请的制度。

凡是在申请巴黎公约的任一缔约国的专利局递交申请的,均有资格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

如果在申请日期起算6个月内,向其他国家专利局提交相同的专利申请,那么,在以前已递交申请的国家,这一专利申请就有优先权。

2. PCT优先权PCT优先权是指在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后,可以在约30多个月内提交至少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并享有在基本申请提交后和PCT优先权规定期之前要求优惠的权利。

在所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专利申请时,如果符合主张PCT优先权的要求,就可以享受PCT优先权,以加快专利审查进程。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专利申请在审查程序中提前和加快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第二章优先审查的范围第四条适用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主要包括:(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重要专利申请;(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重要专利申请;(四)向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提出专利申请的在中国的首次申请;(五)其他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第五条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和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待审量等情况确定。

第三章优先审查的条件第六条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是申请中国专利的电子申请。

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第七条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需要递交下列相关资料:(一)经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二)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法人单位出具的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

第八条第七条第(二)项所称专利检索条件是指:(一)具有使用《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检索用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进行检索的条件;(二)检索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背景、接受过专利实务培训和检索培训;(三)能够由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的检索人员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要求对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进行检索。

第九条对处于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发明专利申请,提供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的,可以加快处理。

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收费吗

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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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喜欢科研研发的⼈员还是⽐较多的,在研发出新的产品之后,都可以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申请专利权保护,⽽且申请专利权保护的话,就能保护好我们合法的知识产权,下⾯来和店铺⼩编了解⼀下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收费吗、
⼀、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收费吗
不收费
⼆、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申请条件
1.发明专利申请进⼊实审、是电⼦申请;
2.请求⼈是注册或登记在辽宁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辽宁省户籍的个⼈。

三、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设定依据
【规章】《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2017年6⽉27⽇公布,2017年8⽉1⽇起施⾏)第⼋条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四、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 20⼯作⽇承诺时限 2⼯作⽇
五、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东路19号政务服务⼤厅2楼16号窗⼝
六、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时间
星期⼀⾄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七、朝阳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办理材料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现有技术材料(⽹上核验,不再要求申请⼈提供)
证明⽂件
通过以上的⽂章内容我们就知道,在申请专利权优先审查审核的时候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专利权并不是每个⼈都可以获得的,⾸先需要保证我们研发出来的产品是完全属于我们⾃⼰的,只有具备了这个我们才能申请办理,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店铺。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一、申报条件1、办理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第76号)(见略)第八条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3、专利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4、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之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受理程序,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之后。

5、 2017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官方标准

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官方标准

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官方标准一、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官方标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指南(试行)》中,明确了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官方标准。

专利优先审查是指在专利申请阶段,为那些对技术创新有较高的需求和迫切性的申请人提供的一种加速审查程序。

而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作为专利申请流程中的一项重要费用,直接关系到申请人是否能够顺利地进行专利优先审查。

了解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官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选择支付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来请求专利的优先审查。

具体标准如下:1. 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的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标准:根据《专利费用缴纳标准》的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的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为人民币3200元/件。

2. 电子申请的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减缴标准:对采取电子形式提交的申请,其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减缴为3200元的七成。

以上就是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官方标准内容,下面我将进行更深入的解析。

二、专利优先审查的意义和作用专利优先审查作为专利申请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审查制度,在实际申请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对于一些技术创新比较急迫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优先审查快速获得专利权,从而更快地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应用。

通过专利优先审查可以大大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加快技术成果的落地,增强技术创新的市场竞争力。

专利优先审查的实施可以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动力和水平。

三、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支付方式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支付方式相对简单,申请人只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即可。

对于那些希望加速审查的申请人来说,支付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是值得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们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并提升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竞争力。

四、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支付专利优先审查检索费用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推出给了那些有紧迫需求的申请人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可以更快地获得专利权,从而更快地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

The greatest joy in life is that everyone says you can’t do it, but you have done it!(页眉可删)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主要有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内容有哪些?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和其它两类专利申请一样是按照既定的审查程序来办理,但是在一些设计特殊行业或者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可以优先审查的,自年8月1日颁布《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起,已经有不少发明专利申请开始实行优先审查。

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需要什么材料? 友道知识产权就这两个问题做简单的解答:一、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二、发明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

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办理手续
(一)哪些主体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专利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当申请人为多个时,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 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
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当专利权人为多个时,应当经 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此外,为了加快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调解组织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申请或者案件,自同意优先审查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在45日内发 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个月内结案;专利复审案件7个月内结 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5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4个月内结案。
(二)在优先审查过程中,对答复期限如何要求?
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2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15日。“发文日”即为通知书上注明的发文日期。
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通知书答复期限与普通案件相同。
征求意见通知
征求意见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就《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专利审查程 序,需要对专利优先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草案及其说明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规规章草案意见 征集系统”、我局政府网站(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2017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书 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略),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略 3.传真:略 4.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 邮编略(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 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

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进程的4种方法

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进程的4种方法

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进程的4种方法标题: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进程的四种方法在我国的专利申请制度中,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相对较长,往往需要2-3年的时间。

然而,对于许多创新型企业而言,快速获得专利授权对其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四种合法途径,以帮助申请者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进程。

一、提前公开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可以选择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

这意味着在初审合格后,专利申请将直接进入公开阶段,而无需等待满18个月。

公开后,专利申请将第一时间进入实质审查排队,从而节省大约13-15个月的审查时间。

但需注意,提前公开可能会让技术方案提前暴露给竞争对手,因此,申请人在选择此方式时,应权衡利弊,根据实际需求做出决策。

二、申请优先审查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六类专利申请可以申请优先审查:1.涉及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如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2.各省级和市级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更新技术或产品;4.申请人已做好实施准备或已开始实施,或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中国首次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的相同主题专利;6.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

申请优先审查可以显著缩短审查周期,帮助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

三、优化专利申请文件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

一份清晰、详细、准确的专利申请文件可以提高审查效率,减少审查员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成本。

具体措施包括:1.确保权利要求书清晰、明确,便于审查员理解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2.提供详尽的背景技术和实施方案,有助于审查员对发明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3.遵循专利法规定,合理布局专利申请文件,避免出现漏洞或模糊不清的表述。

四、积极与审查员沟通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应主动与审查员沟通,积极响应审查意见。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应认真对待,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修改申请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申长雨2017年6月27日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浅谈湖北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机制的优化

浅谈湖北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机制的优化

浅谈湖北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机制的优化1 引言专利申请能够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而言,好的专利足以令其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我国,自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后,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初审、公开、实审等程序,整个授权时间较长,一般在2~3年。

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先满足真正的创新驱动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制定实施了专利加快审查制度,以调配优势资源向符合国家战略的专利申请倾斜,建立了加快审查机制,有效地保障相关专利的快速结案。

2 专利加快审查制度2.1 专利加快审查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创新审查模式,逐步优化审查制度,以便缩短专利审查周期。

2021年,我国一般的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由20个月压缩至18.5个月;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又提出年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16个月,但还是不能满足许多创新主体期待快速获权的需求,故目前的政策体系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迎合创新主体需求,主要建立了四种专利加快审查的方式:一是专利优先审查,二是专利预审,三是专利集中审查,四是针对向外申请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

四种不同专利加快审查方式各有特点,在申请日、公开日、修改机会、答复期限、确权时限、申请人、案件范围、文件要求、数量限制等方面存在不同。

与普通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相比,四种专利加快审查都不同程序上缩短了审查周期,《两种加快审查与普通审查案件对比》列举了专利优先审查和专利预审与普通案件的对比。

截至目前,湖北省省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以下简称“武汉代办处”)可受理专利优先审查,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可受理光电子信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专利预审。

据有关消息,正在筹建的湖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可受理生物医药和新材料领域的专利预审,将为湖北省的创新主体快速获权提供更多便利。

2.2 专利优先审查办法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实施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中国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将进一步加速增长几乎毫无疑问。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面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专利申请在审查程序中提前和加快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第二章优先审查的范围第四条适用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主要包括:(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重要专利申请;(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重要专利申请;(四)向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提出专利申请的在中国的首次申请;(五)其他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第五条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和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待审量等情况确定。

第三章优先审查的条件第六条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是申请中国专利的电子申请。

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第七条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需要递交下列相关资料:(一)经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二)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法人单位出具的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

第八条第七条第(二)项所称专利检索条件是指:(一)具有使用《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检索用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进行检索的条件;(二)检索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背景、接受过专利实务培训和检索培训;(三)能够由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的检索人员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要求对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进行检索。

第九条对处于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发明专利申请,提供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的,可以加快处理。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属于农业领域的专利申请,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调整。

第三条申请人可以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优先审查,加快审查进程。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专利的优先审查后,专利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优先审查,是指在专利申请进度中有条件的加快审查进程的一种审查方式。

第二章优先审查程序第六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在申请日或者公开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七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网上系统进行申请。

第八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申请的是与农业领域相关的技术;(三)申请文件齐全。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一经受理,专利局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条专利局在进行初步审查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者做出修改。

第十一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质审查。

第十二条专利局在进行实质审查时,应当按照专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经过审查后,专利局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十四条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申请优先审查未通过的专利申请,可以按照一般程序继续审查。

第十六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专利局应当及时发出专利证书。

第三章审查时限第十七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审查。

第十八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应当在初步审查通过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实质审查。

第十九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应当在实质审查通过之日起15天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可以与其他优先审查方式同时申请。

第二十一条申请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不得享受其他优先权。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8号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专利代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协同共治、过惩相当、保护权益原则,着力推动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协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信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二)协调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三)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归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予以共享及公示。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发明与专利》
【年(卷),期】2012(000)009
【摘要】2012年6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现就《办法》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总页数】2页(P68-6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260.61
【相关文献】
1.浅析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制度——申请人加快专利战略布局的又一利器 [J], 潘炜
2.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条件的变化之研究——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影响 [J], 刘畅
3.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J], ;
4.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J], ;
5.《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施行优先审查全面优化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事项申请要求

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事项申请要求

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事项申请要求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事项申请要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我省专利优先审查并推荐转报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我局已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审核”纳入辽宁政务服务网的网上办事事项,并承诺1个工作日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该事项为“不见面”服务。

为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我局政务服务工作,我局制定了该事项的流程图和申请要求,请优先审查请求人按每个步骤的具体要求进行申请。

第一步骤一、发明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人(以下简称请求人)不得提交虚假材料,如发现此情形,停止优先审查程序。

二、按照《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7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省知识产权局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优先审查请求。

其中:“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专利申请情形除外。

三、请求人的主体资格我省请求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辽宁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辽宁省户籍的个人。

其中: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需提供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个人需提供本人户口本页复印件一份。

请求人可以委托专利申请的本案代理机构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四、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第2到第7栏,请求人都要填写,填写说明如下:(一)专利申请信息栏“申请号”、“优先审查类型”应与专利申请数据一致。

“优先审查请求人”为专利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邮编”都必须填写。

“是否存在同日申请”必须勾选,如勾选“是”,需在“同日申请号”栏填写同日申请号。

(二)●请求优先审查理由请求人应勾选“请求优先审查理由”,填写的理由应与相关证明文件一致。

(三)?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该项声明必须勾选。

(四)?附件清单请求人在请求书中所填写现有技术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其他文件的数量,应与实际提交文件数量一致。

自治区申请专利优先审查审核须知

自治区申请专利优先审查审核须知

自治区申请专利优先审查审核须知自治区申请专利优先审查审核须知二、请求专利优先审查的条件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三、专利优先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请求优先审查理由”为请求书的必选项,请求人可根据专利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按选择内容准备相应证明材料: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证明材料:请求人的专利属于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如本专利技术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任意一项,并对其加以说明。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证明材料:属自治区、市公布的与本专利技术相关的重要扶持、重点鼓励产业的通知或政策文件,并对其加以说明。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证明材料:请求人文字说明本专利属于本类技术。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证明材料:证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可提供产品照片、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等;证明已经开始实施或者存在潜在侵权,可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等。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证明材料:如果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仅需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填写国际申请号即可;如果是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专利办事指南: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专利办事指南: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专利办事指南: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专利申请优先审查1.审批数量《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第六条规定,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量等情况确定。

2.办事条件《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 76号)第七条,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3.申请材料《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第八条规定,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4.申请接收方式申请人可以在专利局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也可以到专利局上代办处、专利局负责受理全国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

25个开通优先审查受理业务的专利代办处负责受理本地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

5.办理基本流程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程序,需要满足三个方面的手续要求,包括专利申请的申请方式、优先审查请求时机、优先审查请求手续文件。

(一)专利申请的申请方式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对于专利申请的申请方式是纸件申请的情况,首先应当转成电子申请,转换成功后才能办理优先审查请求手续。

纸件申请转成电子申请,主要有三个步骤,包括:①注册成为电子申请用户;②下载电子申请客户端,获取数字证书;③在客户端提出纸件申请转电子申请的请求。

(二)优先审查请求时机申请人办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程序的最佳时机是专利申请公开之后,刚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申请人收到了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或者是“发明专利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则标志着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启动了实质审查程序。

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发展及实施策略浅析

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发展及实施策略浅析

P I O N E E R I N G W I T HS C I E N C E &T E C H N O L O G YM O N T H L Y N O .5㊀2019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发展及实施策略浅析高艳琼(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湖北武汉430072)㊀㊀摘㊀要:分析了我国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在对比分析«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和«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新旧办法的基础上,总结了新办法的特点,并结合专利优先审查的工作实践,从优先审查请求书㊁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㊁相关证明文件㊁请求时机㊁申请方式5个方面提出了较为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的实施策略.关键词:专利优先审查;历史沿革;比较分析;实施策略中图分类号:G 306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d o i :10.3969/j.i s s n .1672G2272.2019.05.042作者简介:高艳琼(1979 ),女,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工程师,研究方向:科技管理㊁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收稿日期:2019G04G180㊀引言当今世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培育㊁配置㊁调控的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㊁运用能力.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作为我国专利审查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强化专利产品竞争力,为创新产品提供公平有力的竞争环境及开拓全球市场意义重大,制度的实施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优化专利审查服务,提升审查效率,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1㊀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1.1㊀探索阶段:2012年前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㊁创新活力的不断增强,国内专利申请人希望获得快速审查的呼声日益高涨.从1999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用户需求,尝试对符合一定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且仅限于发明专利申请.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审查 优先 模式实施暂行办法»,提出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申请,由申请人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请求后可优先审查.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试行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在省级知识产权局出具介绍信推荐的情况下加快审查.在此期间,请求加快审查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长,对后续建立优先审查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1.2㊀规范阶段:2012年至2017年为进一步规范优先审查工作,同时更好地发挥其在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方面的促进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8月正式发布实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该办法在遵循按序审查的基本原则下,为具有重要经济和社会影响㊁具备相当发明高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技术的重要专利申请建立了一条专利审批快速通道,对进一步加快重要科技成果转化㊁培养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技术提供了技术支撑.从此专利优先审查逐步规范,步入了更加契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㊁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的轨道.2013年至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请求受理量以超过30%的年均增长率快速增长,2017年已达18855件.显然,旧«办法»只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而实际上,专利申请人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以及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的优先审查也有迫切需求.此外,旧«办法»对优先审查制度的适用条件比较单一,不符合专利申请人多样化优先审查情形的实际需求.1.3㊀完善阶段:2017年至今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不断推进,2017年中央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新的形势也对进一步完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 改革㊁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完善741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发展及实施策略浅析科技创业月刊㊀2019年第5期了适用条件,简化了办理手续,优化了处理程序,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不断完善,专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㊁实用新型㊁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请求34673件,三种专利受理量比例约为76:23:1.其中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26264件,同比增长39.3%.同时,发明专利申请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到首次结案的平均周期低于8个月,相比普通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势明显.涉及«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中新一代信息技术㊁智能制造㊁生态环保㊁文化㊁健康等十大产业的优先审查请求达5473件,占发明优先审查请求全年受理量的20.8%.2㊀新«办法»的特点2.1㊀扩展了优先审查范围旧«办法»只针对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新«办法»不仅将优先审查范围扩展到了发明㊁实用新型㊁外观设计全部3种专利申请,还涵盖了3种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表1㊀新㊁旧«办法»比较旧«办法»新«办法»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1.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㊁发明专利申请的复审㊁发明专利无效宣告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㊁复审和无效宣告2.2㊀调整了优先审查适用条件以适应现实及产业发展需要㊀㊀旧«办法»规定可以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4种情形,新«办法»调整扩充到了三类专利的6种情形,保留了原来的3种㊁新增了3种㊁删除了1种情形.在产业领域方面,新增了 智能制造 产业;新增了3种情形,分别为 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㊁ 涉及互联网㊁大数据㊁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和 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同时删除了旧«办法»中 涉及低碳技术㊁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情形.针对无效宣告案件,规定了两种适用情形: 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和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2.3㊀简化优化了申请材料优先审查申请材料中,除保留«优先审查请求书»外,新«办法»不需要提交«检索报告»,但需要提交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不同主体申请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申请人提出发明㊁实用新型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除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㊁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地方知识产权局㊁人民法院㊁仲裁调解组织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并说明理由.2.4㊀明确规定了结案期限旧«办法»只规定了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新«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优先审查的审结期限:发明专利申请一年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个月㊁专利复审案件7个月㊁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5个月㊁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4个月.2.5㊀完善了停止优先审查情形旧«办法»只规定了在申请人延期答复时停止优先审查,新«办法»分别针对专利申请和专利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分别规定了4条和6条停止优先审查情形,对促进申请人诚实守信㊁提升专利质量㊁有效衔接其他程序等具有重要意义.3㊀专利优先审查中初步审查的实施策略优先审查的初步审查包括以下5个方面:优先审查请求书的审查㊁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的审查㊁相关证明文件的审查㊁请求时机的审查㊁申请方式的审查.结合实践,提出如下实施策略.3.1㊀优先审查请求书的审查«优先审查请求书»是提交专利优先审查的重要资料之一,申请人须准确填写优先审查请求书中的第二到七栏.(1)第二栏 专利申请信息 中,优先审查请求人为全体申请人;联系人㊁联系电话㊁联系地址及邮编都必须填写,这里的联系人与申请时的联系人可以不一致;目前有同日申请的发明专利需出具实用新型撤回通知书才能受理,如果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则发明专利不能进行优先审查.(2)第三栏 请求优先审查理由 与请求人勾选填写的理由㊁相关证明文件的理由应当一致.对于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841P I O N E E R I N G W I T HS C I E N C E &T E C H N O L O G YM O N T H L Y N O .5㊀2019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要核查优先审查请求人是否勾选P C T 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勾选P C T 途径要同时填写国际申请号.(3)第四栏 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 ,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相应的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4)第五栏 附件清单 ,实际提交的附件清单应当与请求书中所填写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㊁相关证明文件㊁其他文件的数量保持一致.(5)第六栏附件文件信息,请求人在请求书中填写的相关专利文献㊁非专利文献信息,应当与提交的纸件相关专利文献㊁非专利文献保持一致.(6)第七栏优先审查请求人签章,优先审查请求书中优先审查请求人的签字或盖章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其中,申请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可由本案代理机构盖章.(7)第八栏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优先审查你请求书»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有权 签署推荐意见 的受理单位为 优先审查请求人 所属的省㊁自治区㊁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及部分市级知识产权局. 国务院相关部门 是指国家科技㊁经济㊁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协调成员单位.3.2㊀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的审查请求人提交的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应当依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㊁第二十三条.请求书填写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的数量,与提交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数量保持一致.对于专利文献,可以只提供专利文献号和公开日期,对于非专利文献,例如期刊或书籍,建议提供全文或相关页.如果单份文件较厚,应标注相关页.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或与外观设计专利最接近的现有设计信息.检索报告可作为现有技术.3.3㊀相关证明文件的审查根据新«办法»,优先审查请求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应当与请求书中所填写优先审查理由保持一致.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指证明该专利申请案件是符合新«办法»所列举的优先审查情形中必要的证明文件.对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以及存在他人潜在侵权的情形,申请人或复审请求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的,可以提供产品照片㊁产品目录㊁产品手册等;证明已经开始实施或者存在潜在侵权,可以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㊁产品供应协议㊁采购发票等.对于新«办法»第三条第五项向外申请的情形,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 C T )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需要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说明;若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则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3.4㊀请求时机的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在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后方可请求优先审查.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请求日应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之日后(含当日).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标准主要以专利局发出了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为判断基准.发出了通知书,该申请认为进入了实质审查阶段.实用新型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时机是专利申请已经发出受理通知书㊁已缴纳申请费的情况下才能受理.3.5㊀申请方式的审查专利优先审查申请的申请方式必须是电子申请,若是纸质件申请,必须先转成电子申请,转换成功后方能办理优先审查.参考文献[1]㊀贾连锁,张京德.专利审查工作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作用研究[J ].科学管理研究,2014(3):17G20.[2]㊀习近平: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J ].电子知识产权,2017(7):7G7.[3]㊀肖岳.专利优先审查再迎新政[J ].法人,2017(9):76G77.[4]㊀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9):25G26.[5]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7:95.(责任编辑㊀邢文君)941专利优先审查制度发展及实施策略浅析科技创业月刊㊀2019年第5期O n t h eD e v e l o p m e n t a n d I m p l e m e n t a t i o nS t r a t e g y of P a t e n t P r i o r i t y E x a m i n a t i o nS ys t e m G A O Y a n q i o n g(H u b e i I n t e l l e c t u a l P r o p e r t y D e v e l o pm e n tC e n t e r ,W u h a n430072,C h i n a )A b s t r a c t :A n a l y s e s t h eh i s t o r i c a l e v o l u t i o no f p a t e n t p r i o r i t y e x a m i n a t i o ns ys t e mi nC h i n a .O nt h eb a s i so f c o m p a r a t i v e a n a l y s i s o f t h en e wa n do l dm e t h o d s o f "P a t e n tP r i o r i t y E x a m i n a t i o n M a n a ge m e n tM e a s u r e s "a n d"P a t e n tP r i o r i t y E x a m i n a t i o n M a n a ge m e n tM e a s u r e sf o r I n v e n t i o n s a n dP a t e n t s ",i t s u m m a r i z e s t h e c h a r a c t e r i s G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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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解读2017-07-12 11:27 来源:知识产权局网站【字体:大中小】打印/修改背景《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六十五号,下称原《办法》)自2012年8月1日实施以来,较好地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近年来,国务院各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纷纷采取措施减轻当事人负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也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间,激发市场活力。

在此背景下,原《办法》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应尽快进行调整和完善。

修改过程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启动对原《办法》的修改工作。

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5月6日,针对《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41个单位和个人提出的138条意见和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纳了部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

6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并于6月28日公布局令第七十六号。

新《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原《办法》同时废止。

修改内容(一)扩展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原《办法》只规定了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不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没有包括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

新《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二)完善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除了原《办法》中规定的与国家产业相关的适用优先审查的情形外,新《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国制造2025》等重要文件的政策部署,并参考其他国家有关优先审查的规定,扩充和丰富了适用优先审查的情形。

(三)简化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从方便申请人、减轻文件准备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办理优先审查的手续。

例如,不再要求提交检索报告,请求人仅需提交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在某些情况下,不再需要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四)优化优先审查的处理程序新《办法》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以及程序特点分别设定相应的答复期限和结案期限,并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审查实践,规定了因一些事由出现需要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具体情形。

适用范围(一)优先审查适用哪些申请或者案件?原《办法》仅涉及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没有作出规定,而现实中创新主体对于3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各个阶段的审查程序都有进行优先审查的需求,尤其是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往往与专利侵权案件相关联,进行优先审查能够有效解决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因此,新《办法》明确了优先审查适用于下列申请或者案件:1.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4.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二)哪些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增加了多项可以请求优先审查的情形: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鼓励优势产业发展角度考虑,增加了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在新一代技术革命中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热点领域,技术更新迭代快、产品生命周期短,对涉及的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能够更好地满足该领域创新主体“快获权”的需求;从尽快确定权利状态、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角度考虑,对申请人或者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申请也需要进行优先审查。

因此,新《办法》规定的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于以下6种情形: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三)哪些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主要针对存在专利侵权纠纷的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更加准确、及时地确定专利权的有效性,解决目前专利制度运行中突出存在的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同时,当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具有重大影响和重大意义时,也需要通过优先审查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新《办法》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1.针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2.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办理手续(一)哪些主体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专利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当申请人为多个时,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当专利权人为多个时,应当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此外,为了加快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二)对优先审查的数量有无要求?在保证审查质量和总体审查周期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现有审查能力范围内提供尽量多的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资源。

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数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

(三)请求优先审查的申请或者案件应当采用什么申请方式?为了提高优先审查的效率,新《办法》第七条规定,对于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建议申请人采用XML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该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有利于规范化管理,并能充分保证专利申请在整个流程的快速、准确;而对于PDF格式或Word格式文件,系统需要时间转换为审查用的XML格式文件,将影响整个审查周期。

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则没有申请方式的限制,考虑到纸质文件会涉及较长的数据采集和代码化周期,建议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当事人采用电子请求方式以加快案件审查流程。

(四)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时机是什么?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人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

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在申请人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

对于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缴纳专利复审或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后至案件结案前,都可以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五)提出优先审查请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有同日申请的,还需要在请求书中提供相对应的同日申请的申请号。

除“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国务院相关部门”是指国家科技、经济、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协调成员单位。

2.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专利复审案件涉及的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了优先审查;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仲裁调解组织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优先审查,需要提交“复审无效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并说明理由。

3.目前,无论是对于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还是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都需要提交纸质原件。

(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指的是什么?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有技术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有设计是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设计信息。

对于专利文献,可以只提供专利文献号和公开日期,对于非专利文献,例如期刊或书籍,建议提供全文或相关页。

(七)“相关证明文件”指哪些?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指证明该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是符合新《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的证明文件。

对于新《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以及存在他人潜在侵权的情形,申请人或复审请求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

证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可以提供产品照片、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等;证明已经开始实施或者存在潜在侵权,可以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等。

对于新《办法》第三条第五项向外申请的情形,如果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 T)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说明即可;如果是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则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对于新《办法》第四条第一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侵权纠纷的情形,需要提供相应的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审查程序(一)优先审查请求受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多久可以发出是否同意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在多长时间内可以结案?对于专利申请,通常自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3个至5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

对于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书后,会尽快对该请求进行审核,并发出相应通知书来通知请求人是否进入优先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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